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库安全管理规定演示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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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石油库安全生产与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石油库的新建、改建、扩建和生产运行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本规定所称石油库,系指油田、炼化、销售、储运企业的收发和储存原油、液化石油气、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和重油等地上储存设施。

用于国防科研生产以及港口码头范围内的石油库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石油库所属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要保证投入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石油库安全管理除应执行本规定外,还需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要求。

第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石油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及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每年不少于2次的定期监督检查。依照本规定对石油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状况、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实施监管。

第二章选址布局

第六条石油库的选址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石油库不宜采用阶梯式选址布局。因受地形限制或有工艺要求,确需采取阶梯式布局时,地势较高罐组应采用漏油拦截和收集设施、路堤式消防车道等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地势较低区域重要设施的安全。

第七条石油库与周边设施的安全距离应满足《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中的有关规定,国家石油储备库以及总容量大于或等于120万立方米的企业石油库,应满足《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GB50737)中的有关规定。

一、二、三级石油库与周围低密度、居住类和公众聚集类高密度人员场所等防护目标间的安全距离可采用定量风险方法进行计算,依据个人风险基准(附表1)确定;与高敏感场所、重要目标或特殊人群高密度场所间的安全距离采用事故后果计算法确定。

第八条当库址选定在靠近山林时,石油库应在库区周围修筑防火沟、防火墙或防火带,定期对防火沟、墙内的枯枝落叶、荒草等进行清理,防止山火侵袭。

第九条储存甲B类液体的储罐应单独设置防火隔堤,隔堤内的雨、污排阀门应采用远程控制阀。

第十条储罐间防火距离应满足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新建的外浮顶储罐罐组,罐组内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宜小于0.5倍相邻储罐中较大储罐的直径,对防火距离为0.4倍相邻储罐中较大储罐的直径的外浮顶储罐罐组应适当增加

消防水及泡沫液的储备量。

第三章设备设施

第十一条石油库企业应明确设备设施使用维护的责任主体,确保设备设施完好,实现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石油库应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档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巡检记录,制定定期检、维修计划。设备管理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建造竣工资料、检验报告、技术参数、变更管理、维修记录、有关事故记录和处理报告等。

第十三条石油库使用的检测检验设备应满足防火、防爆要求,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二级以上石油库应配置测厚仪、试压泵、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仪、红外成像检测仪、接地电阻测试仪以及环境、气象参数检测设备。

第十四条罐区、装卸作业区、油泵房、消防泵房、锅炉房、配发电间等重点部位应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安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AQ3047)的要求。

第十五条储罐及附件

(一)储罐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安装高液位报警、低液位报警、高高液位和低低液位报警及自动联锁切断装置。1万立方米(含,下同)以上的储罐必须设高高液位、低低液位报警系统,并在进出罐管道设置与其自动联锁的紧急切断阀。

(二)在役储罐每七年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罐底板、顶板腐蚀检测、罐壁腐蚀检测、浮盘导

静电检测、储罐及管道地基沉降检测、管道腐蚀检测等。

(三)储罐附件如呼吸阀、安全阀、阻火器、量油口等应齐全有效;储罐阻火器应为波纹板式阻火器;通风管、加热盘管不堵不漏;升降管灵活,排污阀畅通,扶梯牢固,静电消除、接地装置有效;储罐进、出口阀门和人孔无渗漏,各部件螺栓齐全、紧固;浮盘、浮梯运行正常、无卡阻,浮盘、浮仓无渗漏;浮盘无积油、排水管畅通。

(四)输送不同介质的两条管道的连接部位,应安装隔离盲板。

(五)1万立方米以上的储存甲B、乙A类液体的储罐进出物料现场阀门开关的状态在控制室应有明显的标记或显示,避免误操作,并有防止误操作的自保措施,防止液位超高、物料外溢。

(六)储罐发生高(低)液位报警时,应立即检查确认,严禁继续进(出)物料和随意消除报警。浮顶罐首次进料或清罐作业后进料时,应采用限制进料速度等措施保证储罐安全。

第十六条液化石油气球罐

(一)球罐的选材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采用低合金高强钢应标明腐蚀介质的适用浓度,工艺上应严格执行腐蚀介质的控制浓度,不应超浓度使用。

(二)球罐底部接管的第一道阀门、法兰、垫片的压力等级应比球罐提高一个压力等级,按不低于2.5兆帕等级选用,垫片应选用带有金属保护圈的缠绕垫片,法兰应选用对

焊法兰。

(三)球罐应设两个安全阀,每个都能满足事故状态下最大释放量的要求;安全阀应设手动切断阀,切断阀口径与安全阀一致,并保持全开状态。

(四)球罐应设高低液位报警和带联锁的高高液位报警。球罐底部出入口管道应设紧急切断阀,入口紧急切断阀应与球罐高高液位报警联锁。

(五)球罐切水应设置二次切水罐,切水时严禁操作人员离开现场。

第十七条泵

(一)新安装的泵和经过维修的泵,应进行试运转,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泵及管组应标明输送液体品名、流向,泵房内应有工艺流程图。

(三)定期检查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严禁带故障运行,并做好泵运行记录。

第十八条管道

(一)使用中的管道应结合储罐清洗进行强度试验,压力管道检测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输送管道应定期进行检验检测,企业应开展管道完整性安全分析。

(二)穿越道路、铁路、防火堤等的管道应有套管保护。

(三)管道设计施工后应保存竣工图,包括工艺流程图、管网图。埋地管道,还应有埋地敷设走向图,图中管道走向、位置、埋设深度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四)管道应按规定进行防腐处理。5年以上的埋地管道每年应在低洼、潮湿处开挖检查1次。

(五)管道穿过防火堤处应严密填实。罐区雨水排水阀应设置在堤外,不下雨时应处于常闭状态。阀的开关应有明显标志。

(六)石油库内输油管线、管沟在进入油泵房、灌油间和储罐组防火堤处,应设隔断墙。石油库内输油管线封闭管沟应全部用细砂填实。

第十九条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使用和维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电气设备

第二十条电气设置

(一)石油库使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长期安全运行要求。设置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元器件及线路应符合该区域的防爆等级要求;设置在火灾危险区域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保护要求。

(二)电力架空线路严禁跨越油罐区、桶装油品区、收发油作业区、油泵房等危险区域的上空。

(三)石油库主要生产作业场所的配电电缆应采用铜芯电缆,并应采用直埋或电缆沟充砂敷设,局部地方确需在地面敷设的电缆应采用阻燃电缆穿钢管敷设或铠装阻燃电缆。

(四)电缆穿越道路应穿管保护,埋地电缆地面应设电缆桩标志。通往趸船的线路应采用软质电缆,并留有足够的

水位变化余量。

(五)在危险区域内使用临时性电气装置(包括移动式电气装置)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六)库区使用的紧急切断阀宜采用电动或气动阀门。采用电动闸板阀的库区应配备应急电源(EPS应急电源或移动式发电机)并应考虑设置应急电源接口,采用气动闸板阀的库区应配备相应保障能力的动力源。

第二十一条运行管理

(一)自备应急发电机每周至少启动1次,每次运转时间不应少于10分钟。

(二)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高压电缆、高压器具及继电保护装置应按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进行预防性试验。低压电缆每年应测量1次绝缘电阻并做绝缘分析。

(三)高压配电装置的操作应按规定办理操作许可证,禁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

(四)线路、设备突然停电后,应迅即分断其电源开关并查明原因,禁止强行试送电。

(五)线路停电检修前,应填写停电通知单,停电线路的开关上应悬挂警示标志牌。对高压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须按电业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

(六)当在被检修的停电设备附近有其他带电设备或裸露的带电体时,应保持足够的电气间距或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屏障保护措施。

(七)在爆炸危险区内,禁止对设备、线路进行带电维

护、检修作业;在非爆炸危险区内,因工作需要,应进行带电检修时,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八)现场电气仪表应按有关规定选用符合防爆场所防爆等级的仪表,并根据所处环境条件确定相应的仪表防护等级,其安装、配线应按安装场所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类别、级别、组别确定安装敷设方式。

第二十二条防雷、防静电

(一)石油库防雷、防静电的设施、装置等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二)石油库应绘制防雷、防静电装置平面布置图,建立台账。

(三)石油库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每年进行2次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接地线应做可拆装连接。

(四)球罐应设防雷接地,但不应装设避雷针(线),罐区不宜装设消雷器。

(五)严禁使用塑料桶或绝缘材料制做的容器灌装或输送甲、乙类液体。

(六)严禁使用两种不同导电性能的材质制成的检尺、测温和采样工具进行作业。使用金属材质时应与罐体跨接,操作时不应猛拉快提。

(七)严禁用压缩空气吹扫甲、乙类液体管道和储罐。

(八)油罐、油轮等容器内,禁止存在任何未做电气连接(即跨接)的浮动物和悬挂物。

(九)储存甲、乙、丙A类液体储罐的上罐扶梯入口

处、泵房的门外和装卸作业操作平台扶梯入口及采样口处等应设消除人体静电接地装置。

(十)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建立符合石油库安全生产要求的有针对性的雷电防护预防性措施。石油库应建立雷电预警系统,雷电预警系统的探测单元在其系统使用寿命期内应符合全天候、耐环境、不间断、无损耗、免维护的要求。

(十一)易受台风或强对流天气影响、地属多雷区或强雷区的二级以上石油库应建立本地雷电预警与远程雷电预警相结合的综合雷电预警系统;内浮顶储罐、大型外浮顶储罐二次密封的空间内可采用加充氮气等安全保护措施防止雷电雷击引发密封圈等火灾事故;并应避免下浮船作业时发生人员窒息事故。

(十二)企业应建立石油库及输油管线防雷装置巡检维护管理规程(制度)。电涌保护器等防雷装置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检测,发现失效应及时处置、更换。对于难以进行失效检测的电涌保护器,可根据其工作环境情况按3-6年的限制使用年限进行强制更新换装。重要的电源及信号回路的电涌保护器应选用具备失效状态就地指示或具有无线射频在线检测功能,并支持模块在线更换的适用产品,实行按月、雷前、雷后人工巡检维护。

第五章仪表及自动控制

第二十三条储罐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液位、温度、压力、限位报警、联锁等装置,其形式、精度、点位、总线模

式等应满足相关要求。

第二十四条二级以上油库应设置远程红外热成像监测监控系统,对罐区泄漏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油库及输油管线的自动控制系统及仪表设置,仪表电源、接地及防雷等设施应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石油库的库外输油管线的自动控制系统应能嵌入或支持泄漏量计算功能软件模块以便实时进行泄漏量设定值的预警及报警;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重点区域或关键设施的检测控制回路应根据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或保护层分析(LOPA)确定其安全仪表功能要求,根据要求安装相应安全完整性等级的安全仪表系统。

第二十五条甲、乙A类液体罐组、输油泵站、计量站等可燃性液体易泄漏和易积聚区域,应设置可燃性气体浓度检测器,并将信号远传到控制室,单独设立二次仪表盘。罐区内阀门集中处、储罐切水的排水井处应设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

第二十六条油库仪表电缆不应与电力电缆同槽盒敷设。

第二十七条防爆型仪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

(二)在危险场所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随意降低防爆等级。

(三)在危险场所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

油库安全管理规定.doc

石油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石油库系指油田、炼化、销售企业的收发和储存原油、液化烃、液化石油气、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和重油等的仓库或设施。 第二条石油库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油田企业石油库应符合GB 50183《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炼化企业石油库符合C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销售企业石油库应符合GB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石油库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四条石油库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工程师(安全岗位),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 第五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加强班组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等,定期检查、考核; 3.对重点防火部位,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并每季度组织一次演练; 4.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5.按《安全台账管理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档案,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6.负责与毗邻单位组成治安、消防联防组织,制定联防公约,加强联系,定期活动。 第六条安全工程师(安全岗位)主要职责 1.负责安全技术工作,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2.参与制定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和隐患整改方案; 3.负责安排、检查班组安全活动;

4.负责现场安全检查监督,制止“三违”作业; 5.负责用火申请,落实用火安全措施; 6.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7.按事故管理规定参与调查,应急救灾和善后处理。 第七条班组兼职安全员主要职责 1.班组兼职安全员由班(组)长或副班(组)长兼任,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本班组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 3.负责班组的岗位安全教育,制止违章行为; 4.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及灭火器材。 第八条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事故管理分别执行《安全教育管理规定》、《安全检查规定》、《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管理规定》和《事故管理规定》。 第九条石油库应在大门明显处设置外来人员入库安全须知及门卫管理制度,内容为: 1.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入库; 2.禁止一切人员因私事入库、住库; 3.临时施工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入库应佩戴临时出入证; 4.外来人员因公人库应办理入库手续,并由库内有关人员陪同; 5.凡携带物品出入库人员,应履行检查、登记; 6.罐区、装卸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 第十条石油库职工应遵守劳动纪律,严格遵守《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第十一条入库车辆管理 1.入库机动车辆应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灭火器材; 2.铁路机车入库,应符合安全规定,应加挂隔离车,不得顶车溜放作业,并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中石化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示范文本

中石化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中石化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基本要求 1.1本规定所称石油库指油田、销售企业收发和储存原 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 储运设施。 1.2 本规定所称罐区指炼化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 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 施。 1.3新建、改建、扩建石油库和罐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 准,其中油田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 防火规范》GB 50183规定;炼化企业罐区应符合《石油化 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规定;销售企业石油库应 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规定。

2职责 2.1 石油库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工程师或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 2.2 石油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2.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加强班组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2.2 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等,定期检查、考核。 2.2.3 对重点防火部位要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每季度组织1次演练。 2.2.4 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每月组织1次安全检查。 2.2.5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档案,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完整版)山东省石油库安全评价导则

山东省石油库安全评价导则 1 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石油库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石油库的安全评价。 本导则不适用于石油化工厂厂区内、长距离输油管道和油气田的油品储运设施的评价。亦不适用于地下水封式石油库、自然洞石油库和人工洞石油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所有引用条文,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并应按最新版本修订本导则的相关条款。安全评价时,可根据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评价报告的实际评价内容,引用未列入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2)第141号)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二字[2003]38号) 《安全现状评价导则》(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规划字[2004]36号)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 《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鲁安

监发〔2006〕52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2000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版)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安全色》GB2893-2001

油品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油品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与范围 为了在油品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做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杜绝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订本制度,本规定适应油品运输安全管理和监督。 2、检查 2、1 出车前巡回检查。 2、1、1 检查车辆各部件是否完好有效,半挂车查转盘固定螺丝、转盘锁销。 2、1、2 检查随车灭火器、防火罩、静电带、危险品三角灯、危险品标志牌是否完好齐全。 2、1、3 检查呼吸阀是否畅通,罐盖橡胶垫是否完好,油罐罐盖能否盖紧;罐体、阀门有无泄漏的现象。 2、2 检查各类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2、3 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 2、4 冬季出车检查铁锹、防滑链等防滑工具是否携带齐全。 3、车辆行驶 3、1 车辆进、出车场做到一挡进、二挡出,严禁相互超越或抢道。 3、2 严守交通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超车时,做到前车不让不超,视线不清不超,道路及车前有障碍物不超;会车时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行车中与前车保持规定距离,防止前车突然紧急制动;转弯时,应减速、鸣号、靠右行。 3、3 行车中严禁吸烟,若吸烟请将车辆停放到道路右侧临时停车场(点),不得随意在道路上停放车辆,影响过往车辆正常通行,吸烟时要远离车辆,到下风处

吸烟。 3、4 坡道行驶严禁空挡滑行,更不准发动机熄火滑行。 3、5 雨雪滑路行驶。不准使用紧急制动和猛松油门,急打方向,必要时及时安装防滑链条。 3、6 凡标有黄实线的路段严禁超车或掉头、转弯。 3、7 牵引车、拖挂联接部位不牢固、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机件有故障的挂车严禁行车。 3、8 夏季原油运输,合理安排运行时间,避开高温时段,防止因高温蒸发成品油溢罐。 4、装油 4、1 执行中石化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西北青海分公司及兰州炼厂的装车安全管理规定 4、1、1 进油库前,车辆按顺序靠道路右侧排队停放或者按油库、炼油厂的要求排队停车,自检随车灭火器、防火罩、静电带是否完好有效;并将阻火罩拔到正确的位置。驾驶员按规定穿戴好防静电服和无铁钉底的鞋。 4、1、2 经油库安检人员检查合格后,自觉将自带的火种、手机等危险物品交安检人员保管,驾车慢行进入装油区,按顺序排队待装。 4、1、3 装油前联接好接地线,将静电带接地,检查放油阀门是否关紧,再将放油鹤管插人罐口,通知装油人员放油,坚守岗位听从装油人员的指挥。 4、2 夏季装运成品油,罐装液位不得超过85%,防止成品油冒罐。 4、3 驾驶员与油库计量员共同对油进行验收,双方无异议后在《加油站进油核对单》签字盖章,盖紧罐盖,打好铅封,解除接地线。将车慢慢驶出装油台。 4、4 严禁在装油台区域内检修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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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石油库安全生产与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石油库的新建、改建、扩建和生产运行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本规定所称石油库,系指油田、炼化、销售、储运企业的收发和储存原油、液化石油气、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和重油等地上储存设施。 用于国防科研生产以及港口码头范围内的石油库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石油库所属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要保证投入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石油库安全管理除应执行本规定外,还需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要求。 第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石油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及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每年不少于2次的定期监督检查。依照本规定对石油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状况、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实施监管。

第二章选址布局 第六条石油库的选址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石油库不宜采用阶梯式选址布局。因受地形限制或有工艺要求,确需采取阶梯式布局时,地势较高罐组应采用漏油拦截和收集设施、路堤式消防车道等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地势较低区域重要设施的安全。 第七条石油库与周边设施的安全距离应满足《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中的有关规定,国家石油储备库以及总容量大于或等于120万立方米的企业石油库,应满足《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GB50737)中的有关规定。 一、二、三级石油库与周围低密度、居住类和公众聚集类高密度人员场所等防护目标间的安全距离可采用定量风险方法进行计算,依据个人风险基准(附表1)确定;与高敏感场所、重要目标或特殊人群高密度场所间的安全距离采用事故后果计算法确定。 第八条当库址选定在靠近山林时,石油库应在库区周围修筑防火沟、防火墙或防火带,定期对防火沟、墙内的枯枝落叶、荒草等进行清理,防止山火侵袭。 第九条储存甲B类液体的储罐应单独设置防火隔堤,隔堤内的雨、污排阀门应采用远程控制阀。 第十条储罐间防火距离应满足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新建的外浮顶储罐罐组,罐组内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宜小于0.5倍相邻储罐中较大储罐的直径,对防火距离为0.4倍相邻储罐中较大储罐的直径的外浮顶储罐罐组应适当增加

油库安全评估报告

目录 前言 (1) 1.编制说明 (2) 1.1安全评估依据的法律法规 (2) 1.2安全评估依据的标准 (2) 1.3-----公司提供的资料 (3) 1.4安全评估的程序 (3) 2. -----公司油库基本情况 (4) 2.1基本概况 (4) 2.2平面布置及储罐区布置 (5) 2.3油库油品流程图及流程概述 (9) 2.4消防设施概况 (10) 2.5消防流程概况 (10) 3.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辩识 (10) 3.1危险、有害物质及其理化性质 (10) 3.2危险场所及有害因素分析 (12) 4.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3) 4.1火灾、爆炸 (13) 4.2中毒 (15) 4.3触电 (16) 4.4车辆伤害 (16) 4.5锅炉爆炸事故 (16) 4.6高处坠落 (16) 4.7灼烫 (16) 4.8淹溺 (16) 4.9机械伤害 (17) 5. 评估方法和评估单元的划分 (17)

6. 油库现场安全评估表 (17) 7.对安全评估现场检查表中各评价单元分析评估 (23) 8. 对策措施和整改情况 (26) 8.1对策措施 (26) 8.2整改情况 (27) 9.安全评估汇总及结论 (28) 9.1评估汇总 (28) 9.2评估结论 (29) 附件30

前言 2015年4月,厦门鹭浏石化有限公司(下称---单位)委托-----公司安办对其安全生产管理现状进行安全性评估,评价结果:安全等级为:A级(好)。 为了有效的预防事故发生,减少财产和人员伤亡和伤害,从而提高油库及其设备的本质安全程度,---单位再次委托-----公司对其安全生产管理现状进行安全性评估。 厦门鹭浏石化有限公司油库位于厦门翔安刘五店港区区,最初名厦门鹭浏润滑油企业有限公司(鹭浏油库)。成立1993年7月,1998年12月变更为厦门鹭浏石化有限公司。公司目前储存的油品主要为船燃和重油。 根据公司油库所提供的资料并通过现场调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对公司从证照文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要求、油罐区、收发油台、油泵房、输油管线、电气设施、消防系统等九个方面进行安全分析,对其可能造成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评估,并提出了相应的隐患整改措施,编制完成了厦门鹭浏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评估报告”。 本报告仅限于公司的储存场所及设施,储存条件的安全管理现状评估(不包括运输环节),除此之外的设施及其它因素可能造成的危险及危害不在此评估范围内。 1.编制说明 1.1安全评估依据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

油品油库管理规定

油品油库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油品使用进行控制,对油库进行管理,预防油品引发的环境污染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管理职责、程序和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类油品的采购、贮存、使用和处置过程。 1.1 危险化学品 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1.2 警示标识(标志) 指提醒进入工作场所人员注意安全(危害)的标识(标志)。 2 职责 2.1 采购主管部门负责公司生产计划所需油品的采购、入库、贮存、保管等控制,负责对各生产经营部门的油品、油库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 各生产经营部门负责本部门使用的油品的采购、入库、贮存、保管、发放和使用的控制及废油的收集。 2.3 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废弃油品的收集和处置。 3 管理内容和方法 3.1 油品的采购 3.1.1 采购主管部门及各采购部门应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编制油品采购计划、实施油品的采购。 3.1.2 采购油品时,采购部门应选择合格供方的产品,并与

供方签订《重点相关方环境保护协议书》,向供方索取油品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物质安全资料数据(MSDS)等文件、记录,确保油品的质量,满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3.2 油品的运输与入库 3.2.1 采购主管部门及各采购部门应要求供方选定符合要求的贮运人员运输与装卸油品。 3.2.2 供方应保证油品运输安全, 避免跑、冒、滴、漏。一旦出现泄漏,运输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和造成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3.2.3 油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根据入库油料的品种、牌号确定贮油区或装油油罐,以便接收油品。 3.2.4 油库保管员应验证油品的质量证明书,验证油品数量。油库保管员应填写到货记录并填写交检单,并送往产品检验主管部门按规定的项目和期限进行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3.2.5 接收桶装油料时,要防止开车门时油桶自行滚出,卸桶时地面应放置垫桶物,禁止直接抛桶。搬运油桶应轻拿轻放,防止油桶倾倒和油品的泄漏。保管人员应及时核对油桶数量,检查质量,清理和处理漏桶。 3.2.6 接收油罐车向油库的油罐卸油时,应防止油品的泄露,并连接油罐车的静电接头,防止静电引起火灾、爆炸。 3.3 油品贮存与保管 3.3.1 贮存各类油品的油库由所属的生产经营部门管理。油库的设计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备和设施要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中石化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33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中石化石油库和罐区安全 规定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中石化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详细 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 基本要求 1.1本规定所称石油库指油田、销售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2 本规定所称罐区指炼化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3新建、改建、扩建石油库和罐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油田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规定;炼化企业罐区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

规定;销售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规定。 2职责 2.1 石油库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工程师或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 2.2 石油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2.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加强班组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2.2 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等,定期检查、考核。 2.2.3 对重点防火部位要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每季度组织1次演练。 2.2.4 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每月组织1次安全检查。

柴油库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柴油库安全管理规定(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897-44 柴油库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为规范油库管理,防止浪费和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油库管理 3.职责 仓储部为油库的主管单位负责管理油库。 安全规定 1、仓库主管为油库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检查油库的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油库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专职管理人员要准确、完整地做好进出油的明细帐,并定期盘点库内油品、油量,发现库存不足及时补给。 3、油库禁止一切人员因私事入库,严禁携带易爆

易燃物品入库,严禁在油库吸烟和使用明火。油库周围不要堆放柴草及其它易燃物品。 4、油库必须按设计和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通风设备,并定期检查。 5、油库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使用防爆开关,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6、油库必须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冬季,对油桶、管路,要采取适当保温措施,防止冻裂。夏季,要做好防胀、降温工作,防止发生爆炸事故。 7、油库专职管理人员发现库内油品蒸汽浓度超过规定时,要加强通风。 8仓库主管要对油库每月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限期整改完毕,存在重大隐患的可暂时停止使用,待整改完毕方可使用。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加油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加油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加油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目的 为加强加油站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岗位工人对操作规程的执行力,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加油站及拥有各类机动车辆的所有单位。 三、加油操作 3.1各种机动车辆(包括摩托车)进站后,加油员要做到车到人到,主动引导车辆顺序进入加油位置。 3.2坚持凭卡加油规定。启动加油机前,问清油箱空容量,将加油机上次加油量数字码回零,加油数量必须与微机显示数量相符,防止发生溢油事件。 3.3加油员必须亲自操纵油枪。不得折扭加油软管或拉长到极限。加油枪要牢固地插入油箱的灌油口内,集中精力,认真操作,做到不洒不冒。(高温车锅炉用燃料油加油时,由加油工将油枪递给驾驶员,

并监护驾驶员自行加油,以保证加油安全)。 3.4加油机发生故碍和发生危及加油站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加油。发生跑、冒、洒油料时,必须清理完现场后,加油车辆方能加油(如车辆已加完油,必须待现场恢复原貌,不存在火险隐患后,方准发动机起动车辆离去)。 3.5摩托车必须熄火后推入加油岛加油,否则不予加油。加油后推离加油岛5米以外,方准发动车辆。 3.6加油站停止使用时,关闭加油机,切断电源,关闭油罐进出油管线闸阀,锁好门窗。 四、卸油操作 4.1油罐汽车进站后,要引导停靠指定位置,关闭发动机,同时停止加油作业(采用密闭式卸油及罐区与加油区分开的除外),做好安全警戒,及时安排接卸。 4.2收卸油品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卸油前接好静电接地装置。罐车停车静止30分钟后,方准卸油。现场有专人监护,防止发生跑、冒、混油事故。 4.3卸油完毕,必须上车检查,收净底部余油,稳油五分钟后,方准复测油罐存量,核对卸收数量,防止静电引燃油品,发生火灾。

某加油站的安全评价报告

编号:XXXXXX XX XX XX XX有限公司 XX XX XX加油站 安全评价报告 XX XX XX XX 安全评价中心(盖章)证书编号:XXX-NNNN-XX-2011

委托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加油站经营安全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委托XX XX XX XX公司对我单位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情况进行安全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并做出安全评价报告。 委托方: 2011年11月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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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概述 (5) 1.1评价依据 (5) 1.1.l法律、法规 (5) 1.1.2部门规章、标准、规范 (6) 1.1.3委托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 (7) 1.1.4 评价范围 (7) 1.2评价目的 (8) 1.3评价内容和范围 (8) 1.4评价程序 (8) 第二章加油站简介 (10) 2.1概况 (10) 2.2油品购入 (12) 第三章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12) 3.1汽、柴油理化性质与危险有害特性识别表 (12) 3.2加油站危险爆炸区域的划分 (15) 3.3几点说明 (16) 3.4经营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7) 3.4.1作业中的安全隐患 (17) 3.4.2 (18) 3.5人的不安全行为 (18) 3.6管理因素 (19) 3.7重大危险源识别 (19) 第四章评价方法的选择和评价单元的划分 (19) 4.1评价方法的选择 (19) 4.1.1 评价方法简介 (19) 4.2评价单元的划分 (20) 第五章分析评价 (21) 5.1评价过程 (21) 5.2评价小结 (26) 第六章需要补充的安全措施和建议 (26) 6.1需要补充的安全措施 (26) 6.2建议 (27) 第七章整改情况 (27) 第八章评价结论 (27) 第九章另一种评价方法 (30)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30) 9.1概述 (30) 9.2评价内容 (31) 9.3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结果分析 (32) 9.4两评价方法对比论述 (32) 第十章另一套整改方案 (33) 10.1安全管理方面的对策措施 (33) 10.2防火防爆方面的对策措施 (34) 10.3其他方面的对策措施 (35)

柴油安全管理规定

柴油安全管理规定 Updated by Jack on December 25,2020 at 10:00 am

柴油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与范围 为规范公司柴油的供油、加油等程序,控制柴油质量,确保柴油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柴油只允许无偿提供本公司车辆及物流车辆服务。 2职责 采购部负责柴油采购的供油联系 操作人员负责柴油的油罐车的过磅和卸油。 安保部负责为车辆的加油管理与本站车辆的加油数量登记 设备部负责加油站仪电仪表及设备正常运行 安环部负责加油站安全管理 3 作业内容 3.1柴油采购申请 仓库管理员根据油库库存量,日用量,确定柴油的采购量,及时通知采购部进行采购。3. 2卸油管理 3.2.1卸油前准备与检查 3.2.1.1油罐车到公司卸油时,应通知操作人员与安保人员到现场,进行满车过磅。3.2.1.2卸油前,安保人员应检查现场安全设施,如灭火器,确保其能正常使用。3.2.1.4 操作人员应指挥驾驶员将运输柴油车辆停在指定区域,并熄火。 3.2.1.5检查确认静电接地装置完好性,静止15分钟后,连接到柴油运输车上。3.2.1.6检查抽油的软管是否完好,且在检验有效期内。 3.2.1.7检查柴油管道和阀门是否完好,无泄漏或渗漏情况 3.2.1.8向驾驶员索取柴油检验报告,检查柴油质量。 3.2.1卸油 3.2.1.1卸柴油时,卸油操作人员为油罐车接好静电接地线。 3.2.1.2用一根软管将油罐车的输出口与柴油罐的输入口连接好,油罐车驾驶员缓慢开启油罐卸油阀。 3.2.1.3打开卸油泵入口阀,开启电源启动卸油泵,缓慢开启卸油泵出口阀。3.2.1.4卸油过程注意周围情况,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停止卸油,采取相应应急措施,或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

油品安全管理规定

油品安全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油品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本规定内所指油品是生产需要用的机械油、液压油、润滑油、变压器油、汽油、柴油等,油品具有易燃,易爆,易挥发,易渗透的特性。油品在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采取措施。为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2.职责: 运行部负责油品的保管,储存和使用,并且负责油品的进库,所供油品的型号,数量负责。 3.内容: 油品库的安全管理 3.1.2油品库内除仓库保管员、公司及部门领导及被领导允许进入的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入内。 3.1.3任何人员进入油品库内,绝对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等打火用品,禁止穿带铁钉 的鞋及容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服装进入库内。 3.1.4库内严禁烟火,修理作业必须使用明火时,一定要申报公司专管部门审批,并采 取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动火。 油品库必须保持阴凉通风,保持清洁,并且每隔三天对油品库进行通风排出挥发型气体。 油品库内电气设备,均应按规范要求密封防爆装置,夜间停电进入库房应使用防爆手电筒,禁止使用明火。 油品库区域的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查,始终保持完好,油品库发生火灾时立即报告,并充分使用现场消防工具及时灭火,禁止使用水灭火 油品库周围应悬挂醒目的“严禁烟火”的警示标志。

应制定油品库出入库管理制度并悬挂于油品库门口。 油品的入库管理 3.2.1油品到货时采购员提前通知仓库和运行部门做好验收工作准备。 3.2.2仓库保管员验收外观质量,数量,生产使用部门验收内在质量。 油品的种类,型号,数量,准确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 入库油品由油库保管员按照不同种类,不同型号进行妥善储存,并做好记录。 油品的储存保管和出库 3.3.1对不同品种,规格,包装的油品,要实行分类堆码,并标明入库的时间和数量, 设立标示卡。出库时按先到先出库的原则,防止由于放置时间过长,影响油 品质量。 3.3.2油品库储存桶装油品时,要一律竖放,双排并列,桶身靠近,桶口向外,预留通 道,以便油车出入。 3.3.3需要特殊存放的油品,要按照具体要求进行存放。 3.3.4必须加强对油桶的管理,在使用过程中减少碰撞摩擦,并做好清洁保养工作。环境保护 3.4.1使用过程中的跑,冐,滴,漏的油品要收集后交由仓库管理员回收并集中处理。 3.4.2清洗油桶产生的油渣,泥渣交由仓库管理员回收并集中处理。 3.4.3更换下的废油要分类收集,交由仓库管理员回收并集中处理。 3.4.4擦拭油后的废抹布,不得随意丢弃,要集中处理。

中石化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

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 1 基本要求 1.1本规定所称石油库指油田、销售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2 本规定所称罐区指炼化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3新建、改建、扩建石油库和罐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油田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规定;炼化企业罐区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规定;销售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规定。 2职责 2.1 石油库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工程师或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 2.2 石油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2.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加强班组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2.2 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等,定期检查、考核。 2.2.3 对重点防火部位要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每季度组织1次演练。 2.2.4 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每月组织1次安全检查。 2.2.5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档案,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2.2.6 负责与毗邻单位组成治安、消防联防组织,制定联防公约,加强联系,定期活动。 2.3罐区安全管理作为炼化企业安全管理的组成部分,执行本企业相关管理规定。 3安全管理 3.1 石油库及远离炼化企业的独立罐区应设置包围整个区域的围墙,实施封闭化管理,24小时有人值班。 3.2 石油库及远离炼化企业的独立罐区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严禁将香烟、打火机、火柴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和罐区。 3.3进入石油库、罐区车辆管理 3.3.1 进入石油库、罐区机动车辆应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灭火器材。 3.3.2各种外来机动车辆装卸油后,不准在石油库内停放和修理。除本企业消防车外,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进入石油库和罐区。 3.3.3装卸油品的机动车辆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静电接地拖带应保持有效长度,符合接地要求。 4防火防爆 4.1 石油库和罐区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4.2 储罐区、装卸作业区、油泵房、消防泵房、锅炉房、配发电间等重点部位应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安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

油库安全评价方法

油库安全评价方法 油库安全评价是指对影响油库安全的因素或事物进行评价和估量 ,目的是把握油库安全状态,判断油库的安全等级,及时制定油库安全管理措施。 1 建立安全评价指标体系 依据油库安全事故致因机理,将影响油库安全的因素概括为人的行为、物所处的状态、环境状况、管理状况4大要素;再将这些要素分解得到6因素,即人(基本素质、安全意识、安全责任)、设备(设施)的状况、材料状况、环境状况、方法(管理方法与操作方法)、事故状况;依据6因素将每一个要素再细分为二级指标,共26项构成油库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即人的安全意识与责任包括安全意识、对业务的熟悉程度、遵守规章制度、指挥或操作情况、身体工作状态(疲劳)、体质状况;设备(设施)状况包括设备结构状况、设备强度、设备老化、安全装置状况、健全安全设施;材料包括危险物或有害物毒性;环境状况包括安全标志、明火、静电、雷击、洪水;管理与培训状况包括建立劳动安全保证体系、实现劳动安全作业标准化、开展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危险源识别工作、重大危险源识别结果、针对重大危险源的预案;事故状况包括3年内连续无事故状况、领导任期内无事故状况、当年出现事故状况。 2 安全评价模型 安全评价数学模型采用多指标加权评分模型和几何平均模型

]。评分标准采用5分制,按照优、良、中、差、极差5个等级进行打分。指标的权重采用FD法或AHP法。 上述计算中,所得结果是采用5分制的结果。 3 安全等级划分 将油库安全等级划分成为5个等级,即5分属于安全型;4分为较安全型;3分为安全一般型;2分为较危险型,1分为很危险型,需要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如果安全得分为0分,则该单位为事故型单位,需要立即整顿。根据安全评价得分,判断油库安全等级。 4 安全评价实例 以某油库安全评价为例,选取5位专家对26项安全指标的权重和实际状况进行打分,并求其平均值,则得5项指标(明火、危险源识别、针对重大危险源的预案、3年内连续无事故、安全装置不良状况)为优、12项指标(对业务的熟悉程度、指挥或操作错误、危险物或有害物毒性、安全标志、静电、雷击、洪水、建立劳动安全保证体系、实现劳动安全作业标准化、开展安全技术培训、领导任期内无事故等)为良、8项指标(安全意识、遵守规章制度、疲劳、体质好坏、生产设备结构状况、生产设备强度、健全安全设施、当年出现事故状况)为中、1项指标(生产设备老化)为差。依据专家给出的评分权重及各个分项指标的实际评分结果,并按照公式(1)、(2)计算得:加权综合评价指数值Zη=3.797;几何平均综合评价指数值Z1=3.721。根据z值判断该油库安全处于较安全偏一般状态,这与实际情况吻合。但需要注意设备因老化可能带来的事故隐患。

油罐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Y-AQ-00186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油罐安全管理规定 Regulations on safety management of oil tanks

油罐安全管理规定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条项目应设置油罐储存区域或专用储油库房; 第二条严禁任何人携带引火,发火危险品进入罐区; 第三条严禁在罐区堆放油污、油布、木材等杂物。 第四条罐区应定时、定人进行巡回检查,有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五条罐区内应有完善的灭火设施和消防水源,并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阻塞; 第六条罐区应设置避雷装置,罐体应做可靠接地;避雷装置和防静电接地装置应定期(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七条油罐区应有足够的照明。必须选用防爆型灯具,宜采用远距离高悬透光灯; 第八条遇雷雨天气时,应停止输送油品,防治雷电感应引起火灾;第九条储油罐(柴油、汽油)与周边设备、房屋的安全距离:

1)油罐与站房之间的距离为4米; 2)油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安全距离不应少于18米;3)油罐与户外配电装置安全距离不应少于18米; 4)架空电路不应跨越油罐且安全距离不应少于5米;5)工地小型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米以外。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重大危险源评价法在石油库安全评价示例

重大危险源评价法在石油库安全评价示例 唐开永 (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安全评价师) 易燃、易爆、有毒重大危险源评价法是“八五”国家科技攻关专题《易燃、易爆、有毒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技术研究》提出的分析评价方法,是在大量重大火灾、爆炸、毒物泄漏中毒事故资料的统计分析基础上,从物质危险性、工艺危险性入手,分析重大事故发生的原因、条件,评价事故的影响围、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提出应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该方法用于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价,能较准确地评价出系统危险物质、工艺过程的危险程度、危险性等级,较精确地计算出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危险区域围、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提出工艺设备、人员素质以及安全管理三方面的107个指标组成的评价指标集。 按照评价方法规定的原则、程序和方法,我们对XX油库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油品罐区评价如下。 1油品罐区的事故易发性B11评价 油品罐区事故易发性B11包含物质事故易发性B111和工艺事故易发性B112两方面及其耦合。 1.1物质事故易发性B111 油品罐区共计9个油品储罐,油品罐区平面示意图如图1-1所示。储罐的基本情况如表1-1-1所示。

图1-1 油品罐区平面示意图 表1-1-1储罐基本情况 化学物质的主要化学特性如表1-1-2所示。 表1-1-2 物质物化特性

选取汽油、柴油作为易发性评价的对象。 以汽油为例,列表1-1-3计算。 表1-1-3汽油事故易发性计算表 柴油是三级易燃液体,同理计算,物质事故易发性B111=36。 1.2工艺过程事故易发性B112 从21 种工艺影响因素中找出油品罐区工艺过程实际存在的危险,在以下几方面有特殊表现,构成工艺过程易发性。 物质事故易发性与工艺事故易发性之间的相关性用相关系数W ij 表示。如表1-2-1所示。二者耦合成为事故易发性B11。 表1-2-1 工艺过程事故易发性B112与相关系数W ij

柴油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柴油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柴油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1、装卸、搬运时轻拿轻放,严禁震动、摩擦、撞击和拖拉、倾倒,所用扳手等工具应为铜、铝合金。 2、柴油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等情况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3、严禁在柴油仓库附近吸烟、玩打火机、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 4、仓库要经常保持整洁,用过的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和及时处理。 5、装卸时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6、仓库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7、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如灭火器、消防用砂等),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

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8、仓库内严禁堆放可燃物品。 9、装卸时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 10、要有通风设备,使其达不到爆炸浓度。巡查人员闻到较浓的柴油汽味时,要及时进行通风作业。 11、仓库所有电器、电源装置、照明灯及开关等都要符合防爆要求。 12、要制度上墙。要有明显安全标识:如“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等警告标识牌子。 13、柴油储藏量要满足柴油发电机应急发电的需要。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重大危险源评价法在石油库安全评价示例】 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评价法在石油库安全评价示例】 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评价法在石油库安全评价示例 唐开永 (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安全评价师) 易燃、易爆、有毒重大危险源评价法是“八五”国家科技攻关专题《易燃、易爆、有毒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技术研究》提出的分析评价方法,是在大量重大火灾、爆炸、毒物泄漏中毒事故资料的统计分析基础上,从物质危险性、工艺危险性入手,分析重大事故发生的原因、条件,评价事故的影响范围、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提出应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该方法用于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价,能较准确地评价出系统内危险物质、工艺过程的危险程度、危险性等级,较精确地计算出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危险区域范围、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提出工艺设备、人员素质以及安全管理三方面的107个指标组成的评价指标集。 按照评价方法规定的原则、程序和方法,我们对xx油库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油品罐区评价如下。 1油品罐区的事故易发性b11评价 油品罐区事故易发性b11包含物质事故易发性b111和工艺事故易发性b112两方面及其耦合。 1.1物质事故易发性b111 油品罐区共计9个油品储罐,油品罐区平面示意图如图1-1

所示。储罐的基本情况如表1-1-1所示。 1 图1-1油品罐区平面示意图 表1-1-1储罐基本情况 化学物质的主要化学特性如表1-1-2所示。 表1-1-2物质物化特性 2 选取汽油、柴油作为易发性评价的对象。以汽油为例,列表1-1-3计算。 表1-1-3汽油事故易发性计算表 1.2工艺过程事故易发性b112 从21种工艺影响因素中找出油品罐区工艺过程实际存在的危险,在以下几方面有特殊表现,构成工艺过程易发性。 物质事故易发性与工艺事故易发性之间的相关性用相关系数wij表示。如表1-2-1所示。二者耦合成为事故易发性b11。 表1-2-1工艺过程事故易发性b112与相关系数wij 柴油是三级易燃液体,同理计算,物质事故易发性b111=36。 3 1.2事故易发性b11 事故易发性b11计算为: b11=73.44×(50×0.9+30×0.5+20×0.7+30×0.7)+36×(50×0.9+30×0.5+20×0.7+30×0.7)=103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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