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实例与分析案例
幼儿园事故案例分析

幼儿园事故案例分析
幼儿园是孩子们成长的乐园,然而在幼儿园中发生的事故却时有所闻。
事故不
仅给孩子们带来伤害,也给家长和幼儿园带来了巨大的困扰。
因此,对幼儿园事故进行案例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幼儿园事故案例,在某幼儿园,孩子们在午休时间睡觉,
一名孩子突然从上铺床上摔下来,造成了腿部骨折的严重后果。
经过调查,发现导致事故的原因是幼儿园的睡眠管理不到位,监管不严,导致孩子在午休时发生了意外。
其次,另一个案例是关于幼儿园食物中毒的事故。
在某幼儿园,多名幼儿因食
用午餐后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经医院诊断确认是食物中毒。
调查发现,幼儿园食堂在食品加工和储存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导致食物受到污染,引发了食物中毒事故。
针对以上两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幼儿园事故的发生往往与管理不到位、监
管不严、安全意识淡漠等因素有关。
因此,幼儿园在日常管理中应该加强对孩子们的监管,保证他们的安全。
此外,食品安全也是至关重要的,幼儿园应该加强对食品的检验和管理,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另外,幼儿园应该加强对教职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
的能力。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幼儿园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幼儿园事故案例分析对于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通过分析事故案例,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加强安全管理,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幼儿园事故的发生,保障孩子们的安全健康成长。
希望各个幼儿园都能够引以为戒,重视安全管理,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剖析及应对策略

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剖析及应对策略近年来,幼儿园安全事故频发,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作为幼儿相关工作者,我们有责任对此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策略,以确保幼儿的安全。
一、案例剖析1.烫伤事件某幼儿园午餐时间,一名幼儿不慎打翻热水瓶,导致另一名幼儿腿部烫伤。
原因是幼儿园未在午餐时间安排专门人员看管,同时热水瓶放置位置不当。
2.跌落事故在某幼儿园户外活动时间,一名幼儿从滑梯跌落,导致颅脑损伤。
原因是因为滑梯下方未铺设缓冲物,同时幼儿园未定期检查滑梯的安全性。
3.食物中毒事件某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多名幼儿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
原因是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不达标,未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规定操作。
4.校车安全事故某幼儿园校车在接送幼儿过程中,因驾驶员疲劳驾驶、车辆维护不当等原因,发生交通事故。
二、应对策略1.加强安全教育幼儿园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
同时,教师要时刻关注幼儿行为,预防意外事故发生。
2.完善安全设施幼儿园应定期检查和完善安全设施,如滑梯、桌椅、楼梯等。
确保设施安全可靠,避免因设施故障导致的安全事故。
3.制定应急预案幼儿园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安全事故发生时的应对流程。
如发生烫伤、跌落等事故,应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并尽快送往医院治疗。
4.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幼儿园食堂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规定操作,确保食品卫生。
同时,定期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加强驾驶员管理6.加强家校沟通幼儿园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共同关注幼儿的安全。
如家长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幼儿园反馈。
7.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幼儿园应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提高师生的应对能力。
如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发生时,师生能迅速、有序地撤离。
8.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同时,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幼儿园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对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只有加强安全教育、完善安全设施、制定应急预案等综合措施,才能确保幼儿的安全。
幼儿园户外活动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及应对措施评估

幼儿园户外活动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及应对措施评估在幼儿园教育中,户外活动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通过户外活动,孩子们可以接触自然,锻炼身体,培养团队合作意识,促进健康成长。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户外活动安全问题,而幼儿园户外活动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
本文将对幼儿园户外活动安全事故案例进行分析,并对应对措施进行评估,以期对幼儿园户外活动安全有更深入的了解。
1. 案例一:跌倒摔伤事故在一次户外活动中,一名幼儿在操场上跑步时不慎摔倒,造成了手臂骨折的事故。
这种事故在幼儿园户外活动中并不少见,主要是因为幼儿的行为不够稳定,缺乏对潜在危险的认识。
针对这种事故,幼儿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对操场地面进行检查,清除危险物品,确保操场的平整度。
- 在户外活动前进行安全教育,告知幼儿要注意观察脚下的路面情况,不得奔跑。
- 增加监护人的人员数量,及时发现危险行为并加以制止。
2. 案例二:人为因素导致的安全事故在一次郊游活动中,由于监护人的疏忽失误,导致一名幼儿走失一小时。
这种情况在户外活动中很容易发生,一旦出现,后果将不堪设想。
幼儿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制定严格的出游计划和行动方案,确保每名幼儿有专门的监护人负责照看。
- 幼儿园应当加强对监护人的培训,提高其对幼儿的关注力和责任心。
- 强化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告知他们在户外活动中遇到危险时应该如何应对。
3. 案例三:意外食物中毒事件在一次野餐活动中,部分幼儿因误食有毒植物而导致食物中毒。
这种情况可能是因为监护人在食物的采集和储存过程中疏忽大意,也有可能是幼儿自行摄食导致。
为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幼儿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在野餐活动前,确保所采集的食材安全无毒。
- 安排专人负责食物的储存和监管,不得让幼儿自行摄食未经检验的野果。
- 加强对食物安全的宣传教育,让幼儿了解危险植物的外观和特征,避免误食有毒植物。
个人观点:在幼儿园教育中,户外活动对幼儿的成长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引言幼儿园是儿童成长发育的关键阶段,其安全问题备受社会关注。
近年来,幼儿园安全事故频发,引发了公众对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担忧和反思。
本文将通过分析多个真实的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探讨事故发生的原因、暴露出的问题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旨在提高幼儿园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幼儿身心健康。
一、案例分析以下列举几个不同类型的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并进行深入分析:案例一:幼儿误食异物某幼儿园一名三岁幼儿在户外活动时,误食了地上的碎玻璃。
由于老师监管疏忽,未及时发现,导致幼儿口腔受伤,需要进行缝合手术。
•事故原因分析:该事故主要原因是教师的监管不到位,缺乏安全意识。
幼儿园环境卫生管理也存在问题,碎玻璃未及时清理。
此外,幼儿自身的安全意识薄弱,也加剧了事故的发生。
•问题暴露:暴露了幼儿园教师的责任心和专业素养不足,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环境卫生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预防措施: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完善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加强幼儿园环境卫生管理,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案例二:幼儿攀爬设施坠落某幼儿园一名四岁幼儿在攀爬游乐设施时,由于设施老化,支撑不稳,导致幼儿坠落受伤。
•事故原因分析:该事故主要原因是幼儿园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未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此外,教师对幼儿的监管也存在不足。
•问题暴露:暴露了幼儿园设施设备管理不到位,安全检查制度不完善,教师的安全监管意识薄弱等问题。
•预防措施:定期对幼儿园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换老化或损坏的设施;建立完善的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制度,明确责任人;加强教师对幼儿的监管,避免幼儿进行危险行为;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案例三:幼儿被烫伤某幼儿园一名两岁幼儿在喝热水时,由于教师未及时提醒,导致幼儿被开水烫伤。
•事故原因分析:该事故主要原因是教师的监管疏忽,缺乏安全意识,未对幼儿进行充分的安全教育。
幼儿园安全教育事故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幼儿园教育行业也日益繁荣。
然而,由于幼儿园安全事故频发,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本案例将针对一起幼儿园安全事故进行剖析,旨在提高幼儿园安全教育的重视程度,为幼儿园管理者、教师和家长提供借鉴。
二、案例描述2018年5月,某市一家幼儿园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烫伤事故。
当天,幼儿园厨房工作人员在为孩子们准备午餐时,不慎将热水壶放在地上,导致4名幼儿在玩耍时不慎踩到热水壶,造成不同程度烫伤。
事故发生后,幼儿园方面立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幼儿园负责人立即向当地教育部门报告了事故情况;其次,幼儿园对受伤幼儿进行了紧急救治,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最后,幼儿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经调查,事故原因如下:1. 厨房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将热水壶放在安全位置。
2.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未对厨房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安全培训。
3. 幼儿园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如热水壶放置位置不合理。
三、案例分析1. 幼儿园安全意识的重要性本案例中,厨房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幼儿园作为孩子们成长的摇篮,安全意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幼儿园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2. 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幼儿园安全无死角。
针对厨房工作人员,幼儿园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操作技能。
同时,幼儿园应加强对幼儿园环境的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家长参与的重要性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需要家长的积极参与。
家长应关注幼儿园的安全状况,配合幼儿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孩子的安全意识。
此外,家长还应关注孩子的日常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与幼儿园沟通,共同保障孩子的安全。
四、案例启示1. 幼儿园应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工作人员和孩子们的安全意识。
2. 幼儿园应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幼儿园安全无死角。
幼儿园安全教育事故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幼儿园是儿童成长的重要阶段,安全问题是幼儿园教育中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近年来,幼儿园安全事故频发,给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带来了严重影响。
本文通过对幼儿园安全教育事故的分析,探讨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以期为幼儿园安全教育提供参考。
二、事故案例分析1. 案例一:某幼儿园一名3岁儿童在户外活动时,不慎从滑梯上摔下,导致腿部骨折。
分析:该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幼儿园在组织户外活动时,对儿童的安全教育不到位,缺乏对儿童安全意识的培养。
此外,滑梯的防护措施也存在问题,如防护栏高度不足、地面未铺设防滑垫等。
2. 案例二:某幼儿园一名4岁儿童在午睡时,被同伴压在身下,导致窒息死亡。
分析:该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幼儿园在午睡时间管理不到位,缺乏对儿童睡眠安全的关注。
此外,幼儿园在招生时未严格把关,导致幼儿年龄差距较大,存在安全隐患。
3. 案例三:某幼儿园一名5岁儿童在绘画课时,不慎将铅笔插入眼睛,导致视力受损。
分析:该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幼儿园在绘画课时,对儿童的安全教育不足,未提醒儿童注意铅笔的尖锐部分。
同时,教师对儿童的行为缺乏及时制止和纠正。
三、事故原因分析1. 安全教育意识淡薄:部分幼儿园对安全教育重视程度不够,未将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学工作中,导致儿童安全意识薄弱。
2. 教师专业素质不高:部分幼儿园教师缺乏安全知识,对儿童的安全教育方法不当,无法有效预防和应对安全事故。
3. 硬件设施不完善:部分幼儿园硬件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如防护栏高度不足、地面未铺设防滑垫等,给儿童的安全带来隐患。
4. 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幼儿园管理制度不完善,对儿童的安全管理不到位,缺乏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四、预防措施1. 加强安全教育:幼儿园应将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学工作中,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儿童的安全意识。
2. 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幼儿园应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安全知识水平和应对安全事故的能力。
3. 完善硬件设施:幼儿园应定期检查和维修硬件设施,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幼儿园园内安全事故分析案例 幼儿园安全事故

幼儿园是孩子们学习和成长的地方,是他们接受教育的重要场所。
然而,近年来幼儿园安全事故频发,给幼儿园教育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原因和应对措施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对幼儿园园内安全事故进行分析,以期为幼儿园安全管理提供经验和教训。
1. 案例一:跌倒摔伤在某幼儿园,一名3岁的孩子在玩耍时不慎摔倒摔伤,造成了轻微受伤。
经调查得知,此次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 幼儿园内地面不平整,存在坑洼和凹凸不平的情况。
- 幼儿园的玩具摆放混乱,未能及时清理整理。
- 幼儿园教职员工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孩子摔倒的情况。
2. 案例二:食品中毒一所幼儿园的多名学生因食用午餐后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经医院诊断确认为食物中毒。
经调查发现,造成此次食物中毒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 幼儿园食堂卫生状况差,食材存放不当,食品加工卫生条件不达标。
- 食堂厨师未进行健康体检,存在传染病等潜在风险。
- 食品采购和制作过程中缺乏严格的监管和把关。
3. 案例三:溺水事故一名幼儿园学生在幼儿园游泳课上不慎溺水,事故发生后紧急送往医院抢救,幸好及时救治,未造成生命危险。
经调查得知,此次溺水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 游泳课教师和监护人员缺乏专业的救生技能和意识。
- 游泳池管理不当,缺乏安全设施和急救措施。
- 学生参加游泳课的身体状况和技能未经过严格审核和考核。
4. 应对措施以上案例中的安全事故反映出幼儿园安全管理存在一定的漏洞和不足。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安全管理,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 定期对幼儿园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及时修复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加强食堂卫生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确保食材和食品加工符合卫生标准。
3. 增加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4. 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幼儿园是孩子们学习和成长的地方,确保幼儿园安全是每个家长和教育工作者的责任。
幼儿受伤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一家幼儿园内,一名5岁幼儿在户外活动时不幸从滑梯上摔下,导致头部受伤。
事发后,幼儿家长认为幼儿园在管理上存在疏忽,未能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遂将幼儿园告上法庭,要求园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案情分析1. 事实认定根据调查,事发当天,幼儿园的户外活动区域设有滑梯、秋千等设施。
在活动过程中,该名幼儿在滑梯上玩耍时,由于滑梯的扶手高度不够,幼儿在下滑过程中头部触碰到扶手,导致头部受伤。
经医院诊断为脑震荡。
2. 法律适用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为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三、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幼儿园在此次事故中存在以下过错:(1)滑梯的扶手高度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安全隐患;(2)幼儿园在活动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幼儿的不安全行为;(3)幼儿园在活动区域的地面铺设不够柔软,未能有效吸收冲击力。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幼儿园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幼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共计5万元。
四、法律分析1. 幼儿园的过错本案中,幼儿园存在以下过错:(1)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
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规定,幼儿园的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本案中,滑梯的扶手高度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安全隐患。
(2)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幼儿园在活动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幼儿的不安全行为,未能有效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
(3)活动区域地面铺设不够柔软。
幼儿园在活动区域的地面铺设不够柔软,未能有效吸收冲击力,增加了幼儿受伤的风险。
2. 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幼儿园在幼儿受伤案件中承担无过错责任。
在本案中,法院判决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体现了侵权责任法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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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实例与分析
欧阳光明(2021.03.07)
近年来,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幼儿园的孩子均是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他们在幼儿园受到伤害或者是伤害了他人,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是幼儿园、幼儿家长,抑或是其他人?这是长期困扰着幼儿园及幼儿家长的一个难题。
本文试图从实际发生的一个典型案例出发,对目前争议较大的一些相关问题谈谈看法。
一、个案描述
萌萌和飞飞是某幼儿园大班的同班小朋友。
一日,教师王某带领幼儿到户外活动,在排队时,王老师一再交待:“小朋友排队下楼梯时,不要拥挤、打闹。
”下楼梯时,飞飞站在萌萌的背后,两人均在队尾,趁队伍行走拉开距离时,二人嬉闹,萌萌背飞飞时摔倒,导致飞飞的左股骨中段发生斜形闭合性骨折。
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飞飞住院两个月后临床愈合。
飞飞住院期间共花去医疗费5680元,飞飞的父母误工费、住宿费、医院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及必要的营养费等4450元。
飞飞的父母与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就医疗费和赔偿问题多次进行协商,要求幼儿园和萌萌的父母赔偿上述费用共计10130元。
萌萌的父母认为,萌萌入园意味着自己己经将萌萌及对其的监护责任托付给了幼儿园;萌萌在幼儿园时,自己作为法定监护人不可能直接行使监护人责任,只有幼儿园才能监护孩子,因此,自己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幼儿园则提出,在孩子下楼之前老师已经一再强调“不要拥挤、打闹”,且事故发生之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幼儿园主观和客观上都不存在过错,不应独自承担如此巨额的赔偿费用。
协议未果,飞飞的父母作为代理人,以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0130元。
二、个案分析
在上述案例中,要明确应由谁来承担这次意外事故的责任,我们首先应该从法律上弄清以下几个问题:幼儿园是不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对幼儿的监护职责是否随着幼儿入园转移到幼儿园?在园幼儿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幼儿园究竟应该按什么原则来承担民事责任?
(一)幼儿园是否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
在当前的多起幼儿在园意外伤害事故中,幼儿园是否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是否承担监护责任,已经成了幼儿园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承担多大责任的焦点问题。
由于种种原因,公众舆论倾向于幼儿园理所当然地具有监护人的身份,应该对幼儿在园事故承担监护不力责任。
其实,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情况并非如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
”但是,从现实情况以及监护制度的实质来看,幼儿园都不是在园幼儿的委托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父母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非因法定事由不能免除。
此外,该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可见,法律并未规定幼儿园能够成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所以,即使父母把未成年人送进幼儿园学习、生活,使未成年人处于幼儿园的管理之下,幼儿园也并不因此而具备监护人的主体资格。
此外,根据这一规定,幼儿园担任在园幼儿的监护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被监护人没有父母或其他近亲属,或者是其父母和其他近亲属无监护能力;二是被监护人的父亲或者母亲的所在单位是幼儿园。
一般情况下,幼儿园是不可能具备这两个
条件的,因此,那种认为幼儿园是在园幼儿监护人的说法,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
因此,在上述案例中,即使萌萌的父母把萌萌送进幼儿园学习、生活,但是,幼儿园也并不因此而具备监护人的主体资格。
不管萌萌是在园内还是在园外,萌萌的监护人仍然是也只可能是萌萌的父母。
案例2:
幼儿园里,大(四)班的幼儿户外散步结束后,陆续进入到午睡室准备午睡。
一个男孩在自己的床上,边脱衣服边蹦跳,一不小心,摔倒在床上,左边的耳朵边被床的护板撞伤了,裂了一个小口子,流出很多血。
男孩大哭起来。
当班老师发现孩子出事了,立即打电话给园长和保健医生。
园长接到电话,火速来到班上,保健医生又仔细地查看了孩子的伤情,对伤口进行了简单的止血处理,随即带着男孩去医院治疗。
同时联系了家长,请医生通过电话向家长说明了处理的方法:药物治治疗或缝针。
家长接受了医生的建议,选择在男孩的耳朵裂口处缝两针的治疗方案。
随后,园领导和当班老师又带着营养品到幼儿家中进行探望,并向家长说明了事情发生的经过。
家长表示理解,友好地接受了园方的诚恳歉意,最终事件得到了解决。
案例3:
幼儿园的户外场地,一位幼儿在自由活动时和同伴追逐奔跑,跌倒在地,牙齿被磕松动,满口是血。
意外发生后,园方带幼儿迅速前往一家知名大医院就诊,伤情得到了及时的治疗,医生为幼儿受伤牙齿按上护套。
园方承担了治疗的费用,并且根据医生说的受损牙齿一段时间内不要咀嚼硬的食物的建议,专门为这名幼儿制定了单独的营养食谱,为他提供松软可口、方便咀嚼、易消化的饭菜和点心,带慰问金到幼儿家中探望。
刚开始,家长非常气愤,态度很生硬。
一周下来,渐渐地感受到园所真诚、细致、暖心的服务,舒展了眉头……
以上叙述的两个案例真实地发生在我园,把它们呈现出来给大家,以例警示:幼儿园肩负着保护幼儿生命安全的重大责任。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明确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
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
”三到六岁的入托幼儿一般是早上被家人送到幼儿园,开始一天的集体学习、生活和游戏,下午再被父母接回家。
还有很多寄宿制幼儿园,入托幼儿直到周末才能回家。
因此,幼儿园必须制定一套完善的意外事故应急预案,提高教师和保育员加强幼儿安全教育的意识,就幼儿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环节的安全问题进行慎密的考虑。
当幼儿在幼儿园发生意外事故时,我们也不要遮掩、逃避和恐慌。
只要理智地面对,冷静真诚地处理,制定解决方案,意外事故就会得到较好的解决。
同时,事后认真分析发生意外事故的起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积极预防类似意外事故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