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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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招标采购是指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从市场上选择供应商,并以此为依据进行采购活动。

招标采购的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对招标采购活动的组织、规范和监督,确保招标采购的公开、公正、公平,实现采购成本的最优化和采购效果的最大化。

一、制度的基本要素(一)政策法规。

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规,明确招标采购的管理原则、程序和要求,以便于实施和监督。

(二)组织结构。

根据招标采购的特点和规模,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各职责和权限,确保招标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招标文件和评标准则。

制定标准化的招标文件和评标准则,明确采购的技术和经济指标,为供应商提供明确的要求和参考依据。

(四)监督和管理措施。

建立相应的监督和管理措施,确保招标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二、制度的应用范围三、制度的实施步骤(一)项目准备阶段:明确采购目标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和评标准则,确定招标方式和程序。

(二)招标公告阶段: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合适的供应商参与招标。

(三)投标阶段:组织开标、评标活动,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

(四)合同签订阶段: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履约管理阶段:监督和检查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确保采购成果的实现。

(六)验收和结算阶段:对采购结果进行验收和结算,核实采购成本和质量。

四、制度的监督和评估为了确保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应建立必要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包括内部审计、外部评估和社会监督等。

定期对招标采购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招标采购活动的管理水平和效果。

五、制度的优势和不足之处六、结语。

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采购招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采购招标管理行为,促进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类采购活动中有关采购招标管理的主体、对象和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采购招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维护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采购招标是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的采购活动。

第二章采购招标的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本单位设立采购招标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采购招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采购招标工作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合理选择、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七条采购招标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并公布采购招标管理规定,明确采购招标活动的程序、标准和要求。

第三章采购招标的流程与程序第八条采购招标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采购招标方案,并报领导审批。

第九条采购招标管理部门应当在国家规定的媒体上公告招标信息,并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出招标文件。

第十条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招标保证金,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招标文件。

第十一条采购招标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供应商的招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十二条采购招标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布中标结果,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采购招标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采购招标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并实施采购招标数据统计分析和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对采购招标活动进行监督与检查。

第十四条采购招标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回应社会监督和受理相关投诉,认真调查处理相关问题。

第十五条采购招标管理部门应当接受上级机构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采购招标的奖惩与激励第十六条对于在采购招标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和单位,采购招标管理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于在采购招标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和单位,采购招标管理部门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理和惩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采购招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招标采购部管理制度(4篇)

招标采购部管理制度(4篇)

招标采购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是为规范和管理招标采购部的工作,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招标采购部的各项工作活动。

第二条招标采购部是公司的重要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的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招标采购部的任务是: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合理安排物资采购工作,确保物资的优质供应,提高采购成本的效益,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第四条招标采购部的工作目标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推动公司物资采购工作的规范化、集约化和专业化。

第五条招标采购部的工作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优质、低价、及时供应原则,规范采购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原则。

第二章部门组织第六条招标采购部设部长一职,由公司主管领导或者经营团队委派管理。

第七条招标采购部设副部长一职,由公司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任命。

第八条招标采购部设若干采购人员,由部门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任命。

第九条招标采购部门成员必须具备以下素质: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条招标采购部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和责任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招标采购部工作流程包括:需求评估、招标准备、招标发布、招标文件审核、投标评审、中标公告、合同签订等环节。

第十二条需求评估环节:各部门提出物资采购需求,并提交给招标采购部,招标采购部进行需求评估,确定采购计划。

第十三条招标准备环节:根据需求评估结果,招标采购部制定招标方案,包括招标方式、采购条件、评标标准等。

第十四条招标发布环节:招标采购部根据招标方案,发布招标公告,借助多种渠道宣传,确保公告公开透明。

第十五条招标文件审核环节:招标采购部对投标人提交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核,确保文件符合招标要求。

第十六条投标评审环节:招标采购部组织评委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评标标准进行综合评分。

招标采购部管理制度

招标采购部管理制度

招标采购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采购部的管理工作,保证招标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招标采购部的所有员工,包括领导、员工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招标采购部的管理制度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科学、高效的原则,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需要,合理确定招标采购策略和方法。

第四条招标采购部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质量。

第五条招标采购部应当及时、准确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招标采购工作的业务情况和问题,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招标采购部设立招标采购总监一职,直接向公司领导负责。

第七条招标采购部分设采购管理组、采购人员组和采购评审组,各组负责不同的工作内容。

第八条招标采购总监负责部门的全面工作,领导并协调各组工作。

第九条采购管理组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发布采购公告、组织招标过程中的资格预审和评标工作。

第十条采购人员组负责进行市场调研、供应商开发、采购谈判等工作。

第十一条采购评审组负责招标文件的评审、中标人的资格评审和招标结果的确认工作。

第三章招标采购流程第十二条招标采购部应当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战略目标,合理确定招标采购策略和计划。

第十三条招标采购部应当建立健全的招标文件编制制度,明确规定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格式。

第十四条招标采购部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供应商资格预审和评标工作,确保供应商符合法定条件和资质要求。

第十五条招标采购部应当建立健全的采购合同管理制度,规范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等工作。

第十六条招标采购部应当完善采购风险管控机制,及时发现、处理和解决采购过程中的各种风险问题。

第四章招标采购管理第十七条招标采购部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招标采购工作的信息化和透明化。

第十八条招标采购部应当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内部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十九条招标采购部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一、引言招标采购是指通过对供应商进行公开竞争,确定最具竞争力并且满足需求的供应商。

为了规范招标采购过程,提高效率并确保公平公正,本公司制定了本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招标采购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招标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和工程采购等。

三、招标采购流程1. 制定招标文件1.1 确定招标采购需求,并明确所需物品或服务的技术规格和数量等具体要求。

1.2 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并确保内容准确、清晰。

2. 发布招标公告2.1 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时间、地点等信息。

2.2 同时,在公司的官方网站或其他适当渠道上发布招标公告,以确保信息广泛传达。

3. 接收投标文件3.1 设定投标截止时间,并在该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

3.2 对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登记和编号,并妥善保管。

4. 评审投标文件4.1 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资质、价格、技术方案等。

4.2 评审过程中应确保评标委员会成员公平公正,保证不泄露投标人的商业机密。

5. 确定中标人5.1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并通知其中标。

5.2 中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合同,并按时履行合同义务。

6. 监督和管理6.1 设立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6.2 招标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对招标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按照规定严格执行。

四、供应商管理1. 供应商资格审查1.1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供应商资格要求,并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

1.2 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经营资格、财务实力和业绩等。

2. 供应商评估和分类2.1 对与本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的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确保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供货能力。

2.2 根据供应商的综合评估结果,将其分为优秀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和待定供应商等不同分类。

3. 供应商绩效监控3.1 对供应商的绩效进行监控,定期评估供应商的交货及服务情况。

招标投标采购管理制度

招标投标采购管理制度

招标投标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投标采购行为,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廉洁进行,根据《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在进行招标投标采购活动中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投标采购的基本规则、招标投标的程序、技术标准、合同签订及履行等内容。

第四条招标主管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章招标投标采购的基本规则第五条本单位对需要进行招标投标采购的物品、工程和服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第六条本单位对需要进行招标投标采购的项目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廉洁的原则,保证中标单位具有资格和能力承担合同,并确保中标结果真实有效。

第七条招标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招标项目的需求和条件,不得歧视或排斥任何潜在投标人。

第八条投标人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根据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文件,并按时提交。

第九条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弄虚作假,不得向招标人或相关人员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

第十条招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程序要求进行评标,不能随意更改中标结果或其他相关内容。

第三章招标投标的程序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制定招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第十二条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第十三条招标人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布中标结果,并签订合同。

第十五条招标人应当对投标过程和中标结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第四章技术标准第十六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供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的产品或服务。

第十七条投标文件应当清晰、具体地说明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性能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规格和检测报告。

第十八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评标,并确定中标人。

招标采购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招标采购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招标采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提高招标采购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招标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招标采购活动,包括工程、货物、服务、科研等领域的招标采购。

第三条招标采购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依法、依规、依程序原则;(三)高效、廉洁、节俭原则;(四)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成立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标采购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审批招标采购计划、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三)监督招标采购活动,确保招标采购活动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四)处理招标采购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五)组织开展招标采购培训、考核等工作。

第六条招标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负责招标采购工作的具体实施,其主要职责如下:(一)编制招标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招标采购活动;(二)编制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并报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四)与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等保持沟通,确保招标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五)对招标采购活动进行总结、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招标采购计划第七条采购办根据年度预算、项目需求等编制招标采购计划,报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八条招标采购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名称、预算金额;(二)招标范围、招标方式;(三)招标文件编制、发售时间;(四)开标、评标、定标时间;(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章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第九条采购办根据招标采购计划,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概况;(二)招标范围、招标方式;(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六)开标、评标、定标时间;(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确保招标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保障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标采购活动,包括物资、工程、服务等方面的采购。

第三条招标采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原则:招标信息、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等应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 公平原则:对所有投标人一视同仁,确保招标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3. 公正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严格执行评标标准。

4. 诚实信用原则: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等应诚实守信,遵守合同约定。

第二章招标采购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招标采购管理部门,负责招标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招标采购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招标采购计划,组织编制招标文件。

2. 审核招标文件,确保招标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 组织招标活动,包括招标公告、开标、评标等。

4. 监督招标代理机构履行职责,确保招标活动顺利进行。

5. 审核评标报告,提出中标候选人。

6. 监督合同履行,处理合同纠纷。

第三章招标采购程序第六条招标采购程序分为以下阶段:1. 需求调查:根据公司业务需求,确定招标采购项目。

2. 编制招标文件:根据项目特点,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要求。

3. 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信息。

4. 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招标。

5. 开标:组织开标会议,公开投标文件。

6. 评标:成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7. 中标公示:公示中标候选人,接受社会监督。

8. 中标通知书: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9. 签订合同:中标人与公司签订合同。

10. 合同履行:监督合同履行,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四章评标委员会第十一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管理部门负责人、相关部门代表和外部专家组成。

第十二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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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采购行为和招投标管理程序,提高公司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公司利益,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咨询、新产品开发等。

3、本制度所称物资,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软件等。

4、本制度所称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建设工程。

5、本制度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其他公司采购对象。

6、公司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性价比最优中标原则。

7、本制度所述的招标方为负责招标、谈判、询价的总公司资采部、各分公司企业、公司职能部门;投标方为参与投标、谈判、询价的供应商、服务商、咨询、设计单位等。

8、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总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各分公司可根据本制度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9、公司所用保密材料,不归属本制度管理。

保密材料名目,由总经理确定。

二、招投标组织
公司招投标组组成:
组长:总经理(非必须参加)
副组长:采购主管副总(非必须参加)
副组长单位:企管部
组员单位:总公司资采部、总公司生产部、总公司审计部、企管部、纪委、使用部门技术主管,上述组员单位为必须参加,已经确属需要的其他相关人员和其他人员(如外聘专家)等组成。

使用单位采购负责人为召集人。

确立招标时间后,通知总公司办公室,转发
各组员单位参加招标会。

召集人可以根据招投标项目的具体要求,决定招标内容、招标方式、评标人员、评标标准、评标办法等。

上报企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三、招标流程
1、采购项目立项和报备→确定采购方式组织招标→公示(大型项目)→投标→开标→评标→中标通知→合同商谈→合同签批→合同签订执行。

2、采购立项
除零星采购外,原则上所有采购必须要填报立项申请表。

如采购项目需要技术规范,则由招标方技术部门提出。

长期固定的定期原材料采购根据生产计划,不用每次立项,当采购方式等变化后则必须重新立项。

3、采购立项程序,按照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4、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3)、竞争性谈判;
(4)、定点谈判(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5)、询价;
(6)、零星采购;
各分公司依据此分类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可具体量化采购分类方式。

5、召集人主要负责:
(1)拟定招标书;
(2)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
(3)负责对投标人进行资质、资信等审查;
(4)组织招标小组进行招标会议。

6、招投标文件的编制
(1)根据招投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2)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由基建或质检部门或使用部门负责提供);
(3)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
(4)招标报价要求;
(5)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6)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7)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的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应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四、开标、评标、中标
1、评标应在封闭环境中进行,评标前应由有关专业人员或技术答疑人员对评委进行短时间专业培训,简要说明应注意事项。

2、评标小组应认真审查各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未能响应的应视作废标处理。

3、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4、评标小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

5、所有招标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招投标文件或报价,在权衡质量、工艺要求、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

5、评标工作结束后,招标负责人应当必须将中标结果制备成评标报告,附合同,按照《采购合同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报批。

6、一次招标未能确定的,可实行多轮招标。

五、投标规定和罚则
1、投标规定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关资质说明、实施能力和业绩情况,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有意限制或排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代表证书;
(3)投标人委托书;
(4)资信证明;
2、本制度公司采购合同管理制度并同执行。

3、公司此前发布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有关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名词解释
1、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 当遇重大项目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采用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

当供应商资质相当、市场价格稳定、技术水平成熟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如常规性生产材料、配件、维修、工程建设项目等。

3、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供应商资质参差不齐、市场行情波动大、资源紧缺的采购项目;
(2)缺乏市场竞争,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3)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甚至需要对方提供技术方案的项目;
(4)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5)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需要供应商多次报价,或者可能进行反复谈判的项目。

4、定点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某家确定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定点谈判(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资源来源单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或添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客户指定供应商的;
5、询价方式采购,是指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能够提供相似质量和服务的物资,要求被询价采购的供应商限时报价,从报价单中经过评审选出方案合理、价格最
优的供应商进行洽谈的一种采购方式。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指定品牌、现货货源充足、市场成熟、供应商稳定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如化玻、钢材、标准件、小电器等采购。

6、零星采购,日常办公、低值易耗品等可以采用零星采购方式。

7、对于定期采购的原材料,原则上每次采购都需要补充新的供应商,经常不中标的供应商则不连续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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