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规划分类及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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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规划分类及含义图A 土地规划分类体系

附表A土地规划分类及含义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21010-2007 2007年8月10日发布实施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建设用地边界划定后,规划范围内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4个区域:

1、允许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

2、有条件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以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

3、限制建设区,是指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

4、禁止建设区,是指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

建设用地管制--边界

规模边界

依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划定的允许建设区的范围界线。

扩展边界

规划确定的可以进行城乡建设的最终范围界线,由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共同形成。

禁止建设用地边界

为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景观等特殊需要,划定规划期内需要严格控制各项建设的空间范围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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