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全省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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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0.13•【字号】黑政办发〔2016〕116号•【施行日期】2016.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116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0月13日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效率和可及性,增强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经过长期发展建设,我省已建立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由于历史原因,我省市政和企业(森工、农垦、煤炭、油田)分别建有一套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1241个,其中医院100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8725个、公共卫生机构1453个、其他机构58个;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开放床位202225张,其中医院172463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9762张;全省医疗卫生人员212469人,基本建立了能够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014年,全省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5.28张、卫生技术人员5.54人。

全省共有执业(助理)医师81419人,注册护士77807名,公共卫生人员25821人。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评价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评价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6.16•【文号】国卫办医函[2014]522号•【施行日期】2014.06.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护理正文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4〕5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巩固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成效,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持续、深入开展,促进护理工作更加贴近临床、贴近患者、贴近社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2017年为期3年的优质护理服务评价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范围全国各级各类医院,重点是二级以上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医院。

二、重点内容(一)医院高度重视和支持护理工作。

1.医院领导高度重视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方案,明确和落实医院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实施目标管理。

2.定期研究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并有所突破和创新。

3.根据《护士条例》和“十二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注重护士队伍建设,扩增临床一线护士队伍数量,满足医院护理岗位和临床服务需求。

4.实施“人文关怀”,维护护士合法权益,改善护士工作条件,提高护士福利待遇,创造护士良好执业环境。

5.从人、财、物等方面加大对护理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力度,减少病房护士从事非护理工作,形成全院工作服务于临床的格局,提高护理工作效率。

6.医院根据核定的人员编制标准,落实护士编制。

护士同工同酬,离职率低。

(二)实施科学护理管理。

7.根据医院功能任务和实际工作需要,建立扁平化的护理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并落实护理管理职责。

8.根据责任制整体护理要求,健全更新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和临床护理服务规范、标准。

优质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优质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优质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篇一: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情况汇报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情况汇报创建优质护理工程提升护理服务让患者更加满意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大家早上好:首先我代表医院党政领导及全院职工,向各位领导和专家到我院检查指导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

为贯彻落实20XX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卫生厅、州卫生局提出的医院临床护理工作有关文件要求。

医院切实加强了创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工作力度,为患者、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努力实现让“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的三满意为目标。

在创建工作中,我们坚持以“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为他们提供更优质护理服务,并结合医院以“传承百年品牌,构建和谐医院”为服务宗旨的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的力度。

自启动“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以来,广大护理工作者都在转变了服务观念、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并充分认识到“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开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创建工作作如下汇报:一、医院基本情况:截止20XX年12月,我院职工人数180人,党总支一个,下设5个党支部,有党员49人,工会委员会有173名会员,团总支一个,下设4个团支部,有91名青年团员,女工委员会有103名女工,有147个(医、药、护、技)卫生业专人员,其中:护理人员84人,医疗人员41人,医技22人。

医院设有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院办、后勤、保卫6个行政职能科室。

设有创伤科(一病区、二病区、三病区)、正骨科、手外科、门诊、康复科、蒸室熏、检验科、放射科、手术麻醉科、药剂科12个医疗医技科室。

二、开展的工作(一)领导重视,定点明确,强化学习。

1、医院成立示范工程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护理部主任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

加强对创建工作领导和监管力度,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2、制定《XXX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实施方案,确定在创伤科一病区、创伤科三病区、正骨科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及深化“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及深化“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及深化“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9.14•【文号】卫办医政发[2010]154号•【施行日期】2010.09.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及深化“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2010年初,我部印发了《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7号,以下简称《通知》)及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并在全国卫生系统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活动),取得初步成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深化“示范工程”活动,结合当前全国医药卫生系统积极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是改善医院服务质量、惠及广大患者的有力措施。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和2010年全国护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我部工作要求,加强对辖区内医院的组织领导,引导工作方向、指导工作方法、督导工作落实。

要抓好试点,树立典范,总结经验,交流提高,促使辖区内医院普遍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基础护理,改善护理服务。

二、积极创先争优,发挥模范作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院和广大共产党员要把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深化“示范工程”活动与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作为创先争优的具体实践,不断推进。

要切实以“落实医改任务,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医德医风,加强基层组织”为总的载体,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创先争优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三、加大工作力度,稳步扩大范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我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临床护理工作,规范护理执业行为,提高护理服务水平。

卫办医政发〔2012〕47号 关于印发《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2〕47号  关于印发《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及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于2012年进一步推广优质护理服务。

现将《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及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在总结2011年优质护理服务开展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结合全国卫生系统创先争优和“三好一满意”活动,以加强护理内涵建设和提高技术水平为核心,按照《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和《临床护理实践指南(2011版)》,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坚持以改革护理服务模式为切入点,实施临床护士对患者的责任制整体护理;坚持以全面履行护理职责为落脚点,深化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临床护理质量;坚持以加强科学管理为关键点,充分调动护士队伍积极性,建立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的长效机制。

按照“改模式、重临床、建机制”的工作原则,促进护理工作适应公立医院改革与发展的需要,适应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日益增长的需要。

2012年,全国所有三级医院优质护理覆盖60%以上的病房,并在门(急)诊、手术室等部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其中三级甲等医院在全院推广;60%的地(市)级二级医院和30%的县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要率先垂范,在全院推广优质护理服务。

三、工作任务(一)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任务。

1.1.认真组织实施认真组织实施认真组织实施。

地方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的工作原则和目标,对辖区内医院实施目标化管理。

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情况和取得成效

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情况和取得成效

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情况和取得成效
优质护理服务是指以患者为中心、关注全面护理需求、提供安全有效护理的服务。

近年来,中国在提供优质护理服务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
1. 政策支持: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经济措施,推动护理人员培养、提升护理质量、优化护理环境等方面的工作。

2. 人员培养:加大了护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了护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此外,鼓励护士进一步深化学术研究,促进护理知识的传播和应用。

3. 护理质量监督:建立了一系列护理质量监督机制,包括医院内部的护理质量评估和监管机构的监督,以确保护理服务的安全、规范和有效。

4. 护理环境改善:医院加强了护理设施建设和环境优化,提供更加舒适和安全的护理环境。

同时,提供更多的护理资源和设备,以提高护理效果。

总的来说,中国在提供优质护理服务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面临挑战。

未来,需要进一步加强护理人员培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护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优质护理服务病区护理工作满意度调查分析

优质护理服务病区护理工作满意度调查分析
者 需求 。 方法 : 采用 自 行设计 的患者满意度调查 表,内容包括 4 个主题 2 O个项 目。由科 护士长随机对 3 个 开展优 质护理服务 的病 区发放住 4 院患者满意度调查表 ,调查对象为住 院时间≥3 d的患者, 共发放 并回收调查表 7 5 2 份,计算每份.分值 , 统计 每个病区调查 表平均分,并 总 再
调 查 研 究 Dio h y ni 《 国 学 》 卷 第2期( 第2 期 21年7 a c a a j 中 医 创新 第9 u 0 总 3 )0 0 2 月
优质护理服务病 区护理工作满意度调查分析
冯书梅 ①
【 摘要 】 目的 : 开展 优 质护 理服 务 进行 住院 患者 满意 度调 查 ,同时了解住 院患 者需 求 ,进 一 步改 进护 理生部 和河 南省卫生 厅关 于开展 优质护理 服务工作 在部 分病 区开展 优质 护理服 务病 区试 点工作 ,至 2 1 年 1 01 2 月底 ,已在全 院 3 4个病 区开展优 质护理活动。制订 了适合本 院的优质 护理服务工作实施 方案 ,以落 实基础护理服务项 目 为切入点,对患者进行 责任制整体护理 ,合理实行护理人 力 资源调 配 ,对护士进行绩效 考核等 ,护士主动服务意识增强 ,
进行统计分 析。结果 :2 7 5份满 意度调查 表共 1 0 4 5 0项,满意率为 9 .%,不满 意率 05 % ;提出合理化建 议归纳 l 。总体评 价肿瘤 内 75 .9 2条
科平均分 值最高 ,儿科平均分值最低 ; 内科系统比外科系统分值高 ; 工作量 大和护士配置不足的病 区分值低 ; 绩效考核落实好的病区分 值高。
区平均发放 ≥ 1 份 ,共发放并 回收凋查 表 7 5 。 5 2份
12 表 格 的设 置 采 用 笔 者 所 在 医 院 自行 设 计 的 住 院 . 患者 满 意 度 调查 表 ,内容 包 括 4个 主题 2 0个项 目。4个 主 题 分别 是 : 区环 境 、护 理技 术 水平 、护 理 服务 质 量、 病

优质护理服务保障制度及措施

优质护理服务保障制度及措施

优质护理服务保障制度及措施“优质护理服务”是全院共同的工作目标,医务科、护理部、药械科、消毒供应中心、总务后勤科、检验科、院办等科室部门,应树立为临床一线服务的意识,按照岗位职责做好服务,尽可能减少病房护士从事非护理工作,为患者提供直接护理服务。

确保“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顺利开展。

一、保障制度1.医院建立以院长为组长的优质护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分析解决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深化责任制整体护理。

2.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的“示范工程”病区人员配备的要求,床护比例达到1:0.45,护理部将根据工作量可随时对人员进行调整,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3.各科室、各部门要协同配合确保我院“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顺利开展;4.各科室、各部门要按照相应的职责及分工做好本科室人员的安排、制度的制定以及其他相应的工作准备;5.各科室、各部门要定期收集整理各优质护理服务单元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并研究整改;6.将优质护理服务保障工作纳入每季度绩效考核中,对于保障不力的科室室部门要进行处罚并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6.加强各优质护理服务单位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进修、学习予以优先安排;二、职责及分工1.总务科:负责水、电、暖、被服的及时供应和维修,并将物品、常用办公室用品送至病房。

增添相应的基础护理用具,为护士顺利开展生活护理提供便利和保障。

负责病房的膳食,保证供应,必要时提供送饭到病房。

负责优质服务示范病区需要添置设备,并定期检修。

如:治疗车等。

2.药剂科:负责优质服务示范病区药品的领取及发放。

3.消毒供应室:负责优质服务示范病区无菌物品的供应,并负责下收下送。

4.检验科、影像科等:负责各种化验、检查报告单及交叉配血单等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并有专人及时送到病房。

5.医务科:加强对医技科室和医生的管理,争取临床医生支持配合。

开展临床路径,规范病人护理级别下达医嘱。

6.财务科:保证优质服务示范病区购买各种设备、物质的资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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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全省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2.01.05
【实施日期】2012.0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全省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市(地)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绥芬河市卫生局,抚远县卫生局,有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积极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按照卫生部要求,建立了信息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各地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进展。

为使各地进一步了解全省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情况,加大推进力度,现将2011年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进展情况
自开展优质护理工作以来,各地按照卫生部及我省的工作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进度,逐步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

大庆、牡丹江、齐齐哈尔、佳木斯、七台河、鸡西、大兴安岭等市(地)及时召开会议,部署推进优质护
理服务的重点任务,提出工作要求。

截至2011年12月20日,全省15个市(地、系统)三级医院和214所二级医院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各地还有部分二级医院尚未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截至2011年12月20日,全省三级医院100%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284所二级医院中214所医院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占总数的75.3%;64所三级医院中有53所100%、7所80%-99.9%、4所80%以下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占病房总数的97.73%;县医院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率达到40.1%。

具体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进展情况见附件。

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的共同努力下,优质护理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效。

我厅委托省护理专科学校对全省62家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医院进行了患者出院后的电话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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