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办法第一步、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评标办法

第六章评标办法一、总则评标按以下步骤进行:(1)资格审查;(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评分;(4)出评标报告。
1、采用资格后审的综合评估打分法评标时应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与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进行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审。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应先评技术标后评商务标,对有效投标人投标书的技术、商务部分分别按照百分制打分方法打分后,再按下列公式计算出投标人的最后得分:Z=a×S+(1-a)×J其中:Z:指投标的最后得分;S:指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得分;J:指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a:指商务部分的权重数,a=0.92、参加商务标评审的控制范围:(一)、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总价(tz)在控制范围外的,该投标人的所有涉及到商务部分评标的有关投标所报价格均不得参与商务部分评标相关计算公式的计算,但不影响其评审打分。
控制范围为:│tz-Kz│÷tz×100%≤g公式说明:1、Kz为控制值。
计算公式为:Kz=a×Lz+(1-a)×Pz其中:(1)、Lz为拦标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总价;(2)、Pz为有效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总价(tz)中去掉一个最低值和一个最高值后的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只有3个时,Pz 为报价的平均值;(3)、a 为权重数,取值为0.7、0.8、0.9,由招标人在开标前随机抽取确定;(4)、g 取值为3%、4%、5%,由招标人在开标前随机抽取确定;(5)、计算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二)、当出现在控制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只有两个或两个以下时,应从控制范围外的投标报价中,按照│tz-Kz │值从小到大依次选择的原则,将参与商务部分评标相关计算公式计算的报价个数补足为三个。
二、商务部分评标商务标部分总分100分。
各分项目分值设置如下:评标指标价计算公式:F=a ×P t +(1-a)×T注:1、F 为评标指标价;2、P t 为用平均价计算公式计算出的投标报价的平均价;3、a 为权重系数0.2。
第一步、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和响应性评审)

第一步、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和响应性评审)按以下规则进入资格审查和响应性评审:当投标人≤9家时,则所有投标人的标书均进入资格审查和响应性评审;当投标人在10-18家时,先去除其中1家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再按报价从低到高取9家投标人的标书进入资格审查和响应性评审;当投标人在19-27家时,先去除其中2家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再按报价从低到高取11家投标人的标书进入资格审查和响应性评审;当投标人在28家及以上时,先去除其中3家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再按报价从低到高取12家投标人的标书进入资格审查和响应性评审。
按以上规则,未进入资格审查和响应性评审范围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及详细评审。
资格审查和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同时对进入资格审查和响应性评审范围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和商务偏差表(格式见招标文件其他材料),按照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审核判断是否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
商务偏差表中各项目应确认并盖章上传,任意一项不响应或负偏离的判为不合格。
资格审查和响应性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作为无效标,不进入详细评审。
第二步、详细评审3、商务标评审:3.1、招标人本次招标设定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将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公布招标控制价。
商务标评审时出现无效标条款中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进入商务标评审且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
3.2、评标基准价=A×(1-K%),K设定方法为(2)。
(1)方法一:K=。
(2)方法二:K=4、2、0。
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选定。
A确定方法为:2(1)取所有有效投标文件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2)取所有有效投标文件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1.2评标办法2(招标人自行制定的评标办法)

1.2评标办法2(招标人自行制定的评标办法)本项目未要求编制监理服务大纲,不评技术标。
第一步、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按照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审核判断是否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作为无效标,不进入详细评审。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
第二步、详细评审(一)评审原则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标条款中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标,不再进行经济标的评审。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表中的评分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经济标的评审,取经济标的合计得分为本工程的最终得分。
(二)经济标评审注: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所有注册证书均需注册在本单位,否则不予得分。
奖项有效期规定(起始时间以发证或发文日期为准,如不一致以发文日期为准):1.国优(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有效期3年;2.省优有效期2年;3.市优有效期1年。
第三步、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中,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三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如出现最终得分相同影响排序,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排序在前,如得分相同报价又相同,则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如果有效投标文件数小于3家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作出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的判定,具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从有效投标人中推荐中标候选人,不具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书面明确是否具有竞争性及原因)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招投标评分办法

招投标评分办法招投标评分办法一、评分原则本评分办法旨在公平、公正、公开地评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确保招投标过程的透明合规。
评分原则如下:1. 依法依规:评分过程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投标政策规定,确保投标人的权益受到保护。
2. 公平合理:评分标准和权重应明确、合理,并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评分,不得对任何投标人歧视或给予特殊待遇。
3. 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及工作人员需严守评标文件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任何与评标相关的信息。
二、评分方法评分方法主要包括初步评审和综合评审两个环节。
1. 初步评审:根据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审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等。
2. 综合评审: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权重,评估投标方案、技术方案、商务方案等内容,并进行综合打分。
三、评分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细致分析和评估。
评分标准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技术方案评分:包括技术参数、技术方案的可行性、技术创新等。
2. 商务方案评分:包括价格合理性、商务风险控制措施、交付能力等。
3. 经验和资质评分:包括投标人的经验、资质、业绩等。
4. 服务支持评分:包括服务承诺、售后服务、人员配备等。
四、评分结果根据评分方法和评分标准,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得分情况确定投标人排名。
评分结果将在评审完成后及时向所有投标人进行公示,并根据需要进行复核。
五、附件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招标文件2. 投标文件3. 评标报告4. 评审记录六、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其注释如下:1. 招标文件:招标人发布的描述招标需求和要求的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等。
2. 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包括技术方案、商务方案、报价等内容的文件。
3. 评标报告: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编制的关于投标人排名和评审意见的文件。
4. 评审记录: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过程中记录的相关信息和讨论记录。
招投标评分办法

招投标评分办法一、总则1.本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的招投标评分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组织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的评分工作。
3.本办法旨在规范评分流程,保证评分公正、公平、公开,提高评标质量,促进采购效率。
二、评分原则1.评分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不得有任何歧视、偏袒或损害投标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评分工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或增加评分标准、方法或内容。
3.评分工作应由专业、独立、诚信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不得受到任何外部干扰或影响。
4.评分工作应保持透明度和可追溯性,所有评分过程和结果应有书面记录,并向有关方面公示或披露。
三、评分方法1.评分方法包括综合评分法和最低价评分法两种。
综合评分法是指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技术、商务、价格等多个因素进行综合打分,最终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最低价评分法是指在符合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2.选择哪种评分方法应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说明。
一般情况下,对于技术复杂度较高、质量要求较高、风险较大的采购项目,应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于技术复杂度较低、质量要求较低、风险较小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最低价评分法。
3.无论采用哪种评分方法,都应保证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性和可比性,不得设置任何不合理或歧视性的条件或限制。
四、综合评分法●第一步: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排除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格式要求的无效投标。
●第二步:对有效投标进行技术评审,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技术指标和权重进行打分,并计算技术得分。
●第三步:对有效投标进行商务评审,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商务条款和权重进行打分,并计算商务得分。
●第四步:对有效投标进行价格评审,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价格计算方法和权重进行打分,并计算价格得分。
1.2评定分离方案

1.2 评定分离方案(一)评标方案1、评标办法:定性评审。
定性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仅对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意见,指出各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择优推荐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2、评审因素:包括技术文件、投标报价、资信商务。
3、推荐定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综合各投标人所有评审因素择优推荐定标候选人。
4、定标候选人数量。
(1。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
(3)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定标候选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推荐定标候选人。
(二)定标方案1、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
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定标候选人择优排序,并依据排序进行打分,排名第一的得 N 分,其次得 N-1 分,依此类推(排名N以后的得0分。
本项目N值=5),汇总所有定标委员会成员得分后,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得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依此类推,并据此确定全部中标候选人排序。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与价格竞争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公布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
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2、定标因素。
定标因素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如下:(1)企业实力及荣誉、拟派团队能力及履约水平(2)设计理念概述上述材料需定标候选人按招标人要求装订成册(7份)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至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晚于该时间递交的材料,发包人一律不予收取)3、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3名,并标明排序。
4、定标规则: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四章评标办法4.1评标程序

第四章评标办法4.1评标程序本次招标评标分“资格后审”、“初步评审”、“详细评审”三个阶段进行。
全部评标过程将按以下四个步骤进行:⑴第一步:进行投标文件资格后审和初步评审;⑵第二步:对通过资格后审和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书、商务标书的详细评审;⑶第三步: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⑷第四步: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4.2资格后审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首先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初步评审。
资格后审详见表1:资格审查评定表4.3初步评审初步评审:检查技术标书、商务标书的内容、签字(盖章)是否齐全,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⑴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⑵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⑶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标记;⑷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⑸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出席开标会议;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时,未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养老保险手册(交费证明),或人证不符的;⑺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⑻投标人在同一标段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的投标书,而未确定哪个是有效的;⑼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个标段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的;⑽对招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⑾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视为无效的情况。
初步评审详见表2:初步评审评定表。
4.4详细评审详细评审:采用百分制计分,技术标、商务标、报价清单评分权重标准见表3,各标段技术标、商务标评分标准分别见表4、表5。
评委在进行单项打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
4.5评审项目、分项内容及等级要求4.5.1技术标评审50分4.5.1.1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技术指标25分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4分2总体设计思路4分3对招标项目节点深化设计的特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6分4对招标项目可能出现的质量通病进行分析并针对质量通病提出防治措施5分5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拟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3分6设计的桥梁的美观与协调性3分4.5.1.2控制工程造价措施与建议5分4.5.1.3施工期配合服务安排及措施5分4.5.1.4设计工作大纲10分①设计工作大纲内容4分②设计工作质量保证措施3分③设计工作进度保证措施3分4.5.1.5答辩5分在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具体地点和时间由招标人或公证机关通知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请代理人通信工具保持开通状态,同时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答辩前暂留无锡)进行设计方案陈述和答辩。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评标办法前附表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一般应当采用两阶段评标。
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
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在初步设计完成后进行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可以不采用两阶段评标。
如果采用,则第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材料、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第二阶段评审“工程总承包报价以及工程业绩”等。
综合评估法二:适用于方案设计完成之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1. 评审标准1.1初步评审标准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2详细评审标准1.2.1 商务标主要由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等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2 经济标主要由投标报价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3技术标主要由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4 各评审因素的具体分值由招标人参照综合评估法的评分细则制订。
2. 评标程序2.1第一阶段评审2.1.1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
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清标)工作:(一)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二)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第一阶段开标的投标文件部分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三)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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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
第一步、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按照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审核判断是否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作为无效标,不进入详细评审。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
第二步、详细评审
(一)评审原则
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标条款中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标,不再进行经济标的评审。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表中的评分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经济标的评审。
本项目无技术标,不需编制监理大纲。
(二)经济标评审
第三步、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中,按最终得分由高到底进行排序,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三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如出现最终得分相同影响排序,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排序在前,如得分相同报价又相同,则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如果有效投标文件数小于3家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作出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的判定,具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从有效投标人中推荐中标候选人,不具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书面明确是否具有竞争性及原因)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