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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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范本(3篇)

2024年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范本(3篇)

2024年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范本一、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

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二、应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

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三、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

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四、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五、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救急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六、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七、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防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八、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九、对承担检维修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____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通知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

十、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

企业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职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模板

职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模板

职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疾病的发生,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卫生条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职工,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工等。

第三条职业卫生管理是指通过有效的措施,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卫生条件,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制度的实施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第五条本单位设立职业卫生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和监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

第六条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应加强对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视,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职工对职业卫生工作有权了解,有义务配合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第二章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第九条本单位建立职业卫生管理体系,以确保职业卫生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条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 职业卫生政策和目标2. 职业卫生组织机构3. 职业卫生工作责任和权限4. 职业卫生工作程序和方法5. 职业卫生培训与教育6. 职业卫生监测与评估7. 职业卫生事故应急处理与调查8. 职业卫生档案和记录的建立与管理第十一条职业卫生政策和目标应明确阐述本单位对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视和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承诺。

第十二条职业卫生组织机构应具备完整的职能和责任分工,确保职业卫生工作的有序运行。

第十三条职业卫生工作责任和权限应明确各部门或个人在职业卫生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权限。

第十四条职业卫生工作程序和方法应包括以下内容:1. 职业卫生风险评估与控制2.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规划、安装、使用和维护3.职业卫生监测与评估方法和频次4.职业卫生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和措施第十五条职业卫生培训与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1. 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2. 职业病预防、识别和应对的培训3. 职业卫生设施和装备的操作和维护培训4. 职业卫生标准和法规的培训5. 强调职工的主动性和责任心,促进职业卫生意识的提高第十六条职业卫生监测与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1.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测和评估的频次和方法2. 职业病害的识别和报告3. 监测数据的收集、统计与分析第十七条职业卫生事故应急处理与调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 职业事故应急处理的程序和措施2. 职业事故调查的程序和方法3. 对职业事故的整改和预防措施的落实第十八条职业卫生档案和记录的建立与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 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和管理2. 工作场所职业病害监测和评估报告的保存3. 发放职业病鉴定和职业福利的记录和管理第三章职业卫生风险评估与控制第十九条本单位应进行职业卫生风险评估,确保工作环境符合国家相关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

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制度资料范本

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制度资料范本

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制度资料范本一、总则1.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指导职业卫生工作,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卫生水平。

2.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员工,包括职工、管理人员和临时工。

3.本制度的执行责任人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其职责是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职业卫生工作。

二、职业卫生工作责任1.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制定和实施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并定期评估和改进工作效果。

2.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组织卫生检查,对工作场所进行定期的卫生评估和监测。

3.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负责危险因素的识别、评估和控制,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符合卫生要求。

4.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提供职业卫生培训,增强员工的工作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职业卫生检查1.职业卫生检查应定期进行,包括体检、生物学监测和环境监测等。

2.体检项目应包括常规体检项目以及与员工所从事工作相关的特殊项目。

3.生物学监测应包括对员工体内有害物质的测定,如血液、尿液和呼气中有害物质的检测。

4.环境监测应对工作场所的空气、噪音、震动、光照等卫生因素进行定期监测。

五、危险因素的识别和评估1.危险因素的识别应包括对工作场所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进行调查和评估。

2.危险因素的评估应根据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并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进行管理。

3.对于特殊岗位和特殊工艺,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测,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六、职业卫生培训1.新员工应在入职前接受必要的职业卫生培训,包括工作环境安全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等。

2.现有员工应定期接受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工作环境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培训内容应根据工作内容和职位的特点进行设计,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七、工作环境的控制1.工作场所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保证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2.对于存在危险因素的工作环境,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如隔离、通风、吸收等。

3.对于噪音、震动等有害因素,应采取相应的工程控制和个体防护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

医院卫生工作制度汇编

医院卫生工作制度汇编

医院卫生工作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卫生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第三条医院卫生工作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提高医院卫生管理水平,确保医疗安全。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医院的卫生工作。

第二章:医院环境卫生管理第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证医院环境整洁、卫生、安静、舒适。

第六条医院应定期对诊疗环境、住院部、门诊部、急诊科、手术室、注射室、换药室、卫生间等场所进行清洁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第七条医院应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第八条医院应加强食堂和宿舍的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和饮用水的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第九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病案管理制度,规范病案管理,防止病案遗失、损坏或泄露。

第十条医院应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建立健全感染控制管理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感染控制的意识和能力。

第三章:医院卫生设施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应根据业务需要和规模,设置足够的卫生设施,包括卫生间、洗手池、垃圾桶等。

第十二条医院应定期对卫生设施进行清洁和消毒,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十三条医院应加强对医疗设备、器械的清洁、消毒和灭菌管理,防止交叉感染。

第四章:医院卫生人员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应加强医务人员的卫生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卫生意识和能力。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应遵守卫生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的医务人员应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和隔离。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医院应定期对卫生工作进行自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医院应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整改。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示例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示例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示例一、总则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二、管理责任1.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职业卫生工作。

2.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监督和检查职业卫生工作。

三、职业卫生评价1.针对新增岗位或工艺环节,进行职业卫生评价,确保工作环境符合职业卫生标准。

2.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卫生监测,确保各项指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四、职业卫生管理1.实施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2.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符合标准。

3.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技能。

4.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档案,记录相关数据和控制情况,保证职业卫生管理的可追溯性。

五、健康体检1.所有员工入职时需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定期进行职业体检,记录体检结果。

2.对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健康监护,保证其身体健康。

六、职业卫生事故的处理1.发生职业卫生事故时,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2.及时报告职业卫生事故,并进行事故原因分析,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对受伤员工进行妥善的医疗救治,并及时申报工伤。

七、职工培训1.新员工入职时,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紧急救护等内容。

2.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技能。

3.对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特殊培训,保证其了解相关职业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

八、职业卫生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1.配备相应的职业卫生设施,如通风设备、除尘设备、眼防护装置等,确保工作环境符合标准。

2.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安全鞋、口罩等,提供操作指导。

九、记录和报告1.记录职业卫生评价、监测和体检结果等相关数据,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档案。

2.定期向职业卫生管理委员会报告职业卫生工作情况,包括职业卫生评价、监测结果、培训情况等。

医院卫生法律制度汇编范本

医院卫生法律制度汇编范本

医院卫生法律制度汇编范本一、前言为了加强医院卫生法律制度建设,规范医院卫生行为,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汇编。

二、医疗机构管理1. 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科目、地址、规模等开展医疗服务活动。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3.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组织,负责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4.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技术、医疗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5.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设备管理,保证医疗设备安全、有效、可靠。

三、医务人员管理1. 医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职业道德,遵守医疗行为规范。

2. 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3. 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知情权、自主权,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4. 医务人员应当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5. 医务人员应当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四、医疗质量管理1. 医疗机构应当开展医疗质量监测,分析医疗质量问题,采取措施改进。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评价体系,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价。

3.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医疗质量安全会议,分析医疗质量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医疗质量安全问题。

五、医疗安全管理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安全管理。

2.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疗安全应急预案,提高医疗安全应急能力。

3.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事故防范,及时处理医疗事故。

4.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医疗安全信息。

六、传染病防治1. 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

医院管理制度汇编大全

医院管理制度汇编大全

医院管理制度汇编大全一、医院管理制度1.医院管理制度的目的和范围:明确医院管理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

2.组织机构与职责:规定医院的组织机构、机构设置以及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3.职工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招聘录用、薪酬福利、职业培训等方面的规定。

4.医疗工作制度:包括门诊、住院病区、急诊科、手术室、检验科等各个科室的工作规范。

5.患者权益保护制度:确保患者的隐私、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待遇等。

6.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医院的财务管理、收支核算、成本控制和财务报告等。

7.药品管理制度:给予医院药品采购、存储、配送、使用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药品安全。

8.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质量评价、不良事件报告、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9.病案管理制度:规定病案首页的填写要求、病案归档和保密要求等。

10.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对医院的医疗设备采购、验收、使用、维护和退役等方面进行规范。

11.宣传管理制度:规定医院宣传策略、宣传内容、宣传渠道以及宣传标语、宣传品的设计与发放等。

12.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医院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和应急救治工作。

13.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医院与患者、供应商、合作单位等之间的合同签订与执行规定。

14.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院卫生环境的安全,防止交叉感染和疾病传播。

15.工作纪律管理制度:对医护人员的工作纪律、岗位责任和考勤管理进行规范。

16.投诉处理制度:确立医院投诉处理的程序和机制,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17.医德医风建设制度:建立医院良好的医德医风,提高医护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态度。

18.学术研究管理制度:规范医院的医学研究行为和科研项目申报、实施、评估等流程。

19.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患者个人的健康档案完整、准确、安全保存。

20.慈善救助管理制度:规定医院的慈善救助政策、资金使用和救助对象等。

以上是医院管理制度的完整版汇编,这些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规范医院的管理行为,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权益。

卫生院各项规章制度汇编

卫生院各项规章制度汇编

卫生院各项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和规范卫生院的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汇编。

第二条卫生院内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并遵守其规定。

第三条卫生院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迟到早退、请假制度、工作纪律、医疗服务规范等。

第四条卫生院管理人员有责任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规定。

第五条卫生院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规章制度进行及时调整和完善,保持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迟到早退及请假制度第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的情况,应当提前向主管汇报并说明理由,必要时需进行审批。

第七条员工如需要请假,应当提前向主管提出申请,申请需附上请假条并经过主管批准。

第八条在医院面临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下,员工可事后向主管请假,但需在第一时间进行通报。

第九条迟到、早退及未经批准的请假将按照卫生院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私自离岗属于违纪。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条卫生院的员工必须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调度,做到按时上班下班。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尊重医院的患者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素养。

第十二条员工在工作中如有不服从指挥、懒惰怠工等违纪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甚至开除。

第十三条卫生院管理人员有权对员工进行考核和评定,对于表现优异者将予以奖励和表扬。

第四章医疗服务规范第十四条卫生院的医疗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规定,确保医疗安全和患者权益。

第十五条医疗人员在接诊患者时,必须保持礼貌、耐心和严谨,不能对患者有侮辱或歧视行为。

第十六条医疗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当遵循医德医风,不得将个人观点和情绪影响到诊疗结果。

第十七条医疗人员必须对医疗记录进行妥善保存,并按规定进行记录和归档,确保医疗质量可追溯。

第十八条医疗人员如有医疗过失或疏忽将受到相应处理,包括惩罚和赔偿等。

第五章综合管理第十九条卫生院的设备和设施需经常保养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转和安全性。

第二十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流程,保证医疗服务的高效率和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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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总则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特制定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制度。

三、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健康”的原则,使各职能部门、科室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四、本制度规定从院长到各科室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医院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五、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质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一、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一、法定代表人的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医院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专业人员,负责本医院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院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医院在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医院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医院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医院分管职业健康的领导、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医院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医院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医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医院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医院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5、组织对全医院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危害法规、职业危害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

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全医院和有关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部门、各科室、安全技术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健康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医院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医院技术部门的职责1、对各科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2、对本医院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医院开展职业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

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科室制订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院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医院职业健康管理档案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放射科主任职责在院长领导的指导下工作,具体职责:1、把医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科室职工的职业健康培训、教育,防护用品使用。

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严加阻止违章、违规工作。

4、定期组织本科范围的检查,对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二、职业性危害防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已于200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特制定我院院内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

设立专门管理机构我院职业性危害由院职业危害防护委员会负责。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积极组织有放射性物质、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的科室和该科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培训。

制定相关的防护法规,并监督执行。

注重日常监督工作,严格依法执行。

监督工作要抓源头和重点,做好职业危害严重科室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科室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做好职业卫生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各有关科室应配备专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科室的职业病防护工作。

(三)、落实工作场所后,由有关科室提出配备防护设备计划,交医工部,由医工部负责(基建办、后勤部及院感科协助)配备有关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保证其正常使用、维护。

(四)、对有职业性危害的科室病理科、放射科、检验科、口腔科等实行环境监测,每年一次,记录备案。

由医工部与院感科具体负责,院职业病防护委员会督查。

如有不合格应及时报告院职业病防护委员会并提出整改意见。

监测合格方可使用。

(五)、定期对有职业性危害的工作人员实行健康体检。

如经复检仍不合格者,应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由预防保健科具体负责,各科室职业卫生管理员协助管理。

体检报告由院感科审查留档。

(六)、如遇职业性危害突发事件,由该科主任或护士长立即报告预防保健科和医工部,应在10分钟内派人到现场调查处理(遇节、假日及夜间报院值班),保卫处协助指挥有关人员撤离,并立即报永定区监督所。

具体处理按上级要求解决。

事故处理后要有书面报告呈院职业病防护委员会。

(七)、各科室防护用品应规范使用,如有损毁立即修复,确保我院医务人员的安全。

(八)、凡各科室开展新技术时,有涉及到放射、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需向院职业病防护委员会申报,否则引起不良后果,由该科室负责。

(九)、劳动者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应尽的义务1、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

2、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义务。

3、遵守用人科室职业的义务。

4、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义务。

5、按规定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义务。

6、遵守操作规程的义务。

三、医院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医务人员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依法对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使工作人员应该树立预防职业危害、自我保护的意识。

(二)、医务人员预防医院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

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传白大衣,戴手套,操作完毕后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穿隔离衣和鞋套。

2、操作过程中,手套发生破损应洗手更换手套。

3、如果进行可能发生体液飞溅的操作时,医务人员除了戴手套口罩外还应戴防护眼镜。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5、病人的标本应放置于坚固的防漏容器内,防止在收集运送过程中漏出。

(三)、依法组织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四)、向工作人员提供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场所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六)、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报告制度。

四、医院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工作人员管理规定为了加强职业危害防护管理工作,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科室指定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并交疾控处备案。

(二)、科室定期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病分级培训。

(三)、对以下从事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人员,科室需提前2个月向疾控处提出申请,经疾控处审核后可进科室工作学习:1、新分配人员;2、新来进修人员;3、实习生、研究生;4、其他需要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人员。

(四)、科室配合相关科室安排工作人员体检1、科室配合院感科安排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体检;2、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岗中体检;3、离开有毒有害物质岗位时应进行离岗体检;4、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排应急体检。

(五)、职业健康档案由院感科保管,并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给个人进行复印。

(六)、培训1、疾控处安排协调培训的内容和形式。

培训内容应简而精,针对性强,应包括职业病有关的法律、法规,职业危害人员应享有的权利,针对职业特点的防治常识和医院职业病防护的有关规定。

2、相关科室主任负责按照疾控处的要求对本科室人员进行培训,每次培训要有记录:有签到,有影象资料,有讲课原稿。

五、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医院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1、医院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健康保护。

2、医院与放射科的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医院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医院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医院在科室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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