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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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换届选举全套流程

业委会换届选举全套流程

业委会换届选举全套流程一、业主委员会的换届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60日前,应当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完成换届选举。

二、业主委员会换届流程(1)发布换届公告业主委员会在提交《××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申请报告》后,发布《××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换届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公告》,告知业主本小区即将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未进行换届选举且逾期换届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发布公告。

(2)完成起草换届文件等准备工作起草《××小区第×届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小区召开第×届业主大会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的公告》(上一届业委会负责)(3)推荐提名初步候选人发布公告《××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小区业主委员会产生办法》(公示7日)。

(4)确定初步候选人。

对推荐、自荐名单进行初审,审定后,确定初步候选人,发布《××小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考察预告》(公示7日),征询业主和有关单位的意见。

(5)确定正式候选人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经过考察听取意见,由换届筹备组通过综合分析比较,按照不低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集体研究提出正式候选人建议名单,发布《××小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公示表》(公示7日)。

(6)公布业主大会各项文件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召开15日前发布公告(公示15日),公示文件包括:①《××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②《××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③《××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的公告》;④《××小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公示表》;⑤《××小区业主大会召开程序》。

换届选举业主主委员会选举大会流程

换届选举业主主委员会选举大会流程

换届选举业主主委员会选举大会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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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选举程序指南

业主委员会选举程序指南

业主委员会选举程序指南本文将详细介绍业主委员会选举的程序指南,为所有参与选举的业主提供明确的指导。

以下是选举程序的步骤及相关要点:一、确定选举时间和地点选举时间应提前通知所有业主,以确保最大程度的参与。

确定选举地点时,应考虑到业主的便利性和参与度。

二、选举程序的公示在选举前,业主委员会应将选举的程序和要点进行公示,以便所有业主了解和掌握选举流程。

三、候选人提名在公示期内,任何符合业主委员会组织章程要求的业主都有资格提名候选人。

提名的方式可以采用书面提名或现场提名的方式,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四、候选人宣讲和推介候选人宣讲的时间和地点应提前安排,并通知所有业主。

候选人可以在宣讲会上介绍自己的背景、资质和对业主委员会的愿景。

五、选举方式选举方式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或有记名投票,取决于业主委员会组织章程的规定。

为了确保公正和透明,应邀请监票人担任选举过程的监督。

六、选举结果的公示选举结果应当尽快公示,以便所有业主了解选举结果并参与下一步的工作。

七、选举结果的确认和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确认后,新业主委员会应尽快成立并开始履行职责。

新业主委员会成立时,应向所有业主发出正式通知,并与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沟通和协调。

八、任期和常规工作新业主委员会的任期通常为一年,届满后应重新举行选举。

业主委员会应根据组织章程的要求,按期组织会议、制定规章制度、管理共用资源和解决相关问题。

九、选举纠纷处理如果在选举过程中出现纠纷,应及时成立选举纠纷处理小组进行调解,确保选举公正合法。

如无法调解,应根据组织章程的规定,向相关部门或仲裁机构求助。

十、选举监督和总结选举结束后,应进行选举过程的总结和评估,以不断完善选举程序,并对选举进行监督,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通过本指南,我们希望能够为业主委员会选举提供一个清晰的程序指南,以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并为业主委员会的建设和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在选举过程中,建议所有业主积极参与,并对候选人进行理性评估和选择,以促进小区的和谐发展和共同利益的实现。

业主委员会换届程序

业主委员会换届程序

业主委员会换届程序业主委员会的委员会是有任期限制的,如果委会到了任期,需要卸任的,需要重新进⾏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代表业主进⾏活动。

那么,业主委员会换届程序是怎样的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业主委员会换届程序⼀、换届选举的前提。

业主委员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按要求组织召开业主⼤会进⾏换届选举:1、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60⽇前,应当召开业主⼤会会议进⾏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

2、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在任期内辞职的,应当在全体委员正式辞职的30⽇前召开业主⼤会会议进⾏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

(注:业主委员会应将组织换届选举的情况书⾯告知所在县、城区⼈民政府负责房产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房管部门”)。

)⼆、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

本届业主委员会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通知上应当载明业主委员会候选⼈报名的条件、⽅式、领取报名表的时间和地点等事项,报名时间为⼀般3-7⽇)。

三、候选⼈报名及公⽰会议材料。

业主委员会候选⼈报名(时间⼀般为3-7天),同时,公⽰下列材料:(⼀)《业主⼤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三)成⽴业主⼤会、⾸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办法;(四)选票(样本);(五)业主的总投票权数(即专有部分物业总建筑⾯积和业主总⼈数);(六)其他应当公⽰的材料。

四、验核候选⼈的业主⾝份及资格条件。

本届业主委员会依照规定对所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的业主⾝份和资格条件进⾏验核后,应将所有候选⼈的材料原件如实报送房管部门进⾏复核。

五、公布候选⼈名单。

本届业主委员会将符合条件候选⼈的相关材料在⼩区内公布3-7⽇,如业主在公布期间提异议的,需再次进⾏验核。

异议期满,产⽣正式候选⼈。

六、公⽰正式候选⼈名单。

本届业主委员会将正式候选⼈的相关材料在⼩区内公⽰3-7⽇。

七、发出召开业主⼤会的通知并公告相关材料。

本届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业主⼤会会议召开15⽇前将召开业主⼤会会议通知及以下材料在⼩区公告栏或其他显著位置公告。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指引[总]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指引[总]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指引一、成立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一)筹备组成员的条件和人数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由原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代表和居(村)民委员会代表组成换届选举筹备组五-七人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

居(村)民委员会代表担任筹备组组长,组织、协调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二)筹备组的成立程序1.申请和倡议1、由原业主委员会向新建县房管部门、新建县街道办事处提交《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申请书》2、由原业主委员会向居(村)民委员提交《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居(村)民委员在《倡议》上盖章确认同意成立。

2.公示经居(村)民委员会确认的《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在小区内张贴公示7日,告知全体业主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召开业主大会筹备组的事宜。

3.公示期内业主自荐《关于成立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公示期间,自荐参与筹备组成员的业主填写《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自荐表》,将表格送到居(村)民委员会或者《倡议》上指定的业主处。

4.筹备组的产生《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公示期满后,居(村)民委员会收到业主自荐表不超过规定的业主代表人数的,这些自荐的业主即成为筹备组成员。

超过规定的业主代表人数的,居(村)民委员会召集所有自荐人选举筹备组成员。

其中,自荐业主中是原业主委员委员的,可直接成为本次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成员。

业主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其工作人员参加筹备组的,应当书面委托。

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也可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直接推荐产生。

筹备组成员名单及简历应当自成立之日起7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示。

5.筹备组的确立筹备组填写《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备案表》,连同《关于成立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筹备组成员自荐表》和筹备组成员名单及简历复印件送物业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和房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流程图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流程图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流程图
向居委会提出申请公示《关于组建业主委员会 Nhomakorabea解筹备倡议》
筹备组成员自荐
直接确定或选举确定筹备组成员并公示
筹备组到居委、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未能成立
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名单的公告
确定表决事项、缺人业主人数及投票权数
公示《关于推荐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公示时间:七日
收集《也出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公事候选人名单和简历,同时公示《关于召开环节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大会的通知》,时间十五日。
召开业主大会,投票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
未获通过
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主任、副主任,公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时间五日
备案、刻章

上海市小区业委会换届流程

上海市小区业委会换届流程

上海市小区业委会换届流程
一、了解换届要求
1.换届条件
(1)业委会任期届满
(2)业主申请换届
2.相关法律法规
(1)《物业管理条例》
(2)上海市地方性法规
二、组织换届准备
1.成立换届筹备小组
(1)成员组成
(2)职责分工
2.制定换届计划
(1)时间安排
(2)预算规划
3.通知业主
(1)召开业主大会
①通知方式
②会议地点及时间(2)发布公告
①公告内容
②发布渠道
三、业主大会召开
1.会议准备
(1)会议材料准备
①业主名单
②业委会工作报告(2)会议场地布置2.会议进行
(1)会议主持(2)议程安排
①业委会工作总结
②新业委会成员选举
四、提名与选举
1.提名候选人
(1)自荐候选人(2)其他业主推荐
2.选举方式
(1)现场投票(2)电子投票
3.选举结果公布(1)统计选票(2)公布当选成员
五、成立新业委会
1.新业委会成员确认(1)成员名单确认(2)职责分配
2.交接工作
(1)资料交接(2)资金交接
六、换届后续工作
1.召开第一次会议(1)制定工作计划(2)确定工作重点
2.反馈与总结
(1)收集业主意见
(2)总结换届经验
3.信息备案
(1)向物业管理部门备案(2)更新业主信息系统。

业委会换届流程

业委会换届流程

业委会换届流程
业委会换届流程是指在物业管理期间,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新旧业委会成员的更替。

业委会换届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组织业主大会
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是换届流程的第一步,业主大会的组织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法》及相关有关规定,并由业主大会主席主持。

二、选举业委会成员
在业主大会上,要进行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法》的规定,业主大会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协议的规定,由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成员。

三、讨论业委会章程
在业委会成员选举完成后,业主大会应当研究制定业委会章程,明确业委会的职责和权限,以便更好的履行职责,保证公共利益。

四、宣布业委会换届
当新旧业委会成员全部就位,经过业主大会的讨论,如果同意新旧业委会成员的更替,那么业主大会就会宣布业委会换届,新旧业委会成员开始正式交接工作。

五、新旧业委会成员交接
新旧业委会成员交接是换届流程的最后一步,新旧业委会成员需要对物业管理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新旧业委会成员必须就物业管理期间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以便有效地处理。

以上就是业委会换届流程的大致内容,在实践中,业委会换届流程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以更好地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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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指引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
(一)筹备组成员的条件和人数
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由原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代表和居(村)民委员会代表组成换届选举筹备组七至十五人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

居(村)民委员会代表担任筹备组组长,组织、协调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二)筹备组的成立程序
1.申请和倡议
由原业主委员会向居(村)民委员会提交《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申请书》和《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居(村)民委员会在《倡议》上盖章确认同意成立。

2.公示
经居(村)民委员会确认的《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在小区内张贴公示7日,告知全体业主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召开业主大会筹备组的事宜。

3.公示期内业主自荐
《关于成立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公示期间,自荐参与筹备组成员的业主填写《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自荐表》,将表格送到居(村)民委员会或者《倡议》上指定的业主处。

4.筹备组的产生
《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公示期满后,居(村)民委员会收到业主自荐表不超过规定的业主代表人数的,这些自荐
的业主即成为筹备组成员。

超过规定的业主代表人数的,居(村)民委员会召集所有自荐人选举筹备组成员。

其中,自荐业主中是原业主委员委员的,可直接成为本次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成员。

业主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其工作人员参加筹备组的,应当书面委托。

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也可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直接推荐产生。

筹备组成员名单及简历应当自成立之日起7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示。

5.筹备组的确立
筹备组填写《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备案表》,连同《关于成立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筹备组成员自荐表》和筹备组成员名单及简历复印件送物业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备案。

居(村)民委员会同时发出《关于佛山市
住宅小区(大厦)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名单的公告》,在小区内张贴公示7日。

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协调解决。

筹备组将筹备组成员名单、简历及《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备案表》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

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60天内应当组织召开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大会。

6.筹备组职责
(1)起草本届业主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报告;
(2)确定业主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3)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4)确定新一届业委会候选人;
(5)做好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前款内容应当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并书面通知全体业主。

筹备组的会议材料等应妥善保管,并于本物业区域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后5日内移交业主委员会。

(三)决定表决事项、确认业主人数和投票权数
1.筹备组应决定业主大会的表决事项,下列(1)是必选事项,(2)~(10)是可选事项:
(1)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
(2)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修改《管理规约》;
(4)制定新的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5)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6)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7)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8)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9)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
(10)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2.确认业主人数和投票权数
筹备组向物业管理公司及原业主委员会索取业主资料,确认业主人数,确定每户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数。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向业主大会筹备组提供业主清册,并在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相应的人力、场地支持。

三、推选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书面承诺,自愿成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愿意在任期内积极为业主服务,保证公正廉洁、勤勉尽责,不随意辞职。

(二)发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的通知
筹备组发出《关于推荐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向全体业主征集候选人以及相关意见。

在公示期内,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业主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历表》,提供《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后退还)和房产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后退还)一起交给筹备组。

(三)候选人的产生
筹备组在公示期满后将收集到的名单和资料做好整理核实,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按照《佛山市物业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二十五条进行筛选。

筹备组将整理、核实过的候选人名单、简历表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示至投票表决通过该两份文件为止,并同时告知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形式和时间。

四、发出召开业主大会通知
在候选人名单和简历公示满7日后,筹备组填写好《关于召开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和业主大会的通知》,连同本“指引”中“筹备组职责”内容以及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

业主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记录并作出答复。

在公示期内,筹备组及时告知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并印刷好《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

五、召开业主大会,投票表决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等事项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或者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也可以采取集体讨论与书面征求意见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采用的投票方式必须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相一致。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必须符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业主和代理人应当签订《业主参加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托书》,代理人持业主委托书并根据委托内容进行投票表决,委托书应载明委托内容、委托期限、委托权限等内容。

首次业主大会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是否实行差额投票选举方式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并确定委员人数。

如果回收的选票未达到规定的票数,筹备组可以向镇(街道办)申请延期,继续回收选票,延迟时间一般不超过60天。

在延期内,筹备组应积极发动未投票的业主参与投票。

若业主大会按照上述流程仍未能通过的,应当按规定重新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提出成立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申请。

六、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业主委员会分工
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三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主任1人,副主任1~2人,以及其他职责人员。

七、公示表决结果
将业主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业主委员会名单及分工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示5日,业主有权查询相关材料。

八、备案、刻章
(一)备案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提交以下资料备案:
1.《佛山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申请表》;
2.业主大会的会议记录、会议决定和会议表决结果;
3.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名单及其基本情况、分工安排;
4.其他资料。

居(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加具意见后到区建设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区建设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上述材料后5日内发出备案回执。

业主委员会收到备案回执后,应将备案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

(二)刻章
业主委员会凭区建设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的备案回执,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印章,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印章应当标明业主委员会的届数。

附件:
1.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流程图
2.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申请书
3.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
4.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自荐表
5.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备案表
6.关于佛山市住宅小区(大厦)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筹备
组成员名单的公告
7.关于推荐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8.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历表
9.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10.关于召开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和业主大会的通知
11.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
12. 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承诺书
13.业主参加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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