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司法考试:刑法每日一题(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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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国司法考试每日一题(2008-06-18)

2008年全国司法考试每日一题(2008-06-18)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未成年⼈刑事案件时,应当进⾏下列哪些活动?
A.应当听取辩护⼈的意见
B.应当听取未成年被害⼈的意见
C.应当听取未成年被害⼈的法定代理⼈的意见
D.在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有认罪、悔罪表现的,检察⼈员可以安排其与法定代理⼈、近亲属等会见、通话
[答案] ABCD
[考点] 未成年⼈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程序
[解析] 根据《⼈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刑事案件的规定》第16条第4款:“⼈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应当听取其⽗母或者其他法定代理⼈、辩护⼈、未成年被害⼈及其法定代理⼈的意见……”可知,选项A、B、C均正确。

⼜根据该“规定”第18条:“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具备以下条件的,检察⼈员可以安排在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与其法定代理⼈、近亲属等进⾏会见、通话:……(⼆)未成年犯罪嫌疑⼈有认罪、悔罪表现,或者虽尚未认罪、悔罪,但通过会见、通话有可能促使其转化,或者通过会见、通话有利于社会、家庭稳定……”可知,选项D正确。

2008年司法考试卷二(附答案)

2008年司法考试卷二(附答案)

2008年司法考试卷二(附答案)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 题,每题 分,共 分。

关于危害结果的相关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甲男( 岁)明知孙某(女)只有 岁而追求她,在征得孙某同意后,与其发生性行为。

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警察乙丢失枪支后未及时报告,清洁工王某捡拾该枪支后立即上交。

乙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丙诱骗 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后,将其作为养子,使之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

丙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丁恶意透支 万元,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立即归还。

丁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答案:✌解析:危害结果是危害行为对法益所造成的实际侵害,它具有因果性、侵害性、现实性、多样性和规范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 条第 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所以✌项所述的甲的行为是侵害了孙某的合法权益,已经造成了实际损害,所以✌是错误的。

应选。

《刑法》第 条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 项中警察乙虽然在其枪支丢失后没有及时报告,但是清洁工捡到枪支后立即上交,没有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后果,没有对法益造成实际侵害,所以 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刑法》第 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项中丙诱拐 岁孤儿离开其监护场所(孤儿院),尽管该孤儿在丙的养育下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但丙的行为仍然触犯了《刑法》第 条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 项的说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2008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

2008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

2008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三、不定项选择题:(2008年)91.四位学生在课堂上讨论共同犯罪时先后发表了以下观点,其中正确的选项是:A.甲: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应当对集团成员所实施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B.乙: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从犯的处罚应当轻于主犯,所以,对于从犯不得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C.丙: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都是主犯,但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不一定是主犯,因为聚众犯罪不一定成立共同犯罪D.丁:一开始被犯罪集团胁迫参加犯罪,但在着手实行后,非常积极,成为主要的实行人之一,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应认定为主犯答案:CD解析:《刑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注意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对“集团”本身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责任,而非是对“全体成员”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因此,A的说法错误。

《刑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第4款规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对于从犯,虽然在处罚的时候轻于主犯,但是也应该以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定罪处罚,B的说法错误,不当选。

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一定是主犯,但是主犯不一定是首要分子,犯罪集团中的主犯除了首要分子,还包括其他起主要作用的非首要分子的主犯。

主犯一定是存在于共同犯罪中的,对于聚众犯罪,有时法律只是处罚首要分子(例如:刑法第291条规定的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对于其他参加人员不进行定罪处罚,因此不成立共同犯罪,也无所谓主从犯的区分,所以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不一定是主犯。

C的说法正确,当选。

第26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2008年全国司法考试每日一题(2008-04-15)

2008年全国司法考试每日一题(2008-04-15)

关于敲诈勒索罪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将王某杀害后,⼜以王某被绑架为由,向其亲属索要钱财。

甲除构成故意杀⼈罪外,还构成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想象竞合犯 B.饭店⽼板⼄以可乐兑⽔冒充洋酒销售,向实际消费数⼗元的李某索要数千元。

李某不从,⼄召集店员对其进⾏殴打,致其被迫将钱交给⼄。

⼄的⾏为构成抢劫罪⽽⾮敲诈勒索罪 C.职员丙被公司辞退,要求公司⽀付10万元补偿费,否则会将所掌握的公司商业秘密出卖给其他公司使⽤。

丙的⾏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D.丁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国家⼯作⼈员刘某10万元。

获取不正当利益后,丁以告发相要挟,要求刘某返还10万元。

刘某担⼼被告发,便还给丁10万元。

对丁的⾏为应以⾏贿罪与敲诈勒索罪实⾏并罚[答案] ABCD[考点] 敲诈勒索罪的构成特征[解析] 在选项A中,甲杀害王某后,⼜以王某被绑架为由向王某的亲属勒索财物。

这⼀勒索财物的⾏为,⼀⽅⾯具有使王某亲属产⽣恐惧⽽迫不得已地交付财物的性质,构成敲诈勒索罪。

另⼀⽅⾯⼜具有隐瞒王某已经被杀的事后使王某亲属交付财物的性质,构成诈骗罪。

在上述两种犯罪⾏为之间存在想象竞合关系。

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

在选项B中,⼄以可乐兑⽔冒充洋酒销售,并索要数千元,在他⼈不从的情况下进⾏殴打,致使被害⼈被迫交付财物。

在这种情况下,财物是通过使⽤暴⼒获取的,符合抢劫罪的特征,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对此,2005年6⽉8⽇⼈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意见》第9条第2款规定:“以⾮法占有为⽬的,以买卖、交易、服务为幌⼦采取暴⼒、胁迫⼿段迫使他⼈交出与合理价钱、费⽤相差悬殊的钱物的,以抢劫罪定罪处刑。

”选项B属于这种情形,因⽽是正确的。

在选项C中,丙以出卖公司商业秘密相威胁,要求公司交付10万元补偿费的⾏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特征。

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

在选项D中,丁先对刘某⾏贿,构成⾏贿罪⽆疑。

后⼜以告发相要挟要求返还⾏贿款,这⼀⾏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可能会存在争议。

【最新】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刑法(2008年)

【最新】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刑法(2008年)

/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刑法(2008年)单项选择题1. 关于危害结果的相关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甲男(25岁)明知孙某(女)只有13岁而追求她,在征得孙某同意后,与其发生性行为。

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B. 警察乙丢失枪支后未及时报告,清洁工王某捡拾该枪支后立即上交。

乙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C. 丙诱骗5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后,将其作为养子,使之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

丙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D. 丁恶意透支3万元,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立即归还。

丁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危害结果。

危害结果是危害行为对法益所造成的实际侵害,它具有因果性、侵害性、现实性、多样性和规范性。

选项A表述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据此可知,甲明知孙某未满14周岁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对刑法保护的法益已经造成了实际损害,应按强奸罪处罚。

选项B表述正确。

《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据此可知,警察乙虽然在其枪支丢失后没有及时报告,但是清洁工捡到枪支后立即上交,没有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后果,没有对法益造成实际侵害。

选项C表述正确。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据此可知,丙诱拐5岁孤儿离开其监护场所(孤儿院),侵害了合法的监护关系,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造成危害后果。

选项D表述正确。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2008年司法考试卷二附答案

2008年司法考试卷二附答案

2008年司法考试卷二(附答案)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危害结果的相关说法,下列哪一选项就是错误的?A、甲男(25岁)明知孙某(女)只有13岁而追求她,在征得孙某同意后,与其发生性行为。

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B、警察乙丢失枪支后未及时报告,清洁工王某捡拾该枪支后立即上交。

乙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C、丙诱骗5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后,将其作为养子,使之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

丙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D、丁恶意透支3万元,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立即归还。

丁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答案:A解析:危害结果就是危害行为对法益所造成的实际侵害,它具有因果性、侵害性、现实性、多样性与规范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就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就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明知就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就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236条第2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所以A项所述的甲的行为就是侵害了孙某的合法权益,已经造成了实际损害,所以A就是错误的。

应选。

《刑法》第129条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B项中警察乙虽然在其枪支丢失后没有及时报告,但就是清洁工捡到枪支后立即上交,没有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后果,没有对法益造成实际侵害,所以B的说法就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刑法》第262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C项中丙诱拐5岁孤儿离开其监护场所(孤儿院),尽管该孤儿在丙的养育下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但丙的行为仍然触犯了《刑法》第262条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C项的说就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司考真题及答案08年卷2

司考真题及答案08年卷2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试卷二第一部分真题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构成犯罪。

司法解释将其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

这一解释属于下列何种解释?A.补正解释B.当然解释C.反对解释D.缩小解释2.甲因为盗窃乙的自行车(价值460元)被抓获,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在被行政拘留期间,甲主动交代了盗窃丙的摩托车(价值2万元)的犯罪事实,该事实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

对甲主动交代盗窃摩托车一事的行为应如何定性?A.自首B.坦白C.立功D.重大立功3.①特殊身份是指行为人在身份上的特殊资格,以及其他与一定的犯罪行为有关的、行为人在社会关系上的特殊地位或者状态。

②由于特殊身份必须与一定的犯罪行为有关,所以,性别、国籍等不可能成为特殊身份,首要分子则属于特殊身份。

③挪用公款罪是真正身份犯,只有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但非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成为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④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从重处罚。

这种情形称为不真正身份犯。

关于上段话正误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第①句错误,其他正确B.第②句错误,其他正确C.第③句错误,其他正确D.第④句错误,其他正确4.甲意图勒死乙,将乙勒昏后,误以为乙已经死亡。

为毁灭证据,又用利刃将所谓的"尸体"分尸。

事实上,乙并非死于甲的勒杀行为,而是死于甲的分尸行为。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B.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和侮辱尸体罪C.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既遂)罪和侮辱尸体罪D.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既遂)罪5.关于期待可能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行为人是否具有故意、过失,与是否具有期待可能性,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二d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二d

31.法庭在审理被告⼈某甲⼊室盗窃案的过程中发现,某甲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为逃避抓捕曾以暴⼒伤害被害⼈。

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A.建议检察机关补充侦查 B.建议检察机关变更起诉 C.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D.应当⾃⾏补充侦查 答案:B 解析:《⼈民法院关于执⾏若⼲问题的解释》第178条规定,⼈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应当建议⼈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民检察院不同意的,⼈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176条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裁判。

由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 32.下列案件能够作出有罪认定的是哪⼀选项? A.甲供认⾃⼰强*了⼄,⼄否认,该案没有其他证据 B.甲指认⼄强*了⾃⼰,⼄坚决否认,该案没有其他证据 C.某单位资⾦30万元去向不明,会计说局长⽤了,局长说会计⽤了,该案没有其他证据 D.甲⼄⼆⼈没有通谋,各⾃埋伏,⼏乎同时向丙开枪,后查明丙⾝中⼀弹,甲⼄对各⾃犯罪⾏为供认不讳,但收集到的证据⽆法查明这⼀枪到底是谁打中的 答案: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供。

只有被告⼈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有罪和处以刑罚。

因此本题中A、B、C三个选项的说法都是错误的, D项中,甲⼄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也查明丙⾝中⼀弹的事实,因此,甲⼄的⾏为可以认定为构成犯罪,⽽“收集到的证据⽆法查明这⼀枪到底是谁打中的”情况属于关于犯罪是否构成既遂问题的认定,⽽不再是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的认定了,因此D项符合题意,应该选。

33.甲将潜艇的部署情况⾮法提供给⼀外国军事杂志。

在审判过程中,法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关于对甲取保候审的执⾏机关,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 B.公安机关 C.军队保卫部门 D.国家安全机关 答案: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4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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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题目甲某是某医院麻醉药品的管理人员。

起先,出于交情,给一些有毒瘾的朋友提供一些麻醉药品吸食注射。

时间长了以后,甲某就拒绝提供了。

一些有毒瘾的朋友开始给他送钱送物,求其搞点毒品。

甲某则视所送钱物的价值大小,相应提供一定数量的麻醉品。

经查证,甲某因此而收受的钱财价值达到30余万元。

甲某的行为构成:() A.贩卖毒品罪 B.受贿罪 C.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D.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答案:AD 解析:参见第355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与贩卖毒品罪的重要区别之一是,没有牟利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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