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原油业务代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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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原油的成本究竟有多少

进口原油的成本究竟有多少

进口原油的成本究竟有多少导读:在直接进口的原油成本中,国际原油的价格大概占77.15%,原油增值税大概占12.34%,国际运费、内海运费和陆运费分别占 2.76%,2.69%和 2.25%左右,开证代理费和接卸费分别占0.45%和0.36%左右。

世界上最挣钱的行业有哪些?石油、军火、贩毒……可能大家一下子可以列举出来很多,但是其中最挣钱的行业非石油莫属,为什么这么说呢?你看看美国天天充当世界警察,到处管事,但是他可不是在维护世界和平秩序,他只不过是想方设法的为自己谋利而已。

这个利就集中体现在石油上了,为了石油美国可是煞费苦心啊,天天一双眼睛盯紧了世界上石油最多的地区,想方设法的占便宜榨取利益,甚至不惜动用武力。

既然大家已经了解石油生意的重要性,那么大家知道进口原油的成本是多少吗?今天给大家讲一讲进口原油那些事儿。

首先我们对进口石油的成本整体性的说一下:在直接进口的原油成本中,国际原油的价格大概占77.15%,原油增值税大概占12.34%,国际运费、内海运费和陆运费分别占2.76%,2.69%和2.25%左右,开证代理费和接卸费分别占0.45%和0.36%左右。

下面我们把各项成本展开来详细说一下。

第一是原油进口费用。

这个费用包括国际原油价格、滞期费、原油途耗、开证代理费、货物保险费、国际运费、现货采购财务成本、锁价费和转月费。

国际原油价格大家都知道,小太阳就不解释了,占总成本的77.15%。

滞期费,在航次租船合同中,当船舶装货或卸货延期超过装卸货时间时,由租船人向船东所支付的约定款项,占总成本的0.03%。

原油途耗,从装货港到载货船,再到目的地的过程中形成的,大概占总成本的0.3%。

开证代理费,大概占总成本的0.45%。

货物保险费占总成本的0.03%。

国际运费占0.32%,现货采购财务成本占0.32%,锁价费与转月费都占总成本的0.003%。

第二是原油税费。

分为原油增值税和进口关税两类费用。

原油增值税是什么?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商务部关于原油加工企业申请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原油加工企业申请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原油加工企业申请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15•【文号】商贸函[2015]407号•【施行日期】20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商务部关于原油加工企业申请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贸函[2015]407号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3〕83号)和《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文件精神,拓宽原油进口渠道,形成参与主体多元、公平透明、竞争有序、富有活力的经营体制,现将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企业申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申报材料(一)申请条件。

申请企业需具备法人资格,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1.拥有一套及以上单系列设计原油加工能力大于200万吨/年(不含)的常减压装置。

2.炼油(单位)综合能耗小于66千克标油/吨;单位能量因数能耗不超过11.5千克标油/(吨·能量因数);加工损失率小于0.6%;吨油新鲜水耗量小于0.5吨;原油储罐容量符合有关要求。

3.具备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制度,成品油等炼油产品符合申请时企业所在地施行的国家或地方最新标准。

4.具备与加工能力、原油品质等相匹配的环境保护设施和事故应急防范设施且运转正常,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编制并报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5.具备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良好的历史安全记录,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通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

6.具备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建设和设施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依法建立与生产、储存规模和危险性相适应的专职或志愿消防队,依据标准配备人员、车辆及装备。

进口原油使用权你了解多少

进口原油使用权你了解多少

2015年进口原油使用权审批汇总及政策解读2016-01-05导读:2015年1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批复山东4家民营公司获进口原油使用权。

截至目前,山东省共有9家企业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另外恒源石化、清源石化、无棣鑫岳等3家山东地炼企业已向国家发改委上报申报材料,现等待评估组现场核查。

就全国而言,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的地炼企业为11家。

业内人士坦言,国家发改委此举意味着中石油等“三桶油”进口原油使用垄断地位再次弱化。

今天为您揭秘:申请进口原油使用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为成功申请到原油进口权应做出哪些努力?已获得原油进口权的企业每年进口原油的额度各是多少?1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进口原油数量:获准使用进口原油750万吨/年获得原油进口权需做到:•按规定淘汰自有落后炼油装置350万吨/年(200万吨、100万吨、50万吨各1套);•淘汰兼并重组的落后炼油装置250万吨/年;•承诺在山东菏泽建设5000万Nm3 LNG储存设施;企业简介:山东东明石化集团位于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东明石化的前身——东明县石油化工厂始建于1987年,1997年组建现公司。

东明石化现有员工6000人,总资产300亿元,原油一次加工能力1500万吨/年,是集原油加工、石油化工、氯碱化工、精细化工、天然气化工及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物流运输、热电、成品油(气)销售等为一体的、股权多元化的、特大型石油化工企业集团。

自2007年起连续入围“中国企业500强”,2015年位居第178位,较上年跃升20位;在“2015中国制造业500强”中位居77位,较上年跃升13名;在“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位居26位,较上年跃升4名。

东明石化炼油板块主要包括:“日-东”高速路南部,300万吨/年炼油能力的老厂区、300万吨/年炼油能力的润昌化工厂区及600万吨/年炼油能力的润泽化工厂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县原油一次加工能力300万吨/年的江苏新海石化有限公司厂区。

中石化内控手册

中石化内控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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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手册-总则
(二)内部环境

企业文化:设企业文化部,编制中石化文化建设纲要整合企业文化 ; 员工守则:守法纪、讲诚信; 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总裁班子内控职责; 组织机构:集体决定与调整机构,委派子公司股东代表、董事、监事; 总部内控机构及企业内控机构
1992年美国C0S0报告提出,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控制活动、信 息和沟通及监督五个因素。其中“监督”因素也包括内部审计。
我国将要实施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其中内部环境包括了 内部审计(第五条、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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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评价伴随审计发展
内部控制评价是现代审计的基础
内部控制经历不同的发展阶段,内部控制概念逐步扩展,推进审 计方法的变革。无论账项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还是在风险基 础审计中,内控评价都是审计工作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无法表示意见内控审计报告:除“一、二”外,增“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 项”、“财务报告内控审计意见”、“识别的及非财务报告内控的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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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调查表举例
企业基本情况
控制环境 筹资业务 固定资产 存货管理 会计系统 会计电算化1 会计电算化3
企业
内控 审计 调查 (15)
企业内部控制及评价
中国石化内控办公室
方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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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一、内部控制及评价的发展
二、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简介
三、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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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一、内部控制及评价的发展
2009-11-13
3
内部控制的演进

山东地炼使用进口原油的现状如何?来看看吧

山东地炼使用进口原油的现状如何?来看看吧

⼭东地炼使⽤进⼝原油的现状如何?来看看吧 ⾃从2015年国家对地⽅炼⼚开放进⼝原油后,⼭东地炼对于进⼝原油的使⽤量也在稳步增长。

⽬前已有12家⼭东地炼获批进⼝原油使⽤权,⽽其中有9家(下表中打√的企业)已经正式开始享受这⼀政策红利。

进⼝原油使⽤权地区炼⼚名称使⽤配额申请进度⼭东菏泽东明⽯化√750已获批⼭东东营利津⽯化√350已获批⼭东东营垦利⽯化√252已获批⼭东东营亚通⽯化√276已获批⼭东潍坊潍坊弘润√530已获批⼭东淄博汇丰⽯化√416已获批⼭东东营天弘化学√440已获批⼭东滨州京博⽯化√331已获批⼭东潍坊鲁清⽯化√258已获批⼭东东营齐润化⼯220已获批⼭东⽇照海右⽯化320已获批⼭东滨州⽆棣鑫岳燃化240已获批 隆众⽯化⽹分析师李彦表⽰,除了获批时间相对较晚的海右⽯化等企业,前期获批的多家⼭东地炼已开始⾃⾏或通过代理进⼝原油。

⽬前每⽉⼭东地炼使⽤的进⼝原油占⽐已超过总进⼝量的10%,约为10-12%。

⽽上述9家⼭东地炼每⽉的进⼝原油配额平均约为400万吨,⽬前使⽤率已⾄少超过87%,说明各家的配额都没有出现明显的浪费。

那么相⽐“两桶油”,⼭东地炼更喜欢使⽤哪些国家的进⼝原油呢?往下看。

可以看出,⾮洲、俄罗斯、中东和南美洲是⼭东地炼进⼝原油的四⼤来源地,⽽东南亚属于补充地区。

其中俄罗斯⼀个国家就能占到四分之⼀的份额,若单论⼭东地炼层⾯的客户竞争,俄罗斯将完爆沙特。

⽽油种⽅⾯,仍是以中质和重质原油为主,相对于硫含量,⼭东地炼对酸值的要求似乎更为苛刻,能够长期加⼯⾼酸原油的装置貌似有限;不过得益于近年来装置的⼯艺升级,硫含量的⾼低不再是左右采购的绝对性因素,⽐如近期京博⽯化从沙特进⼝的73万桶沙重原油,就是典型的⾼硫原油。

另外,不同油种具有不同的优势。

例如上表中的阿曼原油,⽯脑油收率⾼,柴油馏分性能较好;科威特原油出的减压渣油是优质的沥青原料,也可作为焦化原料;刚果的杰诺原油,⽯脑油和渣油收率适中,减压渣油可作为催化掺渣原料,是加⼯的热门油种之⼀;哥伦⽐亚的卡斯蒂利亚,是重质深贴⽔原油,加⼯性价⽐不错;俄罗斯的ESPO原油,中质低酸,减压渣油性质好,当前国内进⼝量很⼤。

国内原油买卖流程

国内原油买卖流程

国内原油买卖流程随着中国在全球原油市场的地位不断提升,国内原油买卖的规模也不断扩大。

国内原油买卖流程的基本步骤如下:1.导入原油:中国国内对原油供应主要依赖于进口。

国内公司需要与国外供应商签订原油购买合同,并确定采购数量、质量标准及付款条件等细节。

合同中通常包括原油种类、交货地点、价格、质量验收标准等内容。

2.进口申报:购买原油后,国内公司需要向海关进行原油进口申报。

申报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应的进口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按照国家和地区的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关税。

3.到港抵岸:原油运输通过海上船舶完成。

一旦船舶到达港口,国内公司需要确保货物顺利抵达,并进行相应的清关手续,包括海关验收和履行进口税收义务。

4.仓储与物流:抵达港口后,原油需要进行储存并进行下一步的物流安排。

这包括选择合适的仓库和储存设备,并进行合理的原油配送以满足市场需求。

5.销售与交割:根据国内公司的需求,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原油销售和交割。

购买方和销售方通过协商确定原油的销售价格、数量、质量等参数,并签订销售合同。

6.监管和质量控制:国内监管机构会对原油销售交割过程进行监管。

同时,国内公司也需要确保原油的质量符合国内相关标准。

这涉及到对原油进行抽样、化验和质量评估等一系列工作。

7.结算与支付:销售合同中规定了付款方式和结算条件。

一般情况下,购买方会根据合同规定的条件向销售方支付货款。

支付方式包括电子银行转账、信用证等。

8.结算纠纷解决:在交易过程中,双方可能会出现一些分歧或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这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任何纠纷。

总结起来,国内原油买卖流程包括了原油导入、进口申报、到港抵岸、仓储与物流、销售与交割、监管和质量控制、结算与支付以及解决结算纠纷等环节。

这个流程需要国内公司与国际原油供应商之间进行有效的合作,并遵循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规。

这样的买卖流程不仅能够为国内市场提供足够的原油资源,也能够支持中国的能源安全。

中国原油进出口贸易政策

中国原油进出口贸易政策

中国原油进出口贸易政策福能期货研究院李小鹏要点总结原油国际贸易多采用FOB模式,结算付款日期一般为提油日后30天。

原油国际贸易定价一般采用计价公式作价,交易价格为提油日所在月的月平均油价加减升贴水所得,计价公式表示为:P=A+D(FOB)中国原油贸易主要来源4个地区分别为中东地区、北海西非地区、中南美地区、远东地区,分别对应各自的航线以及运输时间。

原油贸易远洋运费计算公式如下:总运费=基本费率*计费吨*WS点数/承载量WS点数(WS点数的高低是反映国际运费市场变化的关键指数;也是调整不同船型运费水平的关键指数),不同类型油轮的WS点数可以参见本文第四部分的表格。

中国原油的进口流程共分为10个步骤(详见第五部分),贸易的主要凭证有提单、装船指示、卸货指示、原油进口许可证。

一、原油贸易简介国际市场上,原油的价格变化影响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以及国际政治关系。

为了降低石油价格的波动风险,国际金融市场逐步推出了原油期货,自原油期货诞生以后,交易量一直呈快速增长之势,其对现货市场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根据贸易流通的聚集地,我们可以划分出五个主流的原油现货市场,分别是北欧市场(欧洲有两个原油现货市场:西北欧市场和伦敦市场)、地中海市场、加勒比海市场、新加坡市场、美国市场。

同时,根据全球各个交易所上市的原油期货的流通性,持仓量和成交量,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力,由市场选择了WTI和Brent以及OMAN原油作为全球原油价格的标杆。

二、原油贸易特点1. 交易条件多为FOB。

通常情况下,原油贸易均由卖方负责装船运输,而由买方负责全部的运费和相关的保险费用,即采用FOB方式进行交易。

2. 提油日后30天付款。

按照国际惯例,原油贸易中买方的结算付款日期为提油日后30天。

若卖方给予买方信用交易的条件,卖方将在买方提油后的30天内承担买方不能按时、足额支付油款的信用风险。

3. 交易金额大。

在国际市场上,原油贸易通常以海运作为运输方式,交易金额动辄千万甚至上亿。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4.08.24•【字号】•【施行日期】1994.10.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石油及石油工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1994年8月24日)现将《山东省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改革,是理顺油品价格,解决原油生产企业困难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当前加强宏观调控、整顿市场秩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

各级各部门都要以大局为重,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把我省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改革工作做好。

山东省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改革实施办法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改革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意见的通知》(国发[1994]21号)、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实施细则》及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整顿成品油市场的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供求总量平衡和年度计划第一条国产和进口原油资源全部纳入国家计委平衡分配计划,并全部安排给中石化总公司组织各炼油厂加工(除油田自用和合理损耗、以及国家计划“戴帽”下达的其他用项外),今后油田不再以油换电、换物及其他方式直接向地方提供原油资源。

各地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要求油田提供原油资源。

第二条省内地方炼油厂原油加工资源,按国家核定的基数,由油田按国家规定的出厂价格保证供应。

地方不得要求油田降价供应。

第三条省各地方炼油厂于每年10月上旬提出下年度原油加工量申请,通过所在市地计委报胜利油田(其中东明炼油厂报中原油田)和省计委,油田汇总后报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抄报国家计委。

省计委汇总后报国家计委,抄报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根据国家计委确定的数量,由省计委商有关油田编制下达各地方炼油厂年度原油分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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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目标1 经营目标1.1 按照分(子)公司委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采购,并安全、及时地交付。

1.2 优化采购方案,保证合理的进口原油采购价格、运费及保费。

1.3 争取有利的货款支付条件,按照贸易合同结算条款履行资金支付责任。

1.4 保证结算资金的安全和及时回笼。

2 财务目标2.1 保证代理进口原油业务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 合规目标3.1 进口原油业务操作符合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

3.2 贸易外汇收支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

3.3 进口原油代理协议符合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二、业务风险1 经营风险1.1 未经授权、委托或超越授权、委托范围及规定的交易条件进行原油采购、租船、投保,发生交易损失。

1.2 未严格按照分(子)公司委托的时间、品质、数量进行进口原油的采购和运输,导致分(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或发生损失。

1.3 未能在分(子)公司委托范围内把握贸易时机、获得有利的价格和运费条件,导致分(子)公司进口原油成本增加。

1.4 未能严格按照分(子)公司委托进行套期保值操作、规避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分(子)公司控制进口原油成本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1.5 未对原油采购合同及时、准确地投保,发生漏保、迟保、错保,以及在货物出险后未及时办理索赔手续,导致风险增加或发生损失。

1.6 未对滞期费产生的过程实行跟踪和有效控制,导致多付或应该追偿的未及时追偿,造成损失。

1.7 货款结算不当,导致财务费用或资金风险增加。

1.8 未按照规定路径进行国际结算发生资金损失。

1.9 未经审核,变更标准合同文本中涉及权利、义务条款导致的风险。

2 财务风险2.1 未能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进口原油代理业务的会计核算,造成财务信息失真。

3 合规风险3.1 进口原油业务违反国家规定,受到处罚。

3.2 外汇收支违反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受到处罚。

3.3 进口原油代理协议不符合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造成损失。

三、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1 对贸易人员及签约人员授权1.1 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石化”)经理对其原油贸易部门及境外子公司原油贸易人员进行交易及签约授权,并将被授权贸易人员和签约人员名单向交易对手备案。

2 对交易对手的资信评估2.1 联合石化风险控制部门对交易对手的资信进行评估,经财务部门会签,分管副经理审核,报经理批准,确定交易对手名单和交易限制条件。

供货商、船东交易对手名单还需报股份公司原油领导小组审批。

3 签订原油采购合同3.1 经总经理或分管副经理批准后,联合石化计划部门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部下达的股份公司年度原油进口计划或调整计划、以及公司第三方贸易计划和原油采购战略,组织与原油供应商洽谈原油长期供货合同。

3.2 根据分(子)公司现货采购委托,联合石化原油贸易部门会同境外子公司,依据生产经营管理部下达的进口原油月度采购计划分析目标油种市场,商定入市时机与询价范围,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向联合石化境外子公司经授权贸易人员下达采购指令。

3.3 联合石化境外子公司原油贸易人员依据采购指令,遵循进口原油采购效益最大化的原则,与经过批准的原油供应商达成交易意向,并立即将交易意向口头反馈给联合石化原油贸易部门审核。

3.4 联合石化原油贸易部门和计划部门贸易人员将长期合同签约意向和现货采购意向通知分(子)公司,经分(子)公司原油采购部门通过电话等方式确认油种、数量、价格、装期后,分别由计划部门和境外子公司经授权的贸易人员对外成交。

3.5 联合石化对外洽谈的原油贸易人员填写《交易结果通知单》,按规定签字确认后,于成交当日书面报联合石化原油贸易部门和风险控制部门。

3.6 联合石化原油贸易人员依据《交易结果通知单》填写《中国石化进口原油采购确认单》,经原油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书面通知分(子)公司原油采购部门。

分(子)公司原油采购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回复联合石化。

管输原油《中国石化进口原油采购确认单》按照股份公司原油管理办法由相关方签字确认。

3.7 联合石化负责对外洽谈采购合同的部门或境外子公司根据成交条件和合同管理规定,经贸易、执行、财务、法律等人员审核后,按规定权限签署原油采购合同。

4 租船与投保4.1 联合石化原油执行部门根据原油贸易部门提供的《原油采购交接单》,按照规定填写《进口原油保险内部联系单》,向经批准的保险公司办理保险。

保险合同须按规定权限签署。

4.2 联合石化运输部门经办人员根据原油执行人员提交的《租船运输内部联系单》办理预租船,并根据船舶预租的主要条件填写《中国石化进口原油租船确认单》,由运输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原油执行部门,并经分(子)公司原油采购部门确认。

管输原油《中国石化进口原油租船确认单》按照股份公司原油管理办法由生产经营管理部、炼油事业部签字确认。

4.3 联合石化原油执行人员得到装卸港对预租船的确认后通知运输人员,由经授权的运输签约人与经批准的船东签订租约,临时租船船东名单按照股份公司原油管理办法报生产经营管理部备案。

5 签订进口原油代理协议5.1 联合石化原油执行人员应计算每一个原油合同的价格、运费、保费、保值匹配情况及前批原油货款的尾款后,确定该合同原油的到岸价格,书面交分(子)公司确认。

分(子)公司原油采购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回复联合石化。

管输进口原油价格确认说明按照股份公司原油管理办法由生产经营管理部、炼油事业部签字确认。

5.2 根据分(子)公司确认的原油品种、数量、价格、时间及运输安排,联合石化按规定权限和经法律事务部审定的标准文本与分(子)公司签订《进口原油代理协议》。

6 报关、接货的准备手续6.1 原油到港前,联合石化原油部门核对有关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领《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登记证明》。

6.2 联合石化原油执行人员同时准备报关合同、发票、装船单据等其他报关单据,通知卸货港和分(子)公司安排接货,由分(子)公司做好国内运输的准备(参见《1.3原油配置、运输业务流程》),并安排货物代理公司报关报验,或通知分(子)公司自行报关报验。

7 跟踪监控装船、航行和卸货过程7.1 联合石化原油执行人员密切跟踪原油装船及其计量、货损等情况。

发现短量,立即查明原因,并于当日通知分(子)公司、保险公司,以备事后追溯。

分(子)公司在通过联合石化得知上述情况的基础上,密切跟踪原油到港、接卸、转驳及其计量、货损等情况。

发现短量,立即查明原因,并于当日通知联合石化原油部门。

联合石化原油部门依据有关采购合同或约定向供货商、船东、港口等责任方提出索赔,并将索赔结果书面通知有关分(子)公司。

7.2 联合石化运输经办人员密切跟踪装船、航行和卸货等船舶动态,监控滞期发生情况及责任原因,准确地计算滞期费,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分(子)公司确认,以便办理索赔或理赔工作,有关处理结果应书面通知分(子)公司。

8 货款、运费、保费等的结算8.1 对于需要出具原油付款承诺函的,联合石化境外子公司财务人员提供付款承诺函条款,报原油部门、财务部门审核,按规定权限审批后,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原油供应商或境外子公司开证银行出具付款承诺函。

8.2 联合石化财务部门对原油执行人员提供并经原油部门负责人批准的进口原油付款联系单及发票、进口许可证、报关合同和无正本提单保函、付款申请等审核,按照合同规定付款时间,向境外子公司支付CIF货款;付汇后,原油执行人员负责向财务部门提供报关单,由财务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付汇核销手续。

8.3 联合石化境外子公司按照原油采购合同规定,由贸易人员、执行人员和财务人员审核供货商提供的发票,报境外子公司负责人审批后,不迟于每周四将下周付款计划报外贸代理公司原油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按规定权限审批后,财务部门通知境外子公司按付款计划执行。

给银行的付款通知单须由境外子公司经理、副经理或财务经理双签支付。

8.4 联合石化运输部门对租约、运杂费发票、提单复印件等进行审核,经其负责人批准后,不迟于每周四将下周付款计划报财务部门审核,按规定权限审批后,运输部门通知境外子公司按付款计划执行。

境外子公司通知银行支付及备案程序同控制点8.3。

8.5 联合石化运输部门审核滞期费发票,经其负责人批准后,不迟于每周四将下周付款计划报财务部门审核,按规定权限审批后,运输部门通知境外子公司按付款计划执行。

境外子公司通知银行支付及备案程序同控制点8.3。

8.6 联合石化原油部门人员审核保险费明细表、保险发票、保单副本等文件,经其负责人批准后递交至境外子公司,境外子公司不迟于每周四将下周付款计划报财务部门审核,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原油部门通知境外子公司按付款计划执行。

境外子公司通知银行支付和备案程序同控制点8.3。

8.7 联合石化境外子公司在周付款计划以外的单笔50万美元及以上的临时付款由有关部门和境外子公司填写付款申请,于付款日前2个工作日报财务部门审核,按规定权限审批后,由财务部门付款或指定有关单位支付。

境外子公司通知银行支付和备案程序同控制点8.3。

对于周付款计划以外的单笔50万美元以下的临时付款,由境外子公司按规定权限审批后支付。

临时付款中涉及到追加保证金的申请参见《石油保值业务流程》控制点5.1-5.4。

8.8 分(子)公司与联合石化按照进口原油统一结算规定或合同规定的付款条款办理结算,并每月对账,如有差异,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对由于计价期及二次分量等原因形成的合同尾款,分(子)公司应与联合石化取得一致意见后,在半年内结清。

8.9 联合石化原油部门与财务部门每月对上月代理进口原油付汇情况进行核对,如有差异,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对由于计价期及二次分量等原因形成的合同尾款,由原油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每月与境外子公司进行核对,在半年内结清。

9 账务处理与档案管理9.1 联合石化财务部门及其境外子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股份公司内部会计制度和注册地适用会计准则,对代理进口原油业务及资金结算进行账务处理,并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

联合石化原油部门与财务部门分别对业务卷宗和财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按照规定时间保存。

四、相关制度目录(制度后标号为《内控手册配套规章制度汇编》目录索引号)1 关于印发《原油管理办法》的通知(石化股份生[2007] 419号)----1.5.72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石化股份法 [2003] 419号) ----1.12.13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会计制度(2006)》的通知(石化股份财[2006] 508号)---- 1.6.114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降低进口原油滞期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石化股份生〔2007〕60号)----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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