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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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吉林省吉林市职业技能认定考评员考核试题答案汇编

2024年吉林省吉林市职业技能认定考评员考核试题答案汇编

2024年吉林省吉林市职业技能认定考评员考核试题答案汇编1、判断题(共280题)1. 考评员在评定成绩时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

答案:(√)2. 申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均应缴纳鉴定费用。

答案:(×)3. 我国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国家劳动就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答案:(√)4. 加强对现有职业构成进行分析与研究,科学地进行职业分类,规范现有职业的名称、定义,明确从业人员的职责、任务已成为社会和经济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

答案:(√)5. 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要与就业制度、职业培训以及企业劳动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相衔接。

答案:(√)6. 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需要具有与所鉴定职业(工种)及其等级相适应的考核场地、设备、检测仪器和起初设施等。

答案:(√)7. 决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制定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答案:(×)8. 我国现行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国家证书制度的主体。

答案:(√)9. 科学的职业分类是对劳动力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的基础。

答案:(√)10. 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内容应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反映具体职业对从业人员的现实要求。

答案:(√)11. 职业具有目的性、社会性、稳定性、规范性和群体性的特征。

答案:(√)12. 操作技能考核试卷是根据本职业本等级《操作技能考核内容目录表》和《操作技能鉴定要素细目表》组合形成。

答案:(×)13. 为了提高我国职业技能标准水平,逐步与国际接轨,我国在一些重要的职业(工种)实现职业资格证书的国际双边、多边互认。

答案:(√)14. 试卷的整体构成与试卷的选择是按照以考核目标要求和实际考核需要为基础的试卷模板来确定的。

答案:(×)15. 职业技能鉴定测量学基础对命题工作在命题步骤与试题编制方面的要求是建立专门的组卷模型和试卷模版。

答案:(×)16. 试卷将职业技能鉴定的目标以某种方式转换为一个试题集合。

职业资格证书收费及其资料

职业资格证书收费及其资料

主题:证书1
◆全国职业资格认证中心的证书报价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网
()
职业等级对外价格内部价格
初级(助级) 4000元 3800元
中级(师级) 4200元 4000元
高级 5500元 5200元
关于全国职业技能鉴定统一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地考试机构、培训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职业教育法》的要求,为了规范价格行为,稳定职业技能鉴定市场价格总水平,提高职业资格认证和教学质量,保护考生和考核培训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特制定全国统一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指导价格。

具体的收费标准如下:
一、高级师级(相当于国家一级):报名费10元、认证费260元、考试费400元、论文指导与答辩费700元,培训费1980元。

合计3350元。

二、师级(相当于国家二级):报名费10元、认证费160元、考试费240元、论文评审费200元,培训费1580元。

合计2190元。

三、助理师级(相当于国家三级):报名费10元、认证费130元、考试费200元,培训费1280元。

合计1620元。

书籍、资料费另计,按实收取。

特此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9.11.22•【字号】吉人社函字〔2019〕182号•【施行日期】2019.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字〔2019〕182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中直驻省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要求,进一步推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通知如下:一、考核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从事《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种目录》(附件1)技术工种工作的工勤人员,国家另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申报(一)申报条件1.初级工:在编且已在技术岗位工作。

2.中级工:工作年限满10年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合格。

3.高级工:工作年限满20年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合格。

4.技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合格满3年。

5.高级技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技师技术等级考核合格满3年。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突破工作年限和考核合格年限要求申报考核,但不能越级申报。

1.在省部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荣誉称号。

2.在技术创新、发明中取得成果,并具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

3.荣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称号。

4.荣获记功及以上奖励或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档次(该条破格条件仅限使用一次)。

(三)工作年限及技术等级考核合格年限计算到2019年末。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评估规程(试行)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评估规程(试行)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评估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2.10.12•【字号】吉人社规〔2022〕7号•【施行日期】2022.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评估规程(试行)的通知吉人社规〔2022〕7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相关单位:现将《吉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评估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遵照落实。

附件:1.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技术评估标准2.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技术评估标准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10月12日吉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评估规程(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22〕14号)、《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0〕17号)、《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0〕9号)、《关于加强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1〕11号)、《关于持续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征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2〕78号)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评估规程。

一、工作流程(一)机构申报企业等用人单位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0〕9号)、《关于加强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1〕11号)要求,按隶属关系向省或市(州)人社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及备案材料。

2024年吉林省吉林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试题(全)

2024年吉林省吉林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试题(全)

2024年吉林省吉林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试题(全)1、判断题(共280题)1. 我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的是靠行业权威力量推行的管理模式。

答案:(×)2. 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基于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

答案:(√)3. 为了提高我国的职业技能标准水平,只需要全面实现与国际标准接轨就行,不需要结合国内外的劳动力市场情况。

答案:(×)4. 我国职业分类分为大、中、小三个部分。

答案:(×)5. 社会用户需要缴纳大量的费用才可以查询技能人才专家库信息。

答案:(×)6.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命题技术标准”,是职业技能鉴定的命题管理人员和命题内容专家必备的技术指南。

答案:(√)7. 73.社会进步与发展产生了劳动分工,劳动分工产生了职业。

答案:(√)8. 确定职业技能命题步骤时,最主要的是考虑命题步骤的完整性与稳定性。

答案:(×)9. 编码是为便于检索每一职业类别而赋予的数字代码。

答案:(√)10. 试卷管理的每个环节都不能疏漏,都应建立以责任制为基础的质量控制制度。

答案:(√)11. 职业技能的判断以是否与就业活动相关来界定。

答案:(√)12.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实行委员聘任制。

答案:(√)13. 认识层次可以划分为应知、理解、应用三个层次。

答案:(×)14. 通用职业考评人员证卡由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

答案:(√)15. 考评人员经鉴定实施单位同意可跨职业、等级和类别承担考评活动。

答案:(×)16. 模块化命题技术由职业活动结构化、实践操作可行性和考核内容具体化组成。

答案:(×)17. 我国的职业结构在 21 世纪初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涌现出一批新的职业。

18. 考试现场须张贴考场分布、考场编号、考试职业种类等示意图以及考场规则和考生须知。

答案:(√)19. 职业技能的养成与知识的学习完全相同。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特别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特别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特别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布部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09.06.22【实施日期】2009.06.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特别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劳动人事局、财政局,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吉财社〔2009〕237号)和《关于印发吉林省实施百万特别职业培训工程方案的通知》(吉人社培字〔2009〕40号)要求,针对当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中存在培训针对性不强、管理不规范、监管措施不到位、个别地方骗取挪用补贴资金等突出问题,为提高培训质量,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使用效益,现就进一步规范特别职业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各地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通过招投标方式认定承担各类培训任务的培训单位。

各地要根据《承担吉林省百万特别职业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条件》(见附件),组织专家制定和公布本地区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认定标准及认定程序。

在招投标过程中,要建立专家评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就业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参与认定的机制,要对申请承担培训任务的各类培训机构的办学资金、设备设施、教学实训场地、教学计划大纲、师资状况等进行重点考察。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应建立培训机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定期对所属培训机构开展的特别职业培训情况、资料存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向社会发布经确定的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名单。

各地要按年度对拟确认承担培训任务的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各地2008年年底前认定的培训机构,要按照新确定的定点培训机构标准重新组织认定。

2024年吉林省吉林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通用试题最全解析版

2024年吉林省吉林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通用试题最全解析版

2024年吉林省吉林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通用试题最全解析版1、判断题(共280题)1. 试题是试卷的基本构成,因此试卷的质量直接影响试题的质量。

答案:(×)2. 行政督查主要是指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对下级指导中心、鉴定所(站)和考评人员实施考核鉴定的过程进行质量督导。

答案:(×)3. 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可以根据个人经验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评审。

答案:(×)4. 行业部门(集团公司)可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提出本行业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职业(工种)范围和资格要求以及相应的政策。

答案:(×)5. 申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均应缴纳鉴定费用。

答案:(×)6. 各省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只能在本省内有效,只有参加全国统考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在全国有效。

答案:(×)7. 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按职业(工种)分别设立专业委员会,并组建地区(行业)分会。

答案:(×)8. 职业技能的特点之一是,各种职业的性质及其技能形式没有差别,但职业本身有高低贵贱之分。

答案:(×)9.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是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具体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考试和考核场所。

答案:(×)10. 组合操作技能考核试卷首先要根据《操作技能鉴定要素细目表》确定鉴定范围。

答案:(×)11. 统一组织形式职业技能鉴定是指命题标准和水平具有一致性的鉴定形式。

答案:(×)12. 职业分类的重要意义之一体现在其是完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基础工作。

答案:(√)13. 考评人员的工作流程是:接受考评任务和考前培训-实施知识和技能考评-评审鉴定结果与总结考评工作及建议。

答案:(×)14. 持有普通证书的人员,如果需要境外就业,要申请换发新的中英文对照的证书编码。

答案:(×)15. 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对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和职业技能标准进行了细化和量化。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持续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征集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持续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征集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持续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征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2.06.17•【字号】吉人社函〔2022〕78号•【施行日期】2022.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关于持续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征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2〕78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22〕14号)、《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事项办理指南(试行)〉和〈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的函》(人社职司便函〔2021〕57号)等要求,现就持续开展我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征集工作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一)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主要从以下范围进行征集:1.行业组织,包括行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学会等。

2.院校,包括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设有应用学科的本科院校。

3.经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已面向内部职工开展自主评价的企业。

4.设有代表性培训职业(工种)、社会影响力较强、培训人数较多的社会培训机构。

5.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事业单位、未与政府部门脱钩的社会团体)不能申报。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1)申请机构及法定代表人在培训评价领域有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2)社会团体、民营非企业等3年内民政部门年审不合格;(3)社会团体、民营非企业在民政部门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中;(4)企业3年内在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内;(5)申请机构在人才评价领域有不良记录。

(二)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吉林省内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人才培养培训服务为主要工作职责,具备登记或批准的培训或评价相关业务范围,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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