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的规定
关于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及其处理意见

关于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及其处理意见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是人民教师的崇高使命和神圣职责。
为了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特制定本规定及处理意见。
一、规定(一)教师要率先垂范,为人师表,做到举止文明,语言得体,不讲粗话、脏话。
(二)尊重学生人格,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挖苦讽刺甚至打骂侮辱学生,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三)关心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不存偏心,不歧视后进生,不准对学生停课。
对后进学生,必须坚持正面教育的原则,通过正当的教育途径、正确的教育方法实现教育和引导,严禁对学生体罚或通过其他手段惩罚。
(四)在教师中开展以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为主题的师德教育活动,每学期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形成制度。
当前要着重对年轻教师加强师德教育,使他们认识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是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必须明令禁止。
(五)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要求,主动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二、处理意见1、对学生体罚、变相体罚或采用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虽情节较重,但没有造成后果者,除必须向学生本人和家长道歉,书面写出检讨,取消本学期或本年度参加各项先进的评选资格,学期考核奖降级处理。
必要时须令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做公开检查。
2、对学生体罚、变相体罚或采用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情节较重,造成一定伤害或由此引发一定后果,对当事人取消年度全部绩效奖,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3、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所造成的伤害,或学生家长提出要进行检查、治疗、所需的各项检查、治疗和其他有关费用一律由教师本人承担。
4、对个别屡教屡犯者,除批评教育外,必须从严处罚,并视情节给予行政纪律处罚直至停聘。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者,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关于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有关规定及措施

关于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有关规定及措施
一、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的规定:
1、严禁用手,脚及其它物品触、打、踢及其它手法体罚学生。
2、严禁对学生变相体罚、罚抄、罚背、罚跑、罚站、罚劳动或扔、撕毁学生课、簿本及学习用品。
3、对后进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和谩骂挖苦学生及擅自停学生上课完成作业,不得随意扣分或放任不管。
4、不得让学生面壁而站,或长时间站在无人教育的教室、办公室内外及操场上。
5、保障学生课间、午间休息及用餐时间,不拖堂。
6、建设应热情关心破损、离异家庭子女及弱智、残疾学生,不得歧视,使用不文明语言。
7、杜绝其它一切非教育手段。
二、关于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有关措施:
1、领导班子统一认识,定期分析,研究,对发现这种苗子及时加强教育。
2、组织教师经常学习师德规范,学习邓小平同志、陶行知同志的研究思想以及十四届六中全会的精神。
3、大力宣传教师中、敬业爱生事迹,发扬奉献精神。
4、每位教师制定个人师德规范,对自己的行为起一个约束作用。
5、学校以工会一组为单位,制定教师忌语忌事。
6、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家长座谈会,教师座谈会,从多方面了解教师的言行举止。
7、设立校长信箱,一方面对教师起制约作用,另一方面也让家长、学生有倾诉的对象。
8、建立总护导巡视制度。
9、发现上述规定中任何一种情况扣除当月师德奖及50%的年终奖,一年中有两例上面情况则扣除全部年终奖。
栏杆镇化楼小学
关于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有关
规
定
及
措
施
2009年9月。
幼儿园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制度

定期检查:幼儿园应定期对教师进行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教师严格遵守规定。
家长反馈:建立家长反馈机制,鼓励家长对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进行举报。
内部监督:幼儿园应设立内部监督机构,对教师行为进行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培训教育:加强教师培训教育,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从源头上预防体罚或变 相体罚行为的发生。
督。
05.
宣传册:制作并 发放宣传册,向 家长和幼儿介绍 制度内容。
家长会:定期召 开家长会,向家 长宣传制度,并 解答家长疑问。
内部培训:对幼 儿园教职工进行 制度培训,确保 教职工了解并遵 守制度。
宣传栏:在幼儿 园内设置宣传栏, 定期更新制度相 关内容,方便家 长和幼儿查看。
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培训,确保教职工了解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的相关规定。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尊重幼儿人格和权利。 建立监督机制,鼓励教职工相互监督,发现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及时制止和报告。 提高教职工沟通能力,掌握与幼儿沟通的技巧和方法,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汇报人:XX
家长:了解制度,监督执行 社区:宣传制度,营造良好氛围 教育部门:提供培训,提高教师素质 媒体:报道制度,引导公众舆论
06.
幼儿安全事故发 生率
家长满意度调查
教师体罚行为发 生率
幼儿心理健康状 况评估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加强教师培训和教育,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教育理念。 完善幼儿园管理制度,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 鼓励家长和社会参与监督,共同维护幼儿的权益。
违反制度的行 为将受到严肃 处理,包括但 不限于口头警 告、书面警告
和记过等。
对于情节严重 或多次违规的 行为,将给予 相应的行政处 分,如降职、
关于禁止园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处理的规定

关于禁止园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处理的规定背景幼儿园是孩子们接受早期教育的重要场所,其教育活动应以保护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为目标。
然而,近年来有报道称部分园丁采取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方式来处理幼儿行为问题,这种行为对幼儿的身心健康和成长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和影响。
为了保障幼儿的权益和身心健康,有必要制定禁止园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规定。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幼儿园中的园丁不得采取任何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方式对待幼儿行为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惩戒和处理方法。
规定内容1. 幼儿园中的园丁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对待幼儿。
体罚包括但不限于殴打、扇耳光、拽耳朵等身体虐待行为;变相体罚包括但不限于责骂、威胁、恐吓、羞辱等心理虐待行为。
2.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幼儿行为管理机制,旨在引导和教育幼儿形成良好的行为惯和道德观念。
对于幼儿行为问题,园丁应采取科学、合理的惩戒和处理方法,如口头警告、时间隔离等。
园丁不得使用任何对幼儿身心造成伤害的方法。
3. 幼儿园应加强对园丁的培训和教育,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本规定。
园丁应了解幼儿行为发展规律,学会正确处理幼儿行为问题,关心和尊重每个幼儿的个性和需求。
4. 幼儿园应建立投诉受理机制,接受幼儿家长和幼儿本人的投诉,并及时调查处理投诉事项。
对于园丁的违规行为,园方应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执行和监督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幼儿园。
幼儿园应根据本规定进行相关制度和政策的修订和完善,确保规定的执行。
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应定期对幼儿园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结论禁止园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规定旨在保障幼儿的权益和身心健康,建立和谐的幼儿园教育环境。
幼儿园要严格执行规定,加强园丁的培训和教育,及时处理投诉事项,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只有在这样的努力下,我们才能给幼儿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关于禁止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的规定

关于禁止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的规定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学校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的行为,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人权。
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以照顾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2. 定义- 体罚:指教师对学生进行身体上的惩罚或虐待,包括但不限于打击、踢踹、割伤、拳打脚踢等。
体罚:指教师对学生进行身体上的惩罚或虐待,包括但不限于打击、踢踹、割伤、拳打脚踢等。
- 变相体罚:指教师利用言语、行为或其他方式对学生进行精神上的惩罚或虐待,包括但不限于侮辱、歧视、恐吓、威胁等。
变相体罚:指教师利用言语、行为或其他方式对学生进行精神上的惩罚或虐待,包括但不限于侮辱、歧视、恐吓、威胁等。
3. 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的原则- 尊重人权:学校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权和尊严,不得进行任何侵犯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 和谐发展:教师应以和谐的方式引导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研究兴趣。
- 公平公正: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应公平对待所有学生,不得对某一学生进行特殊或歧视性的对待。
4. 体罚或变相体罚的禁止内容- 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
- 教师不得使用侮辱、歧视、恐吓、威胁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精神上的惩罚或虐待。
- 教师不得在学校内或校外进行任何对学生身心健康有害的行为。
5. 违反禁止规定的处理措施- 学校将建立投诉机制,学生或家长可向学校相关部门举报教师涉嫌体罚或变相体罚的行为。
- 学校将认真调查每一起投诉,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 对于违反禁止规定的教师,学校将给予相应的惩戒,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调离原班、停职处理、终止聘用等。
6. 培训和指导学校将组织相关培训和指导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理念,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行为观念,增强教育教学能力。
7. 结论本文所述规定旨在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健康成长。
学校将积极落实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的规定,并加强教师的培训和指导,确保教育过程的和谐发展。
学校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

学校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
为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严禁推、拉、打学生。
二、严禁摔学生的学习用品,撕毁学生书本、作业等学习资料。
三、严禁以站体罚学生。
学生因违纪需站立提醒的不得超过五分钟,不得令其面壁而立或站在公共场所置之不理,请到办公室的,必须有老师在场教育。
四、严禁把学生赶出课堂。
个别学生因影响上课不得不请出课堂的,必须交代其他老师帮助教育,下课后必须及时妥善处理。
严禁驱赶学生离校,学生到校上课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责令其回家(个别因病需与家长取得联系后妥善处理)。
五、严禁罚抄作业。
学生作业出现差错原则上就错题或错误部分订正。
文科为强化记忆要求订正的作业,错题量少的,最多不超过三遍,错题量多的,应酌情减少订正的题目和遍数。
六、严禁封建家长式地训斥学生,不得使用歧视侮辱人格、威胁恐吓学生等教育忌语,批评学生严禁影射、株连家长。
七、严禁以“留”体罚学生。
净校后应组织学生按时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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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确需留下个别教育辅导的必须有老师在场,但时间不宜过长,不得影响学生身体健康。
八、严禁以停止考试或拒批作业处罚学生。
以上几条规定必须认真执行,若违反其中一条者,以体罚或变相体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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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关于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暂行规定

关于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暂行规定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切实履行《中小学教师行为道德规范》,维护受教育者的正当权益,塑造我校教师教书育人的文明形象,落实素质教育目标,争取社会、家庭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广泛支持,就正确处理师生、学校、家庭关系特作如下规定:
一、各教职工应依法执教,做到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对学生的教育要循循善诱,正面说服,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持之以恒,严禁辱骂、殴打学生。
二、严禁将学生逐出教室或随意停课或罚站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三、教育教学应面向全体,因材施教,不得歧视差生;不能因学生犯错误而损坏或没收课本及学习用品,或布置惩罚性作业。
四、教师必须建立信任、融洽的师生关系,搞好与家长的联系,及时互通情况,共同教育,不得因学生犯错误而责骂家长。
五、凡因工作方法不当而造成学生流失或其他严重后果者,当事人必须负全责。
六、学校热忱欢迎群众监督,凡违背本规定第一,第二
款,不服从领导领导制止或家长提示质询者,年终考核采取一票否决制,不得评为优秀和良好。
小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范本

小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范本小学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的规定1. 规定背景和目的为了保障小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正常学习和成长,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特制定本规定,严禁小学教师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 规定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小学的教职工和学生,包括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
3. 定义体罚指教师使用肢体或其他方式对学生进行打、拍、掐等行为。
变相体罚指教师通过其他形式对学生进行精神或心理上的压迫或惩罚行为。
4.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4.1 严禁教师进行实质性的体罚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殴打、踢打、拳打、耳光等;4.2 严禁教师进行精神上的压迫或羞辱学生的行为,包括恶言恶语、侮辱、挖苦等;4.3 严禁教师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进行体罚,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学生打其他学生、自残等;4.4 严禁教师对学生进行课堂外的严厉训斥和惩罚,包括公开批评、羞辱等。
5. 规定要求和责任5.1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5.2 教师要采取合理的教育方法,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活动,提高学习兴趣和主动性;5.3 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引导教师正确处理与学生的关系;5.4 学校要建立学生投诉机制,鼓励学生积极举报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5.5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提醒学生遇到身体或心理受到威胁时及时向家长或学校报告。
6. 违反规定的处理措施6.1 如果教师被发现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学校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解聘等;6.2 学生可以向学校举报教师的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学校将保护举报人不受任何打击报复,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6.3 学校将建立档案,记录教师的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确保问题教师无法再从事教师工作。
7. 规定的执行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由学校进行必要的宣传和教育,确保全体教职工和学生了解并遵守。
8. 规定的监督和评估学校将定期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规定进行调整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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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的规定为切实加强我园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师依法施教意识,杜绝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行为,根据《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制定本规定:
1.全体教师应当遵纪守法,关心爱护幼儿,不得对幼儿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2. 对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教师,其所在班级班主任及其他知情人有责任及时向幼儿园领导汇报,园长须认真调查、及时处理。
3.我园将通过每年度的问卷调查或其他方式随机抽查教职员工是否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的现象。
4.通过检举揭发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发现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现象,经查证属实,幼儿园将视情节轻重作出以下处理:(1)情节较轻的,取消当年评选各种先进的资格并在教师会上公开检讨。
一次性扣除当月工资50-100元。
(2)情节严重的,幼儿园将与其解除聘任合同,并报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 如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造成伤害,幼儿家长因此提出要进行检查、治疗所需的各项检查、治疗和其他费用,一律由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的当事人承担。
6.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其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所在年级的年级组长直至所在园园长应承担一定责任,并酌情给予相应处罚
底阁镇前进幼儿园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