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章程 ()

合集下载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

某某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与任务】本幼儿园致力于为幼儿提供高质量的学前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激发学习兴趣,培养良好习惯,尊重每一个幼儿的个性发展,以及为家长提供科学的育儿指导。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本幼儿园全体教职员工及在园幼儿。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幼儿园性质】本幼儿园为非营利性质的民办教育机构。

第四条【管理结构】1.幼儿园设理事会,为幼儿园的最高决策机构。

2.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为法定代表人。

3.设立教导处、保健室、后勤处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

第五条【教职工管理】1.教职工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执行。

2.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业务学习、教学研讨和教育培训。

第三章教育与教学第六条【教育目标】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和发展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目标,全面提高幼儿素质。

第七条【课程设置】1.依据国家幼儿教育指导纲要,结合本园实际,开设多元化课程。

2.注重游戏在幼儿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创设丰富的游戏环境。

第八条【家园合作】1.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关注幼儿成长,定期举办家长会。

2.开展家教讲座,帮助家长掌握科学育儿知识。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九条【财务制度】建立和完善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合理预算,严格监管。

第十条【收费标准】根据运营成本及相关部门核准,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

第五章安全与卫生第十一条【安全保障】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幼儿安全。

第十二条【卫生健康】1.严格遵守卫生保健规范,定期对幼儿进行健康检查。

2.做好日常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章程修改】本章程的修改需经理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报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解释权】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幼儿园理事会所有。

第十五条【生效时间】本章程自教育主管部门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章结束语本章程是幼儿园运行的基本准则,全园师生及家长应共同遵守,共同为幼儿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快乐、和谐的成长环境。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本幼儿园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早期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社会培养具有良好综合素质的公民。

第二条[名称与地址]本幼儿园全称为“XXXX幼儿园”,位于XX市XX区XX街道XX号。

第三条[办园性质]本幼儿园为民办非营利教育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管理和运营。

第四条[办园理念]坚持以儿童为本,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创造温馨、开放、富有探索性和创新性的教育环境。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组织结构]本幼儿园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发展规划、审批年度计划和预算、决策重大事项。

第六条[园长职责]园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执行管理委员会的决策。

第七条[教师队伍]招聘合格的教职工,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和考核,确保教育质量。

第三章教育教学通过全面发展教育,培养幼儿的自主性、创造性和社交能力,注重身心健康和道德情感的培养。

第九条[课程设置]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和发展需要,设置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包括语言、数学、科学、艺术、体育等领域。

第十条[教学方法]采取游戏化教学、探究式学习等方法,鼓励幼儿主动学习和探索。

第四章家园合作第十一条[家长沟通]定期举行家长会,建立家园联系册,及时反馈幼儿在园表现和进步。

第十二条[家委会参与]鼓励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成立家长委员会,共同参与教育和管理事务。

第五章环境与设施第十三条[环境建设]营造安全、温馨、富有创意的学习环境,提供丰富的教育和生活设施。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确保幼儿安全。

第六章财务与后勤第十五条[财务管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合理使用资金,接受监督和审计。

第十六条[后勤保障]建立健全后勤管理制度,保证幼儿园日常运行和服务质量。

第七章附则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过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生效时间]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解释权]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幼儿园管理委员会,如有未尽事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023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幼儿园章程(详细版)

2023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幼儿园章程(详细版)

2023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幼儿园章程(详细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 (3)第三章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 (10)第四章教职工 (11)第五章幼儿的权利和监护人的义务 (14)第六章卫生保健与安全管理 (15)第七章幼儿园与家庭、社区 (17)第八章幼儿园资产与财务 (18)第九章附则 (1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侵权责任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与地址幼儿园全称为:________幼儿园,英文表述为________;住所地址分别为: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官方网址为:________。

第三条幼儿园性质及隶属关系幼儿园依法经教育局与民非机构登记与备案,本园为独立民办幼儿园,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园长毛美娟为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招生对象与规模本园面向主管部门规定的教育服务区招生,招生对象为3-6周岁的幼儿。

办园规模为15个班级。

第五条办园理念与办园目标幼儿园办园理念:提升儿童生命品质与获得幸福的能力(生命涵盖生活,品质优于价值)。

幼儿园办园目标:尊重儿童发展规律,深入开展教学研究,创设良好育人环境,为社会、家长、幼儿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和优质服务,全心全意为每一个幼儿的身心和谐发展打好基础,创办一所高标准、现代化的优质民办幼儿园。

第六条幼儿培养目标和教师发展目标幼儿培养目标为:让孩子成为有创新能力的未来优秀小公民。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幼儿园实践“玩•创”园本课程,以项目活动为重要课程方式,以玩耍就是思考,动手就是操作为课程理念,课程内容从关注科学向注重整合升级,从关注技术向注重精神升级,从关注科技向注重科幻升级,指向拥有探究精神、现代眼光、创造能力的新时代儿童培养。

民办幼儿园章程【9篇】

民办幼儿园章程【9篇】

民办幼儿园章程【9篇】幼儿园章程示本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园的名称是第二条本园的性质是举办者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自愿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教育教学活动的民办简易幼儿园。

第三条本园的办学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依法开展保育、教育活动,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本园办学规模(填在园幼儿人数)。

本园办学层次:学前教育。

本园办学形式:日托或全托第四条本园的审批机关是延津县教育局。

本园的登记机关是延津县民政局。

第五条本园的地址是。

第六条本章程各项条款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资产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园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或者其代表作为本园理事会成员,依据本章程规定的权限与程序参与对本园的办学和管理活动。

第八条本园资产数额万元,固定自查评估万元(以审计师事务所评估的结果为准)。

本园资产的出资人是,出资性质是投资办学(多人出资的应分别载明出资人及其出资金额、出资性质)。

第九条本园的业务范围:学前教育第三章组织与活动第十条本园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本园的决策机构。

理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园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须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教职工代表由全体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由五人组成,设理事长一人。

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理事会理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本园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和解聘校长;(二)修改园章程和制定园的规章制度;(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园的分立、合并、终止;(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一)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时;(二)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时。

民办幼儿园章程

民办幼儿园章程

幼儿园章程【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幼儿园。

第三条本单位的住所地:。

第四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的业务审批机关是;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第六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在身心和谐发展(可按照自行确定的内容表述)。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联合办园的注明成员姓名)。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事和监事;(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万元。

出资人(联合办园的注明成员姓名),出资金额万(联合办园的注明分别投资资金数额)。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一)专业范围:教育;(二)办学层次:幼儿园;(三)学制:4年;(四)办学形式:全日制;(五)办学规模:个班共人。

(六)招生区域:。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第九条本单位实行董事(理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第十一条董事(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罢免、增补理事;(二)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三)制定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四)制定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五)决定本单位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六)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园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七)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八)决定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九)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章程;(十)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十一)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董事(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董事(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应当召开会议。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保障幼儿的健康、安全、全面发展,根据《私立幼儿园办园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民办幼儿园办园过程中的管理和运作。

第三条民办幼儿园依法设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提供全面的幼儿教育服务,积极引导幼儿健康成长。

第四条民办幼儿园的办园宗旨是以儿童为中心,提供优质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服务,培养幼儿的品格、智慧和身心健康。

第二章:办园机构第五条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机构应具备法定的经营主体资格,依法注册并在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幼儿园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机构应当有合格的管理人员,并配备具备教育教学背景和幼儿教育经验的专职教师。

第三章:办园条件第八条民办幼儿园的办园场所应符合卫生安全要求,提供幼儿适宜的教育环境和设施。

第九条民办幼儿园的办园场所应拥有适当的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充足的教室和活动场地,并设有室内外游戏设施。

第十条民办幼儿园的办园场所应配备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和消防演练。

第四章:教育方案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方案。

第十二条民办幼儿园的教育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幼儿园的教学目标和任务;(二)幼儿的学习内容和阶段性目标;(三)幼儿教育的活动形式和方法;(四)幼儿教育的评估和测试方式。

第十三条民办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语言表达、社交交往、体育运动、艺术欣赏等。

第五章:管理要求第十四条民办幼儿园应遵循幼儿发展规律,实施个性化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的全面发展。

第十五条民办幼儿园应加强家园合作,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共同关心和支持幼儿的成长。

第十六条民办幼儿园应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和考核,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十七条民办幼儿园应落实学生评估制度,记录幼儿的学习和发展情况,为幼儿的学习提供有效的指导。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一、幼儿园名称与性质本幼儿园名称为“XXX幼儿园”,为民办非营利性教育机构,旨在为适龄儿童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

二、办园宗旨与目标本幼儿园坚持以儿童为本,尊重儿童个性发展,培养健康、快乐、自信、有创造力的新一代。

我们的办园目标是:提供安全、健康、快乐的学习环境。

培养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

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包括身体、智力、情感和社会性等方面。

三、教育教学管理本幼儿园遵循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制定的学前教育大纲和课程标准。

实行小班化教学,确保每位儿童获得足够的关注和指导。

采用游戏化教学,激发儿童学习兴趣,培养自主学习能力。

定期与家长沟通,共同关注儿童成长,提供个性化教育支持。

四、师生权益保障本幼儿园尊重每位儿童的权益,保护其身心健康,禁止任何形式的虐待和歧视。

教师享有合法权益,包括获得合理薪酬、参加培训、提升职业技能等。

建立健全师生投诉和申诉机制,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五、财务与资产管理本幼儿园设立专门财务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定期公布财务报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资产管理规范,确保教育资源用于教育教学活动。

六、安全与卫生管理本幼儿园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

重视卫生工作,确保儿童饮食卫生和环境卫生。

七、监督与评估机制本幼儿园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和接受外部评估,不断改进教育质量。

鼓励家长和社会参与监督,建立家长委员会等组织。

八、章程修改与终止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幼儿园理事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幼儿园因故终止办园时,需依法进行清算和注销登记。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执行。

XXX幼儿园理事会/董事会XXXX年XX月XX日。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原则本幼儿园致力于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为儿童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快乐、充满探究和创造的环境。

我们坚持儿童为本、教育均衡、家园合作、持续发展的原则,促进幼儿全面而和谐的发展。

第二条办园理念我们倡导“以儿童发展为中心”的办园理念,重视每个幼儿的个性和潜力,通过科学的教育和精心的保育,培养孩子的自主性、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第三条办园宗旨以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为指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确保教育质量,尊重幼儿个性差异,注重幼儿身心健康,培养幼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组织机构幼儿园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

设立园务委员会,定期审议幼儿园重大事项,确保办园方针和政策得到贯彻实施。

第五条园长职责园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组织制定教育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第六条教师队伍建立一支专业、稳定且具有爱心的教职工团队。

定期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教育质量。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七条教学目标依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确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教学目标,促进幼儿情感、态度、知识、技能的全面发展。

第八条教学内容根据幼儿年龄特点,设计适合幼儿发展的教育活动,包括生活实践、艺术审美、科学探究、语言表达、身体运动等方面。

第四章家园合作第九条家长参与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幼儿园教育活动,通过家长会、开放日等形式加强家园联系,共同关注和支持幼儿的成长。

第十条沟通机制建立定期的家园沟通机制,通过微信群、电话、家园联系本等方式,及时传递幼儿在园的表现和教育信息,共同解决教育过程中的问题。

第五章环境与设施第十一条环境布置打造安全、温馨、富有教育意义的学习和活动环境,提供丰富的教具和玩具,创设充满探索和创造力的活动区域。

第十二条安全设施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幼儿园安全的各项规定,设置必要的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幼儿安全。

第六章财务与后勤第十三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幼儿园财务管理规定,确保资金合法、合规使用,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仑区新碶永丰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幼儿园名称:宁波市北仑区新碶永丰幼儿园。

地址:北仑区新碶永丰村傅家。

第二条幼儿园的性质:个人出资,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按照《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举办学前教育。

第四条办学规模,层次,形式:根据办学投入所形成的办学条件确定招生60人。

实行全日制学前教育。

第五条幼儿园资产由举办者个人投入20万元。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幼儿园的业务范围:招收三周岁以上、六周岁以下的儿童,设立小,中,大班的全日制学前
教育,经区教育局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幼儿园依法设立董事会。

首界董事长由举办者张珍飞担任。

董事会的人员组成:董事长张珍飞、付董事长王承良、董事:赖如芳、张振维、陈亚裴。

董事的任期一般为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度幼儿园发展规划,批准幼儿园年度工作计划;
(二)聘任,解聘园长;
(三)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规章制度;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幼儿园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以上这些事项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八条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
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第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
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
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

第十条董事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的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一条幼儿园设园长。

其人选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报审批机关核准。

园长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幼儿园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幼儿园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动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幼儿园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幼儿园规章制度聘任和解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提出及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幼儿园董事会和章程授予的其他授权,但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十二条,园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园长指定教师代其行使工作。

第四章幼儿园的法定人代表
第十三条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张珍飞担任,其人选由董事会确定。

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幼儿园章程规定,对外代表幼儿园行使职权。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四条幼儿园经费来源:举办者个人出资。

第十五条幼儿园一经批准成立,举办者投入幼儿园的资产为幼儿园法人资产,在幼儿园
存续期间,由幼儿园依法管理和使用,不得抽逃出资款,也不得侵占和私分。

第十六条幼儿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财务会计制度中要载明经费支出
范围、项目和基本比例,教职工福利待遇基本标准,经费之处的审批和支付程序,
以及财务监督制度等内容。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七条幼儿园更换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园长前,必须向审批机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由会计事务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

第十八条幼儿园章程修改,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九条幼儿园修改的章程,须在董事会通过后15日内报幼儿园审批机关备案,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布,并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名称,层次,类别变更,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条幼儿园章程规定以下情况终止办学:
(1)举办者不办;
(2)举办者资金收支失衡,资不低债;
(3)突发事件无法办学。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要求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幼儿园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幼儿园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幼
儿园举办者发生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幼儿园董事会
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二十二条在幼儿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根据幼儿园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园幼儿,应当进行财务清算(幼儿园自己要求终止的,由幼儿园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

幼儿园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注销登记及通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予以公告后即可终止。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终止后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受教育者剩余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幼儿园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在审批机关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2004年11月26号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审批机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向社会公布之日起生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