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安全保密制度
档案保密安全工作制度

档案保密安全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保密安全工作,保障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保密安全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全面管理、责任到人、失泄密必究的原则。
第三条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保密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保密职责,确保档案保密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档案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能力。
第五条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的保密等级和重要性,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档案馆、档案室、档案部门和从事档案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二、档案保密安全责任第七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档案保密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档案保密安全负总责。
第八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保密工作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岗位的档案保密安全工作。
第九条档案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对因工作需要在接触档案过程中知晓的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予以保密。
第十条保密工作人员应定期对档案保密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一条保密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档案保密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能力。
三、档案保密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保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的保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实行分类管理。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制度,严格审查查阅人员的资格和查阅范围,做好查阅登记和归还确认工作。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归档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及时归档。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销毁制度,对超过保密期限或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
第十六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档案安全事故的能力。
四、档案保密安全措施第十七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档案库房的安全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霉、防磁等设备。
档案的安全和保密管理制度

档案的安全和保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护档案的安全和保密,促进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化,制定本制度。
二、内容1. 档案的安全管理(1)档案存储的安全管理1、档案室的绝对安全保证,只有经过特殊授权的人员才能进入档案室。
2、建立档案室进出登记制度,对进出人员进行严格管理。
3、保证档案室内环境条件的合适,包括温度、湿度、灯光等。
4、定期对档案室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2)档案传递与交接的安全管理1、所有档案在传递过程中都要经过严格的保护措施,包括密封、封送等。
2、建立档案传递与交接的登记制度,记录传递与交接过程中的所有细节。
3、确保所有参与档案传递与交接的人员都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3)档案的断裂管理1、对于断裂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复或者复制,保证档案内容的完整性。
2、明确规定哪些档案可以进行修复,哪些不可以,以及修复的具体方式和方法。
2. 档案的保密管理(1)档案的文件分类与等级的确定1、根据档案内容,对档案进行分类和等级的确定,确定不同档案的保密级别。
2、对于不同保密级别的档案,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
(2)档案的保密措施1、对于绝密档案,采取更加严格的保密措施,包括密封、封锁、限制查阅等。
2、对于机密档案,采取一定的保密措施,包括限制查阅、定期检查等。
(3)档案的安全传输1、对于需要传输的档案,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确保档案在传输过程中不泄露。
2、对于远程传输,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包括加密、密封、加锁等。
(4)档案的安全销毁1、对于已经无用的档案,采取安全的销毁方法,包括碎纸机、烧毁等。
2、对于涉密档案的销毁,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确保档案内容不会外泄。
三、监督与检查1. 对档案的安全管理和保密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建立档案的安全管理和保密管理的台账,对每一次检查的结果进行详细记录。
3. 对于发现问题的部门或个人,进行及时的惩戒或者奖励,激励大家认真负责地做好档案的安全管理和保密管理工作。
档案资料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档案资料的安全保密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与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档案资料安全保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人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资料的收集应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收集的档案资料应按照分类、编目、归档等要求进行整理,建立档案资料目录。
第六条档案资料整理过程中,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三章档案资料的保管第七条档案资料应按照规定存放于专用档案室,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第八条档案室的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安全措施。
第九条档案资料应按照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存放,定期进行盘点和检查。
第十条严禁将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特殊情况需带出时,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档案资料的利用第十一条档案资料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的原则。
第十二条利用档案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复制、摘抄、拍照或传播。
第十三条保密档案资料利用时,应采取保密措施,确保档案资料安全。
第五章档案资料的销毁第十四条档案资料达到保管期限或失去保存价值时,应按规定进行销毁。
第十五条销毁档案资料前,应进行审核,确保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六条档案资料销毁应采用焚毁、化浆、粉碎等方式,确保档案资料无法恢复。
第十七条销毁档案资料时,应有人监销,并做好记录。
第六章保密责任第十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负总责。
第十九条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资料。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资料泄露、丢失、损毁等后果的,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本单位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保密管理制度(5篇)

档案保密管理制度一、档案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企业各门类档案本身具有机要性质,因此,档案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手续,严格遵守保密十条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凡是利用档案,必须经档案人员提供,任何人不得直接动用。
三、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按照档案借阅制度办理手续,限期使用,按期返还,返还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四、利用绝密、____档案以及引进技术资料、科研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新产品、新工艺等技术文件材料,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的,严禁提供利用。
五、外单位查阅档案,需持介绍信经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
复制档案和外供图纸和技术文件,统一由公司档案信息中心严格按照审批手续提供,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外供。
对于擅自向外转借、提供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等档案材料者,必须追查责任,对于严重损害国家和我公司利益者,要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六、停产或已生产完毕的产品图纸和技术文件材料以及其他经鉴定审批拟销毁的档案资料,统一按公司下文件由公司档案信息中心____回收,统一销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处理或自行销毁。
七、发现有关____事件,应立即报告,及时追查。
八、不允许传抄、自行翻印____文件和带密级的档案材料。
九、不允许将____文件带回家中和到领导办公室随意翻阅文件。
严禁携带____文件、档案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十、单位领导和保密小组要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严防失密、____发生。
档案保密管理制度(2)是指组织或单位为保护机密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规定的一套制度性文件,旨在保障档案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靠性,防止档案泄露或遭到非法篡改。
档案保密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分类管理制度:确定档案的密级分类和保密级别,按照不同级别确定其保密程度和管理要求。
2. 访问权限控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访问权限,并建立档案查阅、复制、转借等权限管理制度,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机密档案。
档案安全保密制度

档案安全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和档案利用人员,都必须认真执行《保密法》及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增强保密观念,遵守保密制度,尽职尽责地做好档案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2.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借阅制度,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和借阅审批手续。
3.档案室要有严格的登记和管理制度。
来人查阅档案,要在档案人员的指导下查阅,不得个人自行查找,归还档案要检查,防止抽掉、篡改档案内容。
4.档案人员要严守保密制度,不得向任何人随便谈论档案的内容,不得私自将秘级以上档案带出办公室给无关人员阅读,不得为个人需要摘引秘级以上档案内容。
5.档案管理人员向借阅档案者提供、出具有关证明时,一定要以档案材料原始记载为依据,并盖档案室印章,不得弄虚作假出假证。
拟向外提供的某些档案原始材料,一定要向主管领导或人事、组织部门请示后再作决定,严防泄密。
6.档案库房明显处要有安全防火设备,禁止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和私人物品带入库房。
7.档案室的门窗、卷柜必须牢固,下班时门窗、档案箱必须锁好,经检查后方可离开。
如发现可疑迹象,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和保卫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8.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档案库房。
为确保档案的安全,要做到人离档案室,随时关门窗。
9.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规章制度,档案人员如因玩忽职守,造成档案失密、泄密,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档案安全信息保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档案信息安全管理,确保档案信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档案信息,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等。
第三条档案信息保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保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信息保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 分类管理:根据档案信息的密级、涉密程度和重要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3. 责任明确:明确档案信息保密责任人,落实保密责任。
4. 防范为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5. 严格保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加强保密教育和培训。
二、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档案信息保密工作。
第五条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档案信息保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信息保密工作,明确保密责任,落实保密措施。
三、档案信息保密范围第七条以下档案信息属于保密范围:1. 国家秘密档案信息;2. 商业秘密档案信息;3. 个人隐私档案信息;4. 其他需要保密的档案信息。
第八条保密档案信息按照涉密程度分为以下等级:1. 绝密:泄露后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档案信息;2. 机密:泄露后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档案信息;3. 秘密:泄露后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损害的档案信息;4. 内部信息:不宜对外公开的档案信息。
四、档案信息保密措施第九条档案信息保密措施包括:1. 保密标识:在档案信息上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2. 保密制度:建立健全档案信息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责任;3. 保密设施:配备必要的保密设施,如档案柜、保险柜等;4. 保密培训:定期对档案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5. 保密检查:定期对档案信息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档案信息传递、使用和销毁应遵循以下规定:1. 传递:传递保密档案信息应使用规定的保密载体,采取保密措施;2. 使用:使用保密档案信息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扩大范围;3. 销毁:销毁保密档案信息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信息安全。
档案安全保密制度4篇

档案安全保密制度篇1为维护档案的安全,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档案安全、保密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忠于职守,增强安全保密观念,认真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
(二)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档案保密范围的规定,不得擅自传播有关保密档案的内容。
(三)档案的密级由归档文件整理单位根据有关文件确定,综合档案馆(室)进行复核。
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保密法》和有关法规办理。
(四)查阅、摘抄、复印密级档案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妥善保管好摘抄记录和复制件,使用完毕后,由综合档案馆(室)收回销毁。
(五)为确保档案的安全,档案馆(室)内禁止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库房内会客和接待非档案工作人员。
(六)认真贯彻执行“八防”方针建立档案管理责任制,定期检查库房,发现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七)每天工作完毕后,必须把取出的档案材料及时放入档案柜内,不得放在桌上或随意堆放,下班前要检查门、窗,切断电源、水源,保证安全。
档案安全保密制度篇2一、档案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和《档案法》,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维护档案安全。
二、档案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项程序。
三、全单位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对机密、绝密档案应实行全程有效监控,在接收、登记时应注明“机密、绝密”字样,和普通文件分开立卷,单独存放,特殊管理。
四、各类档案一般不准借出。
对确实需要借出的,须经有关领导批准,严格履行借阅手续。
1、对机密、绝密档案的科技档案,要严格把握审批程序,不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借阅、抄录、复印和描绘。
经批准抄录、复印的材料应及时销毁,严防遗失。
2、借出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妥善保管,严禁转借他人。
五、档案工作人员要增强保密意识,遵守保密纪律,不传不说不问机密档案的内容,不随身携带机密档案材料。
六、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销毁档案。
七、加强档案室的安全保护工作1、档案室应自成区域。
档案工作保密工作制度

档案工作保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工作的保密工作,确保党和国家机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工作保密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设防、突出重点、严格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可用。
第三条各级档案部门要认真履行保密职责,加强对档案保密工作的领导,确保档案工作保密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四条档案工作保密工作适用于各级国家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
第二章保密等级和范围第五条档案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第六条下列档案资料应当确定为绝密级:(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泄露可能导致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档案;(二)涉及国家重大机密,泄露可能导致国家重大利益受损的档案;(三)其他应当确定为绝密级的档案。
第七条下列档案资料应当确定为机密级:(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泄露可能导致国家安全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档案;(二)涉及国家重要机密,泄露可能导致国家重要利益受损的档案;(三)其他应当确定为机密级的档案。
第八条下列档案资料应当确定为秘密级:(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泄露可能导致国家安全和利益受到损害的档案;(二)涉及国家一般机密,泄露可能导致国家一般利益受损的档案;(三)其他应当确定为秘密级的档案。
第三章保密管理措施第九条档案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保密管理岗位,明确保密管理职责,加强对档案保密工作的管理。
第十条档案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档案保密管理制度,制定档案保密工作规程,明确档案的收、存、借、阅、销毁等环节的保密措施。
第十一条档案部门应当加强档案保管设施的建设,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可用。
第十二条档案部门应当定期对档案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档案保密工作的落实。
第十三条档案部门应当加强对档案利用者的管理,对利用档案的人员进行审查,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第四章保密工作责任第十四条各级档案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档案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档案保密工作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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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安全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和档案利用人员,都必须认真执行《保密法》及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增强保密观念,遵守保密制度,尽职尽责地做好档案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2.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借阅制度,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和借阅审批手续。
3.档案室要有严格的登记和管理制度。
来人查阅档案,要在档案人员的指导下查阅,不得个人自行查找,归还档案要检查,防止抽掉、篡改档案内容。
4.档案人员要严守保密制度,不得向任何人随便谈论档案的内容,不得私自将秘级以上档案带出办公室给无关人员阅读,不得为个人需要摘引秘级以上档案内容。
5.档案管理人员向借阅档案者提供、出具有关证明时,一定要以档案材料原始记载为依据,并盖档案室印章,不得弄虚作假出假证。
拟向外提供的某些档案原始材料,一定要向主管领导或人事、组织部门请示后再作决定,严防泄密。
6.档案库房明显处要有安全防火设备,禁止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和私人物品带入库房。
7.档案室的门窗、卷柜必须牢固,下班时门窗、档案箱必须锁好,经检查后方可离开。
如发现可疑迹象,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和保卫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8.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档案库房。
为确保档案的安全,要做到人离档案室,随时关门窗。
9.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规章制度,档案人员如因玩忽职守,造成档案失密、泄密,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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