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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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引言概述:拆迁补偿安置是指政府对需要拆迁的居民或单位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和安置安排。

为了保障拆迁的公平、合理和有序进行,制定了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的内容。

一、确定补偿标准1.1 确定房屋补偿标准: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年限、装修程度等因素确定房屋的补偿标准。

1.2 确定财产损失补偿标准:包括房屋内的财产和设施的补偿标准,如家具、电器等。

1.3 确定生活补助标准:对于因拆迁而无法正常生活的居民,需要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二、安置方式2.1 安置方式:根据被拆迁者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商品房安置。

2.2 商品房安置:政府在拆迁区域内建设商品房,将被拆迁者安置在新房内。

2.3 货币补偿:政府向被拆迁者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被拆迁者可以自行购买新房。

三、安置标准3.1 安置房屋面积:根据被拆迁者原有房屋的面积确定安置房屋的面积。

3.2 安置房屋品质:安置房屋的品质应当与被拆迁者原有房屋相当或更好。

3.3 安置房屋位置:安置房屋的位置应当便利于被拆迁者的生活和工作。

四、程序规定4.1 拆迁程序:明确拆迁的程序和流程,包括征收通知、评估、签订协议等。

4.2 补偿程序:规定补偿的程序和方式,包括评估损失、确定补偿标准、支付补偿款等。

4.3 安置程序:明确安置的程序和方式,包括选择安置方式、确定安置标准、签订安置协议等。

五、监督管理5.1 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拆迁补偿安置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实施。

5.2 监督方式:通过定期检查、听取意见、举报投诉等方式对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进行监督。

5.3 处罚措施:对于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总结: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是保障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法规,通过明确的规定和程序,可以有效避免拆迁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和问题,保障被拆迁者的合法权益,实现拆迁工作的公平、合理和有序进行。

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拆迁补偿安置是指在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拆除居民住房的情况下,对被拆迁人进行合理补偿和安置的一项制度安排。

为了确保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规范进行,制定了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二、补偿标准1. 住房补偿:根据被拆迁人的房屋面积、使用年限、房屋等级等因素确定补偿金额。

例如,每平方米补偿金额为X元。

2. 搬迁津贴费:根据被拆迁人的家庭人口、搬迁距离等因素确定补偿金额。

例如,每人补偿金额为Y元。

3. 迁出津贴费:对于被拆迁人需要搬迁到其他城市的情况,赋予一定的迁出津贴费。

例如,每人补偿金额为Z元。

4. 暂时安置费:对于被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需要暂时安置的,赋予一定的暂时安置费用。

例如,每人每天补偿金额为W元。

三、安置方式1. 赋予新房:对于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提供新房进行安置。

新房的位置、面积等应与原住房相当或者更好。

2. 赋予货币补偿:对于不适宜提供新房的情况,可以赋予被拆迁人一定的货币补偿,以供其自行购置住房。

3. 赋予公租房:对于经济难点的被拆迁人,可以赋予公租房进行安置,以提供廉租住房的需求。

四、安置程序1. 登记备案:被拆迁人应按规定时间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评估定价:相关部门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评估定价,确定补偿金额。

3. 补偿商议:被拆迁人与相关部门进行补偿商议,确定补偿方式和金额。

4. 签订协议:被拆迁人与相关部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5. 安置实施:根据协议约定,相关部门进行安置工作,包括提供新房、支付补偿款项等。

6.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对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的规范和公正进行。

五、争议解决对于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浮现的争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 商议解决:双方可以通过商议方式解决争议,寻求双赢的解决方案。

2. 仲裁申请:当商议无法解决争议时,被拆迁人可以向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便得到公正的处理结果。

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一、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标准是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的核心内容。

拆迁补偿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保证被拆迁人得到合理的补偿。

1.房屋补偿标准: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建造年限和市场价格,确定房屋补偿标准。

对于无房户,应当提供相应的安置住房。

2.经营补偿标准:对于被拆迁的商业、工业、农业等经营性单位,根据其产权、营业额、营业状况等进行评估,确定经营补偿标准。

3.生活搬迁补助标准:被拆迁人因拆迁而需要搬迁的,应当给予一次性生活搬迁补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二、拆迁补偿程序1.拆迁补偿协商:政府应当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拆迁补偿方案,包括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等。

协商期间,政府应当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和建议,保证协商的公平、公正。

2.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协商达成一致后,被拆迁人与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协议应当明确约定补偿标准、安置方式、付款时间等。

3.补偿款支付:政府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支付拆迁补偿款,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三、拆迁安置方式1.货币补偿: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接受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标准和支付方式进行,确保被拆迁人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

2.安置房:对于无房户或者无法自行购房的被拆迁人,政府应当提供相应的安置房。

安置房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确保被拆迁人的居住需求。

3.就业安置:对于由于拆迁导致失业的被拆迁人,政府应当提供就业机会或者职业培训,确保其就业安置。

四、拆迁补偿安置监督1.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拆迁补偿安置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情况。

监督机构应当公正、客观、独立,确保被拆迁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2.投诉举报:被拆迁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监督机构投诉举报不当行为或违法行为。

监督机构应当及时处理并给予回复。

3.法律救济:被拆迁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侵犯被拆迁人权益的行为,应当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是为了保护被拆迁人的权益而制定的规定补偿和安置的具体措施和步骤的文件。

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引言概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是指在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拆迁补偿和安置工作而制定的一系列具体规定和措施。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的内容。

一、补偿标准1.1 补偿范围:拆迁补偿应包括被拆迁人的房屋、土地、附属设施等,以及与拆迁相关的经济损失。

1.2 补偿计算方法:根据被拆迁人的房屋面积、土地面积、房屋等级、年限等因素,采用市场评估或政府定价等方式计算补偿金额。

1.3 补偿支付方式:补偿款可以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根据被拆迁人的意愿和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确定。

二、安置政策2.1 安置范围:被拆迁人可以选择在原址安置或者在其他地区安置,政府应提供相应的安置选择,并确保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完善。

2.2 安置方式:可以采取购房、租赁、公租房等方式进行安置,根据被拆迁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个性化安置。

2.3 安置条件:政府应确保安置房屋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和便利条件,确保被拆迁人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不受影响。

三、补偿纠纷解决机制3.1 协商解决:对于拆迁补偿中的争议和纠纷,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各方可以通过调解、协议等方式达成一致意见。

3.2 仲裁机构:设立专门的拆迁补偿纠纷仲裁机构,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争议进行仲裁,确保公正、公平的处理结果。

3.3 司法救济:对于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拆迁补偿纠纷。

四、监督和评估4.1 监督机制:建立拆迁补偿安置的监督机构,加强对拆迁补偿工作的监管,确保实施细则的有效执行。

4.2 评估机制:定期对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进行评估,对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4.3 公众参与:鼓励公众参与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提高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被拆迁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结论: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拆迁补偿安置是指在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为了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对其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和安置安排。

为了确保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二、补偿标准1. 房屋补偿标准:根据被拆迁户的房屋面积、楼层、建造年限等因素确定补偿标准。

例如,对于住宅类房屋,按照每平方米补偿金额进行计算,根据房屋的实际面积确定补偿金额。

2. 租赁补偿标准:对于租赁房屋的被拆迁户,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补偿金额进行支付。

3. 土地补偿标准:根据被拆迁户所拥有的土地面积、用途等因素确定补偿标准。

例如,对于农田,按照每亩补偿金额进行计算,根据实际拥有的土地面积确定补偿金额。

三、安置方式1. 自行购房安置:被拆迁户可以选择自行购买新房进行安置。

相关部门将提供购房补贴和贷款支持,以匡助被拆迁户顺利完成安置。

2. 安置房分配:对于无力自行购房的被拆迁户,将提供安置房分配。

根据被拆迁户的家庭人口、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分配的安置房面积和位置。

3. 经济补贴安置: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进行安置的被拆迁户,将提供经济补贴,以匡助其解决住房问题。

四、程序与流程1. 拆迁补偿安置的程序:包括征收决定、补偿协议签订、补偿款支付、安置协议签订等步骤。

相关部门将负责组织和监督整个程序的顺利进行。

2. 拆迁补偿安置的流程:包括被拆迁户的登记、评估、补偿方案的制定、安置方案的制定等流程。

相关部门将根据流程要求,确保每一个环节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五、维权机制为了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的维权机制非常重要。

相关部门将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被拆迁户的投诉和举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理。

六、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制:建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监督机制,包括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监督,以确保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合法、公正和透明。

2. 评估机制:定期对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补偿标准的合理性、安置方式的适应性等。

2023-2024年嵊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补助奖励标准(征求意见稿)

2023-2024年嵊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补助奖励标准(征求意见稿)

2023-2024年煤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补助奖励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有关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临时安置费、搬迁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物价水平规定,每两年公布一次。

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实施《竦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对竦州市2023-2024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临时安置费、搬迁费及补助和奖励具体标准作以下调整:一、安置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一)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价格以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二)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可以选择原地回迁,也可以在指定的安置房源中选择。

选择安置房以面积就近、套数就少、公开公平公正的择房原则。

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应当结算差价。

被征收房屋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由同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采用相同的方法、标准评估确定。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共有人数量、登记户口等因素。

选择原地回迁作为安置房的,应服从改建区域内城市规划要求。

二、住宅、商业房屋的装修补偿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内装修可按评估价补偿,也可选择200元/in2的保底装修补偿,但同一被征收房屋的装修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三、住宅搬迁、临时安置费(一)住宅搬迁费是指用于补偿被征收人因搬家和固定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空调、管道煤气等迁移造成的损失。

补偿标准为: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未超过80Itf的,每户每次按2000元计发;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超过80的,超过部分再按合法建筑面积5元/rtf计发。

搬迁费每户按二次计算。

被征收房屋内空调2只(含)以上部分,按200元/只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收人空调移机费用,立式空调移机费按300元/只计发。

(二)被征收人自行解决周转用房的,临时安置费标准为:根据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按20元/(月∙∏f)标准结算;不到1200元/月的,按1200元/月支付。

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引言概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是指在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对于需要拆迁的居民提供合理的补偿和安置政策的规定。

这些细则的出台旨在保障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的内容。

一、拆迁补偿标准1.1 补偿标准的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应根据房屋的性质、面积、地理位置、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一般来说,房屋的补偿标准应包括房屋的市场价值、土地补偿费用、搬迁费用等。

1.2 补偿标准的调整:在特殊情况下,如拆迁居民的房屋具有特殊功能或历史价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以保障拆迁居民的权益。

1.3 补偿标准的公示:拆迁补偿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避免出现不公平的现象。

二、安置政策2.1 安置方式的选择:根据拆迁居民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可以选择购房安置、租赁安置或货币补偿等方式进行安置。

同时,应确保安置房屋的质量和条件符合相关规定。

2.2 安置地点的确定:安置地点应尽量选择在原居住地附近或交通便利的地方,以便拆迁居民能够继续居住和生活。

2.3 安置政策的完善: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应不断完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以更好地保障拆迁居民的权益。

三、补偿与安置程序3.1 拆迁补偿方案的编制:拆迁补偿方案应由相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编制,并征求拆迁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3.2 补偿与安置协议的签订:拆迁居民与拆迁单位应签订补偿与安置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3.3 补偿与安置款项的支付:拆迁补偿款项应在协议签订后及时支付给拆迁居民,确保其能够顺利进行新的生活和居住安排。

四、监督与维权机制4.1 监督机构的设立: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对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2 维权渠道的畅通:拆迁居民应当有权利和渠道进行维权,对于补偿与安置方案存在争议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4.3 惩罚与补偿机制:对于违反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的行为,应建立相应的惩罚机制,并对受损失的拆迁居民进行补偿。

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拆迁补偿安置是指在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中,对被征收人进行合理补偿和安置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规范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确保被征收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制定了本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二、拆迁补偿标准1. 房屋补偿标准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建造面积、使用年限、市场价值等因素,确定房屋补偿标准。

普通情况下,按照每平方米X元的标准进行补偿,并根据房屋的不同等级进行适当调整。

2. 财产补偿标准被征收人的财产包括家具、电器、设备等,根据其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具体的补偿标准由相关部门根据市场价格和评估结果进行确定。

3. 生活津贴标准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赋予一定的生活津贴。

生活津贴标准根据当地物价水平、被征收人的家庭人口等因素进行确定,确保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不会下降。

三、安置政策1. 安置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安置房两种方式进行安置。

货币补偿即直接赋予被征收人一定的补偿款项,被征收人可以自行购买新的住房。

安置房是指由政府提供的新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入住。

2. 安置区域为了保证被征收人的生活环境和社会关系的连续性,安置区域应尽量选择在被征收人原居住地附近或者周边区域。

政府应提供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的安置区域,确保被征收人的生活质量。

3. 安置房条件安置房应符合相关的建造规范和质量标准,确保被征收人的居住安全。

政府应提供必要的配套设施,如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满足被征收人的日常生活需求。

四、补偿安置程序1. 征收通知政府应提前向被征收人发出征收通知,明确征收范围、征收目的、补偿标准等相关信息,确保被征收人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2. 评估和商议被征收人的房屋和财产应由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补偿的依据。

政府和被征收人应进行充分的商议,确保补偿方案的公平合理。

3. 补偿支付在评估和商议确定补偿方案后,政府应及时支付补偿款项或者提供安置房,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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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规范房屋拆迁补偿安臵工作,保护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臵的,适用本细则。

第二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国土、发改、财政、公安、开发委、城南建管委、工商、民政、交通、城管、电力、电信、广电、水务等部门、单位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应当按各自的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本市房屋拆迁工作。

第三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前,应当依法举行听证,就拆迁许可涉及的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臵资金的落实情况等相关事项听取意见。

第四条房屋拆迁补偿安臵实行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二种方式,被拆迁人可以选择一种。

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评估应当采用市场比较法,不具备市场比较法评估条件评估非住宅房屋价格的,可以采用其他评估方法,并在评估报告中说明原因。

房地产评估机构在确定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前,应当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

第五条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被拆迁房屋价格的,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比准价格,结合该房屋具体区位、建筑结构、建筑面积、成新、层次、装修等因素评估确定。

评估比准价格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交易价从高原则从类似房地产中选取三个以上可比实例,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修正后确定。

被拆迁房屋属于非成套住宅的,应当根据前款规定选取普通成套住宅作为可比实例。

房管部门应当按月向社会公布本地房产交易信息。

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结算被拆迁房屋和安臵用房的差价。

被拆迁房屋和安臵用房的价格,由同一家房地产评估机构选择同一评估时点,采用相同的方法、标准评估确定。

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 [评估比准价×区位差价系数×(1+结构差价率)×(1+层次差价率)×(1+朝向差价率)×(1+其他因素差价率)-同类房屋的重臵价格+被拆迁房屋的重臵价格×成新率] ×建筑面积。

安臵用房评估金额=[评估比准价×区位差价系数×(1+结构差价率)×(1+层次差价率)×(1+朝向差价率)×(1+其他因素差价率)-同类房屋的重臵价格+安臵房屋的重臵价格×成新率] ×建筑面积。

第六条房地产评估机构与拆迁当事人相互串通,故意压低或者抬高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的,评估结果无效,并由有关管理部门责令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土地使用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记载为准。

第八条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臵(一)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以评估价格进行补偿,并按评估价(不包括装潢等费用)增加10%的货币补偿资金。

(二)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房屋和安臵用房按照评估机构确定的价格结合层次等系数结算差价。

(三)拆迁房管部门直管住宅公房或者单位自管住宅公房的(包括非成套住宅),房屋承租人符合房改条件的,经产权单位同意办理房改手续后,按居民私有住宅房屋进行拆迁补偿安臵。

房屋承租人未按房改政策购房,也未与被拆迁人达成解除租赁关系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产权调换的补偿安臵,安臵房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承租人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1998年12月31日停止住房实物分配以前租赁(以租赁合同为准),并已具有市区常住居民户口或符合嵊州市安臵条件的军队人员;2.承租人及配偶均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

第九条商业用房拆迁补偿安臵被拆迁人持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合法有效证件的商业用房,拆迁补偿安臵实行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二种方式。

(一)货币补偿。

按照市场评估价按扣减规定的土地收益金或土地差价款后进行补偿;并按补偿价(不包括装潢等费用)再增加10%的奖励。

(二)产权调换。

被拆迁房屋与安臵房按照市场评估价结算差价。

(三)拆迁商业用房的搬迁补助费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一次性补助30元/㎡。

(四)因拆迁造成停业损失,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扣减规定的土地收益金或土地差价款后的补偿价(不包括装潢等费用)的3%予以一次性补偿。

(五)餐饮、宾(旅)馆用房参照住宅标准补偿价,每一星级加5%。

第十条生产企业用房拆迁补偿安臵生产企业用房拆迁补偿按照嵊州市土地储备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其他房屋拆迁补偿安臵其他房屋拆迁补偿按照生产企业用房拆迁补偿办法确定的价格扣减土地收益金或土地差价款后实行货币补偿;拆迁所涉及的仪器、设备搬迁,参照生产企业的设备搬迁补偿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拆迁范围内的属于建新应拆旧未拆房屋、违法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必须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不予补偿;逾期不拆除的,由拆迁人无条件拆除。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根据批准手续按照其重臵价结合成新、剩余年限给予补偿。

在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范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新建、装潢、扩建、改建(包括加层和装修)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一律不予补偿,由所有人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拆迁人无条件拆除。

第十三条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重新设定担保或者达成债务清偿协议。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不能重新设定担保或者不能达成债务清偿协议的,对被拆迁房屋办理公证后实行货币补偿,并将补偿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公证。

第十四条房屋用途变更为商业用房的拆迁补偿安臵(一)一九九○年四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前已改变房屋用途为商业用房的,被拆迁人持有被拆迁房屋的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延续使用的营业证明的,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并按规定扣减土地收益金或土地差价款后按商业用房实行补偿安臵。

(二)一九九○年四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后未经建设(规划)、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用途为商业用房的,被拆迁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工商管理部门的证明,可按经营年限、纳税等情况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改变房屋用途之日起至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不足四年的不予补助;改变房屋用途之日起至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连续四年以上(含四年)的一次性补助人民币5000元;改变房屋用途之日起至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连续六年以上(含六年)的一次性补助人民币10000元;改变房屋用途之日起至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连续八年以上(含八年)的一次性补助人民币15000元;改变房屋用途之日起至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连续十年以上(含十年)的一次性补助人民币20000元。

第十五条产权有纠纷房屋的拆迁补偿安臵拆除有产权纠纷的房屋,在拆迁期限内纠纷未解决的,拆迁人提出补偿安臵方案,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后方可实施拆迁。

产权人下落不明、暂时无法确认产权或者产权不清晰的房屋,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臵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并公告后,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十六条按时签约、搬迁的奖励(一)拆迁住宅房屋,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拆迁安臵补偿协议书的,按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奖励,按时搬迁腾空房屋,经验收合格交付被拆迁房屋钥匙的,按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60元的奖励。

(二)拆迁商业性房屋,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拆迁安臵补偿协议书的,按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60元的奖励,按时搬迁腾空房屋,经验收合格交付被拆迁房屋钥匙的,按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奖励。

(三)拆迁其他房屋,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拆迁安臵补偿协议书的,按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元的奖励,按时搬迁腾空房屋,经验收合格交付被拆迁房屋钥匙的,按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元的奖励。

逾期签订协议和搬迁的,取消相应奖励。

第十七条被拆迁房屋用途以房屋登记簿和权属档案记载的用途为准,未明确用途的以建设(规划)、国土部门提供的合法有效文件作为依据,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认定房屋用途。

第十八条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有争议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第十九条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与勘丈,由受委托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和测绘机构按规定的房地产评估办法和测绘规定进行评估、测绘,具体评估、测绘情况实行公示制,将被拆迁人的姓名(名称)、被拆迁房屋的门牌号、建筑面积、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测绘结果和安臵房的评估价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

房地产评估机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选定;不能共同选定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从报名的具备相应法定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中随机确定。

参加随机确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不得少于三家。

随机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

第二十条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评估涉及的房屋重臵价、房屋结构差价率、房屋区位差价系数、房屋成新率、住宅房屋层次差价率、住宅房屋朝向差价率的基准,按照附件1-5的规定实施评估作业。

第二十一条被拆迁人属于低收入家庭,其被拆迁住宅用房每户建筑面积小于45平方米(在同一城市规划区内有其他住宅房屋及拆迁实施前三年内并不因生活困难而进行房屋买卖、赠与的住宅房屋,合并计算),并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提供建筑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的成套住宅作为安臵用房。

被拆迁房屋和安臵用房互不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前款所称的低收入家庭是指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嵊州市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证》和《嵊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城镇居民。

被拆迁住宅房屋每户建筑面积,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时被拆迁人的户籍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为依据确定。

第二十二条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自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将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安臵完毕。

其中,将拆迁地块上建设的高层房屋作为产权调换用房的,拆迁人应当自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安臵完毕。

过渡期间的周转用房可以由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也可以由拆迁人提供。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有权选择具体过渡方式,拆迁人不得强迫或者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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