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及电子处方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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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开具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开具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开具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开具管理制度在医学领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一类特殊的药品,具有较强的药理作用,在治疗疾病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

为了规范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开具,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合理用药,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

一、处方开具资格医务人员在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前,必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

只有具备相应执业资质的医师才有开具此类处方的权利,保证医务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能力,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处方内容要求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的处方格式。

处方内容应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病情描述、用药剂量、使用方法、开具日期、医师签名等必要信息,并按照规定填写处方单。

医师在开具处方时应慎重对待,严格遵守规定,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处方审核和记录医务人员在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后,需要经过相关医疗机构的审核和确认。

医疗机构的药学部门负责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内容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医师应当对处方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归档,及时更新患者用药信息,建立完善的电子病历系统,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隐私保护。

四、处方使用期限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有效期限一般为一个月,超过有效期的处方不得再次使用。

患者在使用处方药品时应当按照医嘱和规定的用药剂量进行使用,不得擅自增减用药量或更改用药方式。

医师应当定期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测,及时调整治疗方案,确保患者的病情得到有效控制。

五、处方管理责任医务人员在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认真履行处方管理的责任。

医师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用药指导,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效果。

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的药品管理制度,加强对医师的培训和监督,规范处方开具和使用流程,提高用药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总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开具管理制度的实施,旨在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有效性,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和责任,提高医疗服务的整体质量。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白处方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白处方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白处方管理制度
目的: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的管理,确保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使用。

适用范围:适用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管理工作。

工作要求:
1.医务科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设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用处方,经主管院长审核,由总务科定量印制。

总务科应将印制处方的样稿交医务科审核同意后印制。

2.总务科指定专人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入库应当场清点,记录起止号码,入库保管。

3.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用登记册”,记录以下内容:领用日期、领用科室、处方起止号码和数量、领用人签名、发放人签名。

各临床科室需要使用门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由各科室到总务科领用,指定专职人员妥善保管。

4.临床科室若停止使用其空白处方,须退回总务科,重新记录起止号码,入库保管。

5.总务科、各科室保管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发生失窃时,应迅速向医院保卫科报告,失窃处方自失窃之时起作废,并及时在院内通告。

6.各科室使用、销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建立登记。

xx年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xx年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xx年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导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医院中用于麻醉和精神科治疗的关键药品。

为了确保医院安全运行以及患者的生命安全,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购买、储存、使用和监管,保证药品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合理使用。

二、麻醉药品管理1. 麻醉药品的购买1.1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正规的药品供应商处购买麻醉药品,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正品。

1.2 购买麻醉药品需要经过麻醉科的审批,并在采购前提交相关材料以备审查。

2. 麻醉药品的储存2.1 麻醉药品的储存应当符合相关的储存要求,包括温度、湿度、光照等因素。

2.2 麻醉药品应当储存在专用的麻醉药品储存室中,严禁与其他非麻醉药品混存。

3. 麻醉药品的使用3.1 麻醉药品的使用必须由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医师进行,且需要提前进行适当的麻醉评估。

3.2 每次使用麻醉药品前,医务人员必须核对药品的品名、规格、剂量,并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使用。

4. 麻醉药品的监管4.1 麻醉药品的使用记录应当详细、准确。

记录中必须包括患者信息、药品名称、剂量、给药方式以及使用时间等。

4.2 麻醉药品的库存应当进行定期盘点,并与实际库存进行核对。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5. 麻醉药品的报废处理5.1 麻醉药品过期、破损或者其他不合格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严禁继续使用。

5.2 麻醉药品的报废处理必须经过麻醉科的审批,并记录在药品报废记录表中。

三、精神药品管理1.精神药品的购买1.1 购买精神药品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并报经医院的谈判质控委员会审批。

1.2 购买精神药品需要保存相关的购药材料,包括采购申请、合同等,以备查验。

2. 精神药品的储存2.1 精神药品的储存应满足相关的储存要求,包括温度、湿度等因素。

特别是对于易受光照和潮湿影响的精神药品,应做好防护措施。

2.2 精神药品应储存在专用的药品储存室中,独立于其他药品,严禁混存。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师处方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师处方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师处方管理制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具有较高风险和潜在危害的特殊药品,为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我国实施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师处方管理制度。

该制度通过对医师处方权的规范,实现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理使用和监控。

本文将从该制度的背景、实施对象、管理要求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背景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特殊性在于其对人体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因此使用这些药品需要严密的监控与管理。

过度或不当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可能导致患者的身体和心理健康问题,甚至造成生命危险。

为了规范医师在处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时的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国家制定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师处方管理制度。

二、实施对象该管理制度主要适用于具备医师资格的医疗人员,包括医生、药师等。

只有经过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医师才能获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方权。

三、管理要求1. 开具处方的规范要求医师在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时,需遵循以下规范要求:- 严格按照病情需要和个体化治疗原则,选择合适的药品;- 在处方上标明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等;- 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等详细信息;- 在处方上签字并注明开具日期。

2. 处方的保存与传递要求医师开具完处方后,需按照以下要求保存和传递处方:- 在医疗机构内建立科学合理的处方保存和传递系统;- 严格控制处方的印制和调配,确保处方的安全性和真实性;- 医师应妥善保存自己开具的处方,相关医疗机构应对处方存档进行管理。

3. 处方的审核与管理要求为了加强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需要对处方进行审核与管理:- 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审核岗位,负责对处方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医师应在处方上签字确认,确保处方的真实性;- 医疗机构应建立电子化的处方管理系统,以便进行数据分析和查验。

4. 处方调剂与发药控制为避免滥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对发药环节进行严格控制:- 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药库,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行统一管理;- 药剂师在发药前应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发药应由药剂师完成,避免发生错误。

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

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
• 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 手写处方
• 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和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将原批号的空安瓿和废贴交

一、我院麻精药品种 二、开具处方的规定量 三、我院常见处方问题
四、其他注意事项
• 芬太尼贴剂未注明具体贴用部位 • 给药频率不合理:缓释剂型Q12H,另又ST两次 • 个别医生取得麻醉处方权未在医务部和药剂科签字
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
一、我院麻精药品品种 二、开具处方的规定量 三、我院常见处方问题
四、其他注意事项
麻醉药品:
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 连续使用、滥用或者不 合理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能成 瘾癖的药品。
麻醉药品分类:
• 阿片类:包括天然的提取的有效成分 • 可卡因类 :可卡因等
• 大麻类:各种大麻制剂(有效成分:四氢大麻酚)
敲章备案
• 电子处方医生名字要与纸质处方医生签名一致
• 医生麻醉处方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一、我院麻精药品种 二、开具处方的规定量 三、我院常见处方问题
四、其他注意事项
备用:
• 科室备用麻精药品应向医务部提出申请 • 五专管理(专人、专柜、专锁、专账、专用处方) • 尤其注意双人双锁 • 麻醉药品柜嵌于墙上,配备报警器 • 每笔使用建立专用进出账册进行登记 • 做好交接班记录(早中晚班) • 使用后空安瓿作好记录、残余液一定登记 • 冷丁不宜长期用于慢性癌痛
• 非甾体类抗炎药不宜长期用于慢性癌痛
• 两个非甾体类抗炎药物不宜联合应用 • 复方制剂不宜长期用于慢性癌痛,例如:氨酚羟考酮片等 • 两个长效阿片类药物不宜联合使用 • 芬太尼贴仅适用于阿片耐受或不宜口服患者 • 阿片类药物应尽早和足量使用
• 合成类制剂:度冷丁、芬太尼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的管理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的管理

医学ppt
18
处方剂量
住院患者处方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为1日常用量。 电子医嘱必须与手写处方剂量相同,同 时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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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剂量
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 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 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 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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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保管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处方开具情况,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 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 药数量。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
药学部门各调剂室应当存有麻、精药品处方权 医师本人签名或印章的留样,医师失去处方 权资格时,应及时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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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和考核内容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 业道德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二级以上医院自行组织麻醉药品和精神 药品相关知识培训和考核,其他医疗机 构可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 际情况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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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管理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
(印鉴卡)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
定》 《处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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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管理机构重点:
1是否有成立组织的文件 2有无开会、检查等工作记录 3有无有关的文件如:工作任务、工作 制度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的应用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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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言
本文依据国家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 药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规范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使用和管 理的规定,介绍医疗机构具体贯彻落实的措 施和办法。在法规的框架内充分提供患者所 需的镇痛药物。同时建立合理严谨的管理模 式,减少管理的漏洞,避免不法分子的干扰。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权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权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权管理制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非常特殊的药品,其使用和管理需要符合严格的规定和程序。

为了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各国都建立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权管理制度。

本文将探讨该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定义麻醉药品是指能够减轻或消除疼痛感觉,使人产生麻醉状态的药品。

精神药品是指能够影响人的精神活动、情绪和思维的药品。

这两类药品都具有一定的药理作用和风险,因此需要严格的管理制度来控制其使用。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权的授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方权只能由合格的医师持有。

医师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且需要通过考试和培训来获取相应的资格证书。

只有持有有效的处方权的医师才能合法地处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要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方有一定的要求,以确保其合理使用和安全性。

一般而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方应包括以下内容:1. 医师的姓名和执业资格证书号码;2. 患者的姓名和年龄;3. 处方药品的名称、剂量和使用方法;4. 处方的日期和有效期限;5. 医师的签名和联系方式。

此外,对于精神药品的处方,还需要注明治疗的精神疾病和预期效果。

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审查和监管为了确保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合理使用和防止滥用,各国采取了相应的审查和监管措施。

一般而言,配药师或药剂师在接到处方后会对其进行审查,检查处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同时,监管部门也对医师的处方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

五、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权的限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权是受到一定限制的。

一般来说,处方权的范围和有效期限会根据医师的资质和专业领域进行限制。

一些特殊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可能只能由特定的医师处方,且处方的有效期限也可能会有所不同。

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权管理制度的意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权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社会的意义重大。

首先,它能够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防止药品的滥用和误用。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

2.范围:全院涉及麻醉、精神药品使用、调剂与管理相关部门。

3.定义3.1麻醉药品:是指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3.2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依据精神药品使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与麻醉药品管理相同。

本制度所指麻醉精神药品是指列入国家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药品。

3.3五专管理: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时遵循的“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等措施。

3.4三级管理: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时,药库、药房、病区逐级对备存药品进行基数及“五专”管理的措施。

4.权责4.1药事管理与药物医治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员会)非凡管理药品管理工作组:XXX负责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管工作。

4.2药学部:负责一样平常管理工作。

4.3医务部协同药学部负责相关培训的计划、组织、考核、授权、备案。

4.4总务部:负责XXX存放区域的安全管理。

4.5医护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医院的管理制度,确保医院麻精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

5.制度内容5.1构造管理5.1.1药事委员会下设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工作组,分管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医务、药学、护理、总务及临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药学部负责。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工作组职责。

5.1.1.1建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剂、使用、督查、报残损、销毁、值班、巡查、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等制度;5.1.1.2制订各岗位人员职责;5.1.1.3定期召开会议,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工作各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适时修订相关制度;5.1.1.4定期对涉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的医学、药学、护理、医疗行政管理、保卫等部门人员进行有关法令法规、部门规章、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等的培训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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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依据
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
8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19年2月28日 主席令第四十五号,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2019年8月4日(第360号)自2019年9月1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国际麻醉药品管制局 (独立半司法机构)
( International narcotic control board , INCB)
联合国管制药物滥用基金(UNFDAC)
17
国内管理机构
种植 实验研究、生产
经营 使用 储存 运输
药监部门 卫生部门 公安部门 农业部门 铁路部门 邮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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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的处方资格
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及 电子处方的规范
docin/sundae_meng
1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1987年颁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规定:麻 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 成瘾癖的药品。
1988年颁布的《精神药品管理办法》规定:精 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 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12
常用麻醉药品3
盐酸布桂嗪注射剂
100mg:2ml
盐酸布桂嗪片剂
30mg×20s
复方樟脑酊溶液剂
500ml
罂粟壳
饮片
阿桔片、吗啡阿托品注射液
13
第一类精神药品
盐酸丁丙诺啡口含片
0.4mg×10s
盐酸丁丙诺啡口含片
0.4mg×20s
盐酸氯胺酮注射剂
100mg:2ml
11
常用麻醉药品2
枸橼酸芬太尼注射剂 枸橼酸芬太尼注射剂 瑞芬太尼(瑞吉)注射剂 瑞芬太尼(瑞吉)注射剂 盐酸哌替啶注射剂 盐酸哌替啶注射剂 磷酸可待因片剂 芬太尼贴剂 芬太尼贴剂
0.1mg:2ml 0.5mg:10ml
1mg 2mg 50mg:1ml 100mg:2ml 30mg×20s 4.2(2.5) 8.4(5)
4
基本概念 国内外管制 法规体系 管理机构 机构许可 人员资质 环节管理
5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国际管制
第一次国际禁毒会议——“上海国际禁毒会议”
于1909年2月1日在我国上海召开
由中国、日本、英国、法国、德国、俄国、美国、 葡萄牙等13个国家参加
9条决议——建议性质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 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 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
19
处方资格的获得
监安[2019]349号.doc 9、办关[于20加19强]7曲49马号多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管的通知国食药监10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品种目录. 国食药监 安[2019]633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公 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的通知》 (二○○七年十月十一日)
麻醉药品123种 第一类精神药品53种 第二类精神药品132种
1912年到1972年60年间,国际社会共签订12个多
边的关于控制麻醉品和精神药物的公约。
6
国际公约的基本思想
麻醉药品与精神药物具有医疗和科学价值,此 点必须充分肯定
滥用这些药物会产生公共卫生,社会和经济问 题
需采取严格管制措施,只限于医疗和科研应用 需开展国际合作,以便协调有关行动
3.《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 〔2019〕438号2019年11月14日起施行。
4.《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19]38号2019年1月 25日起施行。
5.《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19]39号2019年1月 25日起施行。
6.《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第53号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7.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品种目录. 国食药监安[2019]633号 8.关于盐酸羟考酮控释片(奥施康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国食药
2019年6月26日 主席令第五号;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2019年8月3日 国务院令第442号 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9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卫医发 〔2019〕421号2019年11月2日起施行。
2.《关于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培训和考核工作的 通知》卫办医发〔2019〕237号2019年11月3日起施行。
100mg 30mg×100s
10mg:2ml 2.5mg×24s
1mg:1ml 0.5mg×100s
2mg×100s 0.4mg×24s 0.4mg×100s
15
第二类精神药品 2
艾司唑仑片剂
1mg×20s
咪达唑仑(力月西)注射剂 5mg:1ml
咪达唑仑(力月西)注射剂 10mg:2ml
唑吡坦(思诺思)片
10mg×20s
扎来普隆片剂
5mg×14s
布托啡诺(诺扬)注射剂
1mg:1ml
曲马多(包括其盐和单方制剂)
氨酚氢可酮片 16
国际管理机构
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
(Commission narcotic Drugs,CND)
联合国麻醉品司
(Division of Narcotic Drugs,DND)
2
麻醉药品与麻醉药
麻醉药品 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是指麻醉性镇痛药,
它具有药物依赖性,所以我们说要实行特殊管 理的麻醉药品都是有依赖性的药物
麻醉药(或说麻醉剂) 是指具有麻醉作用的麻醉剂,包括全身麻
醉和局部麻醉药,虽有麻醉作用但不成瘾,不 产生依赖性。
3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双重性质
医疗实践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身体或精神依赖性 社会问题
盐酸哌醋甲酯注射剂
20mg
盐酸哌醋甲酯片剂
10mg×20s
三唑仑片剂
0.25mg×50s
麻黄碱(原料、针)
γ-羟丁酸(包括其盐和单方制剂) 14注射剂 苯巴比妥片剂 地西泮注射剂 地西泮片剂 氯硝西泮注射剂 氯硝西泮片剂 氯硝西泮片剂 阿普唑仑片剂 阿普唑仑片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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