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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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3篇)

招标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招标公司的内部管理,规范招标业务流程,提高招标工作效率,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行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招标公司全体员工,以及参与招标活动的各类人员。

第三条招标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诚信、廉洁、高效原则;(三)依法依规、严谨细致原则;(四)权责分明、奖惩严明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招标公司设立招标管理部,负责招标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招标管理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招标项目的策划、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答疑等工作;(二)负责组织招标评审、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工作;(三)负责招标合同签订、履约管理、招标档案管理等后续工作;(四)负责招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咨询等工作;(五)负责招标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招标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六条招标管理部下设以下岗位:(一)招标项目经理:负责招标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二)招标文件编制员: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修改、完善等工作;(三)招标公告发布员:负责招标公告的发布、答疑等工作;(四)招标评审员:负责招标评审、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工作;(五)招标合同管理员:负责招标合同的签订、履约管理、招标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招标项目流程第七条招标项目流程如下:(一)项目立项:招标管理部根据公司业务需求,提出招标项目立项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成立招标项目组;(二)招标文件编制:招标项目经理组织招标文件编制员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合同范本等;(三)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员在规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投标报名;(四)招标文件答疑:招标项目经理组织招标文件编制员对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五)开标:招标项目经理组织招标评审员进行开标,记录开标情况;(六)评标:招标评审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七)中标公示:招标项目经理组织招标评审员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在规定媒体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八)合同签订:招标项目经理组织招标合同管理员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九)履约管理:招标合同管理员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十)招标档案管理:招标合同管理员对招标项目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2024年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

2024年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

2024年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提高招标投标质量,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国所有单位和个人参与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合理效益原则。

第四条招标投标活动应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保存。

第五条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自觉履行诚实信用义务,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招标或投标。

第六条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招标投标管理机制,加强对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二章招标程序第七条招标人应当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招标项目的需求、要求和标准,并通过招标公告的形式公开招标信息。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书面材料、相关技术规范、招标保证金扣缴标准和计算方法等内容。

第九条招标公告应明确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招标人的资格要求和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等。

第十条招标文件书面材料应包括投标申请书、投标保证金扣缴通知书、投标文件标书、技术方案等必要的文件。

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并缴纳招标保证金。

第十二条招标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三章投标保证金管理第十三条投标人应在投标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缴纳凭证。

第十四条招标人应设立专门的账户接收投标保证金,并在投标结束后及时返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

第十五条投标保证金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额度进行缴纳,并在投标人中标后及时返还。

第四章中标结果公示第十六条中标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公告的方式进行公示,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投标人。

第十七条中标结果公示应包括中标人的单位名称、中标金额等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招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合同义务。

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简版

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简版

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引言招投标是政府采购、工程建设以及其他配套服务的重要环节,为了维护公平竞争、有效监督、规范管理的招投标市场秩序,制定本《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包括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领域的招投标活动。

第二条监督机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由国家发改委主管,各级地方政府采购监督机构负责具体执行。

第三条目标与原则本办法的目标是维护公平竞争、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防止腐败行为。

其原则为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信息公开要求招投标相关信息应当依法进行公开,包括需求公示、投标文件评审结果、合同签订情况等。

第五条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织并公示,由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的人员组成。

2.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投标人的资质、投标文件的技术、财务等内容,并拟定评标报告。

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遵守公正、客观、独立、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方式1. 监督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检查、抽查、举报处理等。

2. 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对于举报信息,监督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并依法处理。

第七条违法行为处理1. 对于违反招投标法规的行为,监督机构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示、罚款、暂停资质等。

2. 严重违法行为将被列入招投标黑名单,限制其参与未来的招投标活动。

第八条奖惩措施1. 对于表现良好、合规经营的企业,监督机构将给予奖励,如加分、提高资质等。

2. 奖惩措施应公正、公平、透明,并依法执行。

第九条投诉处理招投标活动的参与方可以向监督机构提出投诉,监督机构应及时处理并予以回复。

第十条附则1. 本办法上述内容适用于各级地方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制定的实施细则或规章制度。

2.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国家发改委所有。

以上为《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的规章制度,旨在维护公平竞争、提高效率,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正与透明。

工程部对招投标的管理制度

工程部对招投标的管理制度

工程部对招投标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部招投标工作,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部的所有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施工承包、工程设计等。

第三条工程部招投标工作由招标委员会负责全面组织、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招标委员会成员由工程部领导班子成员和技术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全面组织、监督和管理工程部的招标工作。

第五条招标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招标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章招标文件编制第六条工程部在招标前应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技术要求、合同条件等内容。

第七条招标文件应当清晰、准确、完整,不得存在歧义或遗漏,确保所有招标人能够准确理解和参与投标。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编制,确保招标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九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由技术管理人员和法务人员共同负责,确保招标文件的质量和合法性。

第十条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当提交招标委员会审批,并经领导批准后下发给招标人。

第三章投标评审第十一条投标评审工作由招标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确保评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投标评审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不得有任何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投标评审应当尊重投标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投标评审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客观,不得存在任何不合理的情况。

第十五条投标评审结果由招标委员会审批,经领导批准后下发给投标人。

第四章中标合同签订第十六条中标合同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签订,并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中标合同签订前,应当对中标人的资质和信用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其具备履约能力。

第十八条中标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约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保障合同的履行和执行。

第十九条中标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上报招标委员会备案,并通知有关部门或单位。

招投标公司规章制度内容

招投标公司规章制度内容

招投标公司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诚信的原则,依法独立开展。

第三条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谁投标、谁中标”的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公司对外招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进行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科学、规范、透明、高效的原则,全面提高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公司的招投标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制度,切实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公司应当依法保护投标人、招标人、中标人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招标人管理第八条公司招标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招标资格,依法依规开展招标活动。

第九条公司招标人应当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招标项目的内容、条件、要求等。

第十条公司招标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投标人的资格、评标标准和中标标准。

第十一条公司招标人应当对招标过程严格监督,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透明进行。

第十二条公司招标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公开中标结果,并按期签订合同。

第三章投标人管理第十三条公司投标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依规参与招标活动。

第十四条公司投标人应当积极了解招标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制定合理的投标方案。

第十五条公司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准备好投标文件,并按时提交。

第十六条公司投标人应当遵守招标文件和招标人规定的相关要求,确保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第十七条公司投标人应当纠正投标文件中的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并接受招标人要求的变更或补充。

第四章招投标评标管理第十八条公司招投标评标应当建立科学、公正、合理的评标制度,确保评标结果公开透明。

第十九条公司招标人应当成立合理、公正、独立的评标委员会,认真履行评标职责,依法依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二十条公司招标人应当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招投标管理规章制度

招投标管理规章制度

招投标管理规章制度1. 前言招投标是企业采购、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对企业的正常经营和资金管理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市场形象,制定本《招投标管理规章制度》。

2.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采购、招标过程中所进行的活动。

3. 主要内容3.1 招投标程序招投标程序包括:招标公告、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环节。

1.招标公告:发布招标信息,内容包括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质量、技术要求等详细信息,招标人要求的条件和标准,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2.投标: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3.开标: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开标。

4.评标: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进行评分,最终产生中标结果。

5.中标公示:公布中标结果,通知中标人签订合同。

6.合同签订: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约定履约条件、质量标准、价格、保修期等相关事项。

3.2 招投标文件招投标文件是招标人用于规范招标活动的文件。

1.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标书、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保证金及投标文件封面等,其中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应予以公告或发放。

2.投标文件:是投标人回应招标文件的文件,包括投标文件封面、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等。

3.3 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应在指定的开标时间前交纳,逾期不予接受。

3.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未中标,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3.4 评标标准1.评标标准应当明确具体,公平合理。

2.评标标准应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

3.5 暂停或撤销招标1.招标活动应当按照程序进行,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暂停或撤销招标。

2.暂停或撤销招标应当经过公司相应部门的审批,并及时对外公告。

3.6 诚信招投标1.全体参与招投标的企业应当诚实守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的规范、公正、公平的环境。

企业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制度范文(6篇)

企业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制度范文(6篇)

企业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制度范文(6篇)企业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各工程项目的采购招标工作,提高工作成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整个集团采购管理系统。

第二章供应商资料收集第三条项目部提供材料需求计划(一)任何材料的采购都必须有项目部提供的材料采购审批单,只有做到"以需定购",才能有效地降低采购成本。

无材料采购审批单的,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二)根据材料采购审批单,确定每个具体项目的采购负责人。

(三)项目负责人应与项目部就采购材料的规格及技术指标要求进行详细的沟通。

(四)材料需求计划应有明确的数量、技术指标以及到货时间要求。

第四条搜寻并联系供应商(一)可通过internet、黄页、供应商介绍等方式搜寻材料供应商。

(二)采购人员与供应商交流的过程中应努力学习材料知识和行业知识,力求在每次一种材料采购结束后成为该材料的专家。

(三)严禁供应商与项目部私下单独接触,供应商对项目的疑问由采购管理中心与项目部沟通后由采购管理中心进行答复,严格执行前后台管理,杜绝腐败滋生的机会。

第五条供应商资格预审(一)资格预审的目的是为了将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初步淘汰,减少后期的工作量,做到有的放矢。

(二)供应商资格预审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供应商的规模、技术资质、市场信誉、财务状况以及过往业绩。

(三)一般选出10家以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作为将来邀请招标的对象。

第六条建档及封样工作(一)选出符合资格预审条件的供应商后应建立详细的供应商档案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产品、资格预审的内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供应商的信息档案建立起来后应集中汇总,并做到在采购管理中心内部的信息共享。

(二)凡是进入招标采购程序的材料,供应商必须提供样品。

由项目负责人做好封样工作,封样库的两把钥匙由专人保管,非采购管理中心人员不得进入封样库,避免质量以及腐败的问题发生。

第三章招标和投标第七条编制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由相应的的项目负责人来统一草拟,在招标文件中应规定:供应商投标需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分别投标装订成册。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5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5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中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这些原则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将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及公司大宗材料采购全部实行招标管理。

其目的是控制存本,保证质量,提高单位工程的经济效益,特制定如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关于招标投标的主要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根据已开工的工程、分项工程的劳务分包及大宗材料采购发布招标信息,发布信息为____个工作日。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无论是招标通知、资格预审还是投标邀请书都应当载明可供潜在投标人决定是否参加投标竟争所需要的信息,完整的招标文件。

另外,开标的程序、评标的标准和程序、中标的结果等都应当公开,但是,信息的公开也是相对的,对于一些需要保密的事项是不可以公开的。

例如:评标小组的名单、项目标的价格等在确定中标结果之前不能公开。

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原则,要求招标人或评标小组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事,平等地对待每一个投标竟争者,不得对不同的投标竟争者采用不同的标准。

另外,招标小组成员应当公正,对所有的投标竟争者都应平等对待,不可有特殊。

特别是在评标时,评标标准应当明确、严格、真实、并结合招标小组人员考察投标人的在建项目以及考评报告书、施工管理水平综合能力进行评标。

对所有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送到的投标书都应拒收。

诚实信用是民事活动的一项基本原则,招标投标活动是以订立采购合同和专业劳务分包合同为目的民事活动,原则要求招标投标各方都要诚实守信,不得有欺骗、背信的行为。

例如:在投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假借别的企业资质,弄虚作假来投标,招标小组应拒绝。

第二章工程项目招标范围一.各专业劳务分包部分:1、土方工程;2、深基坑支护工程;3、人工挖孔桩工程;4、钢筋制作与安装工程;5、模板制作与安装工程;6、主体工程;7、脚手架工程;8、装饰装修工程;9、防水保温工程;10、塑钢铝合金门窗工程;11、水电安装工程;12、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工程;13、消防通风工程;14、市政配套工程;15、小区景观工程;16、小区绿化工程;17、小区智能化监控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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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于1999年8月30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0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工程招投标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措施、规定也日益完善,招投标市场的运作必将朝着更为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招投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从过程参与或直接操作,逐步转变为过程监督已是大势所趋。

这对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社会中介企业(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而言,在增加了市场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来自国内外同行的挑战,从而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自身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仅从制度、人员、文件资料、设备等有关方面就如何做好招标代理工作进行阐述,借以抛砖引玉,共同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

二、内部管理制度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服务性的社会中介企业,是指接受业主的委托,通过自身“公正、公平、公开、规范、合法”的专业服务,在业主及招投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为业主的建设工程选择服务信誉良好、管理水平过硬、承包价格合理的承包商,把好建设工程实施的第一关。

如何才能在招标代理服务过程中做到高效、专业、合法及业主满意,我公司认为,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关键。

我公司自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以来,就把“不断完善招标代理内部制度、力争达到顾客满意百分之百”作为我们的工作目标,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当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实际操作情况,从员工职业道德守则、工作纪律、部门分工、审批手续、操作程序、文件管理等几个方面,以公司规章制度文件形式对从事招标代理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约束,要求做到“公正、规范、廉洁、守法”,力求通过不断的完善招标代理内部管理制度,达到以制度的形式去规范员工的行为。

我公司始终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原则,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遵循以下工作意见:1、实行公告制度,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为保证投标人及时、便捷地获取招标信息,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在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媒介发布,在招标人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指定或者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在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

对非法干预招标公告发布活动的,依法追究领导和直接怎人人责任。

加快招投标信息公开的步伐,提高政府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

要公布招标事项核准、招标共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招标代理结构代理活动等信息,及时公告对违规招投标行为的处理结果、招投标活动当事人不良行为记录等相关信息,以利于社会监督。

2、完善专家评审制度,提高评标活动公正性加强对评标专家和评标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客观公正。

为切实保证评标专家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要逐步对现有分散的部门专家库进行整合,吸纳一定比例的跨部门、跨地区的专家组建评标专家库,专家的抽取和管理按照《招标投标法》执行。

建立健全评标专家管理制度,严格评标专家资格认定,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评价和档案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和专家考核情况及时对评标专家进行更换或者补充,实行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项目主管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专家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参与评标。

严格评标纪律,对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视情节依法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并不得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同时建议主管单位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标服务内容1、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满足项目单位的个性化需求;2、在招标工作中,充分尊重并体现项目单位的主体地位;3、协助项目单位做好招标前的信息收集整理;4、向项目单位提供关于招标工作的咨询建议;5、协助项目单位制定招标工作方案,起草招标文件,拟定合同并负责报请有关部门审核;6、发布公告,进行资格预审,出售招标文件,组建专家组;7、组织开标大会并确保开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8、整理开标后的投标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9、发送中标通知书以及相关事宜;10、协助项目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提供合同范本);11、招标工作结束后向项目单位递交评标报告及招投标资料;12、为项目单位提供招标后期管理服务。

四、招标服务特点无论你负责的是大项目还是小项目,我们接受客户信息后,均会快速及时地响应,组成具有专业水准的项目组,高效率的计划准备和实施,为你提供专业优质的招标服务。

五、招标服务程序项目单位与招标代理单位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后,准备招标文件→发布公告信息→确定投标(报价)人名单、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考察(必要时)→解答质疑问题→接受投标书(含资格文件)→公开开标(竞争性谈判)→审查标书→评标报告→定标→发中标通知书→商签合同。

六、工作人员要求关于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的执业资格要求,国家及地区目前尚未有相配套的规定和具体要求,同时,对于是否需持证上岗或是否需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各地区都无一个统一的定论,但在招标代理实操过程中,对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业务水平、专业知识等方面要求都较高,如何才能逐步完善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执业资格要求,还有待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出台相应规定及做相应培训工作。

目前,我公司的做法是:先进行招标代理内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招标代理工作。

同时,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对建设工程招标施工图纸的审查及建设工程招标预算的编制或审核也是招标代理的重要步骤之一。

我公司以科学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信息为基础,综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经验、智慧、信息为客户提供所需的综合信息、决策、建议和行动方案的智力服务行业。

我公司对从业的招标代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其能够更好的履行职责,保证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使招标代理市场能够健康发展。

招标代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几方面的职业道德:1、热爱本职、忠于职守2、尽心尽职、优质高效3、正直公正、诚实信用4、开拓创新,奋发进取5、遵纪守法,接受监督招标代理专业人员在职业服务中,必须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技术要求,抵制各种干扰,坚持原则,遵守纪律,主持公道,恪守科学、独立、客观、公正、自律的原则。

另外,招标代理专业人员必须保守机密,依法遵守履行招标代理工作中的有关程序和手续。

七、文件资料及设备要求建设工程招标活动,关系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一单建设工程招标活动的成功与否,还将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这就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必须认真研究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资格预审条件,编制严谨、合理、全面、详细的招标文件,组织好各种招标活动会议,整理、收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和证据等。

我公司的具体做法是:(1)在编写招标文件前,充分了解工程的特点。

这些特点包括工程中的设计特点、现场特点、承包办法特点以及业主要求等。

设计特点主要指工程的结构特点、工艺特点、适用规范、是否有超常规要求等;现场特点包括现场的地质特点、施工环境、现场条件、气候情况等;承包办法特点是指工程的承包内容、可接受的分包方式及分包范围、分包的认可方式、主要设备、材料的供应方式等;业主要求主要是指业主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目标的要求。

充分认识这些特点,并分析这些特点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目标的影响,可以提高招标文件对工程要求的符合性。

(2)采取适应当前建设市场特点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

在这一前提下,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主要的是对投标企业本身的资质审查,包括对其企业等级、注册资金、业绩、经营信誉等方面的审查。

而当前工程建设施工模式已经发生了很多变化,例如有很多地方正在实行一种“总包一分包”体制,即由某大型施工企业通过招投标获得建设项目的施工业务后,委派项目经理,组成项目管理班子,再由项目经理寻找一个或几个较低级别的施工企业来“分包”整个工程,总包方实际上只投入项目管理班子几个人来进行“协调、管理”称作“管理层”,实际施工的全部劳力、设备、设施、管理均以分包为主,称作“劳务层”。

要实现工程投标资目的,显然要有高水平的管理层和专业技术实力强的劳务层的成功组合。

但在实际运作中,由于这两层来自不同的两个甚至多个独立的法人实体,有时会出现两层分离的状况,管理层并不能左右劳务层的生产管理;同时,也不能排除这样的情况,即有的项目实行项目经理承包制后,项目经理为了低价中标或获取更多利润,在寻找分包时降低要求,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在进行投标人资质审查时,必须要求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提供拟聘作本工程项目经理人选者的个人资质,及拟对本工程进行分包的工程内容、拟选定的分包单位及其企业资质、项目经理资质、主要人员资质、业绩等资料,共同进行审查,必要时作实地考察,特别是对该总包及主要分包项目经理以往工程的实地考察,以确定无论以什么形式运作,参加投标的施工实体均能达到其投标文件承诺的目标,满足本工程的要求。

(3)招标答疑前要及时与业主沟通思想。

纠正双方在招标中的不切实际的或不适当的想法,统一认识,以此来加强对业主在工程招标和发包内容等方面的要求的理解和贯彻,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使之全面体现业主意图及符合法律要求。

(4)充分做好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在开标前,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按公司相关制度及工程的实际情况,准备相关的文件资料及表格,供评标专家使用,以便快速、公开的完成评标工作,选定中标单位或中标候选单位。

八、结束语建设工程招标是一项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缩短工程工期、提高投资效益有着积极的作用,同时,建设工程招标又是一项严肃而特殊的商品交易活动,在建设市场内引入竞争机制,促使建筑企业在竞争中寻找差距,以便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综合实力。

这对于建立统一开放、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做为不断强招标代理机构,只有通过不断的实践、总结,依法办事,化内部管理,培训和聚集一批优秀的招标代理专业人员,才能真真正正做好招标代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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