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相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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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相对性

合同的相对性

合同的相对性合同的相对性是指一个合同是相对的,并且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具有相对性。

合同的相对性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合同法规定的产生和效力的主要条件。

合同的相对性意味着合同只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对于非当事人而言是不具有约束力的。

只有参与合同订立的各方当事人之间才有权利和义务的发生和履行。

非当事人不能凭借合同主张自己的权益或对合同进行干涉。

合同的相对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第三人对合同的无权干涉:合同只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第三人不能对合同进行干涉。

无论合同内容如何,第三人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干涉或改变合同的权益和义务。

2. 第三人对合同的权益不能主张:非当事人不能凭借合同主张自己的权益。

合同产生的权益只对当事人发生效力,非当事人无权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或享受合同权益。

3. 第三人对合同的义务不能承担:非当事人不能承担合同的义务。

合同设定的义务只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非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

4. 第三人对合同的违约不负责任:非当事人不能对合同的违约行为负责。

只有当事人之间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才能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对于非当事人而言,合同的违约行为不构成法律责任的依据。

合同相对性的原则保护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有一定的自由度来约定或修改合同的内容,并凭借合同的权益和义务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同时,合同的相对性也避免了非当事人对合同的干预和影响,保障了合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然而,合同的相对性也可能会带来一定的风险和不便。

由于合同只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可能会因为合同的权益和义务而受到损害。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法律可能会对第三人的利益进行保护,限制当事人根据合同自由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

总而言之,合同的相对性是合同法中的一个重要原则,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和义务的相对性,同时也限制了非当事人对合同的权益和义务的干涉。

在实际生活和商业活动中,当事人应当依法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权益和义务,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同相对性的法律规定

合同相对性的法律规定

合同相对性的法律规定合同相对性原则是指合同的权利义务只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得对抗第三人。

我国《合同法》对合同相对性原则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以下是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详细解读。

一、合同相对性的含义合同相对性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合同主体的相对性:合同只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非合同当事人不受合同约束。

2.合同内容的相对性: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仅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变更或消灭,不得对抗第三人。

3.合同责任的相对性: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而非合同当事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上述规定体现了合同相对性原则,即合同的权利义务只能由当事人享有和承担,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合同相对性的例外虽然合同相对性原则具有普遍适用性,但下列情况下,合同对第三人具有约束力:1.合同涉及第三人的利益,第三人已知合同内容并同意遵守。

2.合同的履行涉及到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共秩序,法律规定应当对第三人产生效力。

3.合同当事人通过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使第三人成为合同的权利义务主体。

四、结论合同相对性原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明确了合同权利义务的边界,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合同实践中,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合同相对性原则,防止因违反合同相对性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同时,也要注意合同相对性的例外情况,确保合同的履行不会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五、合同相对性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在司法实践中,合同相对性原则是法院审理合同纠纷案件的重要依据。

合同相对性原则有助于法院准确界定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判断违约责任。

同时,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要充分考虑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情况,确保公平、公正地处理纠纷。

法律面试题及答案

法律面试题及答案

法律面试题及答案1. 题目:请解释什么是“合同的相对性”?答案:合同的相对性是指合同的效力仅限于合同当事人之间,不涉及第三方。

也就是说,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仅对合同的签订方产生约束力,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否则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也不能承担合同上的义务。

2. 题目:如何理解“无罪推定”原则?答案:无罪推定原则是刑事诉讼法中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在被证明有罪之前,应被视为无罪。

这一原则要求控方承担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而被告人无需证明自己的清白。

3. 题目:请简述“侵权行为”的定义及其构成要件。

答案: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通常包括:侵权行为的存在、损害结果的发生、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过错。

4. 题目:解释“代理”在法律上的含义及其法律效果。

答案: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法律行为。

代理人的行为对被代理人具有直接的法律效果,即代理人的行为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5. 题目:什么是“物权”?请列举几种常见的物权类型。

答案:物权是指直接支配特定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常见的物权类型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质权等。

6. 题目:请解释“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区别。

答案:民事诉讼是指个人或法人之间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而提起的诉讼。

刑事诉讼则是国家为了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的诉讼。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诉讼的主体、目的、程序和法律后果。

7. 题目:什么是“知识产权”?请列举几种常见的知识产权类型。

答案:知识产权是指创作者对其创作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

常见的知识产权类型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8. 题目:请简述“遗嘱”的法律效力及其生效条件。

答案: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对其死后财产分配的书面声明。

遗嘱的法律效力在于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其财产。

合同的相对性及其例外

合同的相对性及其例外

合同的相对性及其例外合同编号:_______鉴于甲方和乙方就合同相对性及其例外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相对性原则1.1本合同仅对甲方和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第三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介入或干预本合同的履行。

1.2甲方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除非事先获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第二条合同的相对性例外(1)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当由第三方承担的责任;(2)甲方和乙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第三方承担的责任;(3)甲方和乙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可以向第三方主张权利的条款;(4)其他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认定为合同相对性例外的情形。

第三条合同的履行3.1甲方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2甲方和乙方应保证其履行本合同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4.1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4.2甲方和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影响合同履行的,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违约责任5.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5.2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六条争议解决6.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

6.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附则7.1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附件:合同相对性及其例外相关法律法规汇总1.《合同法》2.《民法总则》3.《担保法》4.《物权法》5.《侵权责任法》6.《公司法》7.《票据法》8.《保险法》9.《海商法》10.《民事诉讼法》11.《仲裁法》12.《国际私法》13.《国际经济法》14.《国际贸易法》15.《国际投资法》16.《国际金融法》17.《国际税收法》18.《国际海事法》19.《国际航空法》20.《国际环境法》========本合同更广泛的场景,特设场景及条款========特殊的应用场合及增加的条款:1.国际贸易合同场合:当甲方和乙方分别为不同国家的企业,进行跨国贸易时。

合同相对性的法律规定

合同相对性的法律规定

合同相对性的法律规定
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只对合同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而不对第三人产生法律效力的原则。

在法律上,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约束关系,不会对未参与合同的第三方产生法律效力。

合同相对性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合同的订立是基于自愿原则的。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只有合同双方才对合同约定的内容负有义务,而第三人不受合同约束。

2. 第三人可以作为合同的受益人。

在某些情况下,合同双方可以约定让第三人成为合同的受益人,此时第三人可以享受合同约定的权利,也可以要求合同双方履行合同义务。

3. 第三人可以代表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

在某些情况下,合同双方可以委托第三人代表其行使合同权利,但这并不改变合同相对性的原则,代理人仍然是代表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

4. 第三人在合同履行中的法律地位。

如果合同的履行对第三人产生影响,第三人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规定主张自己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对第三人产生法律效力。

总之,合同相对性的法律规定是确保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保护,同时也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范本专家在起草合同范本时,需要充分考虑合同相对性原则,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也要为客户解释清楚合同相对性的法律规定,避免发生法律纠纷。

突破合同相对性

突破合同相对性

突破合同相对性
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只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而不对第三方
产生法律效力的原则。

在法律上,合同一般只对合同双方有约束力,对于第三方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当合同中涉
及到第三方的权益或利益时,需要考虑如何突破合同相对性的限制。

在撰写合同范本时,需要考虑如何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第三方的
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确保第三方能够享有合同所产生的利益或承
担相应的责任。

这需要对相关的法律条款和规定有深入的了解,以
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合同范本中,需要明确规定第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在何
种情况下第三方可以对合同进行诉讼或要求履行合同。

同时,需要
考虑如何在合同中规定第三方的权利受让和义务转让,以确保第三
方在合同中的地位和权益得到保护。

此外,在合同范本中还需要考虑如何规定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
决机制,以确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第三方的权益能够
得到保护和维护。

总之,突破合同相对性的限制需要在合同范本中充分考虑第三方的权益和利益,以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作为合同范本专家,需要对相关法律知识有深入的了解,并能够为客户提供准确和全面的建议和指导。

论合同的相对性

论合同的相对性

论合同的相对性合同相对性是合同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关系到合同条款的约束力以及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实践中,合同相对性常常被用来解释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归属问题。

本文将探讨合同相对性的概念、理论表现形式以及在实践中的应用,并提出一些有关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合同相对性的建议。

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条款只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而不能约束合同之外的第三人。

换句话说,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合同相对性的概念是合同法的基础之一,它对于判断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归属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合同相对性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根据不同的合同类型,其表现形式也会有所不同。

例如,在租赁合同中,只有租赁人和承租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受到合同的约束,而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他人时,原租赁合同并不受影响。

同样,在买卖合同中,只有卖方和买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受到合同的约束,如果卖方将货物转让给第三方,那么原来的买卖合同并不因此而失效。

此外,在借款合同中,只有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受到合同的约束,借款人将借款转借给他人并不会导致原借款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实践中,合同相对性的应用非常广泛。

例如,在一个房屋租赁案例中,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那么原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承租人却可能面临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同样,在买卖合同中,如果卖方将货物卖给买方后,又将货物卖给第三方,那么原来的买卖合同仍然有效,但卖方却可能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这些例子都说明了合同相对性的重要性和应用价值。

正确理解和适用合同相对性对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当事人必须遵守合同条款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也要尊重对方的权利。

其次,当合同当事人将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时,必须得到对方的同意,否则原合同仍然受到保护。

最后,当合同涉及第三人时,必须分清不同合同之间的关系,避免将不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混淆在一起。

总之,合同相对性是合同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关系到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合同的约束力。

合同的相对性

合同的相对性

合同的相对性合同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相互关系紧密,互相依存的一种法律关系。

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相互尊重对方的权益,共同促进合同目的的实现。

合同的相对性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体现:首先,合同的相对性体现在双方权益的平衡。

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应当平等自愿地达成协议,避免一方在合同中占据过于优势的地位,剥夺另一方正当权益。

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平等自愿地讨论协商,充分了解对方的需求和利益,保证各方利益的平等和公正。

其次,合同的相对性在于双方履行义务的依赖。

合同要求双方各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合同双方之间存在一定的依赖关系。

一方的履约行为产生对方的权利,并取得对方的信赖,当一方延迟或违约时,对方的合法权益将受到影响甚至受到损害。

因此,双方应当积极履行自身的义务,确保合同的顺利进行。

再次,合同的相对性还在于双方的合作性。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相互协调,积极合作,共同完成合同目标。

双方要保持沟通和理解,互相信任,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确保双方的合同权益得到保护和实现。

最后,合同的相对性还体现在双方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化有共同的承担和协商义务。

合同订立时,双方应充分考虑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变化,如市场变化、法律法规的变动等。

当发生变化时,双方应积极协商,修订合同条款,保持合同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在合同相对性的基础上,法律还对合同的违约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了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和违约方案的补救办法。

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违约故意或过失所致的损失。

同时,合同相对性还为当事人提供了争议解决途径,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

综上所述,合同的相对性是合同法得以实现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合同双方权益平衡、义务依赖、合作协调和变化适应的体现。

只有合同双方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相互尊重对方的权益,才能保持合同关系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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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分期付款买卖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转移 依当事人约定 • 无约定的,适用“交付主义”,即交付标 的物时所有权转移于买受人
• 标的物的风险负担
• 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负担是指由于不可归 责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标的物毁损、灭失时 由谁来承担责任的问题。 • 一是确实发生了标的物毁损灭失之事实 • 二是发生的原因是非基于当事人的过错, 否则就不是风险,而属于过错导致的损失。
• (一)标的物风险随标的物交付而转移 • 《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的毁损、 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 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 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 • •
标的物风险负担的基本规则:交付主义 1、送货上门的,在途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2、自提的,回途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简易交付的,自合同生效时风险归买受 人承担; • 4、代办托运、邮寄的,办完托运、邮寄手 续后由买受人承担。
• 2、内容的相对性 •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只有 债的当事人才能享有债的关系中的权利, 承担债的关系中的债务,任何第三人都不 能主张债权。 • 在双务合同中,内容的相对性还表现在一 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权利义务是 相互对应的。
• 3、责任的相对性 • 债务不履行的责任只能在债的当事人之间 发生,第三人不承担债的不履行责任,债 的当事人也不对第三人承担债的不履行责 任。
合同的相对性
• 相对性的基本原理 • 债的相对性,是指债的关系只能对特定的 债权人和债务人产生效力,对于债的关系 之外的第三人不应当具有约束力。 •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不履行或不 完全履行的,应当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与该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 或者按照与该第三人之间的约定解决。”
• 五、关于所有权转移的特别情形 • 1、所有权保留 • 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支付价金之前出 卖人保留所有权的,应认定在买受人支付 全部价金时,所有权才发生转移,而非交 付时转移。
• 甲卖一母牛与乙,价金3000元,约定乙于6 月1日至12月1日之间,每月付500元,12月 1日前付完,母牛即为乙所有。随后甲于5 月31日将牛交到乙家中。后乙于11月28日 付清所有价金。问:母牛何时归乙所有? • A 5月31日 • B 6月1日 • C 12月1日 • D 11月28日
• (二)损害赔偿的特别约定 • 因买受人的原因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出卖 人可扣留一部分价款,以补偿标的物在买 受人占有期间出卖人的利益损失。 • 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可请 求出卖人退还已付全部价款,并赔偿买受 人的损失。
• 二、样品买卖合同 • 样品买卖合同是双方约定须按样品交付标 的物的合同。 • 样品是指当事人选定的用以决定标的物质 量标准的货物。样品买卖合同具有以下特 征: • 1、必须有样品的存在 • 2、样品应当封存 • 封存的目的是固定样品,确定标的物标准 的稳定性。
• • • • •
交付的方式分为: 1、现实交付 2、观念交付 1)拟制交付 指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如仓单、提单 等,以代替交付标的物本身。 • 甲乙于8月15日订立一货物买卖合同。甲的 货物存在丙的仓库中,8月20日甲将经丙签 字并由自己背书的仓单交给乙。问:所有 权何时转移?
• 2)简易交付 • 指标的物在订约前已经为买受人占有,合 同生效即为交付。 • 如上例中甲乙订立买卖合同之前,该批货 物已委托乙保管。问货物所有权何时转移 与乙?
• 5、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 不论是出卖人还是买受人,双方既都是权 利的享有者,同时又都是义务的承担者
• • • •
二、买卖合同的种类 (一)一般买卖合同和特种买卖合同 根据法律有无特别规定对买卖的分类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种合 同主要有分期付款买卖、样品买卖、试用 买卖、招投标买卖、拍卖买卖、易货买卖 等。 • (二)实时买卖合同和非实时买卖合同 • 根据合同履行时间的不同 • 非实时买卖合同是指合同订立与履行不是 同步完成的合同,中间有一定的间隔
• 某歌剧院与一著名男高音歌唱家签约,定 于7月7日晚7:00在歌剧院演出。当晚,观 众满席,但始终等不见歌唱家,演出“流 产”,观众群情激奋,差点砸了歌剧院。 后证实:歌唱家于当晚6:00准时从寓所出 发赶往歌剧院,途中不幸被一醉酒司机驾 驶的汽车撞伤,被送到医院抢救。问:本 案应如何处理?
买卖合同
• 四、标的物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 •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物的,合同当事 人可以约定标的物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 时起转移。 • 甲一著名画家,乙拜访甲,见一幅名画, 欲买之,甲允诺。当晚二人订立一买卖合 同,价50万元。但乙身上未带钱,又恐怕 甲将画卖与他人,与甲约定:该幅名画于 今晚即归乙所有,乙明日带钱来取画。
• • • •
2、试用买卖 因试用而交付标的物与买受人占有的,则: (1)试用期间的风险,归出卖人负担; (2)试用买卖合同生效后,包括试用人同 意购买或届期保持沉默,风险归买受人负 担(此时发生了简易交付) • (3)试用人明示不购买的,风险归出卖人 负担。
• 甲乙8月1日订立一彩电试用买卖合同,约 定试用期1个月,甲于当日送交彩电与乙。 8月18日,彩电遭雷击而毁。谁承担风险? • 到了9月1日,乙未向甲作出购买表示,也 未作出不购买表示。9月2日,彩电遭雷击 而毁。谁承担风险? • 乙于8月31日向甲表示不购买。甲未及时取 回,9月2日,彩电遭雷击而毁坏。谁承担 风险?
• 交付主义在几种特殊场合下的应用 • 1、所有权保留 • 所有权保留合同中,动产所有权自买受人 付清全部价金时转移,但风险适用交付主 义,自交付时移转。 • 甲卖一母牛与乙,价款3000元,约定于6月 1日至12月1日之间每月付500元,12月1日 前付完,母牛即归乙。随后,甲于5月31日 将牛交至乙家中。此后每月乙依约付款。 但在10月5日,母牛遭雷击身亡。问,谁承 担风险?
• 二、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 • 交付是指将自己占有的物或所有权凭证转 移给他人占有的行为。其要义包含两点: 一是客观上占有的转移,二是主观上有转 移占有的意思,二者缺一不可。
• 甲将自己收藏的一幅名画卖给乙,乙当场 付款,约定5天后取画。丙听说后,表示愿 意比乙高的价格购买此画,甲当即决定卖 给丙,约定第二天交货。乙得知此事,诱 使甲8岁的儿子从家中取出此画给自己。该 画在由乙占有期间,被丁盗走。此时该名 画的所有权属于谁? • A甲 B乙 C丙 D丁
• A城之甲与B城之乙订立一买卖合同,约定 甲于9月1日前交货,交货方式是送货至乙 处。8月27日,甲启程送货,预计8月30日 至乙处。但在8月29日途经一山区时逢山体 滑坡,货物全被冲埋。谁承担货物损失?
• 假设上例中由于乙于8月27日到甲处自提货 物,返回时遇到滑坡事件,谁承担损失?
• 1997年6月2日杜某将自己家的耕牛借给邻 居刘某使用。6月8日刘某提出将耕牛卖给 自己,杜某表示同意。双方商定了价格, 并约定3天后交付价款。但6月10日,该头 耕牛失脚坠落山崖摔死。对于该头耕牛死 亡的财产损失,应当由谁来承担? • A杜某 B刘某 • C杜某与刘某各承担一半 • D杜某承担1/3,刘某承担2/3
• 4、一方违约在先的 • 因买受人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期交付的, 自买受人违约之日起风险归买受人承担。 • 因标的物存在严重质量瑕疵,买受人拒绝 受领或解除合同的,其后风险归出卖人承 担。
• 甲乙订立合同,约定甲于9月1日前送货至 乙处。9月1日上午,甲之车队准时送货至 乙处,乙称:“仓库未腾出,三天后再验 收。”甲车队只好将载货汽车停在一停车 场。当晚,风雷大作,货物遭雷击起火而 烧毁。问风险由谁承担? • 设上例中乙于9月1日上午组织验货,发现 货物已出现严重霉变,拒绝卸货。当晚发 生雷击。问:谁承担风险?
• 3)占有改定 • 指动产买卖合同出卖人有必要继续占有该 动产标的物时,出卖人与买受人缔结由买 受人取得间接占有的合同关系以代替实际 交付。 • 甲乙于8月15日订立一买卖钢琴合同,由于 甲将在9月30日参加一个钢琴大赛,故甲乙 约定,合同订立后即为交付,但甲可保留 钢琴至10月4日,此间甲代乙占有。问:本 合同钢琴何时归乙所有?
• 债的扩张 • 1、债的保全制度 • 2、代为清偿、代为受领
• 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 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 车运输公司运输。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 司司机刘某驾驶。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 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货物受损。乙公 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问: 乙公司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 • A、甲公司 • B、丙 • C、刘某 • D、汽车运输公司
• 4)指示交付 • 是指在出卖的标的物为第三人占有时,出 卖人将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买受 人,由买受人直接向第三人要求返还标的 物。
• 三、标的物所有权自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时 转移 • 若法律特别规定某种特定动产的所有权转 移需要办理法定手续的,则交付时并不转 移所有权,办理完法定登记手续的时间为 所有权转移时间
• 一、买卖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与买 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特征: • 1、买卖合同是转移财产的合同 • 出卖人不仅将自己出卖的标的物交给买受 人,还要依法将标的物得所有权完全转移 给买受人
• 2、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 诺成合同是指只要双方当事人就合同达成 一致意见,合同即告成立,产生相应的法 律效力,不需要标的物的实际交付。 • 3、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 任何一方当事人要想获得利益,都必须向 对方支付同样的代价。 • 4、买卖合同一般为不要式合同 •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决 定合同所采用的形式
特种买卖合同
• 一、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约定买受人先行占 有标的物,而后买受人分期向出卖人支付 价款的合同。
• 特别约定主要有: • (一)所有权保留的特别约定 • 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虽然买受人已占 有出卖人的标的物,但在标的物全部款项 付清之前,出卖人仍享有标的物的所有权, 只有在买受人将标的物的全部款项付清, 标的物的所有权才转移给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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