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

导论一、中国法制史概念:1、历史概念:中国法制史是指中国历史上存在的法律制度,即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发展本身,有客观性。
2、学科概念:中国法制史是对中国法律制度发展史的研究,即研究中国历史上的法律制度、法律文化。
3、概念:中国法制史是一门以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以法律制度的发展演变为主线,综合研究中国历史上各主要政权的法律制度及其法律文化产生、发展、演变的过程及其规律的学科。
二、中国法制史的研究范围和研究对象:1、研究对象:历史上的法律制度、法律文化、法律思想。
2、研究内容:A.中国古代各个历史时期的主要立法活动和立法成果;B.中国历史上各个时期政治经济文化对立法的影响;C.中国历史上各个时期的司法状况;D.中国历史上各时期内社会各个阶层的价值观念、风俗习惯、文化传统等。
三、中国法制史的学科地位:四、学科发展:1.前学科时期:1906年前,孔子、班固《刑法志》、沈嘉明(清)《中国法制考》2.近代法制史:(自觉研究时期)1906-19493.中国法制研究:1949至今五、中国法制史概述;1.奴隶制法制时期:(习惯法为主)夏商时期:奴隶制法制的萌芽时期。
西周:奴隶制法制的鼎盛时期。
春秋时期:礼崩乐坏、法制变革时期。
2.封建法制时期:战国、秦、汉:形成时期。
三国两晋南北朝:发展时期。
(虽然此时代动乱频仍,战乱不息,政权更换频繁,但法制建设却快速发展。
说明法制建设与政治不是亦步亦趋的)隋、唐:成熟时期。
(法律与道德结合紧密,社会评价和法律评价较为一致,调整社会的作用越来越强,法律制度越来越合理)宋元明清:强化时期。
(法律受道德伦理的约束,“存天理,灭人欲”、三纲五常的禁锢,严刑峻法更多,为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民事及经济立法加强,会审制度得到较大发展,元和清的法制带有民族特权法的色彩)3.半封建半殖民地时期:中华法系走向瓦解。
有人说:“中国古代的法律是一部伦理法”法律与伦理紧密结合第一章夏商时期的法律制度(约公元前21世纪-公元前11世纪)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及夏朝的法律规范一、中国法的起源:1、禹打破禅让制,将王位传给了启,由公天下转为家天下。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从总体上看,中国法制史是一门以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等基本原理为指导,以法律制度为主线,综合研究中国数千年法律制度、法律文化的发展、演变的学科。
一、早期法制史(夏、商、西周)不公开的习惯法公元前21世纪夏启建立夏朝,产生了中国古代最早的法律。
特点:以习惯法为基本形态,不公开、不成文的。
立法:夏代的《禹刑》:相当于现代的刑法典。
主要刑法为死刑。
商代的《汤刑》:最重的是不孝罪。
刑事立法:奴隶制五刑:墨、劓、刖、宫、大辟。
司法制度:夏“恭行天罚”、商“神兽断狱”。
西周法律制度:立法概况:“以德配天”:认为“天”或上帝不死哪一个族独有的神,二十天下各族所共有的神;天命属于谁,就要看谁有能使人民归顺的“德”。
不仅意味着神权的动摇,也使统治者感到仅靠神权已补足语维系其统治,还必须兼顾人事,重视民心的相背。
将“以德配天”、“敬天保民”的治国方略运用于法制方面,就是要求“明德慎罚”。
即重视道德的教化作用,立法、司法都必须宽缓、审慎,执行刑法更要慎重。
周公《九刑》、吕侯《吕刑》、周公制礼(以维系宗法等级)。
西周的法律主要形式:礼、法两种,此外患有誓、诰、命等王德命令。
礼:《周礼》,西周发得基本形式之一,涉及国家制度、社会制度、法典制度和人们的日常行为规范、礼节、仪式等。
刑:相当于现代的刑法典。
《九刑》、《吕刑》。
礼与刑的关系:目的一致,都为了调整社会关系和规范人们的行为。
区别:礼的作用是行为的禁止,而刑泽是惩治犯罪的必要手段。
刑事立法:西周的刑罚体系即《吕刑》的五刑、五罚、五过。
墨、劓、刖、宫、大辟:五刑定罪量刑有疑问,就罚出铜赎罪。
为五罚;五过。
当然还有鞭刑(官员)、罚丝(贵族)、流放。
主要原则:“明德慎罚”、“礼治”。
主要罪名:不孝不友罪(不孝敬父母不尊敬兄长)寇攘奸宄罪(盗窃)杀人越获罪(杀人并抢夺财物)群饮罪()贼藏盗奸罪(毁弃礼仪、窝藏贼者、偷窃一般财物、盗人宝物)。
《九刑》罪名诽谤罪(议论天子)不从王命罪违背誓言罪民事立法:契约:三种。
中国法制史

一、中国法律的起源1.礼源于祭祀:指中国古代作为一种社会规范的“礼”,最初起源于原始祭祀活动中形成的礼仪规则。
2.刑始于兵:指中国古代的刑法及以刑法为基本内容的法律,最初起源于战争或军事活动的某些需要,最早的法脱胎于军事活动中产生的军法。
3.特点:(1)中国法律的的起源主要是通过“刑始于兵”和“礼源于祭祀”两条基本途径完成的。
(2)氏族血缘纽带强韧,法律表现出民族主义的特色。
(3)表现出民族大融合的特征。
(4)民事法律相对滞后,刑事法律相对发达。
二、夏商西周法律制度1.立法指导思想:夏商:天命观与天罚观西周:(1)以德配天,敬天保民(2)明德慎罚:明德,就是主张德治,提倡德教。
慎罚,就是要求在运用刑罚时做到审慎、宽缓。
要求统治者对民众以教化为先,不以刑杀为要,先教化后用刑。
(3)礼治思想(“出礼入刑”原则;“亲亲”、“尊尊”原则;“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原则)2.立法活动:(1)禹刑: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是夏朝法律规范的总称,内容以习惯法为主。
(2)汤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
是商朝法律的统称。
两次规模较大的刑法制定和整理活动,一次在商灭夏后,一次在商朝中后期,后一直沿用至商朝灭亡。
(3)吕刑:主要内容是规定刑罚的种类及适用刑罚的原则。
将赎刑作为核心内容。
体现了西周明德慎罚的立法思想。
(4)九刑:一种解释是指周朝的刑书,主要立法精神在于严厉打击危害国家统治与社会秩序的刑事犯罪。
另一种解释是指墨、劓、剕、宫、大辟、流、赎、鞭、扑九种刑罚。
3.部门法制:(1)宗法制:是指以血缘为纽带调整家族内部关系,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
其中,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等级制的一项核心内容。
宗法制不仅确立了各级贵族之间的地位,而且把宗法结构和国家政权融为一体。
(2)五刑:墨刑:又称黥刑,在脸上刺刻后再涂上墨的刑罚。
劓刑:割掉鼻子的刑罚剕刑:又称刖刑,砍去腿脚的刑罚宫刑:又称腐刑、淫刑,男子割去生殖器,女子幽闭宫中。
中国法制史名词解释

1.宗法制--是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与国家制度相结合,以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制度。
它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的传统演变而来,周初统治者系统确立,影响于后世封建王朝的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
2.嫡长继承制--是指王位和爵位由正妻所生的长子继承的制度。
始于商朝末,至周初正式确立。
3.礼--礼最初是原始习俗,由祭祀祖先鬼神发展而来,进入阶级社会后逐渐成为调整人们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
周初在夏、商礼的基础上进行全面调整,形成了系统的典章制度、各种仪式和行为规范,成为西周法的一个方面。
但礼又不限于法,西周礼既是根本,又是国家机关的组织法、行政法,以及立法、司法的基本原则。
礼以“亲亲”、“尊尊”为最高准则。
4.铸刑书--春秋时期郑简公三十年,执政子产鉴于当时社会关系的变化和旧礼制的破坏,因而“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即把法律条文公之于众。
这是我国古代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典。
5.云梦秦简--1975年12月,在湖北云梦城关睡虎地十一号秦墓中,发掘出土了大量记载秦法律令的竹简,共一千一百五十五枚,内容及其丰富。
法律令文书有:《秦律十八种》、《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等。
这批秦简收录的都是秦始皇三十年以前的法律令。
6.《法律答问》--是秦法律形式之一,是由官方对秦朝的某些律文、术语和律义以答问的形式所作的解释。
这对正确运用法律,更有效地贯彻立法意图,具有重要作用。
其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7.《封诊式》--是秦朝的法律形式之一,其中包括审判原则以及对案件进行调查、勘验、审讯、查封等方面的规定和文书程式。
8.廷行事--是秦朝的法律形式之一,是司法审判的成例。
廷行事在当时的司法实践中已成为律文之外可以援引的成例。
9.具五刑--是秦朝的一种刑罚。
是一种极端残忍的肉刑与死刑并用的刑罚。
其法为:“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其舌。
”史载李斯即“具五刑”而死。
中国法制史选择题

中国法制史选择题中国法制史是指中国历史上法律制度的演进和发展过程。
这段时间的选择题主要涵盖了几个重要的历史时期,包括古代的夏商周时期、秦汉时期、唐宋元明时期和近现代的清朝和民国时期等。
下面,我们将通过一系列选择题来了解中国法制史的发展脉络。
一、夏商周时期 1. 夏商时期的法制主要包括下列哪几个内容? A. 田地的赋税制度 B. 社会地位的等级制度 C. 刑法制度 D. 基本的法律文书制度答案:A、B、C、D 解析:夏商时期的法制主要包括了田地的赋税制度、社会地位的等级制度、刑法制度以及基本的法律文书制度等。
这些制度的实行为古代的社会秩序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2. 下面关于夏商时期的法治观念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 A. 夏商时期的维护社会秩序的责任主要由君主负责B. 没有明确的立法机关 C. 法律权威主要依靠神权来决定D. 法律制度比较完善答案:D 解析:夏商时期的法律制度并不完善,法治观念相对薄弱,没有明确的立法机关,法律权威主要依靠神权来决定。
二、秦汉时期 1. 秦朝的法律制度主要体现在下列哪项? A. 法家思想的影响 B. 法律的统一性和严格性 C. 实行郡县制 D. 合法权威答案:A、B、C、D 解析:秦朝的法律制度主要体现了法家思想的影响,法律的统一性和严格性,实行郡县制,以及合法权威的特点。
2. 下面关于汉朝的法律制度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A. 汉朝对法律进行了修订和修改B. 《汉律》是汉朝的正式法典C. 法律权威主要依靠君主的权威D. 实行了地方官员的选任制度答案:B 解析:《汉律》并非汉朝的正式法典,而是一部法律秘而不宣的著作。
汉朝的法律制度主要依靠君主的权威和其它一系列法律文件进行规范。
三、唐宋元明时期 1. 唐代的法律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哪几个方面? A. 《唐律》的实行 B. 实行地方官员的选任制度 C. 依靠君主的权威来维护法律权威 D. 禁止私兵答案:A、B、D 解析:唐代的法律制度主要体现在《唐律》的实行、实行地方官员的选任制度以及禁止私兵等方面。
中国法制史必读书目

中国法制史必读书目
中国法制史是一门研究中国法律制度的学科,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
在阅读中国法制史的必读书目时,建议选择具有权威性和系统性的教材或专著,以帮助你全面了解中国法制史的知识体系和历史发展脉络。
以下是一些中国法制史的必读书目:
《中国法律思想史》(杨鸿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这是一本系统介绍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专著,对于了解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非常有帮助。
《中国法制史》(张晋藩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这是一本全面介绍中国法制史的教材,从先秦到清末的法律制度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分析。
《历代刑法考》(沈家本著,中华书局1985年版)。
这是一本系统介绍中国古代刑法制度的专著,对于了解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发展和演变非常有帮助。
《唐律疏议》(刘俊文点校,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这是一本介绍唐朝法律制度的专著,是中国法制史的重要著作之一。
《宋刑统》(薛梅苑主编,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这是一本介绍宋朝法律制度的专著,是中国法制史的重要著作之一。
《大明律》(田涛、郑定主编,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这是
一本介绍明朝法律制度的专著,是中国法制史的重要著作之一。
《大清律例》(徐本、朱轼编,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这是一本介绍清朝法律制度的专著,是中国法制史的重要著作之一。
这些书目涵盖了中国法制史的主要方面,从不同角度介绍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通过阅读这些书目,可以帮助你全面了解中国法制史的知识体系和历史发展脉络,为你进一步深入研究中国法制史提供重要的参考和借鉴。
法制史 书目

法制史书目法制史书目法制史是研究法律制度演变和法律文化发展的学科,它对于理解和把握法律的本质和演变规律具有重要意义。
在学习法制史时,了解相关的书籍和文献资源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法制史书目,供读者参考。
一、中国法制史1.《中国法制史》- 姚大伟这本书是中国法制史的经典教材,系统地梳理了中国法制的演进历程。
从封建时代的礼法制度到现代法律体系的建立,作者详细介绍了每个时期的法律制度变迁和背后的社会背景。
2.《中国法制史教程》- 郑天挺这本书是一部全面介绍中国法制史的教材,内容翔实,对于法制史的各个方面都进行了深入的剖析。
作者通过案例分析和文献研究,展示了中国法制史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3.《中国法律制度史》- 谢贻平这本书以制度史的视角,系统梳理了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轨迹。
作者详细介绍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形成和演变,以及现代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过程。
二、西方法制史1.《西方法制史》- 高华这本书是西方法制史的经典教材,介绍了西方法律制度的起源和演变过程。
作者通过对古希腊罗马法、中世纪法律制度和近代法律体系的分析,揭示了西方法制史的发展脉络。
2.《西方法制史导论》- 杨春雷这本书是一部系统介绍西方法制史的导论性著作。
作者通过对古代法律、宗教法、自然法和现代法制的研究,揭示了西方法律制度的起源和演变。
3.《法的文化史》- 阿诺德·德·费尔德这本书从文化学的角度,探讨了法律制度与社会文化之间的关系。
作者通过对法律符号、法律语言和法律意识形态的分析,揭示了法律制度的文化根源和发展动力。
三、比较法制史1.《比较法制史》- 李宗胜这本书以比较法的视角,系统比较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演变过程。
作者通过对欧美、亚洲和非洲等地区的法律制度进行横向对比,揭示了不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异同和相互影响。
2.《法律史的比较》- 大卫·布鲁宁这本书以比较法史的方法,探讨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演变过程。
中国法制史资料.

2、有的刑罚不适用于贵族,如宫刑; 3、西周时还有所谓“八辟之法”,即有八种人(贵
族或官员)不按一般刑书定罪量刑,而是由高级贵族 根据他们的身分、地位等因素从宽处理。
五 、三犯不赦,合并论刑原则
刑罚体系
一 刑种及其沿革 (一)五刑 1、夏:杀,宫,脯,鼻刀,墨 商:戮,炮烙,醢(hai),鼻刀(yi),刳
a.法律起源关键时间是在原始社会末期,即传说 的尧舜时代。
注意:礼刑二元结构
b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正式形成是在夏朝。 标志:国家形态基本具备,法律概念开始出现 等等
二、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
特点:不间断性和礼刑二元结构 1、古代中国法律是氏族社会末期习俗的直接继
承和延续。 2、古代中国法律直接来源于军法。(刑起于
兵)——宗族战争 3、古代中国法律以父系宗法关系为调整对象,
二 “罪疑惟轻”不杀无辜原则 相当于今天的疑罪从轻、从无原则,体现了慎刑 思想
三 “无简不听”原则 这是西周时定罪量刑的原则,是当时明德慎罚思 想的具体体现。相当于今天之“法无明文规定不 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原则。
四 、区别对待,“轻重有权”原则
区别对待,即区别主从犯,偶犯和惯犯,故意和过失 等等。还包括“同罪异罚”即贵族、官员犯罪与平民 定罪量刑或执刑有区别。
礼是法律的重要内容。(礼起于祀)
礼起于祀
礼的意义: 祭祀用器皿-祭祀规则-被赋予法律意义 意味着:
a.等级 b.血缘(亲情)
第二章 上古立法
一、夏商西周立法 1、刑
据《左传》记载,“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 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又据《史记·周本纪》记载,西周中叶,周穆王 为挽救“王道衰微”的社会危机,震慑和平定 混乱,又命司寇吕候“作修刑辞”主持制定了 《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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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课程代码:LAW 101课程名称:中国法制史英文名称:The Legal History in China课程性质:本学院必修,其他学院选修学分课时:3学分,54课时主讲教师:李俊教授所属院系:法学院法学基础理论系办公室:宁远楼704电话:64493003邮箱:lijun665@教学对象:法学院一年级本科生,其他学院各年级本科生教学方法:以课堂讲授为主,课堂讨论为辅,师生互动考核方式:平时成绩依参与课堂讨论的情况、出勤情况等评定期中考试,开卷考试期末考试,闭卷考试,笔试其中平时及期中成绩占30%,期末考试占70%。
出勤要求:整个学期缺勤超过5次者不得参加考试使用教材:李俊、刘夕海编著《中国法制史》,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2004年9月版参考书目:1、《论语》(学而、为政、八佾)等篇;2、刘俊文点校《唐律疏议》(名例律),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课程简介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历史上各种法律制度发生、发展、演变的过程、特点、本质及其规律性的学科。
它是法学的一门基础学科,也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全国法学学科本科学生14门必修的核心课程之一。
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中华文明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内涵。
同样,中华法制文明也具有历史悠久、沿革清晰、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等特点,其影响曾远及相邻东亚各国,因此被称为“中华法系”,在世界法律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
今天,学习中国法制史,其主要价值在于:总结中国法制历史的经验教训,为现实的法制建设提供借鉴;认识我国的法律文化传统,加深我们对于中国法制建设国情的把握;同时,学习中国法制史将有利于充实学生的专业知识,完善其法学知识结构,提高学生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教学内容导论【教学目的和要求】本部分主要对中国法制史学科的特点和意义进行讲解,同时对中国法制史课程的学习方法、学习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介绍,使学生对中国法制史课程有一个宏观的基本了解,为进入具体问题的学习作好铺垫。
1、中国法制史学科特点和在法学学科体系中的地位;2、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方法。
【教学时数】3课时第一讲中国法律的起源与夏、商、周法律制度的发展【教学目的和要求】本讲主要介绍中国法律起源的基本途径和影响,夏商法制概况以及西周法制的主要内容。
目的是让同学们了解中国法制发展源头的不同特征及其原因,为把握中国法律的后期发展奠定基础。
一、中国法律的起源1、古代汉语中“刑”“法”“律”的不同含义2、中国古代国家和法律起源于夏朝的依据3、中国古代法律起源的基本途径与影响(1)“刑始于兵”(2)“礼源于祭祀”(3)影响二、夏、商法制概况1、“天讨”“天罚”的法律思想2、夏商的法律形式与法律内容3、夏商的司法制度三、西周法制的发展1、“明德慎罚”法律思想的确立2、西周的立法活动与法律形式(1)周公制礼(2)《九刑》、《吕刑》(3)礼刑关系3、西周法律的主要内容(1)宗法制度与行政立法(2)民事法律:所有权、契约、婚姻制度(3)刑事法律:罪名、刑罚原则、刑罚4、西周的司法制度(1)司法机构(2)“狱”、“讼”形式的划分(3)“五听”之法【学习方法】本讲主要由教师讲授,使学生重点掌握中国法律起源的两大基本途径、西周“明德慎罚”思想及其在法律内容上的体现、西周“礼治”对民事法律的影响等。
【教学时数】6课时【课后练习】1、阅读教材P1—P32;2、思考题:(1)试述中国法律起源的途径及影响;(2)简述夏商的神权法思想及其变化发展;(3)西周“明德慎罚”思想的形成与影响;(4)试述西周礼刑关系;(5)简述西周刑事法律的主要内容;(6)简述西周民事法律的主要内容;(7)简述西周的司法制度。
【参考资料】1、李明德《中国法律起源的新探索》,《法学研究》1993年第5期。
2、张晋藩《论中国古代法律的传统》,《南京大学法律评论》1994年秋季号。
3、马小红《释“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法学研究》1987年第2期。
4、殷啸虎《“五听”:中国古代审讯艺术》,《法学》1991年第2期。
第二讲“儒法之争”与秦、汉、魏晋南北朝法律制度的演变【教学目的和要求】本讲主要讲授从奴隶制法制向封建制法制过渡和发展过程中的秦汉魏晋南北朝法律制度的内容。
由于封建法制的形成与春秋战国时期的变法运动以及百家争鸣中各家的法律思想特别是儒家、法家的法律思想密切相关,因此这一讲内容先涉及儒法两家法律思想的问题及成文法公布的问题。
其后的秦汉两代法律制度,尽管它们奉行的法律指导思想完全不同,但就制度内容而言,都分别为后世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和封建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完善奠定了基础。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制则主要体现为法律儒家化不断推进,为隋唐封建法制的成熟提供了基本前提。
一、成文法的公布与主要立法成就1、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大变动2、成文法的公布(1)子产“铸刑书”(2)邓析的“竹刑”(3)晋国“铸刑鼎”(4)公布成文法的争论和意义3、李悝的《法经》二、儒家、法家法律思想的对立与争论1、儒家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1)维护“礼治”(2)提倡“德治”(3)重视“人治”2、法家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1)与“礼”对立的法律观(2)“法治”理论(3)推行“法治”的方法3、儒法法律思想的异同三、“皆有法式”的秦代法律制度1、秦代的法律思想与立法活动(1)奉行法家学说为指导思想(2)商鞅变法与《云梦秦简》(3)法律形式2、秦代法律的主要内容(1)行政管理法规(2)民事经济法律规范(3)刑事法律规范3、秦代的司法制度四、“儒法合流”的汉代法律制度1、汉代法律思想的变化与立法活动(1)由尊奉“黄老之学”到“独尊儒术”的变化(2)立法活动(3)主要法律形式2、汉代法律的主要内容(1)行政法律规范(2)民事、经济法律规范(3)刑事法律制度3、汉代的司法制度五、魏晋南北朝法律制度1、主要立法成就(1)曹魏《新律》的制定(2)《泰始律》的颁行与张杜注律(3)《北魏律》与《北齐律》的制定2、法律内容的儒家化(1)“八议”入律(2)“准五服以制罪”的确立(3)“重罪十条“的确立(4)官当制度的出现3、司法制度的新变化(1)大理寺的设置(2)建立登闻鼓直诉制度(3)死刑复奏制度的形成【学习方法】本讲通过讲授与讨论的方法,使学生重点掌握《法经》的内容与特点、儒法两家法律思想的基本体系、秦代“皆有法式”的法律特色和行政法律与刑事法律的基本内容、汉代法律指导思想的转型、汉代重农抑商的法制内容、汉代的刑制改革和《春秋》决狱等问题,同时对于魏晋时期法律儒家化的重要表现以及秦汉的法律形式、司法制度的相关内容也应有所把握。
【教学时数】15课时【课后练习】1、阅读教材P33—P94;2、思考题:(1)简述公布成文法的意义;(2)简述《法经》的内容与基本特点;(3)简述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与影响;(4)简述儒家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5)简述法家推行法治的主要方法;(6)简述秦代的法律形式;(7)简述秦代的司法机关体系;(8)试论述秦代行政法制的主要内容;(9)试论述秦代“皆有法式”的法制特点;(10)简述“汉律六十篇”的构成;(11)简述汉代刑法原则的发展变化;(12)简述“春秋决狱”的原因、内容与影响;(13)试述汉代法制指导思想的变化;(14)试述汉代刑制改革的原因、内容与意义;(15)汉代抑商的法律措施述评;(16)试述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进一步儒家化的主要表现。
【参考资料】1、张国华《中国法律思想史新编》第二讲第一、二、五节,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2、《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3、宇培峰《关于肉刑体系的沿革及废复之争》,载《法律史论集》第三集,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4、刘恒焕《论中国法律之儒家化》,《法学评论》1988年第6期;5、范忠信、秦惠民、赵晓耕《论中国古代法中“重农抑商”传统的成因》,《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6年第5期;6、范忠信《中西法律传统中的“亲亲相隐”》,《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3期;7、舒国滢、宇培峰《“司法时令说”及其对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影响》,《政法论坛》1996年第4期;第三讲成熟与定型:隋、唐时期的法律制度【教学目的和要求】本讲主要讲解中国封建法制鼎盛时期的隋唐法律制度的内容。
唐代的法制在隋代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吸取历朝法制建设的经验教训,在“德本刑用”的法制思想的指导下,建立了以律、令、格、式为主体的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形成了“一准乎礼”、“得古今之平”的法制特色,对于唐代政治、经济、文化的繁荣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同时对封建后世和周边亚洲各国都产生了重要影响,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和象征。
一、隋朝法制概况1、法律思想与立法活动2、《开皇律》的内容(1)改革完善法典体例(2)封建制五刑定型化(3)首创“十恶”罪名(4)扩大官僚贵族特权3、司法制度的变革4、隋朝后期法制的败坏二、唐朝的立法思想与立法活动1、唐朝的法律思想(1)德本刑用(2)立法宽简(3)执法划一2、立法活动(1)唐律的制定与修订(2)《唐六典》的编纂(3)《大中刑律统类》的颁行3、法律形式三、唐律的基本内容1、《唐律》的篇章结构2、行政法律规范3、民事、经济法律规范4、刑事法律规范(1)五刑制度(2)刑罚原则(3)罪名5、唐律的特点与历史地位(1)唐律的基本特点(2)唐律的历史地位四、唐朝司法制度1、司法机关体系(1)中央司法机关(2)地方司法机关2、诉讼审判制度(1)诉讼制度(2)审判制度【学习方法】本讲通过讲授与讨论的方法,使学生重点掌握隋代《开皇律》的主要内容,以及唐代在“德本刑用”法律思想的指导下所进行的富有成效和大规模的立法活动和所形成的完善的封建法律体系、《唐律疏议》的篇章体例结构、《名例律》的主要内容、唐律的基本特点等。
同时也掌握唐代婚姻、家庭、继承制度以及司法机关体系的构成及法官责任制度等内容。
此外,学生对唐律在中国法制史上承前启后的历史地位及其对周边各国所产生的影响也应有所把握。
【教学时数】9课时【课后练习】1、阅读教材P96—P155;2、思考题:(1)简述《开皇律》的主要内容;(2)简述唐代法律的主要形式;(3)简述唐律的类推原则;(4)简述封建制五刑的具体内容;(5)试述《唐律》的篇章结构与特点;(6)试述唐代的“十恶”重惩原则;(7)试述唐律的历史地位。
【参考资料】1、刘俊文点校《唐律疏议》,中华书局1983年版;2、叶峰《论〈唐律〉“一准乎礼”、“得古今之平”》,《法学季刊》1986年第2期;3、张梓太《论〈唐律〉与唐初政治社会的协调性》,《江海学刊》1991年第3期;4、张梓太《论〈唐律〉篇章体例结构的完整性》,《学海》1993年第2期;5、蒲坚《唐律:中国古代法律文化遗产中的瑰宝》,《中外法学》1997年第3期;6、巩富文《略论唐代法律责任制度》,《政法论丛》1993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