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Q-CSG-211010-2011]
10、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监造及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南方电网物〔2011〕7号)

附件: 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监造及检测机构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目次1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职责 (1)5 管理内容与方法 (1)5.1 登记受理条件 (1)5.2 登记备案 (2)5.3 审核 (2)5.4 信息变更 (2)5.5 现场考察评估 (2)6 评价与考核 (3)7 附则 (3)I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监造及检测机构管理办法1总则1.1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造机构、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机构”)管理工作,加强机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设备监造及检测机构的管理工作。
1.3公司系统开展设备监造及检测机构的管理工作本着对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2010版)》(南方电网物〔2010〕6号)3术语和定义3.1 监造:对制造单位的合同设备、材料以驻厂等形式,按照设备、材料供货合同的要求,坚持客观公正、诚信科学的原则,对设备、材料在制造过程中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制造单位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监督。
3.2 抽检:对设备材料厂家成品及原材料开展的质量检测工作。
3.3 监造及检测机构:受托履行设备材料监造及检测职责的第三方机构和组织。
4职责4.1公司物资部负责开展统一编码登记管理,建立诚信档案,择优选择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和良好业绩的设备监理机构(监造单位)或质量检测机构。
4.2分子公司物资部门在公司授予编码的诚信档案中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设备监理机构(监造单位)或质量检测机构,负责签订服务合同并报公司物资部备案。
5管理内容与方法5.1 登记受理条件5.1.1 获得工商行政登记管理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并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5.1.2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规定(终稿)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规定目次前言 (Ⅱ)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技术监督管理机构与职责 (2)3.1技术监督管理机构 (2)3.2各级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2)3.3各级调度机构主要职责 (3)3.4电力试验研究院(所)主要职责 (4)3.5各级规划部门主要职责 (5)3.6各级营销部门主要职责 (5)3.7各级农电部门主要职责 (5)4 电能质量监督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5)4.1频率质量技术监督 (5)4.2电压偏差监督 (6)4.3谐波、三相电压不平衡度、电压波动和闪变技术监督 (7)4.4电能质量指标监督 (10)5 电能质量监测仪器的管理 (11)6 附则 (11)前言为把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建设成为经营型、服务型、一体化、现代化的企业,实现南方电网统一开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强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可靠、经济运行,构建和谐的电能质量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执行电能质量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法律、法规、规程和规范,并结合南方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发展水平与管理经验制定。
本规定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提出、归口、主编并解释。
本规定委托华北电力大学协助起草。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余建国,韩民晓,邱野,夏道止,刘路,刘军成,吴琼。
本规定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
本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南方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规定1范围1.1为加强南方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保护发电、供电和用电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行业及南方电网有关标准、规程,制订本规定。
1.2本规定所指的电能质量是指南方电网内连接于并网发电企业、用户的公用电网(包括用户受电端)的电能质量。
电能质量衡量指标有:频率偏差、电压偏差、三相电压不平衡度、谐波、电压波动和闪变;为适应电网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的内容还包括电压暂降、暂升,和电压短时中断等暂态电能质量指标。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布20 实施20 发布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目录 1 总则 (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职责 (25)管理内容与方法………………………………………………………………………36 附则 (9)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1 总则1、1 为了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确保入网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保障现场作业人身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规范了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入网、购置、验收、试验、保管、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内容和要求。
1、3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 DL409-9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02 DL5009、2-200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变电站安健环设施标准》(QC1 00012004)《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CSG/MS 0912-xx)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3、1 生产经营单位:指从事电力生产(包括发电、输变电、供电、调度、检修、试验等)、电力建设(包括火电、水电、输变电、送变电、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调试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以及管理这些企业和单位的公司本部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3、2 本规定所称基层单位是指分、子公司所属生产经营单位。
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监督业务指导书解析

1.业务说明
1.1本业务指导书规范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工作。通过明确技术监督管理范围以及电网设备的设计审查、招标采购、工厂监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技术改造等全过程技术监督工作要求,达到促进国家、行业及公司有关法规、制度及技术标准的贯彻实施,确保电网和设备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的目的。
6.1.1技术监督预警通知管理流程图
6.1.2技术监督预警通知管理流程说明
流程节点编号
流程节点名称
涉及部门
涉及
角色/
岗位
工作指引
风险点描述
引用文件条款
关键控制点
时间要求
输入信息
输出信息
信息记录
备注
10
编写技术监督预警通知单
技术监督管理部门
技术监督管理人员
结合对设备的运行指标分析、评估、评价,针对技术监督工作报告,填写技术监督预警通知单。
5.7技术监督工作应建立预警制度、整改跟踪制度、评估制度。
5.8技术监督工作应实行定期检查制度。
5.9技术监督工作要加强考核管理。
5.10技术监督工作要加强人员培训和持证管理。
5.11各供电、发电、建设施工企业单位应建立和健全电力生产建设全过程技术档案。
6.流程步骤及说明
6.1 技术监督预警通知管理流程
3.引用文件
Q/CSG—210018-201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DL/T1051-2007电力技术监督导则
电安生[1996]430号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
DL/T 1198-2013系统电能质量电力技术管理规定
4.术语和定义
4.1电力技术监督
某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质量及无功电压管理规定(模板)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质量与无功电压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目录1总则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2)4职责 (2)5管理内容与方法 (3)6附则 (8)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质量与无功电压管理规定1总则1.1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质量和无功电压管理工作,提高电网和用户电能质量水平,确保电网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规定。
1.2本制度规定了电能质量和无功电压管理的职责分工、管理内容和控制目标。
1.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所属各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规定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定。
主席令〔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工业部第8号令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监会第27号令供电监管办法GB 156 标准电压GB/T 12325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GB/T 12326 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 14549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 15543 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GB/T 15945 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偏差GB/T 24337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间谐波GB/T 18481 电能质量暂时过电压和瞬态过电压GB/T 19862 电能质量监测设备通用要求DL/T 1198 电力系统电能质量技术管理规定DL/T 1194 电能质量术语DL/T 1028 电能质量测试分析仪检定规程DL/T 1053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规程DL/T 500 电压监测仪使用技术条件DL 755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SD 325 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试行)能源电[1993]218号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试行)3术语和定义3.1本规定所涉及的专业术语和定义与《电能质量术语》(DL/T 1194-2012)、《电力系统电能质量技术管理规定》(DL/T 1198-2013)的规定一致。
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HB 1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2010—02—20发布 2010—02—20实施1集团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I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总则 (1)4 机构与职责 (2)5 技术监督内容 (13)6 技术监督的计划 (16)7 技术监督的实施 (19)8 评价与考核 (23)9 附则 (26)前言电力技术监督是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电厂安全、经济、环保运行的重要基础。
为了加强1集团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技术监督管理体系,根据国家发改委《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1-2007)和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是1集团公司所属电力企业技术监督工作管理的主要依据。
本办法由1集团公司提出。
本办法由1集团公司归口并解释。
本办法起草单位:1集团公司。
本办法批准人:、1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1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以下简称“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机构职责、工作范围、管理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电力企业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文件,对于本办法的应用是不可缺少的。
对于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引用的这一版本对本办法有效。
对于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其修正案)均适用于本制度。
DL/T 1051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3 总则3.1 技术监督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建立高效、通畅、快速反应的技术监督管理网络,确保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法规的贯彻实施,确保集团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管理指令畅通,通过有效的手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尽快解决问题,提高发电设备的安全可靠性,最终保证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及相关电网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
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规定.doc

2019年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规定1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规定Q/CSG 210019-2014目次1总则(2)2规范性引用文件(2)3术语和定义(2)4职责(3)5管理内容与方法(4)6附则(10)·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规定1总则1.1 为加强和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力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工作,提升设备管理水平,保障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实现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对设备从选型、采购、安装、运维、检修、退役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出了规范性要求,适用于公司总部和所属发电、输电、供电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第71号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主席令7届第71号)3术语和定义3.1公司是指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3.2分子公司是指超高压公司、调峰调频发电公司、广东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海南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深圳供电局等。
3.3基层单位是指超高压局、调峰调频发电厂、地市供电局、县级供电企业、直属机构(电科院、运检中心、计量中心等)。
3.4设备管理部门是指公司各级设备管理归口部门。
3.5设备专业管理部门是指公司所属负责发电、输电、变电、配电、计量等生产设备日常管理的职能部门,如生产设备管理部、系统运行部、市场营销部等。
3.6设备运维部门是指基层单位生产工作的实施主体,也是设备管理单位承担设备运维工作的机构。
包括:a)超高压局的输变电管理所(或输电管理所、变电管理所);b)调峰调频发电厂的运行中心、检修中心;c)广州、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地市供电局的输电管理所、变电管理所、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试验所(电力试验研究院);d)城区供电局配电部、城区供电局乡镇供电所;配电管理所、检修中心、工作站、供电所;e)县级供电企业(分公司)的乡镇供电所;f)县级供电企业(子公司)的输变电管理所(或输电管理所、变电管理所)、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乡镇供电所。
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制度一、概述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电厂运营安全、高效,保护环境和维护公众利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标准。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电厂技术管理流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事故发生概率,提高电厂运营效率。
二、责任与义务1. 电厂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制定和推行技术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 电厂各部门负责根据本制度规定的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技术管理任务。
3. 电厂全体员工应积极履行各自的技术管理职责,确保电厂设备正常运行。
三、技术管理流程1. 设备管理1.1 设备档案管理:建立电厂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安装位置等信息,并定期进行档案更新和维护。
1.2 设备检修计划:制定设备定期检修计划,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且避免定期检修时间冲突。
1.3 设备检修管理:严格按照检修计划进行设备检修,设备检修记录及时更新,确保设备检修质量和安全。
2. 安全管理2.1 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2.2 安全巡检:制定巡检计划,定期对电厂设备、线路和设施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2.3 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保证在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科学地处置。
3. 数据管理3.1 数据采集:建立数据采集系统,定期收集电厂运行数据,包括用电量、发电量、运行参数等,并进行记录和分析。
3.2 运行分析:通过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潜在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以提高电厂的运行效益。
4. 环境保护4.1 废气治理:建立废气治理措施,定期对废气进行排放监测,确保废气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4.2 废水处理:建立废水处理系统,对电厂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确保废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4.3 固体废物处理:建立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制度,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储存和处置,降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四、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具体处罚内容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批评、记过、降低奖励评定级别、取消奖励资格等处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4.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公司有关电力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技术方向;制订本电网有关电力技术监督的规程、制度、技术措施等,经批准颁布后督促贯彻执行。
4.4.2 负责本电网内主要电力生产设备的重要电力技术监督参数的定期测试,对本电网的重要设备存在的技术问题及时提出分析报告和整改措施。
4.4.9 定期提出各专业的电力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和下一阶段的电力技术监督工作重点与要求。
4.4.10 负责对基层电力技术监督人员进行培训。
4.4.11督促、指导并网企业做好电力生产设备的日常电力技术监督工作。
4.5 省(区)电网调度中心(局)职责
4.5.1 负责并网企业电网电能质量的运行管理和电能质量运行监督。从电网的运行方式上和调度上保证电能质量符合标准。
5.2.1 电能质量监督
频率允许偏差;电压允许偏差、允许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和正弦波形畸变率。
5.2.2 绝缘监督
电气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5.2.3 计量监督
各类电测量、温度、压力、流量、重量、转速、振动测量仪器、仪表、装置、变换设备及回路计量性能,及其量值传递和溯源;电能计量装置计量性能;电测量、温度、压力、流量、重量、转速、振动计量标准监督;及上述计量设备电磁兼容性能。
4.6 各地(市)供电公司、县(市、区)供电公司根据主管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级电力技术监督的相关工作职责。
15
5.1电力技术监督范围
对电力基建和生产全过程中的发电设备、供电设备、用电设备的健康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
5.2电力技术监督的主要内容
14
4.1 电力技术监督组织体系实行四级管理,即南方电网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各地(市)供电企业,各县(市)供电企业。
4.2 南方电网公司职责
4.2.1 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电力技术监督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行使技术监督的领导职能;组织制订公司有关电力技术监督的标准、导则和技术方向。
4.2.2 组织对因电力技术监督不力而引起的特大电网和设备事故调查分析。
4.5.2负责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计算;掌握本电网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远动装置和电网的运行状况;建立健全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远动装置的技术档案;敦促对继电保护、安全装置和远动装置按期检验。
4.5.3 负责电力通信、信息和调度自动化设备的监督。
4.5.4 负责各类通信和信息产品性能检测和鉴定。
4.3.3 组织对因电力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电网和设备事故组织调查分析。
4.3.4 定期组织召开技术监督会议,总结、交流技术监督先进经验,推广先进技术。
4.3.5 督促并网发电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履行相应的技术监督职责。
4.3.6 组织电力试研院(所)、调度中心(局)在内的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本公司主要设备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的监造验收以及安装、调试、生产过程中的电力技术监督、质量验收和监督管理工作。
4.2.3 监督、指导各分公司、子公司做好电力技术监督工作。
4.2.4 协调与并网发电集团的关系,共同促进做好电力技术监督工作。
4.3 各分公司、子公司职责
4.3.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电力技术监督的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方向;制定本电网有关电力技术监督的规程、制度、技术措施等。
4.3.2 制定本电网电力技术监督规划与计划;定期听取汇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采取对策。
4.4.3 实施本电网内重要电力设备技改大修质量技术监督,掌握本电网主要发供电设备和计量装置的技术状况,建立、健全主要设备的技术档案。
4.4.4 研究和推广先进的测试手段、方法和新技术,开展技术服务和信息交流。
4.4.5 行使监督职能,对质量不合格产品、设备、材料进入电网有否决权;对制止违章操作及设备超标运行有建议权。
1.2目的
通过全面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有关标准、规程、规定,做好电力技术监督工作,确保电网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实现对客户安全、可靠供电。
1.3电力技术监督工作方针和原则
1.3.1电力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3.2电力技术监督工作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和行业归口的原则,对电力生产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监督和管理。
目 次
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11
1.1宗旨
电力技术监督工作是保障电网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措施,电力技术监督是一项技术含量高、工作项目多、业务范围广的系统工程,它贯穿于发供用电的设计、制造、基建、调试、运行、检修和技术改造等全过程。为建立和完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职责分工,确定监督内容,规范监督管理,加强监督培训、考核,不断提高电网技术监督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1.4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
12
《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电安生[1996]430号)
《关于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的意见》(电监市场[2003]23号)
13
电力技术监督是依照科学的标准,利用先进的测试技术与管理手段,在发供用电设备全过程质量管理和电网系统全过程状态监控过程中,对电力设备健康水平、电网稳定密切相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评价,以保证其在安全、经济的状态下运行。
4.4.6 参加重大及以上电网和设备事故调查,对有关技术问题提出反事故措施及处理意见。
4.4.7 参加各电力公司组织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以及安装、调试、试生产过程中的电力技术监督、质量验收和监督管理工作。
4.4.8 参加对本电网内并网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业进行入网技术条件审查和电力技术监督评估。
1.3.3为保证电力技术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和连续性,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原则上实行属地化管理。
1.3.4电力系统是发电、输电、配电、用电紧密相连的有机整体,电网是电力系统的有机整体,所有并入中国南方电网的发电企业、供电企业和电力用户(下简称并网企业)的电力设备都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的技术标准,并按国家、行业和中国南方电网专业技术规定和标准开展电力技术监督工作,履行相应的技术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