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制度:《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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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的几点建议

关于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的几点建议

1引言自从公务员法实施以来,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的社会效果值得肯定,不管是在实施还是在推行的过程中,都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公务员录用制度承担着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职责,旨在选拔公务员,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一重要环节为国家机关招揽了大批优秀人才,在壮大公务人员队伍的同时,大量新鲜血液的注入也保证了队伍的先进性。

然而,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备战公务员考试,面对固定的岗位数,每年的报考人数却日益增长。

因此,要在众多的考生中择优录取,选拔出适合的公务员的同时,还要避免人才的浪费,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势在必行。

我国的干部人事制度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化在不断改革完善,公务员制度也在不断健全,不少人通过公务员考录进入了公务员队伍。

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的公务员录用制度起步相对较晚,在录用方面积累的经验还不够多,但同时发展的速度又相对较快,因此,在发展运行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还有很多需要完善改进的地方。

比如有些人很容易无心工作,他们投入了更多的精力来分析考试;还有一些存在暗中操作的行为,设置“萝卜岗位”等。

这些问题令公务员录用制度的推行面临困境。

对于在公务员录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深刻研究与分析,在参考国内外相关理论、经验,总结规律的基础上逐渐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以达到更加公正、公平的录用环境,以期选拔出真正优秀人才壮大我国的公务员队伍。

2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的几点建议2.1从严立法完善录用制度一是录用程序一定要合规合法实施,不搞特殊、不暗箱操作。

严格依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中的规章制度办事[1]。

二是根据公务员录用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要总结规律和经验,不断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和法规,确保录用的公平与合理性,破除不正之风。

三是完善公务员录用的民主决策机制,为防止出现少数人说了算的局面,要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同时发挥专家学者、咨询机构、社会听证等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做到民主决策。

2024年春4月《公务员制度》全国自考试题含解析

2024年春4月《公务员制度》全国自考试题含解析

2024年春4月《公务员制度》全国自考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有______A.七项B.八项C.九项D.十项2、专业技术类一级总监的职务层次相当于______A.巡视员B.副巡视员C.调研员D.副调研员3、我国公务员申诉制度坚持______A.一级申诉原则B.二级申诉原则C.三级申诉原则D.四级申诉原则4、下列选项中,属于公务员津贴的是______A.住房津贴B.医疗津贴C.岗位津贴D.假日津贴5、在公务员培训中予以退学处理的情形是______。

A.留公车驻校B.借用他人车辆“伴读”C.借用其他单位车辆“伴读”D.以集体活动为民聚餐吃请6、将公务员培训内容和实际工作相结合,便公务员在培训期间所学的知识和技能符合其岗位职责的要求,这体现的培训原则是______A.注重能力B.科学管理C.学用一致D.以人为本7、对公务员进行考核的归宿与落脚点是______A.考核目标的制定B.考核程序的坚持C.考核原则的实施D.考核结果的使用8、我国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为______。

A.三个月B.六个月C.一年D.一年半9、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公务员,应当对其______。

A.开除B.辞退C.降职D.撤职10、根据本人意愿提出,应经过任免机关批准,依法解除公务员与机关职务关系的人事行为被称为______。

A.辞职B.辞退C.回避D.免职11、关于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陈述,正确的是______A.组成人数应当是双数B.各级政府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C.委员会主任由社会上人事管理专家担任D.各级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之间无隶属关系12、公务员执行错误或违法命令的免责情形是______A.公务员无异议地执行错误命令B.公务员无异议地执行违法命令C.公务员虽认为错误但上级坚持要求执行错误命令D.公务员虽认为违法但上级坚持要求执行违法命令13、就任职数量而言,公务员任职的主要方式是______。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

一、中国考试录用制度产生的背景
(一)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是一种通过考试决定是否任用的一种 选官制度,其基本特征是:不拘门第,平等竞争, 公开考试,择优选用。
科举制度从根本上打破了豪门世族对政治权力 的垄断,使国家行政机构人员的组成向着尽可能大 的社会面开放,给贫寒之士提供了参与行政管理的 机会。
(二)考试录用的基本条件
由公务员法规定的,主要包括国籍、政治立场、道德品质、文化程 度、工作经历及身体条件等内容。特殊条件是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 门根据职位要求确定的,如学历年龄、工作年限、政治面貌等。
(三) 考试录用程序
1
编制录用 计划
2
发布招考 公告
3
报名与资格 审查
6
5
4
公示、审批 或备案
科举制度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具有突出的时 代特征和较深的阶级烙印。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 中,它是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
(二)革命战争年代党的干部选拔制度
在战争年代是一个特殊的时期,选拔革命队伍的 工作人员,采取了革命斗争考验的方式进行。一 方面,凡是愿意为中国革命献身的人,都可以参 加革命,在形式上是平等的;另一方面,在你参 加革命后,必须进行各种考验,包括生死考验, 在斗争实践中,按照你为革命作出的贡献,确认 你的职务和工作。
公务员考试录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公务员考试录用特指从公务员系统以外录用担任
主任、科员以下以及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的公务员。也就是说,中央,省,地(市),县, 乡五级政府机关录用主任科员以下以及相当职务 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必须采取公开考试 办法。
主要内容
一、中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产生的背景 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基本内容及意义 三、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现状 四、完善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

人事部发布《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人事部发布《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前,中央组织部、⼈事部印发《公务员录⽤规定(试⾏)》(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以公务员法为依据,吸收⼗多年来各地各部门考录⼯作的实践经验,对公务员录⽤的原则、报考条件、招考程序和⽅法以及纪律与监督等做出了全⾯规定,共九章三⼗九条。

《规定》强调,录⽤公务员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法进⾏。

录⽤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规定》明确,录⽤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发布招考公告,公布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要公开报名和进⾏资格审查;要进⾏笔试、⾯试,并对考⽣进⾏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员名单并进⾏公⽰,接受社会监督。

对特殊职位,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采⽤其他测评办法。

《规定》进⼀步明确了报考的条件,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员均可报考: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年龄为⼗⼋周岁以上,三⼗五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品⾏和正常履⾏职责的⾝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作能⼒和⼤专以上⽂化程度;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为了严把队伍“进⼝”,对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和有法律规定不得录⽤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员,规定不得报考。

《规定》在三个⽅⾯有新的发展,⼀是更加注重考⽣权益的维护,明确要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要积极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在维护考⽣权益的同时,强调报考⼈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努⼒营造诚信报考的环境;⼆是进⼀步强化了监督措施,明确了招考公告发布的内容,报考回避的情形,公⽰拟录⽤⼈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所在单位或学校等,⼴泛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进⼀步严肃录⽤纪律,细化了招录机关、录⽤⼯作⼈员违纪的情形和处理办法;加⼤对违纪考⽣的处理⼒度,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纪律⾏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萧鸣政新版人力资源政策与法规 第一二章课后题答案

萧鸣政新版人力资源政策与法规 第一二章课后题答案

萧明政新版《人力资源政策与法规》课后题第一章公务员管理一、公务员管理包括哪些环节?当前我国公务员管理主要依据哪些政策法规?公务员管理包括:①录用与辞职辞退②职务任免③考核与晋升④奖惩⑤培训⑥工资福利保险等环节。

当前我国公务员管理主要依据:1《公务员法》。

《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3《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人事部令第7号)4《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12号)5《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16号)6《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7号)7《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8]20号)8《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9《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69号)10《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 71号)11《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12《人事争议处理规定》二、试述我国公务员职务和级别的相关规定。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规定主要见于《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中发[2006]9号)。

公务员职务和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由高至低依次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法规、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由高至低依次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公务员级别由低至高依次为二十七级至一级。

公务员累计五年定期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以在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厅局级副职及以下职务层次,在任职时间和级别达到规定条件后,经考核合格,可以享受上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住房、医疗等生活待遇。

试论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试论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试论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公务员写作提纲绪论: 我国于1994 年 3 月8 日颁布了《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为公务员考核提供了重要的法规依据,把公务员的考核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

2007 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和我国人事部联合印发《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新《规定》是以2006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的公务员法为依据的,)对公务员考核的基本原则、内容和标准、程序,结果使用及相关事宜作了全面规定,这样基本形成了比较系统完备的公务员考核制度体系。

但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发现在公务员考核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本论:1、考核内容缺乏针对性、可比性。

我国对干部的考核,经历了几个不同的发展阶段。

每个阶段对公务员的考核方向、重点均不相同,这样考核内容缺乏针对性,没有对比性,无法准确判断以往考核是否科学,不能高效地将考核制度及内容完善. 2、岗位职责不十分明确。

岗位职责是衡量一个岗位上的公务员工作好坏的标准,是进行考核的基本依据。

但有些部门还存在职责不清的情况,甚至个别单位至今还没有制定岗位责任制,这就增加了考核工作的难度,真正意义上的考核也就无法进行。

这是导致考核中出现轮流坐庄现象的重要原因. 3、方法简单化。

我国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对考核方法作了原则性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和单位不重视考核方法的选择和把握,轻视平时考核,只重年终考核,甚至只重年终评优;不看工作好坏,一律按部门按比例四舍五入分配优秀名额;重点性考核,轻定量考核等就是将考核方法简单化的突出表现,也直接导致了考核中的不公平现象的产生。

1试论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内容摘要】本文就我国现阶段公务员的考核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从中得出考核中出现不公平现象形成的原因,以及杜绝公务员考核制度中不公平现象的发生,应采取的对策与措施。

通过全文三大方面的阐述,对致力于公务员制度建设且有良好开端的中国政府来说,作者提出了自己的观念, 那就是-—努力使公务员考核制度化是顺应历史发展趋势的必要举措。

公务员录用规定

公务员录用规定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三十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由于吴某正处于试用期,单位不能对其进行辞退,如果吴同志在单位未允许的情况下考了别地方的公务员,单位可以对其考察不合格,将其取消录用。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三十条规定“第三十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

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根据这条规定,试用期要离开只能是取消录用资格。

试用期内当然能辞职。

但是过了试用期就无法辞职了!!!必须过最低服务期限5年!!!!!!!!!!!公务员法写的很清楚。

如果单位不让你主动辞职的话,你可以故意犯错误,让单位辞退你(辞退和辞职不一样的哈)最起码五年以内不会再想考公务员了... ---------大哥你走关系进来的吧。

最基本的公务员法和招考简章都不知道,你想考还考不成的。

招考简章写的很清楚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的时候审核是不会对你的身份进行查询的,但是如果你笔试通过了,就要进行资格审查,这时候才会查出来你是试用期的公务员。

即使你没有转正,也不会被录取,因为试用期的公务员是不允许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而转正后的公务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5年)也要在单位的允许下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满了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可以参加上一级的公务员考试有在公务员试用期内,又考上别的公务员并成功走了的吗?0最佳答案理论上说,是不行的,因为公务员有最低服务年限。

但实际上,看个人操作。

我觉得,在职(包括试用期)公务员,如果想再次报考,应该事先知会领导,给领导一个理由,比如你家在别的地方,想离家近一些等等,或者直接说想有更好的发展,更高的追求,相信领导会理解的。

但同时要向领导保证,不会影响到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国⼈民银⾏关于印发《中国⼈民银⾏总⾏推⾏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案》的通知⽂号:银发[1994]330号颁布⽇期:1994-12-26执⾏⽇期:1994-12-26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总⾏各司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现将《中国⼈民银⾏总⾏推⾏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总⾏的统⼀部署,贯彻实施。

在实施前和实施中,各司局要组织本司、局全体⼯作⼈员认真学习,领会精神,统⼀认识,保证实施⼯作的顺利进⾏。

附件:中国⼈民银⾏总⾏推⾏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案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公务员暂⾏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案》,结合我⾏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案。

⼀、指导思想建⽴和推⾏国家公务员制度是政治体制改⾰的⼀项重要内容,也是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总⾏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遵循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党管⼲部”的原则,加强和改善党对⼲部⼯作的领导,坚持⼲部“四化”⽅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合理选拔⼈才,任⼈唯贤,⼈尽其才,才尽其⽤;(三)实⾏“功绩制”原则,充分激励⼯作⼈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勤奋敬业的⼯作精神;??(四)建⽴健全各项法规,实现⼈事管理体制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五)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作⼈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政⼯作效率,转变⼯作作风,进⼀步促进和深化机构改⾰。

⼆、组织领导建⽴和推⾏国家公务员制度,涉及⾯很⼴,政策性很强,难度很⼤,是⼀项复杂的系统⼯程。

总⾏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作,在党组的统⼀领导下进⾏,⼈事司负责组织协调,办公厅、机关党委等部门参与,各司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思想教育⼯作。

为切实加强领导,总⾏成⽴推⾏国家公务员制度领导⼩组,领导⼩组由党组书记、常务副⾏长周正庆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长戴相龙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张解东(⼈事司副司长)、赵敬盈(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马德伦(办公厅副主任)、单建⽣(⼈事司副司长)、郭利根(⼈事司副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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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制度:《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日前,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印发《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以公务员法为依据,吸收十多年来各地各部门考录工作的实践经验,对公务员录用的原则、报考条件、招考程序和方法以及纪律与监督等做出了全面规定,共九章三十九条。

《规定》强调,录用公务员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规定》明确,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发布招考公告,公布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要公开报名和进行资格审查;要进行笔试、面试,并对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特殊职位,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报考的条件,凡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
求的资格条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为了严把队伍“进口”,对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和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规定不得报考。

《规定》在三个方面有新的发展,一是更加注重考生权益的维护,明确要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要积极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在维护考生权益的同时,强调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努力营造诚信报考的环境;二是进一步强化了监督措施,明确了招考公告发布的内容,报考回避的情形,公示拟录用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所在单位或学校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进一步严肃录用纪律,细化了招录机关、录用工作人员违纪的情形和处理办法;加大对违纪考生的处理力度,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定》体现了公务员录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要求,在切实维护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规定》的出台,对全面贯彻落实xx大精神,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制度,着力造就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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