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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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采购招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采购招标管理行为,促进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类采购活动中有关采购招标管理的主体、对象和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采购招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维护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采购招标是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的采购活动。

第二章采购招标的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本单位设立采购招标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采购招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采购招标工作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合理选择、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七条采购招标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并公布采购招标管理规定,明确采购招标活动的程序、标准和要求。

第三章采购招标的流程与程序第八条采购招标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采购招标方案,并报领导审批。

第九条采购招标管理部门应当在国家规定的媒体上公告招标信息,并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出招标文件。

第十条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招标保证金,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招标文件。

第十一条采购招标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供应商的招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十二条采购招标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布中标结果,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采购招标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采购招标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并实施采购招标数据统计分析和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对采购招标活动进行监督与检查。

第十四条采购招标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回应社会监督和受理相关投诉,认真调查处理相关问题。

第十五条采购招标管理部门应当接受上级机构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采购招标的奖惩与激励第十六条对于在采购招标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和单位,采购招标管理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于在采购招标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和单位,采购招标管理部门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理和惩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采购招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公司采购等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采购等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采购及招投标工作,确保采购及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采购及招投标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采购及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服务采购等。

第三条公司采购及招投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透明:采购及招投标信息应公开,确保所有潜在供应商或投标人了解相关要求。

2. 公平竞争:对所有潜在供应商或投标人一视同仁,确保竞争的公平性。

3. 诚实信用:参与采购及招投标的各方应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

4. 严格程序: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进行采购及招投标活动。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采购部门负责公司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需求、数量、质量、价格等。

2. 组织采购招标,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3. 审核供应商资质,确保其符合公司要求。

4. 跟踪采购进度,确保采购物资按时、按质、按量到位。

5. 监督供应商履约情况,处理采购过程中的问题。

第五条采购方式:1. 招标采购:适用于大宗物资、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等。

2. 竞争性谈判采购:适用于技术复杂、特殊需求或供应商有限的采购项目。

3. 直接采购:适用于小额、常规物资或服务。

第三章招投标管理第六条招投标部门负责公司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招投标计划,明确招投标项目、需求、时间、地点等。

2. 组织招投标活动,包括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

3. 跟踪招投标进度,确保招投标活动按时完成。

4. 审核投标人资质,确保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 监督中标人履约情况,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问题。

第七条招投标方式:1. 公开招标:适用于大型、重要项目,吸引更多投标人参与。

2. 邀请招标:适用于技术复杂、特殊需求或供应商有限的招标项目。

3. 竞争性谈判:适用于招标文件内容复杂、技术要求高、市场竞争激烈的招标项目。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个人和部门,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职、辞退等处理。

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采购招标管理制度采购招标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规范和管理采购招标活动,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公平、公正和公开,制定本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采购招标活动。

3. 术语定义采购:指购买公司需要的产品或者服务的活动。

招标:指向外部供应商公开发布采购需求、邀请投标的过程。

供应商:指与公司签订供应合同的企业或个人。

采购招标管理部门:指负责组织和管理采购招标活动的部门。

4. 采购招标流程4.1 采购需求确认采购部门接收各部门的采购需求,并进行评估和确认。

采购部门与需求部门沟通,明确采购需求的具体细节,包括数量、规格、质量要求、交货期等。

4.2 采购招标准备采购招标管理部门根据采购需求准备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函等。

招标文件中明确了招标的标的、需求规格、技术要求、投标截止时间、评标方法等信息。

4.3 招标发布与投标采购招标管理部门在公开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宣传采购需求。

供应商根据招标公告准备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4.4 投标评审采购招标管理部门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和排名。

4.5 中标确定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

中标结果经公司领导层批准后,通知中标供应商,并与其签订供应合同。

4.6 不中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

未中标的供应商可以要求评审意见,并根据意见改进投标文件。

5. 风险控制采购招标管理部门应确保采购招标过程的信息保密。

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对供应商资质审核、合同履行能力评估等。

6. 监督与改进公司领导层对采购招标管理制度进行定期审查,并进行必要的改进。

监督措施包括对采购过程的监督、对供应商履约进行评估等。

7. 结束语本采购招标管理制度为公司内部采购招标活动提供了详细的规范和流程,确保了采购公平、公正和公开。

公司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和改进。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一、引言招标采购是指通过对供应商进行公开竞争,确定最具竞争力并且满足需求的供应商。

为了规范招标采购过程,提高效率并确保公平公正,本公司制定了本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招标采购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招标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和工程采购等。

三、招标采购流程1. 制定招标文件1.1 确定招标采购需求,并明确所需物品或服务的技术规格和数量等具体要求。

1.2 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并确保内容准确、清晰。

2. 发布招标公告2.1 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时间、地点等信息。

2.2 同时,在公司的官方网站或其他适当渠道上发布招标公告,以确保信息广泛传达。

3. 接收投标文件3.1 设定投标截止时间,并在该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

3.2 对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登记和编号,并妥善保管。

4. 评审投标文件4.1 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资质、价格、技术方案等。

4.2 评审过程中应确保评标委员会成员公平公正,保证不泄露投标人的商业机密。

5. 确定中标人5.1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并通知其中标。

5.2 中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合同,并按时履行合同义务。

6. 监督和管理6.1 设立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6.2 招标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对招标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按照规定严格执行。

四、供应商管理1. 供应商资格审查1.1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供应商资格要求,并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

1.2 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经营资格、财务实力和业绩等。

2. 供应商评估和分类2.1 对与本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的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确保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供货能力。

2.2 根据供应商的综合评估结果,将其分为优秀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和待定供应商等不同分类。

3. 供应商绩效监控3.1 对供应商的绩效进行监控,定期评估供应商的交货及服务情况。

招标投标采购管理制度

招标投标采购管理制度

招标投标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投标采购行为,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廉洁进行,根据《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在进行招标投标采购活动中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投标采购的基本规则、招标投标的程序、技术标准、合同签订及履行等内容。

第四条招标主管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章招标投标采购的基本规则第五条本单位对需要进行招标投标采购的物品、工程和服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第六条本单位对需要进行招标投标采购的项目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廉洁的原则,保证中标单位具有资格和能力承担合同,并确保中标结果真实有效。

第七条招标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招标项目的需求和条件,不得歧视或排斥任何潜在投标人。

第八条投标人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根据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文件,并按时提交。

第九条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弄虚作假,不得向招标人或相关人员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

第十条招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程序要求进行评标,不能随意更改中标结果或其他相关内容。

第三章招标投标的程序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制定招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第十二条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第十三条招标人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布中标结果,并签订合同。

第十五条招标人应当对投标过程和中标结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第四章技术标准第十六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供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的产品或服务。

第十七条投标文件应当清晰、具体地说明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性能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规格和检测报告。

第十八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评标,并确定中标人。

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采购招标管理制度概述:采购招标是现代企业采购管理的一项重要环节,它通过竞争性的方式,确保采购活动的公正、公平和透明,提高采购效益。

为了规范采购招标工作,减少采购风险,企业应制定采购招标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其执行的监督和评估。

一、制度目的采购招标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采购招标活动,确保采购工作的合规性和透明性,提高采购决策的科学性,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采购招标活动,包括物资采购、设备采购、工程采购等。

三、制度内容1. 采购招标程序- 需求确定:明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需求计划。

- 招标准备: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要求和条件。

- 公告发布:公示招标公告,并在指定媒体进行广告宣传。

- 投标文件提交: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并告知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要求。

- 开标评标: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保评审过程公正、公平、公开。

- 中标确定: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

- 不合格投标处理:对不符合招标要求或存在违规行为的投标人,进行合理的处理,如废标或纠正违规行为。

2. 采购招标文件- 文件名称:明确招标文件的名称和版本号。

- 内容要求:包括招标范围、技术要求、合同条款、资格要求等具体细则。

-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明确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和提交要求。

3. 评标方法与标准- 评标方法:确定评标的具体方法和流程,如综合评分法、综合排序法等。

- 评标标准:根据采购需求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定评标标准,以确保评标过程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4. 保密措施- 涉密信息:对于涉及商业机密或敏感信息的采购项目,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

- 保密责任:明确相关人员在采购招标过程中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5. 管理流程- 招标组织:设立专门的招标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

- 监督与审计:建立健全的监督与审计机制,加强对采购招标活动的监督和评估。

- 问题处理:对于招标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及时处理并提供相应解决方案。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确保招标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保障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标采购活动,包括物资、工程、服务等方面的采购。

第三条招标采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原则:招标信息、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等应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 公平原则:对所有投标人一视同仁,确保招标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3. 公正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严格执行评标标准。

4. 诚实信用原则: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等应诚实守信,遵守合同约定。

第二章招标采购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招标采购管理部门,负责招标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招标采购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招标采购计划,组织编制招标文件。

2. 审核招标文件,确保招标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 组织招标活动,包括招标公告、开标、评标等。

4. 监督招标代理机构履行职责,确保招标活动顺利进行。

5. 审核评标报告,提出中标候选人。

6. 监督合同履行,处理合同纠纷。

第三章招标采购程序第六条招标采购程序分为以下阶段:1. 需求调查:根据公司业务需求,确定招标采购项目。

2. 编制招标文件:根据项目特点,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要求。

3. 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信息。

4. 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招标。

5. 开标:组织开标会议,公开投标文件。

6. 评标:成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7. 中标公示:公示中标候选人,接受社会监督。

8. 中标通知书: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9. 签订合同:中标人与公司签订合同。

10. 合同履行:监督合同履行,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四章评标委员会第十一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管理部门负责人、相关部门代表和外部专家组成。

第十二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招标管理制度(通用3篇)

招标管理制度(通用3篇)招标管理制度篇一一、设立招标采购小组组长:校长联络员:总务科长成员:纪委书记分管后勤校长总务科专项负责人采购员使用单位负责人一名二、工作职责1.负责制定采购政策。

执行政策法规,组织市场调研,按照经济适用原则提交购买或招标方案。

2.负责招标组织工作。

每次招标活动都要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认真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整个过程。

3.负责业务咨询。

要充分发挥招标采购智囊团作用,负责采购政策法规和业务技术等方面的宣传、解释、参谋和咨询工作。

4.负责招标项目的落实。

对每次招标活动要检查监督,确保落实,并负责听取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三、前期准备1.要加强计划性,尽量形成批量规模,吸引厂商,促进竞争,产生效益。

2.要加强市场调研,做好前期准备。

要首先做好选型工作,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充分了解市场行情,做到胸中有数;公开招商并审核资质和业绩。

每项招商不得少于3家。

3.要根据采购需求制定标书,标书内容应详细具体,以免引发争议。

4.要根据招标内容组织招标人员。

招标开始时负责介绍招标投标概况。

四、议事规则(一)基本宗旨招标小组成员代表学校和各使用单位的根本利益,必须公平公正,客观全面,不倾向或排斥某一确定的'指标,并对个人的评标意见负责。

(二)组织纪律招标小组成员不得以招标名义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宴请,不得收受投标人的礼物,不得透露对中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以及评标有关情节。

凡是国家规定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不得变相交易方式,更不得变成个人行为,必须坚持集体决策。

凡是擅自违规操作,以个人身份所签协议和合同视为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材料出现问题,组长是第一责任者,工作组集体负责。

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的亲属不能参与招标。

(三)评标原则坚持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坚持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后,同质比价;坚持质量第一,以防止中标价格低于成本价格带来后患;价格最低,不一定是最好的标;争取最大回报率。

采购及招标管理制度

采购及招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公司的采购及招标管理工作,提高采购和招标活动的透明度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二条公司采购管理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诚信。

第三条公司采购活动包括商品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

第四条公司采购的基本流程包括需求确认、需求申请、供应商筛选、采购谈判、签订合同、履行合同、验收付款。

第五条公司采购要坚持“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采购要根据采购需求的不同,分别确定采购方式,包括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

第七条公司采购要建立供应商数据库,不断完善供应商信息,积极开展供应商评价和管理,保证供应商质量和信誉。

第八条公司采购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采购合同的审查和管理,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

第九条公司采购要严格控制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活动的经济性和合理性。

第十条公司要不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采购管理水平。

第三章招标管理第十一条公司招标管理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第十二条公司招标活动包括国内招标和国际招标。

第十三条公司招标的基本流程包括招标准备、招标公告、投标资格审查、评标、中标及合同签订、履行合同、验收付款。

第十四条公司招标要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效率高效”的原则。

第十五条公司招标要制定详细的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要求和条件,确保招标活动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第十六条公司招标要建立严格的招标评标机制,明确评标标准和权重,确保评标结果公正、客观。

第十七条公司招标要保障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做好信息保密工作,防止泄漏投标人的商业机密。

第十八条公司要加强对招标结果的监督和审查,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提高招标管理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九条公司要设立专门的采购及招标管理部门,负责采购及招标管理工作的统筹和协调。

第二十条公司要成立独立的监督委员会,对采购及招标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查,制定监督管理制度。

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采购招标管理制度一、招标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招标的采购活动。

3.涉及特殊采购(如技术要求复杂、涉及国际贸易等)的采购项目。

二、招标程序1.项目立项:根据业务需求,项目订单发起人提交《采购需求申请表》。

2.招标准备:由采购部门负责编制《采购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函、合同模板等。

3.招标公告:采购部门按规定程序发布招标公告,包括项目概况、招标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

4.技术评审:采购部门负责组织技术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的技术能力和方案进行评审。

5.投标截止和开标:采购部门按规定时间收集投标文件,由招标文件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开标会议,公开评审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6.经济评审:采购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技术要求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评审。

7.评审结果和中标公告:采购部门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公示结果。

8.签订合同:采购部门根据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

三、招标流程1.采购需求确认:由采购人员与业务需求方沟通,明确采购需求和要求。

2.招标准备:采购人员准备并提交招标文件给招标办公室。

3.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办公室负责发布招标公告,并将公告发布到政府采购网和公司网站上。

4.技术评审:技术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供应商的方案和技术能力进行评审。

5.经济评审:经济评审委员会成员对符合技术要求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评审。

6.开标和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公开场所进行开标和评审。

7.评审结果和中标公告:评审委员会负责编制评审结果报告,并将结果公告给所有申请参与投标的供应商。

8.签订合同:由采购人员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

四、投标评审1.投标评审委员会由与项目相关人员和专家组成。

2.投标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的资质、技术能力、报价合理性等进行评审。

3.评审结果按照一定比例权重加权得出。

五、中标公告1.中标公告包括中标供应商的名称、评审结果等。

2.中标公告必须在招标结束的7个工作日内以公司网站公告的形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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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为规范本集团及下属生产企业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下属各生产企业的采购活动。

二、采购原则
(一)、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
凡未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的采购,每次采购金额在2000元以上,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二)、合同会签制度
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如生产管理部、质量部、财务部、审计部、生产企业总经办、设备维修部共同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签约。

属集团采购的项目,应报总裁批准。

(三)、职责分离
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和服务的验收,采购物资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四)、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资或服务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

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作参考。

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五)、最低价搜寻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各地区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六)、廉洁制度
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
1、热爱企业,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3、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七)、招标采购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材料,如原、辅、包材料、零星且繁杂的物资、办公用品、中药材等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生产、质量、财务、审计、采购、总经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或一季度)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材料,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着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三、采购程序
(一)、供应商的选择和审计
1、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生产产品的合法证件。

变更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经过送样检验、小试、中试,征得生产、质量部门同意。

必要时,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2、对于大宗和经常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生产管理状况、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业务记录,会同企业生产、质量、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固定资产及零星物资采购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

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为保证原、辅、包材质量的稳定,供应商也应相对稳定。

5、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对于生产运营所必需的商品,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

大宗商品应同时由两家以上供应商供货,以保证货源、质量和价格合理。

6、对于零星且规格繁杂的物资,每年度根据部门预算计划统计造表交采购部门,向三家以上供应商询价,经有关部门及采购部门综合评估后,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签订特约供货协议,定期结算。

(二)、采购程序
1、原辅包装材料的采购计划及资金预算销售计划--→生产计划--→资金预算
2、固定资产及其他零星物品的申请,由各使用部门填写请购单,写清采购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技术指标、制作工艺、材质、要求到货日期等,由部门经理签字上报分管领导批准,交集团采购部门。

3、采购询价、综合评估、会签合同,由采购部门协调生产、财务、审计、质量、工程、维修总经办及使用部门共同完成,报主管领导审批生产、质量、工厂维修、使用部门负责采购材料的适用性,财务部门负责预算控制、价格调查、资信调查、合同付款条款的审核,法律部门负责合同条款的审查,审计部门负责合同的事前审计和事后财务审计。

采购部门负责合同条款的谈判,付款申请、索赔、采购档案的建立,市场信息的收集。

同时,与供方和生产厂联系货物接送的时间、方式、到货情况、质量反馈及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凡由集团采供部代各生产企业采购的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集团采供部采购人员将合同传真至生产企业采购部。

4、计划、仓储主管负责计划汇总、接货、记录,接收报告的出具。

仓储、质量部门负责原辅包材的验,并出具检测报告。

并于每月10日、20日将本月收货入库单、检测报告汇总连同原辅料库存数传真至集团采供部。

设备由申请部门、工程技术部门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三)、中药材采购:
1、中药材一般应实行招标采购,由于其价格随市场行情波动较大,一般3月需重新组织招标一次。

2、在招标确定了供应商以后,应通过市场调研,上网公布需求信息等途径广泛收集药材价格信息,与供应商协商,不断调整价格。

四、审计监督
采购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审计。

在采购招标、采购询议价、合同签订和采购结算过程中,除有生产、质量、使用部门、工厂维修部门及相关领导参与外,财务、审计部门要全程参与。

财务部门主要负责材料价格的核查,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合同条款的审核和财务支付的事前事后审计。

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

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审计部门将有权对有关人员提出降级、处罚、开除的处理建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以上长期需求的产品信息和可供调剂的材料信息每年年初、年中、年末由各生产企业向集团采供部报告一次,由集团采供部整理并联系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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