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营销部成交客户归属判定制度
房地产销售客户归属制度

沈阳x城销售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客户确认制度1.客户信息管理1.1每日接电、接访登记表为确认客户归属的基本依据,各销售团队必须于当天在系统中完成所有接电、接访客户的信息录入并报予甲方存档。
不允许漏报、错报和虚报,相关客户信息的更新必须当天完成;如因漏报客户导致撞单,责任由漏报客户方的销售团队负责。
1.2纸制来电、来访客户登记表不得涂改,若出现私自涂改,一经查实,按恶意抢单处理;1.3各销售团队每天电子版的接电、接访登记表于当日18:00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传给开发公司销售管控团队;纸制版的接电、接访登记表于每周日18:00前交由开发公司销售管控团队存档留底备案,18:00后的数据将统计到第二天。
2.客户归属管理2.1客户归属原则:在客户归属时效限期内,客户归属为第一接待人。
客户归属按照来电、来访表界定,若同一天在来电、来访表上都有登记,则以接电登记为先。
若客户没有登记,则客户归属为首次登记人。
2.2客户归属时效性规定:接电客户有7天的时效归属性,接访客户有15天时效归属性;若客户在规定期限内成交,则该客户成为该置业顾问老客户,由该置业顾问专职维系。
;如置业顾问在时效期内未和客户进行有效联系,则客户再次到访或来电归属于新置业顾问所有;2.3客户为置业顾问介绍新客户:2.3.1 置业顾问应留下被介绍客户的姓名及电话,并给此客户打电话咨询,如果此客户接触过本项目,则礼貌的由原置业顾问接待,如果此客户未接触过本项目,则此客户视为新客户,置业顾问可邀约客户至销售中心进行讲解直至成交;2.3.2若客户的置业顾问不在,由其团队置业顾问帮其接待此客户,新客户购房成交,业绩归属由该团队自行判定;2.4客户来访,如找的置业顾问临时不在,由同一销售团队置业顾问帮忙接待此客户,如此客户以不同姓名购买多套的,所有业绩归属由其团队自行判定;2.5各销售团队置业顾问在接待客户时,不允许放下手中正在接待的客户以发放名片或与新来客户交谈等方式,占用其它置业顾问接待客户的机会2.6若A置业顾问正在与客户洽谈过程中,B置业顾问发现该客户是他的老客户,则B置业顾问只能与客户正常打招呼,不得直接打断A置业顾问与客户交谈。
房地产客户判定制度和房地产拓客客户归属判别制度

房地产客户判定制度和房地产拓客客户归属判别制度销售部客户管理制度及佣金制度执行时间:xx年1月1日为了销售过程中客户归属的明确化,减少售楼人员在客户确认方面的纠纷,增加团队凝聚力,促进销售工作的正常持续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以友好协商为基础,以第一来访登记为原则。
一、总则●客户确认制度以公平、公正、公开竞争为原则,以明确的客户记录为确认依据。
●客户归属原则上以客户第一次到现场的接待销售代表为其归属。
●客户确认制度以客户来访第一次登记为唯一依据,登记内容为客户姓名、联系电话。
当客户来访无法确认销售代表时,按照新客户重新进行客户确认制度。
●来访客户:接待完客户及时填写<<来访客户登记表>>并记录入个人《客户来电来访登记表》,客户确认以<<来访客户登记表>>登记为准。
二、客户确认1、新客户确认1)、客户莅临现场,由前台销售代表主动询问客户是否来过现场(其亲属是否来过),如已来过则由原销售代表接待,如客户指定某位销售代表接待则由该销售代表接待,其他情况按当日接待排班轮次,客户接受销售代表接待后,所做的来访登记为客户归属的唯一依据。
客户来访登记表由管理人员统一保管。
2)、如客户属第一次来现场,则由轮值销售代表接待并计接待客户一次;如某个销售代表的预约客户来现场,轮值销售代表应及时通知有约销售代表接待;如有约销售代表因正在接待客户、病假、休息、因公外出,轮值最后一位销售代表应协助接待其预约客户并不做轮空处理;除上述原因之外,该客户归属轮值销售代表,计轮值销售代表接待客户一次;如该客户只为交定金或签约而来,销售代表算义务协助;如有老客户在场,无论买或不买,签没签合同,该销售代表均不得接待新客户,如轮到该销售代表接待客户,由下一位销售代表接待,待接待完老客户以后,再补接一次;如现场人较多或销售代表正接待已签约客户(投诉除外),所有销售代表都在接待客户,而现场又有新客户无人接待,该销售代表可根据老客户实际情况安抚新客户接待。
成交客户归属判定制度及接待客户细则

成交客户归属判定制度及接待客户细则为有效避免客户撞单情况的发生,规范客户接待制度,特制定置业顾问之间撞单处理原则如下:一、确认依据1、来电客户:接听完热线应及时填写<<来电客户登记表>>, 并发送来电短信,客户确认以<<来电客户登记表>>上的登记为准.2、来访客户:接待完客户应及时填写<<来访客户登记表>>,确认客户确认以<<来访客户登记表电子版>>登记为准.3、所有销售人员在回访客户中,需要有回访记录。
如该组客户成交后,发生客户归属纠纷,则以回访记录之日起至成交之日止时间段,查询近两周回访记录情况,如近两周无回访记录,则默认成交销售人员放弃该组客户。
二、确认时效1、来电客户:有效期为15天,超过15天而无任何追踪记录的客户视为无效客户.(但最终以客户到访所寻找的销售人员为准)2、来访客户:有效期为15天,超过15天而无任何追踪纪录的客户视为无效客户。
三、确认原则1、即时确认原则,接待客户完毕后必须录入<<来访客户登记表>>,<<来访客户登记表>>为判定第一依据。
2、客户能确认原来的营销员,此种情况属于该营销员,若此营销员不在销售现场,接待的营销员负责通知主管,由主管统一安排营销员接待,当场未成交则谈判完后将客户移交给原营销员;若当场成交则主管请示经理根据《来访客户登记表》、《客户情况跟踪记录本》判定客户。
3、客户不能确认原来接待的营销员,但营销员能够确认出来客户,则该客户属于该营销员。
4、客户不能确认该营销员且该营销员也不能确认客户,负责接待的营销员做好客户接待登记,在确认时效后进行客户判定。
5、老客户介绍新客户购房该新客户属于(有效期内)原接待老客户的营销员若原营销员不在若当场未成交归属原接待营销员;若当场成交双方则按照确认原则的第二条执行(老带新是指:老客户亲自把新客户带到销售中心及来访客户能明确说出是由哪位老客户介绍并找指定的置业顾问)。
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部行为规范:客户归属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居住物业是指具备居住功能、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公寓、别墅、度假村等;当然也包括与之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地。
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
下面一起看下为大家整理的物业管理制度文章。
七.客户的归属
各销售代表应以宽阔的胸襟对待客户的归属问题,彼此之间坦率、团结,以和为贵,遇到碰车的情况,先彼此将情况讲清楚,若不能达成共识,交由主管处理。
原则上由第一次接待有记载的销售代表为准,但以下情况除外:
1. 未确定是否是新客户之前,接听咨询电话主动留下自己的姓名。
2. 违反规章制度,按相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资格。
3. 为验证客户是否归属自己,向客户询问,将"客户--销售代表--报酬"的矛盾暴露在客户面前,取消资格并罚款1000元。
1。
售楼处客户归属确认制度

售楼处客户归属确认制度一、建立客户归属确认制度的必要性在售楼处的销售过程中,经常会有多个销售人员同时接待客户,这样容易出现客户归属不明的情况,导致销售人员之间的争议和不和谐现象,同时也可能让客户感受到服务不到位或者不专业的问题,影响了开发商的形象和销售业绩。
因此,建立客户归属确认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二、客户归属确认制度的具体内容1.首先,售楼处应明确客户归属规则,比如规定客户的归属以谁为准,是以谁首次接待该客户为准还是以谁最后一次接待该客户为准。
这样可以避免不同销售人员对同一客户产生争议。
2.其次,售楼处应建立客户管理系统,以记录每位销售人员接待客户的时间、方式和内容等信息,方便及时整理客户资料和归属确认。
3.当多个销售人员同时接待同一客户时,应引入客户跟踪流程,每位销售人员应在系统内备注客户的信息和需求,确保客户的信息能够被全体销售人员共享。
4.售楼处应设立相关部门或岗位,负责客户归属的确认和管理工作,妥善处理客户归属争议,并及时向销售人员和客户反馈确认结果。
5.售楼处应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避免因为销售人员个人素质问题导致客户流失。
6.售楼处还可以通过建立客户奖励机制来激励销售人员更好地服务客户,增加销售业绩。
比如设置销售佣金、提供绩效奖金或其他福利措施等。
三、客户归属确认制度的好处1.明确归属可以减少销售人员之间的争议和不和谐现象,提高销售团队的合作效率。
2.客户归属确认制度可以增加销售人员对客户的关注和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从而增加销售成功率。
3.确认客户归属方便售楼处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和反馈,帮助开发商针对不同客户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和推广方案。
4.在销售过程中建立客户归属确认制度,可以增强开发商的形象和信誉,使客户对开发商更加信任,提高口碑。
总体来说,售楼处客户归属确认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规范销售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客户满意度,促进销售业绩的增长。
因此,房地产开发商应重视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并不断优化完善。
售楼部销售客户归属界定

销售客户归属界定方法(一)客户资源归属原则:1、第一接触点的原则(包括来电、来访客户):原则上哪一个销售人员首先接触客户,该客户应被其所有,即以第一次接待为准。
若该客户第二次、第三次上门时,第一接触销售人员不在,其他销售人员有义务协作、帮助成交,不计入销售业绩,但计入综合考评的范围内。
因为谁都可能碰到这样的情况,需要团队通力合作,互相帮助。
2、裙带性原则①若第一接触是销售人员A的客户介绍的(包括电话介绍和亲自带领上门)新客户甲,刚新客户资源甲应归该销售人员A。
同样甲带来的客户资源乙应归销售人员A,以后依此类推。
但此原则仅适用于新上门客户指明找销售人员A或老客户介绍在先。
②若上门客户是某销售人员的亲戚或朋友,则期资源权优先归属访销售人员。
1、分单制原则如有两个或多个销售现场的情况出现,上午在市区的销售人员接待的客户,下午到工地处销售现场又是别的销售人员接待的,那么就严格按照“分单制”原则执行。
2、建立首问责任制销售现场建立了执行到位的“首问责任制”,即进场的客户都会询问“是否是第一次来”、“是否有销售同事联系过”,那么很多销售过程中存在的争议自然而然地就化解了。
及时沟通,不要造成信息堵塞也很重要。
(二)具体界定方法1、客户首次至售楼处接待完毕后,销售人员必须在《客户来访登记表》上作好登记,并视作客户归属的唯一依据,《客户来访登记表》由销售人员填写,每日填写好当日所有档案表上交销售经理处,月末将《客户来访登记表》上交公司存档。
2、以《客户来访登记表》为准,客户管理办法采用销售部集中管理和个人管理相结合的办法。
3、已离开公司的销售人员的客户资源归销售部并电话统一追踪,未下订单的客户视作新客户,由销售经理统一安排,销售人员不得将已离开公司销售人员的客户资源据为己有。
4、已来访客户但其未在《客户来访登记表》上记录姓名等相关资料的客户,视为销售员工作失职,客户资源不归原接待销售员,作新客户处理。
5、客户介绍的客户资源如该客户指定销售人员接待,则该客户归该指定销售员所有。
房地产销售--客户归属认定

客户权属及佣金分配办法一、接待顺序1、设立总值团队制。
(1)新访接待:由轮流接访制度,不得恶意抢客,保证现场接访公平合理。
(2)复访接待:由原有接待员接待。
2、询客与接待(1)有客户走进售楼部,站在第一位的销售员首先要有礼貌地询问客户“您好,请问先生/小姐之前是否和我们联系过?”如客户表示未联系过,则由站第一位的销售人员负责跟进。
如客户表示曾经联系过则继续询问客户:“请问是与哪位销售人员联系的?”如客户能清楚讲出此前联系过的销售人员姓名,则由该销售人员跟进。
如客户不能清楚讲出此前是哪位销售人员联系过,即视为新客户处理,由站在第一位的销售人员跟进。
(跟进登记后有后台查询该客户之前跟进的销售顾问,归属权仍为原销售人员)(2)在A销售人员接待到访新客后,如该客户并未坐下在洽谈桌进行洽谈或未离开售楼部进行参观时,此时该客户与之前曾跟进或曾相识的B销售人员相认,B销售人员则可无条件取回该客户的权属,而A销售人员应无条件让出该客户,A销售人员可站回头位重新轮后并补给一个新客接待。
(3)当A销售人员已经和客户在洽谈桌洽谈或已经离开售楼部进行参观后,此时客户与之前曾跟进的或曾相识的B销售人员相认(包括直系亲属),(B销售人员则可无条件取回该客户的权属,而A销售人员应无条件让出该客户,A则重新站回接待台等待下一个新客户。
而B则轮空一次。
)B销售人员必须出示3天以内有效的联系记录且该客户也承认是该人员联系过。
经现场销售经理确认后,在3日内(含3日)则可由原B销售人员跟进,成交后业绩及佣金归原B销售人员所有。
如公共客户接待,接待联系薄显示在3日外,则由A销售人员跟进。
(4)夫妻先后到售楼部参观了解且有不同销售人员接待,最终以实际购房者为准,若购房人为夫妻俩则以先登记的为准。
(5)一家人为家族成员购房并且有多人登记的,则以实际购房者为准。
若实际购房者未登记则以受托人或下定当天支付定金的人为准。
(6)A销售人员的朋友、亲戚、家人等,认识的有关系的人员到售楼部咨询了解。
房地产公司销售部行为规范:客户归属

房地产公司销售部行为规范:客户归属1. 引言本文旨在规范房地产公司销售部门的行为,特别是针对客户归属的问题进行详细说明。
客户归属指的是将潜在客户分配给销售团队成员,以确保销售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正确的客户归属管理不仅有利于保持销售团队的积极性和士气,还能提高客户满意度和整体销售业绩。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客户归属进行规范:•定义客户归属•归属原则•归属管理流程•归属变更申请流程2. 客户归属的定义客户归属是指将潜在客户分配给特定的销售团队成员,该成员将负责与客户建立联系、了解客户需求并推动销售过程。
客户归属的目的在于明确销售责任,并确保客户与销售团队之间的有效沟通和互动。
3. 客户归属的原则在确定客户归属时,销售部门应遵循以下原则:3.1 公平原则客户归属应公平,每位销售成员都有平等的机会接触和处理潜在客户。
销售部门应建立公正的分配机制,避免任何偏袒或歧视行为。
3.2 效率原则客户归属应以提高销售效率为目标,确保客户能够得到及时和准确的回应。
分配给具备相关能力和资源的销售成员,以保障销售过程的顺利进行。
3.3 协作原则客户归属应鼓励团队协作和信息共享。
销售团队成员应当相互支持,共同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
4. 客户归属管理流程为了确保客户归属的透明性和规范性,销售部门应建立明确的管理流程。
以下是客户归属管理流程的基本步骤:4.1 客户登记当潜在客户与公司取得联系时,销售部门应及时登记客户信息,并将其纳入客户管理系统。
客户信息应包括姓名、联系方式、需求情况等基本信息。
4.2 归属分配销售部门应根据客户需求和销售成员的能力和资源进行客户归属分配。
归属分配可以通过一定的轮换机制或根据销售成员的专业领域来进行。
4.3 归属确认销售部门应在客户归属分配后,向相关销售成员发送确认通知,明确告知其已经被分配了特定的客户。
销售成员收到确认通知后应及时反馈,并开始与客户建立联系。
4.4 客户跟进销售成员在与客户建立联系后,应及时进行跟进,并将跟进情况记录在客户管理系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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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营销部成交客户归属判定制度为有效避免客户撞单情况的发生,规范客户接待制度,特制定置业顾问之间撞单处理原则如下:
一、确认依据
1、来电客户:接听完热线应及时填写<<来电客户登记表>>, 当天工
作完成后,需要录入项目电脑《来电客户登记表电子版》中,确认客户确认以<<来电客户登记表电子版>>上的登记为准.
2、来访客户:接待完客户应及时填写<<来访客户登记表>>当天工作
完成后,需要录入项目电脑《来访客户登记表电子版》中,确认客户确认以<<来访客户登记表电子版>>登记为准.
3、《客户情况跟踪表》所有销售人员在回访客户中,需填写《客户
情况跟踪表》。
以每周日晚下班前为准,每间隔一星期,移交项目经理确认后,入档管理。
如该组客户成交后,发生客户归属纠纷,则以《客户情况跟踪表》回访记录之日起至成交之日止时间段,查询近一周回访记录情况,如近一周无回访记录,则默认成交销售人员放弃该组客户。
二、确认时效
1、来电客户:有效期为15天,超过15天而无任何追踪记录的客户
视为无效客户.(但最终以客户到访所寻找的销售人员为准)
2、来访客户:有效期为7天,超过7天而无任何追踪纪录的客户视
为无效客户。
3、跟踪客户:有效期限为30—40日,如无任何成交进展,则该组
客户自动移交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另行处理。
三、确认原则
1、即时确认原则,接待客户完毕后每晚必须录入<<来访客户登记
表>>,成交客户以有无<<来访客户登记表>>为判定第一依据。
2、客户能确认原来的营销员,此种情况属于该营销员,若此营销员不
在销售现场,接待的营销员负责通知经理,由主管统一安排营销员接待,当场未成交则谈判完后将客户移交给原营销员;若当场成交则主管请示经理根据《来访客户登记表电子版》、《客户情况跟踪表》视情况划定此业绩的归属。
3、客户不能确认原来接待的营销员,但营销员能够确认出来客户,
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客户情况跟踪表》则该客户属于该营销员。
4、客户不能确认该营销员且该营销员也不能确认客户,负责接待的
营销员做好客户接待登记,在确认后进行追踪的则此客户判给现场负责接待的营销员。
5、老客户介绍新客户购房该新客户属于(有效期内)原接待老客户的
营销员若原营销员不在若当场未成交归属原接待营销员;若当场成交双方则按照确认原则的第二条执行。
6、客户与其家属分别和过联系或其他营销员有接触,属于同一购买
行为并且在有效期之内的则按照<<来访客户登记表>>《客户情况跟踪表》和日期为准归还原始接待营销员(其他情况按照确认原则第一,二,三,四条执行)。
四、敬告:
1、客户追踪是指有效期内对该客户至少一次回访。
如因某种原因,
无法与该客户取得联系(至少两次)也可视为对此客户进行了追踪。
2、抢单(抢客户)是指明知该客户曾与其他营销员接触过且在有效期
内仍与此客户联系或有意截电话,截客户来访一经查明属实按营销部
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3、撞单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营销员的客户属同一购买行为的按确认
原则之规定执行;恶意撞单(也叫抢单)的行为营销部管理制度的有关
之规定执行。
《客户情况跟踪表》每阶段应如实上交,部门主管会定期进行抽样,
如与上报情况不符,则视为人品问题,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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