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简析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行文规则

公文行文规则行文规则的含义行文规则是指各级机关公文往来时需要共同遵守的制度和原则。
遵守这一原则,有利于公文传递方向正确、线路短捷有效,避免公文旅行,阻止部分公文进入不必要的流通过程,抑制无价值公文的产生。
行文规则规定了各级机关的行文关系,即各级机关之间公文的授受关系,它是根据机关的组织系统、领导关系和职权范围来确定的。
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是由各自的组织系统或专业系统归属、地位、职责、权利范围等因素决定的。
它对行文关系有决定性的影响,规定着公文传递的基本方向。
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有如下几种类型:第一类,处于同一组织系统的上级机关与下级机关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第二类,处于同一专业系统的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与下级主管业务部门之间存在指导与被指导关系。
第三类,处于同一组织系统或专业系统的同级机关之间的平行关系。
如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之间。
第四类,非同一组织系统、专业系统的机关之间,无论级别高低,均为不相隶属关系。
如军事机关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之间。
根据公文授受机关的工作关系不同,可以将公文划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
上行文和下行文主要存在于以上第一类和第二类工作关系类型中,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发送的公文,如报告、请示等;下行文正好相反,是上级机关向下级发送的公文,如批复、指示等。
平行文存在于以上第三类和第四类关系类型中,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相互发送公文都是平行文,如函等。
行文的基本规则正常有效的行文应当遵循以下普遍适用的基本规则:一、按机关隶属关系和职责范围行文的规则这条规则要明确两点:一是按机关隶属关系行文。
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作指示、布置工作、提出要求;下级机关可以向直接的上级机关报告工作、提出请示,上级机关对请示事项应予研究答复。
除了这一层关系外,在我们国家现行管理体制中,还形成了一种各业务部门上下垂直的条条关系,其中有些部门属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双重领导,大部分和上级业务部门之间虽然不属直接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在业务上的确存在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也就形成了直接的上下行文关系。
公文行文规则

行文规则是指各级机关公文往来时需要共同遵守的制度和原则。
遵守这一原则,有利于公文传递方向正确、线路短捷有效,避免公文旅行,阻止部分公文进入不必要的流通过程,抑制无价值公文的产生。
行文规则规定了各级机关的行文关系,即各级机关之间公文的授受关系,它是根据机关的组织系统、领导关系和职权范围来确定的。
一、按机关隶属关系和职责范围行文的规则这条规则要明确两点:一是按机关隶属关系行文。
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作指示、布置工作、提出要求;下级机关可以向直接的上级机关报告工作、提出请示,上级机关对请示事项应予研究答复。
除了这一层关系外,在我们国家现行管理体制中,还形成了一种各业务部门上下垂直的条条关系,其中有些部门属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双重领导,大部分和上级业务部门之间虽然不属直接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在业务上的确存在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也就形成了直接的上下行文关系。
二是按机关的职责范围行文。
这一点的要求是,行文的内容应是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而不能超出,超出了即为越权。
如果干涉了别的机关事务,不仅在实践中行不通,而且会造成政令混乱。
当然,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也有公文往来,那只能是商洽工作、通知事项、征询意见等,而不存在请示、报告或布置任务的性质。
二、授权行文的规则这条规则是上一条规则的引申。
如果一个部门的业务需要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按隶属关系和职责范围又不具备布置工作提出要求的行文权限时,这就可以通过授权行文来解决。
具体说,这个部门可向本级政府请示,经本级政府同意并授权后,向下级政府行文。
在操作中,应将文稿拟好,由本部门领导签署,请本级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经政府领导审批后的文稿,在行文时,才能在文首或文中注明“经**政府同意”的字样。
这里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的行文都具有授权行文的性质(内部事务除外)。
各级政府办公厅(室)以及各部门的办公室是政府和部门的综合办事机构,对外行文都是代表政府和部门的,与本级政府和本部门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下级机关(部门)都应贯彻执行,可不在文首或文中标注“经***同意”的字样。
2017重庆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备考指导汇总

作者屈原是我国文学史上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生活在战国后期,流放途中听闻秦国攻打楚国,楚襄王逃走而投汨罗江。屈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爱国诗人,中国浪漫主义文学的奠基人,“楚辞”的创立者和代表作者,开辟了“香草美人”的传统,被誉为“中华诗祖”、“辞赋之祖”。屈原的出现,标志着中国诗歌进入了一个由集体歌唱到个人独创的新时代。屈原的主要作品有《离骚》《九歌》《九章》《天问》《哀郢》等。以屈原作品为主体的《楚辞》是中国浪漫主义文学的源头,与《诗经》并称“风骚”,对后世诗歌产生了深远影响。
公文是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各种法定的社会组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形成并使用的文字材料。公文中重要行文规则现汇总如下:
1.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2.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3.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级政府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送主管部门处理。
8.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级机关应当责令纠正或撤销。
9.向下级机关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
10.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
公共基础知识:事业单位文学---先秦文学
首先先秦文学是指从远古时代到秦统一以前的文学现象,它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初步形成时期。是中国文学的源头。最重要的两部作品就是《诗经》和《楚辞》。
《诗经》一共305篇,按照地域不同分为风、雅、颂三部分,风指的是民风,占160篇,雅取自于宫廷乐歌,共105篇,分为大雅和小雅,其中除了小雅中包含部分民间诗歌外,全部由宫廷乐歌组成。颂为宗庙祭祀乐歌,一共40篇。《诗经》大量运用赋比兴手法,赋指的是平铺直叙,比指的是比喻,兴指的是托物起兴。《诗经》开创了中国现实主义源头。
公文行文规则

公文行文规则公文行文规则1. 引言2. 标题公文的标题应该简明扼要地概括文本的主题。
标题应该使用精确的词语,避免使用模糊或不确定的表达方式。
标题应该尽量保持简短,避免过长的句子结构。
3. 文体公文通常使用正式、客观和专业的文体。
作者应尽量避免使用口语化或俚语化的表达方式。
公文中应使用第三人称称呼,避免使用第一人称或第二人称。
4. 结构公文应包括清晰的结构。
通常公文包括引言、主体和结尾三个主要部分。
引言部分用于引入公文的主题和目的,主体部分用于详细阐述事实和论点,结尾部分用于和提出建议或决策。
5. 语言风格公文应使用简明扼要的语言风格。
作者应避免冗长和复杂的句子结构,尽量使用简短和清晰的表达方式。
公文应避免使用个人情感或主观评论,保持客观和中立的态度。
6. 使用标点符号在公文中,标点符号的使用十分重要。
作者应正确使用逗号、句号和分号等标点符号,以确保句子的清晰和流畅。
作者还应注意正确使用引号、括号和破折号等特殊标点符号。
7. 格式公文的格式也非常重要。
作者应使用适当的字体、字号和行距,以增强公文的可读性。
作者应注意正确使用标题、段落和缩进等格式要素,以使公文结构清晰明了。
8. 核对和修订在撰写公文后,作者应进行核对和修订。
作者应仔细检查公文中的拼写、语法和逻辑错误,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修订后的公文应进行核对,确保文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9. 注意事项在撰写公文时,作者还应注意以下事项:使用正确的词汇和术语,避免使用模糊或含糊不清的表达方式。
使用正确的语法和句法结构,避免使用拗口或错误的语言。
使用恰当的格式和排版,使公文易于阅读和理解。
使用准确的标点符号,确保句子结构清晰和流畅。
尊重读者,并遵循礼貌和正式的语言礼仪。
公文行文规则对于撰写优秀的公文至关重要。
作者应遵循标题简明、文体正式、结构清晰、语言简洁、标点正确、格式规范、核对修订等规则,确保公文具有准确性、清晰度和专业性。
通过遵循这些规则,作者可以撰写出具有权威性和可读性的公文。
公文行文规则

公文行文规则
公文是用来进行公务交流和传达政府行政事务的正式文书,其内容需
要明确,并且语言应该准确、简练、规范。
在撰写公文时,需要遵守一定
的行文规则,以确保文书的正式性和专业性。
本文将介绍公文行文规则的
几个重要方面。
一、格式规范
公文的格式规范是为了使文档的结构和布局具有一致性和易读性。
一
份标准的公文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标题:标题应位于文档的开头,居中书写,使用粗体大字,清晰地
表明文档的主题。
2.发文机关:发文机关是指负责起草和发布公文的部门或机构的名称。
发文机关应位于标题下方,使用宋体小字书写。
3.文号:文号是公文的标识符,用于引用和归档。
文号通常由年份、
序号和机关代号组成,例如:“2024年01号AAA机关”。
4.日期:日期应位于文号下方,使用宋体小字书写。
日期应是写作完
成的日期,如果有需要,还可以包括文档生效或过期的日期信息。
5.主送:主送是指该文档拟送达的主要收件人或机构。
主送应位于日
期下方,使用宋体小字书写。
6.抄送:抄送是指该文档拟送达的副本接收人或机构。
抄送应位于主
送下方,使用宋体小字书写。
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公文的行文规则,是关于公文制发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的概括和总结。
1、行文原则。
有2条值得注意:(1)“少而精”的原则。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11条明确规定:“行文应当确有需要,注重实效,少而精,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要短。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也有同样规定。
在具体联络协调工作中,也是提倡多人来人往,少文来文往。
(2)不以机关名义向领导个人报送公文原则。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22条规定:“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也有相同规定。
直接向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有损领导机关的权威,违背公文流转办理程序,从报送者角度看可以提高效率,但对领导机关而言,则损害了效率。
就法院而言,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案件比较多,对于交办案件,领导同志明确批示“望复”、“回告结果”等意思的,可以公文形式对领导同志个人报送,除此之外,一般不要向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
2、行文关系。
分为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指导与被指导关系、互不统属关系三类。
3、行文方式。
根据制发机关划分,可分为单独行文和联合行文;根据接收机关划分,可分为纵向行文(逐级行文、多级行文、越级行文、通行行文)和横向行文。
4、具体要求。
(1)恪守隶属关系,一般不越级行文。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党的机关的行文关系,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不得越级向上级机关行文,尤其不得越级请示问题;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有相同规定。
允许越级行文的情形:发生了严重紧急情况;直接上级机关的上级机关越级交办某些事项,同时指令越级上报的;询问只有直接上级机关的上级机关才能答复的某些重要问题或事项,且这些问题和事项与直接上级机关没有任何联系的;数次向直接上级机关行文请求解决某项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但是直接上级机关长期不予解决,以致对工作或即将对工作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的;等等。
公文的行文规定

公文的行文规定发文机关拟制公文并把它发给受文机关阅读办理,称为“行文”。
为了保证机关之间公文来往的顺畅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国家对行文作出了统一规定,主要包括行文关系、行文方向与方式、行文规则三方面的内容。
所谓行文规定,就是指公文应按一定的行文方向,以相应的行文方式运行的准则。
一、公文的行文关系行文关系就是机关之间公文的授受关系,它是根据机关组织体系和职权范围来确定的,通常分为隶属关系、业务指导关系、平行关系、不相隶属关系四种。
(1)隶属关系(2)业务指导关系(3)平行关系(4)不相隶属关系二、公文的行文方向和行文方式1、上行文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的行文,也包括下级业务部门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行文。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上行文可分别采用逐级行文、多级行文和越级行文三种方式。
(1)逐级行文。
(2)多级行文。
(3)越级行文。
……在一般情况下,下级机关都应直接向所属上一级机关请示和报告工作,以维护和体现正常的领导和被领导关系。
2、下行文……为了有利于下级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贯彻上级指示精神,一般以逐级行文为宜。
3、平行文平行文大多用于商洽性的公务联系,可以避免按系统转递周折而增加公文运转层次,从而提高办事效率。
三、公文的行文规则为了确保公文畅通有序地运行,提高机关的工作效率,从而发挥其应有的法定效力,《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对公文在运行过程中应共同遵守的原则作了具体规定,这就是行文规则。
行文规则主要内容有:1、注重实效2、按职权范围行文……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向下一级相关业务部门行文,但一般不得向下一级党委或政府行指挥性公文。
3、按隶属关系行文4、一般逐级行文5、正确认定主送机关与抄送机关6、联合行文必须是同级机关。
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公文的行文规则是指在书写和处理公文时需要遵守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主要包括格式规范、文字规范、语言规范和表达规范等方面。
遵循公文的行文规则可以保证公文的准确、全面、规范和美观,从而提高公文的质量和效率,增强其信函力和权威性。
一、格式规范1. 纸张规格:A4纸,字号一般为小四或五号。
2. 文件装订:一般采用订字夹格式,不使用订书钉或订书机。
3. 文件抬头:需注明文件类型、题目、发文单位、发文日期及文件字号等基本信息。
4. 文件编号:在文件的右上角注明,标明年度、序号和单位标识等信息。
5. 文件签发:按照规定的签发手续进行签发,并在签发处注明签发人、时间和单位章。
6. 文件份数:根据需要注明文件份数,一般包括正文、附件、抄送等。
7. 文件保管:文件保管需要明确规定,一般包括保管单位、保管期限、保管责任等。
二、文字规范1. 语言简练:公文语言以简练、明了为原则,避免冗长、复杂的句式和词语。
2. 条理清晰:公文的内容应该条理清晰,便于阅读和理解。
3. 控制信息量:公文内容要有所节制,避免过多的细节和废话,只包括必要的信息。
4. 遵循规定格式:公文要遵循特定的格式要求,包括书写方式、标点规范和段落分隔等。
5. 使用规范词语:使用规范的词语和用语,尽量避免口语化、方言化和俚语化的表达。
三、语言规范1. 语气正式:公文语言需使用正式、严谨的语气,避免使用口头语和随意用词。
2. 表述准确:公文的表述要准确无误,不应模棱两可或引起歧义。
3. 符合语法规范:公文语言应符合中国现行的语法规范,避免语法错误。
4. 注重规范写法:公文中的人名、地名、机构名等应使用规范的写法,避免错别字和歧义。
5. 避免修辞夸张:公文的语言要求客观、稳重,避免使用修辞手法夸张和过分渲染。
四、表达规范1. 开头套语:公文开头应包括标题、套语和称呼,以示尊重和规范。
2. 主题突出:公文应突出主题,遵循“总—分—总”的表达方式,层次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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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单位名义向上级单位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单位。
(三)下行文规则
1.主送受理单位,根据需要抄送相关单位。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单位的直接上级单位。
2.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根据公司、公司党向下级单位正式行文。
2应向直接上级机关抄送的文件包括( )。
A.向自己下级机关主送的重要文件
B.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其中一个领导机关主送的请示
c.向平级业务主管部门主送的请求批准的函件
D.按规定越级向更高层级机关主送的文件
2.【答案】ABD。解析:上级单位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单位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单位的另一个上级单位,A正确。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向一个上级单位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单位,B正确。越级行文时,按规定越级向更高层级机关主送的文件,抄送给被越机关。故本题选ABD。
(四)联合行文
同级企业党政机构、企业党政机构与其他同级组织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
3.公司本部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用公司便函和部门信函的形式(均加盖部门印章),与公司下属单位的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处理一般事务。
4.涉及多个部门业务范围内的事务,应当经过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
5.上级单位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单位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单位的另一个上级单位。
二、.知识点分析:
(一)一般行文规则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上行文规则
1.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单位,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单位和同级单位,不抄送下级单位。
2.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3.除上级单位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向上级单位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单位负责人名义向上级单位报送公文。
2017重庆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简析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基础知识在事业单位考试当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大多数是以公文写作和选择题的形式出现,现就公文的行文规则进行简要分析:
一、练习题:
1.联合行文时,作者应是( )。
A.同级机关
B.同一系统的机关
C.三个以上的机关
D.行政主管机关与业务指导机关
1.【答案】A。解析:同级企业党政机构、企业党政机构与其他同级组织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故本题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