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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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经典)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经典)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等“三同时”评审、验收的内容和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安全、环保与职业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二章“三同时”评审第三条建设项目单位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环境污染和职业危害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提供下列资料至安全办。

(一)建设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可能产生环境污染情况、职业健康危害以及安全生产风险的说明书;(二)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三)建设项目采取的安全、环保、职业卫生预防措施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四条总经办对建设项目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召开“三同时”评审会,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安全办、规划部、工程部等部门同时参加。

第五条在评审会上由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向参加评审的各主管部门介绍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情况、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生产风险及采取的具体措施。

第六条安全办分别就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等方面作出的评审意见,只有全部通过方可进入项目建设。

第三章“三同时”的验收第七条工程部组织在竣工后,负责通知安全办、规划部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对安全设施、职业卫生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第八条安全设施、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内容。

(一)建设项目的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二)建设项目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环保设施、职业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三)建设项目和运行状况管理是否正常、安全、环保、可靠。

第九条参加验收的各部门确认建设项目符合标准及要求后,在“技改项目、新建项目竣工验收会签表”或“工艺变更评审表”上签字。

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并对工程项目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通用6篇)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林业局机关办公楼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火险隐患,保障机关办公楼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安委会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全局的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并接受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站所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消防宣传、培训第四条、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通过张贴消防图画、设置消防宣传专栏、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等形式向全体职工宣传防火、报警、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

第五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单位职工的集中消防培训。

消防培训主要有下列内容:有关消防知识、法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会报警、扑救初期火灾、自救逃生知识,组织人员安全疏散等常识。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培训的主要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等岗位人员。

第三章消防安全职责第六条、各处室站所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各办公室、各岗位、库房、车库使用人就是本办公室、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七条、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的监督;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4篇)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4篇)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三同时"(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2、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实施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3、职责3.1技建部门3.2安监部门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验收。

3.3各相关部门负责由各相关部门实施的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管理和施工过程中职业健康安全措施的管理与监督。

4、内容和要求4.1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a)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时,技建部门应督促编制单位进行职业危险与危害的论证,并将论证内容以专门章节编入可行性研究报告。

b)在初步设计中,工程设计单位应严格遵守现行职业健康安全标准,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

a)安监部应监控建设项目中职业健康安全设施采购,____和施工,索取相关档案资料和资质证明,并建立相应的原始记录。

b)在施工过程中,技建部门应经常检查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督促施工方严格按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c)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完工后,技建部门应会同施工单位对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施工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及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a)建设项目竣工后,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使用单位做好试运行记录。

b)试运行期间,安监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有关设备,场所的职业健康安全监测和检验,并将试运行期间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运行效果,有关监测检验数据和问题予以记载.对不符合国家法规,标准的情况,技安监部应督促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c)凡国家强制进行预评价的建设项目,技改部门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职业健康安全验收评价,获取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向有关卫生和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和办理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设施验收批文。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一、三同时管理制度的含义和作用1.含义三同时管理制度又称作业许可制度,是指施工单位在进行建设项目时,必须在相应部门单位的批准下,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作业的规范管理制度。

其中的“三同时”分别指的是时间、地点、方式。

即施工单位在进行建设工程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规定的地点以及规定的方式进行作业,而不能随意更改或自行决定。

2.作用三同时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建设项目的各个环节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有利于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规范和标准化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单位的作业在合适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下进行,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其次,三同时管理制度可以减少事故的发生。

通过对施工作业时间、地点和方式的严格控制,可以有效地避免施工过程中的交叉作业和安全隐患,减少施工现场的事故率,提高施工安全水平。

再次,实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可以改善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

通过对施工作业时间、地点和方式的严格控制,可以减少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护周边的生态环境。

综上所述,三同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对于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和谐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建立三同时管理制度的原则和步骤1.原则建立三同时管理制度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科学性原则:建立的三同时管理制度必须要符合施工实际规律和施工工艺的要求,有助于提高施工效率和施工质量。

(2)规范性原则:建立的三同时管理制度必须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不能违背相关法律法规。

(3)强制性原则:建立的三同时管理制度必须要有法律效力和执行力,能够对施工单位的作业进行有效的约束和监督。

2.步骤建立三同时管理制度的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责任:明确各个部门单位的责任和权限,确定负责制定、审批和监督三同时管理制度的具体责任人。

(2)制定制度:结合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三同时管理制度,包括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3篇)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3篇)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项目是指以土地、资金、材料和劳动力等为基础,依法建设、修建或改建各类建筑设施的工程项目。

为了提高建设项目的管理效率和质量,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

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是指在建设项目的各个阶段,即设计、招投标和施工阶段,统一协调筹划各项工作,以达到最佳效果的管理制度。

下面将对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三同时管理制度的概念及目标三同时管理制度是指在建设项目的设计、招投标和施工三个阶段,统一协调筹划工作,以确保工程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的一致性和协调性,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风险,实现科学高效的建设项目管理。

三同时管理制度的目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建设项目的管理效率和质量。

2. 统一协调工程项目的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等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3. 保证工程项目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减少重复建设和浪费资源。

4. 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风险,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5. 实现科学高效的建设项目管理,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二、三同时管理制度的内容1. 设计阶段的管理内容(1) 设计前期研究: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规划。

(2) 设计方案评审: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3) 设计编制:委托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设计,并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设计编制。

(4) 设计审查:对设计图纸、技术指标、质量要求等进行审查,修订和完善设计方案。

(5) 设计变更管理:对设计方案进行变更管理,确保工程设计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2. 招投标阶段的管理内容(1) 招标文件编制:编制招标文件,明确工程要求、资金预算和招标程序等。

(2) 招标公告发布: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发布招标公告,并进行广泛宣传,吸引优秀投标人。

(3) 投标文件评审: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认符合要求的投标人。

(4) 合同签订: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工程内容、工期和费用等。

(5) 施工图纸审查: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保证施工图纸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是指在进行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等各个阶段,要求同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劳动保护、节能等相关工作,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和管理。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保证工人安全和健康,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环境影响评价:在项目的规划和设计阶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

2. 水土保持: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土地和水资源,防止土壤侵蚀和水体污染。

3. 安全生产: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4. 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建设单位要保障工人的职业健康,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5. 节能:在项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要考虑节能减排的问题,采用节能技术和设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实施需要建设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通过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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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项目三同时制度是指在一个建设项目的各个阶段,包括设计、招标、施工等阶段,进行全面统筹和协调,各个环节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协同推进的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减少资源浪费和投资风险,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设计、招标、施工三个阶段的统一管理:通过建立统一的项目管理机构,实现设计、招标、施工各个阶段的协调和沟通,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的控制。

2. 进度控制和配合协调:在项目的各个阶段,及时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矛盾,确保工程进度的合理安排和顺利推进。

3. 资源协调和利用效率:在项目的设计、招标、施工等阶段,统筹考虑资源的利用和配置,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和使用,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4. 质量监控和风险控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项目的设计、招标、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预防和控制工程质量风险,确保项目的质量安全。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从而实现建设项目的高质量、高效率和可持续发展。

什么是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什么是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什么是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也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工程建设,其中需要配套建设的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主体工程就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批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标准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是总结我国环境管理的实践经验,由我国首创,并为我国法律所确认的一项重要的控制新污染的法律制度。

它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结合起来,成为贯彻环境保护“预防为主”方针的完整的环境管理法律制度。

第3章开发建设“三同时”管理3.1 “三同时”制度3.1.1 “三同时”制度的产生及含义“三同时”管理,是从宏观上、整体上、规划上去保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三统一的有力措施。

通常所说的“三同时”管理则是针对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即“三同步”方针中规定的“同步实施”这一关键要求去监督一切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有关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三同时”管理是国务院在1973年颁布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中对建设项目首先提出的环境保护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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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项目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三同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建设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标准,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环境污染,根据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及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在建工程。

3 术语和定义3.1 建设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的危化品建设项目。

3.2 “三同时”制度指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劳动保护、安全环保、消防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3.3 “三查四定”指查设计漏项、查未完工程、查工程质量隐患;定任务、定负责处理单位和人员、定处理措施、定整改期限。

4 职责4.1 投资发展部负责公司建设项目的立项和验收管理工作。

其职责是:a) 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卫生、安全环保及消防“三同时”规定;b) 在建设项目立项时,应含有职业卫生、安全环保、消防的论证内容;c) 编制(或审批)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时,应含有职业卫生、安全环保及消防设施所需投资计划;d) 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验收专题报告,组织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4.2 安全生产部对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及检查。

其职责为:a) 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及承担建设项目的单位“三同时”的执行情况;b) 根据建设项目的需求,配合投资发展部完成公司负责项目前期的预评价工作;c) 违反“三同时”规定的建设单位及承担设计、施工等任务的单位,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监督检查其整改情况;d) 参与对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及三查四定工作;e) 建立健全建设项目“三同时”台帐。

4.3 技术部的职责a) 从项目范围、进度、质量、投资等方面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组织、协调和控制;b) 参与项目的立项审查、验收工作;c) 组织对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安全环保消防及职业卫生设施审查;d) 组织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环保消防及职业卫生设施建设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向相关方下达整改通知,并监督检查其整改情况;e) 在项目建设期间,配合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三查四定。

4.4 分公司(项目组)负责对本单位区域内立项实施的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安全环保及消防“三同时”负全面管理责任。

其职责是:a) 在项目建设前期组织开展对项目预评价工作,并上报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查、批复许可;b) 在编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时,应将职业卫生、安全环保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报;c) 对承担建设项目的单位提出落实“三同时”规定的具体要求,并负责提供必需的资料和条件;d) 在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前期,按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组织办理建设项目试生产行政许可;e) 在建设项目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应同时对职业卫生、安全环保设施进行调试,对其效果做出评价。

在人员培训时应有职业卫生、安全环保的内容,应制定完整的职业卫生、安全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f) 建设项目验收前,应自主选择并委托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劳动条件检测、危害程度评价、环境监测分析并由其出具相应的报告;g) 组织编制职业卫生、安全环保、消防验收专题报告,并报请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职业卫生、安全环保、消防单项验收工作;h) 对单项验收中提出的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环保方面的改进意见应按期整改;i) 建立健全本单位建设项目“三同时”台帐。

5 内容5.1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行政许可和“三同时”法律法规,主动、积极地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检查和指导,及时落实政府有关工作指示和要求。

5.2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卫生预评价、环境影响评价;a) 在政府部门进行了立项备案的建设项目;b) 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c) 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d) 大量生产或使用Ⅰ级、Ⅱ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e) 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f) 有关部门确认的其它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5.3 未在政府部门进行了立项备案但又符合5.2中的b-g的条款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公司)组织进行内部安全环保评估,并形成书面的评估意见。

5.4 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评价、施工及施工监理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建设项目试生产应得到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正式投产要遵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办理相应的排污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要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5.5 建设项目各阶段行政许可、“三同时”基本工作要求5.5.1 可行性研究及项目设立审查阶段5.5.1.1 编制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5.5.1.2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报送资料。

5.5.1.3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报送政府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评审(审查)。

5.5.1.4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报送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评审(审查)。

5.5.1.5 各项评审(审查)通过后,将各评价报告及评审意见存档。

5.5.1.6 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项目立项审核、批文。

5.5.2 初步设计阶段5.5.2.1 工程建设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严格按照现行安全、环保、消防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进行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应包括安全、环保、消防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专篇,专篇内容应落实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措施及评审意见。

5.5.2.2 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相关资料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5.5.2.3 将消防设施初步设计专篇及相关资料报公安消防机关审查。

5.5.2.4 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及相关资料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查。

5.5.2.5 将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设计专篇及相关资料报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5.5.3 施工图设计阶段5.5.3.1 督促设计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及各评价报告书、初步设计评审意见完成安全、环保、消防、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中应详细说明安全、环保、消防、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运行参数和技术指标。

5.5.3.2 将建设项目消防设施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资料报公安消防机关审查。

5.5.4 施工建设阶段5.5.4.1 认真落实消防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提出的意见,落实安全预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其评审(审查)中提出的措施,保证安全、环保、消防、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进度和质量,确保安全、环保、消防、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同时投入使用。

5.5.4.2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只能由具备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

施工单位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前须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5.5.4.3 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工艺变化、生产规模变化及安全、环保、消防、职业病防护设施改变等设计变更时,须将设计变更及说明报相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

5.5.5 装置试生产前5.5.5.1 项目建设完成时,向地方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和省安监部门提交试生产申请,试生产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组织试生产。

5.5.5.2 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建设项目试生产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并提出对策,且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周密的试生产方案。

5.5.5.3 将试生产方案报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5.5.4 向公安消防机关提出消防设施验收申请,验收通过后方可转入试生产。

5.5.6 试生产阶段5.5.6.1 委托并配合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监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编制监测报告,将监测报告及相关资料报送负责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保部门申请验收。

5.5.6.2 委托并配合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评价报告,将报告书及相关资料报送卫生行政部门审查验收。

5.5.6.3 委托并配合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编制评价报告,将报告书及相关资料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验收。

5.5.6.4 试生产必须在批准的规定时限内完成,试生产未完成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及时办理试生产延期手续,不得超期试生产和未经竣工验收投产。

5.5.6.5 准备验收资料并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后,转入正式生产阶段。

5.6 建设项目申请竣工验收需具备下列条件a) 职业卫生、安全环保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b) 对建设项目中职业卫生、安全环保设施的效果进行了测定;c) 对试车或试生产中所发现的危及职工安全和健康的问题进行了整改;d) 对可能影响职工安全和健康的生产岗位进行了检测,并建立了档案;e) 建立健全了职业卫生、安全环保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和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f)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建立档案制度;g) 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

5.7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建设项目负责单位的有关部门及公司安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要经常进行现场检查监督。

5.8 建设项目负责单位要对项目的计划、实施全面负责,对实施项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5.9 建设项目负责单位在项目建设施工后期应组织进行“三查四定”工作。

5.10 对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卫生、安全环保设施验收不合格的,应组织限期整改。

5.11 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行后,生产设施和职业卫生、安全环保设施必须同时投入使用。

5.12 建设项目未经批准强行投产造成伤亡事故、职业中毒、职业病等职业危害和环境污染事故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批准投产单位(部门)和投产者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5.13 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三同时”档案和台账5.13.1 各级安全环保职能管理部门作为本单位建设项目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行政许可和“三同时”工作的监督管理归口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建设本单位项目行政许可、“三同时”工作台账。

5.13.2 项目建设相关部门应当向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提供建设项目相关技术资料、项目投资额及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投入基础数据等有关资料。

6 附则6.1 本制度若与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 ,按照国家及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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