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之欧阳家百创编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制度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外聘专家的管理工作,提高医院外聘专家服务水平,保障医院外聘专家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外聘的所有专家人员。
第三条医院外聘专家是指医院依托外部组织、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临床、科研、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医院外聘专家服务对象为医院及其患者。
第五条医院外聘专家必须符合医院相关规定的聘用资格和条件,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医院外聘专家应当遵守医院的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服从医院的组织管理和领导。
第七条医院外聘专家不得与医院进行不正当竞争,不得损害医院的利益和声誉。
第八条医院外聘专家有权享受医院规定的各项待遇。
第二章聘用程序第九条医院依托外部组织、单位或个人聘用专家应经过医院人事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条医院人事部门应当依据聘用专家的资格和条件确定其聘用级别和待遇。
第十一条医院与外聘专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期限、职责、待遇、考核等内容。
第十二条医院外聘专家聘用合同应当包括专家的提供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质量及效果要求等内容,并经专家本人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医院外聘专家提供的服务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规范要求。
第十四条医院外聘专家在服务期间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医院,并经医院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五条医院外聘专家应按时履行其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医院外聘专家应当积极配合医院内部人员的工作,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七条医院外聘专家应以患者利益为重,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
第十八条医院外聘专家应当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管理安排。
第十九条医院外聘专家在工作中如发现医院管理上的不足或问题,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协助解决问题。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二十条医院对外聘专家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内容涵盖服务质量、工作态度、服务态度等。
第二十一条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医院外聘专家服务水平和待遇的重要依据。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一、外聘专家的目的意义1、外聘专家是医院为提高医疗技术水平、解决某一学科业务发展急需、并且医院短期内又无法培养而聘请的各学科专家或负责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的专家;临时邀请来院进行会诊、手术、学术交流和举办各类讲座的专家不在其列。
2、外聘专家的范围包括临床、医技科室中业务技术紧缺人才;薄弱专业或我院重点发展专业紧缺人才;业务性较强的职能科室的紧缺人才。
3、应充分发挥外聘专家在学科建设、业务拓展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重点学科、培养年轻医师打好基础。
同时为进一步夯实基础质量、持续改进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做坚强后盾。
二、外聘专家的类型外聘专家分为两类:第一类外聘专家,担任科室负责人或每周固定时间带教查房,组织疑难危重病人会诊,参与手术及危重患者抢救,定期专家门诊;第二类外聘专家,不固定工作时间,根据相关科室工作需要随请随到,并保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技术指导、查房、手术、疑难危重病人会诊、业务培训等。
三、外聘专家的条件1、拟聘请的专家所在的单位或原单位,一般应为学科梯队完整,实力雄厚的我院协作医院或医联体医院。
2、拟聘请专家在本省或本市某专业领域内应具有较高名望的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
3、拟聘请专家的专业必须与所聘学科的专业相同。
4、拟聘请专家的学科发展前景良好,聘请后能够在较短时间内使我院相应专业在学科建设方面取得较快发展和长足进步。
5、每个学科原则上可聘请一名专家或由这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指导本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优先考虑重点学科的专业。
四、外聘专家的任务1、指导学科建设,使所在学科尽快达到市内一流水平。
2、指导科研工作,带领中青年医师申报中、省、市级科研项目,完成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并争取获得中、省、市级科研项目立项获奖。
3、定期为我院医师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一年不少于两次),对科室负责人进行具体指导。
五、外聘专家的程序1、科室提出外聘专家申请,填写《中心医院外聘专家审批表》(附后)并签署意见,连同拟聘专家个人资质材料报医务科。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一、外聘专家的目的意义1、外聘专家是医院为提高医疗技术水平、解决某一学科业务发展急需、并且医院短期内又无法培养而聘请的各学科专家或负责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的专家;临时邀请来院进行会诊、手术、学术交流和举办各类讲座的专家不在其列。
2、外聘专家的范围包括临床、医技科室中业务技术紧缺人才;薄弱专业或我院重点发展专业紧缺人才;业务性较强的职能科室的紧缺人才。
3、应充分发挥外聘专家在学科建设、业务拓展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重点学科、培养年轻医师打好基础。
同时为进一步夯实基础质量、持续改进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做坚强后盾。
二、外聘专家的类型外聘专家分为两类:第一类外聘专家,担任科室负责人或每周固定时间带教查房,组织疑难危重病人会诊,参与手术及危重患者抢救,定期专家门诊;第二类外聘专家,不固定工作时间,根据相关科室工作需要随请随到,并保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技术指导、查房、手术、疑难危重病人会诊、业务培训等。
三、外聘专家的条件1、拟聘请的专家所在的单位或原单位,一般应为学科梯队完整,实力雄厚的我院协作医院或医联体医院。
2、拟聘请专家在本省或本市某专业领域内应具有较高名望的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
3、拟聘请专家的专业必须与所聘学科的专业相同。
4、拟聘请专家的学科发展前景良好,聘请后能够在较短时间内使我院相应专业在学科建设方面取得较快发展和长足进步。
5、每个学科原则上可聘请一名专家或由这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指导本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优先考虑重点学科的专业。
四、外聘专家的任务1、指导学科建设,使所在学科尽快达到市内一流水平。
2、指导科研工作,带领中青年医师申报中、省、市级科研项目,完成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并争取获得中、省、市级科研项目立项获奖。
3、定期为我院医师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一年不少于两次),对科室负责人进行具体指导。
医院制定外聘专家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制定外聘专家管理制度范文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院的学术水平和临床质量,确保医院的正常运作,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聘请的外聘专家,包括医学领域的专家、学术委员会委员等。
第三条医院外聘专家必须具备相应的学术背景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第四条医院外聘专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管理制度,保护医院的声誉和利益。
第五条医院外聘专家的聘期根据需要确定,可以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延期或终止。
第六条医院外聘专家享有自主独立的学术研究权,有权对医院内的临床工作和科研进行指导和评审。
第七条医院对外聘专家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和待遇调整的依据。
第八条医院外聘专家必须积极参与医院的学术会议和研讨会,提供学术报告和交流经验。
第二章外聘专家的聘任和解聘第九条医院外聘专家的聘任需要经过医院相关部门的审批,并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条医院外聘专家的聘任通常为劳务合同形式,双方应明确约定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十一条医院外聘专家的解聘需要科学合法,应提前告知,并给予相应的解聘补偿。
第十二条医院外聘专家在合同到期前自愿离职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医院,并与医院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第三章外聘专家的权益保障和待遇第十三条医院外聘专家享有与医院正式员工相同的工资、福利和待遇。
第十四条医院外聘专家有权参与医院的学术研究和项目申报,享有相应的经费支持。
第十五条医院外聘专家享有科研成果的权益,有权申请专利和发表论文。
第十六条医院外聘专家有权参与医院内的决策和管理,对医院的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医院外聘专家有权获得医院相关文件和信息的共享,并对其进行保密处理。
第四章外聘专家的考核和绩效管理第十八条医院外聘专家的考核由医院相关部门负责,并结合各科室的工作需要进行评价。
第十九条医院外聘专家的考核主要包括临床技术水平、学术研究水平和管理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第二十条医院外聘专家的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和待遇调整的依据,并作为医院聘任外聘专家的参考。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外聘专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教学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医院整体业务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聘请的各类外聘专家,包括但不限于知名学者、资深专家、行业领军人物等。
第三条外聘专家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合理利用、注重实效原则;(三)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原则。
第二章外聘专家的聘请第四条外聘专家的聘请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科室提出聘请需求,报经分管领导审批;(二)人事部门对外聘专家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学术水平;(三)签订聘请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外聘专家的聘请条件:(一)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显著成就,享有较高声誉;(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三章外聘专家的管理第六条外聘专家的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制定外聘专家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二)建立外聘专家信息库,记录专家的基本情况、专业特长、工作成果等;(三)组织外聘专家参加我院的学术活动、科研课题、人才培养等工作;(四)定期对外聘专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
第七条外聘专家的工作职责:(一)指导科室业务发展,提升科室诊疗水平;(二)参与科室科研课题研究,推动学科创新;(三)培养年轻医师,提高我院医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四)参与医院管理,为医院发展建言献策。
第四章外聘专家的待遇第八条外聘专家的待遇包括以下内容:(一)根据工作量和贡献,给予一定的津贴;(二)提供工作场所、交通工具等必要条件;(三)保障外聘专家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规定由我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以上仅为示例,具体内容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一、外聘专家的目的意义1、外聘专家是医院为提高医疗技术水平、解决某一学科业务发展急需、而且医院短期内又无法培养而聘请的各学科专家或负责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的专家;临时邀请来院进行会诊、手术、学术交流和举办各类讲座的专家不在其列。
2、外聘专家的范围包括临床、医技科室中业务技术紧缺人才;薄弱专业或我院重点发展专业紧缺人才;业务性较强的职能科室的紧缺人才。
3、应充分发挥外聘专家在学科建设、业务拓展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重点学科、培养年轻医师打好基础。
同时为进一步夯实基础质量、持续改进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做坚强后盾。
二、外聘专家的类型外聘专家分为两类:第一类外聘专家,担任科室负责人或每周固定时间带教查房,组织疑难危重病人会诊,参与手术及危重患者抢救,定期专家门诊;第二类外聘专家,不固定工作时间,根据相关科室工作需要随请随到,并保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技术指导、查房、手术、疑难危重病人会诊、业务培训等。
三、外聘专家的条件1、拟聘请的专家所在的单位或原单位,一般应为学科梯队完整,实力雄厚的我院协作医院或医联体医院。
2、拟聘请专家在本省或本市某专业领域内应具有较高名望的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
3、拟聘请专家的专业必须与所聘学科的专业相同。
4、拟聘请专家的学科发展前景良好,聘请后能够在较短时间内使我院相应专业在学科建设方面取得较快发展和长足进步。
5、每个学科原则上可聘请一名专家或由这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指导本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优先考虑重点学科的专业。
四、外聘专家的任务1、指导学科建设,使所在学科尽快达到市内一流水平。
2、指导科研工作,带领中青年医师申报中、省、市级科研项目,完成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并争取获得中、省、市级科研项目立项获奖。
3、定期为我院医师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一年不少于两次),对科室负责人进行具体指导。
五、外聘专家的程序1、科室提出外聘专家申请,填写《中心医院外聘专家审批表》(附后)并签署意见,连同拟聘专家个人资质材料报医务科。
医院外请专家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外请专家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学科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外请专家的聘请、管理、使用、考核和待遇等方面。
第三条外请专家是指医院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聘请的具有较高专业水平、丰富临床经验、良好职业道德的专家。
第二章聘请与使用第四条外请专家的聘请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聘、推荐、邀请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外请专家的聘请范围包括临床、医技、科研等科室,具体包括:(一)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专家、学者;(二)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师、教授;(三)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专业技能的专家。
第六条外请专家的聘请程序:(一)科室提出聘请申请,经科室主任同意后报医务科审批;(二)医务科对申请进行审核,确定聘请人选;(三)签订聘请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外请专家的使用:(一)外请专家应按照协议约定,定期来院进行学术交流、指导工作、会诊等;(二)外请专家应参与医院重大医疗技术项目的实施;(三)外请专家应协助医院培养年轻医师、提高医护人员业务水平。
第三章管理与考核第八条医院设立外请专家管理办公室,负责外请专家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外请专家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外请专家的聘请、签订协议、考核等工作;(二)协调外请专家与医院各部门、科室的工作关系;(三)对外请专家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第十条外请专家的考核:(一)考核内容:外请专家的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成效等;(二)考核方式: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科室意见、查阅相关资料等;(三)考核结果:作为外请专家续聘、解聘的依据。
第四章待遇与保障第十一条外请专家的待遇:(一)外请专家的津贴、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按照协议约定执行;(二)外请专家在院期间,享有与本院职工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
第十二条外请专家的保障:(一)医院为外请专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二)医院协助外请专家解决子女入学、就业等问题。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XXXXXX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院外部专家的管理,有效利用“外脑”资源,加快提升院在新兴、薄弱领域的研究实力,按照集中管理、信息共享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外聘专家是指我院因科研工作需要,正式聘请的院外具有学术造诣深厚、学术影响广泛、有突出成就的专家或业内权威人士。
外聘专家统一纳入院《外聘专家库》集中管理。
第二章外聘专家分类和职责第三条外聘专家分为外聘特级专家、外聘高级专家、外聘专家。
外聘特级专家是指:在学术研究领域具有国际水平、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学者(一般应为国家两院院士或享有一定学术声誉的外籍专家)或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人士。
外聘高级专家是指:在学术领域具有较高造诣、或享有相应学术声誉的专家、或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科研机构、高等院1 / 5校、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等,能够指导和促进我院开展科研项目和产学研合作。
外聘专家是指:在某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或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能够参与我院科研项目的专家。
第四条外聘专家工作职责。
(一)对我院重大科技发展、管理变革提供指导性建议和意见;(二)牵头、指导或参与我院重大科研项目实施以及科研机构组建;(三)参与我院科研项目的评审、论证及其他科研活动;(四)作为我院外聘专家,出席我院组织的重要会议和科研活动;(五)其它需要外聘专家参加的情况。
第三章聘用和解聘第五条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并经专家本人同意后,向院科技发展部提交拟聘专家人选,填写《院外聘专家推荐表》,由科技发展部统一提交主管院领导审批。
外聘特级专家,须提交院领导办公会审议。
2 / 5第六条部门在结识了符合高级专家以上条件的,且对我院发展有促进作用的外部专家,有义务及时将专家推荐到科技发展部进行申请聘任。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审批通过的外聘专家名单,负责外聘专家信息备案和聘书的制作、签发工作,推荐部门负责聘书的发放。
第八条外聘专家聘期为三年,期满后如需续聘,推荐部门须重新提交申请,办理聘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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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欧阳家百(2021.03.07)
一、外聘专家的目的意义
1、外聘专家是医院为提高医疗技术水平、解决某一学科业务发展急需、并且医院短期内又无法培养而聘请的各学科专家或负责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的专家;临时邀请来院进行会诊、手术、学术交流和举办各类讲座的专家不在其列。
2、外聘专家的范围包括临床、医技科室中业务技术紧缺人才;薄弱专业或我院重点发展专业紧缺人才;业务性较强的职能科室的紧缺人才。
3、应充分发挥外聘专家在学科建设、业务拓展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重点学科、培养年轻医师打好基础。
同时为进一步夯实基础质量、持续改进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做坚强后盾。
二、外聘专家的类型
外聘专家分为两类:第一类外聘专家,担任科室负责人或每周固定时间带教查房,组织疑难危重病人会诊,参与手术及危重患者抢救,定期专家门诊;第二类外聘专家,不固定工作时间,根据相关科室工作需要随请随到,并保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技术指导、查房、手术、疑难危重病人会诊、业务培训等。
三、外聘专家的条件
1、拟聘请的专家所在的单位或原单位,一般应为学科梯队完
整,实力雄厚的我院协作医院或医联体医院。
2、拟聘请专家在本省或本市某专业领域内应具有较高名望的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
3、拟聘请专家的专业必须与所聘学科的专业相同。
4、拟聘请专家的学科发展前景良好,聘请后能够在较短时间内使我院相应专业在学科建设方面取得较快发展和长足进步。
5、每个学科原则上可聘请一名专家或由这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指导本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优先考虑重点学科的专业。
四、外聘专家的任务
1、指导学科建设,使所在学科尽快达到市内一流水平。
2、指导科研工作,带领中青年医师申报中、省、市级科研项目,完成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并争取获得中、省、市级科研项目立项获奖。
3、定期为我院医师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一年不少于两次),对科室负责人进行具体指导。
五、外聘专家的程序
1、科室提出外聘专家申请,填写《中心医院外聘专家审批表》(附后)并签署意见,连同拟聘专家个人资质材料报医务科。
2、医务科与符合条件的专家取得联系,审核并留存拟聘专家的资质材料,了解拟聘专家个人的详细情况。
3、医务科报请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后,初步确定拟聘专家。
4、医务科提请院长办公会研究科室拟聘专家事宜,汇报拟聘专家的个人情况及聘请理由。
5、院长办公会研究是否聘用,如同意聘用,研究确定拟聘专家待遇及聘用后的工作安排。
6、医务科为外聘专家办理处方及手术授权,并将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的《中心医院外聘专家审批表》及专家个人资质材料复印件交人事科备案。
7、属第一类外聘专家的,由人事科负责与外聘专家签订协议并发放聘书;外聘专家原则上聘期为1-3年。
属第二类外聘专家的,由医务科负责给外聘专家发放聘书,按照《外来短期的卫生专业人员技术资质管理的规定与程序》进行管理。
8、人事科通知经济管理科、财务科落实外聘专家薪酬待遇。
9、医务科及相关科室负责对外聘专家进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者提请院长办公会研究续聘事宜。
考核不合格者,聘期期满后不再续聘。
六、外聘专家的待遇
外聘专家薪酬待遇由院长办公会根据所聘专业、专家职称、完成工作的能力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
薪酬待遇应明确税前税后、发放方式等。
科室应尽最大努力为专家工作、生活提供方便。
七、聘用专家的管理
1、外聘专家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未经医院批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许诺聘用条件和待遇,不得私自外聘专家来院工作。
如由违反,医院将对科室主任进行问责。
2、外聘专家的考勤及常规工作由科室负责管理。
在充分尊重专家的前提下,要切实发挥专家在业务指导、职工培训、疑难重症会诊等方面的优势,不断提高科室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质量,不得浪费专家资源。
3、外聘专家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年度任务,或不能完成聘期任务,或工作中发生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所在科室及时报医务科,经院长办公会或主管院长同意后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八、本管理办法由医院人事科、医务科负责解释,之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中心医院外聘专家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