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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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喷施应急预案

农药喷施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轻农药喷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4. 《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5. 《农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农药喷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以下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1. 农药中毒事故;2. 农药泄漏事故;3. 农药火灾事故;4. 农药环境污染事故;5. 其他农药喷施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1. 成立农药喷施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上报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协调、调度。

3.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农业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技术指导和协调工作。

(2)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事故的医疗救治和健康监测。

(3)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事故的环境监测和污染治理。

(4)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监测和预防1. 建立农药喷施事故监测网络,对农药喷施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实时监测。

2. 加强农药喷施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安全意识。

3. 强化农药喷施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农药使用和安全操作知识。

4. 定期检查农药喷施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

六、应急处置1. 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 人员疏散:根据事故情况,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3. 事故现场处理:按照事故性质,采取相应措施,如封闭现场、设置警示标志、清理泄漏物等。

4. 医疗救治:及时组织医疗救治,对中毒人员实施紧急救治。

5. 环境监测与治理: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

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1.1 编制目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业部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下列情形的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1)使用农药造成的农作物药害事故;(2)使用农药造成的水生生物、蜜蜂、蚕等有益生物死亡事故;(3)在农药使用环节发生的人畜中毒事件。

1.4 工作原则预防为主、科学处置;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规范有序、快速高效。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 组织机构农业部成立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国范围内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司长担任,副组长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所长、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主管副司长担任,成员由农业部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

农业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工作机构。

办公室设在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办公室主任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主管副司长担任,副主任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主管副所长、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管副主任担任。

地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应急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负责本辖区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领导机构职责(1)指导处置农药使用安全事故。

(2)确定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控制级别,部署应急处置措施。

(3)向社会发布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信息或公告。

(4)确认处置结果,决定解除警情。

2.3 工作机构职责(1)受理、收集、整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信息,向领导机构报告农药使用安全事故有关情况。

农药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农药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农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 《农药管理条例》5. 《农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6. 《农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7. 《农药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农药企业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中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四、事故分类1. 火灾事故2. 爆炸事故3. 中毒事故4. 人员伤亡事故5. 设备设施损坏事故6. 环境污染事故7. 其他安全生产事故五、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1. 成立农药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救援、人员疏散、伤员救治等工作。

(2)应急处置组:负责事故调查、原因分析、应急处置措施落实等工作。

(3)信息报送组:负责事故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发放等工作。

(5)宣传报道组:负责事故宣传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

六、事故预防与监测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加强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4.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测体系,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监测。

5. 对监测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七、事故应急处置1. 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2. 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救援、人员疏散、伤员救治等工作。

3. 应急处置组负责事故调查、原因分析、应急处置措施落实等工作。

4. 信息报送组负责事故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农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农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一、目的与意义为提高我国农药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药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应对农药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农药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三、应急组织体系1.成立农药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农药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农药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设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报告农药安全事故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成立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组包括:事故调查组、医疗救治组、环境监测组、物资保障组、信息发布组、交通管制组等。

四、应急响应程序1.事故报告发生农药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报告,同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启动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应急处置(1)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2)医疗救治组:对受伤人员实施救治,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3)环境监测组: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确保环境安全。

(4)物资保障组:组织调配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5)信息发布组: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6)交通管制组:对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确保事故现场安全。

4.应急处置结束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五、应急演练内容1.演练目的(1)检验农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提高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工作组的应急处置能力。

(3)提高参演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2.演练内容(1)模拟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2)事故报告、应急启动、应急处置等环节的演练。

(3)事故调查、医疗救治、环境监测、物资保障、信息发布、交通管制等环节的演练。

农业事故应急预案

农业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农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农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农机事故、农药安全事故、农业设施事故、农作物病害事故等。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2.1 组织体系成立农业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指导农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2 组织机构(1)应急指挥部:负责制定农业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行动,协调各部门工作。

(2)应急救援小组:负责现场救援、伤员救治、物资保障、信息报告等工作。

(3)专家咨询组:负责对农业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提供技术支持。

(4)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车辆、通讯设备等保障工作。

2.3 职责(1)应急指挥部:负责制定农业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协调各部门工作,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应急救援小组:负责现场救援、伤员救治、物资保障、信息报告等工作。

(3)专家咨询组:负责对农业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提供技术支持。

(4)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车辆、通讯设备等保障工作。

三、预防与预警3.1 预防措施(1)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安全生产意识。

(2)严格执行农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农机、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管理。

(3)定期开展农业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建立健全农业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3.2 预警措施(1)密切关注气象、病虫害等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加强对农业设施的巡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3)加强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管,防止农药安全事故发生。

(4)建立农业事故预警系统,实时监测事故发生情况。

农作物喷农药中毒应急预案

农作物喷农药中毒应急预案

一、预案目的为了提高农作物喷洒农药过程中的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农药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农作物喷洒农药过程中发生的中毒事故。

三、事故分类1. 皮肤接触农药中毒:指在喷洒农药过程中,农药直接接触皮肤引起的中毒。

2. 吸入农药中毒:指在喷洒农药过程中,农药蒸汽或粉尘被吸入体内引起的中毒。

3. 口服农药中毒:指在喷洒农药过程中,误食农药或农药残留引起的急性中毒。

四、应急预案1. 事故报告(1)发生农药中毒事故后,立即向当地农业部门、卫生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2)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中毒人数、中毒症状等。

2. 事故现场处置(1)立即组织救援人员将中毒者移至安全区域,避免进一步中毒。

(2)对皮肤接触农药中毒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污染部位,直至洗净为止。

(3)对吸入农药中毒者,迅速脱离中毒环境,转移到通风处,保持呼吸道通畅。

(4)对口服农药中毒者,立即催吐,使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反复洗胃,直至洗净为止。

3. 医疗救治(1)将中毒者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途中保持呼吸道通畅。

(2)向医院提供农药种类、中毒症状等信息,以便医生进行针对性治疗。

4. 事故调查(1)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2)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消除安全隐患。

5. 应急演练(1)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2)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五、预防措施1. 加强农药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农药购买、储存、使用规定。

2. 做好喷洒农药前的安全培训,提高农民的安全意识。

3. 喷洒农药时,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4. 严格按照农药使用说明进行喷洒,避免农药残留。

5. 喷洒农药后,及时通风换气,降低农药浓度。

六、预案修订本预案由当地农业部门、卫生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共同制定,如有需要,可对预案进行修订。

七、附则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农药_安全事故_应急预案

农药_安全事故_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业部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1)使用农药造成的农作物药害事故;(2)使用农药造成的水生生物、蜜蜂、蚕等有益生物死亡事故;(3)在农药使用环节发生的人畜中毒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应急指挥部成立农药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农药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处置和恢复工作。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监测组、处置组、保障组、宣传组等。

2.2 各组成员职责(1)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

(2)监测组:负责农药安全事故的监测、预警和上报工作。

(3)处置组:负责农药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现场救援、人员救治、环境治理等。

(4)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设备、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5)宣传组:负责农药安全事故的宣传、培训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监测和预防3.1 监测监测组负责农药使用过程中的监测工作,包括农药残留、环境监测、生物监测等,确保及时发现农药安全事故隐患。

3.2 预防(1)加强农药使用知识普及,提高农民安全意识;(2)严格执行农药使用规范,确保农药安全使用;(3)加强农药市场监管,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农药行为;(4)建立农药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掌握事故信息。

四、应急处置4.1 事故报告发现农药安全事故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

4.2 现场处置处置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以下工作:(1)进行现场勘查,确定事故原因;(2)组织人员救治伤员,确保人员安全;(3)对受污染的环境进行治理,消除安全隐患;(4)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农药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农药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农药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农业生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 《农药管理条例》3. 《农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4. 《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法》5. 《农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农药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1. 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农药中毒事故;2. 农药污染事故;3. 农药残留超标事故;4. 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事故;5. 其他农药安全事故。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负责农药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下设办公室、现场处置组、医疗救护组、环境监测组、信息宣传组等。

2. 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应急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贯彻落实。

3. 现场处置组:负责事故现场的调查、处置和恢复工作。

4. 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救治和转运工作。

5. 环境监测组:负责事故现场环境监测,评估污染情况。

6. 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汇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五、应急处置程序1. 报告与预警(1)发生农药安全事故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初步评估,判断事故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2. 应急处置(1)现场处置:现场处置组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确保事故现场的安全。

(2)医疗救护:医疗救护组对事故现场伤员进行救治,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3)环境监测:环境监测组对事故现场环境进行监测,评估污染情况。

3. 恢复与重建(1)现场处置结束后,进行现场清理、消毒和恢复工作。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确保应急队伍的稳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资金保障:根据实际需要,确保应急处置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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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业部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情形的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1)使用农药造成的农作物药害事故;
(2)使用农药造成的水生生物、蜜蜂、蚕等有益生物死亡事故;
(3)在农药使用环节发生的人畜中毒事件。

1.4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科学处置;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规范有序、快速高效。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组织机构
农业部成立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国范围内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司长担任,副组长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所长、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主管副司长担任,成员由农业部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

农业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工作机构。

办公室设在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办公室主任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主管副司长担任,副主任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主管副所长、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管副主任担任。

地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应急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负责本辖区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领导机构职责
(1)指导处置农药使用安全事故。

(2)确定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控制级别,部署应急处置措施。

(3)向社会发布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信息或公告。

(4)确认处置结果,决定解除警情。

2.3 工作机构职责
(1)受理、收集、整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信息,向领导机构报告农药使用安全事故有关情况。

(2)组织专家对农药使用安全事故进行评估,提出启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级别建议。

(3)组织开展事故技术鉴定,提出补救措施,查缴涉案农药产品。

(4)监督、检查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5)汇总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处置结果,提出解除警情建议。

(6)对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和管理。

(7)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

(8)领导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3 监测和预防
3.1 监测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监测机制。

建立农药信息监测点,定期对农药产品质量、使用状况等进行调查分析。

3.2 应急准备措施
(1)建立完善农药监督抽查制度,及时公布农药质量状况信息。

(2)建立农药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强化信息交流。

(3)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者的培训,保障农药使用安全。

(4)对农药质量、使用状况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防范农药使用安全事故措施。

4 应急处置
4.1 应急事件分级
根据人畜伤害、经济损失、受害面积、社会影响和控制难易程度,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

4.1.1 ⅰ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使用安全事故:
(1)农作物药害面积在5万亩以上或者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2)家禽、水生生物、蜜蜂、蚕等有益生物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3)发生100人以上中毒或者5000头(只)以上牲畜中毒;
(4)其他需要认定为ⅰ级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

4.1.2 ⅱ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使用安全事故:
(1)农作物药害面积在1万亩以上或者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2)家禽、水生生物、蜜蜂、蚕等有益生物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发生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者1000头(只)以上、5000头(只)以下牲畜中毒;
(4)其他需要认定为ⅱ级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

4.1.3 ⅲ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使用安全事故:
(1)农作物药害面积在1000亩以上或者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2)家禽、水生生物、蜜蜂、蚕等有益生物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3)发生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者300头(只)以上、1000头(只)以下牲畜中毒;
(4)其他需要认定为ⅲ级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

4.1.4 ⅳ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ⅳ级使用安全事故:
(1)农作物药害面积在200亩以上或者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
(2)家禽、水生生物、蜜蜂、蚕等有益生物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
(3)发生5人以上、30人以下中毒,或者100头(只)以上、300头(只)以下牲畜中毒;
(4)其他需要认定为ⅳ级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

4.2 信息报告
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同时上报上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并在初次报告后,密切跟踪事态发展,及时报告最新动态。

特殊情况下允许越级报告。

4.3 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调查,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避免造成次生灾害,同时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事故等级建议。

4.4 分级响应
根据事故的等级,由相应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启动应急响应。

发生ⅰ级使用安全事故,农业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全国应急响应;发生ⅱ级使用安全事故,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领导机构启动省级应急响应;发生ⅲ级使用安全事故,地(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领导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发生ⅳ级使用安全事故,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领导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4.5响应措施
(1)组织召开会商会,分析形势,研究落实应急措施。

(2)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发生地慰问受害群众,核查情况,指导开展处置工作。

(3)组织技术鉴定,分析事故原因,研究制定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4.6 指挥与协调
(1)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下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督导,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专家协助应急处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区域通报情况。

(2)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启动本级预案时,由于能力和条件不足等特殊原因不能有效处置农药使用安全事故时,可请求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或者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由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7 信息发布
根据分级响应机制,相应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区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不同情况,按照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部署,及时、客观、准确地发布信息。

4.8 应急结束
根据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的决定,公布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解除警情。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1)善后保障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因农药使用安全事故致病、致残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保障事发地区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供给。

(2)减少损失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农民积极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5.2 评估总结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分析、评价农药使用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和造成的损失,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形成案例报告。

6 保障措施
6.1 资金保障
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应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6.2 技术保障
部、省、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农药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承担农药应急处置农药产品质量的检测工作。

农业部和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处置技术专家库,负责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技术支持。

6.3 信息保障
农业部建立农药监管网络信息平台,收集、分析和公布农药产品质量、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等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6.4 人员保障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队伍,负责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7 监督管理
7.1 应急预案演练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有计划地开展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2 宣传教育与培训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人员以及辖区内有关人员进行农药使用安全事故救助知识的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农药安全使用及事故处置知识。

7.3 监督检查
ⅰ级使用安全事故的处置情况,由农业部组织监督检查。

ⅱ级和ⅲ级使用安全事故的处置情况,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监督检查。

ⅳ级使用安全事故的处置情况,由地(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监督检查。

7.4 奖惩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对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预案要定期评估,并根据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

地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报上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2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因农药残留超标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按照国家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规定办理。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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