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次核对2013届毕业生数据信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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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地区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地区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地区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5.27•【字号】京人社毕发[2013]136号•【施行日期】2013.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地区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3〕136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校: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30号)精神,进一步完善以实名制为基础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制度,做好毕业前后的信息衔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前后信息衔接工作,对于摸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了解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促进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具有重要意义。

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各高校要将做好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前后的信息衔接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信息衔接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机制,密切配合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各高校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信息互通机制,畅通信息互通渠道,确保信息衔接及时到位、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一)各高校要在征得毕业生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将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信息在每年8月底之前报送市教委。

(二)市教委在每年9月上旬之前将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分高校、分专业的个人实名信息提供给市人力社保局。

(三)市人力社保局对市教委提供的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后,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对其中的北京生源未就业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按生源地进行分类整理,及时发给各区县人力社保局。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2.11.18•【文号】教学[2012]11号•【施行日期】2012.11.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务员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努力实现就业更加充分,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

当前,国内经济趋稳的基础还不够稳固,全社会宏观就业压力增大。

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99万人,比2012年增加19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更加复杂严峻,工作任务更加艰巨繁重。

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工作部门)和普通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迎难而上,全力以赴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1.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各省级工作部门、各高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加大工作和政策力度,积极拓展就业领域,加强就业指导服务。

2013年要继续保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的基本稳定,实现就业人数持续增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更加充分;鼓励更多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和自主创业;加快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实现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的就业。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级工作部门和高校要进一步增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和深化“一把手”工程,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切实保证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

西安交通大学2013年就业分析报告

西安交通大学2013年就业分析报告

2013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二零一四年二月一、基本情况(一)、毕业生规模及结构我校2013年共有毕业生7599人,其中本科生3669人,研究生3930人(硕士生3205人,博士生725人)。

(二)、就业情况我校2013届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为97.50%。

其中: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为96.70%,硕士毕业生就业率为98.50%,博士毕业生就业率为96.83% 。

表1-1、就业去向分布统计表学历国内升学出国(境)签约就业灵活就业本科1723 46.96%399 10.87% 1330 36.25% 96 2.62%硕士156 4.87% 91 2.84% 2854 89.05% 56 1.75%博士111 15.31% 15 2.07% 548 75.59% 28 3.86%注:1、就业率=(国内升学+出国+签约就业+灵活就业)/毕业生总人数*100%2、灵活就业=签劳动合同+单位用工证明+自由职业+自主创业(三)签约毕业生就业流向1、毕业生签约单位性质流向表1-2、2013届毕业生签约单位性质流向统计表图1-1、2013届本科生签约单位性质统计图图1-2、2013届硕士毕业研究生就业单位性质统计图图1-3、2013届博士毕业研究生就业单位性质统计图2、就业地域分布情况我校本科生在陕西省就业的人数占29.59%。

其他分布较多的省份依次为:广东省11.41%、上海市6.03%、江苏省5.71%、浙江省5.19%、北京市5.13%、山东省4.42%、四川省4.17%。

毕业研究生在陕西省就业的占38.91%。

其他分布较多的省份依次为广东省7.64%、江苏省6.86%、山东省6.66%、上海市5.10%、北京市4.70%、河南省4.56%、四川省4.50%。

图1-4、2013届本科毕业生就业地域流向统计图图1-5、2013届研究生就业地域流向统计图二、主要工作及特点我校坚持把培养人才作为根本任务,以“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服务”为宗旨,不断创新就业服务方式。

西安工业大学 清考名单

西安工业大学 清考名单
090313110张毅[2]
090314
090314107潘晓伟[2]
090406
090406108付瑞冰[2]
090409
080409108廉博[2]
090414
090414108李强胜[2]
090613
090613101柏鑫睿[2]
090708
090708111刘昊洲[2]
090708116唐政元[2]
090307
090307106李强强[5]
090307117许新军[5]
090307120邹成成[5]
090308
090308104胡琰琨[5]
090308112谈洋洋[5]
090310
090310126罗苏顿[5]
090310131张银娣[5]
1646热处理工艺1人
090301
080301126赵显光[6]
090115105董国龙[4]
0510物理光学18人
090102
090102113彭伟[5]
090102121张天宝[5]
090103
090103110王锐[5]
090103115杨曾辉[5]
090103121张文亮[5]
090103124高思娅[5]
090105
090105101董俊博[5]
090105107刘鑫[5]
0107工程图学课程设计1人
090116
090115127洪丽娟[1]
0116高等数学BⅠ2人
090405
070405117沈百川[1]
091003
091003123杨远东[1]
0117高等数学BⅡ2人
090106
080106115苏泽钰[2]

毕业生核对修改生源信息要求

毕业生核对修改生源信息要求

一、认真审核生源基本信息。

虽然个人信息已经本人核实,但院系应在以下几个方面把好关:
1、学生姓名:一定是学生高招报名时的姓名。

2、政治面貌:应是当前状态。

3、培养方式:本、专科生一律填“并轨生”,研究生按招生时确定的培养方式。

4、定向或委培单位:研究生培养方式若是“定向”或“委培”,一定要将该生的定向单位或委培单位填上,不能不填。

5、生源地区:一定是高招报名时的户籍所在地,要核实准确。

研究生也是填至高招报名时的户籍所在地。

若上学期间因结婚等原因户口迁移,可填入更改后的户口地址。

注意:因此项关系到毕业两年后档案户口转回原籍的问题,因此一定按要求填写准确,否则报到证上出现错误信息,会造成无法报到的后果。

6、家庭地址:现在的家庭居住地。

同学登录该网站:81/login.php 核对自己的信息,凡事密码丢的给就业指导中心联系67781190 67781191 67781193 最迟3月底前个人生源基本信息完善完毕。

这个信息非常重要,若跟就业单位没有签约,两年之后学校把学籍返回生源所在地,所以一定好好核对,填写。

王辉王新奎徐瑞阳李飞翔李杰石拓到现在还未登录填写信息,务必马上填写核对。

各班班长通知全班每个学生填写,没登陆填写信息的一定电话通知本人,填写。

大连大学2013届毕业生生源统计表

大连大学2013届毕业生生源统计表
大连大学2013届毕业生生源统计表(仅供招聘使用)
学院 专业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 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酒店管理 合计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化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环境科学 合计 工业设计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物流工程 合计 工程管理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建筑学 土木工程 合计 工商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会计学 市场营销 合计 酒店管理(专科) 旅游管理 合计 美术学 艺术设计(服装) 艺术设计(环境) 艺术设计(新媒体) 艺术设计(装潢) 合计 法学 汉语言文学 历史学 合计 日语 生物工程 生物技术 合计 小学教育 体育教育 运动人体科学 运动训练 合计 物理学 物理学(师范) 毕业生人数 62 9 5 76 54 51 57 51 213 28 192 57 277 67 56 33 135 291 91 75 176 56 398 91 122 213 28 31 57 43 60 219 46 131 35 212 141 73 29 102 105 87 23 38 148 36 22
医学院
音乐学院
英语学院
职业技术学院
初等师范学院 总计
30 23 111 52 149 29 34 50 85 399 126 33 27 27 52 55 320 17 153 23 193 110 86 21 25 132 14 3409 265 3674

国际学院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旅游学院
美术学院
人文学部
日本语言文化学院 生物工程学院 师范学院
体育学院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应用电子技术(专科) 应用物理学 合计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学与应用数学 通信工程 信息与计算科学 自动化 合计 护理学 口腔医学 临床医学(中山) 临床医学(新华) 医学检验 中药学 合计 舞蹈编导 音乐表演 音乐学 合计 英语 护理(专科) 口腔医学技术(专科) 药物制剂技术(专科) 合计 小学教育(专科) 本科 高职专科 合计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业务服务流程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业务服务流程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业务服务流程一、毕业生生源审核工作流程1.省厅下发《毕业生生源信息审核工作通知》;2.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根据省厅要求下发学校生源信息审核通知;3.教务处配合提交应届毕业生基本数据;4.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维护生源审核系统基础数据;5.各学院分两次核对毕业生信息并签字留档;6.各学院核对修改毕业生信息,完成后转交就业指导中心;7.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毕业生信息,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毕业生信息。

二、毕业派遣流程1.毕业生进入“XX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学生用户中心,在“就业信息维护”栏目,录入相关信息(省内就业、省外就业包含派遣与非派遣、劳动合同、升学包括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出国出境、应征入伍),提交学院审核;2.各学院就业工作辅导员对照毕业生上交纸质就业材料审核“XX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毕业生的信息,审核未通过需联系毕业生进行修改;3.各学院就业工作辅导员将审核通过的毕业生纸质就业材料转交就业指导中心复审;4.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下发最终派遣方案给各学院,由学院就业工作辅导员组织毕业生核对签字;5.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编制锁定就业方案并上报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三、关于毕业生《报到证》及其发放流程1.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依据XX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毕业生信息编制就业方案并上报;2.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依据学校编制的就业方案编制派遣方案,印制报到证,由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签收后,统发放至各学院就业工作辅导员签收,再由就业工作辅导员转发至各学院毕业生本人签收,签收表记录存档。

注意事项:(1)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就业时,须持《报到证》,用人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2)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3)《报到证》由毕业生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4)《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的证明,其中的姓名必须与毕业生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单位名称和单位所在地必须准确。

湖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

湖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

湖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鄂教学[2013]5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3.09.22
【实施日期】2013.09.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
注册工作的通知
(鄂教学〔2013〕5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3]1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1.严格进行新生电子档案照片张贴与复核。

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时,要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1]6号)的要求,进行新生电子档案照片张贴,核对新生各项关键信息。

2.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2013年9月底前,要完成本科及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10月底前完成本专科及研究生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专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11月底前完成年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更正、补报工作,2014年春节前完成2014届毕业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更正工作。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略)
2.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生电子档案照片张贴规定(略)
3.2013年学历电子注册信息更正、补报时间安排表
湖北省教育厅
2013年9月22日
附件3
2013年学历电子注册信息更正、补报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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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次核对2013届毕业生数据信息的通知
各毕业班辅导员:
2013届毕业生数据信息核对工作是关乎毕业生就业派遣的重要基础,毕业生生源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是毕业生报到证和档案的去向的根据,更是重中之重。

毕业生生源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错误会导致学生毕业后遇到报到、评干、评职称、调动等等一系列问题,需要各位师生对该项核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谨慎负责。

2013年毕业生数据信息第一次核对工作已经结束,现在将最新的数据信息发给各系师生。

请辅导员们组织毕业生进行第二次核对,并在2012年10月1日前完成,将需要修改和补充的数据填在数据表(每个系一个表),发到招生就业处曾杰豪老师的校内邮箱。

具体核对要求如下:
1.辅导员核对内容
参照《2013届各系各专业毕业生信息》,在《2013届毕业生信息数据(第二次核对版)》中查找出所在系休退学学生信息,在表格里标注。

2.毕业生核对内容
毕业生在《2013届毕业生信息数据(第二次核对版)》中核对自己的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信息,如有错误,请在表里“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更改”栏目中标注,同时须提供户主页和本人页的户口本扫描件(手机照片也可)。

“入学前户口所在地”,若学生在入学时户口迁移到学院的,请填写迁移前的户口所在地。

高考借考生须留意,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生源地)不能填报高考所在地,要填报户口本所在地。

生源地信息核对,是日后毕业派遣依据,请谨慎核对。

辅导员对学生核对“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是否有误的小技巧:以身份证号码进行排序与筛选,看看同身份证号码地段的学生是否都在同一地区,反复核实同身份证号码地段但不一样户口所在地的信息。

3.毕业生补充内容
为了跟踪毕业生去向,核查毕业生就业情况的真实性,同时为毕业生提供系列的跟踪服务工作,省要求毕业生在数据表格《2013届毕业生信息数据(第二次核对版)》中补充移动电话号码、电子邮箱、QQ号码三个数据信息。

如有疑问,请辅导员集中问题向老师咨询。

附件1:2013届毕业生信息数据(第二次核对版)
附件2:2013届各系各专业毕业生信息
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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