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巡护管理规定
输油管道巡护管理制度

为了积极贯彻省发改委、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0】670 号)及《浙江省消防条例》,全面落实今年 10 月 1 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进一步加强库外输油管道巡查保护,消除一切事故隐患,全力保障我库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成立输油管道巡护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 ==== ==== ====日常工作由安全环保部负责。
油库成立专门的管道巡护班,专门负责库外输油管道的日常巡逻、检查、保护和异常情况报告及应急处置(库内管道巡护仍按规定的人员、路线、次数和办法执行)。
管道巡护班班长:由安环部====担任。
专职管道巡护工:3 人: ==== ==== ====1.巡护时间:全天24 小时值班巡护,一人白班、一人晚班,每周一倒班。
2.轮休顶岗:巡护工每周轮休一天,轮休时由机动人员巡护.3.巡护范围:库外输油管道(含辅助生产管如氮气管等) 至内河码头. 4.巡护要求:沿管道徒步巡护,并不得骑车走马观花.5.巡护路线:库西围墙管廊门管廊卡口管道经二路管廊 三期卡口管道 三期西 二期6.巡护办法:接班时从库区巡护至内河码头,在内河码头值班室休 息 1 小时;再从内河码头巡护至库区,在油库门卫室休息 1 小时,再 从库区巡护至内河码头,依次循环.7.巡护记录:巡护随身携带记录本, 一是每次巡查路线和时间的记录, 二是发现异常情况的记录。
公司尽快在库区通往内河码头的管道边设 立多个自动化巡更点,以此来强化管道巡护工作。
8.巡护劳保:为巡护工的提供必需的雨具、电筒等劳保用品、安全 防护用品和巡护用具等。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洞察能力,做到有隐患能够发现、 能够及时纠正或消除。
2.不断进行危险和环境因素识别,并采取削减措施使其降到最低。
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如实报告,并采取控制措施,保护现场,配合 事故调查.三期防洪堤管道 一期内河码头。
管道巡护“五不五勤”工作法 筑牢输油管线安全防护网

管道巡护“五不五勤”工作法筑牢输油管线安全防护网一、背景近年来,随着长庆油田油气当量的逐年递增,油区治安形势日趋复杂,输油管道涉油案件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为了有效遏制涉油不法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稳定生产治安秩序,创新巡护方式方法,优化属地管理,创造出了独具特色的输油管道巡护"五不五勤'工作法出炉,切实筑牢了输油管线安全防护网,实现了管线巡查"时间、地点、人力、记录'四到位,确保了管道持续平稳安全运行,真正做到了凝心聚力护管道,保安全。
二、主要办法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直线责任。
坚持属地管理、落实责任、建立体系、完善制度、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分解目标、划片承包、规范行为、保障工作、强化责任为管道安全防护提供最坚实的屏障。
二、筑牢输油管线安全防护网,输油管道巡护"五不五勤'工作法。
即:不走形式、不走捷径、不摸小道、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眼勤、脑勤、口勤、手勤、腿勤。
不走形式:就是制定切实可行的管道巡护方案,做到有研究、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
不走捷径:就是按照管道巡护方案逐段逐点巡查,不追究速度,只追求巡查质量。
不摸小道:就是按照管道巡护分配任务巡查,不脱岗、离岗、串岗,更不摸小道巡查,管道巡护效果不打折扣。
不留死角:就是管道巡查到位,对辖区管线分片承包到人,每天全线徒步巡查一遍,做到管线动态清,情况明。
不留隐患:就是对发现存在的隐患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日事日毕、日清日高。
眼勤:即勤于"观察'。
为了培养警员善于观察管道沿线的隐患动态,利用多媒体播放事故案例,进行安全经验分享,及时发现制止管道沿线不安全的行为和状态。
脑勤:即勤于"思考'。
利用班会、周培训课堂等,积极组织学习,以便警员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很好地结合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处理各类事宜。
另外,对于棘手的问题,通过讨论,集思广益,拿出了最佳的解决方案,培养了警员善于思考、动脑的习惯。
管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

管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
是针对管道系统进行安全巡查和管理的规定和程序。
它包括了巡查的目标、内容和频率,巡查方法和要求,巡查人员的责任和权限,巡查记录和报告,异常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以下是一份典型的管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 巡查目标:保障管道系统运行安全,防范事故发生,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2. 巡查内容:包括管道设备的完整性、运行状态、安全保护措施、环境因素等方面的检查。
3. 巡查频率:根据管道系统的实际情况和运行要求确定巡查的频率,如每天、每周、每月等。
4. 巡查方法:采用目视、听觉、触摸等方式检查管道设备,可以结合使用特殊仪器和设备进行检测。
5. 巡查要求:巡查人员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严禁随意操作和改动管道设备。
6. 巡查人员的责任和权限:巡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仪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置。
7. 巡查记录和报告:巡查人员应按规定填写巡查记录,详细记录巡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
8. 异常处理: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如维修、更换设备或部件,消除隐患等。
9. 巡查评估:定期对巡查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改进巡查方法和流程,提高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以上是一份简要的管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的内容,根据具体情况和管道系统特点,可以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保证管道系统的安全运行对于防范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制定和执行管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管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范本

管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管道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基础设施,为了确保管道安全运行,预防和化解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
二、巡查范围巡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管道设备的完好性和正常运行情况;2. 管道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把控;3. 管道易腐蚀区域的防腐蚀情况;4. 管道的控制阀门、阀门站的正常工作状态;5. 管道泵站、调压站等设施的正常运行情况;6. 管道周边有无非法建设或破坏情况;7. 管道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响应情况。
三、巡查程序1. 周期性巡查(一)制定巡查计划。
根据管道的不同性质和重要程度,定期制定巡查计划,并在管道所在单位内部公示。
(二)巡查前准备。
巡查前,准备好巡查相关的工具和物资,并核实巡查人员的身份和证件。
(三)开展巡查工作。
在巡查过程中,要认真记录巡查情况,包括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
(四)提交巡查报告。
根据巡查情况,编写巡查报告,并及时上报,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
2. 不定期巡查(一)随时巡查。
对于重要区段或容易出现安全风险的管道,可以随时进行巡查。
(二)抽查巡查。
对于已经巡查过的管道,可以进行抽查巡查,以检验巡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巡查要求1. 安全意识。
巡查人员应具备较高的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巡查工作的各项规定,确保安全巡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2. 巡查规范。
巡查人员要按照规定的巡查路线和巡查内容进行工作,不得私自更改巡查路线和巡查对象。
3. 完整记录。
巡查人员要把巡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逐一记录,并填写巡查报告,确保记录真实准确。
4. 及时通报。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巡查人员应立即通报相关部门,并听从指挥安排,积极参与紧急处理工作。
五、巡查报告1. 报告内容。
巡查报告应包括巡查的地点、时间、巡查人员名单、巡查主要内容、发现的问题和建议等。
2. 报告审核。
巡查报告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审核人员应认真核实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管道巡护管理十八项规定

管道巡护管理十八项规定
一、各级管道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管道巡护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管理职责
二、各级管道管理人员应接受岗位知识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三、属地管道管理人员应全面掌握所辖管道基本情况,定期开展风险识别
四、巡护方案应基于管道风险识别结果制定,并充分考虑季节变化和地域特征
五、巡线作业时应佩戴巡检卡,携带必要工器具和管道基础资料
六、管道地面标识应通视、整洁、完好、无遮挡,巡护路线应保持通畅
七、巡护关键点应每公里管道不少于2个,且涵盖所有风险点,每点巡查不少于5分钟,详细观察变化情况
八、巡护过程应开展精准宣传,广泛收集管道保护信息
九、巡线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并按指令执行,严禁擅自处理
十、属地管道保护和巡线人员应每日填写巡护日志,详细记录管道周边人员活动和管道状态变化情况
十一、属地管道管理和巡线人员应掌握应急知识,熟悉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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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程序
十二、人口密集型高后果区应加密巡护频次,打孔盗油高发段应增加夜间巡护
十三、汛期,管道防汛风险部位应重点巡护,雨后及时开展巡检
十四、国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特殊时期,应严格落实管道巡护升级管理措施
十五、推广应用管道保护新技术,保障管道巡护无盲区
十六、管道巡护工作应从管道下沟回填开始,直至管道报废十七、各级管道管理单位应建立考核奖惩机制,明确巡护考核指标,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开展评优活动
十八、逐级建立管道保护沟通机制,定期向地方政府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汇报管道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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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巡护管理规定

石油天然气管道巡护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加强管道巡护管理,不断提高管道巡护管理水平,保障管道安全、高效、平稳运行,制定本规定。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管道、阀室的巡护、看护管理工作。
3 术语和定义无4 职责4.1 管道处4.1.1是公司管道巡护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4.1.2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管道巡护的法规、政策和规定;4.1.3 负责制定公司管道巡护管理的标准和规范;4.1.4 负责对所属各单位管道巡护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4.1.5 负责管道巡护的信息管理、各类报表、技术档案的归档等工作。
4.2 所属各单位4.2.1 负责开展所辖管道线路的日常巡护管理工作,落实管道保护专门机构、专业人员,对管道线路安全负责;4.2.2 负责贯彻落实公司管道巡护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和规范;4.2.3 负责制定本辖区管道线路的维修、维护方案,并组织实施;4.2.4 负责组织对水工设施、管道三桩、光缆设施等线路附属设施进行及时维护、维修;4.2.5 负责组织管道巡线管理人员和管道巡线工的专业技术学习、培训;4.2.6 负责招聘、管理巡线工,定期对巡线工考核;4.2.7 负责线路管理信息、资料的收集;4.2.8 负责协调管道沿线的管道巡护工作。
4.3 场站4.3.1 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管道巡扩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行业标准和管理规定;执行公司管道巡护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和规范;4.3.2 掌握本辖区管道设施分布情况和沿线交通、社会、自然等情况,掌握本辖区管道维抢修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4.3.3 积极协调本辖区县级以下(含县级)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和公安部门共同做好管道巡线工作;4.3.4 负责开展落实管道线路的巡查、阀室的看护和管理工作;4.3.5 负责辖区内巡护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4.3.6 负责线路巡护数据的收集工作;4.3.7 负责建立管道保护的各类信息、技术档案。
4.4 巡护员4.4.1 执行公司管道巡护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对阀室和管道进行巡护;4.4.2 按规定要求填写巡线记录,并按要求向主管上级汇报;4.4.3 及时了解本辖区管道线路、管段设施情况及周边地形、交通、水利、社会环境、地质灾害、自然灾害等情况;4.4.4 发现管道故障和事故,及时汇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室外给水管道巡查管理制度

室外给水管道巡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室外给水管道的巡查管理工作,确保管道安全运行,保障居民用水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室外给水管道的巡查管理工作,包括管道巡查、故障处理、保养维护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管道巡查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维修及时、保养有序、管理规范”的原则,加强对室外给水管道的巡查管理,确保管道安全可靠。
第四条管道巡查管理工作由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管道巡查管理工作。
第二章巡查责任第五条管道巡查管理部门应制定巡查责任制度,明确巡查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每个巡查人员的巡查工作得到保障。
第六条巡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巡查路线和时间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随时记录巡查情况。
第七条巡查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提高巡查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巡查人员应严格遵守巡查制度,不得擅自改变巡查路线和时间,不得私自外借巡查工具设备。
第三章巡查内容第九条管道巡查内容应包括管道的完整性、泄漏情况、阀门和管道连接处的情况等。
第十条巡查人员应对管道的完整性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漏损、裂纹等问题应及时上报,并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巡查人员应认真检查和测试管道阀门的功能是否正常,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并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巡查人员应对管道连接处进行检查,发现连接不良、松动等问题应及时上报,并进行处理。
第四章巡查工具第十三条巡查人员应配备标准的巡查工具,包括手持式泄漏检测仪、阀门操作工具、管道连接检测工具等。
第十四条巡查工具应定期进行检测和校准,保证工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巡查工具应妥善保管,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保养维护,确保工具的性能和寿命。
第五章巡查记录第十六条巡查人员应做好巡查记录,记录巡查时间、路线、发现问题、处理意见等内容。
第十七条巡查记录应实施电子化管理,确保记录真实可靠,便于进行数据分析和查询。
第十八条巡查记录应定期整理和归档,保存备案,便于后续查询和审核。
管道日常巡查管理制度

管道日常巡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管道设施的安全管理,保障设施运行稳定,防范事故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管道设施的日常巡查管理,包括输油管道、输气管道、供水管道等。
第三条管道日常巡查管理制度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管道设施巡查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权利义务、操作程序和管理要求。
第二章巡查管理责任第五条公司应当设立巡查管理部门,负责管道设施日常巡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计划制定、实施监督和整改落实。
第六条巡查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关证书和资质,并定期进行培训,确保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七条公司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管道设施日常巡查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确保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管道设施巡查管理责任分工明确,相关人员应当按照职责履行巡查管理工作,确保管道设施安全运行。
第三章巡查管理程序第九条管道设施巡查应当按照固定时间、路线和标准进行,确保全面覆盖,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十条巡查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巡查路线和工作程序,熟悉巡查设备和工具的使用方法,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巡查人员应当按照巡查计划和要求,认真仔细地进行巡查,记录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报告,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第十二条巡查人员在巡查发现管道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巡查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相关规定,做到文明巡查,不得私自违反规定操作,不得擅自改变巡查计划和路线。
第四章巡查管理记录第十四条巡查人员应当认真填写巡查记录表,记录巡查时间、路线、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和处理情况等信息,保留至少三年。
第十五条巡查记录表应当由巡查人员负责保管,定期上交给巡查管理部门存档,做到有据可查,便于管理和监督。
第十六条管道设施巡查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巡查记录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管道设施运行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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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巡护管理规定
1.要认真学习贯彻和落实《安全生产法》、《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要求,完全明白《管道保护法》所赋予的责任、权利、义务。
2.管道巡护范围为管道及管道附属设施,包括管道、阀室、阴极保护测试桩、管道保护标志桩。
3.管道巡护采用定期巡护和日常巡护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巡护由站长组织,每月开展一次,巡护内容重点针对管道及附属设施的重点部位,日常巡护由设备操作人员负责,每日巡护不得少于1次,巡护内容为全线段全方位。
4.日常巡护中要自管道阀室起始点依次向管道终点进行巡护,认真检查沿线地质地貌变化情况,检查保护标志桩,阴极保护测试桩完好情况,检查穿越高速,河流始终点地质地貌情况。
5.日常巡护中,发现单位或个人正在发生可能对管道及附属设施构成侵害的任何行为时,要先劝阻制止再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必要时可以拨打110报警。
6.管道及附属设施发生险情时,要采取正确方法果断处置,同时第一时间关闭管道起始点阀井阀门,通知站内关闭进站初始阀门,关闭所有设备,切断电源,停止加气。
7.管道及附属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除采取必要措施并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外,可同时拨打火警119或匪警110寻求应急救
援。
8.做好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巡护、检测、维修工作,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管道及附属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9.做好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巡护检查记录和检查维修记录,做好接班工作,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