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上报书(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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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案例事故报告模板

船舶案例事故报告模板

船舶案例事故报告模板
一、事故概述
1.1 事故时间和地点
•时间:
•地点:
1.2 事故发生经过
请详细描述事件发生时的具体情况,并列出事件发生的时间节点。

1.3 事故损失
请结合事故发生经过,简要阐述该事件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二、事故分析
2.1 事故原因
请根据现场检查和相关资料,找出造成事故的原因,并说明各因素的相互作用。

2.2 事故责任
请根据现场检查和相关资料,鉴定各方的责任,并说明各方当事人在事故中的
职责和行为。

2.3 预防措施
请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鉴定结果,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对已经采取的
措施进行评价。

三、事故处理
3.1 应急处理措施
请简要描述在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并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3.2 相关机构处理结果
请说明相关机构的处理结果,并对处理结果进行评价。

3.3 改进措施
请综合考虑事故原因、责任和预防措施,提出改进船舶管理的建议。

四、结论
请在综合分析了事故原因、责任和预防措施,以及事故处理结果后,提出本次事故的结论。

五、参考资料
请列出本次事故相关的参考资料,包括文献资料、调查报告、照片、录像等。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民事调解协议书——(农林牧渔- 渔业)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民事调解协议书——(农林牧渔- 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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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家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民事调解协议书(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报告
和调查处理文书)
渔安调[ ]第 号
甲方:船名____ 船长/法定代表(理)人____ 住址____
乙方:船名____ 船长/法定代表(理)人____ 住址____
一、纠纷事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事故简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当事方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协议内容
上述纠纷,经当事各方提请本机关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载明协议履行的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协议内容,经当事方签字确认后生效,各方需切实履行协议内容。

本协议一式 3 份,当事方各执1份,本机关存档1份。

甲方代表: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
调解主持人:____ 调解机关(章)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来源: /ws/detail11955.html。

渔业船舶水上事故原因及应对措施

渔业船舶水上事故原因及应对措施

渔业船舶水上事故原因及应对措施作者:史艳红来源:《河北渔业》2018年第01期捕捞渔业是一种高危行业,尤其以海洋捕捞更为突出。

国际劳工组织测算的世界渔船船员平均死亡率为每年每10万人死亡(失踪)80人。

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对1999-2008年承保渔船船员死亡率统计,我国渔船船员死亡率为每年每10万人死亡(失踪)162人,远远高于世界渔船船员的平均死亡率[1]。

造成我国渔业生产事故频发的原因很多,诸如渔船吨位较小,抗风能力差,作业海域海况复杂,大量内陆非渔业劳动力加入渔业行业,渔业资源枯竭致使渔场变远导致事故发生后不能及时救援等。

因此,我们要努力找到渔船事故发生、发展的规律,从而找到预防、消除渔船生产事故的有效方案,减少渔业生产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实现渔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1 渔船事故产生的原因渔船发生生产事故的原因虽然很多,但总结归类可分为两种:一是生产安全事故,二是自然灾害。

生产安全事故在渔船事故中占有绝对比例,也就是说绝大多数的渔船事故或多或少存在人为因素。

1.1 渔船从业人员素质原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渔业船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渔业船员应当接受相关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渔业船员证书后,方可在渔业船舶上工作,但是在现实工作中存在培训时间不够、培训内容简单、被培训人员出勤率偏低等问题,同时渔港监督部门考核方式一直延续简单的问卷形式,这些原因造成了船员安全意识不强、驾驶技术得不到提高。

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传统渔民及其子女从事渔船捕捞作业人员减少,大量内陆农村剩余劳动力加入渔业行业,这些劳动力主要由50岁以上偏远地区人员构成,文化水平低,人员流动性大,渔船生产经验不足,缺乏专业理论知识和航海经验。

生产中追逐利益最大化,安全意识淡薄,不认真执行渔船航行作业需要遵守的值班制度,忽视了望,忽视安全航速,不注意收听天气预报,超航区、超抗风等级冒险出海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水上事故报告和统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水上事故报告和统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水上事故报告和统计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准确地掌握渔业船舶水上事故情况,加强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要建立报告、统计工作责任制,对本辖区内发生的渔业船舶水上事故要及时报告,并指定专人负责渔业船舶水上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经济损失包括:(一)船舶损失:指船体、船上机械设备、通信设施及所载其他物品的损坏和灭失;(二)人身伤害费用:指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所产生的补偿费、医疗费、丧葬费、抚恤费及其他必要费用;(三)打捞和脱浅费用:指有关部门强制打捞及脱浅的费用;(四)污染损害:指事故造成水域污染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清污费等。

第四条根据伤亡人数和造成的经济损失,渔业船舶水上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渔业船舶水上事故等级分类标准》见附件一。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五条渔业船舶水上事故发生后,当事渔业船舶或其他知晓事故发生的渔业船舶、渔业企业及乡(镇)、村有关渔业管理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扼要报告给就近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

接到报告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在对事故情况进行核实后,应立即报告本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通报当事渔业船舶船籍港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

接到报告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逐级上报,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六条在接到重大级以上(包括重大级)渔业船舶水上事故报告后,各级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可越级将事故情况上报至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应将特大级以上(包括特大级)渔业船舶水上事故情况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第七条事故报告应尽可能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二)事故原因(风灾、火灾、碰撞、触礁、触损、搁浅、自沉等);(三)当事渔业船舶资料;(四)遇险人数及人员伤亡情况;(五)当事渔业船舶已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和需要救助的事项;(六)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水上交通事故统计、报告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水上交通事故统计、报告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水上交通事故统计、报告规定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水上交通事故统计、报告规定(农业部1995年5月2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准确地掌握渔业船舶水上交通事故情况,加强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渔港监督机关对本辖区内发生的涉及渔业船舶的水上交通事故,按本规定统计和报告。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经济损失包括:(一)船舶损失:包括船体、助渔和通讯导航设备、机械设备、渔具、属具和工具、燃料及其他备件的损坏和灭失;(二)船上所载渔获物或货物、生活用品、淡水、冰、盐、船员私人物品、乘客的行李等物品的损坏和灭失;(三)人身伤害:包括补偿费、医疗费、丧葬费、抚恤费、假肢费和其他必要费用;(四)污染损害:因事故造成水域污染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清污费等;(五)打捞和脱浅费用:包括主管部门强制打捞和脱浅费用;(六)救助费用。

第四条根据伤亡人数和造成的经济损失,渔业船舶水上交通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和特重大事故。

具体分级标准见附件一。

第二章事故统计第五条渔业船舶水上交通事故按下列分类进行统计:(一)碰撞:指船舶与船舶(包括排筏、水上浮动装置)相互间碰撞致损,以及船舶航行产生的浪涌冲击他船致损;(二)触礁:指船舶触碰礁石或搁置在礁石上致损;(三)触损:指船舶触碰岸壁、码头、航标、桥墩、钻井平台等水上固定物或沉船、木桩、渔栅等水下障碍物致损;(四)搁浅:指船舶搁置在浅滩上致损;(五)风灾:指船舶遭受强风致损;(六)火灾:指船舶遭受雷击、爆炸、失火等,使船舶燃烧致损;(七)失踪及其他。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文书标准格式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文书标准格式
8
水上交通事故报告书(中、英文)
内河交通事故报告书
9
内河交通事故立案调查通知书
送达当事船舶
10
撤销调查通知书
送达当事船舶
11
水上交通事故延期调查申请表
报江苏局通航处
12
内河交通事故延期调查通知书
送达当事船舶
13
驶往指定地点接受调查通知书
送达当事船舶
14
解除指定地点接受调查通知书
送达当事船舶
15
成立事故调查组通知书
法制部门使用
34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集体讨论意见表
法制部门使用
35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法制部门使用
36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文书送达回证
调查部门使用
37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登记台账
报江苏局通航处
16
海事调查官调派通知书
17
船舶文书收存/返还清单
当事人签收确认
18
船员证书(件)收存/返还清单
当事人签收确认
19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询问笔录(中、英文)
20
水上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记录(中、英文记录
23
监管记录
24
化验鉴定委托函
25
事故分析会会议纪要
26
专家评审会会议纪要
27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结案申请表
报江苏局通航处
28
水上交通事故延期结案申请表
报江苏局通航处
29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结案批复表
30
水上交通事故结论书内部审批表
31
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送达当事人
内河交通事故调查结论书
送达当事人
32
水上交通事故安全管理建议书

浙江省渔业船舶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

浙江省渔业船舶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

浙江省渔业船舶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本省渔业船舶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明确各级渔港监督机关调查处理渔业船舶水上交通事故的职责,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渔业船舶水上交通事故,是指渔业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及沿海水域发生的碰撞、触礁、搁浅、风灾、火灾、及其它原因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事故。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各级渔港监督机关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及沿海水域的渔业船舶交通事故调查处理。

渔港监督机关受理的发生在渔港水域内非渔业船舶的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也可参照本办法。

因渔事纠纷或其它原因引起斗殴、故意碰撞、强行靠泊造成船舶损失、人员伤亡的,或者国家公务船舶在执行公务时,采取强行追越他船或强行靠泊他船,发生碰撞造成船舶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渔港监督机关依法负责渔业船舶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其职责为:查明事故原因,判明事故责任,处罚负有事故责任的当事人。

并应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要求,对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第五条渔业船舶在渔港水域内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渔港监督机关负责管辖;渔业船舶碰撞事故,由当事船第一到达港的渔港监督机关负责管辖,当事船舶发生事故后分别到达不同渔港的,并各自向到达港的渔港监督机关报告要求调查处理,其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双方渔港监督机关可协商解决,确定管辖机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级渔港监督机关指定管辖。

其他渔业船舶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管辖,由事故船舶所在船籍港的渔港监督机关负责;市级渔港监督机关对本市发生的具有重大影响的渔业船舶水上交通事故,必要时可直接管辖。

浙江渔港监督局对本省渔业船舶涉外水上交通事故或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必要时可直接管辖。

第六条具有管辖权的渔港监督机关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需要其它渔港监督机关协助调查、配合的,有关渔港监督机关应积极协助配合,不得借故推诿;渔港监督机关对事故作出的处理决定,需要有关渔港监督机关代为执行的,可书面或电传委托,并报双方共同上级渔港监督机关备案。

渔业安全事故报告制度(2篇)

渔业安全事故报告制度(2篇)

渔业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市渔政渔港监督机构登记注册的渔业船舶发生的水上生产安全事故和抢险救助的统计报告。

二、按照“属地管辖、逐级上报”的原则,事故统计由事故发生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统计,填制水上安全生产事故与抢险救助报表,以邮递、传真与中国渔政指挥中心网站上报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水上安全生产事故报表应同时报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三、水上生产安全事故和抢险救助按月份、年度进行统计。

月度统计期为上月____日至本月____日;年度统计期为上年____月____日至本年____月____日。

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上报至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截止日期为当月的____日,当年的____月____日。

如截止日期恰逢法定节假日,截止日期提前至统计日期的前两天。

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上报至省海洋与渔业厅的截止日期为当月的____日,当年的____月____日。

如截止日期恰逢法定节假日,截止日期提前至统计日期的前两天。

四、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权限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统计报告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限。

五、对未经渔政渔港机构注册登记的船舶从事渔业活动的,发生水上生产安全事故,其事故统计由事故发生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统计,填写《未经船舶登记船舶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附表7)(并注明事故发生的水域是渔港水域或非渔港水域),并逐级上报至省海洋与渔业厅,但不计入当地渔业船舶生产事故统计总数。

六、统计时难以确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可按估计财产损失填写,确定后再予以更正、补报,并在《月报表Ⅰ》备注栏内注明。

漏报或错报的,应及时逐级补报或更正,并附书面说明。

七、一起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重伤和直接经济损失在同一等级的,分项统计时以死亡事故等级进行统计;一起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重伤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符合____个以上事故等级的,统计时以最高事故等级进行统计。

八、不同属地的渔业船舶之间发生碰撞事故,由各地属地事故统计机构分别按一起事故统计,伤亡人数、经济损失按渔业船舶实际伤亡人数、经济损失数分别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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