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现状的探究与反思
关于古镇或者古村落保护与开发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古村落保护与开发问题的调查与思考一、调研背景中国有着五千多年的农耕历史和文化渊源,加之地域辽阔,遗存了大量各具特色、传统文化丰厚的古村落。
随着古村落的价值被社会逐渐认可,古村游已成为一种别具特色的旅游形式,受到越来越多的广泛关注,但随着古村落与外界联系的骤然增多,古村落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加深。
本次调研对苏州太湖金庭镇明月湾的保护与开发现状进行了调查,并对其旅游开发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思考,并尝试性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明月湾位于太湖西山岛南端,是一个仅有百来户人家的小村落。
由于偏于孤岛一隅,长期隐逸于湖山深处,千百年来的历史变迁鲜为人知。
2003年吴中区古村旅游开发公司和西山镇(今改名金庭镇)人民政府对其实施保护整治,2007 年明月湾被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公布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苏州古村落是苏州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值得保护和利用。
作为苏州古村落保护与开发的代表作,更为完善的对明月湾进行保护开发,能为全市甚至全国的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工作起到示范作用,并对地域文化的传承和现代文明的持续建设,彰显江南水乡的特色和风情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调查结果1、明月湾的历史变迁由于疏于记述且时间有限,明月湾的历史我们只能从文献和镇政府提供的资料中搜索、筛选。
尽管找到的也只是一个大致梗概,但从中仍然可以看出这个千年古村承载的历史文化价值,值得我们去保护开发。
(一)春秋时期——吴王和西施玩月之地明月湾,因春秋时吴王夫差和西施曾来此玩月而得名。
尽管这仅是一则传说,但历史上西山确实曾经是吴越相争的前沿阵地,至今岛上还流传着许多有关吴王的传说,留下了许多当时的遗迹。
(二)盛唐时期——文人雅士寻胜探幽之处明月湾村的始建年代已无从考证,但至少在唐代已闻名遐迩。
刘长卿、白居易、皎然、皮日休、陆龟蒙等一代文人雅士纷纷慕名而来,欣然命笔。
他们的作品是明月湾村悠久历史的重要佐证。
有“情才冠世” 之誉的诗人刘长卿曾当过长洲(今苏州)尉,后被人诬陷入狱,出狱离苏之前,到明月湾探望一位名叫贺九的隐士,可惜寻访不遇,便写下了《明月湾寻贺九不遇》一诗。
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一些思考

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一些思考保护传统村落是保护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它与城市化的发展和现代化的进程息息相关。
传统村落是历史的见证,是人类文明和智慧的结晶,是民族和地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经济发展的推动下,很多传统村落面临着被拆除和重建的威胁,传统文化的衰败也是不可避免的。
保护传统村落,推动其合理利用成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保护传统村落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力度。
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传统村落的保护范围和标准,对于违法拆除和破坏传统村落的行为要进行严厉的处罚。
要加强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确保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得到有效的执行。
要加强对传统村落的保护意识和文化认同感。
传统村落是传承民族文化和历史记忆的重要载体,当地居民应该增强对传统村落的保护意识,积极参与到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中来。
要加强对传统文化的宣传和教育,提升人们对传统村落的文化认同感,使其成为当地居民的精神家园。
要注重传统村落的功能性利用和经济价值的开发。
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并不是简单的静态保存,而是要求传统村落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
可以通过开发乡村旅游、特色手工艺品销售等方式,使传统村落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实现保护和利用的双赢。
要注重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
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要注重传统村落的长期管理和规划。
可以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或委员会,负责传统村落的管理和规划工作,制定长远的发展规划,保障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
保护传统村落是保护传统文化、保护历史记忆的重要任务。
我们要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加强对传统村落的保护意识和文化认同感、注重传统村落的功能性利用和经济价值开发、注重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等方式,保护传统村落,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保护和利用的双赢。
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困境与思路探讨

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困境与思路探讨【摘要】传统村落是中国历史文化的重要遗产,然而在现代化进程中,传统村落面临着保护与发展的困境。
保护难题主要表现为资源匮乏、缺乏有效规划和管理等问题,发展难题则包括农村人口外流、产业单一等挑战。
为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平衡,需要合理规划与利益平衡,同时加强社会参与与政府支持。
可持续发展路径在于制定长期规划,强调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性,并加强政策支持与法制保障。
通过充分发挥传统村落的文化魅力,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才能实现传统村落的可持续保护与发展。
【关键词】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困境、思路、平衡、规划、利益、社会参与、政府支持、可持续发展、文化遗产传承、政策支持、法制保障1. 引言1.1 背景介绍传统村落是中国乡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丰富的历史和人文意义。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现代化的冲击,传统村落面临着日益严峻的保护与发展问题。
一方面,人口外流、房屋老化、传统产业式微等因素导致传统村落保护的困境日益凸显;土地利用权、城乡发展不均衡等问题也给传统村落的发展带来了挑战。
如何在保护传统村落的同时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困境展开探讨,探讨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难题,以及如何在合理规划和社会参与的基础上找到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平衡点,为可持续发展路径提供思路。
1.2 问题提出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是一个重要的议题,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却面临着诸多困境与挑战。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发展的迅速,许多传统村落面临着被拆迁、改造和商业开发的压力,传统文化和建筑遗产面临着严重的破坏和消失的危险。
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传统村落的保护需要维护其原有风貌和文化传统,但发展的需要又要求改善村落的基础设施和提升居民生活水平;二是规划与利益的冲突,村落保护需要制定合理的规划和政策,但各利益相关方之间存在利益分歧和冲突,导致保护工作难以有效推进;三是社会参与与政府支持的不足,传统村落保护需要广泛的社会参与和政府支持,但在实际工作中,社会参与程度不高,政府支持不够到位。
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研究

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研究中国历史悠久、文化传统独特的传统村落作为中国珍贵的文化遗产之一,在世界范围内享有很高的声誉。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经济快速发展,传统村落面临着严重的生存危机。
如何保护和发展传统村落,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传统村落保护的重要性传统村落是中国文化的瑰宝,不仅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和美学价值,也是中国传统文化和民俗传承的重要场所。
传统村落代表着一个地区的文化和历史风貌,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和人文价值。
传统村落还是民族文化和乡土文化的重要载体,保存了丰富的民间文化遗产和传统手工艺,具有很高的文化内涵和社会意义。
同时,传统村落还是人们寻求绿色、健康、安全生活方式的良好选择。
二、传统村落保护面临的挑战传统村落保护面临许多挑战,其中最主要的是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所带来的冲击。
随着城市向乡村延伸,传统村落所处的生存环境发生了变化,新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模式使传统村落的文化和生活方式受到了影响。
此外,人口老龄化和青壮年离村流入城市,导致传统村落人口减少,村民传统生产方式和文化传承受到了挑战。
此外,传统村落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不完备,政府投入不足,缺乏专业机构和人才,也增加了传统村落保护的难度。
三、传统村落保护的措施传统村落保护需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财政、文化、技术等手段,确保文化和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
具体而言,以下几方面可以作为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参考:1、确立传统村落保护战略,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
相关政府部门应该根据传统村落的文化价值和生态环境特征,制定区域规划和土地利用政策,将传统村落纳入城乡规划体系。
2、加大投入,完善保护体系。
政府应该加大对传统村落的经济、文化、科技等各个方面的扶持,提供财政、资金、技术、管理等保障,鼓励社会资本进一步投入。
建立健全的保护机构,完善保护制度和机制,实行分类管理和保护。
3、促进传统村落的发展。
传统村落应该发挥自己的优势,扩展旅游业、农业旅游、文化艺术等产业,保护文化遗产,增加民众获得感,实现可持续发展。
《山西省传统村落环境保护现状及发展模式探析》范文

《山西省传统村落环境保护现状及发展模式探析》篇一一、引言山西省,作为中国历史文化的瑰宝之地,拥有众多传统村落。
这些村落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和独特的民俗风情,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瑰宝。
然而,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传统村落的环境保护问题逐渐凸显。
本文将就山西省传统村落的环境保护现状进行探讨,并分析其发展模式,以期为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二、山西省传统村落环境保护现状1. 自然环境状况山西省传统村落多分布于山区、河流沿岸等地区,自然环境优美。
然而,由于长期以来的过度开发、过度放牧以及不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导致部分地区出现水土流失、植被破坏等问题,使得传统村落的自然环境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
2. 人文环境状况传统村落中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但由于现代化进程的推进,许多传统建筑、文化遗产等面临消失的危险。
同时,随着人口流动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传统村落的人口结构发生变化,许多年轻人离开村落,导致文化传承断层。
三、山西省传统村落发展模式探析1.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了保护传统村落的自然环境,应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采取绿色发展的方式。
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同时,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如植树造林、水土保持等,以改善生态环境。
2. 强化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传统村落中的建筑、文化遗产等是历史和文化的见证,是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
应加强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和保护工作,弘扬传统文化。
同时,通过举办文化节庆活动、文化展览等方式,加强文化传承和教育。
3. 推进旅游开发与可持续发展山西省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传统村落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高的旅游开发价值。
应充分利用旅游资源,推进旅游开发与可持续发展。
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应注重保护传统村落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避免过度开发导致的破坏。
同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提高游客的满意度和体验感。
4. 强化政府引导与支持政府在传统村落的环境保护和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困境与思路探讨

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困境与思路探讨传统村落是我国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传统的载体,承载着丰富的文化遗产和历史记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面临着严峻的困境。
如何在保护传统村落的基础上实现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城市化进程对传统村落的侵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传统村落面临着被拆迁、改造和环境污染的压力,传统建筑和文化遗产受到了严重损坏和破坏。
二是人口外流导致传统村落人口减少。
在城市化进程的带动下,许多农村人口外流到城市工作和生活,导致了传统村落的人口减少,村落面临着日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和留守儿童问题。
三是经济活力不足。
由于传统村落的农业生产和传统产业发展水平较低,难以满足村民生活和发展需求,村落经济活力不足,导致了传统村落的发展困境。
四是文化传承和保护的问题。
传统村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但是在现代社会,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面临着重重困难,受到了外来文化的冲击和侵蚀。
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和保护力度。
政府应当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力度,保护传统建筑和文化遗产,制定相关规划和措施,加强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和管理。
二是发展特色产业和旅游业。
传统村落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可以发展特色产业和旅游业,吸引游客和资金,增加村落的经济收入,增强村落的经济活力。
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和文化传承。
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当加强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加强青少年和村民的文化教育和培训,培养一批爱护传统文化的人才,推动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四是优化生活环境和公共服务。
政府应当加大对传统村落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加强对村落生活环境和公共服务的改善,提高村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困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专家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形成合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实现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和传承。
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现状的探究与反思

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现状的探究与反思发表时间:2017-12-25T15:52:35.753Z 来源:《文化研究》2017年10月作者:周长娟董飞范梦琦[导读] 传统村落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文化、经济、旅游等综合价值的文化遗产。
山东师范大学山东济南 250358摘要:传统村落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文化、经济、旅游等综合价值的文化遗产。
但近年来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传统村落在保护和开发上都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本文通过对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现状的探究以及对既有的保护机制的反思,,进而提出价值导向的传统村落保护的理论框架:完善传统村落价值认定评估体系,健全保护与监管机制,实行精准保护与分类发展。
关键词: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价值评估;一、引言我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文化和文明大国,传统村落是我国文化的根植所在,对其保护体现了一个具有深远的文化眼光和高度的文化自觉的东方文化大国对其数千年的农耕文明和传统文化的尊重与坚守。
然而近年来,随着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传统村落面临着被破坏甚至是消亡的严峻形势。
在我国城镇化水平从 1978 年的 17. 9%提高到 2015年的 56. 1% 的同时,村庄的数量平均每年以接近3000 个的数量递减,大批传统村落正在或面临消亡。
国内学术界对于传统村落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90年代后逐渐重视,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旅游的发展,近年来关于传统村落的研究更是引起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
2012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活力的若干意见》下发。
同年,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等部门下发《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对传统村落的调查工作,并进行专家审定工作与《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甄选。
基于以上传统村落保护现状与既有的理论研究,进而对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提出对策探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与现实意义。
乡村振兴视域下我国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研究评《中国传统村落保护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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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策建议
1、加强保护力度
1、加强保护力度
报告建议政府加大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力度,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 保护责任和义务。同时,设立专项资金,为传统村落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用于 修缮历史建筑、保护传统文化等。
2、控制过度商业化
2、控制过度商业化
针对过度商业化问题,报告提出应限制传统村落的旅游开发规模和强度,避 免过度商业化对历史文化风貌的破坏。同时,加强对旅游业的监管,提高旅游业 者对传统村落保护的意识和责任感。
2、过度商业化
2、过度商业化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一些传统村落出现了过度商业化的现象。一些投资者和 开发商利用村落的资源优势,大肆开发旅游项目,导致商业化氛围过浓,破坏了 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风貌。
3、人口外流
3、人口外流
由于传统村落缺乏产业支撑和城市优质公共服务的吸引,大量村民外出务工 或迁居城市,导致村落人口锐减,出现空心化现象。这给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 带来了巨大压力。
一、传统村落的背景
一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传统村落的背景
传统村落是指拥有百年以上历史,具有丰富的文化、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能够反映当时社会生活和文化的村落。我国传统村落数量众多,分布广泛,其中 很多具有代表性的村落被列为国家级或省级文化遗产保护单位。这些村落不仅拥 有独特的建筑风格和自然景观,还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是中华民族优秀 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
三、保护与开发的措施
3、推进传统村落规划编制。结合当地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背景,制定科学合 理的传统村落规划,明确保护开发的方向和重点,避免过度开发和破坏。
三、保护与开发的措施
4、加强传统建筑保护与修缮。对传统建筑进行分类评估,制定不同的修缮方 案,同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鼓励个人和企业对传统建筑进行修缮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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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现状的探究与反思发表时间:2017-12-25T15:52:35.753Z 来源:《文化研究》2017年10月作者:周长娟董飞范梦琦[导读] 传统村落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文化、经济、旅游等综合价值的文化遗产。
山东师范大学山东济南 250358摘要:传统村落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文化、经济、旅游等综合价值的文化遗产。
但近年来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传统村落在保护和开发上都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本文通过对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现状的探究以及对既有的保护机制的反思,,进而提出价值导向的传统村落保护的理论框架:完善传统村落价值认定评估体系,健全保护与监管机制,实行精准保护与分类发展。
关键词: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价值评估;一、引言我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文化和文明大国,传统村落是我国文化的根植所在,对其保护体现了一个具有深远的文化眼光和高度的文化自觉的东方文化大国对其数千年的农耕文明和传统文化的尊重与坚守。
然而近年来,随着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传统村落面临着被破坏甚至是消亡的严峻形势。
在我国城镇化水平从 1978 年的 17. 9%提高到 2015年的 56. 1% 的同时,村庄的数量平均每年以接近3000 个的数量递减,大批传统村落正在或面临消亡。
国内学术界对于传统村落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90年代后逐渐重视,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旅游的发展,近年来关于传统村落的研究更是引起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
2012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活力的若干意见》下发。
同年,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等部门下发《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对传统村落的调查工作,并进行专家审定工作与《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甄选。
基于以上传统村落保护现状与既有的理论研究,进而对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提出对策探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与现实意义。
二、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现状(一)概况从传统村落的现实处境来看,传统村落目前正面临严峻的形势。
在进入21世纪(2000年)时,我国自然村总数为363万个,而到了2010年,仅仅十年的时间,总数锐减为271万个。
这样的消失速度和数量,对中国这样一个传统的农耕国家来说是惊人的。
近年来,由于专家学者的不断呼吁,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开发问题逐渐引起中央和部分地方政府的重视,住建部提供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大陆31个省级行政区共申报了11567个传统村落信息,但政府对这些上报的村落在政策上如何处理尚无具体方案。
传统村落面临的问题,既包括外在数量的减少,也表现在其内在文化传统的消散。
大多数的传统村落仍然处在自然变迁中,实践中尚未出现实际可行的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模式,政府已经开始重视对传统村落的保护问题,但所采取的方式与政策仍较为粗疏。
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工作仍处于摸索阶段。
(二)传统村落损毁现象严重截止到2014年,我国具有保护价值的传统村落不超过5000个,而且还在逐步较少。
如果不采取及时有效的保护措施,即使是已经列入保护名录的传统村落仍难逃被破坏甚至是消失的命运。
传统村落的损毁包括自然性损毁和社会性损毁。
自然性损毁是指由于日晒雨淋等自然因素导致的传统村落建筑的损毁,这属于传统村落损毁的不可控因素。
更为严重的则是社会性损毁,相对于自然性损毁来说,社会性损毁是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而出现的,包括两个方面:1.外在传统村落数量的减少城镇化建设和自然村落的合并使得村落数量和面积减少。
数据显示,1990年我国的城镇建设面积仅有1.22万平方千米,而到了2010年,已经增长到了4.05万平方千米,面积扩张了约4倍。
大致上,这些新增的城镇面积几乎就是消失的传统村落面积。
另一方面,为了推进农村扶贫脱贫工作,同时节省管理成本,村落的合并成为主要的方式。
几个较小的自然村落合并为一个行政村,几个较小的行政村合并为一个较大的行政村。
这导致自然村落数量减少,许多村落呈现“空心化”的状况。
2.村落内在发展动力不足尤其是在偏远地区,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质量,青壮年劳动力离开土地,传统村落人口老龄化和空巢化现象严重。
传统村落失去了农耕后续力量,这对传统村落来说是毁灭性的打击。
而在相对发达的地区,传统村落也面临着原住民迫于生计迁出的问题,迁出后,村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而原有的生活样态却无法保持,导致传统村落的“空壳”化甚至是消失。
如何保持传统村落居民物质和精神的双重满足成为传统村落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
(三)传统村落文化流失如果说村落的损毁是不可控客观因素,那么保护不当而导致传统村落文化流失则是重要的主观原因。
这种保护不当一方面表现为对传统村落保护的漠视,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从规划到实施,都缺乏科学的判断,搞大拆大建,一昧地追求现代化,将古建筑拆除,全部建成钢筋水泥的多层楼房,失掉了乡村特有的韵味。
另一方面则是盲目的仿古,打着保护传统村落的旗号,实则是违规开发村落,将村落原住民全部迁出,不顾南北地域差异,建起一批现代材料的仿古建筑,将村落一律打造成江南白墙黛瓦的花园庭院,变成“千村一面”旅游景点。
这是传统村落在保护和发展中极易采取的建设思路,以为用现代化的手段搞出一个田园式的村庄,继而搞旅游开发、观光采摘等就是在留住乡愁,殊不知正是这种方式,破坏了村落原有的文化积淀和特色。
传统村落保留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是家风传承、家族荣誉等人文精神最基本和根本性的文化依托,在这种情况下,传统村落原有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被打破,村落所承载的历史文化也悉数散尽。
如果说建筑是传统村落的生命线,那么,文化则是传统村落的灵魂。
传统村落的保护既要保护生命也要留住灵魂,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留住美丽乡愁。
三、传统村落保护对策探究面对传统村落正在逐渐被破坏、消失的严峻现实,首先应当明确我们做要保护的是什么,即明确传统村落的保护价值,完善对村落价值认定评估,包括传统村落有形的文化实体,还包括传统村落文化生态系统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无形的文化空间的保护。
其次,传统村落的保护与监管机制尚不明确,很多地方尚未意识到本地传统村落的意义和价值,未意识到传统村落保护在城镇化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中的重要性,缺乏对传统村落进行保护的法律依据和条文。
真正的传统村落是“千村千面”,现有的保护与开发模式往往将注意力放在旅游开发上,将传统村落建设成“千村一面”的旅游景点。
传统村落的保护应该首先认识到每个村落自身的独特性,做到精准保护和分类发展。
(一)完善传统村落价值认定评估体系在中央四部委全面实施传统村落全国性普查之前,学术界纷纷对传统村落保护提出了价值认定标准,完成了从“片面保护”到“整体观照”的过程。
但由于传统村落数量众多、类型丰富,政府和学术界长期以来并未对其进行统一定义。
2011年,中央四部委在征求了专家意见后,将判断传统村落的重点放在了其文化内涵和独特的地域特色方面。
2012 年 4 月 16 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所谓传统村落是指:村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传统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和经济价值,应予以保护的村落。
《通知》明确提出了传统村落保护的对象是村落物质文化遗产、自然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三个方面全面概括了传统村落所具有的人文、地理和民俗的综合价值。
1.传统村落价值认定是对传统村落有形的文化实体的保护物质生活场所是传统村落民俗文化的物化和载体,是传统村落文化生态系统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从《通知》中对传统村落认定的标准来看,“传统村落要具有完整的建筑风貌,历史建筑、乡土建筑、文物古迹等”,这一标准强调了将富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古民居建筑视为传统村落的主要物质文化遗产予以保护。
传统村落是由传统民居及其所创造的可传承的民俗文化组成的有机结合体,“认定标准”将建筑实体视为传统村落物质文化遗产,从建筑材质、风格意向、人文余存等方位加以保护,能够深化对建筑本身及其内部民俗文化的综合研究,为传统村落的延续提供完整的物质文化空间。
2.传统村落价值认定是对传统村落无形的文化生态系统的保护近些年来,“文化生态学”理论被引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当中,这对传统村落的保护有打开了一扇新的窗口。
传统村落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既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又反作用于环境,并同周围的环境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文化生态系统。
传统村落的保护不仅要保护其有形的外观,还要注意他们所依赖的结构性环境,将保护由单纯的传统村落保护延伸至以村落为中心的文化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
传统村落大多选址自然景观秀美,又有人文特点之所,更为重要的是传统村落中大多保持古风古韵,富于变化的民居建筑与周围的山水环境融合统一,是民众保持亲近自然的生活方式,体现出人与自然的和谐。
保护村落自然生态系统,是保护传统村落文化生态系统完整性的主要方面。
3.传统村落价值认定是对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古村落是民俗文化的容器,包含着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
“文化空间”是“某个民间或者传统文化活动集中的地区,或因某种特定的、定期的文化实践所选定的时间”。
2001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世界遗产中启动《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补充项目,宗旨在于“传承和保护以人为本的不同民族的活态文化传统,及由这些文化传统显现出来的独特的文化空间。
”传统村落是民间传统文化活动定期集中的地点,存在着各式各样、丰富迥异的“文化空间”。
(二)健全传统村落保护与监管机制我国目前建立了《城乡规划法》、《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三法一条例”为基本法律法规的名镇名村保护框架体系,但传统村落概念不明晰,缺乏传统村落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专门性的上位法支撑和明确的目标界定和管理专门要求,只能选择性、参照性执行“三法一条例”。
保护政策处于整体失势和局部失效状态,传统村落仍然面临不断消亡的态势。
因此,要对传统村落实行切实有效的保护,必须完善相关保护与监管制度。
1.完善法律制度保障传统村落是一种特殊的村庄类型,其构成既包括有形的建筑层面,也包括无形的文化层面,目前在法律层面,虽然有“三法一条例”,但是其保护还缺乏一部专门法。
在“三法一条例”的基础上应当尽快修改上升为《传统村落保护法》,不断完善监管机制、资金保障等制度,强化社会参与和民主监督,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对传统村落从法律层面进行全方位的保护。
其次,还要建立乡土历史建筑产权保护机制,目前我国已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但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确权工作进展缓慢。
确权是产权制度的基础,目前传统建筑的价值尚未被充分认识到,此时确权争议较小,可降低谈判和交易成本,减少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