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等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2008)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2008)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01•【字号】鲁政字[2008]17号•【施行日期】2008.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鲁政字[2008]23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政府领导成员分工已经2008年1月29日省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姜大明同志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税务、审计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地方税务局。
联系省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山东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员办事处。
王仁元同志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省政府机关、发展改革、监察、人事、国有资产管理、统计、粮食、物价、应急管理、金融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编委办公室)、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统计‘局、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各民主党派、省工商联、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中储粮总公司山东分公司,驻鲁银行、保险、证券、资产管理机构。
王军民同志负责经贸、交通、信息产业、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民营经济、油区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交通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煤炭工业局。
联系省总工会、济南铁路局、胜利石油管理局、齐鲁石化公司、山东海事局、山东烟草专卖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中国民航山东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北监管局济南监管办公室、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省储备物资管理局、省机械设备成套局,中央驻鲁电力、烟草、通信、邮政、成品油销售企业。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6号发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试行)。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地区经济与资源环境处具体负责委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第四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型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 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l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上述条款以外的项目,应填写节能登记表。
第五条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以下统称节能评估文件)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
节能登记表可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填写。
节能评估文件或节能登记表的具体深度要求及格式内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6号执行。
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一同报送节能评估文件或节能登记表。
第七条建设单位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以及节能评估文件或节能登记表,由行政审批管理处统一审查、受理,提出分办意见和办结时限,由项目主办处室会同地区经济与资源环境处审核办理。
第八条项目主办处室经初审拟同意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建设项目,应将节能评估文件或节能登记表(附可研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及对转地区经济与资源环境处进行节能评审和审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泰安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泰安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0.11•【字号】•【施行日期】2023.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泰安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安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单位:《支持泰安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省政府批复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责任,完善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0月11日支持泰安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纵深推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在山东走深走实,支持泰安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以下简称先行区),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准确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发展和安全、当前和长远、全局和局部的关系,坚决打好环境问题整治、深度节水控水、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为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贡献泰安力量。
(二)基本原则。
改革创新、先行先试。
牢固树立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一盘棋”意识,在先行探索上下功夫,在深化改革上闯新路,在创新创造上做文章,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生态优先、保护为主。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把大保护作为关键任务,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在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更好保护。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火力发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火力发电厂(热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04-2010年)的通知【法规类别】污染防治【发文字号】鲁计地区[2004]1307号【发布部门】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04.11.20【实施日期】2004.11.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火力发电厂(热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04-2010年)的通知(鲁计地区[2004]1307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大企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火力发电厂(热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04—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日为有效削减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切实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依据1.《国务院关于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批复》(国函[2002]111号);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通知》(环发[2002]153号);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批复>的通知》(环发[2002]160号);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山东省两控区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实施计划的批复》(鲁政字[2003]302号);5.《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6.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2]31号);7.《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本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批复》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山东省两控区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实施计划的批复》明确的污染控制目标、政策和措施,提出山东省火力发电厂(热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鲁环发〔2020〕52号•【施行日期】2021.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现将《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12月31日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对企业环境信用进行评价,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未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环境标准和未履行其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等行为。
第四条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统一指导全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制定完善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评价体系和记分标准,建设全省统一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全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各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本行政区域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包括记分、核销、现场确认等。
第五条鼓励企业作出环境信用承诺,签署环境信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评价工作机制第六条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根据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记分制。
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信息产生后,依据《山东省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进行记分,累计得出企业环境信用分值。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公布日期】2024.02.07•【字号】鲁发改〔2024〕号•【施行日期】2024.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其他规定正文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发改〔2024〕号各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海洋局、山东能源监管办,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试点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2024年2月7日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试点实施方案为深化能源领域改革创新,充分激发县域发展主动性创造性,推动重点领域攻坚突破,服务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就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试点建设,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紧紧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目标定位,突出绿色低碳主题,聚焦能源发展瓶颈制约和体制机制障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积极探索能源转型新模式、新路径、新机制,着力推动能源生产消费方式变革,引领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生态优先、绿色先行。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方向,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有效降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
——因地制宜、统筹兼顾。
立足能源资源禀赋,着眼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统筹推进风能、太阳能、核能、地热能等资源开发,实现多能融合、清洁替代,提升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
省直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一览

省直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一览。
不一定十分准确,纯属个人友情提供,大家分享。
版主给加个回复浏览,以便让更多同志看到。
本人现在单位负责人事一块,对着省人事系统内网编写的(其中有小部分企业性质的,一般不会让军转去),后面加了自己一些心得,个人见解,不是很准确,大家参考,不要偏信,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有问题可以指正。
还有,大部分单位都有服务中心,一般是军转的被迫落脚点。
版主能不能设成回复后浏览,希望别沉下去,让更多转友分享。
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省五大班子:下面都有腿,类似服务中心,南郊宾馆,等等名字好听但不实惠,去年好像没留机关的。
省发改委下属单位:山东省计划统计干部培训中心,省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省工程咨询院,省信息中心。
(均为事业单位,07年去发改委的一个滞留)省经贸委:机关服务中心,经济信息中心,·山东省食品工业协会办公室,山东省企业管理协会办公室,山东省包装改进办公室,·山东省节能监察总队(不错),新技术推广站。
总体来说下面腿不算多,都是事业单位。
但上面机关处室很多,有三十个左右,进去的几率较大。
省教育厅:挂高校工委牌,机关可以,但下面有7,8个中专院校,基本是军转的去处,建议不选。
省科技厅:科学情报研究所,生产促进中心,科技信息所,计算机所,激光所,生物所,培训中心,科技开发交流中心,对外科技交流中心等等。
腿很多,慎选。
省民委:没什么腿的单位。
省公安厅:稳当的地方,腿有公安专科学校,但也是参公。
国家安全厅:好地方,没腿,但进去要是没什么转业(外语等)的话也没什么前途了。
纪委监察厅:这个就不多说了,没什么腿,要能派驻到其他厅局就爽了。
民政厅:山东省革命烈士事迹编纂办公室,山东省地名研究所(挂省地名档案资料馆牌子),山东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山东省荣军总医院,山东省聋儿语言听力康复中心,山东省泰安荣军医院,山东省青州荣军医院,山东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山东省民政厅幼儿园,山东省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好),山东省慈善总会办公室,山东省民政厅招待所,山东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 东省 人 民政 府公 报
年 第 期 2 0 1 8
6
8 6
事故的特别 规定 》
务 令第 号 ( 国 院
4 46
)
及 《 国 务 院办 公厅关 于 进一 步加强 煤矿 安
意 发 全生 产工 作 的 见 》 ( 国 办
〔 2 0 1 3 〕 9 9
号 ) 和 《 国 务院 安 委会办公 室关 于切 实 落
省 政 府 部 门 文 件 一
SDPR — 201 8 — 0260002
山 东省 环境保护 厅关 于 印 发
《 山 东 省 环境 保 护 厅行 政 处 罚 裁 量
基准
年 版 ( 2 0 1 8
)》
的 通 知
*
鲁 发 号 环
〔2 0 1 8 〕 4 6
各环节 、
各 岗
位 , 特别 是采 掘 工 作 面 和 重要硐 室 是 否存
在安全 隐患 ;
要针 对査 出 的 隐患 ,
研究 制
定整改措施和 安全技术措施 , 落 实治 理责
任 , 彻 底 治理隐 患 ; 隐患 治理完 毕 , 煤 矿
87山 东省 人 民政府公报 201 8 年第 6 期
山 东 省煤炭工业局
年 2 0 1 8
2 月 1 1 日
山 东省煤 矿复 工复产验收
管理办法
试 行 (
)
第 一条 为 进一 步规 范全 省煤 矿复工 复产验 收工 作 , 加 强煤 矿安 全 生产 监督 和 管 理 , 确 保全省煤矿 安全 生产 , 根 据 《 国 务 院关 于预 防煤矿生产安 全事故 的 特别 规
实安全生 产责任坚决 防 范 遏制 煤矿 重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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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实施<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
办法>细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产品质量监督
【发文字号】鲁煤经运[2016]8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布日期】2016.01.25
【实施日期】2016.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实施〈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的通知
(鲁煤经运〔2016〕8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煤炭管理部门、煤炭经营监管部门,各出入境检验检疫分支局:
为提高商品煤质量,促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发布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14年16号令)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
情况,制定了《山东省实施〈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实施。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6年1月25日山东省实施《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商品煤全过程质量管理,提高终端用煤质量,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改善空气质量,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和《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煤的生产、加工、储运、销售、进口、使用等活
动,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商品煤是指作为商品出售的煤炭产品。
不包括坑口自用煤以及煤泥、矸石等副产品。
企业远距离运输的自用煤,同样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