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暂行规定
学生社团组织管理规定

学生社团组织管理规定学生社团组织是大学校园中促进学生发展、培养领导力和开展各项活动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证社团组织的有效运行和管理,制定本规定,以规范学生社团组织的组织结构、日常管理和活动实施等方面的事项。
第一条总则学生社团组织是指由在校学生自愿组织,按照一定的宗旨、任务和组织方式,参加学校教育、文化、科技活动,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发展各项技能的学生团体。
第二条组织机构学生社团组织分为四个层次:学校社团联合会、学院社团联合会、专业社团组织和兴趣社团组织。
1. 学校社团联合会:负责全校范围内学生社团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承担社团培训、评优、活动资金拨付等职责。
2. 学院社团联合会:负责各学院内学生社团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承担社团组织的注册、审核和指导等职责。
3. 专业社团组织:按照学院社团联合会的指导,开展与专业相关的活动和训练,促进学生在专业领域的发展和提升。
4. 兴趣社团组织:以兴趣为主题,广泛开展体育、文化、艺术等方面的活动,提供学生交流、展示和锻炼的平台。
第三条社团成立和管理1. 社团成立:学生社团组织依照学校相关规定,向学院社团联合会申请注册,经过审核合格后方可成立。
社团应明确组织宗旨、任务和管理人员,并有规范的章程。
2. 社团指导老师:学院应为每个社团安排一名指导老师,负责指导社团开展活动、管理社团事务,并与学院社团联合会联系协调。
3. 社团管理:社团应定期召开会员大会,讨论重要事项并选举产生管理人员。
社团管理人员应依法履行管理职责,保证社团的正常运作并维护社团形象。
第四条社团活动与监督1. 活动策划:社团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并向学院社团联合会备案。
活动计划应包括活动目标、内容、时间、经费预算等信息。
2. 活动管理:社团活动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活动过程的安全和秩序。
社团应自觉保护环境、遵守法律法规,并与校园其他社团和学生组织协商合作、互惠互利。
3. 监督考核:学院社团联合会定期或不定期对社团的活动进行监督考核,评估社团的开展情况和管理水平,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和资金拨付。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一、引言学生社团是推进学校文化建设、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重要载体。
为了规范学生社团的发展与管理,营造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校园社会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以及“自治管理、法制管理、综合管理、民主管理”的方针,制定本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二、学生社团的范围和性质1. 学生社团的组成学生社团是由在校学生自愿组织并在学校内开展各种形式和内容的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学生社团由学生自发组织,根据兴趣爱好、专业特长、学科知识等各个方面自由组合成立,每个学生只能加入一个学生社团。
学生社团包括学术、文艺、体育、服务、科技、公益、户外等七大类。
学生社团不得违反国家和学校法规,不得从事商业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背公序良俗。
2. 学生社团的管理学生社团的管理分为自我管理和组织管理。
学生社团本着自愿和民主原则,行使独立和自主的社团管理权利。
学校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对学生社团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并通过设立教师指导员、管理现场副负责人、社团评优、社团审核等措施,进行有效的组织管理。
三、学生社团的入团和退出1. 入团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方可作为学生社团的团员自愿加入:•爱好社会实践,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对服务社会、推动学校发展、锻炼自我方面有浓厚兴趣和实际动机。
2. 入团程序学生通过网上报名或拨打学院团委乐于助人服务热线申请加入社团。
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经过教师指导员推荐、学院团委审核、学生自我筛选等多个环节后,确定入团名单和社团负责人。
3. 退出程序学生凭个人书面申请于学院团委办公室办理社团退出手续,同时交回全部社团有关物品并写下退团报告,由学院团委及社团负责人审核确认。
四、学生社团的管理1. 自我管理学生社团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和社团任务,完善组织结构,建立健全社团会议、预算、档案、工作制度、反腐倡廉等制度和制定社团发展计划,开展学术研究、文化艺术、社会服务、公益慈善等多元化的社团活动,收集反映社团成员意见建议,定期进行自我评估,提升社团各项工作的质量、效率和创新性。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1. 前言学生社团是大学校园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提供了学生们参与社交、交流、实践的机会,也能够帮助学生们在更广阔的领域中展现自己的才能和实力。
为了保障学生社团的正常运转,校方必须对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进行科学、合理、有序的制定和实施。
2. 规章制度(1)学生社团的立项:学生社团的立项应提出合理的社团宗旨、经费预算、活动计划,并得到校方的批准。
(2)学生社团的组织: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应设置为“主席团”、“部门”、“小组”等,每个组织机构需要明确职责、权限、方法和制度。
(3)学生社团的会议:学生社团需要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活动安排、人员安排、经费安排等问题。
会议应该按照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进行,必需有“会议记录员”。
(4)学生社团的经费:学生社团的经费来源应该是学生团体经费和社团自主筹款。
学生社团需要制定经费预算计划并在预算总额内合理分配经费。
(5)学生社团的账目:学生社团需要建立明确、完整的账目,对于每笔经费的收入、支出和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公示。
(6)学生社团的成员:学生社团的成员应该是由自愿选择、文明规范、积极进取的学生组成。
社团成员需要签署“社团责任书”并遵守规章制度。
3. 管理办法(1)指导教师的职责:学生社团需要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该负责指导学生社团的规划、安排和实施,并协助解决社团日常管理中的问题。
(2)社团负责人的职责:学生社团的主席团成员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带头执行规章制度,促进社团内部和外部的良好关系。
(3)社团成员的义务:学生社团的成员应该积极参与社团活动,遵守规章制度,为学生社团的运转和发展做出自己的努力。
(4)社团活动的审核:学校需要对学生社团的活动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予以支持和推荐。
同时,在活动执行过程中,学校应该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指导。
4. 结语学生社团是学生个人发展和社会实践的重要平台,校方应该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指导,不断完善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一、序言学生社团是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供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为了规范学生社团的运作和管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二、社团组建及管理1. 社团组建(1)学生社团的组建应遵循校园文化建设的整体规划,学生应根据自身兴趣和特长提出社团组建申请。
(2)社团组建申请需要包括社团名称、宗旨、活动内容等信息,并由一名指导教师提供书面支持。
(3)学校相关部门将审核社团组建申请,合格的申请将得到批准,并进行公示。
2. 社团管理(1)社团应设立负责人,具体人数根据社团规模而定。
负责人应负责社团日常管理及活动组织,并与指导教师保持良好的沟通与配合。
(2)社团负责人应定期召开社团例会,讨论社团相关事务,集体决策。
(3)社团应定期报告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并接受学校指导教师的指导与监督。
三、社团活动1. 活动策划(1)社团活动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涉及违法、违纪及危害校园安全的内容。
(2)社团活动策划应提前提交活动计划,并在获得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
(3)社团活动应注重创新性和针对性,并与学校其他部门的协作活动相衔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 活动执行(1)社团活动执行时,应确保参与成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活动过程中,社团成员应保持积极向上、团结协作的精神风貌,并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3)社团活动应结合学生课程学习,提高学生综合能力和素养。
四、社团管理制度1. 资金管理(1)社团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明确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渠道。
(2)社团财务管理应定期进行审计,并公示相关财务信息。
(3)社团不得私自转移、挪用、浪费社团经费,如有违反,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社团成员管理(1)社团成员应认真履行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互相尊重和理解。
(2)社团成员有违反学校纪律规定或违背社团宗旨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理。
3. 社团解散(1)社团可以自愿申请解散,需提前向学校相关部门提交书面解散申请。
学生社团活动管理规定

学生社团活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规范学生社团活动的组织和管理,保障学生社团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及其组织的活动。
学生社团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以及社团章程,坚持积极健康、文明向上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方面的作用。
二、学生社团的成立学生社团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1、有明确的社团宗旨和活动内容,符合学校的育人理念和校园文化建设需求。
2、有一定数量的学生发起,且发起人具备开展社团活动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名称、宗旨、组织机构、活动范围、会员权利和义务等。
4、有固定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指导能力。
学生社团的成立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社团发起人向学校社团管理部门提交社团成立申请书,包括社团章程草案、活动计划等相关材料。
2、社团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答辩和评估。
3、经审核通过后,予以批准成立,并进行注册登记。
三、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学生社团应设立社长、副社长等主要负责人,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和活动组织。
社团负责人的产生应遵循民主、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社团成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社团管理部门备案。
社团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社团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
2、成绩优良,无违纪违规记录。
3、熟悉社团的业务和工作流程。
四、学生社团活动的组织学生社团组织活动应提前向社团管理部门提交活动申请,包括活动策划书、活动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活动内容等。
活动策划书应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确保活动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社团管理部门对活动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活动。
学生社团活动的组织应遵循以下原则:1、活动内容积极健康,符合社团宗旨和学校文化建设要求。
2、活动形式多样,注重创新性和实效性。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社团是学生在校园中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展示个人才艺和锻炼领导能力的平台。
为了保证社团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制定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以下是对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的详细阐述。
第一章绪论一、规章制度的目的和意义学生社团规章制度的建立旨在规范学生社团的组织和运作,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协作精神和责任感,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学生社团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注册的学生社团,包括但不限于学术社团、艺术社团、体育社团等。
第二章社团的建立和管理一、社团的立项与批准1. 学生社团的建立需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按照学校制定的流程进行立项申请。
2. 立项申请材料需包括社团的名称、宗旨、活动方案、人员构成等内容,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正式成立。
二、社团的组织架构与管理1. 社团应明确设立社长、副社长及其他相关职务,并对职责进行明确规定。
2. 每个社团应有一名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和管理社团的日常活动,并对社团成员进行教育引导。
第三章社团活动的组织与管理一、社团活动的策划与实施1. 社团应定期拟定年度活动计划,并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2. 社团活动应有明确的组织者和负责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社团活动的场地与设备1. 社团活动场地的使用应提前向学校申请,确保场地的合法合规使用。
2. 使用学校设备时,应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保管,并负责设备损坏的赔偿。
三、社团活动的宣传与报道1. 社团活动应遵守学校的宣传规定,不得损害学校和他人的形象和利益。
2. 社团可通过学校内部媒体进行活动宣传和报道,但不得涉及商业广告。
第四章社团成员的权利与义务一、社团成员的权利1. 社团成员有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并享有平等对待和公正评价的权利。
2. 社团成员有提出建议和对社团管理进行监督的权利。
二、社团成员的义务1. 社团成员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培训和教育活动,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一、组织设置与管理1. 学生社团的设置应该根据学校的规模和需求进行合理规划。
学生社团的类型应多样化,涵盖学术、文化、艺术、体育等不同领域,以满足广大学生的兴趣和需求。
2. 学生社团的成立应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批,并需具备一定的组织架构和成员人数。
每个社团应设立负责人和相应的管理人员,确保社团的正常运行。
3. 学生社团应当制定具体的章程,包括社团宗旨、组织架构、成员管理、活动安排等内容,以规范各项工作和活动。
二、成员管理1. 学生社团应接受全体在校学生的自愿加入,并不得限制加入社团的条件,但可以根据社团的特点和需求对成员进行分层管理,如设置核心成员、普通成员等。
2. 学生社团的成员应积极参与社团活动,遵守社团章程和相关规定,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共同促进社团的发展和进步。
3. 学生社团应定期进行成员考核,对不合格表现的成员进行相应处理,以保证社团的活力和凝聚力。
三、活动组织与管理1. 学生社团应定期举办各类活动,包括学术研讨、演讲比赛、文艺表演、体育竞赛等,以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2. 活动的组织应提前制定详细的计划,包括活动形式、时间地点、人员分工等,并报备学校相关部门。
3. 活动期间,社团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应全程参与,并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参与学生的安全。
四、经费管理1. 学生社团的经费主要来自学校的拨款、自筹和赞助等渠道。
社团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管理。
2. 经费的使用应按照预算计划进行,对于超过预算的支出需要提前申请并报备有关部门,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使用效益。
五、学校支持与指导1. 学校应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和资源支持,以保证学生社团正常运行和开展各类活动。
2. 学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指导与监管,定期与社团负责人进行沟通,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学校相关规定和社团章程的行为,学生社团应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处理,如警告、暂停活动、解散等。
2023年学校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2023年学校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发挥学生社团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方面的作用,提高学生社团的组织能力和服务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定义和分类第二条学生社团是由在校学生自主组织、自愿参加,以特定兴趣、特长为基础,团结和组织学生开展学术研究、实践活动和文化艺术创作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分为学术科技类、实践服务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竞技类、公益志愿类等不同类别,校团委根据学生社团的性质和特点进行分类,拥有不同的管理要求和支持政策。
第三章学生社团的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生社团必须依法以宗旨、章程为依据,自主参与学校相关活动,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学生社团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管理,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
第六条学生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有效运作。
第七条学生社团应当开展多样化的活动,提供丰富多样的社团体验。
第八条学生社团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提供相关培训和指导。
第九条学生社团应当主动加强与其他社团和组织的联系和合作,积极参与校内外的交流活动。
第四章学校的支持与奖励第十条学校应当为学生社团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和财务支持。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定期对学生社团的运行进行检查和评估,提供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加强对优秀学生社团的表彰和奖励,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团活动。
第十三条学校可以通过组织学生社团展览、作品展示等形式,宣传和推广学生社团的创新成果。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设立学生社团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学生社团的工作,提供相关支持和服务。
第五章违规处罚第十五条学生社团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校团委可以对其进行警告、限期整改、暂停活动或者解散等处理: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的。
2. 以组织社团活动为名,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
3. 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损害社团形象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暂行规定南通大学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简介学生社团指导中心于2005年3月7日成立。
学生社团是我校大学生依照共同兴趣和爱好自发组成的校园群众性组织。
针对学生社团所具有“成员兴趣相投、集体凝聚力强、活动内容丰富、组织活动形式灵活”的特点,以及在整个校园文化生活中所发挥的独特作用,为了积极推进学生社团建设,构建共青团组织“一体两翼”的工作格局。
学校决定成立该中心。
学生社团指导中心挂靠校团委,代行南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的主要职能,具体指导、监督和管理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
南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暂行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南通大学学生社团(以下简称学生社团或社团)的管理,推动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依照《江苏省高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和我校社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第一条学生社团是由具有某方面共同兴趣爱好的学生自发成立的、为实现成员共同愿望而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学生社团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学生社团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学生社团共分八种类型:理论学习类、学术科技类、文学艺术类、社会科学类、志愿服务类、体育健身类、综合类。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培养和提高同学综合素质;2、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同学;3、发挥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载体作用,推进社团建团工作,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团组织生活。
二、学生社团的成立第五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3、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4、有至少一名学校在编的指导教师;5、承认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有规范的章程或管理规定;6、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六条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校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提交下列资料:1、筹备申请书;2、章程草案;3、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学生证复印件;4、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身份证明;5、申请成立新的社团不得与校内已存在的社团在工作范围和活动内容上有雷同。
第七条学生社团章程或管理规定应当包括下列事项:1、承认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2、名称、活动场所;3、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4、学生社团类别;5、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6、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7、财务管理、经费使用的原则;8、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9、章程的修改程序;10、社团终止的程序;11、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校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在收到成立学生社团申请全部有效证件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成立的决定并报校党委宣传部备案。
学生社团成立后领取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证,学生社团以此证为开展活动的标志。
任何学生社团不得印制公章。
在未领取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证之前,任何学生社团不得以社团的名义收取会费和组织社团筹备以外的活动。
三、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第九条学生社团应根据注册登记证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校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申请进行年审。
学生社团也应对会员进行登记注册。
学生社团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在得到指导老师的同意后在7日内向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注销登记:1、违背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2、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3、分立、合并的;4、社团被责令取缔或解散;5、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提出注销申请登记,应当提交由社团负责人签名、经会员大会通过的并有指导教师确认的注销申请书。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应当组织对其财务进行清算,并出具清算报告书。
清算期间,学生社团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二条学生社团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处理注销后的剩余财产,交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后返还社团成员或作为学校学生社团发展基金;如何处理由秘书处决定。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应当在报批后以公告形式宣布。
四、学生社团活动第十五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奉行自主、公开原则,但必须接受指导教师和所挂靠学院(部门)的具体管理和监督;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宏观的管理和调控。
社团的活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必须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将计划(包括经费预算)交至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一式二份,一份各社团存档,一份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存档。
工作计划必须由指导教师签名或所挂靠学院(部门)盖章确认。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如需在学校学生活动场所开展活动,按照学校学生场所活动申请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社团及活动组织者要对活动的秩序、安全及合法性负责。
活动结束后,学生社团要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
第十八条学生社团跨校进行交流活动,必须经校学生社团活动指导中心审核并报省学联秘书处批准,并按照《江苏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及学生社团开展跨校活动的暂行管理办法》进行。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可以制作各具特色的网页,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且经校团委审核后链接到校团委主页。
校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委托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负责审查网页内容,校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对不符合规定的网页责令学生社团进行整改或关闭。
五、学生社团的经费第二十条学生社团的经费管理制度另行规定。
六、学生社团的奖惩第二十一条学校每学年度对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命名一批“南通大学优秀社团”和“南通大学创优社团”即A级社团和B级社团;未命名社团为C级社团。
第二十二条我校“优秀社团”和“创优社团”实行挂牌和年度淘汰制度;对于A级社团,学校将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给予部分的活动资金支持。
第二十三条我校“优秀社团”如在市级以上项目上获奖,其社团负责人将获得由校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联合表彰的校级“优秀社团干部”;A、B级社团如在国家级项目上获奖,学校将其负责人推荐参评省“优秀社团干部”。
第二十四条学生社团工作考核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十五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1、活动范围和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2、不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规定和决定以及违反相关的纪律;3、财务制度混乱;4、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的;5、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6、组织纪律性较差,不配合学生社团联合会开展工作;7、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
第二十六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将其解散:1、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2、社团执行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违反规定的活动而未予有效制止的;3、背弃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4、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进行整顿后仍未注册的;5、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20人的;6、社团连续两学期未进行活动的。
7、社团有第二十五条规定情形时,拒不执行学校的整顿意见或整顿无效的。
七、附则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南通大学党委宣传部、共青团南通大学委员会、南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共同制定。
学生社团指导中心代行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职能,对本规定享有解释权。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南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2005年4月2日南通大学第一次学生社团(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南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的,由校团委指导、监督和管理的具有群众性的学生社团联合体;是构建“一体两翼”团建工作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本会宗旨是全力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社团的全面健康发展服务,在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第三条:本会的基本任务:(一)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引导,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投身改革开放实践,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通过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使学生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和可靠接班人;(二)倡导和组织学生社团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和自我服务,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内外活动,努力为学生社团的发展提供和谐、健康、向上的环境并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
(三)发挥学校与学生社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表达学生社团的愿望、要求和维护学生社团合法利益,帮助社团解决实际困难。
(四)加强校内各学生社团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增强学生社团之间的合作与资源整合,联系并协调学校其他学生组织相关工作,发展同兄弟院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横向交流与合作、增进了解和加深友谊。
第四条:学校大力扶持理论学习型社团、热情鼓励学术科技型社团、积极倡导志愿服务型社团、正确引导兴趣爱好型社团。
第五条:本会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江苏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的苦干意见》和《江苏省高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和校规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集体会员第六条:凡承认本会章程并经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均为本会集体成员。
学生社团是指由具有某方面共同兴趣爱好的学生自发成立的、为实现成员共同愿望而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有效形式。
对未经注册而成立的社团,本会将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取缔。
第七条: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集体会员,集体成员通过学生社团大会(或代表大会)行使自己的权力。
(一)集体会员基本义务: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积极举办学术、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勤于实践,勇于创新,提高自身及其社团成员的全面素质;3、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自律,尊师爱校;自觉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4、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本会其他会员的利益;5、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规定,积极参加本会活动。
(二)集体成员的基本权利:1、在本会工作享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2、在学生社团大会(或代表大会)期间,享有提出学生社团议案的权利;3、在本会范围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4、有要求本会提供正当权益保障和服务的权利;5、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第三章组织与职权第八条: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