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装通用工艺规范
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涂装通用技术条件(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Painting)指的是涂装工艺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基本规范和标准,主要包括
以下方面的内容:
1.涂层种类和质量要求:涂层种类、涂层厚度、涂层附着力、耐候性、耐腐蚀性等要求。
2.表面处理和清洗要求:表面的清洁度和光洁度要求,表面处理方式,如酸洗、磷化、催化、镀锌等要求。
3.涂装工艺和设备要求:涂装工艺规范及操作要求,涂装设备的选择、安装与维护。
4.质量控制和检测要求:涂装作业中的质量控制和质量检测要求及方法,如涂层厚度测试、涂层附着力检测、耐酸碱测试等。
5.环保和安全要求:涂装过程中的环保与安全要求,如废涂料的处理、排放治理、涂装车间的风险控制等。
涂装通用技术条件是涂装技术的基础和保证,它可以规范和规避涂装
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和风险,提高涂装质量和效率。
国标GB_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浸涂工艺安全

1 IC 国际电工委员会) ) ( E 是由所有的国家电工委员会( C国家委员会) ( I E 组成的国际标准化组织, 其宗旨是促进在电气和电子领域有关标准化问题上的国际间合作。为此, C开展国际标准化活动, I E 并 出版国际标准。这些标准的制定委托各技术委员会完成. 任何对该技术问题感兴趣的 IC国家委员会 E 均可参加制定工作。 E 与IC有联系的国际、 政府及非政府组织也可以参加这项工作.E IC与国际标准化 组织( O) I 在两个组织协议的基础上密切合作。 S 2 )由所有对该问题特别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都参加的技术委员会所制定的 IC有关技术问题的 E 正式决议或协议, 尽可能代表了对所涉及的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3 这些正式决议或协议, ) 以标准、 技术报告或导则等形式出版, 并在此意义上被各国家委员会接
G 40.9 99 B 61-19 7
前 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 IC 3521 :9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 2 E 6 3--519《 0 部分: 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本标准应与 G 40.-19《 B 61 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 7 通 用要求》 配合使用。 本标准中写明“ 适用” 的部分, G 40.-19 表示 B 61 98中的相应条文适用于本标准; 7 本标准中写明
受.
4 为了在国际上取得一致, C国家委员会同意在其国家及地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标准中尽可能最大范围地使用 ) I E
IC国 E 际标准.E IC标准与相应的国家或地区标准之间的差异应在后者中 清楚地标出.
5 IC并未制定认可标志的程序。对有某设备宣称其符合 IC的某一项标准时, C对此不负任 ) E E I E 何责任。 本标准由IC第 6 技术委员会( E 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制定.
发电厂设备油漆涂刷通用技术规定

发电厂设备油漆涂刷通用技术规定为了满足火电项目主合同对电厂设施保护的要求,防止设备的腐蚀,延长使用寿命。
对投标方供货范围内的钢结构、各类设备、容器、烟风煤粉管道和汽水油管道的油漆工艺提出以下技术规定。
a.油漆供应商具有在电厂所在国和中国两个国家当地供货能力。
b.投标方应依据本规定选择其采用的具体油漆工艺方案,在现场环境条件下,防腐设计寿命应为5-15年。
c.所有油漆材料应是高质量的油漆产品。
各涂层油漆要求选用符合ISO、GB>DL等标准规定的产品。
d.本规定中所描述的“层”为不同种类漆的分界单位,“道”为每层漆的涂刷遍数。
1概述本节规范所涵盖的底漆、中间漆、面漆和相关油漆工程包括由投标方提供的所有钢结构、设备、烟风煤粉管道和汽水油管道的油漆。
投标方所供设备表面涂漆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除定型机电产品外,主要表面必须涂一层底漆,一层中间漆和一层面漆,并达到要求的干膜厚度。
1.1一般规定a.下述项目应进行外部油漆:不保温的设备、管道及其附件;支吊架、平台扶梯等现场制作部分。
直径较大的循环水管道、箱类、罐类等按照标准进行内部油漆。
b.设备、管道和附属钢结构在涂装前的表面预处理应根据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进行除锈,并达到规定的处理等级。
1.2工厂油漆和现场油漆分配的原则a.所有投标方所供工厂完全装配和组装的设备(含支承结构),应在工厂完成全部油漆,现场只做补漆。
b.如果设备在现场完成组装,并有施焊等工艺的,至少在工厂应完成底漆和中间漆。
如果有二道面漆,应在工厂完成,现场仅做补漆。
c.钢结构应在工厂完成底漆和中间漆。
并有两道面漆,在工厂完成一道,最后一道面漆在现场完成。
d.所有设备供货商提供的保温管道出厂的防护底漆应由管子投标方完成,保温后现场在镀锌铁皮上刷涂色环和箭头,所有设备供货商提供的不保温管道出厂的防护底漆应由管子投标方完成,面漆和修补由施工完成。
设备应在工厂涂刷底漆、中间涂层和面漆。
1.3涂层厚度的最低要求a.钢结构应符合ISO12944《色漆和清漆一一防腐蚀涂料的钢结构腐蚀保护》的规定涂料、涂层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特殊要求时,规定涂层干漆膜总厚度,见表1、表2和表3的规定。
涂装行业操作规章制度内容

涂装行业操作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涂装行业的操作行为,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涂装行业的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减少事故发生。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涂装行业生产现场的操作人员。
第四条操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并遵守涂装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了解公司的涂装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
第二章操作规范第五条操作人员在进行涂装操作前,应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检查设备设施的完好性、准备涂装材料、设置通风排气系统等。
第六条操作人员应穿戴符合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带有通风装置的防毒面具、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第七条操作人员在进行喷涂作业时,应保持专注,按照生产工艺要求进行操作,避免出现失误造成事故。
第八条操作人员应遵守涂装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严禁违章操作,如吸烟、乱扔垃圾等行为。
第九条操作人员在进行操作时,应注意检查喷涂设备的安全性能,避免发生设备故障导致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操作人员在进行清洗设备时,应先停机、断电,并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以免水电故障导致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应急处理第十一条如果在涂装操作过程中出现事故,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机、断电,并向主管报告。
第十二条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应迅速撤离现场,并按照消防预案进行应急处理。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保持冷静,遵守现场安全规定,不得慌乱。
第十四条涂装操作人员应进行定期的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涂装行业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监督检查人员应对操作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涂装操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七条涂装行业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位操作人员的操作记录进行存档,并进行定期审核。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操作规章制度的操作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以确保涂装生产的安全和质量。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涂装行业的操作人员必须遵守。
GB15607—2008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_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

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喷粉区工艺安全 (2)5 喷粉设备及其辅助装置 (3)6 通风与净化 (4)7 粉末涂料的贮存和输送 (5)8 操作与维护 (5)附录 A (资料性附录)静电喷粉室排风量(抽风量)计算方法 (7)附录 B (资料性附录)例行检查清理一览表 (8)I前言本标准除第1,2,3章外,其他所有条款均为强制性。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系列国家标准已发布的共有12项:——GB6514—××××《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7691—200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GB7692—1999《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12367—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漆工艺安全》;——GB12942—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T14441—××××《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术语》;——GB14443—2007《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773—2007《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枪及其辅助装置安全技术条件》;——GB15607—××××《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GB17750—1999《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浸涂工艺安全》;——GB20101—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规定》。
本标准为《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系列标准之一,是该标准体系中针对粉末静电喷涂工艺的一项安全技术标准,与本标准系列中的其它标准相配套,和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协调一致。
本标准修订并代替GB15607—1995《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
油漆涂装工程施工规范

油漆涂装工程施工规范首先,在进行油漆涂装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需要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交底。
施工方案需要包括工程的施工范围、工艺流程、施工工序、施工方法、施工顺序等内容;施工技术交底需要明确施工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施工要求、工期计划、质量要求等内容。
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交底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其次,在选择施工材料时,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采购。
油漆材料的选择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且应具有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证书等。
在进行油漆涂装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需要按照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施工场地的安全。
施工单位还需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防护手套等,以降低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的风险。
在进行油漆涂装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需要按照相关的质量标准进行作业,确保施工质量。
油漆施工需要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要求进行,包括底漆、中漆、面漆的配比、搅拌和施工工艺等,确保油漆的附着性、耐久性、耐候性等达到要求。
在进行油漆涂装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需要合理控制施工工艺,确保施工环境的卫生。
油漆涂装施工需要在洁净、无尘、无水汽、无蜡等影响施工质量的条件下进行。
施工单位需要对施工环境的温度、湿度、通风等因素进行检测和控制,确保施工环境满足施工要求。
在进行油漆涂装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需要合理控制施工工期,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施工单位需制定详细的工期计划,并组织施工人员按照计划进行作业,确保施工进度的顺利进行,避免出现工期延误的情况。
在进行油漆涂装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需要合理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作业,确保施工安全。
施工单位需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能够及时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在进行油漆涂装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需要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施工质量。
施工单位需要对油漆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测和监控,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涂装通用工艺规范

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涂装施工过程中涂装施工原则、涂装前处理施工操作规程、调漆通用技术要求、喷涂、刷涂、刮灰与打磨操作规程、整车与典型零部件涂装工艺流程等。
本标准不适用于酸洗磷化、电泳、抛(喷)丸、粉末喷涂、高压无气喷涂、静电喷涂等成套设备和流水线的设备操作规程。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 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GB 6514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 7692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T 8923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 12942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 14444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3 涂装施工原则3.1 涂装施工人员应经基础知识和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方能上岗操作。
3.2 涂装作业应满足GB 6514、GB 7692和 GB/T 12801要求;施工环境、原材料、工具设备及操作工的劳动保护没达到要求不得施工。
3.3 前处理及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行涂装施工,底漆不合格的零件不得打密封胶或刮灰处理。
3.4 零部件在涂装施工过程中不得交叉污染,离地高度应大于500mm。
4 涂装前处理施工操作规程4.1 薄板件涂装前处理4.1.1所有薄板件后续要求加工且未预处理的零件表面经除油、打磨、除锈、去氧化皮处理后喷涂预处理车间可焊型防锈底漆,漆膜厚度为20~25μm。
4.1.2 对于油污或锈蚀较为严重的零件,应在零件进入抛(喷)丸前进行人工除油或打磨处理,除油剂首选水溶性清洗剂,也可选用200#溶剂汽油;除锈用80目砂纸或0#砂布。
4.1.3漆烘干后,应用120~180目砂纸仔细打磨一遍,缝隙处应挤涂焊缝密封胶保护(碰焊件可预先打好碰焊胶);有缺陷的地方,可填补原子灰刮平。
qj813a-1996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qj813a-1996涂装通用技术条件一、概述在现代工业生产中,涂装工艺已成为产品表面处理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证涂装质量,提高生产效率,规范和标准化涂装工艺显得尤为重要。
qj813a-1996涂装通用技术条件是涂装工艺的重要标准之一,本文将对该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和解读。
二、标准概述1. 标准编号:qj813a-19962.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3. 实施日期:1996年12月1日4. 适用范围:适用于常见涂装工艺和生产过程,包括喷涂、烤漆、喷粉涂装等。
三、标准内容1. 涂装工艺流程:qj813a-1996规定了涂装工艺的流程,包括表面处理、底漆涂装、面漆涂装、干燥和固化等环节。
对每个环节都有详细的要求和操作规范。
2. 涂装设备要求:标准规定了涂装设备的选型、使用和维护要求,包括喷涂机、烤漆房、喷粉设备等。
要求设备符合国家标准,保证安全可靠。
3. 涂料选用:标准中对涂料的选用有详细的规定,包括涂料的品种、质量要求、储存和使用等。
要求严格控制涂料质量,确保涂装效果和产品质量。
4. 涂装质量检测:qj813a-1996规定了涂装质量的检测方法和标准,包括检测设备的选择、检测指标和标准要求。
要求对涂装效果进行全面、客观的检测,确保产品达到标准要求。
5. 环境保护要求:标准中还包括了涂装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要求,要求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节约能源和减少污染。
6. 安全生产要求:标准明确了涂装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要求,包括防火、防爆、用电安全等方面,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靠。
四、标准意义1. 提高涂装质量:qj813a-1996为涂装工艺提供了标准化的操作规范和质量要求,有利于提高涂装质量,确保产品表面光洁、耐腐蚀。
2. 降低生产成本:标准要求严格控制涂料、设备和能源的消耗,有利于降低涂装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 保护环境:标准中包括了涂装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要求,有利于减少污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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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涂装施工过程中涂装施工原则、涂装前处理施工操作规程、调漆通用技术要求、喷涂、刷涂、刮灰与打磨操作规程、整车与典型零部件涂装工艺流程等。
本标准不适用于酸洗磷化、电泳、抛(喷)丸、粉末喷涂、高压无气喷涂、静电喷涂等成套设备和流水线的设备操作规程。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 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GB 6514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 7692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T 8923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 12942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 14444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3 涂装施工原则3.1 涂装施工人员应经基础知识和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方能上岗操作。
3.2 涂装作业应满足GB 6514、GB 7692和 GB/T 12801要求;施工环境、原材料、工具设备及操作工的劳动保护没达到要求不得施工。
3.3 前处理及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行涂装施工,底漆不合格的零件不得打密封胶或刮灰处理。
3.4 零部件在涂装施工过程中不得交叉污染,离地高度应大于500mm。
4 涂装前处理施工操作规程4.1 薄板件涂装前处理4.1.1所有薄板件后续要求加工且未预处理的零件表面经除油、打磨、除锈、去氧化皮处理后喷涂预处理车间可焊型防锈底漆,漆膜厚度为20~25μm。
4.1.2 对于油污或锈蚀较为严重的零件,应在零件进入抛(喷)丸前进行人工除油或打磨处理,除油剂首选水溶性清洗剂,也可选用200#溶剂汽油;除锈用80目砂纸或0#砂布。
4.1.3漆烘干后,应用120~180目砂纸仔细打磨一遍,缝隙处应挤涂焊缝密封胶保护(碰焊件可预先打好碰焊胶);有缺陷的地方,可填补原子灰刮平。
4.2 中厚板结构件涂装前处理4.2.1中厚板结构件涂装前处理可采用板材预处理或结构件总成后抛丸处理的方式,达到GB/T 8923中Sa2.5级标准;此时,零件表面均无可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表面应显示均匀的金属色泽。
4.2.2 板材预处理后应立即喷涂H06-88车间底漆(线型环氧快干底漆),漆膜厚度10~15μm;零件焊接成型后,应对焊逢烧损部位进行喷丸处理。
4.2.3 结构件总成抛(喷)丸处理的零件,应将零件内外积存的钢丸或砂粒彻底清理干净,并用压缩空气和200#溶剂汽油清除零件表面的灰尘和油污。
4.2.4 对于不许抛丸和油漆的公差配合面、螺纹等,进抛(喷)丸室前应用橡胶堵头、夹板、保护套等工具严密保护。
4.3 机加工件涂装前处理4.3.1 为增加底漆与机加工面的附着力,机加工件涂装前推荐采用磷化处理或喷砂处理。
4.3.2 对于只能采用人工处理的机加工件,以及局部加工或电镀后局部需做油漆的零件,应除油后用80目砂纸打磨处理,达到GB/T 8923中St3级标准,并迅速喷涂35~45μm厚的EP底漆(多功能合金底漆)。
4.4 粉末喷涂及耐热耐油漆前处理4.4.1 液压系统、气路系统钢管、贮气筒及支架、挡泥板、工具箱、液压油箱、弹簧类、支架类、各类阀体外表面及罩壳等小型结构件推荐采用喷塑处理。
4.4.2 所有需喷塑或涂耐热耐油漆的零件,都必须经过严格的除油、除锈及磷化处理,并彻底干燥;磷化膜重为2g/m2~5g/m2,应符合GB/T 6807要求。
5 调漆通用技术要求5.1 各单位应有专人负责油漆的保管和调配;所有油漆和辅料必须遵照“先到先用,后到后用”的原则,不同厂家生产的油漆和辅料不得相互混用。
5.2 一般原漆的保质期为12个月,固化剂的保质期为6个月,严禁使用过期的原漆和固化剂。
5.3 开桶前必须检查核对油漆品种、颜色、生产批号、专用固化剂、专用稀释剂,确定无误后方可进行调配;调漆前应先估算好当前两小时的油漆用量,遵循“宁少勿多”的原则;同品种同颜色的油漆,前一桶未用完,不得开启另一桶。
5.4 要用油漆的前一天,将要开的漆桶倒置;第二天开桶前,应将油漆桶反复摇动和滚动,各十次左右;开桶后,应用干净的木棍或铁棍将桶内油漆充分搅拌约5分钟,直至搅拌均匀,至感觉桶底无沉积、漆内无结团,方可将油漆倒出。
5.5 发现桶内油漆有不溶的结块或杂质,应通知质量部门进行复查,质量部门根据复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若同意回用,须用200目铜网过滤。
5.6 喷涂粘度为14~26秒,刷涂粘度为25~35秒,详细指标根据不同漆种、气温和工具而定;每一漆种的涂装施工粘度应参照各喷涂设备和油漆使用说明书调配,每次调漆应当用“涂-4杯”检测粘度是否达到工艺要求。
5.7 调配好的底漆应使用80~120目滤网过滤,面漆和中涂漆应使用200目以上的滤网过滤;涂料过滤时,不要使用硬质的工具在网筛内搅拌,以免损坏网筛。
5.8 双组份油漆调配后的有效使用期一般为4小时,调配好的油漆必须在有效期内用完,不允许有过期和浪费现象。
6 喷涂施工操作规程6.1 喷涂施工应在喷漆室内进行,并满足GB 14444中要求;对于在涂装作业区施工的零部件和整车涂装,必须确保场地清洁卫生、空气流通、光线充足,作业区相互隔离,不得有交叉污染现象。
6.2 当湿度大于85 、气温低于5℃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潮或升温措施,确保涂装施工质量。
6.3 涂装施工所使用的压缩空气必须采取油水分离措施,确保干燥、洁净,压力应稳定在0.4 MPa~0.6MPa。
6.4 推荐使用集中供漆系统和混气喷枪(选用静电喷枪更好),面漆喷涂优先选用PQ-2型进口喷枪或合资企业生产的品牌喷枪,淘汰PQ-1型对口喷枪,喷枪口径不得大于2.5mm。
6.5 喷涂施工应遵循“从上到下、由里至外、先难后易”的原则,喷枪与喷涂面应始终保持垂直匀速,枪咀与零件距离为150mm~250mm,喷枪移动速度为300mm/s~50Omm/s,喷枪最大移动宽度为500 mm~700mm,相邻两枪重叠宽度为1/2,底漆喷涂粘度为22s~28s (涂-4杯,下同),面漆喷涂粘度为18s~25s。
7 刷涂施工操作规程7.1 对于零件内角、尖角、拐角、边缝等易喷漏的地方,或喷涂局部缺陷,可选用刷涂施工;对于外观要求不高的工装、设备等,也可选用刷涂施工。
7.2 常用的漆刷有扁形刷、圆形刷、板刷、歪柄刷、排笔刷等几种形状;新漆刷使用前,要在0#纱布上来回摩擦漆刷毛头部,把刷毛磨顺并使刷毛柔软,然后除净漆刷中的残毛和粉尘。
7.3 刷漆时一般用右手的拇指和其余四指紧捏刷柄下部,拇指捏正面,其余四指捏背面;刷漆时刷柄应始终和被涂物表面垂直,刷毛的1/2长度顺一个方向贴附在被涂物表面。
7.4 刷涂时沾涂料、涂布、抹平、修整应连贯不停顿;涂布和抹平操作时,漆刷始终处于垂直;休整时,漆刷应当向运动方向倾斜。
8 刮灰与打磨施工操作规程8.1 对于影响产品外观的缺陷,如凹坑、碰伤、划伤、轮廓不清等,可用原子灰(不饱和聚脂腻子)刮平;原子灰的最终厚度应≤1/2板厚,最大厚度为3mm;对于超过此厚度的缺陷,应采取事先校正、补焊、修磨的修补措施。
8.2 对于零部件刮灰,应在底漆施工合格并干燥后进行;对于整车刮灰,应对缺陷处打磨露出底漆后进行;若缺陷或打磨露出金属底层,应补涂EP底漆。
8.3 原子灰开桶后应搅拌均匀,原子灰与固化剂严格按说明书比例(一般为20:1)调配,使用前应与固化剂充分拌合均匀;预估一次刮补时间与份量,调拌相应份量原子灰,少量多次,避免浪费;调配好的原子灰必须在10min内用完。
8.4 刮灰工具应根据缺陷和表面状况分别选用铲形刮刀或钢皮刮刀(小面积刮涂)、塑料刮刀或胶木刮刀(大面积刮涂)、橡胶刮刀或尼龙刮刀(曲线和弯角处刮涂)。
8.5 刮灰步骤应按“先上后刮”(即先上腻子摊匀后,再收刮平整)或“带上带刮”(即边上腻子边收刮平整),达到“方向一致、厚度均匀、收边平整、过渡均匀”的要求,防止卷边、开裂、气孔、砂眼、收缩等缺陷。
8.6 原子灰干透后用180#~320#水砂纸沾蘸溶剂汽油磨平;此过程可反复进行,波浪明显处和缺陷严重处应满刮灰处理,砂纹及针眼处应刮特幼灰(幼眼灰)修补,直至平整光滑,最后用压缩空气吹净。
8.7 打磨具有清除底材表面上的杂物(如毛刺、浮锈、油污、灰尘等)、提高涂装对象表面平整度(如刮灰表面)、增强涂层的附着力(如光滑表面、旧漆表面)等三大功能。
打磨操作应当注意:(1)打磨必须在基层或腻子干燥后进行,以免黏附砂纸影响效果;(2)不耐水的基层和腻子不能用水湿磨,如有必要,可用200#溶剂汽油湿磨;(3)砂纸的粗细要根据被磨表面的最终涂层效果来决定,要按从粗到细的施工顺序,以最后涂层不见打磨痕迹为准;(4)手工打磨应将砂纸包在打磨垫块上,往复用力推动,不能只用一两个手指压着砂纸打磨,以免影响打磨的平整度;(5)机械打磨常用气动打磨机,将砂纸粘附于打磨圆盘上,在基层表面均匀推动,严禁局部用力按压,以免过载受损或磨削过度;(6)打磨后应清除表面的灰尘,以利下道工序的进行;(7)打磨后检查基层的平整度,在侧面光照下无明显凹凸和批刮痕迹、无粗糙感觉、边角与圆弧过渡自然圆润、表面光滑为合格。
9 安全、卫生、环保与劳动保护注意事项9.1 涂装施工与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防火、防爆、防毒基本知识,能够熟练使用消防救生装置,掌握工作区域内可能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危险因素及其防范措施。
9.2 涂装施工现场应有必备的消防与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识应符合GB 2894中要求。
9.3 涂装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正确穿戴全套防护用品,并符合GB/T 11651中要求;尤其是喷丸、酸洗磷化、静电喷涂等特殊设备的操作和施工,更要注意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
9.4 密闭和有限空间作业应遵循GB 12942要求,作好通风和防护措施,监护与接应人员和措施安全有效。
9.5 涂装施工场地应符合6S要求,要时刻注意工作现场温度、湿度、清洁度保持在标准的范围内。
9.6 涂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处理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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