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各项工作制度
标准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制度

标准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制度一、背景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患者需要通过静脉给药来进行治疗。
然而,静脉给药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药物错误的风险,例如药物混淆、计量错误、配液错误等,给患者的健康带来潜在的风险。
为了提高静脉给药的安全性和质量,建立标准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的标准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静脉给药过程中药物的安全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三、工作原则1.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确保每一步骤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2.严格要求:要求所有参与药物调配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相关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认证。
3.严格控制:确保药物的来源可靠,严格对药物的验证、检验和审批,防止药物的混淆、污染和安全问题。
4.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质量评估,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5.安全防护:对涉及药物的操作过程和环境进行全面的安全控制和防护,确保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四、机构设置1.中心主任:负责中心的整体运营和管理,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2.质量监控部门:负责质量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进行药物的质量评估和控制。
3.药品采购部门: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的可靠性。
4.药品库房:负责药品的存储和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5.药师团队:负责药物的调配和检查,确保药物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6.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准确性。
7.培训部门:负责培训工作,确保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五、工作流程1.药物采购:根据医院的用药需求进行药品采购,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的可靠性。
2.药品接收: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检查药品的外包装、标签和有效期等信息,并记录在册。
3.药品存储:将药品按照要求分类存放,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医院静脉用药配制中心工作制度

医院静脉用药配制中心工作制度医院静脉用药配制中心(Pharmacy Intravenous Admixture Services,简称PIVAS)是指在药学监护下,由专业的药技人员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静脉药物集中配置、混合、检查、分发的部门,为临床提供安全、有效的静脉药物治疗服务。
为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现将如下:一、中心管理1. 中心设有一位主任,负责中心的整体工作。
主任由药学部门负责人担任,具备丰富的药学知识和临床经验。
2. 中心设有一位护士长,负责中心的护理工作。
护士长由具有丰富护理经验的主管护师担任。
3. 中心设有一位药剂师,负责药物的配置、审核和发放工作。
药剂师由具有药师资格的药学人员担任。
4. 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工作流程1. 药师接收医师开具的静脉用药医嘱信息,对用药医嘱进行适宜性审核。
2. 药师打印输液标签,摆药并贴签。
3. 药师与护士进行核对,确保药物和输液标签一致。
4. 药师进行药物混合调配,确保药物的相容性和稳定性。
5. 药师对成品输液进行核查与包装。
6. 药师发放运送成品输液至病区,与病区护士进行核对签收。
三、工作制度1. 工作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
2. 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 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卫生,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4. 工作人员应做好工作日志,记录工作过程中的特殊情况,以便于追踪和分析。
5. 工作人员应加强职业防护,正确使用防护用品,避免药物对身体的危害。
四、质量控制1. 中心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
2. 中心应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包括药物配置、审核、发放等各个环节。
3. 中心应加强用药医嘱的审核,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4. 中心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考核,评估其专业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各项工作规章制度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各项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药物安全性,特制定本工作规章制度。
第二条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是指负责为医院内患者配制静脉注射药物及其它液体制剂的机构。
其工作由专业人员负责,并遵循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工作宗旨是确保药物的正确配制和合理使用,保障患者的权益,并与临床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提高医疗质量。
第四条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建设、管理与使用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
第五条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应公开向社会发布药品质量监测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工作机构第六条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设立药物管理委员会,负责药品的选择、购入、调配、使用及不良反应的收集和报告。
第七条药物管理委员会由医院管理人员、药剂师、医师等组成,主要职责是确保医院内静脉用药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设立药剂科,负责静脉配药的准备和调配工作。
第九条药剂科设立药剂师岗位,负责具体的静脉配药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第十条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设立药材车间,用于静脉药物的灭菌和包装。
第十一条药材车间设立灭菌员、包装员等岗位,负责灭菌、包装等工作。
第十二条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设立质管科,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确保配药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药品的购入第十三条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购入的药品应为正规生产企业的合格产品,且具备相应许可证件。
第十四条药品的购入应遵循以下原则:1.选择质量、安全的药品,并具备相应药品批准文号。
2.根据需要进行药品招标,确保价格合理和质量可靠。
3.与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和药品质量协议,明确合作细节。
第十五条药品的入库应执行严格的审验制度,确保药品的合格性。
第十六条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应建立健全的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及时跟踪和处理过期药品。
第四章调配实施第十七条药剂科负责按照医嘱对药品进行调配,并确保药品的配比准确。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中心的规章制度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中心的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管理,提高用药安全性,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管理职责1.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管理者应具备相关药学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负责组织实施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工作。
2.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药剂师应具备丰富的药学知识和临床经验,负责药品的调配、监测和药物治疗指导等工作。
3.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技术人员负责协助药剂师进行药品调配,确保药品的质量和配制过程的规范。
第三条:药品采购1.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药品采购应符合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采购程序和要求。
2. 药品采购应根据患者需求和临床实际情况确定,采购数量和种类应有合理的依据。
采购的药品应具备产品合格证、生产批号、有效期以及相关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
第四条:药品接收与储存1.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药品接收应由药剂师或技术人员进行,对药品的包装完好性、生产日期、有效期等进行核查,确保药品符合要求。
2. 药品应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储存,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潮湿等不利环境,防止交叉污染和损坏。
药品的储存温度和湿度应在规定范围内。
第五条:药品调配与配置1. 药品调配应由药剂师或技术人员负责,按照医嘱要求和药品配置规范进行操作。
2. 药品调配过程中,应使用规定的设备和器材,确保药品配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 药品调配完成后,应按照规定的标签和包装方式进行标识和封装,以便于追溯和监管。
第六条:质量控制与监测1.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开展药品的质量监测工作,并记录监测结果。
2. 对调配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不合格品,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和整改。
3. 常规药物的质量监测应包括外观、药效和稳定性等指标,特殊药物的质量监测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
第七条:药品使用与返还1. 药品使用应严格遵循医嘱要求,按照用药流程进行,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
静脉配置中心调配工作制度

静脉配置中心调配工作制度一、总则静脉配置中心(Pharmacy Intravenous Admixture Service,简称PIVAS)是医疗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对静脉用药进行集中调配和供应。
为了确保静脉配置中心调配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工作原则1.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药品管理政策和医疗机构相关规定开展静脉配置中心调配工作。
2. 遵循医嘱,确保药品的正确、准确、安全、及时配送。
3. 坚持质量第一,服务至上,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医疗成本。
4. 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5. 注重团队合作,培养专业素质,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三、工作内容1. 接受医嘱:每日通过医院计算机管理系统接收医嘱,并对医嘱进行审核、整理。
2. 药品调配:根据医嘱,由药学人员按照药品说明书和配伍禁忌表进行药品调配。
3. 混合制备:将调配好的药品按照规定的顺序和浓度进行混合制备。
4. 质量控制:对调配好的药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5. 打包配送:将制备好的静脉用药进行打包,并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配送。
6. 废弃物处理:按照规定对废弃的药品、包装材料等进行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四、工作流程1. 医嘱接收:每日清晨,由药学人员登录医院计算机管理系统,接收医生开具的静脉用药医嘱。
2. 医嘱审核:对接收到的医嘱进行审核,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药品调配:根据医嘱,药学人员到药房领取药品,并进行调配。
4. 混合制备:在无菌条件下,将调配好的药品按照规定的顺序和浓度进行混合制备。
5. 质量控制:对制备好的静脉用药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6. 打包配送:将制备好的静脉用药进行打包,并标注病区和床号,由配送人员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配送。
7. 废弃物处理:按照规定对废弃的药品、包装材料等进行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五、工作规范1. 人员配备:静脉配置中心应配备具备相关专业学历和资质的药学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静脉调配中心建立规章制度

静脉调配中心建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静脉调配中心的管理和运作,保障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在法律、法规、规章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静脉调配中心是医疗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医疗用药的调配、配送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静脉调配中心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质量管理标准,不得有违法行为。
第四条静脉调配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五条静脉调配中心应当定期开展内部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第六条静脉调配中心应当保障患者的用药权益,严格执行医疗保密制度,保护患者的隐私。
第二章静脉调配中心的设立第七条静脉调配中心应当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符合国家和地方卫生部门规定的条件。
第八条静脉调配中心应当设立专业的药品调配室和药品存储室,确保用药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静脉调配中心应当配备合格的药师和药剂师,确保用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条静脉调配中心应当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器材,满足医疗用药的需要。
第三章静脉调配中心的管理第十一条静脉调配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用药流程,确保用药安全。
第十二条静脉调配中心应当制定完善的药品调配和存储管理规定,加强药品质量控制。
第十三条静脉调配中心应当建立患者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患者的用药记录和资料。
第十四条静脉调配中心应当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定期盘点药品库存,确保用药的供应。
第十五条静脉调配中心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岗前培训和定期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四章静脉调配中心的服务第十六条静脉调配中心应当按照医嘱准确调配药品,并及时配送到各科室。
第十七条静脉调配中心应当妥善处理医疗用药中的问题和纠纷,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静脉调配中心应当积极参与医院的科研和教学工作,提高自身的医疗水平。
第五章静脉调配中心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九条静脉调配中心应当接受上级医疗机构和卫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第二十条对于不符合规章制度的静脉调配中心,医疗机构应当及时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开。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各项工作规章制度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各项工作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疗机构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以下简称静配中心)的规范运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静配中心作为医疗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为患者提供优质的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服务。
第三条静配中心各项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医疗机构的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二、组织架构与人员配备第四条静配中心应设立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及权限。
第五条静配中心应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药学专业人员、护理人员等,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
第六条静配中心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专业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药品管理第七条静配中心应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包括药品采购、验收、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
第八条静配中心应严格执行药品追溯制度,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第九条静配中心应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和养护,确保药品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条静配中心应根据临床需求,合理储备药品,确保药品供应稳定。
四、静脉用药调配第十一条静配中心应制定静脉用药调配操作规程,包括医嘱审核、标签打印、摆药、核对、混合调配、成品输液核查与包装、发放等环节。
第十二条静配中心工作人员在调配静脉用药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调配准确无误。
第十三条静配中心应加强对特殊药物的调配管理,如抗肿瘤药物、高渗药物等,确保用药安全。
五、质量管理第十四条静配中心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质量评估、质量改进等环节。
第十五条静配中心应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和修订,以适应临床需求和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静配中心应开展内部质量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质量安全。
六、安全管理第十七条静配中心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生物安全、化学安全、物理安全等方面。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各项工作制度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各项工作制度一、总则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以下简称“调配中心”)是医疗机构药物合理使用的重要环节,为保障患者安全用药,提高药物使用效率,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机构设置调配中心由主管医疗机构设立,设有药剂科、药学质控科、药物信息科、财务科、技术科等部门。
三、人员配备1. 药剂科:每个药剂科应至少配备1名主任药剂师、2名副主任药剂师、4名主管药师和足够多的药师和药师助理。
2. 药学质控科:每个药学质控科应至少配备1名主任药剂师、2名副主任药剂师、4名主管药师和足够多的药剂师和药师助理。
3. 药物信息科:每个药物信息科应至少配备1名主任药师、2名副主任药师和足够多的药剂师和药师助理。
4. 财务科:每个财务科应至少配备1名主任会计师、2名副主任会计师和足够多的会计人员和财务助理。
5. 技术科:每个技术科应至少配备1名主任技师、2名副主任技师和足够多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助理。
四、工作流程1. 药物申购:医疗科室根据临床需要,填写药物申购单,提交给药剂科。
药剂科按照需求量进行招标或询价,并选取合适的供应商。
2. 药品采购:药剂科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合同或协议进行药品采购,并确保供应商的药品质量合格、价格优惠。
3. 药物入库:药剂科收到采购的药品后,通过验收、入库等程序将药品存放在库房中,并严格按照管理要求,防潮、防晒、防火等。
4. 药物调配:医疗科室根据患者用药需求,在指定的时间向调配中心提出药物调配申请。
调配中心根据申请单,按照药师的药学知识和专业技能,合理调配药物,并通过质量管理流程进行质量控制。
5. 药物配送:调配中心将已调配好的药物按时、准确地配送到各临床科室,并生成相应的出库清单,以备日后查验。
6. 药物使用:临床科室在接收药物后,按照患者的用药需求正确地使用药物,并对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
7. 药物回收:临床科室在用药后,将剩余的药品返还给调配中心,调配中心根据药物的性质进行分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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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各项工作制度
一、静脉药物配置中心的工作制度
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院各病区静脉药物的加药配置,督促合理用药,调配药品,保管药品,药品消耗统计盘点等工作。
2. 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院部和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工作区域内不得随意摆放私人物品,工作场所不得会客。
3. 树立全心全意为为人民服务的正确思想,做到对工作认真负责,同事之间团结友爱,提高调配质量和服务质量。
4.由药剂技术人员及护理人员负责药物调配及配置工作。
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接收处方,药师审方后打印标签,安排配置计划。
审核处方时应注意药物的相互作用及配伍禁忌,如有疑问及时与病区联系,准确无误后方可调配药物。
拒绝调配配伍禁忌、滥用药品、超剂量处方。
5.调配时应思想集中,认真仔细,避免发错药物。
配置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一丝不苟,按处方要求和药物剂量进行无菌配置,不得随意更改。
核对成品时,按处方要求逐项对照核对,防止加错药物。
6.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发生重大差错事故时必须及时逐级向上级报告。
7. 保持中心室内外整洁,各类器具按规定定期清洗灭菌。
货架和贮药盒须标清楚,标签与药物应相符合。
药品按照不同性质、剂量、药理作用分别排放位置,药物贮存按规定摆放。
8. 每日上午、中午、下午分别登记中心湿度和温度(包括冰箱温度)各3
次,应及时调整温湿度在正常范围。
9.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脱岗,不串岗。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安静有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室内严禁吸烟。
10.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患有潜在的严重性疾病如细菌性感染和病毒性疾病的员工必须向科室负责人报告,酌情调整工作。
二、静脉药物配置中心配置间的工作制度
1.为全院各病区的静脉输液剂进行加药配置操作。
思想应集中,工作认真负责,避免差错。
配置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操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对有疾病或割伤,尤其是患有消化系统或呼吸系统疾病时,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进行人员调整。
3.操作前必须开启紫外线灯和净化设施,待消毒30min后再行操作。
4.对排好的药品先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加药,一旦发现错误应及时与药师联系,更改后再加药。
5.遵守各项操作规程,进入配置间必须清洗双手,穿戴无菌隔离衣、帽、口罩等,严格按照无菌操作技术加药,不得违背。
6.操作完毕,必须立即对工作环境、所用容器及用具等进行清洗消毒。
按清场要求进行清场,不得遗留药物、药液、空瓶及安瓿等。
7.如实填写各项记录,并签字。
8.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干燥,定期进行空气培养做菌落计数,对净化设备定期检查净化级别,必要时更新。
9.下班前关闭水、电、门窗,并检查无误方可离开人,防止事故,保证安全。
三、静脉药物配置中心卫生工作制度
1.卫生工作是保持良好工作环境,保证药品质量重要措施之一。
2.卫生工作除日常进行外,每天应有2次对室内、外卫生清洁处理一次。
每周大消毒一次。
洁净室按洁净室管理制度中清洁消毒处理方法进行。
洁净室内墙面、地面、设施除常规清洁外,必要时也要进行消毒处理。
需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场所,应在工作前消毒30min,并做记录。
3.洁净室内物品应整洁、存放有序,不得直接堆放于地面。
4.工作场所地面不应存水,墙面不得有污渍和霉斑,室内应无浮尘。
5.工作室内不得有明沟,门窗不得有大裂隙以防鼠害。
6.室内外卫生应划分卫生包干区,责任到人,并有检查措施。
7.洁净室内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物品应设置专柜或专用区域存放,并保持整洁。
四、静脉药物配置中心安全工作制度
1.配置中心应配备品种、数量充足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栓、干粉及泡沫灭火器。
2.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专库保管。
使用场地应有禁明火标志。
使用中应注意避免洒落地面或流人下水道。
使用后剩余物品应放回专库。
3.对产生有害气体的操作应在通风橱中进行,不得随意操作而造成人体伤害。
4.对细胞毒性药物应按操作规程配置。
配置和使用时应有防护设施,以免伤害眼睛、暴露的皮肤及衣物。
5.毒性药品使用应按特殊药品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6.对玻璃制品及易损伤人体皮肤的物品在处理和使用时应小心,并有防护措施。
7.对电器设备应在使用前检查有无漏电情况,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
8.对水、电、气的阀门或开关,除清场时检查外,还应有专人负责检查。
9.所有工作结束离开工作场所时,应检查门窗是否关严、锁好,并确认。
10.个人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休息室内,更不得带人工作场所。
五、静脉药物配置中心清场工作制度
1.清场工作是保证药品质量、防止发生差错事故的重要举措,因此各工作岗位操作结束后必须立即认真实施。
2.工作结束后,各相关操作岗位(间)不得存放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标签、半成品、成品。
上述物品应按规定返回专用库(柜)。
3.因特殊情况不易转移的半成品(中间体)及相应设备应有工作状态标志,其周围环境必须清场到位。
4.小型器具送至器具间进行清洗后放人器具存放间,专用工具经清洁处理后定位清场工作与卫生工作应相互结合、同时进行。
5.清场工作与卫生工作应相互结合、同时进行。
6.清场工作中同时做好安全工作,对水、电、气、门窗以及各种设施进行检查,防患于未然。
7.认真做好各操作岗位清场记录,并有清场人与复核人签字,将清场记录存入批配置记录中。
六、静脉药物配置中心洁具室管理制度
1.洁具室为存放和处理各种清洁用具专用场所,其余工作场所均不得存放洁具。
2.各种洁具均不得使用易脱落纤维材料,并具有良好吸水去污性能。
3.使用洁具室洁具对各工作室进行清场卫生工作后带回本室,应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4.盛废弃物的塑料袋应在工作完毕后及时清理出洁净区,塑料袋不得重复使用。
5.洁具室每次工作结束后应进行清洁处理,专用清洁用具不得在非净化区域内使用。
七、药品盘存及清点工作制度
1.加强药品管理,每周随机抽查五种贵重药品盘存,实行季度大盘存制度,盘点应准确、账物相符,并记录盈亏结果
2.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和有效期,库存药品若有超短、损耗、过期失效情况时,应填写药品超短、损耗、报废单,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撤销。
3.药品超短、损耗、报废单应包括:品种、数量、金额、原因、日期等项目,并妥善保存备查。
4.凡经批准报废的药品必须做好销毁、掩埋工作,不得流失和随意丢弃。
5.各类药品认真核对按时入库要做到先进先出,原包装损坏药品要保留集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