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住宅底层商业设计要求及标准

地产住宅底层商业设计要求及标准
地产住宅底层商业设计要求及标准

【住宅裙楼商业设计要求】(2011年版)说明:

1. 本设计要求自2011年4月1日起实施。

2. 本设计要求为住宅裙楼商业的街铺、内铺及中大型商业的设计要求。

(一) 建筑

1分类

1.1 按现有图纸方案归纳为三大类:

(1)街铺:

有独立门面的商铺,俗称店铺。各店铺可自主经营管理,营业时间可自行决定。

(2)内铺:

整体商用物业中的一些独立单元,各铺位需集中管理,营业时间需统一。

(3)中大型商业:

一般指规模较大,内部空间不做分隔的商业形式,如:百货商场、大卖场、超市、娱乐等。

1.2 按装修分为两部分情况:

(1)装修部分: 公共管理部分,如门厅、中庭、走道、楼梯及楼梯间、公共卫生间等。

(2)毛坯部分: 街铺、内铺及中大型商业的独立管理部分。

具体做法详管理中心的要求。

2标高设置

2.1 均采用建筑标高系统;即:标高标注建筑完成面,结构标高相应降低。

2.2 地面装修层厚度:一般按50mm考虑。

有其他要求的按单项要求确定。

3首层入口

3.1 首层入口处室内外地面高差100mm-150mm。

3.2 中、大型商业首层入口处:空间允许的可不设台阶,做缓坡解决室内外高差。

3.3 街铺通常设一级台阶。

4电梯

集团2011年年度采购合同确定无机房电梯品牌为“奥的斯(OTIS)和三菱”。

4.1 电梯门洞尺寸要求:

电梯门洞结构留洞尺寸(高)=门洞建筑留洞尺寸(高)+地面装修层厚度

4.2 乘客电梯及货梯:

4.2.1一般选用:额定速度1.0m/s,载重1000~2000kg的电梯。根据实际工程情况确定选用有机房或无机房的形式:

(1) 当工程条件许可时,一般首优先选用有机房电梯。

(2) 当电梯顶层上部是住宅等功能房,不适宜做机房时,可选用无机房电梯。

4.2.2 提供以往工程选用过的两种型号的货梯参考,详见附件:

附件:以下提供以往工程选用过的两种型号的货梯参考:

(1)载重1000kg的无机房电梯:

①电梯技术参数(采用OTIS、三菱无机房乘客电梯):

2电梯门所在墙应表示出楼层指示器预留孔及召唤箱预留位置。 构造做法详下图:(注:图中装饰层厚度h 取50mm )

节点大样:

○3 OTIS

无机房电梯顶层控制柜留孔

注:两台梯在同一面墙,但不可合用召唤箱的,参注:两台梯并联,可合用一个召唤箱

节点做法

节点做法节点做法

注:三菱电梯详见三菱电梯厂家的具体图纸(2)载重2000kg的有机房货梯:

①电梯技术参数(参考OTIS有机房货梯):

③电梯门所在墙应表示出楼层指示器预留孔及召唤箱预留位置。构造做法详下图:(注:图中装饰层厚度取50mm

梯门立面货梯平面

构造做法具体详厂家图纸。

5自动扶梯

5.1 铺位区中央及商场的中庭部分需考虑自动扶梯的预留位。

5.2 自动扶梯一般只预留位置,由使用单位自行安装。

5.3 按OTIS电梯公司提供的资料,提供以下方案设计参考数据(单梯):

5.3.1自动扶梯分为:30°和35°两种。当楼层高度为H(H≤6000 mm)时:

(1)30°的自动扶梯:梁距为L=H/tan30°+4700~5600mm。

(2)35°的自动扶梯:梁距为L=H/tan35°+4700~5600mm。

5.3.2 自动扶梯梯级宽分为:800mm和1000mm两种:

(1)梯级宽1000mm的自动扶梯:地坑宽≥1630 mm。

(2)梯级宽800mm的自动扶梯:地坑宽≥1430 mm。

5.3.3 地坑长≥4100~4700 mm。

5.3.4 地坑地

板深≥1100 mm。

示意图:

5.3.5 以上自动扶梯参数仅供设计参考,具体数据要以厂家提供的图纸为准。

6卫生间

6.1卫生间设置:

6.1.1 铺位区及商场设置公共男女卫生间。

6.1.2 街铺每间单独设置卫生间的位置,预埋进、排及污水管接口。

6.2 街铺卫生间沉箱设置:

6.2.1 裙楼二层及以上店铺卫生间:均不作沉箱。

6.2.2 首层裙楼街铺卫生间:

(1)无地下室或普通地下室时:均不做沉箱。

(2)如地下室为人防地下室或设备房时:在卫生间位置做一处沉箱带,以

供布置水管,沉箱带位置由水专业指定,沉箱深度由单项工程确定。

6.3 公共卫生间沉箱设置:

6.3.1 裙楼二层及以上公共卫生间:仅蹲厕位做沉箱。

6.3.2 首层裙楼公共卫生间:

(1)无地下室:均不做沉箱。

(2)普通地下室时: 仅蹲厕位做沉箱。

(2)如地下室为人防地下室或设备房时:在卫生间位置做一处沉箱带,以供布置水管;沉箱带位置由水专业指定,沉箱深度由单项工程确定。

6.4 卫生间沉箱及沉箱带要设置沉箱地漏。

6.5 卫生间通风:

6.5.1公共卫生间要设置机械通风系统。

6.5.2 街铺卫生间:有外墙的,在外墙处只需预留外墙排风百叶位置。

无外墙的,排风百叶与空调外墙共用排气百叶。

7专项经营项目要求

专项经营的项目处按以上通用要求外,特殊要求参考如下:

7.1菜市场:

(1) 地面要局部下沉≥400mm,做进、排水及隔渣处理等的设计。

(2) 根据柜台区划分,做好进水及排水沟的设计。

7.2银行、电信、书店、网吧等,需有电信网路等接入的项目:

预留电信网线接入。

7.3 沐足、发廊、美容院、SPA等:

预留能满足需要的供电及进排水量。

8裙楼屋面

8.1 设计中,裙楼屋面不考虑上人。

8.2 考虑今后屋面维修和卫生维护的要求,验收后可根据卫生维护及维修等实际需要,由物业与业主进行协商,对裙楼屋面进行区域划分,并委托业主负责划分区域的卫生维护。

8.3 物管维护人员的出入:

(1)优先利用电梯核心筒对屋面的开窗处出屋面。

(2)不能满足时:

A.两层及以上的住宅裙楼屋面,于楼梯间处预留屋面上人孔。

B.一层的住宅裙楼屋面,由物业自备扶梯,从外墙上屋面。

9空调

9.1 空调的采用形式:

9.1.1街铺:采用分体式空调。

9.1.2内铺:可考虑采用集中式空调;有条件时可增设按分体空调预留位。

9.1.3 (1)中型商业:可考虑采用集中式空调;有条件时可增设按分体空调预留位。

商业建筑设计要求规范

商店建筑设计规: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商店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 第1.0.2条本规适用于全国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商店建筑(含综合性建筑的商店部分)。 第1.0.3条商店建筑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应合理地组织交通路线,方便群众和体现对残疾人员的关怀。 第1.0.4条商店建筑的规模,根据其使用类别、建筑面积分为大、中、小型,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商店建筑的规模表1.0.4 第1.0.5条商店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设计标准、规和规定。 商店建筑设计规: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一节选址和布置 第2.1.1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基地宜选择在城市商业地区或主要道路的适宜位置。 大中型菜市场类建筑基地,通路出口距城市干道交叉路口红线转弯起点处不应小于70m。 小区的商店建筑服务半径不宜超过300m。 第2.1.2条商店建筑不宜设在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仓库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附近;如因用地条件所限,其安全距离应符合防火规的有关规定。 第2.1.3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应有不少于两个面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邻接;或基地应有不小于1/4的周边总长度和建筑物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与一边城市道路相邻接。 第2.1.4条大中型商店基地,在建筑物背面或侧面,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4m的运输道路。基地消防车道也可与运输道路结合设置。 第2.1.5条新建大中型商店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前,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留有适当集散场地。

第2.1.6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如附近无公共停车场地时,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在基地设停车场地或在建筑物设停车库。 第二节步行商业街 第2.2.1条步行商业街应禁止车辆通行,并应符合城市规划和消防、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2.2.2条原有城市道路改为步行商业街时,必须具备邻近道路能负担该区段车流量的条件。 第2.2.3条步行商业街的宽度,根据不同情况,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改、扩建两边建筑与道路成为步行商业街的红线宽度不宜小于10m; 二、新建步行商业街可按街有无设施和人行流量确定其宽度,并应留出不小于5m的宽度供消防车通行。 第2.2.4条步行商业街长度不宜大于500m并在每间距不大于160m处,宜设横穿该街区的消防车道。 第2.2.5条步行商业街上空如设有顶盖时,净高不宜小于5.50m,其构造应符合防火

住宅楼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

3 套内空间 3.1 套型 3.1.1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3.1.2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3.1.2的规定。 表3.1.2 套型分类 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3.2 卧室、起居室(厅) 3.2.1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下列规定: 1 双人卧室为10m2; 2 单人卧室为6m2; 3 兼起居的卧室为12m2。 3.2.2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m2。 3.2.3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要求,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3.2.4无直接采光的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宜大于10m2。 3.3 厨房 3.3.1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一、一类和二类住宅为4m2; 二、三类和四类住宅为5m2; 3.3.2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并宜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 3.3.3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按炊事操作流程排列,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0m2。 3.3.4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50m;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配的净距不应小于0.90m。 3.4 卫生间 3.4.1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二个以上卫生间。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不同洁具组合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m2; 2、设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0m2; 3、设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m2; 4、单设便器的为1.10m2。 3.4.2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3.4.3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3.4.4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 3.5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3.5.1住宅设计应计算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m2); ——套内使用面积(m2/套); ——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m2); ——住宅标准层总建筑面积(m2); ——住宅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 ——套型建筑面积(m2/套); ——套型阳台面积(m2/套)。 3.5.2住宅设计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功能空间面积等于各功能使用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2、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 3、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等于本层各套型内使用面积之和; 4、住宅标准层建筑面积,按外墙结构外表面及柱外沿或相邻界墙轴线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当外墙设外保温层时,按保温层外表面计算; 5、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等于标准层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建筑面积; 6、套型建筑面积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 7、套型阳台面积等于套内各阳台结构底板投影净面积之和。 3.5.3套内使用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餐厅、过道、前室、贮藏室、壁柜等的使用面积的总和; 2、跃层住宅中的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使用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烟囱、通风道、管井等均不计入使用面积; 4、室内使用面积按结构墙体表面尺寸计算,有复合保温层,按复合保温层表面尺寸计算; 5、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0m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0m~2.10m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0m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 6、坡层顶内的使用面积单独计算,不得列入标准层使用面积和标准层建筑面积中,需计算建筑总面积时,利用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反求。 3.5.4阳台面积应按结构底板投影面积单独计算,不计入每套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内。3.6 层高和室内净高 3.6.1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 3.6.2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

社区商业案例万科

解析万科、恒大、龙湖等7大社区商业 模式 时间:2014-08-13来源:点子国际商业地产作者: 核心提示:目前的零售大环境特征之一就是:大卖场郊区化、边缘化,购物中心社区化,社区商业渐受热捧。对于不同房企而言,会根据自有优势和资源来运营和发展社区商业,以下7大房企的社区商业模式,或可为不同企业提供借鉴。 多中心在城市的发展趋势已不可抵挡,再好的城市购物中心,消费者一年能去几次? 目前的零售大环境特征之一就是:大卖场郊区化、边缘化,购物中心社区化,社区商业渐受热捧。对于不同房企而言,会根据自有优势和资源来运营和发展社区商业,以下7大房企的社区商业模式,或可为不同企业提供借鉴。 一、万科——自建自营,“五菜一汤”统一招商、运营 自长阳半岛社区商业配套完善后,“五菜一汤”的万科社区商业标配模式开始在北京万科多个项目进行推广,成为住宅项目社区商业模式的典范。 在长阳半岛,“五菜一汤”包括:绿色、时尚的社区菜市场幸福街市(汤),健康、便民的社区食堂第五食堂,丰富、齐全的品牌超市

华润万家,以及服务快捷的洗衣店、药店和银行(五菜)。所有社区商业由万科统一招商和运营,以保证社区形象、管理品质和业主对生活配套的要求,切实解决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问题。 在万科社区商业标配“五菜一汤”体系中,“第五食堂”是万科自创的社区餐饮连锁品牌,北京首店于2012年正式落户长阳半岛,为业主提供物美价廉的生活餐食,特请中餐大师制作南北菜系,自开业以来营养丰盛的健康饮食深受业主好评。 另一标配是万科社区连锁品牌“幸福街市”,作为长阳首个社区菜市场,食材新鲜健康,种类丰富、价格公道,更是彻底解决了万科社区居民的“菜篮子”问题。此外华润万家便利店,也以持续改进消费者生活品质为目的,为社区提供日常生活所需的各种商品;及时消费、应急消费,华润万家带给顾客家的温暖、富足、现代、健康的感受。 万科在全国已有近300个楼盘,仅万科项目内的社区商业似乎已经潜力无限。但更值得重视的是万科在社区商业上的“系统集成”。此前,几乎包括零售商在内的所有企业,进军社区商业都是单打独斗,即以某单一业态进驻,至于其他生活类业态的组合,基本是“听天由命”,物业方对此也是抱“愿者上钩”的态度。万科在社区将商业进行规划后形成统一模式,让原本处于“自然生长”或“野蛮生长”状态的社区商业有了标准,各业态的相互补充,让彼此的发展有了更强的生命力。 对于旗下三大商业产品线之一社区商业的未来盈利模式,毛大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住宅建设量大面广,关系到广大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和切身利益,为进一步保证住宅设计质量,促进城镇住宅建设健康发展,落实好国家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的要求,贯彻高度重视民生与住房保障问题的精神,住建部组织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的修编工作,近日予以发布公告。编号为GB50096-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1.1 5.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 5.3.3 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热水器等设施或为其预留位置。 5.4.4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5.5.2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 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5.5.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 m。 5.6.2 阳台栏杆设计应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5.6.3 住宅的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的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不应低于1.10m。 5.8.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 6.1.1 楼梯间、电梯厅等共用部分的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小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 注: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达到0.90m。 6.1.2 住宅的公共出入口台阶高度超过0.70m并侧面临空时,应设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净高不应低于1.05m。6.1.3 住宅的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6.2.1 十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6.2.2 十层及十层以上但不超过十八层的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 m2,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0m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6.2.3 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层住宅单元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6.2.4 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 m。 6.2.5 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6.3.1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不超过六层的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00m。 注: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装饰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6.3.2 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 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6.3.5 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 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6.4.1 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 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6.4.7 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 6.5.1 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不应低于1.10m。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6.5.3 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的下部时,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6.6.1 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 1.建筑入口; 2.入口平台; 3.候梯厅; 4.公共走道 6.6.2 建筑入口及入口平台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应同时设有轮椅坡道和扶手; 2.坡道的坡度应符合表6.6.2的规定。 表6.6.2 坡道的坡度

万科地产项目策划书

万科地产 ——项目全程策划流程 一、市场调研: 1,前言-----本次市调的背景、动机、运用手段、目的等;2,市场分析: (1)当前市场分析(开发总量、竣工总量、积压总量)(2)区域市场分析(销售价格、成交情况) 3,近期房地产的有关政策、法规、金融形势 4,竞争个案项目调查与分析

5,消费者分析: (1)购买者地域分布; (2)购买者动机 (3)功能偏好(外观、面积、地点、格局、建材、公共设施、价格、付款方式) (4)购买时机、季节性 (5)购买反应(价格、规划、地点等) (6)购买频度 6,结论 二、项目环境调研 1,地块状况: (1)位置 (2)面积 (3)地形 (4)地貌 (5)性质 2,地块本身的优劣势 3,地块周围景观(前后左右,远近景,人文景观,综述)4,环境污染及社会治安状况(水、空气、噪音、土地、社会治安)

5,地块周围的交通条件(环邻的公共交通条件、地块的直入交通) 6,公共配套设施(菜市场、商店、购物中心、公共汽车站、学校、医院、文体娱乐场所、银行、邮局、酒店) 7,地块地理条件的强弱势分析(SWOT坐标图、综合分析) 三、项目投资分析 1,投资环境分析 (1)当前经济环境(银行利息、金融政策、开 (2)房地产的政策法规 (3)目标城市的房地产供求现状及走势(价格、成本、效益)现实土地价值分析判断(以周边竞争楼盘的售价和租价作为参照) 2,土地建筑功能选择(见下图表) 3,现实土地价值分析判断(以周边竞争楼盘的售价和租价作为参照) 4,土地延展价值分析判断(十种因素) 5,成本敏感性分析(1)容积率 (2)资金投入 (3)边际成本利润 6,投入产出分析

万科商铺设计规范

万科独立和底层商铺设计指引 1、目的 1)统一商铺设计语言 2)推进商铺设计标准化 3)减少商铺设计失误 4)为商铺设计评审提供依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万科北京区域G、C、T品类住区独立和底层商铺设计,不包括单套产权面积 500 m2以上超市、餐饮(大型商铺必须先招商再设计,以招商定设计)。 3、术语解释 1)社区商业:为在附近工作或居住的居民提供便利性购买及服务的商业物业,经营规模一般为万—万平方米。一般以超市作为主力店,汇集若干零售店及服务类专业店。商圈范围一般在5分钟车程或15分钟步行范围内,服务人口3~5万人。 2)独立商铺:指非直接落在住宅下部的商铺。分两种情况,一种商铺与住宅相连,一种商铺与住宅不连接,是独立建筑。 3)底层商铺:简称“底商”,指直接落在住宅下部的商铺,包括商铺的一部分落在住宅下部。 4)商业内街:指小区红线内非直接面向市政道路的独立和底层商铺。 5)主力店:本“设计指引”所称主力店仅针对独立和底层商铺而言,指能够提升小区整体商业形象,吸引人流,提高整体商业价值的品牌店铺。通常为引入主力店,其销售价格或租金均较低。 6)商铺经营价值:指针对商家而言,某个铺位的赢利能力高低。经营价值高的商铺通常位于小区入口、街道转角等人流汇聚的地方。 7)商铺销售价值:指针对开发商而言,某个铺位的销售价格高低,销售速度快慢。 8)商业住宅价格比:指同期商业销售均价与住宅(指多层、小高、高层,不含TH、情花)销售均价(毛坯)的比值。 4、执行标准 1)“必须”、“禁止”:表示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 2)“应”、“不应”、“不得”: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 3)“宜”、“不宜”、“可”: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 社区商业业态分为以下四大类: 1、根据业态及面积需求不同,商铺户型分为R1~R3、S1~S3六种。 注:1、以上为基本户型种类,不包括客户购买两个或多个商铺打通的情况。 2、单套产权面积超过500平米的商铺必须先招商后设计,以招商定设计。 1、在项目定位阶段,营销部负责提供以下表格,作为设计的必要输入条件 2、G类住区商业住宅价格比不应低于2,C、T类住区商业住宅价格比不应低 于。 3、通常情况,餐饮面积占商业总面积约30%较为合适。

《商业空间设计》课程标准

《商业空间设计》课程标准 一、前言 1.《商业空间设计》课程定位 本课程是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核心课程。通过装饰企业常见的商业空间项目为主进行学习,使学生掌握设计商业空间的基本技能。讲授商业空间格局与规划、设计原则、设计程序、设计方法,并通过实训来强化专业技能训练,为后续课程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2.《商业空间设计》课程设计思路 (1)《商业空间设计》课程开设依据与内容选择标准 《商业空间设计》课程教学团队由企业设计师和校内专业教师组成;教学团队深入企业进行课程调研,由顶岗实习及就业岗位中的工作任务,梳理出典型工作任务,分析确定毕业生所从事商业空间设计的素质、知识、能力要求,制订课程实施方案基于项目导向式教学理念;校企合作开发课程标准,课程标准对接商业空间设计师的任职要求、技术标准和岗位资格考核标准,校企合作开发工学结合教材和教学资源;改变原有课堂讲授式的教学模式,依托“室内设计工作室”,引入装饰企业真实项目,按照室内设计程序,将项目分解成若干典型工作任务,每个工作任务都对应室内设计的相关环节,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利用工作室,分组合作自主查询资料,共同完成项目;考核评价的过程中,以过程考核为主,综合考核为辅,每个任务完成后进行成果展示,由学生自评、小组间互评、教师点评等,考核学生的职业道德、综合职业能力及创业就业能力;总结课程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资源,最后进行推广到其他专业课。 通过《商业空间设计》课程的学习,学生在掌握必备基本知识的基础上,进行典型项目任务教学和训练,使学生具备一定的表现、设计能力,掌握基本的设计技能、技巧,具备设计师的基本素质和条件,毕业后将会在工作岗位上独立承担工作任务。 内容选择标准具体归纳如下: 1、以职业岗位需求为依据,确定课程目标;

万科集团房地产开发全套流程(内部培训资料)

第一章房地产开发程序简介 (1)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9) 第一步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的法律程序 (9) 第一项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的相关税费 (10) 第三章土地使用权取得流程 (10) 第二步取得开发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程序 (11) 第二项取得开发土地使用权的相关税费 (12) 第三步拆迁安置阶段的法律程序 (13) 第三项拆迁安置阶段的相关税费 (14) 第四章房地产开发阶段 (14) 第四步立项和可行性研究的法律程序 (14) 第四项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相关税费 (14) 第五步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法律程序 (15) 第五项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的相关税费 (15) 第五章项目建设阶段 (16) 第六步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阶段流程 (16) 第六项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阶段的相关税费 (18) 第六章销售经营阶段 (19) 第七步销售经营阶段的法律程序 (19) 第七项销售经营阶段的相关税费 (20) 第七章物业管理 (21) 第八步物业管理阶段的法律程序 (21) 第八项物业管理阶段的相关税费 (21) 附录:房地产开发专业术语 (21) 第一节面积类 (21) 第二节价格类 (24) 第三节实务类 (26) 第四节管理政策类 (36)

第一章房地产开发程序简介 房地产开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盈利为目的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从立项、规划、土地出让或转让、拆迁、建设、到销售等一系列经营行为。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条对房地产开发下的定义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建设,房屋建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前期的准备 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由计委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立项审批,规委对项目进行规划审批,进行设计施工,土地出让或转让等。此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取得项目开工建设的一系列许可证和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五证”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都是在这个阶段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由于开发商支付土地出让金的时间不同,取得的时间也不尽相同。 在房地产开发中,土地的取得是最重要的。现阶段,土地的取得有两种方式:划拨和出让。划拨是指国家将土地无偿划拨给使用人使用,划拨出让的土地由于未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不允许作开发利用。一般都是划拨给国家机关、学校等单位使用。出让是指与国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目前的房地产开发除经济适用房外,都属于这种方式。同样,如果要在划拨土地上进行开发,也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将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出让的土地由于其用途不同,土地的使用期限也不相同。主要分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等。 2、建筑施工阶段 建筑施工阶段是开发商委托建筑公司进行项目建设的阶段。该阶段是房地产开发的重要阶段。在本阶段,为了更快的收回成本,回笼资金,实现赢利,开发商通常在建筑阶段采用项目预售的方式对物业进行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GBJ96-8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7年7月1日 关于发布《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 计标〔1986〕1771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要求,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负责主编的《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为国家标准,自1987年7月1日起实行。 本标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 1986年9月22日 1 总则 1.0.1 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1.0.3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1.0.4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用关规定。 1.0.5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1.0.6 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 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1.0.8 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s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 套型 dwelling size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 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 卧室 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 起居室(厅) living room 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6 厨房 kitchen 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0.7 卫生间 bathroom 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8 使用面积 usable area 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2.0.9 标准层 typical floor

商业MALL装饰装修规范标准化设计指引

文件编号:ZYZ-03 商业标准店(装饰装修)工程标准化设计指引 (11.8万㎡) 概念方案至施工图阶段 编制部门:技术研发中心环境部 编制日期:2011年03月01日 注:本《设计指引》将与发包方提供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合同》、《装饰装修设计任务书》以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相结合,共同起到对设计成果及设计过程的约束作用。

商业标准店 (装饰装修)工程标准化设计指引 (11.8万㎡) 编号:03 编制日期2011年3月1日适 用范围集团开发的商业MALL公共区域 装饰装修设计 战略设计单位名称 1)装饰装修设计: 2)机电系统设计(强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的施工图设计, 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弱电系统的末端定位的设计): 3)消防系统: 4)空调系统设计: 5)调光系统设计: 6)弱电系统设计(含智能化、安防系统、音视频系统设 计): 设计范围一、设计范围(以即墨MALL 11.8万M2为标准): 1)各类经营性区域(包含但不限于大堂、电梯厅、电梯轿厢、公共走廊、餐饮空间、康体中心、娱乐空间、会议 空间、客房、公共卫生间等)。 2)各类行政办公区域、后勤办公区域。 3)各类经营性区域的软装饰设计 4)各类经营性区域的活动家具设计 5)各类经营性区域的导视系统设计 各类经营性区域的灯光效果设计 ●一层:6444㎡; ●二层:5565㎡; ●三层:4919㎡; ●四层:4925㎡; 精装修设计总面积:21853 ㎡;(具体详见如下图纸斜线填充区域)

设 计 风 格 要 求 一、设计风格要求: 1)设计风格为简约欧式。 2)简约欧式即现代欧陆风格,从字面意思分析,简欧也就是简化了的传统欧陆风格。 相对比拥有浓厚欧洲风味的传统欧陆风格,简欧更为清新、大气、更贴近于自然,这是一种既要追求欧陆 风格中的贵族气质,又要享受现代化生活的风格,其特点是继续保留传统欧陆风格中那种厚重、贵气的特 点,同时又把那些繁复的线条适当简化,融入一些现代简约美的气息,其设计特点是保留为主、创新为辅, 目的是为了适应更多的年轻人群的欣赏品味。 大中庭效果图主入口效果图 二层次街效果图二层小中庭节点效果图 设 计 内 容 要 求 一、设计内容要求: 1)主题设计装修风格与业态、功能相统一,总体运用色彩的组合营造出热烈的商业空间气氛,在空间设计中 充分展示各个商铺及商品的可见性。突出动线设计,充分实现各个商铺的可达性,一切应以满足营业需要 为核心。 2)主要出入口区域的设计,应做到醒目、宽敞、通透,门头高不低于3米,主出入口两侧及上方立面应采用通 透玻璃幕墙设计,以增强该区域商铺的通透性和良好采光,充分体现商铺价值,天气寒冷地区的商业标准 店主次出入口应设置隔温室或双层门,并应总体考虑一定的趣味性及美观吸引性。 3)各层设计风格考虑在整体统一的前提下,进一步强调色彩对比关系,活跃商业气氛。例如:四层设计手法 可适当年青化,色彩对比可以考虑强烈一些。 4)商业照明设计的价值就在于利用空间表现设计,将顾客引入店内;在功能上首先卖场要能够展示出卖场独 特的形象。另照明需要更贴切地体现商品的色彩、质地、工艺等细节。营造轻松、愉悦、令人惊奇的购物 环境。

万科房地产策划全流程

万科房地产策划全流程 导读:房地产策划就是一个项目的主心骨,房地产策划的流程决定了项目营销工作开展的方式,本文分享给大家万科房地产策划的全流程,瞧瞧大型房企的策划就是怎么做的。 前期策划阶段 前期策划的整体流程 一、可行性研究阶段 1、市场分析 2、市场预测 3、收入、成本、费用预测 4、财务评估 5、敏感性分析 6、盈亏平衡分析 7、风险评估

二、项目研究 1、宏观环境分析:经济环境、房地产市场环境、结论(发展趋势) 2、项目价值分析:区位价值、项目资源 3、竞争环境:同区位、同类型、同价位竞争项目,经典楼盘、成功案例 4、潜在客户分析: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得出调研结论) 三、项目定位 1、SWOT分析:优势、劣势、机遇、挑战 2、客户定位:客户细分、客户研究、客户筛选、客户定位 3、产品定位:内容、策略 4、价格定位:竞争项目、产品特色、开发商品牌、市场前景 5、经济效益分析:开发商、小业主 四、市场推广 1、卖点提炼:地段、产品、附加值 2、项目总体形象设计:形象支撑要素、形象表现要素 3、推广费用预算: 4、现场包装方案: 5、制定销售策略:销售时机、销售次序、销售目标 6、制定推广策略:低开高走、高开低走、高开高走、稳定价格 7、营销工作总体时间: 前期策划分阶段 一、可行性研究 1、可行性研究的定义:可行性研究就是指在投资决策前,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分析、论证的过程。 2、可行性研究的作用: ★就是项目投资决策的依据。

★就是筹集建设资金的依据 ★就是开发商与有关各部门签订协议、合同的依据★就是编制下阶段规划设计的依据 3、可行性研究的内容: 二、项目研究 项目研究的目的:

住宅建筑楼梯设计规范

楼梯设计规范 默认分类2010-10-14 09:55:15 阅读8 评论0字号:大中小 楼梯设计规范是有章可寻的。室内楼梯通常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才能让人看的舒畅,走的顺畅,而且耐用、安全。以下是几个楼梯设计规范数据,供参考: 1、室内楼梯踏步的斜度设计规范 踏步的斜度通常是由层高、洞口周遍的空间大小条件来决定的。 楼梯踏板的前沿连成的直线和水平夹角称为楼梯的斜度。室内楼梯的斜度一般为30左右最为舒适。室外楼梯一般斜度要求比较平坦。 2、室内楼梯板设计规范 楼梯板的规格包括踏板和立板的规格,一般要求适应于人的脚掌尺寸。一般踏板宽,立板低的踏步会较为舒适。室内楼梯的踏板宽度应不小于24厘米,一般在28厘米最舒适。立板的高度应不高于20厘米,一般在18厘米最舒适。而且各个踏板宽和立板高应该是一致的,否则容易使人摔倒。 3、室内楼梯步长设计规范 步长即楼梯的宽度。室内楼梯的步长一般为90厘米,即省空间又让人行走舒适。 楼梯设计规范虽然经常被提到,但是没有一个确定的指标,都是大的楼梯企业做出的,也是楼梯行业约定俗成的,所以说所谓的楼梯设计规范是没有具体的行业硬性标准。 楼梯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有关规定。 一、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m 注: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

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且不得小于1.20m;楼梯平台的结构下缘儿至人行通道(注:垂直高度)不应低于2m。入口处地坪与室外地面应有高差,并不应小于0.10m;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二、七层及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注:1.底层作为商店或其他用房的多层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必须设置电梯);底层做架空层或贮存空间的多层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必须设置电梯;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住宅时,跃层部分不计层数。其顶层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超过16m可不设电梯;住宅中间层有直通室外地面的出入口并具有消防通道时,其层数可由中间层起计算;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高层住宅电梯宜每层设站。当住宅电梯非每层设站时,不设站的层数不应超过两层。塔式和通廊式高层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布置。单元式高层住宅每单元只设一部电梯时应采用联系廊联通;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箱的深度,且不得小于1.50m。 墙面至扶手中心线或扶手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即楼梯梯段宽度除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外,供日常主要交通用的楼梯的梯段宽度应根据建筑物使用特征,按每股人流0.55+(0~0.15)m的人流股数确定,并不应少于两股人流。 楼梯设计规范说明: (一)楼梯的数量、位置、宽度和楼梯间形式应满足使用方便和安全疏散的要求。 (二)墙面至扶手中心线或扶手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即楼梯梯段宽度除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外,供日常主要交通用的楼梯的梯段宽度应根据建筑物使用特征,按每股人流0.55+

商业建筑设计规范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商店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商店建筑(含综合性建筑的商店部分)。 第1.0.3条商店建筑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应合理地组织交通路线,方便群众和体现对残疾人员的关怀。 第1.0.4条商店建筑的规模,根据其使用类别、建筑面积分为大、中、小型,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商店建筑的规模表1.0.4 第1.0.5条商店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一节选址和布置 第2.1.1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基地宜选择在城市商业地区或主要道路的适宜位置。 大中型菜市场类建筑基地,通路出口距城市干道交叉路口红线转弯起点处不应小于70m。 小区内的商店建筑服务半径不宜超过300m。 第2.1.2条商店建筑不宜设在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仓库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附近;如因用地条件所限,其安全距离应符合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 2.1.3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应有不少于两个面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邻接;或基地应有不小于1/4的周边总长度和建筑物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与一边城市道路相邻接。 第2.1.4条大中型商店基地内,在建筑物背面或侧面,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4m的运输道路。基地内消防车道也可与运输道路结合设置。 第2.1.5条新建大中型商店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前,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留有适当集散场地。 第2.1.6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如附近无公共停车场地时,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在基地内设停车场地或在建筑物内设停车库。 第二节步行商业街 第2.2.1条步行商业街内应禁止车辆通行,并应符合城市规划和消防、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2.2.2条原有城市道路改为步行商业街时,必须具备邻近道路能负担该区段车流量的条件。 第2.2.3条步行商业街的宽度,根据不同情况,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改、扩建两边建筑与道路成为步行商业街的红线宽度不宜小于10m; 二、新建步行商业街可按街内有无设施和人行流量确定其宽度,并应留出不小于5m的宽度供消防车通行。 第2.2.4条步行商业街长度不宜大于500m并在每间距不大于160m处,宜设横穿该街区的消防车道。 第2.2.5条步行商业街上空如设有顶盖时,净高不宜小于5.50m,其构造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并采用安全的采光材料。 第2.2.6条步行商业街两侧如为多层建筑,因交通功能而设置外廊、天桥和梯道时,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2.2.7条步行商业街的各个出入口附近应设置停车场地。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_2011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 施 【信息时间:2011-8-17 阅读次数: 2445】【我要打印】【关闭】 住宅建设量大面广,关系到广大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和切身利益,为进一步保证住宅设计质量,促进城镇住宅建设健康发展,落实好国家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的要求,贯彻高度重视民生与住房保障问题的精神,住建部组织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的修编工作,近日予以发布公告。编号为GB50096-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1.1、5.3.3、5.4.4、5.5.2、5.5.3、 5.6.2、5.6.3、5.8.1、6.1.1、6.1.2、6.1.3、6.2.1、6.2.2、6.2.3、6.2.4、 6.2.5、6.3.1、6.3.2、6.3.5、6.4.1、6.4.7、6.5.2、6.6.1、6.6.2、6.6.3、 6.6.4、6. 7.1、6.9.1、6.9.6、6.10.1、6.10.4、7.1.1、7.1.3、7.1.5、7.2.1、 7.2.3、7.3.1、7.3.2、7.4.1、7.4.2、7.5.3、8.1.1、8.1.2、8.1.3、8.1.4、 8.1.7、8.2.1、8.2.2、8.2.6、8.2.10、8.2.11、8.2.12、8.3.2、8.3.3、8.3.4、8.3.6、8.3.12、8.4.1、8.4.3、8.4.4、8.5.3、8.7.3、8.7.4、8.7.5、8.7.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同时废止。现将强制性条文摘录如下: 5.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 5.3.3 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热水器等设施或为其预留位置。 5.4.4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5.5.2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 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完整版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1总则 1.0.1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用关规定。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s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套型 dwelling size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卧室 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起居室(厅) living room 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厨房 kitchen 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卫生间 bathroom 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使用面积 usable area 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标准层 typical floor 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层高 store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室内净高 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 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阳台 balcony

商业地产设计实用标准化指引

商业地产设计标准化指引

隆基泰和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事业部 商业地产管理中心 二O一二年十二月 编写说明 (一)编制目的 本标准是为了适应隆基泰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过程中新的发展要求,满足本集团项目开发公司更好地营造高品质楼盘、增强与客户的互动、促进销售的需要,旨在指导设计单位和各项目公司的技术管理人员正确掌握示区设计的理念、原则和方法,成为项目公司把握示区设计的指导性手册。 (二)适用围 1、适用于集团商业地产管理中心、规划设计中心; 2、适用于各区域公司租售管理部、规划设计部; 3、适用于与集团合作的各建筑。 (三)应用说明 1、本问所述设计要求为设计过程中的技术要求文件,具体设计管理流程需按照集团规划设计中心各类专项设计管理指引执行。 2、本文所述设计要求为非流程性要求,各项要求间整体存在一定的先后关系,但具体分项间不可拘泥于行文先后顺序,需整体同步考虑。

目录 一住宅楼盘配套商业设计技术指引 4 1.住宅楼盘配套商业的技术要求 4 2.商业配套的类型 4 3.商业配套的规划 5 4.商业配套的规模 5 5.商业业态规划设置要点 6 6.建筑布局设计要点 6

7.建筑结构、水电、暖通设计要点 7 8.交通设计要点 9 9.设计模块 9 二商业街建筑设计技术指引 10 三购物中心建筑设计技术指引 75 1.购物中心建筑设计技术要求 75 2.商业业态的分类 76 3.购物中心的特点及分类 76 4.平面柱网与建筑层高 77 5.室商业街及中庭共享空间尺度 77 6.店铺开间、进深与面积的关系 77 7.垂直电梯与自动扶梯的服务参数 77 8.公共卫生间设置参数 77

住宅设计规范标准设计GB50096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专题论证报告、答疑 专题简介: 1、名词定义—住宅、公寓等 2、与“强制性条文”及《住宅建筑规范》的关系 3、小套型与低限面积 4、住宅设置凸窗的有关问题 5、窗台与阳台的防护高度 6、从“可踏面”的规定看与《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关系 7、关于高层住宅配置可容纳担架电梯 8、日照计算与住宅套型设计 典型问题答案: 1、底层公建(商住楼)适用标准? 2、净尺寸及窗地比指标的计算方法? 3、住宅的无障碍设计与无障碍住宅的设计? 4、电线回路截面与负荷匹配?(相关标准改版) 5、开敞式厨房与燃气安装技术条件? 6、本规范的“实施时间”问题? 1、名词定义—住宅、公寓等 住宅: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住宅的两个关键概念“房子”和“家庭”。《住宅设计规范》的定义说明:规范主要是按照家庭的居住使用要求来规定的。未成家前或离散后的单身男女以及孤寡老人作为家庭的特殊形式,居住在普通住宅中时,其居住使用要求与普通家庭一致的。作为特殊人群,居住在单身公寓或老年公寓时,应另行考虑其特殊居住使用要求,在《住宅设计规范》中不特别考虑。 公寓:为特定人群提供独立或半独立居住使用的建筑。一般以栋为单位配套相应公共服务设施。

公寓经常以其居住者的性质冠名。学生公寓;运动员公寓;专家公寓;外交人员公寓;青年公寓;老年公寓。公寓中的居住者的人员结构相对住宅中的家庭结构简单,而且在使用周期中较少发生变化。住宅的设施配套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配套的,而公寓一般以栋为单位甚至可以以楼群为单位配套。例如,不必每套公寓设厨房、卫生间、客厅等空间,而且可以采用共用空调、热水供应等计量系统。 不同公寓之间的某些标准比公寓与住宅之间的差别还大。如老年公寓在电梯配置、无障碍设计、医疗和看护系统等方面的要求,比运动员公寓要高的多。因此,不应编制通用的公寓设计标准,必要时可分别制定相应的专用公寓设计标准。 事实上没有所谓的公寓标准,某些设计项目如果准备不执行《住宅设计规范》的规定,则应执行相关公建设计标准的规定。如:酒店公寓应执行《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关于名词定义的论证结论: 在执行《住宅设计规范》中,关于明确“公寓”、“廉租房”的呼声很高,但是按照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办法规定,条文中没有的词不必定义。因此本次特别给“住宅”的定义写了“条文说明”并在专题论证报告中详细论证。 实际是明确提出《住宅设计规范》中有许多条款不适合各种“公寓”、“廉租房”“公租房” 。 2、与“强制性条文”及《住宅建筑规范》的关系 《住宅设计规范》1999年颁布实施时,明确“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但这是针对整本规范的属性的,所谓“强制性标准”的概念是相对于“推荐性标准”而言,这就是编号“GB 50096”而不是“GB/T 50096”的原因。如果问《住宅设计规范》是不是“强制性标准”,答案是肯定的。 2000年4月建设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收录了《住宅设计规范》中1/3的条文,作为强制性条文,但还有2/3的条文没被列入其中。如果问《住宅设计规范》的某条规定是不是“强制性条文”,需要针对具体条文。(是否黑体字) 2005年《住宅建筑规范》改写了《住宅设计规范》的50多条条文。2009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