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规定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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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对生产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安全与卫生方面的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建设项目中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建设项目组织单位应对承担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单位提出具体的要求,确保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符合国家职业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

并在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前,向安全主管部门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办理审批手续。

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应有安全专篇,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出来后,应进行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并由专家组审查,安全监督管理局审批通过备案。

危险化学品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时,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论证并进行安全评价。

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危险化学品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安全设施设计。

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有以下要求1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在编制项目设计文件时,应同时编制安全设施的设计文件;2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和财务计划时,应将安全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制;3报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在报批时,应同时报送安全设施文件;4建设项目施工的单位严格按照安全设施的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5在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做出评价;6建设项目预验收时,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正常后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企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范文(3篇)

企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范文(3篇)

企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范文1目的与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的相关要求,包括: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建设、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使用以及职业卫生行政许可等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部门、单位。

2编制依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____省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编制要点》3术语和定义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4职责____分管职业健康的公司领导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主管领导。

4.2安全技术部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行政许可手续的办理;____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控制效果评价的报告评审、监督落实整改工作,负责及时将评审意见和验收意见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备查。

4.3基建工程部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

4.4基建工程部负责根据公司项目建设的需求,____编制项目试生产方案。

4.5财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资金的投入保障。

4.6安全技术部及各部门、单位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5管理方法和内容5.1在有关评价、设计已完成或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基建工程部应当____制定相关评审(验收)工作方案,明确主持评审(验收)相关负责人以及任务分工。

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主持评审(验收)工作,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由其书面授权指定有关负责人主持评审(验收)工作。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职业卫生“三同时”是指在建设项目进行过程中,要求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做到技术配套设施、防护措施和管理措施三方面的同时准备和同时施工。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工人的健康和安全,预防职业病的发生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技术配套设施的同时准备和同时施工:包括安装和使用有效的通风设备、粉尘、毒物和有害气体的落地管理设备、收集和处理废弃物的设备等。

2. 防护措施的同时准备和同时施工:包括为工人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面具、耳塞、手套、安全鞋等,以及保证工作场所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

3. 管理措施的同时准备和同时施工:包括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现场检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时采取措施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提供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等。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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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三篇)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三篇)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是指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对职业卫生管理的三个方面:设计、施工和运营同时进行管理的制度。

1. 设计阶段:在项目设计阶段,要考虑职业病防治要求,确定合理的职业卫生设计方案。

具体包括:- 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评估和确定:在设计过程中,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规定,评估和确定项目所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

- 职业卫生设施和设备的规划和设计:在设计方案中,应包括职业卫生设施和设备的规划和设计,如通风系统、防尘设备、防护设施等。

- 职业卫生技术要求的制定:在设计方案中,要制定职业卫生技术要求,明确设计、施工和运营阶段需遵守的职业卫生措施和规范。

2. 施工阶段: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具体包括:- 卫生防护设备和工具的使用:施工过程中,要确保工人使用必要的卫生防护设备和工具,如呼吸器、防护手套等。

- 职业卫生检测和监测的进行: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测和监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 职业卫生培训和宣传教育:对施工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和宣传教育,增加其职业卫生意识和技能水平。

3. 运营阶段:在项目运营阶段,要持续进行职业卫生管理和监督。

具体包括:- 定期检测和评估:定期对运营阶段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运营过程中的职业卫生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和归档相关的职业卫生信息和数据,供后期参考和分析使用。

- 不断改进和优化:根据职业卫生管理的实践和经验,不断改进和优化管理措施,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通过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二)职业卫生是指对工作场所环境、劳动过程及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科学研究和综合管理的一门学科。

为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建设项目中必须要制定并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XX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1、总则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

1.2在本公司范围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2、制度内容2.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职业卫生“三同时”)。

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2.2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

2.2.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2.2.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评审后,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申请书;(2)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3) 公司对预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4) 职业卫生专家对预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5)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6)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注:涉及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需提交建设项目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2.3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

2.3.1对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范文(3篇)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范文(3篇)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范文一、导言职业卫生对于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和员工健康至关重要。

在建设项目中,合理制定和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是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促进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提供一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的范本,旨在帮助各建设项目单位完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申明本制度范本适用于各种建设项目单位,适当依据具体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其真实可行和有效性。

三、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1. 背景和目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保证职业卫生设施设备、职业卫生技术措施和职业卫生管理与施工进度、工序和作业相适应的制度。

其目的在于保障员工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高效进行。

2. 职业卫生设施设备(1)建设项目单位应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过程的需要,合理配置职业卫生设施设备,并保证设施设备的完好性和正常使用。

(2)职业卫生设施设备的配置和更新应符合相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其能够有效防控职业危害物的释放和扩散。

(3)建设项目单位应定期开展职业卫生设施设备的检测和维护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不断提升其使用效能。

3. 职业卫生技术措施(1)建设项目单位应根据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采取科学合理的职业卫生技术措施,保护员工免受职业危害物的侵害。

(2)职业卫生技术措施的采取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并在施工前进行评估和预测,确保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3)建设项目单位应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措施的检验和评估,确保其符合要求并具有可持续性。

4. 职业卫生管理(1)建设项目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职业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职业卫生管理应包括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监测、职业卫生档案等内容,全面覆盖建设项目的所有阶段和岗位。

(3)建设项目单位应定期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危害预防和控制的落实。

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三篇)

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三篇)

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是在建设项目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对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着重要的意义。

为了更好地保障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实行“三同时”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三同时”是指项目投资、项目设计和项目施工三个阶段,要求在这三个阶段都要同时考虑职业安全卫生问题,实行相应的管理措施。

一、项目投资阶段的“三同时”管理1. 职业安全卫生问题应在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就要得到重视,项目投资方要明确职业安全卫生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在项目融资与审批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职业安全卫生的投入,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指标考核内容。

2. 在项目投资准备阶段,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职业卫生风险评估,明确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并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风险控制措施,在项目设计阶段应该考虑到安全因素,减少职业安全卫生风险。

3. 对涉及职业安全卫生的设备、工艺和材料等进行专业技术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保障职业安全卫生。

二、项目设计阶段的“三同时”管理1. 在项目设计阶段,要针对职业安全卫生问题进行综合规划和设计。

设计方要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合理布局项目场地和工艺流程,减少职业安全卫生风险。

2. 设计方要按照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全面的安全设计,包括安全出口通道、防护设施、应急疏散通道等方面的设计,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确保建设过程中的安全。

3. 设计方要对施工过程中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设计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工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三、项目施工阶段的“三同时”管理1.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要落实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责任。

施工单位要成立专门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配备专职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

2. 施工单位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职业安全卫生素质。

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

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3篇)

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3篇)

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是现代社会建设项目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的落实对于保障建设项目人身安全、减少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制度的重要性、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以及制度的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期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管理。

一、制度重要性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是以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为依据,为建设项目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

制度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制度能够明确建设项目职责和权力的分配,规定各个职责的具体任务和要求,提高建设项目的管理效率和整体工作效能;其次,制度能够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各个环节,明确细化各类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为建设项目各方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最后,制度能够促进建设项目的长远发展,提高建设项目的整体形象和声誉,为建设项目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提供便利条件。

二、制度内容和要求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要明确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明确各个职责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确定不同职责的工作时限和考核指标;其次,要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各个环节,明确工人的操作规程,加强对现场安全环境的监控和检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卫生;还要注重对施工材料和设备的检验和监管,杜绝不合格材料和设备的使用;最后,要加强对工人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职业技能,减少事故的发生。

三、制度的落实情况制度的落实情况是评价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一个重要指标。

在实际操作中,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加强对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对制度的了解和掌握;其次,要建立健全制度的执行机制,明确制度的执行责任人和工作流程,确保制度的完整和有效性;还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制度的全面贯彻;最后,要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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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规定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术语和定义
1.建设项目:指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2.“三同时”管理制度:指公司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3.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职业病危害较重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三类。

二、职责
1.安全环保部是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2.规划发展部是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引进项目规划、设计、实施与试生产阶段“三同时”的责任部门。

3.生产技术部是公司技改项目设计阶段“三同时”的责任部门,负责技改项目设计阶段的管理。

4、项目所在部门是技改项目实施与试生产(包括正常投用)阶段“三同时”的责任部门。

三、工作与规定
1.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

涉及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需提交建设项目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向有管辖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备案或者审核。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审核同意后,建设项目的选址、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办理相应的备案或者审核手续。

4.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5.建设单位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

(1)对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

(2)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申请。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进行施工,应当进行整改后重新申请审查。

6.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进行。

7.建设项目完工后,需要进行试运行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

8.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
施运行的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没有进行试运行的,应当在其完工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应当为评价活动提供符合检测、评价标准和要求的受检场所、设备和设施。

9.建设单位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向有管辖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竣工验收。

10.如职业病危害严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1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结束后,各职能部门认真整理资料并归档。

四、附则
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有制度自行废止。

2.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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