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作业安全保证措施(正式)
水上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水上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之前的准备
(1)施工技术主管对参与作业的人员进行施工安全交底工作,双方在技术交底书本上签字确认。
(2)所租用的交通艇必须证照齐全,按照相关规定配足救生器材。
并标示乘员定员标准及乘坐规定。
(3)用于水上作业的排筏、浮鼓要经浮力计算,核定载荷和制订安全使用规定。
(4)作业现场配备安全值班船,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救护措施。
2、水上作业
(1)作业人员须穿/戴好救生衣,不得穿有统胶鞋/高跟鞋/带钉易滑硬底皮鞋。
(2)每次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对所用的救生衣进行检查,确认其安全有效。
(3)乘坐交通艇人数不得超过该艇的定员标准。
(4)夜间作业须有足够的照明。
(5)禁止单人独自作业。
(6)当风力超过6级时/有影响安全施工的天气时停止作业。
(7)船与船之间搬运物件作业,须将两船靠至最近距离并注意浪涌影响。
水上项目施工安全措施

水上项目施工安全措施1.履行安全生产责任:项目施工方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具体包括: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保障施工人员听取安全教育和培训。
2.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在实施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施工的流程和步骤,合理安排施工队伍,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3.定期检查维修设备:水上项目施工需要使用各种设备和器材,如船只、浮筒等。
应定期对这些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安全性。
4.选择合适的施工时间:在安排水上项目施工时,应尽量选择天气状况良好的时段进行,避免恶劣天气对施工造成影响。
如遇到恶劣天气,要及时停工,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5.确保施工人员佩戴个人防护装备:施工人员在进行水上项目施工时,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救生衣、安全带、防滑鞋等,以确保他们在施工中的安全。
6.加强现场监督:项目施工方应派出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整改。
7.加强安全教育培训:项目施工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教育内容包括事故案例分析、安全操作规程、急救方法等。
8.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项目施工方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及时予以处理和纠正,并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
9.配备专业人员:在水上项目施工中,需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靠。
综上所述,水上项目施工安全措施的实施对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非常重要。
只有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管理和培训,配备专业人员,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才能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水上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水上施工安全保证措施一、通航安全保证措施1、积极做好大桥建设前监督管理工作;2、加强大桥建设期间通航安全管理;1)签订管理协议,明确双方职责;2)消除安全隐患,创造良好施工环境;3)制定大桥施工期间管理制度和通航管理对策,建立正常的通航秩序;4)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发挥整体力量;5)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安全;6)依靠地方海事部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3、落实航道部门对桥梁建成后须对桥区进行疏浚的具体要求;二、施工期间通航保证措施1、照章办事,办理有关施工手续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编制可行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向海事主管部门申请施工作业《许可证》,获得《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2)施工前应按有关规定向当地海事部门申请发布航行警告、航行通告、通告应附有工程施工位置和应急预案。
2、水中桥墩的施工在施工跨河桥墩时,由于桥区航道路线比较窄,施工时每次须只施工一个水中墩,待一个墩施工完后再对施工另一个桥墩。
由于9号、10号桥墩距离主航道较远,建议可先行施工。
然后施工11号,最后施工12号。
这样可以有效地缩短桥墩施工队航道通航的影响时间3、安全作业区、临时导助航标志的设置施工单位在施工水中桥墩期间应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要求与施工单位签订协议的专业水上安全服务公司设置必要的安全作业区或警戒区,及导、助航标志或配备警戒船等。
施工伊始施工单位应会同海事部门、航道部门等对安全作业区的划定进行现场监管、放样。
施工单位应向航道部门申请足够的临时助航标志、安全水域标志,并随着施工阶段的需要,按照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及时对航标进行调整或取消等。
4、施工期间夜间照明设置注意问题施工期间,夜间必须按照相关施工规定设置照明灯以标识施工水域,照明灯不宜采用白炽灯。
而且照明灯采取一定的遮挡措施,尽最大可能避免影响夜间船舶航行。
5、施工期间须注意的其他事项1)施工时严禁往河中倾倒任何废弃物,桥梁上部结构施工时切勿让施工的设备和其他的物体掉入河中。
水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水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1、一般情况1.1、施工前,与当地航道部门联系,就运输和施工相关的安全事项达成一致,发布通航公告。
1.2、定时与当地气象、水文站联系。
当六级以上大风时,停止工作,并对水面上的船舶、锚索等设施进行检查加固。
如确有需要继续作业时,采取有效措施。
1.3、水利建设应设置明显的助航设施,以确定施工范围。
1.4、施工使用的各种船只,根据航运管理部门的规定设置唛头,并备有救生、消防及靠绑设备。
并加以保管。
1.5、为水上施工提供了专用救生艇,并派人值班。
1.6、船上的浮式操作人员和非机动船上的人员少于10人,穿好救生衣。
1.7、晚上船上应该有照明设备,没有照明设备的船只,应备有防风灯及电池灯具。
2、材料载体2.1、材料载体在作业船附近作业时,防止挂在叶轮和舵上的锚索受损。
2.2、有大风暴雨时,服从船长的命令。
2.3、头、船尾、不要站在或骑在船的一侧。
非驾驶人员,不得私自操作。
2.4、船按规定吨位装卸,不偏载。
装载的材料和工具符合安全规定。
船到位后,靠稳拴好,搭好跳板后,方可卸料。
2.5、装料容器之间的间隙,铺脚手板,或挂安全网,防止人员落水。
3、船舶之间的避碰3.1、如遇雾、雷、暴雨,视线不清,作业船只显示强烈灯光信号,并鸣锣、敲钟、喊话,引起过往船只的警惕。
3.2、定位船抛锚后,派人昼夜值班。
3.3、当上游失控的船舶或巨大的漂浮物威胁到作业船舶的安全时,立即派出机动船协助避让。
3.4、作业船只航行中认真了望。
当过往船舶的动力学未知或声音信号不统一时,立即减速停车。
必要时开倒车。
3.5、在避让过程中,让路给船注意让路船的动作,协助避让。
水上施工工序的安全保证措施

水上施工工序的安全保证措施
1.建立每周及每项作业岗前安全交底例会制度
会议主要内容:对于一周内的安全情况总结,对于已发出整改通知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对下一周主要作业的安全进行强化。
安全例会参加人员: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安全主管、安全员现场作业负责人,同时邀请监理工程师参加。
2.建立天气情况况收集、预报、记录制度
项目部将由生产副经理、安全主管专门负责天气资料的收信、预报工作。
负责联系有关船机部门落实在恶劣天气之前将船舶拖离现场的有关事宜。
3.现场观察制度
施工时专门设置现场观测人员,主要观测内容:潮汐变化,江面交通情况,施工区域内作业情况。
及时向项目部管理部反馈现场情况,杜绝无关船舶、人员进入现场。
4.24小时值班制度
由于施工船舶始终停在现场,项目部在施工期间将建立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
同时每条施工船舶上,夜间专门设置值班人员观测水面情况及船舶自身情况。
5.警示标志设置制度
对于所有施工区域,均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于水面桩基、构筑物等按规定设置信号,防止意外发生。
6.分项工程安全交底制度
开工后依据相关的操作规程、现场情况对于每个分项工程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安全措施贯彻到位。
水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水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概述水上作业是指在水上进行的各类作业活动,如水上运输、水上游乐、水上工程建设、水上救援等。
由于水的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水上作业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
因此,加强水上作业安全管理,保障工作人员和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规定了水上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以确保水上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2. 基本原则•安全第一:保障工作人员和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水上作业管理的首要任务。
•预防为主:通过规范作业流程、提高工作人员技能、加强设备检测等预防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
•全员参与:水上作业安全管理需要所有参与者的共同努力,包括工作人员、游客和现场监管人员。
3. 安全管理措施3.1 工作人员安全培训各水上作业企业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特别是游艇、帆船、皮划艇等高风险水上运动的工作人员,应进行专业资格认证和实际操作培训。
3.2 设备安全检测各水上作业企业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测,包括水上交通工具、游乐设备、救生设备等。
确保设备符合安全标准,不存在损坏或失效的情况。
同时,设备使用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3 现场安全管理•确保现场设施完好:如安全栏杆、护网、救生圈、消防器材等设施,应保持完好,不得存在任何破损或缺失。
•限制危险区域:对于游客参与水上项目的场所,应限制危险区域,并在醒目位置配备安全提示和求救设备。
•提供安全指导:提供合适的安全指导和操作说明,明确游客应该注意的事项,并进行充分告知。
3.4 紧急救援预案各水上作业企业应制定紧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流程和分工、救援设备和人员准备,并进行现场演练,确保救援准备工作做到位、救援效果得到保障。
3.5 日常安全巡查各水上作业企业应当养成日常安全巡查的习惯,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现场安全状况符合管理要求。
安全巡查要求包括:•检查设施完好性和操作规程是否得到遵守。
水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水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1、基本规定1.1、在通航航道内从事疏浚、吹填作业;应在开工前与航政管理〔海事〕部门取得联系,与时申请并发布航道施工公告.1.2、施工船舶取得合法的船舶证书和适航证书,并获得安全签证.1.3、所有船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和学习,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船舶设备操作与维护规程;熟悉船舶各类信号的意义并能正确发布各类信号;熟悉并掌握应急部署和应急工器具的使用.1.4、船员应按规定取得相应的船员服务薄和任职##书.1.5、施工前应对作业区内水上、水下地形与障碍物进行全面调查,包括电力路线、通信电缆、光缆、各类管道、构筑物、污染物、爆炸物、沉船等,查明位置和主管单位,并联系处理解决.1.6、施工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白日作业,在通航一侧悬挂黑色锚球一个,在不通航一侧悬挂黑色十字架一个;夜间作业,在通航一侧悬挂白色环照灯一盏,在不通航一侧悬挂红色环照灯一盏.1.7、陆地排泥场围堰与退水口修筑必须稳固、不透水,并在整个施工期间设专人进行巡视、维护.水上抛泥区水深应满足是船舶航行、卸泥、掉头需要,防治船舶搁浅.1.8、绞吸式挖泥船伸出的排泥管线〔含潜管〕的头、尾级每间隔50m位置应显示白色环照灯一盏.1.9、自航式挖泥船作业时,除显示机动船在航号灯外,还应:白日悬挂圆球、菱形、圆球号型各一个,夜间设置红、白、红光环照灯各一盏.1.10、拖轮拖带泥驳作业时,应分别在拖轮、泥驳规定位置显示号灯和在航标志.1.11、施工船舶应配置消防、救生、防撞、堵漏等应急抢险器材和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使之处于合用状态;船队应编制消防、救生、防撞、堵漏等应急部署表,应定期组织应急抢险演练,并按不同区域、不同用途在船体适合部位明示X贴警示标志和放置位置分布图.1.12、跨航道进行施工作业应得到航政管理部门统一,并采用水下潜管方式敷设排泥管线;施工中随时注意过往船只航行安全,需要时应请航政部门进行水下交通管制.1.13、同一施工区内有两艘以上挖泥船同时作业时.船体、管线彼此应保持住足够的安全距离.1.14、沿海和近海施工作业,应联系当地气象部门的气象服务;随时掌握风浪、潮涌、暴雨、浓雾的动向,提前采取防X措施;风力大于6级或者浪高大于1.0m时,非自航船应住手作业,就地避雨;暴雨、浓雾天气应住手机动船作业.1.15、施工船舶在施工期间还应遵守下列规定:①船上配置功率足够的无线电通信设备,并保持其④⑤⑥⑦⑧技术状态良好.②机舱内严禁带入火种,排气管等高温区域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在无安全监护条件下,不应在船上进行任何形式的明火作业.③施工船舶的工作平台、行走平台与台阶周围的护栏应完整;行走跳板要搭设坚固,并设有防滑条;各类缆绳应保持完好、清洁.④备用发机电组、应急空压机、应急水泵、应急出口、应急电瓶等应处于完好状态,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入船舶轮机日志;一旦发现问题应与时报告、处理.⑤冬季施工应注意设备保温,需要时柴油机应加注防冻液,或者打开蒸汽管进出阀对循环油柜的润滑油进行加温;各工作平台、行走平台与台阶要增加防滑设施,与时清除表面霜、雪、冰凌;在水上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救生衣、防滑鞋,,并配有辅助船舶协同作业.⑥夏季施工应注意防暑降温,保持机舱通风设施良好;高温天气在甲板作业时应穿厚底鞋,以防烫伤;应检查船上避雷装置使其保持有效状态,预防雷击蓦地袭击.⑦台风季节应提前了解、查看、落实避风港或者避风锚地,并保持机动船舶与锚具处于完好状态;所有水上管线必须用不小于¢22mm的钢丝绳串联固定.⑧严禁船员作业时间喝酒,同时禁止船员酒后水上作业.⑨废弃物品〔污油、棉纱、生活垃圾等〕不应随意抛弃,应放入制定的容器内,定期处置.2、排泥管线架设2.1、陆地排泥管线架设管基应稳固、平顺,管件连接应紧固、密闭、保证施工时不漏泥浆.2.2、坡面架设排泥管线应做好管道固定墩,并不应在坡面自由滚动运输管线.2.3、排泥管线跨〔穿〕越公路、铁路、桥梁等交通要道时,应事先与有关管理部门联系,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才干进行管线架设;管线架设不应损坏原有设施的功能和耐久性.2.4、水上管线宜采用陆上组装、分段下水连接或者直接在船舷侧组装下水的连接方式.2.5、水上管线与挖泥船连接时,机动船应根据流速、流向谨慎操作,避免紧急停车造成物品碰撞、人员落水等不良事故发生.2.6、水陆接头连接应搭设固定排架或者抛设固定锚缆或者构筑固定地垅,固定排架坡度不宜大于30°,水上管与陆地管质检用大于¢22mm的钢丝绳连接锁定,让防风浪袭击或者船舶碰撞时脱开.2.7、船体与浮管、浮管与水陆接头与岸管的连接那个应坚固无泄漏,以免造成管线脱开、浮筒〔体〕窜位、翻转造成事故.3、施工设备调遣3.1、船舶封舱与加班以上设备固定应遵守下列规定:①全船各舱室门窗应不变形,水密胶条完好,门窗把手、锁具灵便而不松动,舱内所有可挪移物品应集中摆放并加以固定.②甲板与舱室相通的孔眼、管道口应全部封堵,需要时用玻璃胶加固;外露的玻璃应用木板封固,舱室的通气孔、排气孔用防水布包裹并扎紧.③所有通向川外的管线如海底阀、排水阀、各舱室贯通通阀、吸泥管截止阀等应全部关闭.④铰刀〔链斗〕桥架应用专用保险缆固定,桥架前端用工字钢横担并于船体焊接固定,抓〔铲〕斗船的抓〔铲〕斗应落架固定.⑤甲板上所有可活动的机械、工器具、材料应按要求进行锁定和固定.⑥甲板上带有自动抛锚扒杆时,应将两抛锚扒杆收回用抱箍和钢丝绳固定在专用立柱上,并在两抛锚扒杆间用钢丝绳横向拉紧.⑦需要放倒定位桩时,放桩后应将两定位桩用抱箍固定在桩架上;如不需放倒定位桩,应将定位桩提升至规定高度后,穿好定位销,固定定位桩与提升油缸,如定位桩与其抱箍间隙较大,应用斜木塞牢.⑧甲板吊吊钩应微力收紧,并用钢丝绳与甲板连接固定.⑨两横移锚应收至桥架横移滑轮下方备用,其中一只应做好途中抛锚准备.3.2、船舶管线编队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拖航时的阻力最小.②船队编组长度和宽度,应小于航道允许的最大长度和宽度;高度不应超过跨河建造物的净空高度.③吊拖航行应将最大、最坚固的船舶放在前面,并使船舶之间具有一定距离;绑拖航行时,船舶之间应出绑系坚固.④单列浮筒〔体〕管线,应用大于¢22mm钢丝绳穿连系牢加固;两列或者三列〔最多三列〕管线同时被拖时,应在单列纵向系牢加固的基础上,进行横向收拢联结,以增强被拖管线的整体性.⑤被拖带的浮筒〔体〕管线应完好、无破损,迎水侧管口应用盲板封堵,以减少阻力.⑥被拖浮筒〔体〕管线的首尾两端应各设一盏环照白炽灯,在末端设一组菱形号型,号灯、号型的高度应高出管线1.5m.3.3、施工船舶拖航调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船舶完成封舱后,应经过船舶检验部门的航行安全检验和取得港航监督部门的适航签证.②启航前,要前面查验船舶悬挂在航号型、号灯、通信设施和备用电源;熟悉沿途航道、码头、船闸、桥梁、过江电缆等调查资料,确认准备工作完成和航行路线选择无误时才干准予启航.③启航后,应随时掌握沿途水文、气象、风力、风向、流速、潮汐等变化情况,与时调整航速、航向或者采取停靠避险措施,航行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国内河避碰规则》或者《中华人民##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④自航船舶应在规定的适航区域温和象条件下进行航行,条件不具备时,应才用拖轮拖航或者半潜驳、货轮运送方式实施水上调遣.⑤拖航期间,内河被拖船只上除必须的值班人员外不应有其他船员;海上被拖船只上不应留有任何船员.⑥航行期间,船队应定时与陆地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通报途中情况,以便随时取得指令与援助.3.4、施工船舶使用半潜驳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①待装驳船舶应按照近海航行要求,分别进行放桩、封舱、加固等作业准备.②随船管线应按照潜驳货物平面布置图进行拆分、编组、绑扎排放.③装驳时,应按照装驳计划确定的进驳顺序,挨次将设备拖带进驳,并将每次进驳的设备进行暂时性固定.④各设备进驳后,由半潜驳专业人员对所有船舶、管线进行支撑、绑扎、焊接等稳固工作.⑤半潜驳卸驳时,应按照船舶、管线进驳顺序的反向进行.船舶出驳后,应组织拖轮将水上设备直接拖带到目的地或者停靠码头泊系待命.3.5、设备陆上转移时应满足下要求:①挖泥船或者挖泥船的部件和分量应符合公路或者铁路运输的规定,并考虑运输和起重设备的能力.②陆上转移应考虑挖泥船到达现场后的组装和下水方法,并选择适当的场地.③挖泥船的拆卸和组装工作应按照像应的拆装规X进行,工作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吊装和吊卸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4、疏浚施工4.1、挖泥船进场就位应符合下列要求:①挖泥船进场前,应了解沿途航道与水面、水下障航物的分布情况,必要时安排熟悉水域情况的机动船引航.②自航式挖泥船或者有拖轮拖带挖泥船进场时,应缓慢行驶进入施工区域,拖轮的连接缆绳应坚固可靠;行进中做好船舶避让和采取防碰撞措施,就位时,应在船舶完全挺稳后在抛定位锚或者下定位桩.③挖泥船在流速较大的水域就位时,宜采用逆水缓慢上行方式就位;下桩前应测量水深,若水深接近定位桩最大允许深度时,应采取分段缓降方式进行落桩定位.4.2挖泥船开工前应做下列安全检查:①检查全船各部件的紧固情况,对机械运转部位进行全面润滑,保持各机械和部件运转灵便;锚缆、横移缆、提升缆、拖带缆应完好、无破损.②检查各控制杆是否都处在空档〞位置,按钮是否处于住手工作位置,仪表显示是否处于起始位置.③检查各柴油机与连接件紧固、转动情况,开车前1~2圈无特殊重感,才可启动操作.④检查冷却系统、柴油机机油和日用油箱油位、齿轮箱与液压油箱油位、蓄电池电位、报警系统中位等是否处于正确和正常状态.⑤检查水、陆排泥管线与街头不为的连接是否可靠、坚固,排泥场运行情况是否正常.⑥从开挖区到卸泥区之间自航或者拖船船舶应上、下水各试航一次,格式应测量水深,了解水清和过往船只情况与避让方式.⑦检查抓〔铲〕斗船摆布舷压载水舱是否按规定注入足够的压载水,以防止吊机〔外臂〕旋转时造成船体过度倾斜.⑧修船或者停工时间较长,恢复生产时应安排整船与各机〔含甲板机械〕的空车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不应少于2h,保证整船各机械、各部件施工时运转正常.4.3、绞吸式挖泥船常规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①开机时,当主机达到合泵转速要求时,方可按下合泵按钮进行合泵操作,合泵后应缓慢提高主机庄甦,直至达到泥泵正常工作压力;主机转速超过800r/min以上时,不应实施合〔脱〕泵操作.②施工中如遇泥泵、绞刀等工作压力仪表显示不正常时,应即将降低主机转速至脱泵,检查分析原因并处置后,在重新进行合泵操作.③横移锚缆位于通航航道内时,应加强对过往船只的观察,需要时应放松缆绳让航,防止缆绳对过往船只造成兜底或者挂住推进器.④挖泥船在窄河道采用岸边地垅固定摆布横移缆作业时,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有专人巡视.⑤沿海地区需候潮作业时,施工间隙宜下单桩并收紧锚缆等候,禁止下双桩或者绞刀头着地.4.4耙吸式挖泥船常规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①开机前,检查并清除耙吸管、绞车、吊架、波浪补偿器等活动部位的障碍物,开机后,听从控制台驾驶员的指挥,准确无误地将耙头下到泥面,直至正常生产.②施工中注意流速、流向,当挖槽与流向有交角时应尽量使用上有一舷的泥耙,下耙前应慢车下放,调正船位.③发现船体失控有压耙危(wei)险时,应即将提升耙头钢缆,使之垂直水面或者定耙平水,并注意与船舷的局里;待船体平稳后在〔下耙〕进行挖泥施工.④卸泥时,在开启泥门前应测试水深,水深值应大于挖泥船卸泥后泥门能正常关闭时的水深值,否则应另选深槽卸泥.4.5、抓斗〔铲斗〕式挖泥船常规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①必须在泥驳停稳、缆绳泊系完成后才干进行抓〔铲〕斗作业.②抓〔铲〕斗作业间转区下禁止行人走动;船机收紧或者放松各种缆绳要由专人指挥,任何人不应站立于钢缆或者锚链之上或者紧靠滚筒或者缆桩;操作人员要集中注意力,松缆时不宜蓦地刹车,严防钢缆、链条崩断伤人.③施工中因等驳、移锚等暂停作业时,抓〔铲〕斗不应长期悬在半空,应将抓〔铲〕斗落地并锁住开合、升降、旋转等机构,需要时通知主机人员停车.④空驳装载时,抓〔铲〕斗不宜过高,开斗不宜过大,防止因泥团石块下坠力过大损坏泥门、泥门链条或者泥浆石块飞溅伤人.⑤作业人员系缆、解缆时,严禁脚踏两船作业,防止蓦地失足落水.⑥船、驳甲板上的泥浆应随时冲洗,以防人员滑倒.4.6、机动作业船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①作业人员应穿戴救生衣、工作鞋.②起吊或者拖带用的钢丝绳必须完好,不应使用按规定应报废的钢丝绳.③作业过程中应防止钢丝绳断丝头扎手、身体各部位被卷入启锚绞盘等事故发生.④工作人员应与承重钢丝绳保持一定距离,防止钢丝绳崩断而导致人员受伤.4.7、硬质土方疏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①才用绞吸式挖泥船开挖硬质土时,应随时观察绞刀或者斗轮的切削压力和横移绞车的拉力,当实际压力、拉力超过设备最大允许值时,应与时调整〔减小〕开挖厚度和放慢横移速度.②采用耙吸式挖泥船开挖硬质土时,应根据耙头〔高压水枪〕实际切削能力控制船舶航行速度.③采用挖斗或者铲斗式挖泥船开挖硬质土时,应根据设备挖掘力大小,控制抓斗或者铲斗的挖掘速度和提升速度.④采取链斗式挖泥船开挖硬质土时,应根据设备挖掘力大小,控制斗链的转动速度和船舶前移〔横〕速度.4.8、采用潜管输泥施工时应遵守下列规定:①潜管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水压试验,确保管线无泄漏现象.②潜管在航道内敷设或者拆除前应提前联系航政部门,与时发布禁航或者通航公告;敷设或者拆除时应由适航的拖轮与锚艇进行作业,并申请航政部门在航道上、下游进行水上交通管制.③潜管端点站与管线固定锚应悬吊红、白色醒目锚飘,并加强对锚位的瞭望观察,发现锚位挪移较大时,应与时采取有效措施恢复锚位.④施工中应加强对潜管段水域过往船只的瞭望,发现险情时,应与时发出警报信号,同时提升绞刀开始吹清水准备停机,以防不测.⑤潜管在易淤区域作业时,应定期实施起浮作业,以避免潜管被淤埋无法起浮而造成财产损失.4.9、长距离接力输泥施工时应遵守下列规定:①长距离接力输泥管线安装必须坚固、密封,穿行路线不影响水陆交通.②接力输泥施工应建立可靠的通信联络系统,先后泵之间应设专人随时监控泵前、泵后的真空度和压力值,防止设备超负荷运行造成重大事故.③接力泵进、出口排泥管位置高于接力泵时,应在泵前、泵后适当位置安装止回阀,防止蓦地停机泥浆回流对泵造成冲击,引起事故.5、吹填施工5.1、吹填造地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①初始吹填,排泥管口离围堰内坡脚不应小于10m,并尽可能远离退水口.②吹填区内排泥管线延伸高程应高于设计吹填高程,延伸的排泥管线离原是地面大于2m时应筑土堤管基或者搭设管架,管架应稳定、坚固.③吹填区围堰应设专人昼夜巡视、维护,发现渗漏、溃塌等现象与时报告和处理,在人畜时常通行的区域,围堰的临水侧应设置安全防护栏.④退水口外水域应设置栏污屏,减少和防止退水对下游关联水体的污染.5.2、围堰内吹填筑堤〔於背〕应遵守下列规定:①新堤吹填应确保围堰安全,一次吹填厚度根据不同图纸控制在0.5~1.5m,并采用间隙吹填方式,见习时间根据土质排水性能和固结情况确定.②吹填时管线应顺堤布置,需要时可敷设吹填支管;对有防渗要求的围堰,应在堰体内侧铺设防渗土工膜,并在围堰外围开挖截渗沟,以防渗水外溢危与周围农田与房屋.③排泥管口或者喷口位置里围堰应有一定安全距离,以免危与围堰安全.5.3、建造物周围才用吹填方式回填土方,应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中发现有危与建造物和人员安全迹象时,应即将住手吹填,并与时采取有效改进措施妥善处理.6、水下爆破作业6.1、水下爆破作业应有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承担.6.2、在通航水域进行水下爆破作业时,应向当地港航监督部门和公安部门申报,并按时发布水下爆破施工通告.6.3、爆破工作船与其辅助船舶,应按规定悬挂特殊信号〔灯号〕.6.4、在黄昏和夜间等能见度差的条件下,不宜进行水下爆破的装药工作;如确需进行水下爆破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确保作业安全.6.5、进行水下爆破作业前,除按GB6722中的施工准备要求作相应准备工作外,还应做好下列各项工作:①准备救生设备.②检查爆破工作船技术性能.③爆破器材的水上运输和贮存.④危(wei)险区的船舶、设备、管线与临水建造物的安全防护措施.⑤水域危(wei)险边界上警示标志、禁航信号、警戒船舶和岗哨等的设置.⑥检查水域中遗留的爆炸物和水体带电情况.6.6、爆破作业船上的工作人员,作业时应穿好救生衣,无关人员不应登上爆破作业船.6.7、爆破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爆区的地质、地形、水文、流速、流态、风浪和环境安全等情况布置爆破作业.6.8、水下爆破应使用防水的和经防水处理的爆破器材,用于深水区的爆破器材,应具有足够的抗压性能,或者采取有效的抗压措施;用于流速较大区的起爆器材还应有足够的抗拉性能,或者采用有效的抗拉措施;水下爆破使用的爆破器材应进行抗水和抗压试验,起爆器材还应进行抗拉试验.6.9、水下爆破器材加工和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①水下爆破的药包和起爆药包,应在专用的加工房内或者加工船内制作.②起爆药包,只可由爆破员搬运;搬运起爆药包上下船或者跨船舷时,应有必要的防滑措施;用船只运送起爆药包时,航行中应避免剧烈的颠簸和碰撞.③现场运输爆破器材和起爆药包,应专船装运;用机动船装运时,应采取严格的防电、防振、防火、防水、隔潮与隔热等措施.6.10、水下爆破作业时应遵守以下基本规定:①水下爆破严禁才用火花起爆.②装药与爆破时,潜水员与爆破工不应携带对讲 机或者手电筒上船,施工现场亦应切断一切电源.③用电力和导爆管起爆网络时,每一个起爆药包内安放的雷管数不宜少于2发,并宜连成两套网路或者复式网路同时起爆.④水下电爆网路的导线〔含主线连接线〕应采用有足够强度且防水性和柔韧性良好的绝缘胶质线,起爆主路线呈松弛状态扎系在伸缩性小的主绳上,水中不应有接头.⑤在水流较大、较深的爆破区放电炮连线时,应将连线接头架离水面,以免漏电造成电流不足而导致瞎炮.⑥不宜用铝〔或者铁〕芯线作水下起爆网路的导线.⑦起爆药包使用非电导爆管雷管与导爆索起爆时,应做好端头防水工作,导爆索搭接长度应大于0.3m.⑧导爆索起爆网路应在主爆线上加系浮标,使其悬吊,应避免导爆索网路沉入水底造成网路交叉,破坏起爆网路.⑨起爆前,应将爆破施工船舶撤离至安全地点.⑩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爆破安全警戒.6.11、水下钻孔爆破时,除遵守第8条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①水下钻孔位置应准确测定,时常校核;孔口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②用金属或者塑料筒加工程防水药筒盛装非抗水的散装炸药时,应在药面采取隔.热措施,才可用沥青和石蜡封口.③水下钻孔爆破,应采取隔绝电源和防止错位等安全措施,才可边钻孔边装药.④钻孔装药时应拉稳药包提绳,配合送药杆进行,不应从管口或者孔口直接向孔内投掷药包,不应强行冲压卡塞的钻孔药包;用护孔管装药时,每装入一节药包,应提升一次护孔管,待该孔装药完毕,护孔管提离药包顶面后,才准填入填塞物.⑤水下深孔采取分段装药时,各段均应装有起爆药包.各起爆药包的导线应标记清除,防止错接.⑥提升套管〔含护孔管〕应注意保护药包引出线,移船时应注意保护起爆网路,在急流区,对孔口段的导线应加以保护.6.12、水下裸露药包爆破,除遵守第条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①水下裸露药包〔含加重物〕应有足够的分量能顺利自沉,药包表面应包裹良好,防止与礁石〔或者被爆破物〕碰撞、磨擦.②捆扎药包和连接加重物,应在平整的地面或者木质的船舱板上进行,并应捆扎牢实.③在施工现场,已加工好的裸露药包,可暂时存放在爆破危(wei)险区外的专用船上或者陆地上,并派专人看守,但不应过夜存放.④投药船应用稳定性和质量好的船只,工作舱内和船壳外表不应有尖锐的突出物.⑤在投药船的作业舱内,不应存放任何带电物品.⑥药包投放应使用绳、缆、杆牵引,不应直接牵引起爆网路.⑦在急流河段爆破时,投药船应由定位船或者有固定端的缆绳牵引,定位船的位置应设标控制,防止走锚移位.⑧投药船离开投放药包的地点后,应反复检查船底和船舵、推进器、装药设备等是否挂有药包或者缠有网路线.⑨已投入水底的裸露药包.严禁拖曳和撞击,并采取防止漂移措施,若有药包飘出水面不应起爆.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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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作业安全措施[五篇]
水上作业安全措施[五篇]第一篇:水上作业安全措施XXXXXXXXXXX工程合同编号:XXXXX水上作业安全措施专项方案XXXXXXXXXXX公司 XXXXXX项目部XXXXXX工程水上作业安全措施专项方案一、工程概况XXXXX二、编制目的XXXXXXXXX,为了对施工可能出现的安全险情和紧急情况迅速作出应急反应,采取有效的抢险、救助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特制定本方案。
三、适用范围本安全措施适用于XXXXXXXX工程。
四、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5、《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五、指导思想及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以保护人的安全为第一要务,并注重设备的保护,在加强人员防护的基础上科学组织施救,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思,严格贯彻执行防范为主、防范在先、防患于未然的“三防”原则,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必须把工作重心前移,做到早预防、早准备、早发现、早处置,并做到常备不懈。
六、安全保障体系1、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从源头做起,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齐抓共管,努力实现安全工作目标。
2、安全保证组织体系建立和完善以项目部为组长的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设立安全生产科,配备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各工作区、班组配备专职和兼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生产网络。
采取各种措施,组成安全保证体系,使整个项目做到安全管理无盲区。
3、健全和落实安全责任制(1)建立项目经理、技术主管、施工员、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在内的同各业务范围工作标准挂钩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监督制度。
(2)项目经理对本合同段安全生产负总责,在布置、检查。
总结。
评比生成的同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一、水上施工一般规定1、项目部调度室应随时与当地气象、水文站等部门保持联系,每日收听气象预报,并做好记录,随时了解和掌握天气变化和水情动态,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项目部参与施工的各种船舶(包括配合施工作业的交通船、运输船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同时还必须持有各种有效证书,按规定配齐各类合格船员。
船机、通讯、消防、救生、防污等各类设备必须安全有效,并通过当地海事局的安全检查.3、施工船舶要与调度室昼夜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规定显示有效的航行、停泊和作业信号。
4、施工作业前应向当地海事局申请办妥《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
水上施工应设专用救生船,并有专人值班,各施工作业点应配备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
5、严格执行船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维修保养设备,确保安全运行。
发生机损等重大意外情况须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6、严格按核准吨位转运货物。
载货不得超高、超载,并须进行有效绑扎,防止因货物移动发生意外事故。
7、严格执行船舶供、受油规定,防止泄漏.船舶油污水和垃圾要集中回收并做好记录,严禁向江中排放和倾倒,并配备配齐消防器材。
8、严格执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及水上航运安全管理规定,谨慎操作,确保安全,做到“十分把握七分开,留下三分防意外”.发生水上交通和污染事故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9、所有船舶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在舱面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人员上下通道应挂设安全网,跳板要固定,水上工作平台四周要安装符合标准的栏杆和安全网。
同时应做好防冻防滑工作。
10、认真落实施工作业区施工平台设施、桥桩、水底管线的安全警戒保护措施,不得擅自扩大水上施工安全作业区(施工水域)的范围,确保作业区人、船、物的安全。
11、落实作业区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确保与施工作业无关的船舶、排筏、设施不准进入施工水域内,防止本工程施工作业船舶与其他的施工船舶间发生有碍正常施工的安全事故。
水上作业安全保证措施实用版
YF-ED-J3943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水上作业安全保证措施实用版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示范文稿)二零XX年XX月XX日水上作业安全保证措施实用版提示:该解决方案文档适合使用于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在进行中紧扣进度,实现最大程度完成与接近最初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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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兴城杨家山岛及觉华岛所处地理位置及工程施工特点,为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水上作业安全保证措施:1、服从葫芦岛市海事局、葫芦岛市安全质量监督站等相关部门关于水上交通安全和施工作业安全的监督管理,施工期间根据葫芦岛市海事局航行通告规定的水上施工区域进行施工。
停泊并按规定设置信号,供水管线及光(电)缆铺设完成后,必须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各种船舶航行及捕捞破坏。
2、本工程系临海产业区觉华岛与杨家山岛之间海洋作业,风险程度较大,投入的各类设备较多,应做好设备的损失投保工作,一旦受灾,减少损失。
3、施工作业前,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并开展对设备、吊索具等安全检查,杜绝使用“三无”产品,施工作业船舶必须具有适航证书,各类证书要保证齐全有效。
4、岸端电缆井、供水管线井支模、安装等作业,要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巡检。
5、水上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上级和公司关于防止落水淹溺的有关规定,严禁在施工海域内游泳,严禁在海上单独作业,在平台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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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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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2656-33 水上作业安全保证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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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兴城杨家山岛及觉华岛所处地理位置及工程施工特点,为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水上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1、服从葫芦岛市海事局、葫芦岛市安全质量监督站等相关部门关于水上交通安全和施工作业安全的监督管理,施工期间根据葫芦岛市海事局航行通告规定的水上施工区域进行施工。
停泊并按规定设置信号,供水管线及光(电)缆铺设完成后,必须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各种船舶航行及捕捞破坏。
2、本工程系临海产业区觉华岛与杨家山岛之间海洋作业,风险程度较大,投入的各类设备较多,应做好设备的损失投保工作,一旦受灾,减少损失。
3、施工作业前,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并开展对设备、
吊索具等安全检查,杜绝使用“三无”产品,施工作业船舶必须具有适航证书,各类证书要保证齐全有效。
4、岸端电缆井、供水管线井支模、安装等作业,要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巡检。
5、水上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上级和公司关于防止落水淹溺的有关规定,严禁在施工海域内游泳,严禁在海上单独作业,在平台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
6、供水接电井及安装等作业,应搭设供操作人员行走、站立的安全平台并制作围柃,。
7、若因施工需要使用工作船,则严格执行公司关于租借船(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确保人员和租借船(艇)的安全。
8、水上作业使用的小型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戴好绝缘手套,电动工具的电线无破损和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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