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编辑)民办幼儿园办学章程参考样本
民办幼儿园章程范本

民办幼儿园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幼儿园的组织结构和运行管理,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民办幼儿园是指由社会力量创办并经营的面向3-6岁幼儿提供学前教育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本幼儿园的名称为___________(以下简称“幼儿园”),位于_____________。
第四条幼儿园的宗旨是:以儿童为中心,注重幼儿全面发展,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
第五条幼儿园的办学理念是:因材施教,德育为先,启示幼儿潜能,培养幼儿综合素质。
第六条幼儿园的教育目标是:培养幼儿的社交能力、认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动手能力、审美能力和体育锻炼能力。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幼儿园设立董事会,由幼儿园的创办者或者代表组成。
董事会是幼儿园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
第八条幼儿园设立行政部门,由校长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
行政部门负责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和教职员工的管理。
第九条幼儿园设立教育教研部门,由教育教研主任和教师组成。
教育教研部门负责制定教育教学计划、教学方法和教材选用。
第十条幼儿园设立后勤保障部门,由后勤主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
后勤保障部门负责幼儿园的后勤服务和设施维护。
第十一条幼儿园设立家长委员会,由家长代表组成。
家长委员会负责与幼儿园沟通、协调家园合作事宜。
第三章幼儿招生与管理第十二条幼儿园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对3-6岁的幼儿进行招生。
第十三条幼儿园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政策,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歧视。
第十四条幼儿园根据幼儿的年龄、身体状况、家庭背景等因素,制定招生标准和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幼儿园对拟录取的幼儿进行面试和体检,确保幼儿的适龄入园和身体健康。
第十六条幼儿园对已录取的幼儿进行入园教育,包括适应期、分班和入学手续等。
第十七条幼儿园建立幼儿档案,记录幼儿的个人信息、学习情况和健康状况等。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十八条幼儿园按照国家教育部门的要求,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民办幼儿园章程范本

民办幼儿园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幼儿园的组织和管理,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提高幼儿教育的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民办幼儿园是指由社会力量举办,经依法设立并取得办学许可的幼儿教育机构。
第三条民办幼儿园的宗旨是以儿童为中心,关注儿童的全面发展,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培养具有健康体魄、积极向上、自主学习的幼儿。
第四条民办幼儿园的办学原则是依法合规、科学管理、公平公正、服务社会。
第五条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机构是幼儿园理事会,负责对幼儿园的决策、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民办幼儿园的章程是幼儿园的基本管理制度,具有法律效力,适用于全体教职员工、幼儿及其家长。
第二章幼儿园的设置第七条民办幼儿园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八条民办幼儿园的办学区域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性质可以是全日制、半日制或非全日制,根据当地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第十条民办幼儿园的教学内容和教育目标应当符合国家幼儿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注重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培养幼儿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学习兴趣。
第三章幼儿园的管理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机构是幼儿园理事会,由幼儿园的创办者或投资者组成,负责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决定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等。
第十二条幼儿园理事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讨论重要事项并作出决策。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当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和教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委员会,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关注幼儿的成长。
第四章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当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教育教学计划,确保幼儿得到全面的发展。
第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估机制,对幼儿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教学方法和内容。
第十八条幼儿园应当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为幼儿的学习和成长提供支持。
2020民办幼儿园办学章程参考样本及开办条件(精华版)

民办幼儿园办学章程参考样本幼儿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幼儿园。
第三条本单位的住所地:。
第四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的业务审批机关是;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第六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在身心和谐发展(可按照自行确定的内容表述)。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联合办园的注明成员姓名)。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事和监事;(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万元。
出资人(联合办园的注明成员姓名),出资金额万(联合办园的注明分别投资资金数额)。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一)专业范围:教育;(二)办学层次:幼儿园;(三)学制:3年;(四)办学形式:全日制;(五)办学规模:个班共人。
(六)招生区域:。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第九条本单位实行董事(理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
董事(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设成员为5 人。
第十条本单位首届董事(理事)会的理事由举办者推选。
每届任期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董事(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罢免、增补理事;(二)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三)制定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四)制定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五)决定本单位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六)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园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七)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八)决定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九)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章程;(十)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十一)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民办幼儿园章程范本

民办幼儿园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民办幼儿园的运营,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合于民办幼儿园的所有工作人员、教职员工、幼儿及其家长。
第三条民办幼儿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第四条民办幼儿园的章程应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民办幼儿园的章程应包括:名称、宗旨、办学理念、办学范围、办学条件、教育目标、课程设置、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家长参预、财务管理、安全保障、监督与评估等内容。
第二章名称第六条民办幼儿园的名称应简明、具有辨识度。
第七条民办幼儿园的名称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涉及违法违规内容。
第三章宗旨第八条民办幼儿园的宗旨是:以儿童为本,关注幼儿的全面发展,培养健康、快乐、自信的个体。
第九条民办幼儿园应注重培养幼儿的社交能力、动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创造力。
第四章办学理念第十条民办幼儿园的办学理念应符合国家教育政策和教育改革的要求。
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的办学理念应注重幼儿的个性发展,注重培养幼儿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第五章办学范围第十二条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范围应符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十三条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范围应包括幼儿的学前教育、保育、游戏活动等。
第六章办学条件第十四条民办幼儿园应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教室、活动场所、教具等教育设施。
第十五条民办幼儿园应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教职员工。
第七章教育目标第十六条民办幼儿园的教育目标是:培养幼儿的社交能力、动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创造力,为幼儿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第十七条民办幼儿园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相应的教育目标和教学计划。
第八章课程设置第十八条民办幼儿园的课程设置应符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包括语言、数学、科学、艺术、体育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九条民办幼儿园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合理安排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
第九章教学管理第二十条民办幼儿园应建立科学的教学管理体制,保障教学质量。
民办幼儿园章程范本

民办幼儿园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和运营,保障幼儿的权益,提高幼儿教育质量,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民办幼儿园是指由个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非政府机构举办的幼儿教育机构。
第三条民办幼儿园的办学宗旨是:以儿童为本,注重全面发展,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培养幼儿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创造力。
第四条民办幼儿园的管理遵循依法办园、科学管理、公平公正、质量优先的原则。
第五条民办幼儿园的章程是民办幼儿园的基本管理制度,具有法律效力。
第六条民办幼儿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章制度,接受政府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民办幼儿园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民办幼儿园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八条董事会由幼儿园的举办者或者其委派的代表组成,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相关教育背景和管理经验。
第九条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和章程,决定幼儿园的重大事项,监督幼儿园的运营和管理。
第十条民办幼儿园设立行政管理机构,行政管理机构是民办幼儿园的执行机构。
第十一条行政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的决策,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二条民办幼儿园设立教育教学机构,教育教学机构是民办幼儿园的教育教学部门。
第十三条教育教学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和教材,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评估幼儿的学习成果。
第三章幼儿入园与退园第十四条幼儿入园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年龄在3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第十五条幼儿退园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家长提前书面申请,经过幼儿园允许,缴清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幼儿园有权对不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进行拒绝入园的处理,并及时通知家长。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十七条民办幼儿园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教学计划,确保幼儿的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民办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教育部门的相关要求和标准。
第十九条民办幼儿园应当配备合格的教师和保育员,确保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条民办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的评估机制,对幼儿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并及时向家长进行反馈。
民办幼儿园章程范本

民办幼儿园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幼儿园的组织和管理,保障幼儿园教育质量,提高幼儿园的办学水平,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民办幼儿园是指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依法办学,为幼儿提供教育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民办幼儿园的宗旨是:以儿童为本,全面发展幼儿的身心素质,培养健康、快乐、积极向上的幼儿。
第四条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机构为幼儿园董事会,负责制定幼儿园的发展战略、管理规定和决策。
第五条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范围包括幼儿教育、幼儿保育、幼儿游戏活动等。
第二章幼儿园的设立和解散第六条民办幼儿园的设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第七条民办幼儿园的设立需经过以下程序:(一)依法办理设立登记手续;(二)制定幼儿园章程,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三)购置或租赁适合办学的场所;(四)配备符合规定的教育设施和教育器材;(五)招聘具备相关资质的教职员工。
第八条民办幼儿园的解散需经过以下程序:(一)董事会决定解散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二)清算幼儿园的财产;(三)妥善安置幼儿的学业和生活。
第三章幼儿园的组织和管理第九条民办幼儿园的董事会由幼儿园的投资者和教职员工代表组成,负责监督和管理幼儿园的日常运营。
第十条幼儿园董事会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幼儿园的发展战略和目标;(二)制定幼儿园的管理规定和决策;(三)监督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和教职员工的工作;(四)负责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五)与教育行政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第十一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具备相关的教育背景和教育教学能力,遵守幼儿园的管理规定,关心幼儿的健康成长,积极参与幼儿园的教育活动。
第十二条幼儿园应制定完善的教育教学计划,确保幼儿得到全面的发展,注重幼儿的身心健康,培养幼儿的社交能力和创造力。
第四章幼儿园的收费和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确保收费公开、透明。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运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民办幼儿园章程范本

民办幼儿园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本幼儿园的名称为(幼儿园名称),以下简称本园。
第二条【宗旨】本幼儿园依法经办,以促进幼儿全面发展为目标,落实素质教育方针,为幼儿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积极培养幼儿的社会适应能力、学习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
第三条【办园主体】本园为民办非营利性幼儿园,隶属于(所属机构或者主体),依法独立存在并享受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办学特色】本园以(办学特色或者办学理念)为根本,积极创造宽松、和谐、温馨的教育环境,注重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综合素养,鼓励幼儿积极参与各种体验活动,全面激发幼儿的创造力和发展潜能。
第五条【学前教育内容】本园按照《学前教育课程指南》要求,开展幼儿的身心健康、语言沟通、社会适应、数学思维、审美素养等方面的教育活动,培养幼儿态度端正,知识丰富,行为习惯良好,社交技能较强。
第六条【收费标准】本园收费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执行,定期公布收费标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办学地点】本园所在地为(地址),建筑面积为(数字)平方米。
具体办学场所使用权属于(所属组织或个人)。
第二章运作管理第八条【招生对象】本园接收年龄在3-6周岁的幼儿入园,接受国家相关招生政策规定,并严禁进行任何歧视性行为。
第九条【招生计划】本园根据教育资源、幼儿园场地和师资力量等方面的条件,制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名额及其相关信息以公告形式通知社会。
第十条【招生程序】本园招生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家长需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资料,并参加面试、观摩等环节,最终由园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筛选与录取。
第十一条【教职员工】本园聘请持有教育相关证书的专业教职员工,依法对其进行合同签订和管理,保证师资力量的水平与质量。
第十二条【学校安全】本园建立健全安全教育体系,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幼儿在校期间的安全与健康,做到“安全第一”。
第十三条【家长参与】本园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增强家园合作,共同关心、照顾和培养幼儿的全面发展。
民办幼儿园章程范本3篇

民办幼儿园章程范本3篇章程是指组织的规程或办事条例,也泛指各种制度。
xx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民办幼儿园章程范本,希望对你有帮助。
民办幼儿园章程范本1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南平市民办幼儿园管理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规定幼儿园办园的根本要素,是幼儿园办园行为的根本标准。
全体师生员工应当自觉遵守本章程的规定,努力提高幼儿园的办园水平,不断优化幼儿园的社会形象。
第三条本幼儿园的办园宗旨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气,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依法办园,依法治教,为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开展的合格人才。
第二章幼儿园概要第四条本幼儿园名称为政和县民办幼儿园。
幼儿园由xxx自愿举办,属社会组织董事会董事x名,分别是xxx、xxx、xxx、xxx、xxx、xxx开展基金专项用于兴建和修缮校舍,改善校园环境,添置教学设备,更新桌椅、图书资料、实验器材、体育器材和专业设备。
第二十二条举办者要求幼儿园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条幼儿园终止办学经县教育局审查同意,由县教育局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注销登记及通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予以公告后即可终止。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终止后财产按照以下顺序清偿: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举办者享有以下权利: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单位理事、园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以下职权:第三十一条本单位在确定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前,向社会公布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第三十二条本单位董事第三十三条本单位存续期间,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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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第二十七条坚持以幼儿为本,面向全体幼儿,不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科学地做好保育和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
第二十八条本单位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六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九条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举办者个人出资;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
(六)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理事)审阅、签名。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董事(理事)会议记录由董事(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七条当在职董事(理事)人数少于全体人数二分之一时,本届董事(理事)会宣布解散,重新组建新一届董事(理事)会。
第十八条董事(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第十九条本单位园长由董事(理事)会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后聘任。园长负责本单位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第二十条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3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一条监事在举办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单位理事、园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四)办学形式:全日制;
(五)办学规模:个班共人。
(六)招生区域:。
第三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组织管理体制
第九条本单位实行董事(理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
第十一条董事(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罢免、增补理事;
(二)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制定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第十三条董事(理事)会设立董事(理事)长1人,由董事(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召开董事(理事)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事理会议,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理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理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董事(理事)长有权最后决定。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万元。出资人(联合办园的注明成员姓名),出资金额万(联合办园的注明分别投资资金数额)。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专业范围:教育;
(二)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学制:3年;
第五条本单位的业务审批机关是;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第六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在身心和谐发展(可按照自行确定的内容表述)。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联合办园的注明成员姓名)。
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幼儿园。
第三条本单位的住所地:。
第四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十五条董事(理事)会议应由理事全体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事理的过半数通过时方可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为有效:
(一)聘任、解聘园长;
(二)修改本单位的章程;
(三)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
(四)审核本单位预算、决算;
(五)决定本单位的分立、合并、终止;
(一)主持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董事(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本单位规章制度;
(三)拟定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五)聘任和解聘本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六)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七)董事(理事)会交给的其他事项。
(二)对本单位理事、园长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理事、园长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董事(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四)利息;
(五)捐赠;
(六)非中国国内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保育、教育管理
第二十六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法律法规自主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并在教材选用和课程设置上接受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与监督。
(五)决定本单位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
(六)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园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
(七)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
(九)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章程;
(十)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
(十一)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董事(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董事(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应当召开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