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廉政风险防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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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

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学校工作人员的行为,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工勤人员等。

第三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责任追究。

第二章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第四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明确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廉政责任。

(二)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

(三)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廉政风险。

(四)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学校纪律和规矩。

第三章廉政风险排查第五条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政风险排查,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进行排查。

第六条廉政风险排查内容包括:(一)岗位职责和权力运行情况。

(二)是否存在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廉洁风险隐患。

(四)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

第七条廉政风险排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一)自查自纠,工作人员对照岗位职责和权力运行情况进行自查。

(二)领导检查,学校领导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检查。

(三)群众举报,鼓励群众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第四章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第八条学校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一)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

(二)完善权力运行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规范权力运行。

(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

(四)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五)加强对重要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招生就业等领域的监管。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九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一)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廉政风险排查的开展情况。

(三)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实施情况。

学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

学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防范和遏制腐败现象,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和学生,以及其他与学校有关联的单位和个人。

三、廉政风险防范的原则1.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2. 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原则;3. 制度规范、监督有力原则;4. 效率优先、廉洁自律原则。

四、廉政风险防范的职责1. 学校党委、行政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负总责;2. 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校廉政风险防范工作;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负直接责任;4. 教职工和学生应自觉遵守廉政风险防范制度,共同维护学校廉洁环境。

五、廉政风险防范措施1.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和教职工的职责;2.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3.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收支行为,加强对学校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4. 严格执行采购、招标、基建等制度,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5. 加强对教职工的廉洁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6. 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培养学生的廉洁品质;7. 加强对学校重要岗位的监督,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控;8. 加强对学校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9. 加强与外部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

六、廉政风险防范的监督检查1. 党政办公室定期对全校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进行自查自纠;3. 教职工和学生对学校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4. 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对举报属实者给予奖励,对举报不实者予以澄清。

七、奖惩1. 对在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廉政风险防范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廉政风险防范制度

学校廉政风险防范制度

学校廉政风险防范制度
1. 背景
学校廉政风险防范制度的建立是为了维护学校的廉洁形象,预防和打击廉政风险,保障学校的健康发展。

2. 方针和原则
- 廉政风险防范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

- 廉政风险防范制度应充分考虑学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并与学校的管理体系相衔接。

- 廉政风险防范制度执行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护各方利益的平衡和合理性。

3. 建立和实施程序
3.1 制定制度
学校廉政风险防范制度应由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制定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1. 调研和分析廉政风险:了解学校存在的廉政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 资源调配和编制制度草案:确定制定制度所需要的资源,并编写具体的制度草案。

3. 内部审核和审批:将制度草案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内部审核和审批。

4. 公示和征求意见:公示制度草案,并征求师生和其他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

5. 制度正式发布:经过修订和完善后,正式发布廉政风险防范制度。

3.2 宣传和培训
学校应通过各种途径,包括会议、培训和宣传活动,向师生和其他相关人员宣传和解释廉政风险防范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3.3 监督和评估
学校应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廉政风险防范制度的有效实施,并及时纠正和改进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结论
学校廉政风险防范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维护学校廉洁形象、推进学校发展的重要保障。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参与制度的建设和执行,共同创造廉洁透明的学校环境。

学校廉政风险点防范措施

学校廉政风险点防范措施

学校廉政风险点防范措施
1. 强化廉政教育和培训
为了防范学校廉政风险,有必要加强廉政教育和培训的力度。

学校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廉政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他们的廉政意
识和素质。

这可以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班以及制作宣传资料等方式
实现。

2.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为了及时发现和纠正廉政风险,学校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这包括设立独立的监察部门,建立举报渠道,开展定期或随机的内
部审计,以及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这些措施可以有效监督和
管理学校内部的廉政问题。

3. 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
为了防范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学校应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

这可以通过建立审批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引入多方参与
和决策,以及加强对权力行使过程进行监督和审查等方式实现。

同时,需要建立健全的惩罚机制,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4. 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是防范学校廉政风险的重要环节。

学校应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预算、会计和资金管理制度。

同时,加强对经费使用的审计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避免财务风险的发生。

5. 加强与外部的合作与交流
学校应积极与外部的监管机构、专业机构以及其他学校进行合作与交流,共同探讨廉政防范的经验和措施。

这有助于学校借鉴其他单位的成功经验,加强廉政建设和风险防范的能力。

以上是针对学校廉政风险点的防范措施,通过加强廉政教育和培训、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加强与外部的合作与交流,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廉政风险的发生,维护学校的廉政纪律和声誉。

学校廉政风险防范制度

学校廉政风险防范制度

学校廉政风险防范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廉政风险防范,提高教育服务质量,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廉政风险,是指在学校管理、教学、科研、后勤服务等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不廉洁行为和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

第三条学校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治理、制度保障的原则,构建权责清晰、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第四条学校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应当涵盖学校管理、教学、科研、后勤服务等各个领域,覆盖所有岗位和师生员工。

第五条学校应当设立廉政风险防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学校廉政风险防范工作。

第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廉政风险防范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七条学校应当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廉洁意识和自律意识。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内部监督。

第九条学校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与上级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等的工作联系和协作,共同做好廉政风险防范工作。

二、廉政风险识别与评估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定期开展廉政风险识别与评估,查找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分析可能导致不廉洁行为的原因,评估不廉洁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根据不同岗位、不同业务领域的特点,确定廉政风险等级,实行分类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清单,明确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人和防控措施。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进行预警和排查。

三、廉政风险防范措施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防范教育教学领域的廉政风险。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加强科研管理,规范科研经费使用,防范科研领域的廉政风险。

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四篇

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四篇

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四篇第1篇: 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为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治理力度,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健全预防腐败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爱护、保护干部和教职员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教育措施、加强岗位权力监督制约、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制度建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为我校科学、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意预防”工作方针,立足于作风建设、干部队伍执行力建设、制度建设,建立教育在先、制度制约、监督及时的防范机制,增强风险意识,找准廉政风险,营造心齐劲足、勤政廉洁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风险,减少和预防不廉洁和违规行为的发生,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人民满意的高素质干部教师队伍。

三、工作机构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越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负责全校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日常沟通协调工作。

四、实施范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范围为全校教职员工。

五、实施步骤根据上级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方法要求,强化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为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实施奠定思想基础。

(一)组织实施阶段根据处室、岗位职责,界定岗位职责和权力运行程序,明确岗位职权。

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等方法,对岗位廉政风险情况进行分析,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逐一排查、筛选廉政风险点,确保找准、找全、找实所在岗位存在的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

1.明确岗位职责。

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确定岗位权限,理清权力边界,优化权力结构,规范用权流程。

学校廉政风险点及防范制度

学校廉政风险点及防范制度

学校廉政风险点及防范制度学校作为培养人才、传承文明的重要场所,廉政建设至关重要。

廉政风险点的排查与防范制度的建立,是保障学校健康发展、维护教育公平正义的关键举措。

一、学校廉政风险点1、财务管理方面(1)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合理,可能导致资金分配不当,影响学校正常运转和发展。

(2)财务报销审批流程不严格,存在虚假报销、超额报销等问题。

(3)资金使用监管不力,容易出现挪用公款、公款私用等违法违纪行为。

2、物资采购方面(1)采购计划制定不周全,导致重复采购或采购物品不符合实际需求。

(2)采购过程不规范,缺乏公开透明的招标程序,可能存在暗箱操作、收受回扣等现象。

(3)物资验收环节把关不严,质量不合格的物资进入学校,造成资源浪费和经济损失。

3、人事管理方面(1)教职工招聘录用过程中,可能存在人情关系、权力寻租等问题,影响招聘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2)教职工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等工作中,评审标准不明确、评审程序不规范,容易引发争议和矛盾。

(3)绩效考核不公正、不客观,导致绩效工资发放不合理,影响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4、招生工作方面(1)招生政策执行不严格,违规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破坏招生秩序。

(2)招生过程中存在权钱交易、收取贿赂等行为,损害学校声誉和学生利益。

5、基建工程方面(1)工程项目规划不合理,预算超支,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2)工程招标不规范,存在围标、串标等现象。

(3)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督管理不到位,工程质量不过关,甚至出现偷工减料、虚报工程量等问题。

6、教育教学方面(1)教师违规补课、收受家长礼品礼金,影响教育教学风气。

(2)教材选用、教辅资料征订不规范,可能存在利益输送等问题。

二、学校廉政风险防范制度1、加强廉政教育(1)定期组织学校领导班子、教职工学习廉政法规和政策,增强廉政意识。

(2)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案例分析,让全体人员深刻认识到廉政风险的危害。

2、完善内部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报销审批、资金使用等流程,加强财务审计监督。

学校廉政风险点及防范制度

学校廉政风险点及防范制度

学校廉政风险点及防范制度为了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效性,本校制订了针对性强的廉政风险点防范制度,旨在实现廉政风险问题的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控制。

根据《教育局开展腐败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措施:一、廉政风险点防范责任制1.廉政风险点防范对象:学校班子全体成员、会计、出纳和全体教师。

2.廉政风险点责任制划分:班子成员需根据查找到的风险点,制定具体的风险点防范措施,并在教职工大会上作出个人廉政承诺。

在工作中,他们需要时刻提醒自己并严格要求自己,不断规范自己的行为。

3.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内容:廉政风险点包括思想道德风险点、个人岗位职责风险点、业务流程风险点、学校制度机制风险点和外部环境风险点。

二、学校廉政建设规定一)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1.认真执行《教育法》、《教师法》等国家、省、市、区有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格遵守收费纪律。

2.在招生、学籍管理、课程设置、考试等管理中,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1.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敬业、XXX、团结、奉献的精神。

2.认真执行《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开展教师师德师风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教师的师德素质。

三)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做好表率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也是促进教育发展、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

依照《党章》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出以下规定:1.学校大额经费的使用、学校重要财产的处置,必须由学校党政干部和学校财务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并由校务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才能实施。

2.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学生家长索取钱、物,不能接受学生家长的吃请,不向学生及家长推销商品。

3.不准借各种公务活动之机,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4.不准利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事宜和敛财。

5.不准利用职权,在公务活动中借机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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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廉政风险防范制度
为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教育系统关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对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作如下规定: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要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二、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学校主要领导干部要自觉树立廉洁从政的意识,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财政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决定,并认真对照检查,切实贯彻执行。

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现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三、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不得擅自招生,任何人不得以权谋私,放弃原则。

四、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有关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应婉言谢绝,实在谢绝不了的价值超过200元以上的应按规定上交办公室进行登记,统一处理。

各种会议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赠送礼品或纪念品。

五、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
的宴请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

六、外出执行公务活动一律按规定住内部招待所或政府宾馆;不得利用出差、开会或学习等工作之便绕道公费旅游或接受有关单位邀请游山玩水。

七、严格管理机构经费,节约经费支出,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

八、任何人不得利用上班时间炒股。

九、不准以学校名义为任何单位筹资作证;也不得为有关单位或个人贷款提供担保;禁止私自从事经商等营利活动。

十、建立经常性的检查制度,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即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廉政谈话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主要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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