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绩效考评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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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绩效考核方案

中等职业学校绩效考核方案

XXXX中等职业学校绩效考核方案为深化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教职工收入分配管理,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管理规范的校内分配制度,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关于印发<x区教育体育局所属非义务教育学校(含幼儿园)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X开教体字【20XX】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注重公平的原则;(二)坚持公开透明、规范管理、阳光操作的原则;(三)坚持分类管理、总量调控、放权搞活的原则;(四)坚持注重业绩,向班主任教师、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

(五)工作量津贴按月发放,多劳多得。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从202X年9月1日起实施。

三、绩效工资的构成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经年度考核合格,由财政渠道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依据教职工工作量、考核及贡献发放,与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和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具体发放标准以及办法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因素,搞活内部分配,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根据我校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70%,用于课时津贴、月考核奖及各种岗位津贴等;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用于加班补贴、学期考核奖、教育教学综合成果奖励等。

(一)工作量津贴的发放标准及办法1.工作量:(1)教学人员工作量教学人员月工作量=月授课时数+月教案数*0.5+月作业次数*0.2,本学期月基本工作量标准为61课时。

各类工作量由教学部统计,教导处每月根据各教学部班级数核定各教学部月工作总量,原则上各教学部不得突破教导处核定的总工作量。

学校公布的教研组长每周加2个工作量。

实验室管理员根据实习实训处管理规定确定工作量。

《xx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评估标准(试行)》

《xx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评估标准(试行)》

附件2
《xx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评估标准(试行)》
备注:1. 此标准包含: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6个,观测点57个,满分100分,85分以上认定为数字校园达标校;
2. 按照分值均衡的原则,各一级指标得分不低于本指标分值的80%。

附件3
陕西省中小学(中职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达标申请表
注:数字校园建设情况简单列条描述,详细内容附文说明。

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
申报学校汇总表
学校:(盖章)日期:年月日
注:学校类别包括小学、初中、高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中职学校。

“数字校园普及行动”联系人登记表。

学院专业建设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学院专业建设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学院专业建设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学校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建设与评估机制,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教高厅(2011)2号)以及《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专业设置与调整第二条主动适应国家和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条件,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近期与长期、局部与整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第三条立足于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依托已有学科基础,加强整合,尤其要密切与产业(行业)的联系,扶持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专业方向),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吻合度,强化发展特色,形成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的结构布局合理、特色明显的学科专业体系。

第四条新专业设置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的规定;(二)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S)以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四)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五)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六)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七)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第五条对下列专业设置进行必要的调整:(一)不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的专业;(二)社会需求不大、就业前景不好的专业;(S)学校现有办学条件不足、基础不扎实的专业;(四)经2、3次校内专业评估均不合格的专业;(五)云南省重复设置过多的专业;(六)国家控制布点专业。

职业中专绩效考核方案表

职业中专绩效考核方案表

职业中专绩效考核方案表背景为了更好地衡量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的表现,并促进员工成长和发展,公司决定实施职业中专绩效考核方案。

考核指标1.客户满意度客户满意度是反映公司服务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

在职业中专绩效考核中,客户满意度占比30%。

主要考核指标包括:•客户满意度调查问卷得分;•客户投诉率;•客户续约率。

2.工作绩效工作绩效是衡量员工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的重要参数。

在职业中专绩效考核中,工作绩效占比30%。

主要考核指标包括:•工作目标达成率;•工作进度把控能力;•工作质量。

3.学习成果学习成果是衡量员工在职业中专期间学习成果的重要参数。

在职业中专绩效考核中,学习成果占比20%。

主要考核指标包括:•学习成绩;•考试通过率;•学习能力。

4.领导评价领导评价是反映员工外部表现和内部发展潜力的重要指标。

在职业中专绩效考核中,领导评价占比20%。

主要考核指标包括:•工作態度;•团队协作能力;•学习态度。

考核流程1.考核计划制定公司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和部门工作计划,制定全年职业中专绩效考核计划。

2.指标制定公司根据考核目标和业务特点制定相关考核指标,并对指标权重进行分配。

3.考核方案培训公司对所有参与职业中专绩效考核的员工进行考核方案培训,确保每个员工都了解考核流程和考核标准。

4.考核操作考核期间,员工和部门负责人根据考核方案,按照规定采集和整理考核数据,并上传到考核系统进行统计。

5.考核结果确认考核结束后,部门负责人通过考核系统核对考核数据,并由主管领导确认考核结果。

6.绩效奖励与激励根据考核结果,公司将对表现优异的员工进行绩效奖励,并给予晋升和职业发展机会,激励员工积极改进和提高工作绩效。

总结通过职业中专绩效考核方案的实施,公司能够更好地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并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山东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考核指标体系

山东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考核指标体系

一、概述山东省高职院校作为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阵地,其办学质量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的水平。

为了有效地评估和监控高职院校的办学质量,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就山东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研究和实践提供参考。

二、考核指标体系的背景与意义1、背景山东省高职院校的数量庞大,覆盖了各类专业和领域,其发展水平和办学质量存在着差异。

建立统一的办学质量考核指标体系,有助于全面客观地评价各个学校的办学状况,推动其改进和发展。

2、意义建立山东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对于促进高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完善具有积极意义。

也有利于提升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推动校企合作与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高校向应用型、多元化、国际化发展。

三、考核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1、科学性考核指标体系必须以科学理论和数据支撑,符合高职院校的办学特点和实际需求,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可信度。

2、全面性考核指标体系应该全面反映高职院校的教学、科研、师资力量、学科建设、办学特色等方面的情况,避免片面化或偏颇。

3、可操作性考核指标体系的指标应具有可操作性,可供高职院校内部进行自评、外部进行评估,能够促进改进和提高。

四、考核指标体系的构成要素1、教学质量(1)学生满意度(2)教师授课水平(3)课程设置与教学效果(4)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运营2、科研水平(1)科研项目数量和质量(2)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3)学术论文发表情况3、师资力量(1)教师学位等级与职称结构(2)教师培训及交流情况(3)教师科研能力与成果4、学校办学特色(1)专业设置与特色(2)校企合作与产学研融合(3)国际化办学情况五、考核指标体系的实施与应用1、内部评估高职院校可以根据考核指标体系进行内部评估,认清自身所处位置和存在问题,为改进和提高提供依据。

2、外部评估考核指标体系也可以用于外部评估,可以由相关教育主管部门或者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提供对学校的客观评价,推动高职院校的发展和提高。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2.13•【字号】鲁教职字[2009]3号•【施行日期】2009.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鲁教职字〔2009〕3号)各市教育局,省属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为加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我厅制订了《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的宏观管理,促进学校建设,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参照国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制定本标准。

基本条件第二条须具备法人资格。

公办学校须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民办学校须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格。

第三条须有学校章程和必需的管理制度,要依法办学。

第四条须配备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管理能力、熟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学校领导。

校长应具有从事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校长及教学副校长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他校级领导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五条须建立必要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机构。

第六条须有基本的办学规模。

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应在1200人以上。

第七条须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专任教师不少于60人,理论课教师学历须达本科以上,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

专业理论课教师应不低于本校理论课教师的50%,其中“双师型”教师数不低于40%。

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

从生产一线聘请的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的20%左右。

专兼教师数与学历在校生总数之比一般应在1:18至1:20之间。

2024年中职学校绩效考核方案(2篇)

2024年中职学校绩效考核方案(2篇)

2024年中职学校绩效考核方案____年中职学校绩效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中职学校绩效考核旨在全面了解学校的运营状况和成效,促进学校的持续发展。

通过考核可以帮助学校评估自身的优势和不足,为学校制定发展目标和改进措施提供参考。

二、考核内容1. 教学质量考核- 学生成绩考核:对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包括考试成绩、作业成绩和课堂表现等。

- 教学效果考核:通过学生毕业生的就业率、就业质量、学生评教等反馈来评估教师的教学效果。

- 动态教学管理考核:对教师的备课情况、课堂教学过程和效果进行考核。

- 教育教学改革考核:评估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成果和效果,包括教学改革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影响。

2. 师资队伍考核- 教师素质考核:对教师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和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

- 年度培训考核:对教师参加培训情况及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 教学质量评估:通过学生评教的结果来评估教师的教学质量。

- 教师发展考核:评估教师在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方面的发展情况。

3. 学校管理考核- 学校章程考核:评估学校章程的完善程度和执行情况。

- 行政管理考核:评估学校行政管理的效果,包括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行政决策的科学性。

- 教务管理考核:评估学校教务管理的效果,包括教学计划制定、教材管理、课程改革等方面。

- 财务管理考核:评估学校财务管理的效果,包括预算管理、经费使用情况和财务合规性等方面。

4. 社会服务考核- 实习实训考核:评估学校对学生实习实训的组织和指导情况,包括实习实训计划、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

- 就业指导考核:评估学校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包括就业信息发布、就业指导课程等方面。

- 校企合作考核:评估学校与企业合作的效果,包括合作项目开展情况和双方的合作成果。

- 社会评价考核:评估学校在社会上的声誉和影响。

三、考核方法1. 综合考核法- 综合运用定量和定性的方法来评估学校的绩效。

- 通过定量指标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评分。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三批高等职业院校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的通知-鲁教职字〔2018〕18 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三批高等职业院校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的通知-鲁教职字〔2018〕18 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三批高等职业院校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的通知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三批高等职业院校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的通知鲁教职字〔2018〕18号各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意见》(鲁教职字〔2017〕6号)精神,经各校推荐,统筹考虑各校办学情况等因素,确定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航海技术专业群等67个专业群(含15个自筹经费建设专业群)为我省第三批高等职业院校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现将立项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一、建设要求专业群是指由若干个相近相关的专业或专业方向共同组成的专业集群,是与区域产业链对接的人才培养综合体系。

相关学校应根据学校实际和自身特色优势,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需求,确定办学理念先进、产学研结合紧密、特色鲜明、就业率高的1个专业群进行重点建设;专业群中牵头专业应为省级及以上特色专业或学校重点建设专业,且各专业之间具有共同专业技术基础课程和基本技术能力要求;专业群中的各专业或专业方向,应面向企业中的岗位链,各专业间能够实现资源共享,在同一个实训体系中完成实践性教学。

专业群带头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特别优秀的也可以是讲师职称,“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80%以上。

专业群涵盖专业在校生不少于500人。

二、建设任务建设品牌专业群,以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为切入点,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为着力点,以提升实训水平、构建完善的实训体系为重要保障,优化专业结构,凝练专业特色,打造专业品牌,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产业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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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
绩效考评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考核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实施质量,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教职发〔2013〕6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实施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鲁教职字〔2014〕39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鲁教职字〔2015〕12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以下称“品牌专业建设”)绩效考评(以下称“考评”)是指运用相应的量化指标和评价标准,对品牌专业建设运行状况、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

第三条考评以客观、公正、高效、激励为原则,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为目的,以引导学校规范管理、全面提高管理水平为重点,以建设成效、资金投入与管理、资产管理为主要考评内容,对项目实施、教学管理、质量效益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估。

第四条考评主要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
于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教职发〔2013〕6号)、《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绩效考评指标(试行)》(见附件1)等有关文件以及《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任务书》、《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绩效报告》(见附件3)等有关资料进行。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五条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制定考评指标和计分标准,并统一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考评采取“学校自评”和“省级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建设期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对项目学校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实施情况进行持续动态管理和中期检查,监督品牌专业建设进展。

第六条考评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考评成绩低于70分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
1.截止省级考评之日省财补助资金仍未足额拨付到位的,或其他各项投入中的任何一项投入实际到位资金未达到任务书承诺数额60%的;
2.项目建设任务完成率不到70%的;
3.项目建设资金实际支出未能达到项目预算总额70%的;
4.挤占、挪用省财补助资金、或违规用于基本建设、人员经费及化债达到省财补助资金总额5%以上的;
5.建设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存在重大违纪、违规现
象;
6.存在重大的错报、瞒报、弄虚作假现象。

第七条学校按规定时间进行自评,计算自评得分。

自评成绩在70分以下或存在第六条所列不合格情况之一的,应将问题和原因如实报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申请暂缓进行省级考评;自评成绩在70分以上的,按期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申请省级考评。

第八条申请省级考评的学校根据自评情况填写《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实施成效汇总表》(见附件2),并编制《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绩效报告》(附件3),连同考评申请报告以正式文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第九条省级考评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考评组到项目建设学校进行。

考评组由学科专业、设备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并实行回避制度,考评专家不参与本学校考评。

第十条省级考评的程序和内容包括:
1.汇报答疑。

被考评学校向考评组汇报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目标完成及综合效益情况等。

考评组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提出疑点问题,由被考评单位进行解答。

2.现场核查。

考评组实地查验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教师配备、教学管理、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建设、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实习实训设备、数字化实训资源等,了解品牌专业建
设过程,核查项目资金使用、资产与财务账目等。

3.初步反馈。

考评组将初步考评意见、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改进建议向学校反馈,进一步提升专业建设与学校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考评组依据考评指标和计分标准,通过记名方式对项目学校打分,提出综合考评意见,评价品牌专业建设取得的成绩,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

第十二条考评专家应严格按照考评工作要求,遵守考评纪律,科学、公正、独立地行使考评职责和权利,并对考评工作所涉及的材料、业务内容、相关知识产权、考评结果等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章考评结果应用
第十三条省级考评完成后,考评组形成对每个项目学校的考评意见,包括总体评价、考评得分、存在的问题、改进的建议等。

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考评总结报告,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反馈考评情况,包括项目实施总体情况、项目资金投入使用情况、项目实施主要成效、主要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第十四条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根据考评结果,及时总结项目建设成效及管理经验,完善管理办法,以促进项目建设学校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品牌专业建设和教学运行管理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第十五条考评结果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在一定范围
内予以公布。

对考评成绩好的学校及其建设专业在今后专项经费安排时给予重点支持,并授予“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

对考评不合格的学校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不予授牌,并在今后减少对学校的经费支持。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绩效考评指标(试行)
2.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实施
成效汇总表
3.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绩效
报告(样式)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
2016年11月17日
附件1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绩效考评指标(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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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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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实施成效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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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山东省中职学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
绩效报告
(样式)
品牌专业名称
项目负责人(签名)
学校名称
报告日期:年月日
品牌专业建设情况概述
品牌专业建设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表
专业负责人及教师队伍情况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情况表
实训室建设情况表
资金投入预算与支出情况表
统计截止时间年月日单位:万元
23
新增主要设备明细表
24
本专业建设期间获得成果一览表
绩效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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