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最新版本
最新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书写的格式
纸质病历
采用纸质病历记录方式,格式包 括纸质病历首页、入院记录、病 程记录、手术记录、护理记录等 。
电子病历
利用电子设备记录病历信息,具 有存储方便、可查询性强等优点 。
病历书写的注意事项
01
02
03
04
病历书写要规范、准确、及时 ,完整记录患者病情及治疗过
程。
对诊断和治疗措施应进行详细 描述,避免遗漏重要信息。
病历书写的改进建议
建议1
建立电子病历系统,实现病历信息的数字化 管理和共享。
建议3
加强患者教育和沟通,提高患者对病历信息 的理解和信任。
建议2
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和评估,确保病历书写符 合规范和标准。
建议4
建立奖惩机制,鼓励医生遵守病历书写规范 ,提高病历质量。
04
病历书写的实际应用案例
优秀病历书写案例展示
规范用语
医生在进行病历书写时,应使用医学术语和规范用语,避免使用不准确 或模糊的词汇,以保证病历资料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03
签名和盖章
病历书写完成后,医生应在病历上签名并盖章,以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
合法性。
02
病历书写的内容与格式
病历书写的内容
患者基本信息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 、职业、住址等。
规范的病历书写有助于医生准确记录患者病情、评估治疗效果和预防医疗纠纷。
病历书写要求清晰、准确、完整,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 格检查、诊断意见、治疗方案等内容。
展望:未来病历书写的发展趋势和挑战
随着医疗信息化的发展,电子病 历将成为未来病历书写的主要趋 势,其具有便于存储、查阅和共
最新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

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一、前言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病历在临床诊疗、医学研究、医院管理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确保病历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病历书写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我院全体医务人员,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病历保存管理1. 病历保存原则:病历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整理、保存,确保病历的完整性、连续性和可追溯性。
2. 病历保存期限:门(急)诊病历保存期限为至少15年,住院病历保存期限为至少30年。
特殊病例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保存期限。
3. 病历保存方式:采用纸质病历与电子病历并行保存。
纸质病历应放置在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的环境中;电子病历应保存在医院信息系统内,并定期进行备份。
4. 病历保存要求:病历应保持整洁、完好,不得随意涂改、折叠、损坏、丢失。
如遇病历损坏,应及时修复或复制,并在病历中注明原因及修复、复制时间。
5. 病历销毁:达到规定保存期限的病历,经医院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销毁过程应有相关人员监督,并做好销毁记录。
6. 病历移交:医务人员调动、退休或离职时,应将所负责的病历按照规定移交给接班人或所在科室,确保病历的连续性。
7. 病历保密: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病历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违反规定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病历书写病历书写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原则。
1.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a. 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书写,字体清晰、工整,不得使用铅笔或红笔。
b. 病历内容应真实反映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不得虚构、篡改。
c. 病历书写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方言、土语或简称。
d. 病历应及时书写,不得拖延。
2. 病历书写具体规定a. 门(急)诊病历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及医嘱等内容。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病历书写是医疗行业中的重要环节,准确、清晰、规范的病历书写不仅有利于医生诊断和治疗,也对患者的健康和医疗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病历书写的质量和效率,规范病历管理,各医疗机构对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病历管理制度进行了不断的完善和更新。
本文将介绍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的最新版本。
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书写工具:病历书写应使用黑色水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铅笔、彩色笔或钢笔。
2. 书写语言:病历应使用标准的中文书写,避免使用方言或缩略语。
3. 标题格式:病历首页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每页应标注页码、医生签名和日期。
4. 时间标注:每次记录的医疗行为、检查结果等内容都应注明时间,保证病历的时序性。
5. 病历内容:病历内容应详实准确,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等内容。
6. 书写错误:如有书写错误,应使用横线划去并在旁注明正确内容,避免使用涂改液。
二、病历管理制度1. 签名盖章: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必须亲笔签名,并盖上医疗机构的公章。
2. 病历审阅:医疗机构应设立病历质量管理部门,对医生的病历进行定期审阅和检查,确保病历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电子病历:鼓励医疗机构借助信息技术,建立电子病历系统,提高病历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4. 病历保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病历保密制度,保护患者的隐私权,非关键人员不得查看病历内容。
5. 病历存档:病历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存档,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总结: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的最新版本对医生和医疗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广大医务人员能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书写病历,提高诊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健康与安全。
同时,医疗机构要加强病历管理,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1500字】。
2023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3
书写格式要求
病历书写格式需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执行,包括患者一般情况、住院病历、门急诊病历 等不同类型病历的书写规范
02书写病历要求
书写病历要求
书写清晰
· 病历的文字记录必须清晰易读, 不得使用模糊或难以理解的词汇 或语句。
准确记录
· 病历必须准确记录病人的病情、 诊断、治疗和护理等情况,不得 遗漏重要信息。
07违反规范的后果
违反规范的后果
医生处罚
医生违反病历书写规范,可能会导致医疗事故发生,会受 到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还会面临刑 事责任
医院处罚
医院违反病历书写规范,可能会导致医疗纠纷发生,会受 到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还会面临社 会舆论的压力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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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方式规范
医疗机构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方式保存病历,但应当确保可以随时查阅 对于电子病历,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数据存储方式进行保存,并保证其可读性和可验 证性
保密规范
医疗机构应当对病历进行保密,防止泄露患者的隐私和医疗信息 未经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病历不得向任何人开放
06病历复印规定
病历复印规定
需要在相应的病历上签字,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签字内容
02
· 签字内容应包括签字时间、签字人和相应的病历内容。这些信息有助于
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签字流程
03
· 签字流程应明确规定签字的时间、地点和程序。这些规定有助于确保签
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05病历保存规范
病历保存规范
保存时间规范
住院病历应保存时间不应少于30年,有的甚至应长期保存 门诊病历的保存时间不应少于15年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尊敬的医护人员:为了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规范病历的书写和管理,我们制定了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
本文详细介绍了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和病历管理的制度,旨在确保医务人员在病历记录方面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书写工具:医务人员使用黑色或蓝黑色的签字笔书写病历,不得使用铅笔、红笔等其他颜色。
2. 标题信息:病历首页需标明医院名称、科室、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住院日期等基本信息。
3. 时间记录:对于每个病历文书,医务人员需要标明记录的时间,确保病程的时序真实准确。
4. 符号使用:在病历中使用下划线、斜线、双竖杠等符号来突出重要信息,例如关键词、过敏史等内容。
5. 内容要求:医务人员应详细、准确地记录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诊断依据、治疗过程、手术记录等信息,以及其他必要的医学观察与评估结果。
6. 报告格式:根据不同科室的需求,医务人员应选择合适的报告格式,确保信息的整洁美观并易于阅读。
7. 笔迹清晰:医务人员应书写工整,字迹清晰,以免造成误读或漏读。
二、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保密: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病历保密制度,不得随意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2. 病历传递:医务人员在病历传递时需保证安全可靠,采用加密传输或专用网络进行传递。
3. 病历归档:医务人员应将病历按照科室、时间等信息进行分类归档,并定期进行备份和存档,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 病历修改:医务人员如需修改已完成的病历,应注明修改的时间、原因和内容,并在修改处签名和盖章。
5. 病历查阅:医务人员仅在医疗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可查阅病历,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查阅他人的病历。
6. 病历销毁:病历的保留期限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到期后应按相关规定进行销毁,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性。
三、医务人员培训为了确保医务人员能够正确理解和遵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病历管理制度,医院将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对病历书写和管理的专业水平。
2023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

二、病历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安全性、保密性。
2.病历保存期限:
(1)门(急)诊病历:至少保存15年。
(2)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年。
3.病历查阅与复制:
(1)患者及其家属有权查阅、复制病历,医疗机构应提供便利。
(1)医疗机构应设立病历质量监督部门,定期对病历书写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2)对病历书写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相关医务人员,并制定改进措施。
(3)医疗机构应鼓励医务人员参与病历质量改进活动,提升病历管理整体水平。
8.病历的伦理和法律要求:
(1)病历书写应尊重患者的隐私权,保护患者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2)患者有权查阅、复制、请求修改其病历,医疗机构应提供便利。
(3)医务人员在病历记录中应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2.病历在医疗纠纷中的作用:
(1)病历是医疗纠纷处理中的重要证据,医疗机构应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病历的审查和鉴定。
(4)规范清晰:病历书写应符合规定格式,字迹清晰,便于阅读。
二、病历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安全性、保密性。
2.病历应按照规定期限保存,门(急)诊病历至少保存15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年。
3.病历应实行归档管理,由专人负责,确保病历的安全、整洁、有序。
4.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病历借阅、复制、携带、销毁等规定,保护患者隐私。
(2)培训内容应包括病历书写规范、病历质量控制、医疗信息化应用等。
(3)通过病历管理教育与培训,增强医务人员对病历管理的重视,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

十三、病历书写与医疗纠纷处理
1.医疗机构应确保病历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纠纷处理提供客观依据。
2.医务人员在发生医疗纠纷时,应严格按照规定保存和提供病历资料,不得篡改、隐匿或销毁。
3.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纠纷病历资料审查机制,对纠纷病历进行独立、公正的审查。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
一、病历书写规范
1.病历书写应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得伪造、篡改。
2.病历应采用蓝黑或黑色墨水书写,字体端正,字迹清晰,不得使用铅笔、红色墨水及涂改液。
3.病历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缩写、简称及非正式名称。
4.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顺序: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及转归。
2.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法律教育和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防范法律风险。
3.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历法律风险评估机制,对潜在法律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预防。
4.医疗机构应制定应急预案,对病历书写相关的法律纠纷进行及时处理。
十二、病历书写与学术研究
1.医务人员应充分利用病历资料进行学术研究,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1.医疗机构应制定病历质量控制方案,明确质量控制目标、内容、方法、周期等。
2.病历质量控制应涵盖病历书写的各个环节,包括病历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等。
3.医疗机构应设立病历质量控制小组,定期对病历进行抽查、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整改。
4.医疗机构应将病历质量控制结果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期开展病历书写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水平。
四、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更新
卫生部修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最新】

卫生部修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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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要求2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规范。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 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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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要求3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 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 使用外文。
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 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 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 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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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记录(一般情况)
患者一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婚姻状况、出生地、职业、入院时间、记录时 间、病史陈述者。
若要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目的和本科初步 意见填上;若要住院或转诊者也要填写入院证 或转诊摘要。 法定传染病应及时、准确填写疫情报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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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病历书写规范5
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
诊时及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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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病历书写规范6
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 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 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不得用“成年”、 “儿童”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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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病历书写规范3
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 病历记录。
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 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 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 和医师签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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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要求7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 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 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 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 意书。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如未成年、精神病人、 昏迷者等,遵照自动授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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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记录(主诉)
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 续时间。 记录应简明扼要,字数一般不超过20个字。
原则上不能用诊断或检查结果来代替主诉;若 有几个症状,须按发生的先后顺序排列。
如用体征代主诉,而现病史中发现有症状的需 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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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记录(现病史1)
现病史是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 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 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 化情况、伴随症状、发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后诊疗经过及结果、 睡眠和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与鉴别诊 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
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 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 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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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病历书写规范4
每次诊疗完毕做出初步诊断,暂不能明确诊断 的,应有进一步检查措施或建议。
初步诊断、医师签名写于右下角。 治疗处理意见其中也包括给病休假种类及时间;
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 采用24小时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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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要求6
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 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 代理人签字; 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 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 签 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 的负责人签字。
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 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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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要求4
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 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 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 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如:慢 性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 病历的责任。
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 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 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 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 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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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记录的要求及内容
入院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通过问 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 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可分为入院记 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 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1.发病情况:记录发病的时间、地点、起病缓急、 前驱症状、可能的原因或诱因。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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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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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要求1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 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 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 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 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 记录的行为。
一页改动超过3处或者一处字数超过5个以上则 重新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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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要求5
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 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 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 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 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急诊留观记录是急诊患者因病情需要留院观察 期间的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 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门(急)诊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按照住院
病历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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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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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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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急)诊病历书写内 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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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病历书写规范1
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 (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 (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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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病历书写规范2
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婚姻状况、职业、 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