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精品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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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课件PPT

03
考虑灯具的安装方式和 固定件,确保灯具安装 牢固、稳定。
04
预留检修口或检查门, 方便后期维护和更换灯 具。
照明灯具的维护与管理
01
02
03
04
定期检查灯具的外观和性能, 确保灯具工作正常。
及时更换损坏或老化灯具,保 持照明系统的完好性。
定期清理灯具表面和内部,保 持灯具的清洁和散热效果。
建立维护档案,记录灯具的维 护和更换情况,方便后期管理
通过明确的指示和照明,该系统有助 于提高疏散速度,减少恐慌和混乱, 确保人员尽快撤离。
系统的工作原理
电源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 电源通常采用独立的紧急备用电 源,如铅酸蓄电池或锂电池,以
确保在断电时能够继续工作。
控制逻辑
系统通过控制逻辑电路实现自动切 换,在紧急情况下自动点亮应急照 明灯具并改变疏散指示标牌的方向 或状态。
每个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设备均 配备独立的控制装置,可独立响
应火灾等紧急情况。
控制设备的选择与配置
选择标准
根据建筑物的规模、用途、结构和消防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 控制设备,确保系统稳定可靠。
配置要求
根据建筑物的实际布局和疏散路线,合理配置控制设备的位置和数 量,确保系统能够快速响应紧急情况。
备用电源配置
04
CATALOGUE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联动控制
控制方式与原理
集中控制方式
通过消防控制中心对所有应急照 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进行集中控制 ,实时监测并快速响应火灾等紧
急情况。
区域控制方式
根据建筑物的不同区域或防火分 区设置控制分中心,实现局部区 域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
独立控制。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课件ppt(45张)

• 发生火灾时,应急照明控制器接收到消防联动信 号后,下发控制命令至消防应急灯具,控制应急 照明配电箱和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状态,提供 照明和疏散。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课件(PP T45页)
• 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正常工作状态时,市 电接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用于正常工作和电 池充电,通过各防火分区设置的应急照明分配 电装置将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输出提供给消防 应急灯具。
三、系统的工作原理
• 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正常工作状态时,市 电通过应急照明配电箱为灯具供电,用于正常 工作和蓄电池充电。
• 发生火灾时,相关分区内的应急照明配电箱动 作,切断消防应急灯具的市电供电线路,灯具 的工作电源由灯具内部自带的蓄电池提供,灯 具进入应急状态,提供照明和疏散。
• 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正常工作状态时,市电通 过应急照明配电箱为灯具供电,用于正常工作和 蓄电池充电。应急照明控制器通过实时监测消防 应急灯具的工作状态,实现灯具的集中监测和管 理。
• 发生火灾时,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供电电源由 市电切换至电池,集中电源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通过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供电的消防应急灯具 也进入应急工作状态,提供照明和疏散。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课件(PP T45页)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课件(PP T45页)
•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正常工作状态时,市电接入应急 照明集中电源,用于正常工作和电池充电,通过各防火 分区设置的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将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 输出提供给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控制器通过实时监 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和消防应急 灯具的工作状态,实现系统的集中监测和管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课件(PP T45页)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课件(PP T45页)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课件(PP T45页)
• 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正常工作状态时,市 电接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用于正常工作和电 池充电,通过各防火分区设置的应急照明分配 电装置将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输出提供给消防 应急灯具。
三、系统的工作原理
• 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正常工作状态时,市 电通过应急照明配电箱为灯具供电,用于正常 工作和蓄电池充电。
• 发生火灾时,相关分区内的应急照明配电箱动 作,切断消防应急灯具的市电供电线路,灯具 的工作电源由灯具内部自带的蓄电池提供,灯 具进入应急状态,提供照明和疏散。
• 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正常工作状态时,市电通 过应急照明配电箱为灯具供电,用于正常工作和 蓄电池充电。应急照明控制器通过实时监测消防 应急灯具的工作状态,实现灯具的集中监测和管 理。
• 发生火灾时,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供电电源由 市电切换至电池,集中电源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通过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供电的消防应急灯具 也进入应急工作状态,提供照明和疏散。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课件(PP T45页)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课件(PP T45页)
•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正常工作状态时,市电接入应急 照明集中电源,用于正常工作和电池充电,通过各防火 分区设置的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将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 输出提供给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控制器通过实时监 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和消防应急 灯具的工作状态,实现系统的集中监测和管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课件(PP T45页)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课件(PP T45页)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集成化解决方案
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与其他消防设施进行集成,形成一体化的解决方案,提高整体协同作战能力。
06
结论
CHAPTER
输入 标题
02
01
04
03
系统总结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为人员疏散和逃生提供重要指引,对于保障人员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系统的安装和维护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应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案例三
案例分析
05
系统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方案
CHAPTER
由于长期使用或维护不当,部分设备可能存在老化现象,导致性能下降或故障。
设备老化
在某些情况下,设备的安装位置可能不利于快速疏散,例如被其他物品遮挡或安装在过高或过低的位置。
安装位置不当
疏散指示的标识和灯光可能不够明显或易混淆,导致人员在紧急情况下无法快速识别正确的疏散路径。
在安装或更换设备时,进行系统兼容性测试,确保不同设备之间的协调运行。
改进方案
未来发展方向
智能化技术应用
利用物联网、传感器等技术,实现设备的远程监控和智能管理,提高系统的自动化水平。
人性化设计
优化设备外观和指示方式,使其更符合人的视觉习惯和心理需求,提高疏散效率。
绿色环保材料
采用环保材料和节能技术,降低系统运行过程中的能耗和环境影响。
日常维护与保养
VS
记录与报告
详细描述
对维护和保养工作进行记录,并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总结词
日常维护与保养
04
系统应用与案例分析
CHAPTER
大型公共场所,人员密集,需要快速、准确地指引疏散路线。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徐涛ppt课件

外表亮度和光通量 符合要求; 低温实验后,系统的应急任务时间不应小于90min,且
不小于标称的应急任务时间
恒定湿热实验、低温实验、高温实验
9、充、放电耐久实验
延续10次使试样进展完全充电后转入应急形状直至过 放电维护启动。记录首、末次放电时间。
系统应完成10次“完全充电→放电终止→完全充电〞 循环的充电、放电过程。末次放电时间不应低于初次 放电时间的85%
使试样转入应急形状,直至过放电维护启动,在此瞬间 丈量电池的端电压,并察看试样能否重新启动,再丈量 静态泄放电流。对运用免维护铅酸电池的应急照明集中 电源型灯具,还应在应急形状下丈量电池的放电电流 〔启动电流除外〕。
使试样的充电回路短路〔不接入电池〕,接通主电源, 检查缺点指示灯的形状,24h后丈量其内部元件的外表 温度。重新安装电池,检查试样的任务情况。
〞循环的充电、放电过程。末次放电时间不应低于初 次放电时间的85% 。 绝缘性能 系统内各设备的主电源输入端与壳体之间的绝缘电 阻不应小于50MΩ,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壳体 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Ω。
三、实验
1、防护等级实验
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应有防护等级要求,外壳防护等 级不应低于GB 4208-2020规定的IP30要求
a〕 对于仅用绿色或红色图形、文字构成标志信
息的标志灯,在其图形、文字上均匀选取10点进展丈
量;
b〕 对于双面指示的标志灯,分别丈量两个面的
外表亮度。
3、根本功能实验
在主电形状转入应急形状下立刻丈量照明灯的光通 量; 放电80min后立刻丈量照明灯在应急形状时的光通量。
切断自带电源型的主电源,使其处于应急形状,检查 灯具的任务情况。
9、高温实验
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2h~4h后放入高温实验 箱中,接通电源,使其处于主电任务形状。
不小于标称的应急任务时间
恒定湿热实验、低温实验、高温实验
9、充、放电耐久实验
延续10次使试样进展完全充电后转入应急形状直至过 放电维护启动。记录首、末次放电时间。
系统应完成10次“完全充电→放电终止→完全充电〞 循环的充电、放电过程。末次放电时间不应低于初次 放电时间的85%
使试样转入应急形状,直至过放电维护启动,在此瞬间 丈量电池的端电压,并察看试样能否重新启动,再丈量 静态泄放电流。对运用免维护铅酸电池的应急照明集中 电源型灯具,还应在应急形状下丈量电池的放电电流 〔启动电流除外〕。
使试样的充电回路短路〔不接入电池〕,接通主电源, 检查缺点指示灯的形状,24h后丈量其内部元件的外表 温度。重新安装电池,检查试样的任务情况。
〞循环的充电、放电过程。末次放电时间不应低于初 次放电时间的85% 。 绝缘性能 系统内各设备的主电源输入端与壳体之间的绝缘电 阻不应小于50MΩ,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壳体 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Ω。
三、实验
1、防护等级实验
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应有防护等级要求,外壳防护等 级不应低于GB 4208-2020规定的IP30要求
a〕 对于仅用绿色或红色图形、文字构成标志信
息的标志灯,在其图形、文字上均匀选取10点进展丈
量;
b〕 对于双面指示的标志灯,分别丈量两个面的
外表亮度。
3、根本功能实验
在主电形状转入应急形状下立刻丈量照明灯的光通 量; 放电80min后立刻丈量照明灯在应急形状时的光通量。
切断自带电源型的主电源,使其处于应急形状,检查 灯具的任务情况。
9、高温实验
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2h~4h后放入高温实验 箱中,接通电源,使其处于主电任务形状。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应急照明标志
包括出口指示标志、安全 出口指示标志等,用于引 导人员疏散。
应急照明控制模块
用于控制应急照明设备的 启动和关闭,以及接收消 防控制中心的指令。
疏散指示设备
疏散指示标志
包括疏散指示牌、疏散指 示灯等,用于指示疏散路 径和方向。
疏散广播系统
用于在紧急情况下向人员 发出疏散指令,并告知疏 散路径和方向。
系统评估
对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进行全面评估,了解其性 能和状况。
更新改造
根据系统评估结果,对系统进行必要的更新改造,提 高其性能和可靠性。
升级换代
根据技术发展情况,及时对系统进行升级换代,确保 其技术先进性和安全性。
05
案例分析
某大型商场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商场规模
该商场是一个大型购物中心,拥有多个楼层和商铺,日均客流量大。
系统的重要性及应用领域
重要性
在紧急情况下,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 系统能够提供必要的照明和指示,帮 助人员快速、有序地疏散,减少人员 伤亡,保障生命安全。
应用领域
广泛应用于住宅、办公楼、商场、酒 店、学校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系统的发展历程与趋势
发展历程
早期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比较简单,主要依靠手动开关控制。随着科技的发展, 现代的系统已经实现了智能化控制,能够自动检测紧急情况并启动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清洁保养
对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进行 清洁保养,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
态。
更换灯泡
及时更换损坏的灯泡,确保照明 效果良好。
故障诊断与排除
故障识别
及时发现系统故障,并进行初步判断。
故障定位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PPT解读版

• A 型消防应急灯具 A type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 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额定工作电压均不大于DC36V的消防应急灯具。
•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luminaire
− 为人员疏散和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的场所提供照明的灯具。
• 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fire emergency indicating luminaire
− 额定输出电压不大于 DC36V 的应急照明配电箱。
二、术语(续)
•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centralizing power supply for fire emergency luminaries
− 由蓄电池储能,为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的电源装置。
• A 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A type centralizing power supply for fire emergency luminaries
4.6安全出口外面及附近区域、连廊的连接处两端;
4.7屋顶直升机停机坪的途径;
4.8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
、值守的区域。
3.2 灯具-标志灯
3.2.7标志灯应设在醒目位置,应保证人员在疏散路径的任何位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任何位置都能看到标志灯。 3.2.8出口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系统设置应急照明控制器,由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控制并显示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及其配 接的消防应急灯具工作状态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 非集中控制型系统 non-central controlled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system
− 系统未设置应急照明控制器,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分别控制其配接消防应急灯具工作状 态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 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额定工作电压均不大于DC36V的消防应急灯具。
•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luminaire
− 为人员疏散和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的场所提供照明的灯具。
• 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fire emergency indicating luminaire
− 额定输出电压不大于 DC36V 的应急照明配电箱。
二、术语(续)
•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centralizing power supply for fire emergency luminaries
− 由蓄电池储能,为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的电源装置。
• A 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A type centralizing power supply for fire emergency luminaries
4.6安全出口外面及附近区域、连廊的连接处两端;
4.7屋顶直升机停机坪的途径;
4.8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
、值守的区域。
3.2 灯具-标志灯
3.2.7标志灯应设在醒目位置,应保证人员在疏散路径的任何位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任何位置都能看到标志灯。 3.2.8出口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系统设置应急照明控制器,由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控制并显示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及其配 接的消防应急灯具工作状态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 非集中控制型系统 non-central controlled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system
− 系统未设置应急照明控制器,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分别控制其配接消防应急灯具工作状 态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ppt课件

(12)疏散指示标志灯,一般设在距地面不超过1m的墙
上。在该范围内符合人们行走的习惯,容易发现目标,
利于疏散。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疏散指示标志灯,千万
不可设在顶棚吊顶上,因为火灾时烟雾流极易积聚,遮
挡光线,使地面照度达不到设. 计要求。
17
(一)应急照明灯具的设置要求与功能指标
2.应急照明的功能指标 (1)应牢固、无遮挡,状态指示灯正常。
人员密集场所,如 展览厅、多功能厅、 餐厅、营业厅和危 险场所、避难层等
不少于正常照明的 最低照度
配电室、消防控制 室、消防泵房、发 电机室、蓄电池室; 火灾广播室、电话 站、楼宇自动化系 统中控室以及其他 重要房间
.
12
(一)应急照明灯具的设置要求与功能指标
1.应急照明灯具的设置要求 (7)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90 min,且 不小于灯具本身的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8)消防应急照明灯规格型式应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
①Ⅰ型标志灯内所装光源的数量不宜少于两个;
②疏散标志灯安装在地面上时,长宽比可取区1:1或2:1,
长边最小尺寸不宜少于40cm。
.
13
表3-13 应急照明灯规格标准
类别
Ⅰ型 Ⅱ型 Ⅲ型 Ⅳ型
标志灯规格
长边/短边
采用荧光灯时的光 长边的长度(cm) 源功率(w)
色或损坏。不得使用强碱性溶剂擦拭灯具,容易造成灯
具部件强度降低和损坏。
.
24
(一)应急照明灯具的设置要求与功能指标
3.应急照明灯具清洁维护方法
(2)按下列方法切断正常供电电源,用秒表测量应 急状态的持续时间:
①自带电源型和子母电源型切断其主供电源;
②集中电源型切断其控制器主电源;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课件PPT(共 45张)

3、标志灯具的表面亮度 • 仅用绿色或红色图形构成标志的标志灯,
表面最小亮度不能小于50cd/㎡,最大不大 于300 cd/㎡(坎德拉)。 4、照明灯具的光通量 • 应急状态下的光通量不能低于其标称的光 通量,且不小于50lm(流明)。
5、系统自检 • 系统主电持续工作48h后每隔(30±2)d自动由主电工作状态
•
5、心情就像衣服,脏了就拿去洗洗,晒晒,阳光自然就会蔓延开来。阳光那么好,何必自寻烦恼,过好每一个当下,一万个美丽的未来抵不过一个温暖的现在。
•
6、无论你正遭遇着什么,你都要从落魄中站起来重振旗鼓,要继续保持热忱,要继续保持微笑,就像从未受伤过一样。
•
7、生命的美丽,永远展现在她的进取之中;就像大树的美丽,是展现在它负势向上高耸入云的蓬勃生机中;像雄鹰的美丽,是展现在它搏风击雨如苍天之魂的翱翔中;像江河的美丽,是展现在它波涛汹涌一泻千里的奔流中。
不应低于5.0LX; 4、对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
10.0LX。
•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 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 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 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 照度。
• 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 的上部或顶棚上;备用照明灯具应设置在 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
• 发生火灾时,应急照明控制器接收到消防联动信 号后,下发控制命令至消防应急灯具,控制应急 照明配电箱和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状态,提供 照明和疏散。
• 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正常工作状态时,市 电接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用于正常工作和电 池充电,通过各防火分区设置的应急照明分配 电装置将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输出提供给消防 应急灯具。
4、在人员密集的大型室内公共场所的疏散走道 和主要疏散线路上,设置的保持视觉连续的消 防应急标志灯具在安装时,箭头指示方向或导 向光流流动方向应与疏散方向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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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照明和 疏散指示系统设计
1
一、定义及供电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 3.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的系统,由各 类消防应急灯具及相关装置组成。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2.0.19 应急照明: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 应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 2.0.20 疏散照明:用于确保疏散通道被有效地辨认和使用 的应急照明。 2.0.21 安全照明:用于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 的应急照明。 2.0.22 备用照明:用于确保正常活动继续或暂时继续进行 的应急照明。
3.0.7 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在负荷
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6kV及以
上专用的架空线路供电。
3.0.4 下列电源可作为应急电源:
1 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
2 供电网络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的馈电线路。
3 蓄电池。 4 干电池。
5
电力电源 两路市电+柴油发电机
8
规范之间的差异
场所
GB50016
疏散走道
>1.0lx 3W
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
>5.0lx 8W
垂直疏散区域
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 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
>3.0lx 10.0lx
寄宿制幼儿园和小学的寝室、老年公寓 、医院等需要救援人员协助疏散的场所
应按照GB50016执行
GB50034 >1.0lx
适用负荷等级 一级荷中特别重要负荷
两路市电+外部第三电源 一级荷中特别重要负荷
两路市电
一级负荷
一路市电+柴油发电机 一级负荷
一路市电(架空)、两回 二级负荷 线路
注:1、现有许多建筑的做法是,有柴油发电机或独立于两路市电 的第三电源,将属于一级负荷的消防负荷带上; 2、不管哪种负荷等级负荷,也不管哪种情况的电力电源,建筑中 的疏散和疏散指示标志均需配置蓄电池。
除一类高层公共 外的其他高层公 共建筑
1. 建筑高度大 于24m的单层 公共建筑。 2. 建筑高度不 大于24m的其 他民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2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10.1.2 下列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 级负荷供电:
4 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5 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 3000个的体育馆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
>30
自动喷水系统 、避难层备用照明
>60
火灾暂时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
≥180
消火栓、消防泵及水幕泵 、防排烟设备、消防电梯
>180
7
二、照度要求 备用照明: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10.3.3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 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 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 明的照度。
>5.0lx >2.0lx
>5.0lx
9
三、应急照明的供电及时间 1、备用照明: 两路市电供电即可。设计中有采用一路市电+柴油发电机; 两路市电+柴油发电机。 根据规范要求,持续供电时间,也就是备用照明光源点亮 的时间为≥180min。 有的设计人员受到180min的潜意识影响,增加蓄电池供 电。 所有规范均未对备用照明提出设置蓄电池的要求。 若仅有一路电源,此时加上蓄电池是可行的。 注册消防工程师讲义明确了: 备用照明可采用普通灯具,并由双电源供电。
4
3.0.2 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电源发生故障时,
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GB50052) 3.0.3 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供电,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除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
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2 设备的供电电源的切换时间,应满足设备允许中断供
电的要求。
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 、电信和财
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 25L/s 的其他公共建筑。 10.1.3 除本规范第 10.1.1 和 10.1.2 条外的建筑物、储罐
(区〉和堆场等的消防用电,可按三级负荷供电。
还有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超高层建筑、特大型的公共建
筑,其供电应按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考虑。
2
名称
高层民用建筑 一类
住宅
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 (包括设置商业网点的住宅建筑)
二类
单层或多层 民用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 建筑高度不大 27m, 但不大 于27m的住宅 于54m的住宅建 建筑(包括设置 筑(包括设置商业 商业网点的住 网点的住宅建筑)。宅建筑)。
公共 建筑
1.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 建筑 2. 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 大于1000m2的商店、展览、电信、 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功能的 组合建筑 3. 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 4. 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和防灾指 挥调度建筑、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 建筑 5. 藏书超过l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
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应急照明联动控制 4.9.2 当确认火灾后,由发生火灾的报警区域开始,顺序 启动全楼疏散通道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系统 全部投入应急状态的启动时间不应大于5s。 注意: 从现行的规范中,大约有5个时间: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中6.3.5.5应 急照明配电箱在应急转换时应保证灯具在5s内转入应急工 作状态,高危险区域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大于0.25s。
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3.9.13各类消防用电设 备在火灾发生期间,最少持续供电时间应符合表13.9.13的规定:
消防用电设备名称
持续供电时间(min )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人工报警器、各种确认、通报手段
≥10
火灾应急广播
≥20
火灾疏散标志照明※
≥30※
水喷雾和泡沫灭火统、 CO2灭火和干粉灭火系统
10
2、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供电及时间 一路市电+蓄电池、两路市电+蓄电池 供电时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10.1.5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 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建筑高度大于 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 2 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m2 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半地下 建筑,不应少于1.0h; 3 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 注意其他规范和地方标准对此时间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 应遵守工程建设所在地的地方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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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及供电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 3.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的系统,由各 类消防应急灯具及相关装置组成。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2.0.19 应急照明: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 应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 2.0.20 疏散照明:用于确保疏散通道被有效地辨认和使用 的应急照明。 2.0.21 安全照明:用于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 的应急照明。 2.0.22 备用照明:用于确保正常活动继续或暂时继续进行 的应急照明。
3.0.7 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在负荷
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6kV及以
上专用的架空线路供电。
3.0.4 下列电源可作为应急电源:
1 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
2 供电网络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的馈电线路。
3 蓄电池。 4 干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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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源 两路市电+柴油发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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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之间的差异
场所
GB50016
疏散走道
>1.0lx 3W
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
>5.0lx 8W
垂直疏散区域
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 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
>3.0lx 10.0lx
寄宿制幼儿园和小学的寝室、老年公寓 、医院等需要救援人员协助疏散的场所
应按照GB50016执行
GB50034 >1.0lx
适用负荷等级 一级荷中特别重要负荷
两路市电+外部第三电源 一级荷中特别重要负荷
两路市电
一级负荷
一路市电+柴油发电机 一级负荷
一路市电(架空)、两回 二级负荷 线路
注:1、现有许多建筑的做法是,有柴油发电机或独立于两路市电 的第三电源,将属于一级负荷的消防负荷带上; 2、不管哪种负荷等级负荷,也不管哪种情况的电力电源,建筑中 的疏散和疏散指示标志均需配置蓄电池。
除一类高层公共 外的其他高层公 共建筑
1. 建筑高度大 于24m的单层 公共建筑。 2. 建筑高度不 大于24m的其 他民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2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10.1.2 下列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 级负荷供电:
4 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5 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 3000个的体育馆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
>30
自动喷水系统 、避难层备用照明
>60
火灾暂时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
≥180
消火栓、消防泵及水幕泵 、防排烟设备、消防电梯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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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照度要求 备用照明: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10.3.3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 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 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 明的照度。
>5.0lx >2.0lx
>5.0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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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急照明的供电及时间 1、备用照明: 两路市电供电即可。设计中有采用一路市电+柴油发电机; 两路市电+柴油发电机。 根据规范要求,持续供电时间,也就是备用照明光源点亮 的时间为≥180min。 有的设计人员受到180min的潜意识影响,增加蓄电池供 电。 所有规范均未对备用照明提出设置蓄电池的要求。 若仅有一路电源,此时加上蓄电池是可行的。 注册消防工程师讲义明确了: 备用照明可采用普通灯具,并由双电源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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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电源发生故障时,
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GB50052) 3.0.3 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供电,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除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
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2 设备的供电电源的切换时间,应满足设备允许中断供
电的要求。
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 、电信和财
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 25L/s 的其他公共建筑。 10.1.3 除本规范第 10.1.1 和 10.1.2 条外的建筑物、储罐
(区〉和堆场等的消防用电,可按三级负荷供电。
还有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超高层建筑、特大型的公共建
筑,其供电应按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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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高层民用建筑 一类
住宅
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 (包括设置商业网点的住宅建筑)
二类
单层或多层 民用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 建筑高度不大 27m, 但不大 于27m的住宅 于54m的住宅建 建筑(包括设置 筑(包括设置商业 商业网点的住 网点的住宅建筑)。宅建筑)。
公共 建筑
1.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 建筑 2. 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 大于1000m2的商店、展览、电信、 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功能的 组合建筑 3. 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 4. 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和防灾指 挥调度建筑、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 建筑 5. 藏书超过l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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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应急照明联动控制 4.9.2 当确认火灾后,由发生火灾的报警区域开始,顺序 启动全楼疏散通道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系统 全部投入应急状态的启动时间不应大于5s。 注意: 从现行的规范中,大约有5个时间: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中6.3.5.5应 急照明配电箱在应急转换时应保证灯具在5s内转入应急工 作状态,高危险区域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大于0.2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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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3.9.13各类消防用电设 备在火灾发生期间,最少持续供电时间应符合表13.9.13的规定:
消防用电设备名称
持续供电时间(min )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人工报警器、各种确认、通报手段
≥10
火灾应急广播
≥20
火灾疏散标志照明※
≥30※
水喷雾和泡沫灭火统、 CO2灭火和干粉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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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供电及时间 一路市电+蓄电池、两路市电+蓄电池 供电时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10.1.5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 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建筑高度大于 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 2 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m2 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半地下 建筑,不应少于1.0h; 3 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 注意其他规范和地方标准对此时间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 应遵守工程建设所在地的地方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