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机电运输专项检查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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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鄂托克旗新亚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机电运输自检自查及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6﹞7号关于印发《2016年7项专项监察方案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2016〕32号文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矿重大灾害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矿立即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于2016年3月21日对我矿井上下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并将查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现将自检情况汇报如下:
1、副斜井个别地轮损坏。
整改措施:及时更换损坏地轮。
整改时限:1天整改资金:100元
整改负责人:楚程珠整改验收人:张正发
2、运输大巷皮带跑偏且皮带下堆煤。
整改措施:重新调试皮带并清理皮带下浮煤。
整改时限:1天整改资金:200元
整改负责人:田洪亮整改验收人:张正发
3、副斜井钢丝绳未按日期进行保养。
整改情况:按照规定对副斜井钢丝绳进行上油保养。
整改时限:2天整改资金:200元
整改负责人:楚程珠整改验收人:张正发
4、副斜井入口处管路接地不符合要求。
整改情况:按规定进行接地。
整改时限:1天整改资金:100元
整改负责人:祁俊整改验收人:张正发
5、1605综采工作面个别照明损坏。
整改情况:及时对个别损坏照明进行了更换。
整改时限:1天整改资金:1000元
整改负责人:祁俊整改验收人:张正发
鄂托克旗新亚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