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制度
博物馆规章管理制度

博物馆规章管理制度一、引言博物馆作为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机构,具有重要的社会和文化责任。
为了确保博物馆的正常运营和管理,制定了本规章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博物馆的各项工作,提高博物馆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组织架构1. 博物馆管理委员会:负责博物馆的总体规划和决策。
2. 馆长:负责博物馆的日常管理和业务运作。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部门的工作,向馆长汇报。
三、员工管理1. 招聘与录用:根据博物馆的需求,进行人员招聘和录用,确保人员素质和专业能力。
2. 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培训与发展: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和学习,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 绩效考核: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四、博物馆藏品管理1. 收藏与征集:制定收藏政策和征集标准,确保博物馆收藏的品质和数量。
2. 文物保护:建立科学的文物保护措施,包括环境控制、防火防盗等。
3. 文物鉴定与修复:建立专业的鉴定和修复团队,确保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 文物展览:组织精心策划的文物展览,提供优质的展览服务。
五、参观者服务1. 参观安全:制定参观安全规定,确保参观者的人身安全。
2. 参观指南:提供详细的参观指南,包括开放时间、票务信息等。
3. 参观导览:提供专业的导览服务,解读展品和文化背景。
4. 教育活动:组织丰富多样的教育活动,提供互动和学习的机会。
六、财务管理1. 预算编制:制定年度预算,合理安排博物馆的经费使用。
2. 资金管理:建立科学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3. 财务报告: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向管理委员会和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七、安全管理1. 火灾防控:制定火灾防控计划,保证博物馆的火灾安全。
2. 盗窃防范:加强安保措施,保护博物馆的财产和文物。
3.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八、纪律与惩罚1. 纪律规定:制定员工纪律规定,明确各项行为准则。
藏品征集实施方案

藏品征集实施方案尊敬的藏品爱好者:为了更好地收集和展示各类珍贵藏品,我们决定开展一项藏品征集活动。
这项活动将为藏品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示自己藏品的平台,同时也为大众提供一个欣赏和学习的机会。
为了确保征集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征集范围:我们将征集各类珍贵藏品,包括但不限于古代书画、邮票、钱币、古玩、艺术品等。
无论是中国古代文物,还是外国艺术品,都欢迎参与征集。
二、征集方式:1. 线上征集,藏品爱好者可以通过我们指定的邮箱地址,将自己的藏品照片和相关信息发送至我们的邮箱。
我们将对所收到的藏品进行筛选和整理,并在展览中展示。
2. 线下征集,我们将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展线下征集活动,届时藏品爱好者可以携带自己的藏品前来参与征集。
我们的工作人员将对现场的藏品进行登记和初步筛选。
三、征集要求:1. 藏品真实性,征集的藏品必须是真实的,不得有伪造、仿制等行为。
对于有争议的藏品,我们将进行严格的鉴定和评估。
2. 藏品完好度,征集的藏品应当保持良好的状态,不得有严重的损坏或缺失。
3. 藏品信息,征集者需要提供藏品的相关信息,包括名称、年代、来源等。
对于特殊的藏品,还需要提供详细的背景介绍和故事。
四、征集奖励:我们将对参与征集的藏品进行评选,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认可。
获奖的藏品将有机会参加我们举办的展览活动,并得到更多的展示机会。
五、征集展示:我们将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举办藏品征集展览活动,届时将展示所有参与征集的藏品,并邀请相关专家和爱好者进行评选和点评。
六、征集宣传:我们将通过各种渠道对征集活动进行宣传,包括但不限于线上平台、社交媒体、媒体报道等,以吸引更多的藏品爱好者参与征集活动。
七、征集保障:我们将对征集的藏品进行严格的保管和管理,确保藏品的安全和完整。
在展览结束后,我们将及时归还藏品给征集者,或者按约定进行后续的展示和交流。
以上就是我们的藏品征集实施方案,希望广大藏品爱好者能够踊跃参与,共同打造一场精彩的藏品展览活动。
藏品征集工作流程

藏品征集工作流程
1.藏品征集办公室每年制定征集计划,确定本馆的征集范围及类别,经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向市财政局申请征集经费;
2.获得征集信息后,由联系人负责及时将信息汇报藏品征集办公室;
3. 经办公会讨论研究决定后,确为本馆所需者,由征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写清征集理由。
4.由馆方组织的专家组进行初审,初审包括:文物的现状、真伪、合法来源证明、价格等;
5.确定收藏的文物,由馆方办公会讨论决定后,形成专家组书面意见,如资金不够则向政府打专项报告,争取资金。
6.征集办公室派专人负责征集具体手续,履行相关收藏手续,并办理入藏事务。
7.对于社会无偿捐赠的文物,原则上只要符合征集标准,即履行相关收藏手续,发给收藏证书。
关于文物征集方案

关于文物征集方案一、目标与任务(二)任务:2.筛选和考证征集到的文物,确保其真实性和历史价值。
4.保证文物征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二、策划与组织(二)组织:博物馆应建立专门的征集工作机构或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文物征集的相关工作。
设立征集部门,并配备工作人员和专业人士,具备良好的文物鉴定和考证能力,为征集活动提供有力的支持。
三、征集渠道与拓展(一)征集渠道:1.博物馆内部渠道:利用各类文献资料、网络平台和研究资源,发现博物馆所需藏品的线索和线索。
2.社会渠道:通过与政府、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建立合作关系,争取从各个渠道征集文物。
3.博物馆与民众互动:通过举办文物鉴定活动、展览、讲座等形式,吸引民众参与文物征集,促进文物保护和传承。
(二)拓展征集渠道:1.与境外文博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增加海外文物征集的机会。
2.与国内博物馆、文博机构建立征集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和互惠互利。
四、文物考证与筛选(一)考证:通过文物鉴定、实地考察、资料比对等手段,确保征集到的文物的真实性和历史价值,并为相关文物提供详细的考古、考古等资料。
五、宣传与报告(一)宣传:通过博物馆网站、社交媒体、媒体宣传等形式,积极宣传文物征集活动的意义和历史背景,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和捐赠。
(二)报告:定期向上级行政机关和相关部门报告文物征集活动的进展情况、征集成果和文物的鉴定与筛选情况,以便监督和管理。
六、文物保护与鉴定(一)文物保护:征集到的文物必须经过专业人员的鉴定、评估和保护处理,确保其保存完好,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二)鉴定:对征集到的文物进行专业鉴定和考证,确保其真实性和历史价值,并为文物提供详细的鉴定报告和资料。
七、资金与保密(一)资金:博物馆应充分重视文物征集活动的资金保障,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可以通过政府补助、赞助和社会捐赠等方式来筹集资金。
(二)保密:在文物征集过程中,必须保证相关信息和文物的保密,防止泄露和侵害。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一、引言博物馆是文化遗产的承载者和传播者,而博物馆的藏品是博物馆的重要资产之一。
为了有效管理和保护博物馆的藏品,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旨在规范博物馆藏品的收集、登记、保管、展示、利用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博物馆藏品得到妥善管理并得以长久保存。
二、藏品收集与登记1. 博物馆应建立严格的藏品收集政策,明确收集范围、收集标准和程序等内容。
2. 所有捐赠、购买、调换等方式获得的藏品都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和文物档案管理,包括藏品名称、来源、获得时间、捐赠者信息等。
3. 登记信息应以数字化形式保存,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查性。
三、藏品保管与保护1. 博物馆应建立严格的藏品保管制度,确定藏品保存的环境条件、保管要求等内容。
2. 各类藏品都应按照标准操作手册进行包装、贮存,确保不受损坏和污染。
3. 定期检查藏品贮藏环境,确保环境温度、湿度等符合文物保存要求。
四、藏品展示与利用1. 展览策划应根据博物馆的主题和宗旨制定,同时应充分考虑藏品的特点和观众需求。
2. 展品的摆放和展示要遵循文物保护原则,确保不会对藏品造成损坏。
3. 博物馆应积极利用藏品开展展览、教育活动等,提高公众对文化遗产的认识和理解。
五、藏品管理与维护1. 建立健全的藏品管理系统,包括文物档案管理、文物保险管理、文物修复管理等内容。
2. 确保博物馆拥有专业的藏品管理团队,保障藏品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3. 定期对藏品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藏品的长期保存。
六、结语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博物馆的文化传承和社会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个博物馆能够根据自身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藏品管理办法,确保博物馆藏品得到妥善管理和保护,为广大观众提供更好的文化体验和服务。
以上是关于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的文档,涵盖了藏品的收集、登记、保管、展示、利用等方面的管理内容。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广东省博物馆

广东省博物馆(Guangdong Province museum)位于广州市东山区文明路215号的广东省博物馆成立于1959年,是一座省级综合性地志博物馆,是广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
广东省博物馆大院原是清代广东的贡院,占地面积4.3万m2,院内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民党“一大”旧址(含革命广场)和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红楼、中山大学天文台,并辖有广州鲁迅纪念馆。
广东省博物馆于1957年开始筹备,馆址定在文明路6号(今215号)中山大学旧址(即旧贡院)。
陈列大楼设计原是“U”形的建筑物,主楼向东,右为南副楼,左为北副楼,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
南副楼于1959年上半年落成,楼高三层,面积3500平方米。
主楼和北副楼后因经济困难,没有拨款完成。
1959年10月1日,广东省博物馆及其管理的广州鲁迅纪念馆对外开放。
国家一级文物——清代牙雕改革开放以后,为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广东省博物馆决定在原址上建设新的陈列大楼。
1992年10月新陈列大楼落成,总建筑面积18700平方米,其中新建大楼12300平方米,陈列面积达6000平方米,为原楼1500多平方米的4倍。
几十年来,广东省博物馆推出了许多产生过重大社会影响的大型展览,如《广东历史文物展览》、《广东出土文物展览》、《广东省改革开放成就展览》、《商承祚先生捐赠文物精品展览》、《刘少奇光辉业绩展览》等。
目前,馆内的基本陈列有:《广东历史大观》、《漆木精华——潮州木雕艺术展览》、《南海海上丝绸之路》、《广东珍稀动物展览》、《鲁迅生平与纪念》、《国民党“一大”与第一次国共合作史料陈列》等。
这些根据广东历史文化特点和馆藏优势推出的展览,反映了岭南文化悠久的历史文化积淀和丰富的自然资源。
此外,每年还不定期地推出一些各具特色的临时展览。
从开馆到现在,累计举办陈列展览300多个,从1985年至2004年近二十年间,平均每年举办8-9个陈列展览。
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

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博物馆是收藏、研究、展示和教育的重要场所,而藏品作为博物馆的核心资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博物馆的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藏品管理制度的背景、目标、内容以及执行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背景介绍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的形成是为了保护、整理和充分利用馆藏资源。
博物馆作为承载文化遗产的代表,其所展示的藏品需要得到专业的管理和保护,以确保其永久保存和传承。
二、目标设定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藏品的准确记录、科学保管、有效利用和永久保存。
具体目标包括:1. 规范管理:建立科学的管理标准,确保藏品按照规定的程序管理和操作。
2. 资源整合:将各种类型的藏品进行分类、编目和整理,建立数据库,为研究和展示提供便利。
3. 保护与修复:制定藏品保护方案,对藏品进行定期检测、修复和防腐处理,以确保其保存状态。
4. 展示与传播:根据馆藏实际情况和展览需求,进行合理的藏品展示和展览策划,提供给观众全面的文化体验与教育。
三、具体内容1. 藏品收集与鉴定博物馆根据自身的定位和收藏范围,确定合适的收藏计划,并建立收集政策。
在收集过程中,必须进行专业的鉴定和认证,防止虚假或非法物品被收入馆藏。
2. 藏品登记与编目每一件新入藏的藏品都需要进行登记和编号,并根据其分类进行详细的编目工作。
登记资料应包括藏品的名称、来源、规格尺寸、保存状况等信息,以确保藏品的准确记录和查询。
3. 藏品保管博物馆需要建立专门的仓库或库房,用于保存和保管藏品。
仓库应具备适宜的环境条件,包括温度、湿度、光照等方面的控制,以防止藏品受到湿热、光照和虫害的侵害。
4. 藏品保护与修复博物馆需要配备专业的保护与修复人员,对藏品进行定期的检查和保养工作。
针对不同材质和状况的藏品,制定相应的保护方案,包括防尘、防腐、修复等。
5. 藏品调查与研究博物馆需要开展藏品的调查和研究工作,深入了解藏品的历史背景、文化价值和技术特点,以促进对藏品的充分利用和研究。
6. 藏品利用与展览博物馆的馆藏应该得到充分的利用和展示,通过策展和展览的手段,向观众传递文化信息和知识。
《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

《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丰富国有博物馆的藏品,保护和弘扬我国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国有博物馆是由国家所有并委托管理的公共机构,负责收藏、保护、研究和展示重要的文物及其他文化遗产。
第三条国有博物馆的藏品征集目的是收集与国家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等领域相关的文物、艺术品和其他具有代表性的文化遗产,以丰富博物馆的展品,满足公众的文化需求。
第四条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道德准则。
第五条国有博物馆的藏品征集应当重视总体规划,结合博物馆的定位和社会需求,注重多层次、多领域的收集,保证藏品的综合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藏品征集范围第六条国有博物馆的藏品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古代文物:包括青铜器、玉器、陶器、书画、金器、银器等,具有独特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
(二)历史文献:包括古籍、古文书、古地图、古刊物等,具有一定历史价值和学术研究意义的文献资料。
(三)民俗文化:包括传统工艺品、民间艺术品、民间音乐舞蹈等,具有代表性的民俗文化作品。
(四)现代艺术:包括绘画、雕塑、摄影、装置艺术等,具有独特审美价值和时代特色的艺术品。
(五)科技文化:包括科技发明创造和科技实物等,具有重大科学和技术进步意义的文物。
(六)自然遗产:包括生物化石、动植物标本、矿石矿物等,具有自然科学研究价值的自然遗产。
第七条国有博物馆的藏品征集可以通过购买、接受捐赠、交换、征集拍卖、合作挖掘等方式进行。
第三章征集程序第八条国有博物馆的藏品征集应当设立专门的征集小组,负责征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九条国有博物馆的藏品征集应当依法建立征集备案制度,对于征集的藏品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条国有博物馆的藏品征集应当公开征集信息,吸引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捐赠。
第十一条国有博物馆的藏品征集应当对征集的藏品进行专业鉴定和评估,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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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部分广东省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制度汇编广东省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制度 (1)一、广东省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管理办法 (1)二、广东省博物馆藏品征集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工作实施细则 . 14三、广东省博物馆收藏标准与举例 (17)四、广东省博物馆文物资料和自然标本捐赠管理办法 (25)第二部分广东省博物馆藏品保管工作制度汇编广东省博物馆藏品保管工作制度 (29)一、藏品库房管理规定 (29)二、藏品保管规定 (32)三、藏品安全操作规定 (34)四、提用藏品规定 (36)五、藏品保管奖惩规定 (38)六、文物资料管理规定 (39)七、藏品保管工作程序 (40)八、藏品拍摄管理办法 (41)九、藏品登记定名条例 (42)十、藏品管理部岗位说明 (51)十一、藏品档案填写说明 (56)十二、藏品帐册、档案管理制度 (65)十三、总帐档案室管理规定 (66)十四、藏品号与书写规定 (67)十五、藏品鉴赏要求 (68)十六、藏品数据采集要求 (68)第三部分广东省博物馆财务工作规章制度汇编广东省博物馆财务管理制度 (70)广东省博物馆资产管理制度 (81)广东省博物馆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88)第四部分广东省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汇编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93)安全防范制度 (121)一、安全会议制度 (121)二、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122)三、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23)四、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123)五、文物藏品提取出入库制度 (125)六、文物外出展览安全规定 (126)七、文物馆内布展安全规定 (127)八、文物运输安全保卫制度 (129)九、物品出入检查登记制度 (130)十、重点部位钥匙管理制度 (131)十一、报警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132)十二、安防设备器材管理及检测制度 (132)十三、开馆期间报警设备使用规定 (134)十四、重要接待安全保卫规定 (135)十五、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135)十六、展馆施工、加班安全管理规定 (137)十七、安全总值班制度 (138)十八、保卫干部安全值班制度 (139)十九、外来临时施工人员管理制度 (139)二十、安全教育及培训制度 (14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42)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42)二、消防委员会工作制度 (146)三、义务消防队组织制度 (147)四、防火巡查制度 (148)五、火灾报警制度 (149)六、消防设备器材管理及检测制度 (150)七、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51)八、安全用火审批制度 (153)九、水电焊施工管理制度 (153)十、内部装修改造申请审批验收程序 (154)十一、馆内禁止吸烟规定 (155)十二、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156)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58)一、展厅安全管理制度 (158)二、藏品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159)三、监控室安全管理制度 (161)四、古籍书库管理制度 (162)五、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64)六、文物修复室安全管理制度 (164)七、广东省博物馆停车场管理规定 (165)八、摄像室安全管理制度 (166)九、财会室安全管理制度 (166)十、物品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167)十一、收发室安全管理制度 (167)十二、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167)十三、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68)十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69)应急预案 (171)一、开馆时间消防灭火应急预案 (171)二、夜间消防灭火应急预案 (176)三、突发治安案件应急预案 (181)四、夜间突发治安案件应急预案 (187)五、文物库区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92)六、大型活动突发治安事件应急预案 (196)七、安全保卫工作机构设置 (197)第五部分广东省博物馆文物藏品保护修复工作管理办法广东省博物馆文物藏品保护修复工作管理办法 (200)第一部分广东省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制度汇编广东省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制度(经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馆务会议研究通过试行)我馆藏品管理部承担着征集收藏、科学管理和妥善保护藏品的重要任务。
保管工作要求做到“制度健全、帐目清楚、鉴定确切、编目详明、保管妥善、查用方便”。
为使文物标本等藏品得到妥善的保护管理和充分合理的利用,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体系基础上,结合我馆实际,重新修订《广东省博物馆藏品征集保管工作制度》。
本制度经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馆务会议研究通过,从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试行。
一、广东省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馆藏品征集工作实际情况,为提高藏品征集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的藏品征集工作是指根据本馆自身的性质、任务、藏品现状和发展需要,通过购买、接受捐赠、依法交换、调拨、移交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方式征集藏品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藏品征集工作必须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经常性的征集工作。
第二章藏品征集工作机构第四条由馆长、副馆长、馆长助理,财务部门、藏品管理部门负责人及馆纪检监察人员等组成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本馆藏品征集工作规划,审批藏品征集年度计划及文物征集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讨论决定单件或每批次5万元以上(含5万元)藏品征集议案。
第五条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制订并实施日常藏品征集计划,组织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开展经常性的藏品征集工作。
第六条设立广东省博物馆藏品征集鉴定专家库,负责珍贵藏品征集过程中的鉴定、评估工作。
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藏品的不同性质与类别,从专家库中遴选相应专家,以确保藏品征集工作精确、稳妥运行。
第三章藏品征集工作人员要求第七条藏品征集工作人员要熟悉有关政策法规、遵守纪律、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廉洁奉公、依法办事,熟悉本馆藏品情况,掌握藏品征集工作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鉴定能力,能够处理日常征集事务。
第八条凡提出征集意向的藏品征集工作人员,需提交征集议案、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专家鉴定、草拟征集合同,配合藏品管理部门完成藏品拨库入库手续,并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交办理国库集中支付手续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第四章藏品征集范围第九条本馆根据自身性质、任务确定藏品征集范围,凡具有收藏保存价值、适合陈列展览需要或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的文物、标本等人类及其环境见证物均在征集之列。
从现有藏品结构和规模实际出发,重点征集具有典型代表性的精品和能够填补馆藏空白的品类。
第五章藏品征集工作方式第十条藏品征集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通过购买、接受捐赠、依法交换、调拨、移交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方式征集藏品。
第六章藏品征集计划第十一条非特殊情况,每年年底由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馆的藏品征集工作规划和陈列展览、科学研究的实际需要,制订下一年度藏品征集计划和相应的文物征集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报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二条如非特殊需要,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每月集中召开一次文物征集会议,专题研究与藏品征集工作有关的事项。
凡有征集意向的征集人,须提前递交藏品征集书面申请及藏品清单(包括名称、质地、时代、用途、尺寸、数量、价格等)与图片给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备开会讨论。
未准备充分者,征集议题将顺延至下月讨论。
遇有重大、特殊、紧急征集事项,具体藏品征集负责人还应提交阐述重要性缘由的书面报告,呈交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酌情考虑是否需要增开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如遇否决,征集议题将顺延至下月讨论。
第七章藏品征集工作基本要求第十三条凡需购买的藏品在报批时要按以下要求提交专家书面意见:单件或每批次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藏品,必须有“广东省博物馆藏品征集鉴定专家库”两名入库专家的鉴定和评估意见;单件或每批次在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以内(含50万元)的藏品,必须有“广东省博物馆藏品征集鉴定专家库”三名入库专家的鉴定和评估意见;单件或每批次在50万元以上的藏品,必须有“广东省博物馆藏品征集鉴定专家库”四名以上入库专家的鉴定和评估意见。
专家意见包括拟购藏品的真伪、收藏价值和参考价格等。
征集购买藏品的审批工作实行专家鉴定一票否决制度。
专家意见和审批研究过程等要有文字记录并存档。
第十四条对所征集的藏品要做好科学的原始记录。
具体要求:①在征集调查时,由物主写成书面材料或由征集人当场记录,并请物主签名确认;②记录要实事求是,要经过核实,不能道听途说或主观编造;③准确记录初步鉴定意见及藏品的价值评估;④要注意记录有关的人物、事件和情节等材料;⑤用不易褪色的墨水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并及时录入电脑;⑥必须附上有关照片、拓片或绘图。
第十五条所征集的藏品必须尽快移交到指定的库房妥善保存,不准在私人手上存放保管,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和拨库手续。
第十六条所征集的藏品在总帐登记时,征集人员必须将有关的原始资料和鉴定意见表等移交给总帐保管员存档。
第八章藏品征集经费审批权限第十七条藏品征集经费的审批权限为:单件或每批次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由主管该项目征集的副馆长审批;单件或每批次在10万元-50万元(含50万元)的,由主管该项目征集的副馆长审核,馆长审批;单件或每批次超过50万元的,必须由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有关审批决定由藏品征集小组办公室写出书面报告并附文物征集会议纪要。
第九章藏品征集经费支付第十八条藏品征集经费在使用之前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运行规程暂行规定》的要求,办理政府采购的相关手续后实施采购。
第十九条藏品征集经费的付款方式,必须按照财政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款项支付。
第二十条从文物商店或拍卖行等企业、事业和团体单位购买或有偿调拨、移交、价拨的藏品,对方需开具完税发票。
第二十一条从民间私人手中收购藏品,卖主须填写收款收据,并提供个人身份证等资料,本馆财务部门据此开具收购发票。
第二十二条所征集回馆的藏品须登帐拨库后才能办理付款或报销手续。
报销单据上要有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和审批权限人签名,并附有藏品拨库单、合同、专家鉴定意见表、藏品征集鉴定审批表、收款凭据等材料。
第十章藏品征集工作流程第二十三条为了使藏品征集工作组成员尽快熟悉掌握本馆藏品征集工作的基本程序,熟练处理日常征集事务,特制定藏品征集工作流程表,以供日常文物征集工作之用。
采集文物征集信息↓相关征集组成员讨论商定征集意向↓联系专家鉴定,并出具专家鉴定意见与估价↓向文物征集工作组提交征集意向书面申请、文物清单(名称、数量、质地、时代、尺寸、报价)、图片及专家鉴定意见与估价↓召开由文物征集工作领导小组与相关文物征集工作组成员组成的文物征集会议,议定征集与否及成交价↓征集意向通过后,完成《广东省博物馆专家鉴定意见表》、《广东省博物馆藏品征集审批表》,《广东省博物馆藏品征集清单》,方可与卖方或藏家拟订合同↓货到5个工作日内,总账、征集人员与库房管理员共同办理移交、拨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