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发改委就小区物业和停车收费标准进行说明
小区停车管理收费调整通知

小区停车管理收费调整通知尊敬的小区业主:您好!随着小区车辆的日益增多,为了更好地规范小区停车秩序,提高停车资源的利用效率,保障小区道路的畅通和业主的出行安全,同时也为了能够提供更优质的停车管理服务,经过小区物业管理处的深入调研和综合评估,现对小区的停车管理收费标准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调整背景近年来,小区内的车辆数量持续增长,原有的停车资源已难以满足需求。
部分区域出现了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不仅影响了小区的整体美观,还阻塞了消防通道,给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隐患。
此外,停车管理的成本也在不断增加,包括人员工资、设施维护、场地清洁等方面。
为了改善这些情况,保障小区停车管理的正常运行,我们决定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二、调整详情1、地下停车场固定车位:原每月收费_____元,调整为每月_____元。
临时车位:每小时收费由原来的_____元调整为_____元,每天最高收费上限由_____元调整为_____元。
2、地面停车场固定车位:原每月收费_____元,调整为每月_____元。
临时车位:每小时收费由原来的_____元调整为_____元,每天最高收费上限由_____元调整为_____元。
3、摩托车、电动车停车位每月收费由原来的_____元调整为_____元。
三、收费方式1、固定车位:业主可选择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停车费用。
2、临时车位:车辆离场时,通过电子支付或现金支付的方式缴纳停车费用。
四、优惠政策1、对于一次性缴纳全年停车费用的业主,将给予一定的折扣优惠。
2、小区内的残疾人车辆、军警车等特殊车辆,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免费停车政策。
五、实施时间新的停车管理收费标准将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正式实施。
在此之前,仍按照原收费标准执行。
六、服务提升为了给业主提供更好的停车服务,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停车场的管理和巡逻,确保车辆的安全。
2、优化停车场的标识和标线,提高停车的便利性。
3、及时处理业主的停车问题和投诉,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乌鲁木齐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通知

乌鲁木齐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的通知根据《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发改法规〔2016〕1189号)规定,结合我市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现状,经2016年市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乌鲁木齐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一)未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普通住宅(指除别墅以外的所有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根据物业服务质量等级由低到高(从一级到四级)对应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分别为:1、多层不带电梯普通住宅:一级服务0.5元/月·平方米、二级服务0.6元/月·平方米、三级服务0.7元/月·平方米、四级服务0.8元/月·平方米。
2、高层或带电梯普通住宅:一级服务0.8元/月·平方米、二级服务1.1元/月·平方米、三级服务1.5元/月·平方米、四级服务2.0元/月·平方米。
住宅物业服务质量等级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批准发布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住宅物业服务标准〉(XJJ056-2013)》(新建标函〔2013〕14号)执行。
每个物业服务质量等级对应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具体收费标准可上下浮动10%。
(二)已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质量等级标准协商确定。
(三)非普通住宅及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自主协商确定。
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70元/车·月。
乌鲁木齐小区停车费下月起有新规 附投诉办法

乌鲁木齐小区停车费下月起有新规附投诉办法物业服务,关系到我们普通百姓每天的生活;私家车增多,小区停车难,不同小区收费标准也不尽相同,甚至引发业主与物业间的矛盾……居民遇到这些问题,怎样解决、找谁解决、有什么依据,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乌鲁木齐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让这些问题的解决有了依据,或许能得到有效、快速的解决;今年底,由市发改委牵头的完善物业服务收费价格机制出台;新规定的一大亮点是――物业收费、小区停车收费将进行市场化调节;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物业收费和停车收费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中,物业收费根据服务质量分为四个等级,最贵收费是高层住宅的一级服务,2元/月/平方米的基准价,可上下浮动10%;小区停车收费也分为四类情况,占道停车收费每车每月不超过64元;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物业收费和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和物业企业根据服务质量协商确定;此举被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乌鲁木齐市物业收费正式放开的标志; 记者从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监管办了解到,全市有物业公司管理的专业化小区1个;截至2014年底,全市有业主委员会213个;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专家认为,物业服务收费包含小区停车收费属于市场竞争较充分行业;乌鲁木齐市物业服务供给较为充足,业主自我管理、主动维权的机制逐步建立,业主委员会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比质比价,选聘服务质量好、收费标准低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收费政府指导价多层住宅从四级到一级分别收费元、元、元、元,高层住宅分别收费元、元、元、2元;具体收费标准可上下浮动10%新建住宅小区业主在办理入住时,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收取的前期物业服务费不得高于普通住宅三级物业服务标准;即: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小区停车收费政府指导价小区内占道停车每车每月最高64元,小区内专用停车场停车每车每月最高80元,租用地下停车库车位每车每月最高300元,已购买车库车位停车每车每月15元;住宅小区的业主缴纳以上停车服务费后,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物业费到底咋收文件摘要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成立业主大会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记者采访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新规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与2004年实施的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中一样,已经11年未做改变;2016年新规定试行后,同样的物业收费政府指导价将迈进第12个年头;克拉玛依西路金阳小区于2001年就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现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安新伟说,小区物业费十多年没有变,一直是元/月平方米;想要改变物业收费标准,需要经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与物业企业协商确定收费标准,现阶段操作性还比较难,居民肯定是希望“高服务、低收费”,因此物业费会继续维持现状;同时,记者采访的多数物业企业表示,市场调节价的最大好处是,居民享受到的物业服务质量和缴纳的物业费是成正比的;成立了业主大会的小区,可以按照“以质论价、质价相符”的原则,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物业收费一年两次公示文件摘要文件摘要物业服务企业要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着位置每半年当年7月31日之前,次年1月31日之前公示一次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依据、12358价格举报等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着位置公示,接受业主监督;小区绿化花费多少、保洁花费多少、物业能提供哪些服务……2016年起,这些内容需要在小区内显着位置进行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公共收益收支公示前,须经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核;记者采访新疆广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客服部部长丁玉军说,多数物业企业已经做到了公开价目表、公示物业成本等,但与收费标准对应的物业服务内容不太细致,比如一级物业服务每天需要打扫小区楼道卫生两次等;接下来,广汇物业会把这部分内容补充完整;目前,乌鲁木齐市已建立区县、管委会街道、乡镇、社区三级投诉受理体系,居民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实现三级投诉机制;小区临时停车1小时内不收费文件摘要临时进入居民住宅小区的车辆,1小时以内不收费;超过1小时,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记者采访今年1月份,滨河中路有色明园小区的老人,因为子女来探亲要交多少停车费与物业发生了纠纷;新的小区停车收费规定实施后,将避免此类纠纷;听到这个消息后,家住嘉和园小区的老人许成德高兴了,他说,“儿女工作不容易,回家的停车费能省一点是一点;”新疆金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物业分公司负责人说,对于小区探亲车辆,以前就一直执行24小时最多收10元停车费,以后将严格执行1小时内停车不收费的新规;记者从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了解到,物业收费和小区停车收费一直是价格举报投诉的热点,今年前11个月,这两项收费的投诉占据总数的六成多;新规实施后,两项收费有了明确规定,将切实保护居民利益;1小时内免收停车费更人性化2013年,乌鲁木齐实施的停车新政:未停满15分钟的,免收停车费;2016年1月1日起,小区内临时停车不满1小时,免收停车费,让人感到新政越来越人性化;首府市民秦爱强经常开车给不在一个小区住的父母送些日常用品,有时拿的东西多些,放下就得走;听说,小区临时停车不满1小时,可以不缴费,他很高兴:“这下送完东西,可以和父母聊上几句家常了;”小区内临时停车不满1小时,免收停车费也许会让更多的子女回家看父母;1小时,虽然不长,但和父母吃顿饭的时间够了,也不用担心要付停车费;这样经常回家不仅能和父母沟通,还能让老人感到一种亲情的温暖;今年6月,上海一小区给凡是不住在本小区、回家看望父母的有车族,办一张停车照顾卡,全年停车只需200元;很接地气,也很暖心; 停车不满1小时不收费,看似微小,实则是政府人性化管理的真实体现;投诉建议价格举报:12358网络问政平台:登录乌鲁木齐红山网网络问政平台进行相关投诉。
乌鲁木齐市物价局关于对乌鲁木齐市部分普通居民住宅小区室内(地下)机动车停车场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乌鲁木齐市物价局关于对乌鲁木齐市部分普通居民住宅小区室内(地下)机动车停车场服务费标准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02.01.15•【字号】乌市价房字[2002]4号•【施行日期】2002.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乌鲁木齐市物价局关于对乌鲁木齐市部分普通居民住宅小区室内(地下)机动车停车场服务费标准的批复(乌市价房字[2002]4号二00二年一月十五日)乌市新润发物业、电信物业、雅园服务公司、金和物业、家友物业、新疆广厦物业、国瑞物业:为了加强对居民住宅小区室内(地下)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规范停车场的收费秩序。
根据自治区计委新计价房[2001]1585号文《自治区计委关于核定乌鲁木齐市居民住宅区室内(地下)机动车停车服务费的通知》的规定,经我局对提出申请的七个居民住宅小区的室内(地下)停车场进行审核,现将乌市新润发物业朗润苑、雅园服务公司北京路小区、金和物业天府花园、家友物业明慧园、新疆广厦物业泰僖小区地下停车场、电信物业西虹路高层车库的室内(地下)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批复如下:1、临时停放的车辆3元/小时·车;2、临时停放的车辆(采暖期内)3.5元/小时·车;3、固定停放的车辆20元/天·车;4、固定停放的车辆(采暖期内)22元/天·车;5、固定停放的车辆(包月制)200元/月·车;6、固定停放的车辆(包月制、采暖期)250元/月·车;以上批复的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一年,届时我局另行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并做以下几项规定:一、各公司收文后,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小区室内停车场的基础建设和车辆管理,完善制度。
二、各小区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前必须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把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及应承担的费用公布在停车场醒目的位置,明码标价,以利于监督。
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停车管理费用收取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停车管理费用收取规定1. 引言2. 停车管理费用的定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停车管理费用指的是物业管理单位或停车场经营者收取的停车服务费用。
停车管理费用包括停车场租赁费、停车位使用费、停车证办理费等。
3. 停车管理费用收取的规定3.1 收费标准停车管理费用的收费标准应当公开、透明,并由主管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
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停车场的位置、规模、设施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以确保费用的公平性。
3.2 收费方式停车管理费用的收费方式可以采用计时收费、按次收费、包月收费等模式。
不同的停车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收费方式,但需在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范围内操作。
3.3 收费周期停车管理费用的收费周期可根据停车场的使用情况进行规定。
一般情况下,停车管理费用按月计算,但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天、季度或年的收费周期。
3.4 收费方式公示物业管理单位或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在停车场明显位置公示停车管理费用的收费方式、收费标准以及收费周期等信息。
公示的方式可以通过张贴告示、设立展示牌等方式实施,以让车主明确了解停车管理费用的收费规则。
4. 停车管理费用收取的执行细则4.1 收费通知物业管理单位或停车场经营者应提前通知车主有关停车管理费用的收取情况,包括收费金额、收费方式和收费周期等。
通知方式可以通过短信、邮件或者在停车场内张贴告示等方式进行。
4.2 缴费方式车主可以选择多种方式进行缴费,如现金缴费、电子支付、预付卡等方式。
为了方便车主的缴费,物业管理单位或停车场经营者应提供多种缴费方式,并确保缴费过程的安全和便捷。
4.3 收费记录与凭证物业管理单位或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保留完整的停车管理费用收费记录,并为车主提供缴费凭证。
缴费凭证可以以纸质或者电子形式提供,以方便车主后续查询与核对。
4.4 特殊情况处理对于特殊情况下出现的停车管理费用问题,如临时停车、过期停车证等情况,物业管理单位或停车场经营者应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并确保对车主的权益进行合理保护。
乌鲁木齐停车场收费标准

乌鲁木齐停车场收费标准乌鲁木齐市停车场收费标准是市民和车主们关心的热点问题。
针对不同类型的停车场,收费标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下面将对乌鲁木齐市停车场的收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对于室外停车场,收费标准一般按照时间段来计费。
在白天(8:00-20:00)停车的收费标准为每小时5元,夜间(20:00-8:00)停车的收费标准为每小时3元。
同时,室外停车场还设置了日间停车和夜间停车的分界线,超过该时间段的车辆将按照新的时间段重新计费。
其次,对于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也是按照时间段来计费。
室内停车场的收费标准相对室外停车场会稍高一些,白天(8:00-20:00)停车的收费标准为每小时8元,夜间(20:00-8:00)停车的收费标准为每小时5元。
同样,室内停车场也设置了日间停车和夜间停车的分界线,并且超过该时间段的车辆将按照新的时间段重新计费。
此外,对于特殊停车场,如机场停车场、医院停车场等,收费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这些特殊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一般会更高一些,因为它们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服务。
比如机场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一般会按照每天的固定价格来计费,而医院停车场则会按照就诊时间来计费。
总的来说,乌鲁木齐市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是比较合理和透明的。
市民和车主们在选择停车场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停车时间来选择合适的停车场,以免产生不必要的停车费用。
同时,停车场管理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监管,确保收费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为市民和车主们提供更好的停车服务。
通过以上介绍,相信大家对乌鲁木齐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有了更清晰的了解。
希望市民和车主们在日常停车时能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停车场,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同时,也希望停车场管理部门能够加强对收费标准的管理,为市民和车主们提供更加便利和公平的停车服务。
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

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乌鲁木齐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的通知【法规类别】房屋住宅建设【发文字号】乌发改医价[2017]62号【发布部门】乌鲁木齐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日期】2017.02.03【实施日期】2017.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乌鲁木齐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的通知(乌发改医价〔2017〕62号)各区(县)经发委、规划房产局(建设局):根据《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发改法规〔2016〕1189 号)规定,结合我市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现状,经2016 年市人民政府第34 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乌鲁木齐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一)未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普通住宅(指除别墅以外的所有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根据物业服务质量等级由低到高(从一级到四级)对应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分别为: 1、多层不带电梯普通住宅:一级服务0.5 元/月·平方米、二级服务0.6 元/月·平方米、三级服务0. 7 元/月·平方米、四级服务0.8 元/月·平方米。
2、高层或带电梯普通住宅:一级服务0.8 元/月·平方米、二级服务1.1 元/月·平方米、三级服务1.5 元/月·平方米、四级服务2.0 元/月·平方米。
住宅物业服务质量等级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批准发布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住宅物业服务标准〉(XJJ056-2013)》(新建标函〔2013〕14 号)执行。
乌鲁木齐物业收费标准

乌鲁木齐物业收费标准乌鲁木齐市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首府,也是该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壮大,物业管理行业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物业收费标准也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详细介绍乌鲁木齐物业收费标准,希望能够为广大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参考和指导。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物业收费的范围。
一般来说,物业收费包括基础物业服务费、公共维护费、能源费、水费、卫生费等。
基础物业服务费是指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的基本管理服务,包括日常保洁、绿化养护、安保服务等。
公共维护费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修缮,如电梯维护、楼道灯光等。
能源费和水费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收费,而卫生费则是用于小区卫生保洁等方面的费用。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的是物业收费的计费标准。
一般来说,物业收费是按照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进行计费的。
不同小区的计费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一般都是以每平方米每月的价格进行计费。
此外,还有一些小区会根据业主的不同需求,对一些特殊服务进行收费,如停车位管理费、家政服务费等。
再次,我们需要了解的是物业收费的调整机制。
物业收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根据实际情况,物业公司有权对收费进行调整。
一般来说,物业公司会提前向业主公示,并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通过后才能进行调整。
调整的幅度和频率也需要符合相关规定,不能随意涨价。
最后,我们需要了解的是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在物业收费方面,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提供明细账单,并有权监督物业公司的收费行为。
同时,业主也有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用,保障小区的正常运转。
总的来说,乌鲁木齐物业收费标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情况制定的,旨在保障小区的正常运转和业主的合法权益。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物业收费标准,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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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发改委就小区物业和停车收费标准进行说明来源:亚心网发表时间:2015-12-24(记者曹华)新出台的乌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即将实施。
记者昨日获悉,占乌鲁木齐80%的前期物业小区物业收费将不会受其影响,仍会执行现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昨日, 乌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相关领导做客乌鲁木齐人民广播电台,就新标准公布以来市民、业主、物业企业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和说明。
12月3日乌市发改委下发《关于乌鲁木齐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进行明确规定。
其中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最受关注,这两项规定不仅涉及小区业主利益,还关系到物业企业的日常经营。
自公布以来,市民、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对收费标准的定义、范围、界定等产生了各自的理解,产生了不同的声音, 急需相关部门对标准进行细化说明。
比如, 新标准规定“新建住宅小区业主在办理入住时,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收取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不得高于普通住宅三级物业服务标准,即多层住宅0.4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1.1元/月·平方米”。
部分物业企业认为,这条规定没有明确收费是以业主办理入住时间为界定节点,还是以小区竣工验收时间为界定节点。
还有人理解为,乌市大多数前期物业管理小区在新规实施后都必须按照这个标准收费,而这个较低的标准会导致物业管理费大幅下降,继而影响物业企业的正常经营。
对此,乌市发改委医药服务价格处处长王新疆明确,《通知》所指的新建住宅小区办理入住收费,以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一般是指建设、监理、勘察、施工、设计五方验收合格并在市质量监督网站进行了公示)为界定节点,不以业主办理入住时间为界定节点。
这其中还分两种情况:一、凡是2016年1月1日以后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新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办理入住收取物业费不得高于普通住宅三级物业服务标准; 二、凡是在2015年12月31日前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新建小区, 由于各种原因业主到了2016年1月1日之后才办的入住手续, 业主仍按老标准即2015年的物业服务标准交费。
除了上述界定的新建住宅小区外,王新疆明确表示,乌鲁木齐目前所有属于前期物业管理的小区,仍执行现行的物业收费指导价,“也就是说,老小区执行的什么标准,维持不变。
需要调整的话,要通过成本调查。
”王新疆说,价格管理部门还将于近期就《通知》出台补充规定,对乌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进一步的完善。
继续阅读物业企业松了一口气“老小区维持现行标准不变”,让《通知》颁布以来一直着急的物业服务企业放了心。
据了解,自《通知》公布以来,物业服务企业就担心其中涉及的3项收费内容会影响物业管理的正常开展。
其一,《通知》中明确,“继续实行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即从四级到一级等级,多层住宅分别为0.3元、0.4元、0.5元、0.6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分别为0.8元、1.1元、1.5元、2元/月·平方米。
”一位物业公司负责人说,这个标准是11年前制定的,现在已经不能支撑物业服务的经营了。
例如:2004年保洁员工资标准是550元/月,2015年工资标准已经涨到2500元/月。
目前物业公司执行的物业收费标准要高于老标准, 一旦新标准执行, 就是退回到11年前的收费标准,显然不符合当前实际。
其二,“新建住宅小区业主在办理入住时,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收取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不得高于普通住宅三级物业服务标准”的规定, 也让物业服务企业难以接受。
“目前乌市的物业收费标准已经严重偏低,新规定还要让物业企业接收新小区物业时按较低的三级收费,如此一来物业企业肯定亏本。
这条规定执行下去,2016年物业企业会不敢接收新小区物业。
”一家物业公司经理王先生说。
其三,物业服务企业对“对已购买车库(车位)的小区业主收取停车位物业服务费每车每月15元,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的规定也不赞同。
乌市一家大型物业企业的丁经理说,物业公司向小区业主提供地下车库的管理服务,收取服务费不存在争议,但每月15元的标准严重脱离实际。
以800个车位的地下停车库为例,按照新规定,每个车位每月15元,一年180元, 全年只能收144000元。
而实际上,车库需要5个出口,以每个出口配备4人计算,总计需要20人, 每人年工资为3万, 就需要60万元。
此外, 车库还需要公共照明、维修、门禁系统管理、暖气、卫生清扫等开支, 算下来起码100万元以上。
“目前乌鲁木齐小区地下车库服务管理收费多在80元-150元/月之间, 暖气费另算, 这和每月收15元的标准差得太远了。
”丁经理说。
记者了解到,针对这3个问题,乌市200余家物业企业之前在研讨后将意见形成文字资料呈报了管理部门。
“今天早上, 我也通过电话与在电台直播间的发改委领导进行了交流, 老小区执行的物业收费标准维持不变, 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比较稳妥。
”一家物业企业的副总经理王先生说。
补充规定将说明停车库收费在昨日的电台直播中,乌鲁木齐市发改委副主任马怀新坦言,《通知》下发后,他们也接到了各种意见反馈, 注意到《通知》确实存在内容涵盖有限等问题。
发改委已经收集了市民、小区业主以及物业企业的意见,并将在近期出台补充规定,对新的收费标准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和说明。
“补充规定总计有五大方面, 涉及众多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地方。
”马怀新说。
记者了解到,补充规定将针对物业企业反映较多的“新建住宅小区业主在办理入住时,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收取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不得高于普通住宅三级物业服务标准”,进行更加贴合实际的补充,比如对新入住时绿化道路、设施设备较完善的小区, 如果按照三级物业标准收费难以实行,允许物业企业向发改委申请调价,发改委对其成本单独进行核算,确定后的收费标准会向小区业主公示。
这样既能满足物业企业费用补偿,也能让小区业主对物业收益收支做到了解和理解。
此外,补充规定还会对地下停车库收费进行补充, 将充分考虑暖气费、保洁卫生、公共照明等费用支出成本, 最终确定更加贴合实际的收费标准。
2016年1月1日后,乌鲁木齐住宅小区停车费和物业费有大变2015-12-30 12:28:14 来源:天山网2016年1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所有住宅小区的停车费以及物业费收费标准将执行新规,较之以往有较大变动。
此前,乌鲁木齐市发改委发布的《关于乌鲁木齐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中透露了这一消息。
新规中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对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停车服务收费为每车每月最高64元,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停车服务收费每车每月最高80元,租用地下车库(车位)每车每月最高300元。
临时进入住宅小区的车辆,1小时之内不收费。
新规中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普通住宅每平方米每月最多缴2.2元物业费继续实行普通住宅(指除别墅以外的所有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
根据乌鲁木齐市现行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格,按服务质量等级由低到高、从四级到一级,多层住宅的服务收费每平方米每月分别为0.3元、0.4元、0.5元、0.6元。
高层住宅的服务收费每平米每月分别收0.8元、1.1元、1.5元、2元。
根据以上每个服务等级对应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具体收费标准可上下浮动10%。
新建住宅小区(普通)业主在办理入住时,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收取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不得高于普通住宅三级物业服务标准。
即多层住宅每平米的月收费不得高于0.4元;高层住宅每平米的月收费不得高于1.1元。
补充说明的通知12月25日市发改委又发布了《关于乌鲁木齐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补充说明的通知》,补充文件对什么是新建小区、前期物业等名词进行说明,并对停车收费标准进行注解。
“新建住宅小区”指“2016年1月1日以后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新建住宅小区”。
这类小区2016年1月1日将执行新出台的物业收费政府指导价,即按服务质量等级由低到高从四级到一级,多层住宅分别为0.3元、0.4元、0.5元、0.6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分别为0.8元、1.1元、1.5元、2元/月·平方米。
以上每个服务等级对应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具体收费标准可上下浮动10%。
《补充说明》明确,2016年1月1日以后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新建住宅小区”,依据《建设、监理、勘察、施工、设计单位竣工验收意见表》的时间来界定,不以业主办理入住时间来界定。
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所收取物业服务费不得高于三级物业服务费标准,即多层住宅0.4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1.1元/月·平方米。
注意:若小区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通过竣工验收,却在1月1日后办理入住,仍按该小区2015年执行的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交纳物业费;前期物业服务于2016年1月1日前已招标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仍按合同签订的价格执行,不适用新的物业收费标准。
购买车库车位业主分两种情况已购买车库(车位)的小区业主收取停车位物业服务费每车每月15元。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的内容进行了拆分处理:一、购买车库的业主按照车库的建筑面积及车库所在小区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
二、购买地下车位的业主收取停车位物业服务费每车每月15元。
这些规定将在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看各界怎么说?业主:停车收费很迷茫12月26日,当记者询问市民黎先生是否知晓市发改委出台的新规时,他一脸诧异地反问道:“又出台什么新规了?具体怎么收?”黎先生告诉记者,他以前都是办的临时卡,每晚收费10元。
因为小区车多,车位紧张,小区停车费也水涨船高。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汇嘉园、印象南湖、江南家园等小区业主,多数业主表示知道“停车费新规”一事,但却不知道自己所在的小区在不在新政策范围。
其中,50%的业主称在询问物业时明确得到过“老旧小区不在执行范围内”的答复。
收到新规通知记者调查了50个小区,其中有8个小区目前执行的收费标准已在新规范围内,所以不需做出调整;3个小区表示还在观望中,但目前仍按原来规定的停车费标准执行;仅有1个小区明确表示将执行新政策;剩下的38个小区,要么表示没有接到主管单位通知,要么称按照他们的理解,旧小区不在调整范围内,他们将仍按照现行标准收费。
吉祥苑小区物业新疆(楼盘)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部的高主任说,最近物业才得知停车收费新办法出台。
“后面又出了一个补充说明,好像只是说新小区的物业费和停车费有调整,老旧小区不在变更范围,所以我们目前还是按照原有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