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及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4篇)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起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事故隐患未整改或发生事故等情况进行严肃追究和问责的制度。
根据这一制度,责任主体包括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
如果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整改,有关部门可以通过行政处罚、行政警告、降低安全质量信用等方式对责任主体进行追责问责。
具体的问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整改,限期整改,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照等。
责任人员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诉讼的追究。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将责任明确化、权力公开化、程序规范化,能够有效强化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2)一、背景介绍安全生产是一个国家的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各种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
这些事故不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还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和管理,减少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
其中一个重要的制度就是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的行政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责任和追究机制,促使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责任,保障安全生产环境的建设。
二、追究问责制度的目的和意义1. 目的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的目的是促使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意义(1)对安全生产责任人起到震慑作用,使其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2)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形成良好的工作态度和风气。
(3)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管的效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追究制度

规定了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的安全管理要求,加强了对烟花爆竹的 安全监管。
企业内部相关规章制度及文件
01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规定了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
管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02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
细化了企业各级人员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了责任范围、考核
依法追究
责任追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进行,对事故责任 者的追究应当合理、合法。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程序和要求
成立调查组
对事故进行调查,应当成立由相关 人员组成的调查组,进行深入、细 致的调查。
收集证据
调查过程中应当收集与事故有关的 各种证据,包括人证、物证、书证 、鉴定结论等。
形成结论
调查组应当根据调查结果形成客观 、公正的结论,明确各方的责任和 过错程度。
规定了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的资质、技术要求、服务质量等标准和要求 ,确保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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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职责。
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 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01
宣传形式
通过会议、培训、宣传栏、内部刊物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的重
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02
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职责与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职责与责任追究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也是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保障。
在现代社会,各种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也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因此,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是每个企业都必须要做的事情。
一、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是企业的基本责任,也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内容。
企业的领导者应当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同时,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责任追究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只有加强责任追究,才能真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责任追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领导责任追究企业的领导者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的领导者应当承担领导责任,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者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行政处罚和法律责任追究。
2. 监管责任追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者,应当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及时督促企业整改。
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监管部门应当对监管责任不力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确保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3. 企业责任追究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进行。
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应当对自身的责任进行深刻反思,查找事故原因,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教育。
4. 个人责任追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每个员工都应当加强安全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个人的安全。
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和教育,以起到警示作用。
三、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措施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责任清单和责任台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5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是指企业或组织为确保安全生产,设立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的分工、权责的明确、追究责任的机制,以达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是指企业或组织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设定的具体目标,包括事故发生率、事故伤亡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等。
通过设立目标管理制度,可以使企业或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明确的方向和目标,有利于监督、评价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责任追究制度是指企业或组织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和追究责任的制度。
在责任追究制度中,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规定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方式,确保责任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明确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追究责任。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是企业或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手段,可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同时,它也是维护企业或组织形象和保障利益的重要制度安排。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或组织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规定和措施,以保障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它包括确定安全生产目标、落实目标责任、制定目标实施计划、监督目标完成情况等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是指企业或组织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和问责规定和机制。
它包括明确责任主体、界定责任范围、规定责任追究程序和强化责任追究措施等内容。
具体来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要点:1. 确定安全生产目标: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制定具体、可量化的安全生产目标,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目标指标。
2. 落实目标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确保责任的层层落实和分解。
3. 制定目标实施计划: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计划,明确各项措施和时间节点,并分配相关资源和人力。
4. 监督目标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估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安全生产责任划分与追究

安全生产责任划分与追究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分是维护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保障生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在现代工业生产中,安全事故的发生会给企业和员工带来严重的伤害和损失。
因此,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分,并对责任的追究进行相应规定,对于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一、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分1. 全面负责人责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责任。
他们应该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确保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管理和落实。
2. 部门负责人责任各个部门负责人是企业内部安全责任的重要承担者。
他们应该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确保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符合企业的整体规划,并协调其他部门间的安全工作。
3.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企业应当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他们负责制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各部门的安全工作。
他们还要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4. 岗位责任企业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都应当对自己的岗位安全工作负责。
他们需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1. 内部追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监督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而造成事故或危害安全的行为,应当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2. 行政追究国家有关部门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这既是对责任人的处罚,也是对相关企业的监管措施,从而保障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3. 刑事追究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以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分和追究是确保企业安全的重要手段。
各级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从而保护员工的安全和企业的稳定发展。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总则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作规定,是公司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方面,执行《企业员工奖惩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
3、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
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努力学习安全生产技术业务知识,掌握操作技能,提高事故预防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4、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第二条奖励1、对于有下列表现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1)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____律和法规,长期坚持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认真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成绩显著的。
(2)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消除职业危害方面,取得成效或者有重大贡献的。
(3)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者提出被采纳合理化建议而取得成效的。
(4)在消除事故隐患或者事故抢险中有功的人员。
(5)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6)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2、对员工的奖励分为。
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授予安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物质奖励或奖金,奖励标准____元—____元。
3、对员工的奖励,发给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由工会部门向安全职能部门提出建议,或者由单位及部门报送材料,安全部门审核并提出奖励意见,由公司领导决定,并记入本人档案。
第三条处罚1、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1)严重违____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及对事故调查隐瞒实情或串通提供伪证,情节严重的。
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1]
![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1]](https://img.taocdn.com/s3/m/e5e31f7a5b8102d276a20029bd64783e09127d9e.png)
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前言安全生产是现代化社会进展的一个紧要问题,不仅与企业的生产经济进展紧密相关,更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需要建立“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以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是指针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保障和监管,同时对生产过程中显现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掌控,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实在而言,包保责任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领导干部责任制企业各级领导干部需要将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安全第一,防备为主”,并将其纳入企业工作考核内容中进行考核。
2.责任落实制企业各级管理人员需要将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贯彻到企业日常管理中,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掌控,并且将责任分解到每个班组和个人,确保安全生产的责任到人。
3.自查自纠制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自查自纠机制,即建立安全巡查机制和安全隐患排查机制,每日对企业生产环境进行检查和排查。
同时,订立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确保企业能够在突发事件时适时做出反应。
责任追究制度企业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对企业发生的安全事件进行责任追究,并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责任追究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的领导干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因此,当企业发生安全事故时,相关领导干部需要承当相应的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
2.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企业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安全事故,需要进行责任划分。
从当事人和责任部门两个方面考虑,明确责任,从而便于追究责任。
3.安全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当企业发生安全事件时,企业需要立刻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适时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理,以削减安全事件的影响和后果。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5篇)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一、为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确保公司财产、职工生命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司范围内负有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个人和部门,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职责而导致发生生产、设备、质量、交通、火灾、盗窃、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均应按本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三、本公司安保科为本制度的实施监督机构。
四、各公司、部门经理是本级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五、事故处理分工:1、安保科负责集团各公司、部门发生事故后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全面分析,总结教训,提出处理方案;2、各公司、部门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安保科和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3、各公司、部门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本单位领导或指定负责人要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配合安保科调查;4、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本公司、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处置,必须送医的,先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处理后,送往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安排人员护理;5、各公司、部门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应在____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工伤签定小组申请签定,并由事故单位相关领导或者指定专人配合调查确认;6、集团公司工伤小组认定为工伤后,事故单位要配合行政部在事故发生后____小时内向县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主动配合调查,报送相关材料;7、治疗期间,事故单位领导要主动向医生了解治疗方案,根据治疗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尽可能减少治疗费用,并向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汇报;六、各公司、部门领导、管理人员和当事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造成以下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当事直接责任人承担造成损失____%--____%的赔偿责任,相关领导、管理人员按其责任大小和直接损失给予____%至____%的处罚;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违规操作或自行其事的;2、不接受主管部门和领导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强制违章作业的;3、对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4、对安全生产工作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6、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7、喝酒上岗、擅离岗位或工作漫不经心的;8、指挥不当或乱指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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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 责任种类 追究条件
六、国有企业(公司)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的工作人员, 违反安全生产作业方面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国共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理: (一)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二)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 (三)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允许 从业人员上岗,致使违章作业的; (四)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经营,拒不执行有 关部门整改指令的。 其他企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依照前款的 规定酌情处理。 七、国有企业(公司)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的工作人员, 党纪责任: 《中 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国 国共产党纪律处分 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理: (一)未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及相关证照或者不具备安全 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条例》 (二)弄虚作假,骗取安全生产相关证照的; (一)警告; (三)出借、出租、转让或者冒用安全生产相关证照的; (四)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证照、关闭的生产经 (二)严重警告; 营单位,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其他企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依照前款的规 (三) 撤销党内职务; 定酌情处理。 八、国有企业(公司)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的工作人员, (四)留党察看; 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国共 (五)开除党籍。 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理: (一)未按照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导致产生重 大安全隐患的; (二)制造、销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设 施、设备、器材或者产品的; (三) 拒绝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隐瞒事故隐患, 不如实反映情况的。——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安全工作方面,有下 列情形之一,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 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留 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 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安全生产责任及责任追究
类别 安全责任内容
新《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操作规程 (三)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 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 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 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由生产经营 单位的决策机构、 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 的投资人予以保证, 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 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 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 识和管理能力。 第八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 事故后,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 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 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八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1
个人
生产经营 单位主要 负责人
个人
生产经营 单位主要 负责人
225 号令:第三十一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由行政机关任命 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 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 级(职)、责令辞职、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解聘、开除处分。 (一)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行政责任 (二)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安全生产法》 (三)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允许从 业人员上岗,致使违章作业的; (一)警告; (四)制造、销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设 (二)罚款; 施、设备、器材或者产品的; (三) 责令改正、 责令 (五)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经营,拒不执行有关部 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 门整改指令的; (六)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检查、提供资料或者在被检查时隐 法行为; 瞒安全隐患,不如实反映情况的; (四)没收违法所得、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 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或者未按规定审批、验收, 擅自组织施工和生产的; 品、采掘设备; (八)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证照、关闭的生产经营单 (五) 责令停产停业整 位,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顿、责令停产停业、责 (九)有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承担 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 安全评价、培训、认证、资质验证、设计、检测、检验等工作的机构 及其工作人员,出具虚假报告等与事实不符的文件、材料,对有关责 施工; 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职)、责令 (六) 暂扣或者吊销有 辞职、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解聘、开除处分。 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 第三十二条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其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有 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 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 的,给予降级(职)、责令辞职、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解聘、 证书; 开除处分。 (七)关闭; (一)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的; (八)拘留; (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不及时组织抢救的。生产安全事故 (九) 安全生产法律、 发生后逃匿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 第三十三条 【从重情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分: