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电缆线路运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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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范本模板】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范本模板】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2014新版(试行)1 总则1.1 为加强配电作业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配电作业实际,制定本规程.1.2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方可恢复作业。

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1。

3 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批准后执行。

1.4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1000V以上者;低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1000V及以下者。

1.5 本规程的附录H、I、K、O为规范性附录。

附录A~G、J、L、M、N和P为资料性附录。

1.6 本规程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单位所管理的运用中的配电线路、设备和用户配电设备及相关场所。

变电站、发电厂内的配电设备执行Q/GDW1799。

1-201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配电线路系指20kV及以下配电网中的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备等.配电设备系指20kV及以下配电网中的配电站、开闭所(开关站,以下简称开闭所)、箱式变电站、柱上变压器、柱上开关(包括柱上断路器、柱上负荷开关)、环网单元、电缆分支箱、低压配电箱、电表计量箱、充电桩等。

运用中的配电线路和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配电线路和设备.1.7 从事配电相关工作的所有人员应遵守并严格执行本规程。

2 配电作业基本条件2。

1 作业人员2。

1。

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2。

1。

2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2。

1.3 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掌握配电作业必备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并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配电间安全操作规程(3篇)

配电间安全操作规程(3篇)

配电间安全操作规程一、前言为了确保配电间的安全运行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配电间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进入配电间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二、安全设施及装备1. 配电间必须配备可靠的安全设施,包括灭火器、砂桶、紧急照明等。

2. 安全设施和装备应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可用。

三、进入配电间前的准备工作1. 进入配电间前,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服、防护帽、绝缘手套等。

2. 在进入配电间前,必须检查个人防护装备的完好性,确保其正常使用。

四、配电间操作规范1. 在操作配电设备之前,必须先拉闸刀,切断电源。

2. 操作配电设备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且操作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3. 在操作配电设备时,禁止使用带有金属制品的工具,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4. 操作配电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任何擅自更改程序的行为都是严禁的。

5. 配电间内禁止吸烟,以免引起火灾。

五、应急处置措施1. 配电间内如发生火灾,应迅速拉闸刀,切断电源,然后用灭火器或砂桶进行灭火。

2. 在配电间内如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并迅速切断电源,同时采取合适的救治措施。

六、配电间维护与检修1. 配电间设备每季度进行一次定期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2. 配电设备维修过程中,必须切断电源,避免触电风险。

3. 维修过程中必须使用合适的工具,禁止使用损坏的工具进行操作。

七、遵守规定1. 所有进入配电间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不得擅自更改或忽视安全操作规定。

2. 工作人员在配电间内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置。

八、违规惩罚1. 对于擅自更改规程的人员,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对于发现安全隐患不上报或不及时处理的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纪律处分。

九、附则本规程的解释权归配电间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是配电间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我们必须认真遵守并执行,以确保配电间的安全运行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电网公司配电网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电网公司配电网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Q/CSG 云南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CSG-YNPG-1-10-01-2011云南电网公司配电网电气安全工作规程(2011 年版)2011-07-01 发布2011-07-01 实行云南电网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2)5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3)5.1 现场勘察制度 (3)5.2 工作票制度 (3)5.3 工作许可制度 (6)5.4 工作监护制度 (7)5.5 工作间断和转移制度 (7)5.6 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 (8)6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9)6.1 停电 (9)6.2 验电 (9)6.3 装设接地线 (10)6.4 使用个人保安线 (11)6.5 装设标示牌和遮栏 (12)7 运行和维护 (13)7.1 配电设备的巡视 (13)7.2 线路设备的巡视 (13)7.3 电气操作 (13)7.4 线路砍伐树木 (14)8 邻近带电导线的工作 (15)8.1 在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 (15)8.2 邻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路的工作 (15)8.3 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的工作 (15)9 配电设备上的工作 (16)10 线路设备上的工作 (16)10.1 一般规定 (16)10.2 在电力电缆上的工作 (16)10.3 架空绝缘导线作业 (18)10.4 坑洞开挖 (18)I10.5 杆塔施工与检修 (19)10.6 高处作业 (19)10.7 放线、撤线与紧线 (20)10.8 起重与运输 (20)11 带电作业 (22)11.1 一般规定 (22)11.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22)11.3 带电断、接引线 (23)11.4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 (23)11.5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 (23)12 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25)13 在配电网自动化设备、继电保护、通信系统、仪表等二次回路上的工作 (25)14 电气试验 (26)14.1 高压试验 (27)14.2 测量工作 (27)15 1000V 及以下电气场所的工作 (28)附录A(规范性附录)变电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30)附录B(规范性附录)变电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32)附录C(规范性附录)变电第三种工作票格式 (34)附录D(规范性附录)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35)附录E(规范性附录)线路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37)附录F(规范性附录)低压工作票格式 (38)附录G(规范性附录)配电网电气操作票格式 (40)附录H(规范性附录)二次设备及回路安全技术措施单格式 (41)附录I(规范性附录)现场勘察记录单格式 (43)附录J(规范性附录)接地开关合(分)、接地线装拆记录表格式 (44)附录K(规范性附录)线路工作接地线装拆记录表格式 (45)附录L(规范性附录)个人保安线装拆记录表格式 (46)附录M(资料性附录)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47)附录N(资料性附录)带电作业高架绝缘斗臂车电气试验标准表 (49)附录O(资料性附录)起重机具检查和试验周期、质量参考标准 (50)前言为规范云南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内10kV及以下配电网的安全作业,加强电力生产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结合公司配电网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gb_26859-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gb_26859-2011

五、安全组织措施
5.5工作票人员
工作票签发所需人员
工作票 签发人
工作负责人 (监护人)
工作许可人
专责监护人
工作班成员
五、安全组织措施
5.5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5.5.1 工作票签发人: a ) 确认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b ) 确认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正确、完备; c ) 确认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适当、 充足。
三、术语和定义
3.3发电厂[站]electrical generating station
由建筑物、能量转换设备和全部必要的辅助设备组成的生产 电能的工厂。 [ GB / T2900.50 一2008 ,定义2.3 中的601-03-01 ] 3.4变电站(电力系统的)substation ( of a power system ) 电力系统的一部分,它集中在一个指定的地方,主要包括输 电或配电线路的终端、开关及控制设备、建筑物和变压器。 通常包括电力系统安全和控制所需的设施(例如保护装置)。 注:根据含有变电站的系统的性质,可在变电站这个词前加 上一个前缀来界定.例如:(一个输电系统的)输电变电站、 配电变电站、500kV 变电站、10kV 变电站。 〔 GB / T2900.50 一2008 ,定义2.3 中的601 一03 一02 ]
五、安全组织措施
5.4.5 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维护单位签发或由经设备运行维护单位 审核合格并经批准的其他单位签发。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 实行双方签发形式。 5.4.6 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贵人,另一份交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 许可人。 5.4.7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应同时执行两张及以上工作票。 5.4.8 持线路工作票进入变电站(包括发电厂升压站和换流站, 以下同)进行架空线路、电缆等工作,应得到变电站工作许可 人许可后方可开始工作。 5.4.9 变更工作班成员或工作负责人时,应艘行变更手续。 5.4.10 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和电力线 路带电作业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计划工作时间为 限,延期应办理手续。

电力电缆运行维护管理规定

电力电缆运行维护管理规定

电力电缆运行维护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保证电力电缆安全可靠运行,全面掌握电力电缆的运行状况,提高电力电缆的管理水平,实现电网的安全、经济、可靠运行,根据电力部《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电力电缆运行规程》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管理规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1.2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电力电缆主要包括6KV、10KV、380V交流聚氯乙烯铠装电缆。

1.3 本办法适用于西岭供热公司管辖范围内电力电缆的运行维护管理,各分公司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电力电缆的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1.4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西岭供热公司总工办。

本办法与上级相关规程有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2 电力电缆基本要求2.1 对电缆线路的基本要求⑴电力电缆的弯曲半径一般应为电缆外径15倍左右或按电缆制造厂规定。

⑵不允许将三芯电缆中的一芯接地运行。

在三相系统中,用单芯电缆时,三根单芯电缆之间距离的确定,要结合金属护层或外屏蔽层的感应电压和由其产生的损耗,一相对地击穿时危及邻相的可能性,所占线路通道宽度以及便于检修等各种因素全面考虑。

⑶单芯电缆的铠装只在一端接地时,在铠装另一端上的正常感应电压一般不应超过65伏,当铠装正常感应电压超过65伏时,应对易于与人身接触的裸露的铠装及其相连的设备加以适当的遮蔽,或采用将铠装分段绝缘后对三相铠装加以互联的方法。

⑷接单芯电缆线路的铠装只有一点接地时,其最大感应电压接近护层绝缘击穿强度的各点都应加装护层绝缘保护器,如采用非线性阀片、球间隙等。

单芯电缆线路如连接架空线,而铠装只有一点接地时,应优先考虑在接架空线的一侧接地。

⑸三相线路使用单芯电缆或分相铠装电缆时,每相周围应无紧靠的铁件构成的铁磁环路。

⑹电缆线路的正常工作电压,一般不应超过电缆额定电压的15%。

电缆线路的升压运行,必须经过试验、鉴定,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⑺在电缆中间接头和终端接头处,电缆的铠装、铠装和金属接头盒应有良好的电气连接,使其处于同一电位。

电力线路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安全工作规程第一章线路运行工作第一节线路巡视第1条巡视工作应由有电力线路工作经验的人担任,新人员不得一人单独巡视。

偏远山区和夜间巡视必须由两人进行。

暑天、大雪天、汛期,必要时由两人进行。

第2条线路巡视不管线路是否停电,均应视为有电设备。

事故巡线,即使明知该线路已停电,亦应认为线路随时有恢复送电的可能。

巡视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断落地点8米以内,并迅速报告领导,等候处理。

第3条巡视途中,应遵守交通规那么,不许踏渡不明深浅的河水或踏薄冰过河。

注意沿途坑、井、车辆,山区注意毒蛇、扎脚、滑坡等。

第二节倒闸操作第4条倒闸操作应使用操作票。

倒闸操作人员应根据值班调度员的操作命令〔口头或〕填写倒闸操作票。

操作命令应清楚明确,受令人应将命令内容向发令人复诵,核对无误。

事故处理可根据值班调度员的命令进行操作,可不填写操作票。

第6条操作中发生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或领导报告,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

第7条倒闸操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操作机构传动的开关或刀闸时,应戴绝缘手套。

没有机械传动的开关、刀闸和跌落保险,应适用合格的绝缘杆进行操作。

雨天操作应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棒。

凡登杆进行倒闸操作,操作人员应戴帽,并使用平安带。

操作柱上油开关时,应注意开关爆炸,防止伤人。

第8条停配电变压器时,应先拉开低压刀闸,如无低压刀闸时应先停低压负荷,后拉高压保险管。

变台上有人工作,禁止带电摘、挂高压保险管。

停闭网运行的变压器,须先断开闭式刀闸。

摘挂跌落保险管时,必须使用绝缘杆,并有人监护。

其他人员不得触及设备。

第9条雷电时,严禁进行倒闸操作和更换保险丝工作。

第10条如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平安情况时,可不等待命令即行拉开电源开关,但事后应立即报告领导。

第三节测量工作第11条测量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测量人员必须了解仪表性能、使用方法、正确接线,分清电压等级,熟悉测量平安措施。

4配电网运行规程

4配电网运行规程
b) 跨越道路的水平拉线,对路边缘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6m,跨越电车行车线的水平拉线,对路面 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9m;
c) 拉线棒有无严重锈蚀、变形、损伤及上拔现象,必要时应作局部开挖检查;
d) 拉线基础是否牢固,周围土壤有无突起、沉陷、缺土等现象;
e) 拉线绝缘子是否破损或缺少,对地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f) 拉线不应设在妨碍交通(行人、车辆)或易被车撞的地方,无法避免时应设有明显警示标志或 采取其它保护措施,穿越带电导线的拉线应加设拉线绝缘子;
g) 拉线杆是否损坏、开裂、起弓、拉直;
h) 拉线的抱箍、拉线棒、UT 型线夹、楔型线夹等金具铁件有无变形、锈蚀、松动或丢失现象;
5
通道的巡视
a) 线路保护区内有无易燃、易爆物品和腐蚀性液(气)体;
b) 导线对地,对道路、公路、铁路、索道、河流、建筑物等的距离应符合附录A.2的相关规定,有 无可能触及导线的铁烟囱、天线、路灯等;
c) 有无存在可能被风刮起危及线路安全的物体(如金属薄膜、广告牌、风筝等);
d) 线路附近的爆破工程有无爆破手续,其安全措施是否妥当;
a) 铁横担与金具有无严重锈蚀、变形、磨损、起皮或出现严重麻点,锈蚀表面积不应超过 1/2,特 别要注意检查金具经常活动、转动的部位和绝缘子串悬挂点的金具;
b) 横担上下倾斜、左右偏斜不应大于横担长度的 2%;
c) 螺栓是否紧固,有无缺螺帽、销子,开口销及弹簧销有无锈蚀、断裂、脱落;
d) 瓷质绝缘子有无损伤、裂纹和闪络痕迹,釉面剥落面积不应大于 100mm2,合成绝缘子的绝缘 介质是否龟裂、破损、脱落;
3
初值
指能够代表状态量原始值的试验值。初值可以是出厂值、交接试验值、早期试验值、大修后首次试 验值等。

中低压配电运行规程(试行)

中低压配电运行规程(试行)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中低压配电运行规程 (试行)
2014-7-21 发布
2014-8-1 实施 发 布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I



言............................................................................... IV
II
9 安全管理............................................................................. 17 9.1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 .............................................................. 17 9.2 安全工器具管理 .................................................................. 18 9.3 标志管理 ........................................................................ 18 附录 A:10(20)KV 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巡视、检测周期.................................. 20 附录 B:配电生产运行指标报表 ........................................................... 22 附录 C:线路限额电流表 ................................................................. 25 附录 D:配电线路、设备状态评价方法 ..................................................... 31 附录 E:配电线路、设备运维策略表 .......................................................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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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电缆线路运行规程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配电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适用于供电有限公司范围的10kV 及以下配电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50217—94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DL/T 572-56 10KV电力电缆运行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FJG10029.2-222004 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3 一般规定3.1设备管辖部门应加强电缆及其附件的运行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设备管理责任制度。

3.2 设备运行管理应当遵循安全、可靠、经济的原则。

3.3 运行维护分界点规定3.3.1 电缆线路与架空线路运行维护分界规定:以户外杆上电缆头向线路侧10公分处作为运行维护责任分界。

架空线路管辖部门负责户外电缆头杆、避雷器、刀闸及其常线的运行维护,负责处理线树矛盾;电缆线路管辖部门负责电缆头运行维护和电缆头挂牌工作。

3.3.2电缆线路与配电站房运行维护分界规定:T接于开关站、开闭所、变电站、配电室、箱式变、环网、10kV电缆分支箱等配电设施的电缆线路,运行维护分界点设在电缆与电气连接点向电缆线路侧延伸10公分,运行维护分界点靠电气设备侧属配电站房管辖部门运行维护,运行维护分界点靠电缆线路侧属电缆管辖部门运行维护。

3.4人员配置根据上级部门定员标准配置运行维护人员,从事运行维护的人员应具备计算机操作技能、电缆施工、电缆接头安装、电缆故障查找、电力设备电气试验、配网故障判断及排查等知识和技能。

根据人员配置,建立健全设备巡视维护专责段制度。

4 防护4.1电缆与周围环境的安全距离4.1.1电缆终端引出线应保持固定,其带电裸露部分之间及至接地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

4.1.2 10kV电缆户外终端带电裸露部分与地面的距离不小于7米。

4.1.3电缆埋置深度,电缆之间的净距,与其它管线间接近和交叉的净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特殊情况可酌减且最多减少一半值。

4.1.4电缆与树木主干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0.7m.如城市绿化个别地区达不到上述距离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采取相应措施。

4.1.5电缆与城市街道、公路或铁路交叉时,应敷设于管中或隧道内。

管的内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且不得小于100mm。

管顶距路轨底或公路路面的深度不应小于1m,距排水沟底不应小于0.5m,距城市街道路面的深度不应小于0.7m;管长除跨越公路或轨道宽度外,一般应在二端各伸出2m,在城市街道,管长应伸出车道路面。

当电缆和直流电气化铁路交叉时,应有适当的防蚀措施。

4.1.6 电缆沿铁路敷设时,最小允许接近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4.1.6.1 和普通铁路路轨3m;4.1.6.2 和直流电气化铁路路轨不小于10 m,并采取适当的防蚀措施。

4.1.7 直埋电缆深度,电缆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0.7m。

穿越农田时不应小于1m。

在引入建筑物、与地下建筑物交叉及绕过地下建筑物处,可浅埋,但应采取保护措施。

4.2 电缆防机械损伤4.2.1 电缆运行部门必须了解和掌握全部电缆线路上的挖土情况,并经常督促有关单位切实执行《电力线路防护规程》或当地政府所颁布的有关保护地下管线的规定。

4.2.2 在市郊挖土频繁地段的电缆线路,应设有明显的警告标志,并发动群众做好护线工作。

4.2.3 对于水底电缆线路,按水域管辖部门的航行规定,划定一定宽度的防护区,禁止船只抛锚,并按船只往来频繁情况,必要时设置了望岗哨,配置能引起船只注意的设施。

4.2.4 凡因必须挖掘而暴露的电缆,应由电缆专业人员在场守护,并应告知施工人员有关施工的注意事项,办理书面交底手续。

4.2.5 在水底电缆线路防护区内,发生违反航行规定的事件,应通知水域管辖的有关部门,尽可能采取有效措施,如停止水下工作、弃锚等,避免钩捞水底电缆而引起的损坏事故。

4.2.6 对于被挖掘而全部露出的电缆,应加扩罩并悬吊。

悬吊间的距离应不大于 1.5m,单芯电缆不允许用铁丝绑扎悬吊;多芯电缆用铁丝悬吊时,必须用托板衬护。

4.2.7 挖土工程完毕后,守护人员应检查电缆外部情况是否完好无损,安放位置是否正确,待回填盖好电缆保护板后,才可以离开。

4.2.8 电缆守护人员,应将各种挖土记录详细记入守护记录薄内,并签名。

4.2.9 松土地段的电缆线路临时通行重车,除必须采取保护电缆措施外,应将该地段详细记入守护记录簿内。

4.3 电缆防化学腐蚀4.3.1 电缆线路保护区内严禁堆放、倾倒腐蚀性物质.4.3.2 电缆运行部门必须及时制止违章向电缆线路保护区排污及腐蚀性物质。

4.4 电缆防火与阻燃4.4.2 电缆沟道的防火措施4.4.2.1 电缆沟在室外沟进出口、沟与沟的交叉口、沟与隧道的交叉口和沟与竖井的交叉口等外应用全封堵式阻火隔墙进行封堵。

4.4.2.2 电缆中间接头位置应安装防火防爆盒。

4.4.3 电缆竖井的防火措施沟道进出口临近竖井段加全封堵式阻火隔墙4.4.4 电缆沟和工井通风4.4.4.1电缆夹层被阻燃设施全部封堵成一个密封空间,因此,必须加强机械通风,以解电缆的散热。

4.4.4.2 隧道和竖井,要求排风方向应逆竖井方向,使竖井的风向是向下而不是向上。

4.4.5 电缆排列4.4.5.1 电缆在支架上要求排列整齐,尽量减少电缆间相互交叉,避免电缆的成捆堆积。

4.4.5.2 动力电缆与控制电缆应分层排列。

5 电缆线路的运行维护5.1 电缆线路的运行原则5.1.1电缆在最大运行电流作用下的导体温度,不得超过电缆使用寿命确定的允许值。

电缆导体的长期允许工作温度(℃),如表所示(若与制造厂规定有出入时,应以制造厂规定为准):5.1.2 电缆在最大短路电流作用时间内产生的热效应,应满足热稳定条件。

系统短路时,电缆导体的最高允许温度不宜超过如下规定:5.1.2.1 电缆线路中无中间接头的,按下表的规定;5.1.2.2 电缆线路中有中间接头的:——压接接头 150℃(表2所规定温度中低于150℃的电缆仍按表2的规定)。

5.1.3 电缆正常运行时的长期允许载流量,应根据电缆导体的工作温度、电缆各部分的损耗和热阻、敷设方式、并列条数、环境温度以及散热条件等加以计算确定。

附录A列出了部分常用电力电缆长期载流量供参考(建议性基础值),具体计算方法可参照IEC287—94标准规定。

5.1.5 系统短路时,电缆的允许短路电流可参考下列公式计算:式中 A —— 电缆导体的截面,毫米2;C V —— 电缆导体的热容系数,焦/厘米3·℃;(铜导体3.5,铝导体2.48);k ——20℃的导体交流电阻与直流电阻之比; t ——短路时间,秒;α——导体电阻系数的温度系数,1/℃;(铜导体0.00393,铝导体0.004); θs ——短路时导体或接头的允许温度,℃; θ0——短路前导体的运行温度,℃;ρ20——20℃时导体的电阻系数,欧·毫米2/米;(铜导体0.0184,铝导体0.031)。

5.1.6 上网运行的电缆及其附件应按有关订货技术标准进行订购,电缆安装应严格按照有关工艺规程及设计要求进行。

5.1.7 电缆在正常运行时不允许过负荷,即使在处理事故时出现过负荷,也应迅速恢复其正常电流。

5.1.8 电缆线路的正常工作电压,一般不应超过电缆额定电压的15%。

5.1.9 单芯电缆金属护层上任一点非接地处的正常感应电压不得超过50V,电缆线路上的护层保护器应能承受系统故障情况下的过电压。

5.1.10 三相线路使用单芯电缆时每相周围应无紧靠的铁件构成的铁磁环路。

5.2 一般要求5.2.1 电缆管沟的基本要求 5.2.1.1电缆工井排水装置应良好。

5.2.1.2 电缆支架、吊架、桥架应完好,无松动或锈蚀腐烂、脱落。

5.2.1.3 电缆排管(含备用管)应封堵严密。

5.2.1.4 电缆沟盖板、沟壁应完好。

5.2.1.5 电缆沟无积水、积污现象。

5.2.2 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敷设安装基本要求 5.2.2.1 电缆直埋的基本要求5.2.2.1.1 直接埋在地下的电缆,一般应使用铠装电缆。

5.2.2.1.2 在选择直埋电缆线路时,应注意直埋电缆的周围泥土,不应含有腐蚀电缆金属包皮的物质(如烈性的酸碱溶液、石灰、炉渣、腐蚀物质及有机物渣滓等);还应注意虫害及严重阳极区。

千安3-20v 10tA20)-α(θo +120)-α(θs +1ln akP C I =5.2.2.1.3 电缆直埋敷设时,电缆沟底必须具有良好的土层,不应有石块或其它硬质杂物,否则应铺以100mm厚的软土和砂层。

电缆敷设好后,上面应铺以100mm厚的软土和砂层,然后盖以混凝土保护板,覆盖宽度应超出电缆直径两侧各50mm.但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也允许用砖代替混凝土保护板。

5.2.2.1.4 直埋电缆自土沟引进隧道、入井及建筑物时,应穿在管中,并在管口加以堵塞,以防漏水。

5.2.2.1.5 电缆从地下或电缆沟引出地面时,地面上2米的一段应用金属管加以保护,金属管根部应伸入地面下0.1米。

在变电站内的铠装电缆,如无机械损伤的可能,可不加保护;但对无铠装电缆,则应加以保护。

5.2.2.1.6 地下并列敷设的电缆,其中间接头盒位置须相互错开,其净距不应小于0.5m。

5.2.2.1.7 电缆中间接头盒外面应有防止机械损伤的保护盒。

塑料电缆中间接头例外。

5.2.2.1.8 直埋电缆沿电缆路径的直线间隔约定50m、拐弯处或接头部位,应有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

敷设在郊区及空旷地带的电缆线路,应竖立电缆位置的标志。

5.2.2.2 电缆安装在电缆沟内及隧道内的基本要求5.2.2.2.1敷设在房屋内、隧道内和不填砂土的电缆沟内的电缆,应采用非易燃性外护层的电缆。

电缆线路如有接头,应在接头的周围采取防止火焰蔓延的措施。

5.2.2.2.2 电缆在隧道和电缆沟内,应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允许距离。

电缆沟内最小允许距离(mm)应加支撑;电力电缆外径小于50mm的和控制电缆,每隔600mm应加支撑;排成正三角形的单芯电缆每隔1000mm 应用绑带扎牢。

垂直装置时,电力电缆每隔1000~1500mm应加固定。

对于截面积为150mm2或更大的电缆,将其固定在建筑物上时,应充分注意电缆因负荷变化而热胀冷缩所引起的机械力问题,应根据整条电缆线路裕度均匀一致的原则,选用刚性或绕性固定方式。

5.2.2.2.4 沟的全长应装设有连续的接地线,接地线的两头和接地极联通。

接地线的规格应符合SDJ 8-1979《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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