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光大证券乌龙事件中的风控管理案例学习分析
操作风险管理案例 从光大乌龙事件看金融企业的风险控制

案例7 从光大乌龙事件看金融企业的风险控制【事件背景】2013年8月16日,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发生了堪称载入史册的重大乌龙事件,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开展ETF套利交易出现严重失误,先后下单234亿,成交72.7亿,涉及150多只股票。
上述交易的当日盯市损失约为1.94亿元(以当日收盘价计算)。
致使当日上午整个A股市场瞬间增加了3400亿的市值,仅两分钟后,指数又直线坠落,收盘时以下跌终场。
中国证监会8月18日发布通报,认定8月16日全天股市交易成交有效,能够顺利交收,整个结算体系运行正常。
因光大证券该项业务内部控制存在明显缺陷,信息系统管理问题较多,上海证监局已决定先行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暂停相关业务,责成公司进行整改和内部责任追究。
同时,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光大证券正式立案调查。
此次事件是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以来的首例,虽然是一起极端个别事件,但暴露出的风险足以震动整个金融行业。
从事件过程可以看出,光大证券在高频套利业务的运营方面出现了严重的风险漏洞:信息系统安全风险是造成乌龙事件发生的最直接原因。
从公开的信息披露看,高频套利系统的风险漏洞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可用资金额度控制缺陷。
当日预设的8000万元当日现货交易额度没有起到控制作用,导致26082笔预期外的市价委托订单生成。
二是订单生成系统缺陷,完全依据预设模型的设定生成订单,在11时5分8秒之后的2秒内,瞬间生成巨量市价委托订单。
三是订单执行系统存在的缺陷,上述预期外的巨量市价委托订单被直接发送至交易所。
四是监控系统缺陷。
交易员不能通过系统监控模块查看交易情况,在发生预期外的市价委托订单后2分钟才发现成交金额异常,监控系统缺乏必要的预警。
人员操作方面存有严重失误是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
光大证券采用的套利信息系统是一种高频交易软件,需要内部团队在每天盘后进行数据实时量化分析,并对系统的预设核心技术模型进行修正,以期更加准确、迅速地捕捉盘中随时出现的获利机会。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与程序化交易的监管分析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与程序化交易的监管分析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是中国证券市场发生的一起重大事件,光大证券因为系统错误,导致4万多个投资者账户内短时间内累计成交量达2.84万亿,造成了市场的极大波动和投资者的巨额损失。
这起事件再次引起了对程序化交易监管的重视。
下面将对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与程序化交易的监管进行分析。
首先,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的发生与程序化交易技术密切相关。
程序化交易是利用计算机程序代替人工完成交易的方式,它基于预先设定的算法和规则,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高速处理交易指令,具有高效、低成本和高频等特点。
然而,程序化交易也存在一些风险,比如系统错误、算法失灵、网络故障等,这些风险可能会导致市场的异常波动和投资者的巨额损失。
因此,对程序化交易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其次,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暴露了中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一些问题。
首先,监管部门对于证券公司的风险控制要求不够严格。
光大证券事前没有充分评估系统的稳定性和风险,也没有足够的风控措施来避免错误指令的发生。
其次,监管部门对于程序化交易的系统测试和风险评估不完善。
光大证券在上线之前未能进行完备的系统测试,没有发现系统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再次,监管部门对于程序化交易的限制和规范性要求不够明确。
中国证券市场对于程序化交易的监管还处于初级阶段,监管部门对于系统稳定性、风控措施、算法逻辑等方面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
针对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与程序化交易的监管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首先,加强风险控制的监管,对于证券公司要求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包括系统测试、系统备份和异常交易监测等,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容错能力。
此外,还需加强对于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机制的审核和监督。
其次,加强对程序化交易技术的监管。
监管部门要求证券公司在开展程序化交易前进行全面的系统测试和风险评估,并对其进行监管审查。
同时,加强对程序化交易算法的审查和监管,确保其合法合规。
第三,加强市场监测和预警机制建设。
光大证券乌龙指案例及讨论

光大证券乌龙指案例及讨论
中国光大证券乌龙案指的是光大证券在华夏银行债券的交易中,由于
误操作,导致由于买方出价高于卖方出价,导致的交易不成立,从而引发
了大量金钱损失的案件。
事件发生的经过是:2024年7月9日,华夏银行发布了一次债券发
行的询价报价,华夏银行要求4家金融机构参与报价。
不幸的是,光大证
券的分析师在参与报价时误操作,把买方出价设置的高于了卖方出价,导
致此次债券发行交易不成立,被称为乌龙案。
此案给市场带来的影响也是巨大的。
首先,该案的发生直接导致光大
证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自7月9日起,光大证券环比股价累计跌去了近20%,从149.34元跌至121.3元。
此外,交易不成立也给华夏银行带来了
重大经济损失,加之该案引起了市场对金融市场机构的不信任,使华夏银
行的债券发行受到了影响,影响了该银行未来的融资和偿债能力。
为了克服市场对金融机构不信任的势头,政府和相关监管机构于
2024年7月22日发布《关于处理有关华夏银行债券发行乌龙事件有关问
题的通知》,要求光大证券按照有关规定赔偿损失,并要求光大证券认真
检查有关债券发行的法律法规,改进管理,及时向华夏银行等受损方赔偿,做好营业管理。
光大乌龙事件

正式立案 2014年2月1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表示正式受理,光大 证券“乌龙指”主角杨剑波即将与中国证监会对簿公堂。
开庭审理
2014年4月3日,8·16光大“乌龙指案”主要当事人、原光大证 券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诉证监会一案在北京第一中级人 民法院开庭审理,审判结果预计最晚在5月上旬公布。
原因分析
本次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对拥有十几万亿市值的中国股 市造成了不小的冲击,对一亿多股民的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据不完全统计,股民因此次事件中累计损失达27亿元之巨, 谁将为此买单?这无疑是中国证券业的一个重大危机事件。 它拥有公共危机事件的普遍特性:公共性、威胁性、不确定 性。
事件影响
市场影响
人物影响
2014年3月24日,光大证券发布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由此拉 开“816事件”最动荡人事变动的一角。 光大证券聘任胡世明担任董秘,前董秘梅键(“8.16”事件后不再担任董秘职 务)被调去担任总裁助理分管后勤办公室;徐丽峰担任投行总监;香港分公司 陈宏兼任经纪业务总经理;成立个股期权业务部、战略发展部两个部门;此外, 信息技术部、金融市场总部、多地营业部、投行构架均出现大调整,涉及数十 个核心业务部门及分支结构负责人。 自“光大乌龙指”事件爆发后,原总裁徐浩明引咎辞职。光大证券党委书记薛 峰任总裁,其在2009年担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办公厅副主任、党委办公室 副主任;后在2010年挂职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值得一提的是,长江证券董 事长杨泽柱曾在2000年任荆门市副市长。
2014年12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判决驳回杨 剑波诉讼请求,杨剑波当庭表示上诉。 2015年10月7日晚间,光大证券发出提示性公告称,根据民事诉讼法的 相关规定,对于支持或部分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该公司将依 法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原告律师团队还梳理了多达171只 个股在内的索赔股票清单。 2015年12月24日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郭志刚等57人分别起诉光 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816事件”民事赔偿纠纷案做出判决,令光 大证券共计赔偿原告损失425万元人民币。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兼论内部控制缺陷及其防控对策

光 大 证券 “ 乌龙 指 事 ;内部控制 ;防控对策 光大证券 “ 乌龙指”事件简介 错 ,将风 险可能性 降低到最低 。从该事件可见公司法律合 规部 的合规性 2 0 1 3年 8月 1 6日,光大证券在 按计划 进行 的套 利交易 中对交易员 审查 作用 完 全 波 淡 化 了 。 限定 的 8 0 0 0万交 易额度 。交易员在 2 0 1 3年 8月 1 6日 1 1时 5分这个 时 三 、 完 善 内部 控 制 缺 陷 问题 的 应 对 措 施 间点一瞬 间生成 2 6 0 8 2笔计 划之 外 的以市 价作 为买入 的委 托形 式 的订 ( 一) 完善并健全 内部控制的 法律 、法规。法律 、法规 是控制企 业 单 ,3 0 0 0万股的 1 8 0 E T F计划 内准备 买人 ,以 1 .6 4元 每一份 的价 格 , 日常行为的枷锁 和准绳 ,所 以,要想减少 内部控制缺陷 的问题 ,首 先要 结果错误的下单为 3 0 0 0万手 。造成 了最终加计 申报买入金额 2 3 4亿 元 , 完善并健全相应 的法律 、法规 ,以国家作为强有力的后盾 ,使用规定 强 最终实际买人 的成交金额 7 2 .7 亿元 。因当 日 交 易中生成 巨额买单 , 使 制性限制类 似事件 的发生 ,从原则上避免 、从基础上杜绝 。 得整个沪市股票在上涨 ,随 即仅 出现一个阶段性回落 ,紧接着又 经历一 ( 二) 完善并健全内部控制的模式及披露方式。从光大 “ 乌龙指”事件 波拉升 。最终在上午收盘 于上证 2 1 4 9点 。 我们不难看出, 我国 很多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模式及披露方式是有问题的。我 二 、 内部 控 制 缺 陷 认为应该从以下的四个方面对内部控制的模式及披露方式进行完善和健全: 前事不 忘后事之师 。若想加强我们金融环境的风险可控性 ,更 好的 1 、相关 的金融 机构应 营建一个相 对完善 的内部风 险管控环 境。企 提供给投 资者准确 、及 时的信息 ,我们更应该足够的重视和深思 光大证 业可以先设立一个经营管理的总 目标 ,然后 围绕该总 目标建 立 良好 、有 券的 “ 乌龙指” 事件所暴露的 内部环 境控 制的 隐患。接下 来 我将从 以 序的管控环境 ,使企业 内部 自上 而下 ,从决策层到业务操作 层 ,均能按 下 五个方 面来分析下这次事件所暴露 出来的光大证券的内控缺陷。 照各 自设定的 目标 ,充 分发挥各 自的作用 ; ( 一) 内部环境 。此次事件正是因为光大投 资部 门的 自营业务 部 门 2 、相关的金融机构应该加强 对业务风 险的合理评估 。首先企 业要 在使 用其独 立研发 的系统 时出现 问题所导致的 。此次事件 中操作 员在没 准确识别出公司的内部风险与外部风 险,其次 ,根据 内部风 险和外部风 有专员进行复核下出现 的手误进而导致 的一系列不好事情 的发生 ,说明 险 的影响程度 ,确定哪些风险为重点监控对象 ,最后 ,对不 同的风险实 光大证券内部缺乏必要 的相互制衡 的运作机制 ;而其后想通 过期 货空头 施不同的有效控制 ,从而降低发生损 失的可能性 ; 对冲来弥补 已经犯下的过错 , 实在错上加错 。此外 ,巨大金 额和期货对 3 、健全金融和证券机构畅通 有效的信息 与沟通 机制。企业要 准确 冲这么重大的决策 ,应 通过董事 、监事 和经理层 ,而光大并 没有。所 以 地识别 出公司的 内部与外部同企业经营相关 的信息 ,务必要 保证这些信 这个错误的严重性已经远远超过 了事情本身 ,完全暴露 了光 大证券决策 息 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因为这些信息将作为风险管理 的重要依据 。然后 层缺乏有效 的、执行力强的重大决策手段 。 将这些信息在公 司内部 的各层级 、各部门 、各业务环 节、各相关责任 主 ( 二) 风险管理 与风 险评估 。我国证监会 要求 :券 商若 自营权益类 体之间进行传递 ,在 内部进行一系列细致的沟通交 流后 ,及时 、有效 的 证券及其衍生品 ,其合计金额 须要小于 、最多等于净资本的 1 0 0 %。但是 采取相应 的控制措施 ; 2 3 4亿元是该公司净资本 1 3 1 .1 6亿元 ( 2 0 1 2年底 ) 的 1 .7 8倍 ,该指标早 ( 三) 完善 内部控制的技术手段 。光 大证券乌龙 指事件 的直接原 因 已经远远超出了规定的比率。此外,该系统的订单重下功能就从来没有被实 是 由于操作不 当和系统错误所 引起 的,所 以也要 化解技术层 面的危 机。 盘' 坝 0 试过,因此当日 该重下功能发生故障 , 而这便直接造成了错单事件 的发 下 面就从上市公 司和证券交易所两方面进行 分析。 生, 其实探究起来 ,这事情的发生也就是意料 之外情理 之中了。 1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的技术 方案应该 在证券监督 管理机 构进行 ( 三 )控制风险活动。光大证券 的 E T F套利模块 是由一个程序操作 备 案,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修护 ,如果发现技术层面的问题应及 时改 员和部 门交易员合作开发的 ,部门交易员主要对程序的功能提出要求并改 正并重新备案 ,而且要实行 “ 生产企 业做 保证 、一 次事 故 即出局 ” 的 进 ,程序员则负责软件开发和测试。然而该系统从被开发研究出来到实际运 规 则,切不可给上市公 司留有任何侥幸的心里。 行到最后实盘操作仅仅只有一个月的时问左右,再从实盘运行开始的7月 2 9 2 、证券交易所 。首先 ,证券 交易所应该 建立进行 风险管 控 的前 端 日到事件发生的8月 1 6日还不足 1 5个交易 日,并且 “ 重下”这个功能之前 防控 制度 。除此之外 ,我 国的证券市场实行的是一级证券账户体 系,也 在实盘运行过程中从来没有被测试过,这些 阴差 阳错 的因素汇集 到一 起 , 就是说 只有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掌握投资者的证券数据 。所 以应该 建 最终引发了因程序错误而无法弥补所引发的 “ 大事件 ” 的上演 。 立相应 的监管机 构 , 使 每一笔证券交易都在该机构的统筹组织下 进行。 ( 四)信 息沟通 与披露 。首先 ,该 交易员 当发现 自己下 了一笔 金额 四 、对广大投资者和证 券市场 的政策性建议和启示 十分巨大的错单并 自己没法处理时 ,按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应该及时上报 针对 光大证券 “ 乌龙指 ” 事件暴 露 出的问题 ,下 面我小组 将从 对 上级领导 ,进行应急处理,但该交易员只是在事情发生之后 自行处理 问题 广大投资者和证 券市场两个角度 ,提 出了一些政策性建议和启示 。 ( 还不知道正确 的解救办法) ,并未及时和上级进行沟通,这说明光大证券的 ( 一) 对投 资者的启 示。1 、投资者要理性 地看待 股票的暴涨 暴跌 , 管理不严格 ,进而体现了光大证券信 息沟通缺乏相应的沟通程序。其次 ,时 切不可盲 目 跟风、 涨 追跌杀 ;2 、投 资有风 险 , 入 市需谨 慎。多 了解 和 任光大证券董事长秘书的梅键 ,在当 日中午十-A左右,向记者失 口否认 了 学习一些投资知识 ,提高风 险识别能力 ;3、合理运用避 险手段 ,加 强 “ 乌龙指”的传 闻。外界解读这不单单是信息沟通不畅导致 的,而是刻意为 自身保护意识。 之, 就是为了保全 自己而不惜传达假消息。梅键在事发后未能及时了解事件 ( 二) 对 中国证券 市场 的启示。1 、营造 一个 良好 的投资环 境 ,加 的真实情况,一来说明光大证券内部信息沟通出现了问题 ,二来说明其做事 强我 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 ; 2 、加强券商 的内部风 险控制 ; 3 、建立合 不严谨 , 不知道这样说 出 错误信息的后果是什么。 理有效 的熔断机制 ; 4 、建立 、健 全我 国的相关法律 、法规制 度 ,出 台 ( 五 ) 内部监督。公 司法律合规部 主要 是对各部 门或业 务进行合规 些列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索赔机制。( 作者 单位 :内蒙古财经大学 ) 性审查 ,充 当风险识别 判断 者的角 色。合 规性识 别专 员 的职责就 是识 参 考 文 献 : 别 、监控所在部 门的合规风险 ,一律不经管理层直接 向公 司法律合规部 [ 1 ] 财政部会计司.企业 内 部控 制规 范讲 解 [ M] . 北京,经济科 学 出版 社 . 报告 ,是一个相对独立 的职位。光大证 券在 2 0 1 2年 的内部控制 ��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课堂案例201309

案例编号:案例名称: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缺陷及其防控对策——以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为例适用课程: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选用课程: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编写目的:本案例旨在引导学员通过企业突发事件的表象去分析和挖掘企业可能存在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系统缺陷。
根据本案例资料,学员可以利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框架去思考企业内部控制环境的问题可能会带来的问题,分析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设计缺陷、执行缺陷以及人为错误等因素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进而训练和强化学员建立一个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整合框架、设计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规避执行缺陷的全面能力。
知识点:内部控制整合框架、风险管理整合框架关键词: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IT系统案例摘要:2013年8月16日光大证券的“乌龙指”事件以及前后所发生的系列相关事件,其实质绝非是交易系统本身的问题那么简单,而是涉及到光大证券的整个内部环境及其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设计与执行的重大缺陷。
通过系列事件的事实资料以及光大证券的系列背景资料,启发学员利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整合框架,思考与揭示光大证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系列问题。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缺陷及其防控对策——以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为例一、何为“乌龙指”从语言的角度考察,“乌龙指”源自粤语中的“乌龙”,“乌龙”有“搞错、乌里巴涂”等意思,又因其与英语“own goal”(自进本方球门的球)一词发音相近,大约在20个世纪六、七十年代,香港记者便在报道中以“乌龙”来翻译“own goal”。
人为输入错误的指头理所当然地被戏称为“乌龙指”(亦称胖手指,fat finger)。
于是,金融市场中常用“乌龙指”来泛指股票、期货、外汇交易员、操盘手、投资者在输入交易数据时,由于人为疏忽而输入了错误的交易数据。
证券市场中由于人为错误而导致的“乌龙指”事件并不少见,如2001年5月,美国雷曼兄弟伦敦分公司的一名交易员,将一笔300万英镑的交易打成了3亿英镑,导致英国FT指数瞬间暴跌120点。
光大证券“乌龙指”给银行风险防范的启示

光大证券“乌龙指”给银行风险防范的启示《建设银行报》( 2013年8月26日第 03 版)■林泽泳8月16日11时02至05分,沪指3分钟暴涨5.96%,这一破天荒表现使股民异常兴奋。
然而这波火山式上涨后,沪指就像“过山车”一样快速回落,最后阴跌收官,行情之“诡异”让人错愕不已。
后经调查,当天股市发生这种急涨急跌的现象,是由于光大证券量化投资部门原先打算购买3000万股上证50ETF,错下单为3000万手(1手即100股),使交易金额放大为70亿元,因权重效益带动股指瞬间上涨。
经核查,上交所各交易和技术系统运行正常,主要买入方为光大证券自营账户,于是上交所立即与上海证监局共同核查事件原因,最终将事件原因确认为光大证券策略交易投资系统问题所致。
虽然事件核查结果是交易系统错误,但仍足以证明当前证券行业的风险防控措施形同虚设。
作为券商风险防控部门,本来已设置了“三重门”来防范类似风险事件,但本次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却轻易地冲破了这“三道门”,导致了这“百年难得一遇”的重大风险事件发生。
第一道门,是投资与交易部门的自我检查。
本次事件的发生,反映出投资与交易部门的检查形同虚设,流于形式。
第二道门就是财务部门设立的头寸限制。
财务部门为每个券商设立了用于ETF套利交易的资金规模,也为其设立了虚拟的资金规模,因此,券商在合规的前提下使用虚拟的资金规模并不会产生风险。
但也因这一虚拟资金规模的存在,使得光大证券能够冲破财政部门头寸限制,把惊人的70亿交易规模发送出去。
第三道门就是合规部门的异常审查。
合规部门本应适时动态地调整公司各项投资业务风险指标,对重大交易进行审核,并在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立即履行审查职责。
然而在当今的证券行业,合规部门仅仅只是一个边缘部门,对于业务操作管控完全“有心无力”。
此次光大证券的“乌龙指”事件,为银行业提供了典型的反面教材,银行应以此为鉴,采取措施,切切实实把制度落到实处,才能将风险防范的阵地前移,确保行业安全运行。
光大乌龙指事件介绍课件

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
01
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流程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级风险管
理责任。
加强风险识别与评估
02
定期对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识别潜在风险点,采取
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和控制。
提高风险应对能力
03
建立风险应对预案,提高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
能力。
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优化组织架构
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部 门间的协调与沟通,提高 工作效率。
强化内部审计
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对业务进行全面审查和监 督,确保合规经营。
提升员工素质
加强员工培训和职业发展, 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职 业道德水平。
05 未来展望
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
国际化程度提高
随着中国经济的全球化,证券市 场将更加开放,外资参与度将增
加。
金融创新加速
监管机构鼓励创新,证券行业将 涌现更多金融产品和服务。
03 事件原因分析
事件原因分析
•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也被称为"8·16事件",是指2013年8月 16日,光大证券在进行ETF申赎套利交易时,因程序错误,导 致系统以234亿元巨量申购股票,实际成交达72.7亿元,引起 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综指和股指期权非正常波动。
04 事件反思与教训
加强交易系统安全
பைடு நூலகம்
对投资者的启示
01
02
03
风险意识
投资者应提高风险意识, 认识到市场波动和交易风 险,避免盲目跟风和过度 交易。
理性投资
投资者应保持理性,遵循 价值投资原则,不过度追 求短期收益,降低投资风 险。
监管与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