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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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专项治理方案

超限专项治理方案

一、背景近年来,我国公路货车超限超载现象日益严重,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损害公路基础设施,影响交通运输秩序。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和公路保护的法律法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超限专项治理方案。

二、工作目标1.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超限超载治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超限超载治理长效机制。

2. 通过专项治理,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

3. 提高公路运输安全水平,保护公路基础设施,维护交通运输秩序。

三、组织领导成立超限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超限专项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措施1. 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超限超载的危害性,提高全社会对超限超载治理的认识。

2. 强化源头治理。

对货车生产、销售、维修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管,确保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严格路面执法。

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形成高压态势。

4. 完善监控设施。

在重要路段、时段设置超限检测站,运用科技手段提高执法效率。

5. 加强部门协作。

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治理合力。

6. 强化社会监督。

鼓励群众举报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对举报有功者给予奖励。

五、工作步骤1. 制定方案。

明确治理目标、工作措施、责任分工等,确保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2. 全面排查。

对全市范围内的货车进行排查,摸清底数,建立车辆档案。

3. 强化执法。

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治理效果。

4. 严格检查。

对超限检测站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数据准确。

5. 总结经验。

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形成长效机制,为今后治理工作提供借鉴。

六、保障措施1. 资金保障。

确保治理工作所需经费,为超限超载治理提供有力支持。

2. 人员保障。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3. 技术保障。

引进先进设备,提高超限检测技术,确保执法精准。

《超限超载整改方案[精选五篇]》

《超限超载整改方案[精选五篇]》

《超限超载整改方案[精选五篇]》第一篇:超限超载整改方案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解决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章运输问题,保障公路桥梁完好、安全、畅通,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现我昌吉市快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上级运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整改案:1、安排专人集中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培训教育工作,对我公司超限超载违章车辆的驾驶员,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意义与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和工作安排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培训教育工作,并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及考核方案,经过学习考核后,仍然有超限超载违章的,公司给予严重的处罚。

2、加大力度宣传国家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政策和步骤,及车辆装载的有关规定和驾驶员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3、对公司超限超载、违章的车辆驾驶员,公司强制扣回从业资格证,上报运管站,进行专业的培训、教育学习,经考试合格后再重新发放从业资格证。

4、明确分工,部门联动号召公司各部门在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建立健全治理公路运输超限超载工作责任制,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完善治理制度,切实做好治理公路运输超限超载工作,并与驾驶员签订责任状。

5、安排专人,监督落实超限超载、违章驾驶员,加大力度监控车辆gps系统,随时了解车辆驾驶员营运及货运装载情况,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台账。

6、安排专人加强对重点货物运输集散地、货源地等场站的监管,对货主和站场故意指使或纵容车辆超限超载的,及时上报运管部门,依照《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在整改期间,我公司会认真做好总结分析和统计工作,并付诸一切行动来改正前期超限超载、违章车辆,随时接受和配合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第二篇:运输公司超限超载超速整改方案昆明晋光磷化工有限公司超限超载整改方案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解决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章运输问题,保障公路桥梁完好、安全、畅通,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现我昌吉市快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上级运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整改案:1、安排专人集中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培训教育工作,对我公司超限超载违章车辆的驾驶员,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意义与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和工作安排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培训教育工作,并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及考核方案,经过学习考核后,仍然有超限超载违章的,公司给予严重的处罚。

单位治超实施方案

单位治超实施方案

单位治超实施方案为了规范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保护路面设施,单位应当制定和落实治超实施方案。

治超实施方案是单位治理超限超载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保护路面设施的重要举措,也是单位依法履行道路货运管理职责的重要内容。

一、制定治超责任制度。

1.明确责任主体。

单位应当明确治超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治超工作的牵头部门和牵头领导,建立健全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

2.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单位应当建立治超工作的考核奖惩机制,对治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加强治超宣传教育。

1.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单位应当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危害性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2.加强从业人员培训。

单位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治超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技术水平,增强从业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加强治超执法监管。

1.加大执法力度。

单位应当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的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行为,对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处理。

2.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治超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治超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治超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四、强化治超技术手段。

1.推广使用智能称重设备。

单位应当推广使用智能称重设备,对货车进行动态称重,及时发现超限超载行为,防止超载车辆上路运输。

2.加强超限超载检测技术研发。

单位应当加强超限超载检测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治超技术手段的科技含量和精准度。

五、加强信息共享合作。

1.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单位应当建立治超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合作,形成治超工作合力。

2.加强行业间合作。

单位应当加强与货运企业、物流企业等行业的合作,共同推进治超工作,形成行业自律和自律监督机制。

六、加强治超效果评估。

1.建立治超效果评估体系。

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五篇)

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五篇)

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五篇)(篇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55号)和《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124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治超执法联动机制,统一超限超载执法标准,严厉打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强行冲卡等突出违法行为,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整治内容(一)货车的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限值的行为。

(二)货车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安排专项行动从**年8月18日开始至**年8月31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8月18日至9月20日)。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健全完善联动机制,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加强舆论宣传,为专项行动平稳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重点整治阶段(**年9月21日至**年7月31日)。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根据实施方案和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货车违法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

(三)总结完善阶段(**年8月1日至8月31日)。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系统总结有关经验做法,研究提出相关建议,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一)统一车货总重限值认定标准。

自**年9月21日起,对于公路货运车辆,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行检查和执法(详见附件),其中,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关于道路货运源头治超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道路货运源头治超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道路货运源头治超的实施方案(最新)为加大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XX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载超限办法》(XX 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8号)、XX自治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关于加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结合X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源头治超的重要意义X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为全面开展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源头治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从法律层面赋予了道路运输公路机构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全面参与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源头治理的重要职责。

X年8月21日XX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XX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载超限办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法律法规、办法开展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源头治理工作,对加强公路保护、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规范道路货运站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二、源头治超工作原则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共管、驻点与巡查相结合,建立和完善源头治超长效机制,确保治超工作持续、稳定、有效开展。

三、源头治超的工作目标以货运源头为重点,通过把货物集散地和货运站场作为超限超载运输源头治理的重点,对货源单位严格监管,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维护道路运输秩序,使超限超载现象得到遏制,促进全旗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四、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旗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源头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旗政府成立道路货运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交通运输管理所。

五、工作措施旗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货运源头治超工作,将依法许可、注册登记的货运源头单位向社会公示,建立货运源头治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行政执法联动工作制度;对在货运源头治超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2024年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2024年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2024年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范文【2024年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背景
当前我国公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超限超载问题依然突出,治超执法工作亟待加强,确保公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目标
全面规范公路治超执法行为,提升治超执法效能,减少超限超载行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任务
1.加强治超执法机构建设,完善执法人员队伍。

2.严格执行治超执法规范,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的查处力度。

3.加强治超执法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的法律意识。

四、措施
1.建立规范的治超执法标准和程序,确保执法过程公正、透明。

2.加强治超执法装备更新,提高执法效能。

3.采取多种手段,加强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查处,严格处罚。

4.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执法水平。

五、保障措施
1.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领导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2.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确保治超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进治超执法工作。

六、预期效果
1.减少超限超载车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

2.提高执法效能,增强治超执法的威慑力,减少违法行为。

3.加强宣传教育,营造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驾驶员的法治意识。

七、总结
2024年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制定,是我国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必将有效推动治超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结束】。

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交通运输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公路系统作为交通运输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与交通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

然而,随着货车数量不断增加,超载超限现象对公路建设、运行和交通安全产生了极大的不利影响,严重阻碍了公路网络的发展。

因此,规范公路治超执法成为当前公路管理的重要任务。

为了加强公路治超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和效能,交通运输部制定了《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本文对该方案进行分析。

一、整治目标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在于全面加强公路治超执法力度,防范和减少超载、超限和超载超限行为,提高公路运输安全和管理水平。

具体目标如下:1. 减少超载率和超限率。

在整治行动期间,将全面开展超载、超限检测和处罚行动,减少超载和超限违法行为。

2. 打击超载超限、处罚力度加大。

加大治超力度,打击超载超限违法行为,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3. 推广科技治超。

加快推广先进的治超监测技术和设备,提高治超效率和管理水平。

4. 完善治超执法机制。

建立公路治超执法协调机制,统一全国治超标准和执法规范,规范执法程序和方法,遏制违法行为。

二、整治重点为了实现上述目标,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将突出以下四个方面:1. 治超工作重心。

将超载、超限检测及处罚工作放在整个公路治超工作的重心,加强超载、超限的检测,完善处罚机制,建立公路治超执法协调机制。

2. 重点行业、区域和车型。

重点执法行业集中的区域,如煤炭、建材、钢铁等流通领域,重点执法重点区域,如京藏、京港澳高速等重要路段,重点执法超限、超载车型,如小轿车、挂车、厢式车等。

3. 重点时段和区域。

重点执法时段是考虑到交通流量小、车辆速度慢、交通事故多发等因素,主要集中在凌晨和夜间;重点执法区域是治超重点区域、治超难点区域和交通事故多发区域等。

4. 创新治超手段。

通过新技术、新工具、新手段推动治超工作的创新,高精度监测装备、无人值守的治超设备和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区域,大力推行科技治超。

源头治超方案范本(三篇)

源头治超方案范本(三篇)

源头治超方案范本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流产业的繁荣,货运量持续增长,超限超载问题成为公路运输行业的一大难题。

超限超载不仅严重损坏道路设施,还危害行车安全,加重环境污染,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成本。

因此,采取源头治超的措施,成为解决超限超载问题的关键。

二、问题分析1. 超限超载问题主要来源于企业经济利益驱动,为了降低运输成本,企业经常超载行驶。

2. 超限超载问题也与监管不到位有关,相关部门缺乏有效的手段和严格的执法措施。

3. 部分车辆超限超载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

三、治理目标____年源头治超方案的目标是:依法规范货车运输市场,实现货车合理载重,减少超限超载发生的次数和程度,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护道路设施,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物流行业的发展质量和效益。

四、源头治超方案措施1.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超限超载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订,明确超限超载行为的法律责任,提高处罚力度。

建立健全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惩处机制,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2. 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货车运输市场的监管,建立健全运输车辆档案管理制度,完善超限超载行为的举报和监测机制。

加强对执法部门的培训和监督,建立严格的执法标准和流程,确保执法人员公正执法,严肃查处超限超载行为。

3. 加强技术监管推广智能交通技术应用,建立高精度称重系统和车辆载重监测系统,提高对货车超限超载行为的监测和控制能力。

建立货物实时监测和追踪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超限超载行为,提高违法成本。

4. 提高社会监督力度鼓励公众参与超限超载问题的监督和举报,设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积极参与超限超载行为的举报工作。

加强与社会组织和媒体的合作,广泛宣传超限超载问题的危害和治理成效,形成社会共治的氛围。

5. 建立激励机制为符合规定的企业提供奖励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按照规定运营。

鼓励企业升级运输设备,提高运输效率和载重能力,减少超限超载发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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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3篇)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3篇)(篇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 (国办发… xx‟ 55 号 )和《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 (交公路发…xx‟124 号 )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治超执法联动机制,统一超限超载执法标准,严厉打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强行冲卡等突出违法行为,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 )货车的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限值的行为。

(二 )货车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安排专项行动从 xx年 8月 18日开始至 xx年8月 31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 )动员部署阶段 (xx 年 8 月 18 日至 9 月 20日 )。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 ,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健全完善联动机制,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加强舆论宣传,为专项行动平稳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 )重点整治阶段 (xx年 9月 21日至 xx年 7月 31 日 )。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根据实施方案和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货车违法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

(三 )总结完善阶段 (xx 年 8 月 1 日至 8 月 31日 )。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系统总结有关经验做法,研究提出相关建议,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 )统一车货总重限值认定标准。

自 xx 年 9 月 21 日起,对于公路货运车辆,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1589)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行检查和执法(详见附件 ),其中,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二 )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

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托超限检测站,以三轴及以上货车为重点,开展路面联合执法。

其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称重。

对经检测确认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由公路管理机构监督消除违法行为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罚款、记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进行罚款、记分处罚时,应以附件所列标准计算超载比例。

(三 )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

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矿山、水泥厂、港口、物流园区等货物集散地排查,确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报地方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引导货运源头单位安装使用称重设备,采取执法人员驻点、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工作的监管,从源头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清理取缔公路沿线的非法煤场、砂石料场及其他货物分装站场,杜绝货车中途加载。

(四 )严格实施“一超四罚”。

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处罚后,要将有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 1 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 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 1 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 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

同时,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实施惩戒。

(五 )加强高速公路入口检测管理。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下,积极会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及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加强高速公路入口检测管理工作方案,对拟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车全面实施重量检测,并实行检测数据和收费站入口发卡系统联动管理,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

要积极争取创造条件,逐步完善检测设备,同步实施重量和外廓尺寸检测。

(六 )严查冲闯公路站点等违法行为。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有关单位,对本地区公路站点近期发生的车辆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建立突出违法行为登记台账。

在此基础上,要会同公安部门研究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从严查处和打击 ;对暴力抗法、殴打工作人员、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严重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及时追究处理 ;涉及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有关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迅速成立由有关负责同志牵头,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相关警种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配合事项和工作流程,迅速开展专项整治。

已经开展整治的地区,可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根据本方案进一步调整完善本地整治方案,继续巩固并不断扩大整治成果。

(二 )严格规范执法,加强检查督导。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调整和统一执法标准,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坚决杜绝随意增加或降低治超执法标准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只罚款不卸载、内外勾结、徇私枉法等违法违规行为。

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检查督导,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

对媒体曝光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执法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固化协作措施,完善长效机制。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结合本次专项行动实践情况,进一步深化两部门路警联勤联动机制,健全完善货车超限超载治理长效机制,推动联合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加强和创新公路执法管理,着力提升公路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 )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精心策划,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及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和形式进行集中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重点宣传超限超载的危害,加强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解读,充分认识调整和规范治超标准的重要意义。

要利用通报典型事故案例,广泛开展警示教育,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超限超载突出违法行为。

深入货运企业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引导货运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货车驾驶人,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自觉做到依法装载、安全运输。

各省 (区、市 )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关注本地区工作进展,出现重大情况,应及时向政府报告予以解决,并将有关情况抄报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

专项行动期间,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并于每月 5 日前分别向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地务必于 xx年 9 月 10 日前分别向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篇二)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 xx‟ 124 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 xx‟ 109 号)精神,结合全省 3 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推进情况实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开展深入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坚持“立足源头、标本兼治、依法严管、长效治理”的原则,通过专项行动,统一超限超载执法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 1 X 2”治超工作体系,深化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治超执法联动机制,巩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成果,构建长效机制,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整治重点(一)货车的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限值的行为。

(二)货车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

(三)货运源头违规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车上路的行为。

三、整治内容及安排(一)统一车货总重限值认定和执法标准 1.自 xx 年 9 月 21 日起,交通运输、公安部门严格按照《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1589-xx)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行检查和执法(详见附件),其中,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2.营运高速公路公司负责于 xx 年 10 月 20 日前全面完成入口计重检测设备超限超载认定参数的调整工作,参数标准为: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超过 18000 千克;三轴货车、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超过 27000 千克;四轴货车、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超过 36000 千克;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超过 43000千克;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超过 49000 千克。

(二)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入口管理 3.营运高速公路公司负责对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车进行入口计重检测,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

要积极争取创造条件,逐步完善检测设备,同步实施重量和外廓尺寸检测。

4.专项行动期间,如有必要,高速公路入口可采取 24小时联勤联动管控,其中,省管高速公路省界和成都主线收费站由高速交警、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机构和营运高速公路公司负责;其他高速公路入口由地方人民政府牵头,所在地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及营运高速公路公司负责。

(三)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 5.专项行动期间,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托超限检测站,以三轴及以上货车为重点,开展路面联合执法。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称重。

对经检测确认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公路管理机构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罚款、记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进行罚款、记分处罚时,应以附件所列标准计算超载比例。

6.各地可结合地区实际,组织开展流动联合治超,试点推进非现场执法,构建普通公路网格化治超格局,深入推进普通公路治超工作。

(四)加强重点道路货运源头装载管理 7.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省道路货运源头管理相关规定,健全完善“ 1 X 2”治超模式和责任体系,切实加强矿山、水泥厂、港口、物流园区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8.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公路沿线货物装载(分装)站场的监管,清理取缔非法煤场、砂石料场及其他货物分装站场,杜绝货车中途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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